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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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的问题与对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的问题与对策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当前,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

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的重大举措,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文件,旨在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

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近年来,杭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本文就杭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建设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杭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的现状经过10多年的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杭州市构建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拆迁安置房等“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了一大批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住房保障成效较为显著。

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杭州主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累计开工931.66万平方米,累计竣工776.93万平方米,累计推出房源557.81万平方米,惠及68288户家庭,占2011年底主城区家庭总户数的10.01%。

主城区廉租住房累计建设32万平方米、约6200多套,已竣工交付14.58万平方米、近2700套,累计保障10586户,占2011年底主城区家庭总户数的1.55%。

主城区(不含萧山、余杭)公共租赁住房已累计实现开工223.03万平方米,实现竣工65.21万平方米,累计推出房源8513套,占2011年底主城区家庭总户数的1.25%。

杭州市在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同时,还积极进行危旧房改善,截至2011年底,杭州市区危旧房改善累计实施177万平方米,累计惠及3.5万户原住家庭,占2011年底主城区家庭总户数的5.13%。

浅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摘要】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我国解决城市住房困难群众安居问题的重要工程。

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建设质量参差不齐,分配不公平等。

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采取加强监管与规范管理、提高透明度和公开性、强化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完善配套政策和机制等措施。

通过对问题的分析和措施的提出,可以更好地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运营,确保住房资源的公平分配和有效利用。

展望未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将面临更多的挑战,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政策措施,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需求和环境。

【关键词】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运营、问题、应对措施、监管、规范管理、透明度、公开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配套政策、机制、总结、分析、展望未来。

1. 引言1.1 背景介绍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指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困境,提供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措施。

自2007年启动以来,保障性安居工程在中国取得了显著成效,大量低收入家庭得到了合理住房保障,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建设中存在资金缺乏、工程质量不高等问题,导致部分保障性住房质量堪忧。

分配运营中存在不公平、不透明等现象,影响了住房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分配。

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问题的分析和研究,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对于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提高住房供给的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结合现实情况,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期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推动住房保障工作的改善和发展。

1.2 研究意义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国家重要的民生工程,旨在解决城乡居民的住房困难,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涉及政府管理、资金分配、政策执行等方面,需要深入研究并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几点建议

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几点建议

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几点建议2011年中央下达给各地的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已顺利完成。

各地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结合当地实际,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取得显著效果。

在2011年住房保障建设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不足,分配机制不健全,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比例结构有待调整,保障性住房后期物业管理有待加强,城乡住房保障体系有待全面覆盖,房地产市场交易中政府保障作用有待提高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健全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政策和运行机制。

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存在前期投资大、管理时间长、资产分布广的特点,各地反映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不足,中央、省二级政府下拨资金比例偏小,地方政府匹配建设资金所占比例大,筹资有难度。

为此,多元化的融资方式至关重要。

首先,要发挥政府在保障性住房融资机制中的主导地位,建立长期稳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将住房保障资金需求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之中;还要充分利用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资金、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保险资金、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用于保障房建设。

其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采取政府直接建设、政府与企业共建和企业独立建设保障房等三大模式,多渠道多方式筹集建设资金。

再是,将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 eits)引入公租房建设领域,利用社会化资金和商业化运作来帮助解决保障房的资金难题,完成公共产品和资本品的对接。

二、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社会监督、及时退出、依法惩处机制。

当前,各地保障性住房分配机制不够健全,特别是退出机制难以启动。

为此,各级部门应积极推动建立住房保障、房地产、民政、公安、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查系统,提供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核查报告。

各地政府在保障房分配公示申请人终审信息时,要做到信息透明,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保障性安居工程经验总结让惠民工程落地致力住有所居

保障性安居工程经验总结让惠民工程落地致力住有所居

保障性安居工程经验总结让惠民工程落地致力住有所居近年来,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在解决住房问题、促进居民安居乐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文旨在总结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经验,并探讨如何使惠民工程真正落地,让广大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一、加大政府投入,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力度政府是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主力军,必须加大投入,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力度。

