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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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有关国际经济法的定位一:主流观点国际经济法是单独的法律部门代表人物:杰塞弗斯泰纳强调国际经济法是调整不同国家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形成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 关于国际经济法不同的观点国际经济法不能做单独的法律部门代表人物:施瓦曾伯格金泽良雄观点:国际经济法只是调整国家政府相互之间、国际组织相互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传统的国际公法,主要用于调整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政治关系。

国际经济法是专门用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新的法律分支。

它是国际公法的一个新分支,是适用于经济领域的国际公法。

分析:国际经济法有特定的研究对象——国际经济关系国际经济关系国际经济流转关系国际经济管制、管理关系国际经济管制管理的协调关系第二讲国际货物买卖法《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产生的背景●宗旨---以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为目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国际贸易,促进各国的友好关系.●内容第一:公约适用于. 缔约国中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间的货物买卖. 由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货物买卖第二:公约不适用的事项. 买卖合同的效力或惯例的效力问题. 所有权问题. 货物对人身造成伤亡或损害的产品责任问题第三:我国对该公约的保留. 形式上. 适用范围上案例研讨甲国A公司于某年11月1日向乙国B公司发出供应一批货物的要约,要约内容明确,但未规定有效期。

要约发出后第三天,该货的国际市场价格上涨30%。

A公司就不愿卖这批货,于是在11月4日发出撤销要约的通知,B公司于11月6日收到。

但B公司已于11且月5日发出承诺,A公司于11月7日收到。

请分别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与英美法的规定,说明A、B两公司的买卖合同有未成立?为什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程序1: 要约 . 定义--要约人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条件第一: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第二:内容十分明确具体;第三: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销--《公约》16条规定(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 要约的终止2: 承诺 .定义--如受要约人无条件的对要约人在要约中所提的交易条件表示同意,并作出愿意按此条件与要约人订立买卖合同的意识表示。

国际经济法复习共18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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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导论1、国际经济法的有关学说(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P1答:(1)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分支:调整的仅是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不同国家的个人和法人之间的经济交往关系不属于其调整范围(仅仅强调国际性,而非国内法)(2)认为国际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综合性的法律部门:调整从事跨国经济交往的个人、法人、国家及国际组织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强调国内法和国际法的联系性)地位:是国际社会中经济关系和经济组织的国际法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是一个新兴的独立的法的部门法律包括:A:经济交易的私法(合同法、货物买卖法、冲突法、保险法、公司法海商法等)B:政府管理经济交易的法规(关税法、进出口管制法、商品质量和包装标准法、国内税法等)C:国际经济组织法(约束政府行为)2、国际经济法的体系P10答:(1)具有新兴性、综合性新兴性:经济关系的发展,传统的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内法均不能胜任调整,为适应客观现实的需要而出现。

综合性:综合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和私法的规范。

(2)内容:主要有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经济组织法。

广义上还包括国际发展法、国际环境法等。

细化还分为国际货物买法、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海商法、国际产品责任法、国际反托拉斯法等。

国际经济法是仅涉及经济领域的跨国法,而杰赛普的“跨国法”涉及政治、军事和经济3、国际经济法的法律渊源P17答:(1)实质渊源:法的效力产生的根据形式渊源:法的规范的表现形式历史渊源:法的规范第一次出现的场所(2)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形式渊源):A:国际经济条约:是国家、国际组织间所缔结的以国际法为准并确定其相互经济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国际书面协议,对缔约国有约束力(主要是多边国际公约,特别是具有创设的造法性条约)B:国际惯例: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不成文的规则。

构成要素:物质因素(重复的类似行为);心理因素(人们认为有法律约束力)种类:调整国家间经济关系;调整私人经济交往效力强弱分类: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范(主要的/仍有法律约束力)C:联大规范性决议(建议性质决议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旨在宣告国际法原则和规范的,应具有法律效力)D:国内立法:形式(统一制:内外适用/发达国家;分流制:内外有别/发展中国家)E:其他辅助性渊源:判例、学说4、跨国公司的概念与特征P34答:(1)概念: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任何,这些企业的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可以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企业的各个实体由于所有权或其他的因素,使得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是在分享知识、资源和分担责任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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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1.A公司和B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签订合同,由A公司将一批平板电脑售卖给B公司。

