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及合同条款的风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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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购房合同有什么注意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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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房合同风险有哪些1、开发商资质开发商必须有“五证”及营业执照,未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等相应资质的情况下销售的,其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因此,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而且最好可以看“正本”。

2、注意最终总面积计价方式有些开发商在最终房屋面积核算中增加公摊面积,缩水套内建筑面积,最终的总面积增加,但增加的幅度往往不打破3%,对此,购房者可以回绝3%以内的据实结算,并要求约定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无论是否在3%以内,超出局部的房价款均由出卖人承当,产权归买受人。

3、不可抗力事由开发商可能以此为由推卸责任,迟延交付房子。

4、设计方案的变更开发商变更设计方案的,一定要有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正式批文,并且在一定期限内要与购房者签订合同变更协议。

二、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什么1、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应注明与开展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价位,是一次性付款还是按揭分期付款。

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缴款时间应注明,这涉及到违约付款的问题。

2、开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应明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楼,不应用模棱两可的措词来表达,因为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违约问题。

3、对于房屋的面积要明确注明销售面积(含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实际使用面积是多少。

如面积误差超过约定范围,客户有权要求退房并要求赔偿利息损失。

目前,南方城市如上海,甚至规定开展商实测面积大于客户购置面积时客户将不必追补面积款,而实测面积小于购置面积,开展商还要退款。

4、假如是管道煤气的,应明确天然气或煤气的准确通气时间。

因为一般煤气公司规定,必须等到楼宅入住率达70%时才通气。

因此,虽然煤气管道已通,但客户尚有可能用不上煤气,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所以,在合约上应注明气通气的准确时间或注明如应入住率不够不能按时通气时开展商采取的应急方法。

延伸阅读签购房合同注意的事项这篇关于签购房合同注意的事项,是合同范本网特地为大家整理的,有所帮助!签购房合同注意的事项从古至今,衣食住行就是人们的四大根本需求。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

GF-2014-0171 合同编号: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文本出卖人:买受人: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中华人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〇一四年四月目录说明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其他事项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文本,由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

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围,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容,注意防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容、空格部位填写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1.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建筑面积,由套使用面积、套墙体面积、套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4.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 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住建部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

住建部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

住建部商品房预售合同模板甲方(出卖人):●名称/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乙方(买受人):●名称/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适用):●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预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商品房基本状况1.项目名称:2.项目地址:3.房屋座落:4.房屋结构:5.房屋户型:6.房屋面积: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分摊公用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7.房屋楼层:8.房屋朝向:9.装修标准:第二条商品房价格及支付1.商品房预售价格: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2.乙方支付房价款方式:a.一次性付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房价款全部支付给甲方。

b.按揭付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向贷款银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并将房价款支付给甲方。

c.分期付款: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方式和时间,将房价款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商品房交付及质量保证1.交付时间:甲方应于年月____日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2.交付条件:甲方交付的商品房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3.质量保证:甲方对商品房的质量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限和范围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商品房,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房价款,并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约: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房价款,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产权登记甲方应协助乙方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日内,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

房屋买卖合同书(商品房预售)8篇

房屋买卖合同书(商品房预售)8篇

房屋买卖合同书(商品房预售)8篇篇1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位于______(地址)的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房屋基本情况1. 房屋坐落:本房屋位于______(详细地址)。

2. 房屋类型:商品房。

3. 房屋结构:______(如:钢筋混凝土结构)。

4. 房屋面积:本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5. 房屋权属:甲方拥有本房屋的合法所有权,无产权纠纷。

二、交易条款1. 房屋价格:本房屋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 付款方式:乙方应按照以下约定支付房款:(1)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元;(2)房屋交付前支付房款余额人民币______元。

3. 房屋交付:甲方应当在乙方支付完毕房款后的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4. 产权登记: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__个月内,协助乙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1.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应保证本房屋的合法性和权属的清晰。