首先,政府应当加大财政投入,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来源。

其次,政府可以采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提高项目的整体建设质量。

此外,政府还应积极推动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加快土地供应,为保障性安居工程提供更多的用地。

二、优化项目管理,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品质监督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质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为了确保工程品质,需要加强项目管理,加大品质监督力度。

首先,要建立严格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施工符合国家标准。

其次,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此外,还可以借鉴国际标准,引进先进的建筑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工程的品质水平。

三、多元化供应,满足不同住房需求保障性安居工程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采取多元化的供应方式。

一方面,可以适当提高经济适用房的供应量,满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需求。

另一方面,可以发展共有产权房和公租房,为无房或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长期安居的保障。

此外,还可以发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集体建设住房,为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体性的农民工提供住房保障。

四、健全配套设施,提高居住环境的品质保障性安居工程不仅仅是提供住房,还应该注重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配套设施。

政府应当加大对住房周边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包括教育、医疗、交通等方面的配套设施,提高住户的生活品质。

同时,要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确保居民用水、供电等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五、强化政策支持,提高居民购房能力为了让更多的人能够住上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房子,政府应当加强相关政策的支持。

浅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1. 引言1.1 背景介绍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指政府为解决城乡居民住房困难问题而实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自2007年开始,中国政府大力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通过各种方式提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帮助需要的居民解决住房问题。

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一些分配和运营中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

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资源分配不公平、利益多元化、管理混乱等问题,导致一些住房资源被不法分子侵占或者变相拆迁。

在运营过程中,一些小区物业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

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认真分析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只有不断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制度和监督机制,才能更好地保障住房困难群体的基本居住权益,实现住房保障工作的有效推进。

1.2 问题意识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分配问题和运营难题,这些问题既牵涉到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也涉及到政府和社会的责任担当。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增强问题意识,深入分析问题的本质,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才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事业的健康发展。

问题意识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和基础。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存在着一些分配不公平、资源利用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到项目的推进进度和质量,还会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深刻认识到它们的严重性和紧迫性,才能够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能够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造福广大居民。

要提高问题意识,就要善于观察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及早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只有不断提高问题意识,才能让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更加顺利,更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 正文2.1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分配问题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我国政府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旨在解决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浅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中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指由政府出资或通过各种形式筹集资金,为城市低收入家庭和特困人员提供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类型的住房,以解决他们基本的居住需求。

自2007年以来,中国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成为改善城市居住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分配运营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建设中存在质量问题和进度滞后的情况,给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带来不便。

在住房分配和运营中也存在不公平、不透明的情况,导致了一些低收入家庭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福利。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效性和社会效益,亟待解决。

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确保政策的落实和效果的最大化。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发展,提高住房保障的覆盖面和质量,让更多低收入家庭受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1.2 问题意义问题意义: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政府为了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而实施的重要民生工程之一。

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运营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基本居住需求,是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

然而,当前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分配运营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建设标准不统一、分配不公平、管理混乱等,严重影响了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权益,也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权威。

因此,深入分析和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不仅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需要,更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必须加强对问题的认识,努力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为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2. 正文2.1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政府为解决城市住房问题而实施的重要计划,然而在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苍溪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思考