A公司和B公司营业地分别位于甲国和乙国,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

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丙国C公司的“潇湘”号商船承运,装运港是甲国某港口,目的港是乙国某港口。

在运输途中,B公司与中国D公司就货物转卖达成协议。

在贸易术语适用上,A、B公司在双方的买卖合同中仅约定适用FOB术语。

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该合同应当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B.货物的风险应自货交C公司时由A公司转移给B公司C.B公司必须自付费用订立从指定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D.因当事人选择了贸易术语,故不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2.进口到中国的某种化工材料数量激增,其中来自甲国的该种化工材料数量最多,导致中国同类材料的生产企业遭受实质损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有关部门启动保障措施调查,应以国内有关生产者申请为条件B.中国有关部门可仅对已经进口的甲国材料采取保障措施C.如甲国企业同意进行价格承诺,则可避免被中国采取保障措施D.如采取保障措施,措施针对的材料范围应当与调查范围相一致3.甲、乙、丙中国企业代表国内某食品原料产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要求对原产于A国、B国、C国的该原料进行相关调查。

经查,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决定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反倾销税的纳税人是该原料的出口经营者B.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商务部可以建议进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C.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额高于已付或应付临时反倾销税或担保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征收D.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额低于已付或应付临时反倾销税或担保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退还4.一批货物由甲公司运往中国青岛港,运输合同适用《海牙规则》。

运输途中因雷击烧毁部分货物,其余货物在目的港被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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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义说,(美)杰赛普:国际经济法是调整跨国经济交往的自然人、法人、国家、国际组织之间经济关系的国内法、国际法的总称。

2.国际经济法的渊源:A。

国际法律规范(国际经济条约、国际商业惯例、国际组织关于国际经济的规范性决议)B。

国内法律规范(各国涉外经济立法) C。

其他辅助渊源(司法判例、权威法学家学说)3.国际经济主权原则地位:国际法中国家主权原则在经济领域的体现,也是国际经济关系的基础,是最重要的基本原则,是从事国际交往的基础。

内涵:1)各国对本国内部和本国涉外的一切经济事务享有完全充分独立自主的权力.2)各国对境内自然资源享永久主权。

3)各国对境内外国投资活动享有监督或管理权力。

4)各国对境内外国资产有权征收或征用。

①发达国家:及时、充分、有效的补偿;②发展中国家:适当的补偿。

4.公平互利原则1)国家间的经济关系中,主要指:法律上一切平等,都有权参加国际经济问题决策,分享利益;发达国家应承担更多的历史责任和义务。

2)私法主体间主要指:私法主体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在自愿、平等、和谐的基础上。

5.国际贸易术语概念:又称价格术语、价格条件,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中形成的习惯。

它以不同的交货地作为标准,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字母来表示商品价格构成以及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和风险的划分。

特点:1)任意性。

2)仅仅适用于有形货物买卖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6.2010年文本对2000年文本的修改对D组贸易术语的增删。

DAP代替DAF、DES、DDU (Delieved At Place 需卸货)DAT代替DEQ (Delieved At Terminal 无需卸货)改变了分类标准,由卖方义务由小到大分类变为以适用运输方式分类。

水上运输:FAS、FOB、CFR、CIF各种运输:EXW、FCA、CPT、CPT、CIP、DAP、DAT、DDP3)风险、费用转移的修改。

1990年、2000年:有关货物风险费用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转移。

《国际经济法》备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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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备考资料名词解释1、发价(发盘):含义: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的以货物买卖为目的,愿意按照一定条件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法律上称之为“要约”(补充,P45-47)2、见索即付保证:又称“独立保证”或“无条件保证”等,是指一种独立于基础合同(融资协议),一旦主债人(借款人)违约的情况下,债权人(贷款人)无须先向主债人(借款人)追索,即可无条件要求保证人承担第一偿付责任的担保方式。

3、预期违反合同:指在合同订立后,履行期到来前,一方明示拒绝履行合同的意图,或通过其行为推断其将不履行。

当一方出现预期违反合同的情况时,依公约的规定,另一方可以采取中止履行义务的措施。

4、根本违反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5、国际技术许可(请参照案例分析国际技术许可合同)6、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7、ICSID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 1965年拟定《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成立. 中心本身并不直接承担调解和仲裁工作。