(2)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房屋的真实情况。

(3)甲方应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并协助乙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2.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乙方应按时支付房款。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3)乙方应按时接收房屋,并履行产权登记手续。

四、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隐瞒房屋真实情况,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2. 若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房款,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住建部 2014版商品房预售合同

住建部 2014版商品房预售合同

GF-2014-0171 合同编号: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 范 文 本出卖人:买受人:二〇一四年四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目录说明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其他事项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

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1.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陷阱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陷阱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陷阱1. 引言商品房预售合同是购买商品房时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

它约定了买卖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对于购房者来说非常关键。

然而,由于合同条款复杂且晦涩难懂,购房者往往容易陷入一些陷阱。

本文将介绍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常见的陷阱,以提醒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谨慎对待。

2. 未明确标明交房时间在一些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交房时间是未明确标明或模糊不清的。

购房者往往被销售者的承诺所吸引,但合同中并未具体规定。

这给销售商留下了空间,他们可以在合同生效后随意拖延交房时间,而购房者则无法得到明确的保障。

建议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务必要明确规定交房时间,并约定违约责任。

3. 未明确涉及装修标准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装修标准的情况也是比较常见的。

购房者可能会被销售商提供的样板间所吸引,但实际上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购房者享有的装修标准。

这给销售商在装修工程中使用低价材料或降低施工质量留下了空间。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明确规定装修标准,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4. 隐含的权益剥夺条款有些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隐藏着一些权益剥夺条款。

这些条款可能在合同中的其他内容中隐性出现,需要购房者在仔细阅读和理解合同条款时谨慎注意。

一些典型的权益剥夺条款包括:加权权益、强制转让、违约金收取等。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需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并如有疑问应咨询专业人士或律师的意见。

5. 未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常常缺乏明确规定违约责任的条款。

这给销售商留下了较大的权益操作空间。

当购房者违约时,销售商可能会随意增加违约金或采取其他不公平的惩罚措施。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坚持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并对违约方和非违约方的义务做出合理的安排。

6. 结论购买商品房是一项重要的决策,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保障购房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本文介绍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常见的陷阱,包括未明确标明交房时间、未明确涉及装修标准、隐含的权益剥夺条款以及未明确规定违约责任等。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认购书(二)5篇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认购书(二)5篇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认购书(二)5篇篇1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乙方购买甲方预售的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为明确双方权益,特制订本合同。

一、商品房基本情况1. 甲方预售的商品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房屋具体信息: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套内面积_______平方米,户型______,具体户型图见附件。

3. 房屋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该房屋的权属状况为甲方所有,无抵押等产权纠纷。

二、认购条件及定金支付1. 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购买本房屋,并在签订本认购书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整。

2. 乙方应于甲方通知的时间内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乙方有权对房屋进行实地查看。

若乙方对房屋状况满意,双方可签订正式合同;若乙方对房屋状况不满意,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并请求退还定金。

三、房屋价格与支付方式1. 房屋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房款:(1)定金支付后______日内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__元整;(2)剩余款项人民币______元整,通过银行贷款方式支付。

具体贷款方式及贷款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

四、房屋交付及产权办理1. 房屋交付时间:预计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2. 产权办理:甲方在房屋交付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乙方承担相关税费。

产权证书办理完毕后,由甲方交付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1.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房款或签订正式合同,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并扣除定金作为违约金。

2. 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房屋或办理产权证书,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解除本认购书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及相应的利息损失。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陷阱与风险防范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陷阱与风险防范

现实生活中,由于购房者缺乏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在交易过程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开辟商也常通过各种手段侵犯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不少购房者在购房时常将主要精力集中在所购房屋的地理位置、面积大小、价格等方面,往往忽视了审查房地产开辟商的经营资质,结果上当受骗。

