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露天矿)
露天矿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为保障公司人员安全,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以人为本、杜绝员工在生产生活和外出期间人身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和生产作业过程中,要加强安全自保意识,遵守交通规则、遵守矿区规章制度,杜绝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二、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违法乱纪的行为。
产生后果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处理;三、上班时必须穿戴好各种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脱岗、离岗、窜岗、睡岗、酒后上岗等现象四、上岗操作前,认真检查设备、工器具及现场环境,确定安全后方可工作。
五、大、小事故均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并通报全公司,对重复发生的同类事故,加倍处罚。
六、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及岗位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操作。
七、员工外出时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请假条要求写明去向、事由和外出时间,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离矿,擅自离开矿区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八、员工外出期间要做到不酗酒、不违章、不违法乱纪,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安全隐患,若发生意外,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九、在职期间,公司员工应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员工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采取抢救措施,同时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并立即向主管领导或公司领导汇报。
十一、对于员工工伤按公司规定和市级医院的诊断证明确定,员工工伤期间按其岗位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工伤工资(这个公司自己定),没有医院证明的一律不得享受公司工伤待遇,工伤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十二、凡是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治安管理条例,发生的打架斗殴等现象一律不得按工伤处理。
十三、凡本管理制度中能实施考核的内容,如有违反均处以30-500元之内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
十四、受教育员工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上述内容,并且公司多次对本人进行了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各项制度的学习和教育,对产生的各项责任和法律后果知晓。
露天矿运输工作的安全要求
露天矿运输工作的安全要求对于保障工作人员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工作人员的安全要求、设备的安全要求以及工作环境的安全要求三个方面来探讨露天矿运输工作的安全要求。
一、工作人员的安全要求1.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人员应掌握并遵守露天矿运输的操作规程,不得随意变更施工方案或操作步骤,确保整个运输过程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
2. 完善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人员在进入岗位前,应接受专业的培训并通过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
此外,对于正在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严格的人员配备和管理:必须按照工作量和工种特点合理配置工作人员数量,保证人员不过度劳累,从而减少操作失误的概率。
此外,还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合理的管理,确保他们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工作。
4. 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其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
二、设备的安全要求1. 设备操作符合标准规定:使用的运输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保证设备的质量和安全可靠性。
工作人员在操作设备时,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保证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 定期检修和维护设备:运输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各项技术指标正常,减少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同时,在使用设备期间,也应按照规定进行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
3. 规范供电和照明设施:运输过程中,应保证供电和照明设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电器设备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采用三线制电源,接地保护可靠。
供电线路要定期检测,电路箱要设立专人负责。
照明设施要满足工作需要,使露天矿运输过程中充分保证工作人员的视野。
三、工作环境的安全要求1. 加强通风和防尘措施:露天矿运输作业环境通常存在大量尘埃、烟尘等有害物质。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应加强对露天矿运输作业环境的通风和防尘措施。
露天矿运输工作的安全要求(二篇)
露天矿运输工作的安全要求(1)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交通部颁布的交通规则和技术操作规程,严禁无证驾驶。
(2)通向装卸地点道路的坡度大于10%时,禁止汽车倒车行驶。
(3)卸矿汽车必须在车斗完全放稳后方可行驶。