P225-227拓展。

8、光船租赁:又称为船壳租船、光船租船,简称光租,是指船舶出租人提供一艘不包括船员在内的船舶出租给船舶承租人使用一段时间,并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租船方式。

光船租赁合同: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船舶,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出租人只保有船舶的所有权,其余的事项均由承租人管理并负担所有的费用和风险。

是一种典型的财产租赁合同。

9、国际商事惯例:在长期的商业或贸易实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用于解决国际商事问题的实体法性质的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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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银行信用证:银行以本身的信誉向卖方提供付款信用与担保的一种方式。
(信用与担保)
29、卡尔沃主义:为了维护本国主权,南美著名法学家卡尔沃提出,属于一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同该国国民有同等受到保护的权利,不应要求更大的保护。当受到任何侵害时,应依赖所在国政府解决,不应由外国人的本国出面要求任何金钱上的补偿。
(特定人)
8、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表示无条件接受的意思表示。
(无条件)
9、根本违反合同(根本违约):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
(蒙受损害)
10、先期违约:指在合同订立以后,履行期待到来之前,一方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意图。
③开发企业应依法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利用与经营;
④成片开发必须在特定地区进行。
(①设立②取得③依法④特定)
15、BOT的特征?
答:①私营企业基于许可取得通常由政府部门承担的建设和经营特定基础设施的专营权(由招标方式进行);
(同等受保护权)
30、《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简称MIGA公约):1985年10月在汉城召开的世界银行年会正式通过的,并向世界银行各成员国和瑞士开放签字。
(1985年10月)
31、软贷款:世界银行成员之一的国际开发协会向低收入国家提供的长期优惠贷款。
(国际开发协会)
32、国际银团贷款:是只有数家直至数十家各国银行联合起来,组成一个银行集团(即银团),按统一的贷款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贷款。
9、代位和委付二者区别
答:①委付适用于推定全损,而代位适用于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②委付转让的是保险标的之所有权及其他有关的权利和义务,而代位是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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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复习资料一,单选和多选。

1. 世界贸易组织:三位一体的因素,既指一个国际组织,又指一套法律体系,还是一个贸易谈判的场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设立外国银行分行,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a。

声请人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b。

申请人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0亿美元,并且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c。

申请人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并且申请人收到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主管当局的有效监督;d。

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同意其申请;e。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3. 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期望通过达成互惠互利安排,实质性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从而为实现这些目标做出贡献。

4.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的相关法律条文:磋商,专家组的建立,专家组程序,专家组报告的通过,上诉审议,对执行各项建议和裁决的监督。

5.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配额制度和投票制度。

配额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主要财政来源。

通过特别提款权这一单位表示。

投票制度:每个成员国有250票的投票权,此外每增加10万特别提款权的配额等同于一票的投票权。

6.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职能包括促进国际金融合作、汇率稳定和有序兑换,提高经济增长速度和就业率,为成员国提供暂时的财政援助以维持其收支平衡。

7. 国际经济组织的基本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

国民待遇又称平等待遇,具体指一个国家给予在其国境内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商船的民事权利与其国内公民、企业、商船一样,两者享有同等的待遇,即专指外国自然人、法人、商船等在民事方面、非政治方面的待遇。

最惠国待遇又称“无歧视待遇”,通常指的是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

8. 国际货物买卖的相关法律:《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9.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公约》对合同形式的规定是销售合同不受书面形式的限制,可以采用任何其他形式。

《国际经济法》复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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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复习材料长泰电大:徐建辉老师第一部分绪论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

(一)概念。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也就是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商品、技术、资本、服务的跨国交易流通中形成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总和。

(二)调整范围。

1、国际经济法调整的经济活动范围包括:(1)国际货物贸易及其相关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服务贸易;(2)国际金融业务及间接投资活动,涉及货币、有价证券的跨国流通、交易;国际技术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3)由这些活动引起的跨国收费问题,和国际争议解决问题。

2、在以上活动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的法律,从而形成了国际经济法律规范和制度:(1)关国际货物贸易法律制度;(2)关国际投资的法律制度;(3)有关国际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的法律制度;(4)有关国际货币金融的法律制度;(5)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制度;(6)有关国际争议解决法律制度;这法律规范和制度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和范围,他们构成国际经济法学研究的对象。