事实上,这个问题还是比较容易避免的。

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辟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必须取得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实践中常浮现房地产开辟企业虽然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但并不实际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形,还有相当一部份房地产开辟企业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欺骗买受人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采取签订名目繁多的认购、订购协议的形式为买受人设立种种陷阱。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应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 16 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因此,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应尽可能了解房地产开辟企业的资质条件,选择当地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辟企业与其签订合同,在与开辟商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的各项条款及开辟商的手续进行认真审查并应查看所有的原件,将证件的编号记载于房屋预售合同。

固然,由于房地产所涉法律甚多,有条件的话最好请法律人士为自己把关。

在实践中,许多房地产开辟商为了吸引更多的购买人,把物业管理也作为一个卖点,打出“如购买房屋则送 (免) 半年物业服务费用”这样的促销广告,这实际上超出了其售房合同的范围。

虽然业主可以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由开辟商代替业主交纳半年的物业服务费用,但实际履行时,常因得不到开辟商的实际承诺而引起争议,导致业主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合同不一致

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合同不一致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合同的不一致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影响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也给开发商带来了法律风险。

本文将围绕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合同不一致的问题,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商品房预售与销售合同不一致的表现形式1. 预售合同与正式销售合同内容不一致。

在预售阶段,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预售合同与正式销售合同在房屋面积、价格、配套设施等方面存在差异。

2. 预售合同与实际交付的房屋不一致。

购房者在收房时发现,实际交付的房屋与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存在较大差异,如房屋结构、质量、配套设施等。

3. 预售合同与政府审批文件不一致。

开发商在预售阶段承诺的房屋信息与政府审批文件中的信息存在不一致,如容积率、绿化率等。

二、商品房预售与销售合同不一致的法律问题1. 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商品房预售与销售合同不一致,开发商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损害赔偿。

因商品房预售与销售合同不一致,导致购房者遭受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 合同无效。

若商品房预售与销售合同不一致的原因是开发商欺诈、胁迫等,购房者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

三、对策与建议1. 严格审查合同内容。

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与实际需求相符。

2. 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可要求开发商提供政府审批文件、房屋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以证实预售合同的真实性。

3. 注意合同变更。

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开发商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确变更内容。

4. 借助法律途径维权。

当商品房预售与销售合同不一致时,购房者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

5. 加强行业监管。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开发商虚假宣传、欺诈购房者等违法行为,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最新深圳商品房预售合同6篇

最新深圳商品房预售合同6篇

最新深圳商品房预售合同6篇篇1最新深圳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合同双方甲方(开发商):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购房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二、房屋信息1. 房屋位置:(详细地址)2. 房屋建筑面积:3. 房屋用途:4. 房屋价格:5. 首付款金额:6. 预计交房时间:三、付款方式1. 签订合同时,乙方需支付首付款金额的(比例)作为定金;2. 乙方需在(时间)内将剩余款项支付完成。

四、房屋交付标准1. 房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付,保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2. 房屋附属设施齐全,如停车位、电梯等;3. 房屋交付时,甲方应提供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和税费发票。

五、风险提示1. 房屋产权属于国家所有,乙方需在购房后及时办理相关产权手续;2. 若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纠纷,可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诉;3. 甲方应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协助解决交房过程中的问题。

六、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以上是最新深圳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双方在签署合同之前应认真阅读,并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希望乙方在购房过程中顺利,享受美好的家庭生活。

篇2最新深圳商品房预售合同随着深圳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房价的不断上涨,购买商品房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深圳市不断完善商品房预售合同,力求让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能够享受到更全面的法律保护。

一、合同签署流程在深圳购买商品房时,首先需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合同签署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认购:购房者在选择心仪房源后,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缴纳认购定金。

认购书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一种意向性协议,双方在认购书中约定了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基本信息和价格,开发商也承诺将该房屋优先售予购房者。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集合3篇)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集合3篇)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集合3篇)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1)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

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

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1、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2、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

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3、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

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

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4、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