(4)挖掘机装矿(岩)时,驾驶员身体不得露在驾驶室外。
(5)汽车在采场内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在运输干线上应不超过中速行驶。
(6)翻斗车车厢内严禁乘人。
(7)雨雪天气道路泥泞,路面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前后车距离应大于40米。
行驶时禁止急转方向盘、急刹车、超车和拖挂其他车辆。
必须拖挂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
大雾或路面结冰应停止运行。
(8)在山坡填方的弯道处、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路堤上,道路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土堆等。
(9)卸矿平台要有足够的调车宽度。
卸矿点必须有可靠的挡车设施,其高度应不小于轮胎直径的五分之二,挡车设施须经技术检验合格,方准使用。
(10)禁止溜车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中严禁空挡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要使用停车制动。
2、人力运输(1)推车人员要随时注视着前方,在单轨道上推车要确认对面没有车辆时,方准向前推车,以免发生拖车事故。
(2)一人只准推一辆车,同方向推车时,两车的间距不得小于10米。
(3)自溜矿车由推车人随时控制车速,禁止放飞车。
自行溜放线路的坡度设计要符合设计规范。
(4)除推矿车的工人外,禁止任何人搭乘矿车,也禁止使用没有刹车装置或刹车装置失灵的矿车。
露天矿运输工作的安全要求(二)露天矿运输工作涉及到大量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操作,因此安全要求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露天矿运输工作的一些安全要求,以确保工人和设备的安全:1. 工人培训和认证:所有从事露天矿运输工作的工人都应接受适当的培训和认证。
他们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工作流程、设备操作和应急处理等。
2. 安全设备和保护装备:工人应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和安全鞋等。
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露天矿)
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露天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采矿车间运输作业安全管理,提高设备运转率,按时完成生产任务,保证单耗指标的顺利完成,结合矿山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汉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采矿车间运输作业管理。
第三章运矿汽车司机安全职责第三条在调度统一指导下,执行运输计划,完成矿、岩运输任务。
第四条执行包保责任制和三检制,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五条及时发现车辆故障,并向汽修人员汇报,配合汽修人员进行检修。
第六条遵守交通管理条例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安全行车。
第七条了解掌握所驾车辆和技术性能,构造、原理。
第八条向下班司机交情技术状况,并认真填写交接班日记。
第四章日常车辆管理第九条深凹露天矿运输矿(岩)石的汽车,应采取尾气净化措施。
第十条不应用自卸车运载易燃、易爆物品;驾驶室外平台、脚踏板及车斗不应载人,不超载运输。
不应再运行中升降车斗。
第十一条双车道的路面宽度,应保证会车安全。
陡长坡道的尽端弯道,不宜采用最小平曲线半径。
弯道处的会车视距若不能满足要求,则应分设车道。
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有警示标志,并要求在这些路段汽车要限速。
第十二条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墙等。
第十三条露天矿场汽车加油站,应设置在安全地点。
不应在有明火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地点加油。
第十四条行车前注意事项1、驾驶员必须经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方可上岗,驾驶车辆时要遵守交通法规。
2、行车前,驾驶员要保持头脑清醒,禁止酒后驾车。
3、行车前,驾驶员首先要对车辆的刹车、转向、灯光等部位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行车。
第十五条行车注意事项1、在运矿路正常行驶时速保持在30Km/h以下,经减斤、原矿仓、应保持在10Km/h以下。
禁止超速行驶。
2、行车过程中,驾驶员禁止接打电话,如需要接打电话,可以将车辆停在路旁后,再接打电话,通话结束后再驾驶车辆行驶。
3、途中会车应遵守轻车给重车让路,下行车给上行车让路的规则,有会车场的地方应等候会车,严禁抢道或在弯路、狭窄路、斜坡道段超车。
露天矿安全管理制度
露天煤矿土方剥离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运输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定期教育、工作例会制度1、公司每月对运输车辆管理员及驾驶员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并在每个工程开工前实行现场例会制度。
2、严禁酒后开车。
3、行驶中,必须贯彻“一安、三严、四慢、五掌握、六不开”的原则:一安是: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三严是:出车前、途中、回场后对车辆做到严格检查,严格保养;四慢是:情况不明时慢;视线不清时慢,起步、会车、停车时慢;通过交叉路口、厂区弯道、险路车站及繁华区时慢。
吸取“十次事故九次快”的教训,坚持“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转变做到“减速靠右行”;五掌握是:掌握车辆技术情况,掌握道路情况,掌握气候变化,掌握场地特点,掌握行人动态;六不开是: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开冒险车,不开带病车,不开与证不符车,不开超载车。
自卸汽车安全管理制度1、汽车驾驶员应遵守载重汽车安全技术规程。
2、汽车发动前,应将倾卸液压机构调整好,严禁带病出车,起动后不应猛轰油门,重车和冷车应一档起步。
3、向自卸汽车装料时,汽车就位后应停稳刹位,驾驶室内禁止停留任何人员,以防挖斗内的土、石等物料突然落下而伤人。
4、卸料时,应检视上空和附近有无电线、障碍物或行人走近车旁。
卸料后车厢必须及时复位,不得边走边落。
5、向坑洼地区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塌方而翻车。
6、倾卸完毕后,应用保险铨锁牢倾卸门,并将操纵杆放在空档。
7、禁止将自卸汽车的车厢停留于倾卸状态行车。
修理倾卸装置时应撑牢车厢,以防突然下落。
8、自卸汽车应保持液压缸和油路系统等完好,工作平稳,操纵自如,不得有卡阻现象。