3、以上是按照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活动的不同领域对这一法律制度的范围进行界定和分类。

从法律规范自身的特点看,还可以把国际经济法分为2类:(1)微观的交易法,调整横向的经济关系,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

当事人之间地位平等,实行意思自治,这类法律例如国际货物贸易领域中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英国1893年货物买卖法》,属于私法或曰任意法。

(2)第2类是宏观经济管理法,是政府对国际经济领域活动进行管理与宏观调控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

也就是纵向的关系。

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体现国家对国际经济经济活动的干预。

这类法律例如,货物贸易领域中的世界贸易法律制度,各国国内贸易管理法,它们是公法,是强制法。

微观的交易法-- 调整横向的经济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实行意思自治--私法或曰任意法宏观经济管理法-- 纵向的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平等--政府进行管理与宏观调控、干预--公法,是强制法国际经济法是具有边缘性和综合性的法律部门,在内容上它是综合性的,它涉及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商法,各国国内经济法。

00246国际经济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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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三、名词解释题1、提单:根据我国《海商法》第71条的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2、国际重复征税:指有关国家所主张的税收管辖权在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价值上发生重叠冲突而导致两国或者两个以上的国家就同一征税对象或同一税源在同一期间内征收相同或者类似性质的税收。

3、国际商业惯例:是指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当事人在长期的国际商业实践中,经常并反复使用的、通用的习惯做法或通例,用以确定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标准和准则。

4、国际贸易术语:属于国际经贸惯例或国际商业惯例,它表现为一组字母和简短概念的组合。

四、简答题1、答:汇付指汇款人主动将货款交给银行,由银行根据汇款指示汇交给收款人的一种付款方式。

汇付属于商业信用,是否付款取决于进口商(买方)或服务接受方,付款没有保证。

其主要以下三种方式:(1)信汇(Mail Transfer ,M/T)。

(2)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

(3)票汇(Demand Transfer,D/T)。

2、答:委付是指保险标的物造成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将该标的物的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赔偿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

在实践中,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委付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委付才能成立:(1)委付必须以保险标的物的推定全损为条件。

(2)委付必须以保险标的物的整体性为条件。

(3)委付必须将保险标的物的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人。

(4)委付必须经保险人承诺方能生效。

3、答:(1)卖方不履行其约定或法定的任何义务,等于根本违反合同;或者在发生不交货的情况之后,买方曾规定一段合理时期的额外时间让卖方交货,而卖方不在该额外时间内交付货物,或卖方声明他将不在所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

(2)必须卖方未交付货物;若已交付货物,买方就丧失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但也有一些例外。

(3)若已交付货物,买方要能按实际收到货物的原状归还已交货物,否则,他就丧失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但这也有一些例外。

国际经济法考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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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1. 《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对因货物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的基本险别中,保险人责任最小的是平安险。

3.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规定,贸易术语中由卖方购买保险的是CIF。

4.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承保的风险不包括通货膨胀险.5. “布雷顿森林制度”是以美元为中心的金汇兑制度。

6.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属于一种国际商业惯例。

7. 部长级会议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

8.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汽车的买卖可适用公约。

9. 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方法中,仲裁不属于ADR。

10.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中,涉及多种知识产权客体保护的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11. FOB术语下,卖方的义务有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提供货物及电子单证。

12.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可持续发展原则,经济合作共谋发展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国家对天然财富与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

13. 《服务贸易总协定》适用的服务贸易类型有过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存在。

14. 电子单证EDI的优势包括提高了交易速度,降低了交易风险,提高了安全性。

15.GATT1994的基本原则有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逐步消减关税和约束关税原则。

16.是否“跨越国境”是判断是否构成“国际技术贸易”的标准。

17. 《汉堡规则》规定承运人的责任为不完全过失责任这句话是错误的。

18. 《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为“钩到钩”。

19.特别提款权是一种记账单位,因此可直接用于国际支付这句话是错误的。

20. 自然人不能成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这句话是错误的。

21.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放贷款的对象不仅限于成员国政府,还包括私人企业及个人这句话是错误的。