苍溪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思考

十 分艰 巨 , 待我 们全 力 以赴 , 攻重 点 , 破难 关 , 亟 强 勇
加 速推进 这一 重大 民生工 程建 设 。


基 本 情 况
我县 是 贫 困 山 区 、 革命 老 区 、 震 灾 区 “ 区合 地 三

” . 县 全县 在 “ .2 汶川 特 大 地震 中遭 受 直 接经 济 51 ”
效 , 该项 建 设起 步 时间 不长 , 房保 障的覆 盖 面不 但 住 大 .今 后 一个 时期 解 决 困难 群众 基本 住 房 的任 务还
低 收 入 家 庭 困 难 等 发展 规 划 》 ,将保 障性 住 房 建 设 用 地 优 先 纳 入 供 地 计 划 , 台 《 溪 县 保 障性 住 房 出 苍 配建实施办法》 ,加 大 商 品 房 开 发项 目保 障性 住 房 配 套 建 设 力 度 ,切 实解 决 了保 障 性 住 房 建设 用 地 。
恢 复重 建 和进 一 步扩 大 内需 、促 进经 济平 稳 较快 增 长 的政 策措 施 .在 灾后 重 建 中把 保 障性安 居 工程 建 设 作 为保稳 定 、 发展 、 民生 的重要 工作 。县 财政 保 惠 局 主动 按 照县 委 、 县政 府 的要 求 , 积极 协 调各 相关 部
结合 , 多方 式 、 渠 道 解决 房 源 , 我 县保 障性 安 居 多 使
工 程得 以顺 利 推进 1组 织 领 导保 障有 力 .
截 至今 年 4月 , 我县 2 1 0 0年 以前规 划 建设 的保
障性安 居 工程 进展 情 况 为 :廉 租房 5 2套 ,已完 工 5
14套 , 3 在建 4 8套 ; 济适 用 房 5 5套 , 1 经 7 已完工 1 5 5 套 , 建 4 0套 ; 户 区改 造 7 0套 , 在 2 棚 5 已全 部 完 工 : 公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分配使用监管的建议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分配使用监管的建议

浅议如何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分配使用监管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地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健全,住房供应体系日趋完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同时,由于制度建设和保障性措施还不够健全,带来了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个别不正常现象背后很难说没有腐败现象。

为强化全方位监管,发现和查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遏制腐败苗头、消除腐败隐患,有必要建立健全相应的保障制度、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一、保障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贫民区”以及城郊化带来的问题。

在现代社会,房子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了穷人和富人之间的空间隔离。

商品房的高房价使低收入者被迫迁往城市郊区、城乡接合部,从而形成了中低收入者的聚集地——“贫民区”。

而目前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出于成本考虑,忽略了当前消费者对周围环境的重视和社会的影响,大多集中在较偏僻的郊区,交通、教育、医疗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足,造成住户的生活不便和生活成本的上升。

由于保障性住房往往是大片开发,这样进一步加剧了分化的趋势,并可能带来新的社会问题。

(二)保障性住房在建设过程中更容易出现违规建设问题。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当前政府工作主要任务之一,各地政府都把完成保障性住房任务作为一件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由于建设任务具有一定的时限性和强制性,在建设过程中容易出现未批先建、手续不全等问题。

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涉及项目决策、项目核准、城乡规划审批、土地审批和出让、环境评价、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建设实施等环节,其中土地的划拨和变性的审批手续较为漫长,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很有可能出现在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先行施工。

未取得用地批复,后续的规划许可、图纸审查、消防、人防、建筑节能、招投标备案、施工许可、质量监督手续等这些前置合法手续都办不下去,最终成为违法工程。

浅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指国家为了解决城市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以及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程。

通过政府的扶持和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为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居民提供了更好的住房条件,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了城市和农村的发展。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分配运营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工程的实施效果,也损害了政府和居民的利益。

本文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1. 政府资金分配不合理保障性安居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政府的资金分配不合理是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存在着资金分配不均衡的情况,导致一些地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相对滞后,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社会不公平现象。

2. 项目建设质量参差不齐由于监管不到位或者执法不严,一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存在着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

一些工程建设单位为了谋取私利,存在着违规操作、使用劣质材料等现象,给居民带来了安全隐患。

3. 公共配套设施不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公共配套设施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一些地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虽然已经建成,但缺乏必要的公共配套设施,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和便利性。

4. 政策宣传不到位一些地区政府在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时,政策宣传不够到位,导致居民对政策不了解,甚至存在着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造成了很多争议和困扰。

二、应对措施1. 加强政府资金分配监管针对政府资金分配不合理的问题,需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让每个地区都能够得到充分的支持。

2. 加大项目建设质量监管力度要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严格管理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4. 加强政策宣传工作政府要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居民了解政策的内容和实施细则,做好政策的解释和宣传工作,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体系的若干政策思考