挖掘机驾驶员的管理规定为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机械的生产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1、挖掘机是经济投入大的固定资产,为提高其使用年限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设备必须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位,明确职责。
必须调岗时,应进行设备交底。
2、挖掘机进入施工现场后,驾驶员应先观察工作面地质及四周环境情况,挖掘机旋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以免对车辆造成划伤或损坏。
露天矿运煤车辆安全管理措施
露天矿运煤车辆安全管理措施汇报人:日期:•运煤车辆安全管理概述•运煤车辆安全技术管理•运煤车辆交通安全法规管理目录•运煤车辆安全文化建设•运煤车辆安全应急管理•案例分析与应用01运煤车辆安全管理概述运煤车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保障生命安全01运煤车辆在露天矿场进行运输时,由于环境复杂、任务繁重,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加强运煤车辆安全管理,有助于保障驾驶员和周边人员的生命安全。
减少事故发生率02通过对运煤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经济损失。
树立企业形象03良好的运煤车辆安全管理措施可以提高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容易造成事故。
安全意识不足由于露天矿场环境恶劣,运煤车辆常常需要长时间、高强度运行,如果车辆维护不及时,容易导致车辆故障和事故。
车辆维护不到位部分露天矿场缺乏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无法对运煤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管理体制不健全运煤车辆安全管理的现状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加强培训教育建立完善的运煤车辆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完善维护保养制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如GPS定位、视频监控等,对运煤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引入先进技术加强对运煤车辆的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运输安全。
强化执法监管运煤车辆安全管理的发展趋势02运煤车辆安全技术管理根据露天矿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运煤车辆类型,如自卸车、牵引车、平板车等。
车辆类型选择根据运量需求,合理配置不同类型、不同运载能力的运煤车辆,确保满足生产需求。
车辆配置运煤车辆的选型与配置定期对运煤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测,确保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等系统完好无损。
建立运煤车辆安全性能检测记录,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对存在问题的车辆进行维修和调整。
露天煤矿道路运输管理办法 (试行)
露天煤矿道路运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道路运输是露天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之一,保证行车安全,是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和保障,露天矿道路运输是生产技术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为了加强露天煤矿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结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执行说明、《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22)、《煤矿安全规程》等技术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立道路运输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副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矿长助理(生产) 成员:生产技术科副科长、调度室主任、安环科副科长、各外委单位项目负责人。
职责: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组织道路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日常巡查。
第三条煤炭加工部负责筛分场地、库存场地运输道路管理,调度室负责客户车道路及地面其他运输道路管理,生产技术科负责采剥现场道路管理。
各施工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责任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运输道路参数第四条矿山生产干线道路采用露天矿山二级道路、生产支线采用露天矿山三级道路。
剥离主干线及支线要求用厚度不小于20cm的戈壁料修整路面后通行,出现坑包不平时重新修整。
第五条运输道路宽度:端帮、非工作帮30m、20m,工作帮剥离台阶30m,煤台阶25m,客户车下坑道路40m,临时运输道路最小宽度15m。
第六条运输主干道最大限制坡度8%,临时运输道路最大限制坡度10%,重车下坡路段,按上述规定相应减少1%。
坡度不应大于设计值且不得超过-1%,运输道路坡度统一,不允许形成波浪形路面。
道路连续下坡不得超过250m,相邻坡道间设置40m的缓冲段(坡度不大于3%),横坡不得超过2.5%。
第七条运输道路外侧必须设置连续的安全土挡,安全挡墙高度不小于1m,顶宽不小于1m,距离坡顶线保持1.5~2m的安全距离,挡墙坡顶处无浮石,挡墙不得用大块度(径向尺寸大于0.5m)剥离物料制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对废弃的路段,要求修筑高度不小于1m、顶宽不小于1m 的安全挡墙进行封堵。
作业环境管理制度(露天矿)
作业环境管理制度(露天矿)
一、范围
本制度提出了露天矿作业环境管理的具体要求,适用于汉中矿业有限责任有限公司露天矿山的安全管理。
二、引用文件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
三、职责
1、采矿车间负责露天矿作业环境的直接管理。
2、施工单位负责作业环境的具体实施工作。
3、安全环保部负责作业环境的监督工作。
四、基本要求
1、在道路两侧堆放物品时,应堆放稳固,且堆放物的边缘与道路路面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1m(若道路有侧沟,距侧沟外侧,应不小于0.5m)