22. 托收是银行信用,信用证是商业信用这句话是错误的。

23. 根据“来源国原则”,中国对美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所获得的劳务报酬不享有税收管辖权这句话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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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考试复习资料国际经济法 :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即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关于商品、技术、资本、服务在流通结算、信贷、税收等领域跨越国境流通中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总称。

P11国际经济惯例 :各国、各行业、各地区的商人们在长期的国际经济交往中形成的一套习惯做法,并逐渐被世上多数国家所承认、采用,并形成不成文的规则、准则,有些甚至被一些国际组织加以整理编纂,成为供各国、各行业选择适用的普通规则、标准合同等。

(国际商业惯例)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 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永久主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并能自由行使此项主权的原则。

公平互利原则 : 公平互利原则是也是《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中提出的作为处理各国之间经济关系的指导原则。

主要内涵有(1)在国际经济合作的各个领域,发达国家应给发展中国家提供有利的外部条件。

(2)发达国家在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时不应附加任何有损后者主权的条件。

(3)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施行、改进和扩大普遍的、非互惠的和非歧视的待遇。

(4)在促进发展中国家取得现代科学技术中,要有利于促进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让和建立本国技术,并按照适合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方式进行。

公平互利原则定义更为科学合理。

P21 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国际贸易术语 :由三个字母组成的,反映货物买卖合同中商业实务的贸易术语,主要描述货物由卖方交付给买方过程中所涉及的工作、成本和风险。

P63FOB : (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该术语规定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P67CIF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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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请将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弧中)1.《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 )予以规范A.合同的效力B.合同的成立C. 合同对货物所有权的影响D. 货物对人身造成伤亡引起的产品责任2.为吸引对方向自己订货而发出的商品目录单、报价单以及一般的商业广告,是( )A.要约 B.反要约 C. 要约邀请 D.新要约3;《海牙规则》实行的承运人责任制是( )A.过失责任制 B,严格责任制C. 无过失责任制 D.不完全过失责任制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的基本险别不包括( )A.平安险 B. 战争险 C.水渍险 D.一切险5.《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适用于( )A. 解决一成员对另一成员投资的市场准人问题B.解决各成员对货物贸易自由有扭曲作用和限制作用的投资措施问题C. 解决各成员对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有扭曲和限制作用的投资措施问题D.解决一成员对另一成员投资的待遇问题6.《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小的术语是( )A.CIF B. FOB C. DAP D. EXW7.《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在风险转移方面采取( )原则A.以合同订立时间确定风险转移B.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C.以所有权转移时间确定风险转移D. 以买方实际控制货物时间确定风险转移8. 不清洁提单是指单据上附有声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的提单。

那么,注明( )的是不清洁提单A.对货物质量或包装情况的客观描述,未表示有不满意的情况B.承运人对货物的内容、数量、质量、特性等不详C. 承运人对包装或货物特性引起的损失概不负责D.外包装有油渍和水渍9.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在三种基本险别中,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程度是( )A. 平安险最大,其次是一切险,再次是水渍险B.水渍险最大,其次是一切险,再次是平安险C.一切险最大,其次是水渍险,再次是平安险D.一切险最大,其次是平安险,再次是水渍险5.WTO的最高决策机构是( )A.部长级会议 B.总理事会 C.部长理事会 D.成员国代表大会10.国际投资法主要调整的关系是( )A.国际投资关系B.国际间私人直接投资关系C.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投资关系D.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11.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计算机程序应作为( )给予保护A.专利 B.商标 C.版权 D.专有技术二、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5分)1.先期违约:在合同订立之后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意图。

国际经济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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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复习资料第一章一.什么叫广义的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即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关于商品、技术、资本、服务在流通结算、信贷、税收等领域跨越国境流通中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总称。

第二章二.简述国际公约所适用的当事人范围CISG适用的当事人范围。

①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的营业地必须位于不同国家,至于当事人的国籍则不予考虑。

②符合下列两个要求之一:(a)当事人营业地所在国都是CISG的缔约国;或(b)国际私法规则导致该合同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但缔约国可对第1条第1款(b)项的规定做出保留,中国即对此作出了保留。

第一条(1)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2)当事人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事实,如果从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当事人之间的任何交易或当事人透露的情报均看不出,应不予考虑。

(3)在确定本公约的适用时,当事人的国籍和当事人或合同的民事或商业性应不予考虑。

三.公约的性质CISG的性质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适用CISG,即可以排除CISG的适用。

