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法律法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1
第二条重点释义
——强制手段(武力使用) 包括: 第一:徒手 第二:利用就便器材 第三:利用警械 第四:利用武器
12
注意: 上述手段是根据对象的暴力程度、危害
程度、紧急程度而定,由轻到重。 但是不要求必须与暴力手段相对应。 选择何种强制手段应该由警察按照现地
的实际情况作出判断,并决定直接采取 相应的强制手段
重点释义: “看押”是指看管被关押的违法犯罪人员或重大犯罪嫌疑人,等
待进一步审查及处理的一种强制性方法。 “押解”,是指将违法犯罪人员在专人看管下从一地押送到另一
地的强制性方法。 “拘传”,是指人民警察对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刑
事被告人、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到案的刑事强制措施。根据案 情需要,不经传唤也可以直接进行拘传,如《刑事诉讼法》第三 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 对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强制传唤”,是指人民警察为了查明违法犯罪事实,将违法犯 罪行为人强行带到特定地点接受讯问的一种措施。一般情况下, 在对被传唤人实施口头传唤或书面传唤后,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 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才采用强制传唤措施。
15
五、第五条规定
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行为, 受法律保护。 人民警察不得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使用 警械和武器。
16
六、第六条规定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前,应当命令 在场无关人员躲避;在场无关人员应当 服从人民警察的命令,避免受到伤害或 者其他损失。
17
案例:滥用枪支伤及无辜 被清除出公安队伍
当场制止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况。
22
三、人民警察使用约束性警械的情形
约束性警械是指用于对违法犯罪行为人 的身体进行束缚以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警 械。《条例》第八条规定,人民警察在 执行下列任务中,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 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其他危 险行为,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 约束性警械。
注意:所谓人身伤害,是指造成人体器官、组织的损伤或者功能障 碍。所谓故意,是指明知错误地使用约束性警械会造成对方人身伤 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如果不是 出于故意,而是过失地造成人身伤害,或者由于对方的原因如挣扎、 逃跑、反抗造成人身伤害的,不属于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放松一下,观看视频)
公安部警务督察队认为,邓玉华开枪伤及无辜学生事件在社 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反映了在个别民警身上存在着严重的特 权思想,为加强队伍管理,严肃纪律,要求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18
第二章 警械的使用
19
一、警械的分类
以警械的用途为标准,可以将警械分为驱 逐性、制服性警械和约束性警械两大类。
(一)驱逐性、制服性警械,包括警棍、 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用 于驱逐、制服违法犯罪分子;
6
2、公民的正当防卫行为定义
公民的正当防卫行为,根据我国《刑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是指“为了使 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 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 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正当防卫, 不负刑事责任”。
7
3、公民的正当防卫行为 法定 条件
5
1、警察依法制止打击违法犯罪 的职务行为 定义
警察依法制止打击违法犯罪的职务行为 是人民警察依据法律规定并在法定限度 以内行使职权和履行职务的活动。其目 的是人民警察为了排除违法犯罪行为, 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 秩序,保护自身安全,是一种职务行为。
(注:警察依法制止违法犯罪而进行武 力搏斗的职务行为,我们界定为警察执 法战斗)
21
(一)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 流氓活动的;
(二)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运动场等公共场所秩 序的;
(三)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 (四)强行冲越人民警察为履行职责设置的警戒线的; (五)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 ; (六)袭击人民警察的; (七)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他行为,需要
13
三、第三条规定
本条例所称警械,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 定装备的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 种防暴枪、手铐、脚镣、警绳等警用器 械;所称武器,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 装备的枪支、弹药等致命性警用武器。
14
四、第四条规定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 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 产损失为原则。
河北省武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指导员邓玉华滥用枪支, 伤及无辜学生,被清除出公安队伍。
2002年7月10日上午10时许,邓玉华带领3名刑警乘坐吉普车 沿武龙公路行至武邑县思寨村南,与迎面驶来的北京牌1041货车 会车,两车后视镜相刮,吉普车后视镜被刮坏。此时,货车司机 李爱聪没有停车,邓玉华立即指使司机调头追赶。吉普车尾随货 车边追边鸣喇叭,示意李爱聪停车。后见李爱聪未停车,邓玉华 掏出手枪,向货车开了两枪,货车停在路边。之后,邓玉华等人 发现驾驶室内17岁的武邑县龙店乡黄口村学生黄世文被子弹击中。 经医院诊断,黄世文左上胸贯通伤,左肺损伤并伴有血气胸、左 侧肋骨肩胛骨骨折。
23
(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
重大嫌疑人的。
本条规定的是抓获现行的情形,时间紧 迫,来不及办理法律手续时,可以由人 民警察现场决定是否采用约束性警械。
注意:经检查,无明显证据,情况不明, 身份不清,需要留置盘查,又无反抗逃 窜 情形的,建议徒手押带(不是押解), 以防被投诉。
24
(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 审讯、拘传、强制传唤
.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 法律法规专题讲座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 器条例1996年1月16日经国务院令第191 号发布施行。