2、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3、各运输路口、排土场、重要设备设施和其它危险区域,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
露天矿边界上2m范围内,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树木及其他植物、不稳固材料和岩石等,应与清除。
4、露天矿边界上覆盖的松散岩土层厚度超过2m时,其倾角应小
于自然安息角。
5、设备的走台、梯子、地板以及人员通行和操作的场所,应保持整洁和通行安全。
不应在设备的顶棚存放杂物,并应及时清除上面的石块。
6、露天采场应有人行通道。
并应有安全标志和照明。
7、夜间工作时,有人作业或者通行的场所与通道,以及其它危险场所,应设置照明。
8、在夏季,采场运输道路、采场内、爆堆、排土场等作业场所,应进行洒水降尘处理。
9、采场最终边坡应按照设计要求保留安全平台、清扫平台和运输平台。
五、附则
1、本制度由采矿车间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下月1日起执行。
露天矿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露天矿车辆运输管理制度为有效避免坑内车辆安全事故、加强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提高道路质量标准化水平,特下发本制度,望各单位遵照执行:一、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机动车辆管理的办法、规定,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并到交警部门验证真伪。
2、各类车辆、工程机械驾驶员必须遵守露天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
4、各类驾驶员应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
5、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或复印件)等证件,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证件,严禁携带手机上岗作业。
6、车辆出车前驾驶员认真检查车辆状况,车辆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转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安全设施是否灵敏可靠,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保证车况良好,禁止出动带病车。
7、驾驶员上车必须系好安全带,按规定速度和路线行驶,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车。
凌晨2点-4点将车辆停靠至安全可靠地点后进行休息。
8、车辆行驶时不得吸烟,喝饮料、吃零食等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9、运输车辆、工程机械设备严禁搭乘其他人员。
10、车辆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将车辆打堰,按规定车辆前后安设三角牌,并立即报告班长。
11、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并立即报告班长。
12、认真填写各项记录,下班后与接班人手拉手交接班,交代清楚车况、路况等安全信息。
二、运输道路1、矿山道路应符合设计要求。
2、矿山道路的宽度应保证通行、会车等的安全要求,与设计误差小于0.5m。
受采掘条件限制、达不到规定的宽度时,必须视道路距离设置相应数量的会车线。
3、道路坡度应符合设计或作业规程要求,横向坡度保持在1.5%~2.5%,纵向坡度8%。
4、交叉路口应按标准设置视线角。
5、道路凸凹变坡点按作业规程设竖曲线。
6、干道路拱、路肩应符合设计或作业规程的要求。
7、道路最小曲线半径、超高及加宽应符合设计或作业规程的要求。
露天矿山运输矿车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露天矿山运输矿车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矿山运输矿车作业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更好的规范矿车作业要求,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矿山3.职责3.1、矿车驾驶员必须注意休息,保持精力充沛,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严禁酒后驾驶车辆,禁止将车交给非岗位人员驾驶。
3.2、认真做好设备每班润滑、检查及故障处理等出车前检查保养项目,以及运行中及收车后的“一班三检”,确保设备安全状况良好。
3.3、禁止超速行驶,严禁手脚制动联用;晴天视线良好,最高车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3.4、雨天路滑,雨雾视线不清,应开亮车前黄灯与标志灯,并靠右侧减速行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前后车间距应不少于50米,视距不足20米时,应靠右暂停行驶,并不应熄灭车前、车后警示灯;3.5、冰雪或多雨季节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前后车距应不小于50米;拖挂其他车辆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
3.6、驾驶室内严禁超座,驾驶室外严禁载人;3.7、车辆行驶时必须各行其道,严禁占道行驶、超车行驶;车辆下坡时,两车距必须保持50米以上;平路行驶必须保持30米以上;车辆下坡严禁空档和熄火滑行;3.8、禁止在运矿道路上及连接路口处调头、倒车;3.9、禁止在装、卸点处不按顺序抢装抢卸,装车时驾驶员需将车做驻车制动,不得离开驾驶室,装料时,禁止将身体任何一部位伸出窗外,每次卸完料必须等车大箱落下后方可起步;3.10、禁止在各连接路处争道抢行,在连接道路口处,做到提前减速,并“一看、二等、三通过”。
3.11、严格按照指定的行车路线行驶,禁止私自动用矿车和将矿车当做代步工具使用,凡矿车停车时,人离开驾驶室,必须拉好手刹车,并做好相应的防滑溜措施。
3.12、雨雾天行车时,严禁使用紧急制动,以免车辆侧滑发生事故。
3.13、在对车辆检查、维护保养时,应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运行中检查底盘时要将车辆停放于平坦位置,将车辆熄火并做好相应的防滑溜措施后方可进行,同时注意防止设备高温部位烫伤,上下车辆手要抓牢、脚要踩稳(严禁跳车),防止滑跌造成人身伤害。
露天矿运煤车辆安全管理措施
露天矿运煤车辆安全管理措施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工业生产的推进,能源需求量不断增加。
矿山、煤矿等自然资源的采集成为能源供给的重要渠道,采集过程中,露天矿运煤车辆运输必不可少。
然而,煤运车辆安全管理也成为了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煤运车辆管理在生产过程中显得必不可少。
为此,本文就从管理角度,对露天矿运煤车辆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分析与探讨。