但是,在当事人没有明确排除的情形下,CISG将自动地、强制性地适用于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

如果缔约国就CISG关于合同形式问题的规定作出了保留,该保留是强制性的,当事人不得通过合同约定予以更改。

除此之外,CISG的其他条款都是任意性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条款予以更改。

四.要约与承诺的条件是什么1.要约的特征(要件):①要约须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

向非特定的人提出的缔约建议仅应视为要约邀请,除非提出建议的一方明确地表示相反的意向。

②要约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即它必须至少含有货物的名称、数量和价格这三个要素。

③要约必须表明要约人在得到承诺时,应承受其约束的意思。

④要约于到达当事人时生效要约:外贸实践中常常被成为发价、发盘、报价、开价等第十四条(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价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价。

国际经济法复习资料黄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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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1.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和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一.国际经济法主体是指在国际经济关系中能够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A.自然人B法人C国家D国际组织。

二.渊源:国际条约;国际商业惯例;国内立法;国际组织决议;示范法。

跨国公司不是法律上的实体,而是经济上的实体。

母公司是依所在国的法律成立的,而子公司是依东道国法律所设立的独立法人,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均取决于不同国家的国内法的规定。

2.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经济主权原则。

2、平等互利原则。

3、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

第2章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适用范围?公约适用范围:(1)缔约国中营业地处分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2)由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公约用排除法,列举了不适用公约的货物买卖(1 )股票、债券、票据、货币、其他投资证券的交易;(2 )船舶、飞机、气垫船的买卖;(3 )电力的买卖;(4 )卖方的主要义务在于提供劳务或其他服务的买卖。

(5 )仅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买卖;(6 )由拍卖方式进行的销售;(7 )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公约仅适用合同的订立和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而不涉及:(1 )合同的效力,或其任何条款的效力或惯例的效力;(2 )合同对所有权的影响;(3 )货物对人身造成的伤亡或损害的产品责任问题。

凡公约未涉及的问题,可依照双方业已同意的惯例或依据合同适用的国内法予以解决。

我国在核准加人该公的时,对其第 1 条(l )款(b )和第11 条的规定作了保留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卖方义务:l.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提交货物与单据以转移货物所有权的义务(a:时间b:地点c:单据)2.担保义务。

(A质量担保:B权利担保:a:所有权担保b:知识产权担保)注意知识产权的限制:1、地域限制:(1)依据货物销售目的国的法律,即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据货物使用地或转售国家的法律提出的。

(2)依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法律,即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提出的。

国际经济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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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复习资料、单项选1.关于世界贸易组织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内容,正确的表述是哪项?(B)B.世界贸易组织是常设性的国际组织,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是临时适用的协定2.依《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规定,非该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其作品首次在公约某一成员国出版,或同时在某一成员国及其它非成员国首次出版,则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下列哪一种待遇?(D)D. 国民待遇3.下列关于世界贸易组织基本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是:(B)B.数量限制是比关税更具保护进口国市场作用的贸易保护措施4.在国际许可贸易中,国际许可协议不包括(D)D. 土地使用权许可5.关贸总协定规定,如果关税减让的后果使某种进口产品大量增加,给进口国国内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该进口国可以采取临时限制进口措施。

该条款是下列哪种?(C)C. 紧急保险条款6.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各项国际条约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首次规定应保护的权利是:(C)C. 作者享有租借权利7.下列不属于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时所签订的协议的是:(D)D. 基础电信协议8.GATT第20条一般例外不适用于(B)。

B.进口国为保护全球资源采取的措施9.下列属于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时所达成的复边贸易协议的是:(D)D. 原产地规则协议10.一国给予另一国国民的待遇不低于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称为 DD. 最惠国待遇11.《世界版权公约》规定的版权保护期是(A) A. 不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的25 年12.《保护工业产权公约》规定的原则不包括(D)D. 强制许可原则13.GATT 第24 条允许WTO 成员建立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但是要求(A)。