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体系的若干政策思考

列不尽人意的问题。比如一些参建单位使用劣质或不合格 的材料, 甚至非法使用“ 瘦身钢筋”一些建设单位为降低建 ;
设成本, 选择素质不高、 毫无专业技能的“ 野马” 施工队施
工, 这些都严重地危害到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南宁
市保障房开发的第二种方式, 类似于市政工程中的B -T模
式( 市场主体建设, 建成后移交给政府) 。该模式的优点是:
式。保障房建设既要考虑投入产出成本, 更要考虑工程建 设质量, 要通过科学实施招投标, 选择合适的参建各方, 合 理高效优质建设好保障性住房才是重中之重。
确保建设质量, 强化工程质量监督, 可采取专业力量监督加
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构建一个多方参与的立体监督模 式。各地建委和各县区建委质量监督部门应专门成立保障 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室, 组建专业科室和专业人员, 定期巡
S p o t o otbeHo s gP o t y tm u p r mfra l C u i rjc S se n e
He Z a hn
( n ig Ho s g S p ot n ue mii r t n Na nn ui u p r a d Hos n Ad ns ai ,Na nn , a g i 3 0 3 t o n ig Gu n x ,5 02 )
中共桂林 市委党 校学 报 社 会学研 究
第 4期
21 0 1年 1 2月
高, 而保障房要求成本低, 无法采用这个标准, 在工期的催
迫下, 易产生粗制滥造。据调查反映, 有的地方政府在缺乏 小户型设计经验的情况下, 简单地将大户型商品房设计方 案进行微缩, 由此造成了很多保障房存在使用功能缺乏和 重大设计缺陷。例如, 在某地建设的保障房中, 卫生间被微

浅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指政府通过各种方式向低收入群体提供经济适用房,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而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分配运营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以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发展。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补贴不足。

由于财政预算有限,政府往往无法为所有需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家庭提供足够的补贴,导致很多低收入家庭无法享受到相关政策的支持。

二是建设质量参差不齐。

由于部分地区监管不严,一些开发商为了追求利润,会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使用廉价材料或者采用低标准的建筑标准,导致房屋质量不过关。

三是分配不公平。

在一些地方,由于人情关系或者腐败现象,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分配往往不够公平和透明,给一些有需要的家庭带来了不公平的待遇。

四是管理不善。

一些地方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管理中存在着很多漏洞,包括审批程序繁琐、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给低收入家庭带来了很多不便。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应对措施:一是加大政府财政扶持力度。

政府可以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补贴力度,确保更多低收入家庭能够享受到相关政策的支持。

二是加强监管力度。

政府应当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管力度,确保建设质量符合标准,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三是建立公平分配机制。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公开透明的政策执行机制,杜绝人情主义和腐败现象,确保每一个有需要的家庭都能够享受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相关政策支持。

四是简化审批程序。

政府可以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减少低收入家庭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申请和分配过程中的等待时间,减轻他们的负担。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个关乎社会稳定和人民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健康发展,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能够实实在在地受益于相关政策的支持。

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探讨

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探讨

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探讨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为各地政府重点推进的项目之一。

保障性安居工程旨在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提供安全、实惠、舒适的住房条件。

然而,目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仍面临一系列挑战,本文将探讨如何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更好地满足人们的住房需求。

1. 提高资金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需要巨额资金支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当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投入。

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增加财政拨款来增加资金投入;另一方面,可以引入社会资本,通过公私合作的方式共同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压力。

2. 完善制度机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的配合,为了加强工程建设的协调性和连贯性,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

政府可以成立专门负责统筹协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责,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合作。

此外,还可以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推动工程建设的高效进行。

3. 多元化的住房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不仅仅应当关注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还应当推动住房供应的多元化。

政府可以鼓励开发商建设适合低收入人群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以满足市场需求。

此外,还可以推动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通过购房者和政府共同共有房产,既满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又增加低收入人群的财产积累。

4. 加强社会支持力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政府应当积极引导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建设。

可以通过设立住房公益基金,向社会募集资金,并将其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此外,还可以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社会捐赠,支持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住房问题的氛围。

5. 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住房保障的重要一环,为了更好地解决住房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的住房保障体系。

政府应当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确保低收入人群能够享受到保障性安居工程所带来的实惠。

浅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中国政府为解决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而实施的一项重要工程。