一、强化人员管理经常听说一些车辆事故的原因是因为驾驶员在高速行驶中突然晕厥或者是疲劳过度。
人员管理是真正的安全管理之本,通过对驾驶员的健康体检及身心健康监管,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加强安全教育,对于人员安全管理的要求,就不容忽视。
(一)车辆驾驶员的高标准选拔首先就是车辆驾驶员方面,由于煤矿山地环境复杂,存在高低起伏,车辆急刹车等情况,要求驾驶员必须要有较高的驾驶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严格的管理意识。
车辆驾驶员招聘应根据岗位竞聘,选聘有作业车辆驾驶经验、无违章记录、认真负责的员工,并应在体格检查、身心评估、职业资格鉴定等方面有所考量,通过竞聘、选拔,让优秀的员工担任煤运车辆驾驶员,提高车队的整体素质。
(二)安全责任、安全意识教育在驾驶员进入职场之后,管理人员要及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的培训、以及现场教育综合开展,让驾驶员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意识,掌握安全故障排查判断能力,获得预防车辆事故的能力。
二、整车安全检查“车间没有安全管理,车辆就发生了事故。
” 煤车的安全检查不仅是每个驾驶员的一项职责,同时也是安全监管工作之一,检查应当由负责车辆管理的专人、公司安全监察员和车队驾驶员一起完成。
具体来说,车辆检查应当包括:(一)行车前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不允许带故障车上路行驶;(二)确保车辆部件功能完好,明细的检查车身是否稳固,轮胎是否有磨损,制动系统是否正常,以及必要的灯光检查,手刹检查;(三)能够随时检查车辆的速度、油量以及行驶记录装置等,保证煤运车辆运输过程的安全和明确。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露天采矿作业,包括爆破、运输、采掘、装载、安全防护等环节。
第三条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采矿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五条采矿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露天采矿作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技术部门负责编制露天采矿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作业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第八条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自觉维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露天采矿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场地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条爆破作业应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执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爆破器材,并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检修,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运输过程中,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第十二条采掘、装载作业应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确保作业区域安全。
第十三条安全防护设施应齐全有效,如安全网、防护栏、警示标志等。
第十四条作业现场应设立安全岗哨,负责监控作业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第十五条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穿戴。
第十六条作业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排水,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第十七条遇有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九条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露天矿山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露天矿山运输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矿长对本矿运输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运输部门负责人对运输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3. 各岗位人员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三、运输安全管理措施1. 人员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对在岗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车辆管理(1)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2)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驾驶资格,熟悉车辆性能。
(3)车辆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带病行驶。
3. 道路管理(1)道路应保持平整、畅通,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道路两侧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设置照明设施。
(3)道路限速,严禁超速行驶。
4. 运输作业管理(1)运输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装载、卸载作业必须按照规定操作,严禁超载、超限。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
(4)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5. 应急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四、奖惩1. 对在运输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运输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露天矿运输车辆管理规定
露天矿运输车辆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露天矿运输车辆管理制度1、在进入挖掘机作业区装车时听从挖掘机号志,在排土场卸车时服从现场员指挥。