A.地区贸易集团内必须取消影响相互之间贸易的所有关税和其它限制14.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对计算机程序、数据库应依照哪一方面的法律提供保护? (C)C. 版权法15.在国际许可协议中规定受让方不得将其所获得的技术使用权再行转让的协议是不可转让许可协议16.特许协议在性质上属于:(A)A. 国内法契约17.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的非歧视原则是通过(D)来实现的D.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18.WTO 《贸易的技术壁垒协议》适用于与产品标准有关的进口国采取的措施,这里的“产品标准”是指(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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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国际经济法导论☆掌握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经济主权原则1、各国对本国内部以及本国涉外的一切经济事务,享有完全、充分的独立自主的权利,不受任何外来干涉2、各国对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3、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4、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用5、各国对世界性经贸大政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和决策权(二)有约必守原则当事国一旦参加签订双边经济条约或多边经济条约,就在享受该条约赋予的国际经济权利的同时,也受到该条约和国际法的约束,即必须信守条约的规定,实践自己作为缔约国的诺言,履行自己的国际义务。

(三)公平互利原则主权平等互利:各国在相互关系中,应该做到对有关各方互相都有利。

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只有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才能做到互利;只有真正地实行互利,才算是贯彻了平等的原则,才能实现实质上的平等。

(四)全球合作原则强调全球各类国家开展全面合作,特别是强调南北合作,以共谋发展。

南南合作南北合作★熟悉1、国际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区别(一)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区别1、主体: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国际公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和国际组织。

2、法律渊源: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包括国际经济条约、国际商业惯例、联合国大会的决议和国内立法等;国际公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3、调整对象:国际经济法调整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国际公法主要调整国家间的政治、外交和军事等非经济关系。

(二)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1、调整对象:国际经济法调整主体间的国际经济关系,不涉及自然人的身份、婚姻、继承等人身方面的法律关系;国际私法主要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问题和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问题等。

2、调整方法:国际经济法主要采取直接调整法;国际私法有直接调整法和间接调整法。

2.国际经济法调整范围1、国际货物贸易的法律规范与制度2、国际服务贸易的法律规范和制度3、国际投资的法律规范和制度4、有关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法律规范和制度5、有关国际货币与金融的法律规范和制度6、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第三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掌握一、提单的法律性质1、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1)托运人——承运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运输合同)(2)承运人——收货人:提单是两者间的海上运输合同(没有运输合同)2、提单是承运人出具的接受货物的收据(1)对于托运人:提单是承运人已按托运人所填提单内容收到货物的初步证据。

初步证据:如果承运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收到的货物与提单上的记载不符,承运人可以向托运人提出异议。

(2)对于提单的受让人:提单是最终证据。

最终证据:如果收货人认为实际收到的货物与提单中的记载不符,承运人必须向收货人承担责任,而不能以托运人有误来对抗收货人。

托运人——承运人——提单受让人3、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流通性——物权凭证提单的转让表明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提单的持有人就是货物的所有权人。

提单作为物权凭证的意义A、有利于提单的转让。

(提单的转让就是货物所有权的转让)B、提单持有人,无论是托运人还是收货人或者是其他的受让人均有权凭提单向承运人提取货物。

——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货C、承运人的责任是向提单持有人交付提单所代表的货物。

二、提单的分类1、货物是否已装船(1)已装船提单:由船长或承运人的代理人在货物装上指定的船舶后签发的提单。

(2)备运提单(收货待运提单):船方在收到货物以后,在货物装船以前签发的提单。

备运提单表明货物已由船方保管,并准备装到即将到港的某船上,而未确认货物已装船。

2、收货人的抬头(1)记名提单记名提单:提单正面载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

特点:A、记名提单不是物权凭证,只是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的证明。

B、记名提单不能转让。

C、承运人只能将货物交给提单上指定的收货人。

(2)不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提单正面未载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

(在收货人栏中空白不填特点:A、转让简便:无须背书,只要交付即转让B、风险较大(3)指示提单指示提单:提单正面载明凭指示交付货物的提单。

A、不记名指示提单:在收货人一栏中填写“凭指示”字样。

B、记名指示提单:在收货人一栏中填写“凭某某指示”字样。

3、有无批注(1)清洁提单:提单上未附加表明货物表面状况有缺陷的批注的提单。

注意:A、银行在结汇时一般只接收清洁提单B、承运人只确认货物表面状况的良好:目力所及的范围内货物是在外表状况良好的情况下装船。

C、在签发清洁提单情况下,如果货物损坏,那么承运人必须向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