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

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5、应该明确装修标准。

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

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6、明确退房的责任。

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就和大家分享到这里了,买房是比较重要的一件事情,会花费我们大量的精力财力投入,所以大家一定要谨慎对待,买房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清楚明确里面的内容,这可都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要注意条款细节以免损害自身利益。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无效格式条款的认定标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无效格式条款的认定标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效格式条款的认定标准摘要格式条款,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可知,是指当事⼈为了重复使⽤⽽预先拟定,并在订⽴合同时未与对⽅协商的条款。

从中我们可以推出格式条款的特征,即条款定型化、预先拟定、⽆协商⾃由。

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是否为格式条款应当从以上三个特征来认定分析,其中⽆协商⾃由为格式条款最本质特征。

受制于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政策信息、法律储备等诸多因素影响,各类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普遍存在开发商预设的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的存在导致弱势购房者在商品房买卖纠纷中往往处于不利境地。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可知,格式条款提供⽅即开发商负有三项法定义务,即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之间的权利义务、对于免责或限责条款采取合理的⽅式提⽰对⽅注意以及依对⽅的要求给予说明的义务。

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格式条款效⼒认定,虽然《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没有另⽂详定,但《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若⼲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当事⼈违反合同法第39条第1款的规定,并具有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情形之⼀的,⼈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格式条款⽆效。

”该条司法解释明确了合同中格式条款⽆效的法定情形,故亦确⽴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格式条款⽆效的认定规则。

⼀、相关法律依据相关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9条采⽤格式条款订⽴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式提请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为了重复使⽤⽽预先拟定,并在订⽴合同时未与对⽅协商的条款。

第40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条和第五⼗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免除其责任、加重对⽅责任、排除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效。

5个典型案例透析商品房预售合同常见风险点法天使

5个典型案例透析商品房预售合同常见风险点法天使

5个典型案例透析商品房预售合同常见风险点法天使编者按本文整理了北京市门头沟法院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典型案例通报会的内容,通过梳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基本情况、特点,对常见问题进行梳理,并具体结合了五个典型案例详细说明了常见合同纠纷问题。

以下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一些易发纠纷点,也是一些开发商、装饰装修公司在合同起草和审查时应注意的合同风险点,同时律师法务也应事前提示公司企业这些合同注意事项,以减少商品房交易中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本文目录•基本情况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基本情况及特点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常见问题分析三、举措和建议•典型案例一、购房者要求返还团购费的,应当举证证明团购费的去向二、因装修造成的违约,仅由装修公司承担责任三、无法办理贷款的,视其原因承担责任四、开发商逾期交房的,应明确违约责任并合理计算损失五、交付质量除合同约定外,还应符合行业标准原文标题《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转载 | 审判研究(ID:spyjweixin)北京门头沟法院公开发布3月初,北京门头沟法院召开了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典型案例通报会,介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基本情况,详解典型案例,对认识误区进行风险提示。

本次通报会的网络直播主持人为毕辉,现场主持为门头沟法院何宜航,民一庭负责人梅宇、民一庭副庭长韩晓飞出席通报会并介绍相关情况。

以下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介绍、5个典型案例。

民一庭负责人梅宇:基本情况随着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法院受理的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不断增加。

对此,门头沟法院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调研,梳理了本区商品房预售涉及的合同订立、履行及解除等相关法律问题,总结归纳了该类案件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同时,为妥善促进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解决,针对商品房预售领域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一些法院角度的工作建议,以期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促进开发商自我规制、引导购房者理性维权,推进区域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商品房《定购协议》及《预售合同》签约指引

商品房《定购协议》及《预售合同》签约指引

商品房《定购协议》及《预售合同》签约指引1.0范围适用于金山公司各项目商品房销售定购、正式签约流程的管理,旨在规范销售工作、固化签约流程,加强档案资料管理,提高签约回款效率。

2.0 《定购协议》签约流程及注意事项2.2 流程说明1、客户根据其购买需求,提出认购的申请。

置业顾问根据公司规定的一房一价的标准与客户进行洽谈。

对购房意向明确的客户,置业顾问必须明确告知客户金山地区购房条件;对选择贷款支付购房款的客户,置业顾问必须明确告知办理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