在矿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时速一律不得超过15公里,严禁超速行驶。
在进出厂门、交叉路口、弯道时不得超过5公里,前后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不应小于50米。
2、车辆行驶时严禁熄火、空挡滑行。
3、矿内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私自更改行驶路线。
4、在行驶时,应做到“六减速”(在不平路上减速、在狭路减速、在转弯道时减速、在交叉路口减速、在人多处减速、在接近目的地时减速)。
5、在厂区内行驶不准超车或并列行驶,运输车辆严禁“超宽、超长、超高、超载”。
在运输时,如发现有不安全情况时,应及时停车,妥善处理。
6、车辆在厂区内停车时必须按规定停放,车辆停止后必须使用驻车制动,拔下钥匙。
严禁在厂区道路内停放,禁止占用生产、消防车道。
交叉路口、弯道、狭路、车间门口、消防栓附近、危险地段及要道一律不准停车。
7、运输车辆严禁带病出车,车辆必须按时检验,逾期未经检验的车辆不得行驶。
8、在车辆进出、交叉路口、弯道等视线死角处设置安全警示牌。
在经过交叉路口时,必须停车观察鸣笛,转弯时应减速、鸣笛、开启转向灯,确认安全的情况下缓慢行驶。
9、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电瓶防护罩、导静电橡胶带、灭火器。
10、严禁在暴雨、雷电、大雾等恶劣天气下,进行危险品运输作业。
11、在遇有坡度的地段装卸时,驾驶员严禁离开驾驶室,防止出现溜车现象。
12、工作完毕,应做好检查、保养工作并将车辆驾驶到规定地点,挂上低速挡,拉好手刹,上锁,拔出钥匙。
运输(矿车)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运输(矿车)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矿车运输作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区内所有矿车运输作业的安全管理。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矿长是矿车运输作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矿车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矿车运输作业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3. 生产部门负责矿车运输作业的组织实施,确保作业安全。
4. 员工应严格遵守矿车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四、安全管理制度1. 矿车运输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每位员工熟悉作业规程和应急措施。
2. 矿车运输作业前,必须对运输路线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道路畅通、无障碍物。
3. 矿车运输作业前,必须对矿车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矿车性能良好、制动系统有效。
4. 矿车运输作业前,必须对货物进行捆绑固定,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滑动、倾斜或倒塌。
5. 矿车运输作业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超载、违章操作。
6. 矿车运输作业中,必须保持矿车与前车之间的安全距离,防止追尾事故。
7. 矿车运输作业中,必须遵守矿车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改变矿车运行状态。
8. 矿车运输作业中,必须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噪音等防护措施。
9. 矿车运输作业中,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车检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或处理异常情况。
10. 矿车运输作业后,必须对矿车进行清洗、维护保养,确保矿车性能良好。
11. 矿车运输作业后,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原状,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12. 矿车运输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五、奖惩制度1. 对严格遵守矿车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矿车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露天矿矿岩运输管理规定
露天矿矿岩运输管理规定关于印发《露天矿矿岩运输管理规定》的通知矿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外包单位:现将《露天矿矿岩运输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露天矿矿岩运输管理规定》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露天矿矿岩运输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质认定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四章车辆检查第五章事故上报程序第六章事故分类第七章罚则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岩运输车辆的安全综合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露天矿从事矿岩运输作业的各外包单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露天矿车管科、安环科、调度室是本规定的监督实施部门。
第二章资质认定第四条外包单位聘用矿岩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车管科进行相关资质认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相应类别的机动车辆驾驶证,且具备自核发之日起三年以上驾龄者。
初次驾驶矿岩运输车辆年龄应在45岁以下。
(二)近二年内无严重违章、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
(三)持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示的职业健康体检证明,确认无职业禁忌疾病。
第五条驾驶员相关资质经车管科认定、登记、注册后,签发驾驶员资质认定通知书,外包单位依据通知书按规定对驾驶员进行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带培,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驾驶。
第六条外包单位所聘驾驶员,因违法、违规或发生事故被解聘者,车管科备案,其它外包单位一律不得聘用。