(2)不清洁提单:承运人在提单上对货物的表面状况加以批注的提单。

注意:A、买方一般不接受不清洁提单,银行也会拒绝接受不清洁提单办理结汇。

B、减轻了船方的货损责任C、卖方为了获得清洁提单以便及时收汇,向承运人提供保函来换取清洁提单。

4、运输方式(1)直达提单直达提单:表明中途不经转船直接将货物运往目的地的提单。

(2)转船提单:当货物的运输不是由一条船直接运到目的港,而是在中途需要转换另一船舶运往目的港时,船方签发的包括全程的提单。

(3)联运提单:依联运合同签发的提单。

A、海上联运提单=转船提单B、多式联运提单★熟悉一、租船运输(1)航次租船运输(不定期租船):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个港运至另一个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运输形式。

(2)定期租船运输(期租):指以租赁期为基础的租船方式。

在租期内,租船人按约定支付租金以取得船舶的使用权,同时负责船舶的调度和经营管理。

期租租金一般规定以船舶的每载重吨每月若干金额计算。

第四章:国际海上货物保险法律制度1.委付的释义: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被保险人把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支付全部保险金额的行为。

委付应具备的条件A、委付必须以推定全损为前提。

B、委付必须经保险人的同意。

C、委付不能附有条件。

1.保险人享有代位求偿权应具备的法定要件A、保险标的的损失是第三者造成的B、保险标的的损失是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C、被保险人遭受保险标的损失后未向加害人索赔D、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2.保险人承保的相关险别(一)基本险别:可以直接投保(二)附加险别:不能单独投保,只能附加在基本险别之后投保(一)基本险别: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1、平安险(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合同中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2、水渍险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包括保险标的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水渍险=平安险+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3、一切险除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包括保险标的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切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一般外来原因:包括偷窃、提货不着、淡水雨淋、短量、混杂、玷污、渗漏、碰撞破碎、串味异味、受潮受热、钩损、包装破裂、锈损等原因。

一切险=水渍险+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二)附加险别1、一般附加险承保各种外来原因造成的货物全损或部分损失。

11种:1、偷窃、提货不着险,2、淡水雨淋险,3、短量险,4、混杂、玷污险,5、渗漏险,6、碰撞、破碎险,7、串味异味险,8、受潮受热险,9、钩损险,10、包装破裂险,11、锈损险2、特别附加险:指必须附属于基本险别项下,对因特殊风险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的附加险。

特别附加险所承保的责任已超出了一切险的范围。

6种:1、交货不到险,2、进口关税险,3、舱面险,4、拒收险,5、黄曲霉素险,6、出口货物到香港、澳门存仓火险3、特殊附加险包括战争险和货物运输罢工险第五章:国际贸易支付法律制度1.托收:卖方对买方开具汇票,委托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

2.信用:指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或为其自身需要,向第三者开立的载有确定金额,在规定期限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1.信用证的流程(1)开证申请;(2)开出信用证;(3)通知行通知受益人;(4)审证、交单;(5)议付行付款;(6)议付行索偿;(7)开证行付款给议付行;(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交单2.信用证支付方式中银行的责任1、银行的责任:审单责任:(1)表面审单:单据在表面上是否与信用证规定相符(2)单证相符:单据规定与信用证相符,否则银行可拒付(3)单单相符:单据与单据之间相符单单不符视为单证不符,银行可以拒绝付款*2、银行的免责(1)单据的真实性、有效性(2)信息传递导致的损失(3)不可抗力导致的营业中断(4)不受买卖合同约束(信用证独立)(5)对被指示方的行为的免责银行只管审单,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即付款,而不论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六章:对外贸易管理制度一、倾销: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国市场。

二倾销的构成要件:1、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

2、倾销对国内已经建立的相关产品造成实质的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的威胁,或者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3、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补贴: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

(二)补贴的构成要件1、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专向补贴(1)由出口国政府明确确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2)由出口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3)指定特定区域内的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4)以出口实绩为条件获得的补贴,包括该条例所附出口补贴清单列举的各项补贴(5)以使用本国产品替代进口为条件获得的补贴2、损害损害:指补贴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同反倾销3、因果关系补贴进口产品是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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