在确定签订定购协议前,置业顾问务必核实客户是否符合购房资格。

2、销控根据销售方案确定一房一价标准审核房源及房价,并核实客户购房条件。

3、案场销售经理以销售方案所确定的一房一价的标准审核房源、房价、折扣、定金金额、付款方式,确保房源有效,房价合理、匹配、准确。

4、置业顾问根据集团营销部要求,按照审批通过的房源、折扣、房价、定金金额、付款方式及客户基础信息准确、真实录入明源销售系统。

5、置业顾问完整填写《定购协议》后,交于客户阅读。

客户对《定购协议》如有疑义,置业顾问应予以解释说明,必要时,销控/销售经理协助解释;客户对《定购协议》无异议,置业顾问指导客户规范签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6、销控审核《定购协议》,核查客户信息是否填写完整、准确;房源信息、房价、折扣、付款方式、签约时间是否完整、准确填写;客户签约是否规范。

核实无误后,在《定购协议》上签字确认。

7、案场经理核实《定购协议》,核查客户信息是否填写完整、准确;房源信息、房价、折扣、付款方式、签约时间是否完整、准确填写;客户签约是否规范。

8、财务核实《定购协议》房价、折扣、付款方式、定金金额及签约审批手续完备性,核实无异议,收取客户定金款项,开具定金收据,登记定金收款台账。

9、财务收取定金开具收据后,置业顾问将敲章后的《定购协议》一联(共三联)及收据交付客户签收(签收单详见附件1,由销控保管),并告知客户签订《预售合同》时间及签约须知。

商品房预售合同(2篇)

商品房预售合同(2篇)

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合同当事人1. 出卖方(房地产开发企业):- 名称: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联系人:_______2. 购房者:- 姓名: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地址:_______二、商品房基本资料1. 项目名称:_______2. 项目位置:_______3. 楼栋号:_______4. 房屋编号:_______5. 房屋用途:_______6. 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7. 产权面积:_______平方米8. 房屋结构:_______9. 装修标准:_______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2. 付款方式:_______-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按揭付款四、交付期限及条件1. 交付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交付条件:出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房屋建设,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

五、违约责任1. 出卖方违约责任:_______2. 购房者违约责任:_______六、争议解决1.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式两份,出卖方和购房者各执一份。

2. 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卖方(盖章):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购房者(签字):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商品房预售合同(二)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甲方预售的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一、商品房基本情况1. 商品房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 项目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3.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4.商品房基本情况(包括栋数、楼层、房间号、建筑面积、户型等):____________ ________二、商品房价格及支付方式1. 商品房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

买房预售合同注意事项

买房预售合同注意事项

买房预售合同注意事项
在签订买房预售合同时,作为购房者,有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
需要特别关注和考虑。

以下是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帮助您在签订合
同时保护自己的权益:
1. 合同条款的明确性,确保合同中的房屋信息、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装修标准等条款都清晰明确,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
或者留下漏洞。

2. 开发商资质和信誉,在签订合同时,务必核实开发商的资质
和信誉,确保其具备合法的开发建设资质和良好的业绩记录。

3. 交付标准和时间,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房屋的交付标准和时间,确保开发商按时按质交付房屋。

4. 预售许可证,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核实开发商是否取得
了相关的预售许可证,以确保购房行为的合法性。

5. 退款条款,合同中应包含退款条款,规定在特定情况下购房
者可以获得全额或部分退款的条件和程序。

6. 公共设施和配套,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开发商承诺的公共设施和配套设施,以及相关的维护和管理责任。

以上是一些在签订买房预售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合同范本或者法律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祝您购房顺利!。