第七条所有矿岩运输车辆必须经车管科、安环科进行相关安全技术认定,符合以下条件后方可投入运行。
(一)车辆整车技术状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各部安全辅助装置及附件齐全有效。
(二)新投运行车辆应持有国家认可的相关技术文件。
(三)入册建立车辆综合技术档案。
第八条必须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将保险单据复印件交车管科备案。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九条外包单位必须认真做好出车前的安全确认及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巡查人员要加强各特殊作业时段(3时-6时、12时-15时)对人员、车辆的安全确认工作,杜绝疲劳驾驶。
露天煤矿运输的管理制度
露天煤矿运输的管理制度一、煤炭运输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1 提高运输效率露天煤矿的开采面积广阔,煤炭的运输距离通常较远,如果没有合理的管理制度,将会导致运输效率低下,造成资源浪费。
1.2 保障生产安全煤炭运输是煤矿生产过程中重要的环节,如果管理不善,可能会导致事故发生,从而对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1.3 节约成本通过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竞争力。
1.4 保护环境合理的煤炭运输管理制度可以减少矿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露天煤矿运输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2.1 运输计划管理制定合理的运输计划,合理安排煤炭运输线路、运输时间,保障煤炭运输的顺畅进行。
运输计划应该考虑到煤炭产量、运输距离、车辆数量等因素,合理分配资源,提高运输效率。
2.2 车辆管理对运输车辆进行认真管理,确保车辆状态良好、司机合格。
定期进行车辆检修、保养,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对司机进行培训,提高其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2.3 装车点管理煤炭装车点是煤炭从矿山运出的重要环节,需要加强管理。
对装车点附近的道路进行维护,确保通畅。
对装车设备进行维护,保证装车效率。
对装车点周围的环境进行管理,避免煤尘污染。
2.4 运输环境保护加强对于运输环境的保护,对运输路线进行规划,避免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对运输路线进行维护,保证通畅。
加强对煤炭运输的扬尘治理,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5 安全管理加强对煤炭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关安全规定,加强对运输车辆和设备的安全检查。
加强对运输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6 车辆定位管理通过现代化的车辆定位系统,对煤炭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保证运输过程的安全和顺畅。
通过定位系统,可以及时了解车辆的位置、速度等信息,提高运输效率。
2.7 运输数据管理对运输过程中的数据进行记录和管理,包括煤炭产量、运输距离、车辆运行状态等信息。
通过数据统计,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调整和优化,提高运输效率。
露天矿运输工作的安全要求
露天矿运输工作的安全要求露天矿运输工作是矿山生产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安全要求是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露天矿运输工作的安全要求,包括人员安全、机械设备安全、作业环境安全等方面。
一、人员安全要求1. 培训和资质要求:所有从事露天矿运输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掌握必要的职业技能和安全知识。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2. 安全意识培养:员工要具备安全意识,了解事故隐患,能够正确判断、处理各种应急情况,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 巡视检查和通讯:要建立定期巡视检查制度,确保运输线路的安全。
在运输过程中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随时报告运输情况和异常情况。
4. 警示标识和警示设施: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设施,提醒人员注意危险,防止事故发生。
二、机械设备安全要求1. 车辆维护与检查: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包括制动系统、悬挂系统、轮胎、灯光等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2. 驾驶员资质要求:驾驶员要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熟悉运输车辆的操作规程,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
3. 驾驶员休息制度:合理安排驾驶员的工作和休息时间,避免疲劳驾驶。
4. 疏散通道:车辆须保畅通的疏散通道,以备紧急情况下人员的疏散。
5. 安全装置:车辆应配备安全装置,例如防抱死刹车系统、防翻车系统等。
三、作业环境安全要求1. 交通管理:保证作业区域内交通秩序良好,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指示牌,设立临时交通控制措施以维持运输的顺利进行。
2. 爆破安全:若运输线路经过爆破区域,要确保相关安全措施已采取,确保爆破活动对周围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没有影响。
3. 环境风险评估:对作业区域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如有不良气象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作业的安全。
4. 废弃物处置:所有废弃物应按要求分类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5. 作业时间限制:对于特定作业区域,要设定运输时间限制,避免在特定时间段进行运输,以减少对周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
露天矿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No matter how long the road is, it can be completed step by step, and no matter how short it is, it cannot bereached without taking both feet.模板参考(页眉可删)露天矿运输安全技术措施一、露天矿地面道路包括1号矿山道路,2号矿山道路。