条例内容共分五章十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警械的使用 第三章 武器的使用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2
第一章 总则
本部分是关于制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 武器条例的目的、法律依据、适用原则、 法律保护和制约的原则性规定。
31
3级,约束控制(徒手):警察使用擒 拿术
大多数警察都受过擒敌技巧训练,用于制服 对手,但又不给对手造成伤害。
如果嫌疑人提高对抗程度(猛力推挤或用力 挣扎),警察就可以击打嫌疑人。不过,这种 击打只能对着不会造成重大伤害的身体部位, 即运动穴位和肚子。 如果这些手段不奏效或当事警察感到用这些手
段无法制服对手,就可以用4级的手段。
25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
警械的其他情形
26
四、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时应注意的问 题
(一) 人民警察在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时, 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当违法犯罪 行为得到制止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二)人民警察使用约束性警械的目的是束缚 违法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在使用中不能故意 造成人身伤害。
(二)约束性警械,包括手铐、警绳、 脚镣等,用于对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人身 约束。
20
二、人民警察使用驱逐性、制 服性警械的情形
根据《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使用 驱逐性、制服性警械的情形共有八 种,这八种情形都是危害公共安全、 人身安全、治安秩序,需要当场制 止的行为。人民警察遇有其中情形 之一的,可以使用驱逐性、制服性 警械。
27
28
第三章 武器的使用
美国法律界定警察使用武力的合法性、合理性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一)是否面对即刻发生极端的危险; (二)是否已经使用了非致命性武器。 二、合理性原则: (一)犯人是否对警察构成立即的危险; (二)犯罪的严重性; (三)罪犯是否正在拒捕; (四)犯罪还在实施当中。 注:美国警方主张警察使用武器要打死罪犯,不要致残,以免付出高昂
34
美国的《警察手册》是正式公开出版的 官方文件,所有人都能阅览。
作为警察手册的一部分,警察守则常常 被作为法令引用。 警察如违反守则就至少要受到纪律处分。 行为人如果出现不当行为,使警察动用武 力并造成后果,那么,对被指控过度使 用武力的警察的行为按《警察手册》的 规定内容进行认定和处理。
35
33
6级,致命武力(武器)
警察不得已向嫌疑人开枪或用工具以可能致死 或致重伤的方式击打嫌疑人。
特别提示:
由于嫌疑人的行为,警察往往需要跳级使用 武力,如从1级跳到3级。警察的一切行为都要 依嫌疑人的行为而定。同时,武力等级的使用 是双向的,既可升级也可降级使用。在任何时 候,警察都应大声发出命令,以便使行为人能 主动服从。如果行为人对抗的程序加剧或减弱, 警察就必须相应地调整自己使用的武力等级。
美国警察公路抓捕
36
37
38
39
香港警察机动部队训练
40
41
一、使用武器要件
武器是人民警察履行职责中使用的最高形式的强制性 手段,具有直接的杀伤性,可以致犯罪嫌疑人伤残或死亡。 因此,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必须适用于危害特别严重的暴 力侵害活动,即《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使 用武器予以制止的暴力犯罪行为,须具备以下要件:
根据我国的刑法理论,构成正当防卫,必须符 合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第二:必须针对的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第三:必须是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
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非 法侵害的主观目的; 第四:必须是针对非法侵害人实施的; 第五: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 大损害。
8
4、公民的正当防卫行为特例
但是,对此法律又规定了对那些正在进 行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如: 持刀路面、入室抢劫、强奸、正在行凶 杀人、劫持人质等,任何公民都有实行 无限防卫的权利,无论对不法侵害人造 成何种严重损害,都不存在防卫过当的 问题。
9
5、警察依法制止违法犯罪的职务行为
与普通公民正当防卫的 共同点
的医疗费用,降低警务成本。另外没有警告。
29
美国警察战术目标与行为的对应等级 模式
战术目标 行为或手段
说服
对话
控制
押送
约束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造成肉体痛苦
压服
使用机械手段
阻止
使用警棍、胡椒喷雾剂
高压水枪、催泪瓦斯等
制止(致命危险) 使用枪械
30
美国《警察手册》中有关使用武力及 其等级的图解说明:
l级,警察出现:警察到达现场
32
4级,化学剂(胡椒喷剂)
它可能使行为人跌倒;双眼睁不开及疼痛难 忍。这样做还无法制服对手时,可以用5级的手段。
5级,暂时动弹不得
必要时警察可以用不致命的冲击武器(即用 警棍)击打行为人,但只准打某些部位,头部、 脖子、喉咙、脊柱肾脏和腹股沟等部位则禁止 击打。
如果行为人抽刀、拔枪对抗,企图杀害或严 重伤害警察和公民时,警察可以用6级的手段。
行为人看见警察但依然不停止其 违法活动。假设 行为人知道来人是警察,因为警察身着警服、佩戴警 徽、开着带有警察标记的警车。假如行为人还继续其 违法行为,警察可以用2级的手段。
2级,口头命令:警察对行为人发出“镇 静”、“走开”等命令
假设行为人能清楚地听见警察的命令。如果行为 人还继续其违法行为,警察可以用3级的手段。
1、判明情况; 2、行为人正在实施暴力犯罪行为; 3、紧急情形; 4、警告无效。
42
1、判明情况释义
判明情况,是指人民警察对现场发生的暴力犯罪 行为及犯罪行为人做出的准确判断。《条例》 第九条规定了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可以使用 武器的十五种情形,即人民警察必须确认各种暴 力犯罪的发生,并确认犯罪行为时,才能决定是 否使用武器。客观上没有《条例》第九条所列 暴力行为发生,或者对犯罪行为人没有确认的情 况下,不能使用武器。依法使用武器是人民警察 的自行处置权,要求人民警察根据现场的情况依 法独立地做出判断并决定采取行动,从而保证了 人民警察行使这种权力的自决性和灵活性。 (案例)
3
一、第一条规定
为了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正确 使用警械和武器,及时有效地制止违法 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保护 公共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 警察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 本条例。
4
(一)第一条重点释义
警察依法制止违法犯罪的职务行为与普 通公民正当防卫的区别
警察执法战斗行为与普通公民正当防卫 都具有排除违法犯罪行为,制服违法犯 罪分子,保护自身或他人人身安全等共 同的目的。
10
二、第二条 规定
人民警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采取 强制手段;根据需要,可以依照本条例 的规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 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 害后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 武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