商品房销售法律风险控制

商品房销售法律风险控制

第一部分 来自政策、法规的风险
三、法律强制性要求 1、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及价格 2、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一套一标)对外销售 3、除标识价格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其他服务费用如代办手续)
第一部分 来自政策、法规的风险
【案例】发改委开首张房地产罚单 开发商价格欺诈被罚50万 江西云星地产在赣州市开发云星中央星城,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虚构原价,虚构 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当地物价部门对其处以50万元罚款,并被责令退还违 规收取的“诚意金”和各项代收费共计1133.08万元。
退房的,误差3%以内的部分按合同单价多退少补,实际面积大于3%以外的部分, 买家无需支付费用,实际面积小于3%以外的部分,开发商应双倍返还价款。
第四部分 来自买家的风险
5、办理产权证的相关法律风险 90日内(预售房的,自交付之日起计算;现售房的,自签约之日起计算),
如因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人未能取得产权证的,则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 规避方法:
期一般规定至购房者取得产权证并在其房屋上设立银行抵押权后终止,即“阶段 性担保”。此“阶段性”约定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担保法解释,提供期至最 后一笔贷款到期后6个月止。如买家停止还贷的,开发商需承担连带责任。
规避方法:
第四部分 来自买家的风险
4、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相关法律风险 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相关超过3%的,购房人有权退房并退款。购房人不
第二部分 来自销售中介的风险
一、因销售代理公司及其员工虚假承诺及不当行为引起的法律风险 由于销售中介是以开发商名义对外进行销售,因此开发商应对外承担销售
代理公司在销售过程中以及销售后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规避方法:
二、因包销引起的法律风险 应避免在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向包销人收取一定比例的包销款,避免被认定

购房预售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购房预售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一、对虚假宣传不担责在购房预售合同中,部分开发商会约定:“甲方(开发商)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对本房屋及本房屋的相关事项以及文字、图片、模型、口头描述等方式所作的广告宣传和印刷品仅为邀请,不具有要约效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及附件明确约定的内容为准。

”这种条款明显违反了《合同法》及《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应视为要约。

开发商利用此条款逃避责任,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应予以警惕。

二、违约责任不对等部分购房预售合同规定,若买方未按时交款,须支付房价款的10%给卖方;若买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产证,则卖方支付房价款的1%给买方。

这种规定明显违反了《合同法》第5条规定的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双方权利义务对等,确保自身权益。

三、面积误差不能退房有些购房预售合同规定,若发生面积误差或严重缩水,不予退房,面积误差部分双方按每平方米房价款据实结算。

根据《物权法》规定,面积误差比值超出3%,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面积误差问题,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四、共有部分归开发商部分购房预售合同规定,屋顶和外墙面广告权、会所、休闲娱乐设施及其他卖方投资建造的经营性房产和设施权益属于出卖方。

然而,《物权法》规定,建筑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业主共有。

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共有部分的归属,确保自身权益。

五、虚假广告宣传免责部分购房预售合同规定,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不承担任何责任。

这种条款明显违反了《广告法》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开发商对广告宣传内容负责,避免因虚假宣传而遭受损失。

六、限制退房条件部分购房预售合同规定,买方在特定条件下不得退房,如:已签订贷款合同、已支付部分房款等。

这种规定限制了消费者的退房权利,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应关注此条款,确保自身权益。

商品房预售服务质量与合同管理办法

商品房预售服务质量与合同管理办法

商品房预售服务质量与合同管理办法1. 引言商品房预售是指开发商在施工前,通过签订预售合同的方式,向购房人销售尚未竣工的房屋。

商品房预售服务质量与合同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商品房预售活动,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提升商品房预售服务质量。

本文将探讨商品房预售服务质量与合同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2. 购房人权益保护•信息公开透明:开发商应在预售开始之前,提供充分、准确、及时的信息,包括房屋建设情况、交房时间、价格等,并在销售过程中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合同签订保护:购房人有权与开发商签订明确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通过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售后服务保障:购房人在交房后享有一定期限内的售后服务保障,开发商应及时处理房屋质量问题,保障购房人享有安全、舒适的房屋使用环境。