自2007年启动实施以来,保障性安居工程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但在建设分配运营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应对措施进行浅析。

一、存在的问题1. 资金管理不到位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政府资金投入的重要领域,但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由于资金来源多样化,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银行贷款、保障房销售收入等,导致资金管理难度加大;部分地方对资金使用监管不严,存在挪用、截留资金的情况,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影响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效果。

2. 供给不足尽管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在供给方面仍存在不足。

一方面,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有限,难以满足低收入群体的需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定位较低,房屋质量和配套设施不足,不符合低收入群体的实际需求,影响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效果。

3. 分配不公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分配中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公,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有些地方在确定保障房的申请资格和分配标准上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导致低收入群体的申请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在实际的分配过程中存在一些违规行为,房屋分配不公,导致低收入群体的合法权益受损。

二、应对措施1. 完善资金管理体系针对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应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体系,在资金编制、使用、监管、审计等方面加强管理,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加强对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资金管理不到位、供给不足、分配不公等方面,应对这些问题需要加强资金管理、增加建设规模和提高质量水平、完善分配机制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积极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健康发展,为低收入群体改善居住条件提供更好的保障。

浅议如何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浅议如何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叶 琼瑶
(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 区城 市建设办公室,浙江,温州 ,3 2 5 0 0 0 )
安居,方 能乐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关 系人 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 重 大 民生 工程 。中 共 中央 总 书 记胡 锦 涛 在 十 八大报告中提出: “ 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 障 相 结 合 的住 房 制 度 ,加 强 保 障 性住 房 建 设和 管 理 ,满足 困难 家 庭 基本 需 求 。” 这是“ 保 障 性 住 房 建设 ” 首 次 写 进党 代 会报 告 。 可 见保 障 房 作 为 重大 民生 问题 ,仍 将 是未 来 政 策 的重 要着力点。 2 0 1 0 年 中 央 一号 文 件 指 出 ,“ 把统 筹 城 乡 发 展 作 为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的 根 本 要 求,” “ 协调 推 进 工 业化 、城 镇 化 、和 农 业 现 代 化 ,努 力 形 成城 乡 经 济 社会 发 展 一 体化 新 格 局 。” 文 件 明确 把 统 筹城 乡 发展 ,实现 城 乡 体化作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重要的战略 目 标 。 同年 , 温 州市 委 市 政府 发 出了 《 关 于 加 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 设步 伐 的若 干 意 见 》 , 在 召开 的 城市 转 型 发 展破难攻坚大行动动员大会上,还 明确把市 区村庄改造和农房集聚改造“ 村房两改” 专项 行动 作 为 “ 七大硬仗” 之 一 破难 攻 坚 ,把 农房 集聚改造建设作为统筹城乡 ,实现一体化的 切入 点 。2 0 1 1 、2 0 1 2年 市委 市 政府 又 连 续 发 出 了关 于加 快 城 乡统 筹 综 合 改革 的 2个 I号 文件 , 明确 了 《 关 于进 一步 推 进农 房 改 造 集 聚建 设 的实 施 意 见 》 。今 年 7月 2 1日 ,该市 出台了 《 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 理的实施意见》 ,将我市城中村改造 ( 包括在 建 制 镇 以上 实 施 的 农房 改造 集 聚建 设 )全面 纳 入 保 障性 安 居 工程 。可 以看 出 ,从 中 央 到 地方政府,都高度重视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工 作 。所以,作为推动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工作 的重 要 切入 点 ,保 障性 安 居 工程 建 设 将 是今 后 很 长 一段 时 期 内重 中 之重 的 工 作 。 近年 来 ,很 多保 障 性 安居 工 程 陆 续 开工 建 设 , 但是 在 手 续办 理 、要 素保 障 、 工 作进 度 、 工程 管 理 、 质量 安 全 等 方面 仍 然 存 在不 少 问题 。为 扎 实 推进 保 障 性 安居 工 程 建 设 ,

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探讨保障安居工程

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探讨保障安居工程

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探讨保障安居工程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探讨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完善住房政策和供给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逐级明确目标,层层落实责任,积极有序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初步建立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相结合的住房保障体系。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现状20xx年以来,**先后建成新北佳园、兴南佳园两个保障性住房小区,共竣工交付保障性住房1335套,已配售1125套。