1号矿山道路从采场至外排土场,主要负担剥离物外排运输任务。
2号矿山道路从采场至工业场地公路。
道路技术标准如下:1、路面宽:采场及排土场道路10m,地面道路宽9m。
2、最大限坡:8%。
3、转弯半径:30m。
4、竖曲线半径:500m。
5、停车视距:30m。
6、会车视距:60m。
二、公路、机械保障措施1、公路要求公路应保持路面平整,无坑洼和积水,公路排水沟应保持畅通。
公路宽度达到8~10m,最大纵坡度不超过9%,最小曲率半径不低于15m。
双车道的路面宽度,应保证会车安全。
陡长坡道的尽端弯道,不宜采用最小平曲线半径。
弯道处会车视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分车线。
在山坡填方的弯道处、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路堤上,道路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土堆等。
主要运输道路及联络道的长大坡道上,可根据运行安全需要设置车辆避难道。
2、汽车运输安全要求车辆在矿区道路上行驶时,宜采用中速;在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限速行驶,在养路地段应减速通过,矿山应依据具体情况规定各地段的车速,并设置路标。
雾天和烟尘较大影响视线时,应开车前黄灯靠右减速行驶,前后车间距不得小于30m。
视线不足20m时,应靠右暂时停驶。
冰雪和多雨地区,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
减速行驶,前后车距离不得小于40m,行驶时禁止急转方向盘、急刹车、超车和拖挂其他车辆,必须拖挂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
装车时,驾驶员不得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同时禁止检查维护车辆。
卸矿平台要有足够的调车宽度,卸矿点必须有可靠的挡车设施,其高度应不小于轮胎直径的五分二,挡车设施须经技术检验合格,方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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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露天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采矿车间运输作业安全管理,提高设备运转率,按时完成生产任务,保证单耗指标的顺利完成,结合矿山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汉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采矿车间运输作业管理。
第三章运矿汽车司机安全职责
第三条在调度统一指导下,执行运输计划,完成矿、岩运输任务。
第四条执行包保责任制和三检制,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五条及时发现车辆故障,并向汽修人员汇报,配合汽修人员进行检修。
第六条遵守交通管理条例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安全行车。
第七条了解掌握所驾车辆和技术性能,构造、原理。
第八条向下班司机交情技术状况,并认真填写交接班日记。
第四章日常车辆管理
第九条深凹露天矿运输矿(岩)石的汽车,应采取尾气净化措施。
第十条不应用自卸车运载易燃、易爆物品;驾驶室外平台、脚踏板及车斗不应载人,不超载运输。
不应再运行中升降车斗。
第十一条双车道的路面宽度,应保证会车安全。
陡长坡道的尽端弯道,不宜采用最小平曲线半径。
弯道处的会车视距若不能满足要求,则应分设车道。
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有警示标志,并要求在这些路段汽车要限速。
第十二条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墙等。
第十三条露天矿场汽车加油站,应设置在安全地点。
不应在有明火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地点加油。
第十四条行车前注意事项
1、驾驶员必须经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方可上岗,驾驶车辆时要遵守交通法规。
2、行车前,驾驶员要保持头脑清醒,禁止酒后驾车。
3、行车前,驾驶员首先要对车辆的刹车、转向、灯光等部位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行车。
第十五条行车注意事项
1、在运矿路正常行驶时速保持在30Km/h以下,经减斤、原矿仓、应保持在10Km/h以下。
禁止超速行驶。
2、行车过程中,驾驶员禁止接打电话,如需要接打电话,可以将车辆停在路旁后,再接打电话,通话结束后再驾驶车辆行驶。
3、途中会车应遵守轻车给重车让路,下行车给上行车让路的规
则,有会车场的地方应等候会车,严禁抢道或在弯路、狭窄路、斜坡道段超车。
4、车辆行驶过程中、或停车过程中,车与车之间要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5、在正常交接班时间内,车内可以载人,但禁止超员,在正常交接班时间以外,车内禁止载人。
6、遵守行车交通规则,视线不好的拐弯处应鸣笛。
7、重车上坡时应提前挂低速档,禁止在坡中换挡,下坡路段应用底速挡控车,严禁坡中切换挡。
不应采用溜车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不应空挡滑行。
在坡道上停车时,司机不应离开;应使用停车制动,并采取安全措施。
8、禁止溜车、撞车发动车辆和空车溜车。
9、车辆在行车途中发生故障,应在前后30米设警示标志,停车时应控制好刹车系统和阻车措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搬动操作装置。
10、机动车上应配备良好的灭火器材,以备设备发生火灾。
11、雾天或烟尘弥漫影响能见度时,应开亮车前黄灯与警示灯并靠右侧减速行驶,前后车间距应不小于30m。
视距不足20m时,应靠右暂停行驶,并不应熄灭车前、车后警示灯。
12、冰雪或多雨季节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前后车距应不小于40m;拖挂其它车辆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
13、装车时,不应检查、维护车辆;驾驶员不应离开驾驶室,不应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
第五条卸车注意事项
1、车轮应停在平整处,阻车措施可靠。
2、车后及两侧不得有人停留。
3、倒车应加强瞭望或有人指挥。
4、车厢落靠平稳后方可行车。
5、车辆行驶到原矿仓时,如有格筛工正在处理大块,车辆应停放在距格筛5米处,格筛工处理完大块后,再靠近格筛卸矿。
6、夜间装卸车地点,应有良好照明。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与上级相关规定、制度相抵触时,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采矿车间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下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