3. 商品房预售合同管理办法为了保护购房人的权益,规范商品房预售活动,制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合同管理办法:•合同条款明确:商品房预售合同应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时间、房屋质量标准、价格及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纠纷解决机制:合同中应明确纠纷解决的程序和机构,购房人与开发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能够及时解决。

•强制执行措施:对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开发商,应加大处罚力度,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开发商资格等,确保合同的强制执行。

4. 商品房预售服务质量管理•施工监督: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商品房预售项目的施工监督,确保项目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防止工程质量问题。

•质量抽检:政府监管部门应定期抽检商品房预售项目的质量,包括房屋结构、装修质量等,确保商品房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于违反预售服务质量管理规定的开发商,政府监管部门应及时查处,以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5. 结论商品房预售服务质量与合同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规范商品房市场、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购房人的权益保护措施,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加强预售服务质量管理,能够有效提升商品房预售服务质量,维护市场秩序,实现商品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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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荣荣点击次数:1053
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及合同条款的风险(二)
设计变更存在的风险
编者按:房地产项目由于开发周期长、投入资金大,而且涉及到的法律关系较多且互相交织,极易发生法律纠纷。

在项目开盘前,应当对房地产项目中所有法律关系予以厘清,并对风险点进行有效的把控,并做好预防工作,才能够在楼盘实现价值的同时,避免纠纷的产生。

针对上述问题,通过对本事务所提供的大量非诉及诉讼服务的总结,自第9期开始将对房地产项目开盘销售前的法律风险及防范进行系列介绍。

介绍采取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对风险点进行分析,归纳管理及防范要点的方式进行。

典型案例
2007年6月25日陈某与环球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陈某购买环球公司开发的位于环球广场12单1层17号门面房一套,该房为地上三层地下一层,面积89.16平方米,总价款602987元。

房屋交付时间为2008年9月30日前。

合同第十条约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合同并约定了其他事项。

2007年6月25日陈某向环球公司交付了购房款,后环球公司经规划部门批准将消防管道改在室内通过,致使陈某所购房屋16.30平方米丧失门面房功能,环球公司也未书面告知陈某。

在交付房屋时陈某发现,即与环球公司交涉,环球公司只答应退还16.30平方米的房屋价款,陈某要求全额退款双方发生分岐,引起诉讼。

法院判决:
1. 依法解除陈某与环球公司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 环球公司在判决生效十日内退还陈某购房款602987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支付从2007年6月26日至实际退款之日止的利息。

风险要点分析:
1. 只有经过规划部门批准的、设计单位同意的规划变更、设计变更才具有法律效力,房地产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图纸。

变更影响到小业主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开发商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小业主。

小业主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小业主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小业主的,小业主有权退房。

退房的,开发商须将小业主已付款退还给小业主,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付给利息。

小业主不退房的,应当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 如果是未经过规划部门批准、设计单位同意的规划变更、设计变更,房地产商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不具有法律效力,是违约行为。

小业主有权退房并要求房地产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不退房直接要求房地产商承担违约责任。

风险管理和控制要点:
1. 补充约定“建筑设计变更”指合同生效后,开发商对本合同附件“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明示的内容因改动而产生的变化,但由于开发商为配合法规、规章、政府部门的命令、通知以及不可抗力因素而对小业主所购房屋作出的设计变更或变化及对小业主使用该房屋无任何不利影响的除外。

2. 补充约定若开发商变更小区平面布局的,应向小业主发出书面通知,如小业主未在开发商发出书面通知后的14天内提出书面反对,则视为小业主无条件同意变更。

3. 补充约定若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小区平面布局变更,小业主无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1)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或批准必须进行的变更或为了小区整体环境的改善,需要更改小区内公共设施的位置、大小、数量(包括但不限于垃圾站、水泵房、四型站、箱式变压器(简称:箱变)、煤气调压站、电话交换机房、物业用房、居委会用房、公共绿化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等);
(2)根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必须进行的变更;c.变更对小业主使用该房屋无任何不利影响。

4. 请专业律师进行房地产项目开盘销售前的法律风险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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