累计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134.09万元,160户享受补贴。

投资收购廉租房50套,建筑面积3567平方米。

公共租赁住房40套,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

目前在建的保障房面积达10万平方米,预计将于20XX年底竣工交付。

具体做法是:1、持续出台政策办法。

“十一五”期间,随着国家、省、市一系列住房保障政策的出台,分别制定了《**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泰政发[20xx]40号)、《**市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泰政发[20xx]41号),并用以指导**的住房保障工作。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更是明确提出了“实施住房救助,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稳步推进廉租房制度,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拆迁户、特困家庭住房难的问题”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工作要求。

2021年,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结合**“十二五”期间社会经济发展规模,在对市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编制出台了《**市市区“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泰政办发[2021]166号)。

2、不断扩大保障范围。

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适时调整、动态管理”的原则,每年及时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

(1)廉租房保障对象由20xx年的低保、特困家庭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最低收入家庭已扩大到20XX年人均月收入7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租金补贴标准由20xx年的6元/月*平方米整至低收入家庭为20XX年9元/月*平方米,低保家庭为10元/月*平方米,有房未达标准的按差额发放;(3)廉租房实物配租由20xx年的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的孤老(孤儿)、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且领取残疾人证的特殊特困家庭扩至20XX年对城市低保和特困职工及低保边缘的住房困难家庭优先实物配租,租金标准也由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2元调至免收保障面积部分的租金,超出保障面积部分的租金为1.5元/月*平方米;(4)经济适用房申购对象由20xx年的无房或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已扩大到20XX年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的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思考

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思考

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思考保障性住房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

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它既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如:钢材、水泥,又能拉动内需,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大力推进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都是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和条件的有效举措,都将有利于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扩大消费。

目前我国的保障性住房的分类是: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定向安置房、安居商品房、两限商品房六大类。

1、截至xx年12月31日止,我县保障性住房有1842套(其中公租房有1473套,已入住492套;廉租住房有369套,已全部入住)。

解决了1838人的住房问题。

2、截至xx年12月31日止,有5817人享受货币补贴。

4、在保障性住房问题上,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导致保障性住房面临六大突出问题。

我县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有待改善,目前只规划在**片区(老软木厂),布局单一,极不合理,有可能形成天峨城区的贫民窟,有的保障性住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了使用功能。

我县部分保障性住房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质量把关不够严,个别工程还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难度。

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存在申请弄虚作假、申报不实以及工作人员协助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审批。

有的家庭收入增加了,但仍然不退出保障性住房,群众意见很大。

建设资金筹措和征地拆迁压力比较大。

我县由于财政困难,目前符合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土地几乎为零,老变电站片区和**四区也因为征地拆迁的问题与当地群众存在土地纠纷。

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与全国一样总体上带有探索性质,包括政策、机制、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等,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措施浅析

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措施浅析

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措施浅析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需继续踔厉奋发、担当作为,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谱写新时代住房保障事业新篇章。

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的重大举措,面对时代与社会发展脚步不断加快的背景下,保障性住房事业迎来新的挑战。

然而,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问题亟须高度重视,其建设管理对于民生保障、社会公平、和谐稳定有很大的影响,也是扩大内需、促进发展的民生工作。

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措施,促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一、优化规划布局和户型设计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规划布局和户型设计要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盼为导向,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安居乐业。

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提出明确要求,合理安排布局,严格执行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等强制性标准。

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应当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系统,同步配套建设生活服务设施。

保障性住房户型设计要坚持户型小、功能齐、配套好、质量高、安全可靠的要求,合理布局,科学利用空间,有效满足各项基本居住功能,鼓励通过公开招标、评比等方式优选户型设计方案。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供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具备入住条件。

同时,在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中,要根据租住群体的生活需要进行合理配置,例如公租房应根据面对青年群体或有老人儿童的低收入家庭,配置相应的户外活动设施或者适老化设计等;同时由于保障性住房一般套内面积有限,设计则更应注意内部的使用效率,加强住宅套内空间的精细化设计。

浅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保障城市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支持。

然而在建设分配运营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

本文将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着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的现状1. 政策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得到了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相关政策法规的倡导和推动使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得以顺利进行。

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和资金支持,大大提高了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水平。

2. 城市化背景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居民不断增加,城市住房需求急剧增大,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更加需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持。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迫在眉睫,市场需求旺盛。

3. 存在的问题但是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低收入家庭的审计标准过低,有些并不处于困难环境中,却也能享受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帮助;地方政府审核过于宽松,造成滥用保障性住房资源的现象严重;再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审计标准和质量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1. 严格审计标准需要对低收入家庭的审计标准进行严格把关,对困难家庭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在审核居民是否符合住房保障资格时,需严格遵照规范标准执行,对符合条件的群众及时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范围。

2. 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对住房保障项目的审核监督工作,对于滥用保障性住房资源的现象,要坚决予以打击,维护资源公平分配。

3. 提高质量标准针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审计标准和质量监管等问题,应当提高建设质量标准,加强监管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过程合规有序,达到预期效果。

4. 改进管理体制要完善相关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政策执行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5. 提升服务水平建设单位还需提升服务水平,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施工标准,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使其符合居民居住的基本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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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 砜 蛮 , l 翠 午
障对 象 的特 殊 居住 需 求 . 出现设 计 不 合 理 问题 . 存 在 使用 功 能 缺 乏. 导致 使用率低 . 不 适 合 家庭 居住 现象 二 是盲 目追求 高容 积 率、 高密度与超高建筑 , 使室内 居住 环 境 质量 下 降 . 而 且生 活 配 套设施不齐全 . 绿化率 、 日照 率 等标 准被忽 视 导 致许 多保 障对 象 家庭 因无 房 “ 想 入住 而 不愿 意 入住 , 的现 象 出现 。 增 加 了保 障性住房 的 闲置数 量 。 ( 二) 保 障性 安 居 工程 建设 管理 不到 位 问题 突 出。 是个 别行 业 主管部 门履 职不 到位 . 导致 部分 建设 单 位执行 基 本建设 程序 不严 目前 . 因行业 主管 部 门履 职不 到位 , 导致 个别 项 目出现选 择勘 察 、 设计 、 监 理单 位未 严格 执行 招投标 程 序 . 未 办理 整体竣 工 验 收即交 付使 用 , 保 障性 住房 建设 存在 超面 积等 现象 。二 是部 分项 目工 程质 量监督 管 理机构 质量 监督 不 到位 . 个别 监理 人 员履 职不 到位 。导致有 的建成项 目存 在外 墙 、 内墙 局部 与屋 顶渗 水等 影 响使 用 功能 的 问题 . 有 的项 目未 按 规定设 置 “ 保 障性 安居 工程 ” 永久 性公示 牌


基 层保 障性 安居 工 程 建
f 一1 保障 障性 住 房存 安 在 建设 选 工 程 加强 基层保 性 居
址 或 户 型 设 计 不 合 理 的 问 题 突
设管 理 中存 在 的主要 问题
出 一 是部 分地方 政府 为 了节约 建 设 管 理 的 思 考 成本 . 一 般都 将 此项 工 程选 择 在 比较 偏 僻 或 者 距 离 市 中 心 较 远 的地 方 建 设 . 不 仅加 大 了住 户 的 生 活 成本 ,而且 住 户 的生 活 、 子 女 上 学 以 及 就 医等 方 面 都 不 方 便. 并 导 致 大量 的保 障对 象 家庭 不 愿 意 签定 租住 协 议 , 从 而 出 现 保 障性 住房 闲置现 象 二是 目前 保 障性 住 房 户 型设 计 不 注 重 保

住房 面积 等 四个 方 面进行 界定 , 但 由于我 国 目前 家庭 与个 人 收入透 明度较 差 . 收入 的准确 把握 和衡 量 比较 困难 和 复杂 . 导 致 收入状 况审查 难度 加大 , 出现“ 搭 便 车” 的现 象 同时 . 我 国人 际关 系错综 复杂 , 加 上 审核 力 度不 够 . 监 督 机制 不 够 完善 . 虚报 瞒 报骗 取 保 障性 住 房现 象在所 难免 三是个 别保 障对 象家庭 出 于维持 生 活或 提高生 活水 平等原 因 , 存 在 擅 自改变 保 障性 住 房用 途 的现象 . 有 的用于 生产 经营 . 有 的用 于转 租 。 四 是退 出机制执 行不 严 . 存 在违 规享 受实 物配 租 与不及 时缴纳 租金现 象 按 规定 主管部 门应 当对保 障 对象 家 庭进行 定期 审核 和动态 管理 . 并建 立住 房保 障诚 信 档 案和经 济适 用房 收益分 配机 制 .严 格 执行退 出机制 . 但 是 各地 执 行情 况 不 太乐 观 . 主要 表现 在 : 有 的保 障 对象 家 庭 申请 享 受廉 租 住 房实 物 配 租或 申请 购 买 经 济适 用房 后 . 新 购 买 商 品房 . 而 未 按规 定 及 时倒 腾 出 原 申请 的廉 租住 房或退 出经 济适 用房 : 有 的保 障对 象 家庭超 过 6个月 不缴纳 租金 , 又不 按 规定倒 腾 享受 的 保 障性住 房 . 管理 部 门却 因缺乏强 有 力 的手段 与切 实 可行 的措 施而无 法保证 退 出机制 得 以有 效实 施 . 导致 违规 现象 的 出现 f 四1 土地 供 应等 配套 政 策 未 完全 落 实 到位 。 目 前. 虽然从 上 到下都 为保 障性安 居房 建设 开辟 了土地 审批 的“ 绿色 通道 ” . 但各 地 因诸 多 原 因而无 法 完全将 此 配套政 策落 到实 处 . 存 在部 分招 商 引资企 业 在 以挂 牌 出让 方 式 取得 工 业 的用 地 上兴 建 保 障性 住 房 未及 时办理用 地性 质变更 手续 等现 象 f 五1 保 障性 安居 工程 资金 筹集和 管理使 用存在 不 规 范 一 是个 别地方 未按 规定 足额筹 集保 障性 安居 工 程资金 。 主要 表现 在 : 有 个别 地方 未按 规定 比例及 时 从 土地 出让 收益 中安排 保障性 安居 工 程资 金 : 有 的地 方保 障性 住 房租金 收取 不及 时 。 二是 个别 地方 保 障性 安居工 程 资金管理 使用 不规 范 . 存 在 违规使 用 专项 资 金: 如坐收 坐支挪 甚至将 中央下达 的廉 租住 房 等专 项 资金用 于 办公费 、 接待 费等其 他支 出。三 是有 的地 方
二、 存 在 上述 问题 的原 因分析 f 一1 保 障性 安 居 工程 任 务 分 解 下 达 与 各 地 实 际 脱 节 。从 保 障性 住 房管理 体制 看 . 保 障 房建设 任 务是 自上 而下 , 层层 分解 下达 的 。 而分 解下 达 目标 任务 时 , 却 没有 充分考 虑 中东西 部地 区间经 济 发展 差距 、 现有 的保 障水平 和对保 障性 住房 的需求 差 异 . 形 成 最需 要 保 障性住 房 的一些 城市 建设 规模 和可供 房 源不 足 、 而 不 太需要 保 障性住 房 的城市 又过量 配 置 。同时 . 保 障
f 三) 保 障性住 房分 配和使 用 管理存在 不规 范 一 是 基层 住房保 障 业务基 础 工作薄 弱 许 多市 县保障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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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 安居 工程 租赁补 贴资 金发放 不及 时 。 四是保 障 性住 房资 金筹集 核算存 在不 规范 现象 。 有 的地方 的保 障性 住房 租金 收入 未纳入 政府 住房 基金 收入 管理 . 而 作 为一 般 预 算 收入 f 国有 资 产 出租 收入 、 其他 国有 资 产 经 营收 入 等1 缴 人 国库 : 有 的地 方 未 按 规定 对保 障 性住 房建设 资金 单独 建账 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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