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签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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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定义

原产地定义

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及原产地证书申领和签发程序介绍一、原产地规则货物的原产地(the origin of goods)指的是货物或产品的来源地,即产品的生产地或制造地,按通俗理解就是货物的“国籍”,即其经济国籍,具有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国籍的产品即被视为该国的原产品。

原产品按照原产地标准的规定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完全获得产品,即完全使用原产国的原料和零部件,并在其国内完成生产、制造的产品,另一类是非完全获得产品,即不完全使用原产国的原料,或未在其国内完成全部生产和制造过程的产品。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国际分工的深入,同一货物可能会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进行了数道生产和加工才最终成形,因此对于国际贸易中的货物,特别是非完全获得产品,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来确定其原产地,这样的制度就被称为“原产地规则”(Rules of Origin,简称ROO)。

经过不断的摸索和实践,“发生实质性改变”被确定为判定货物原产地的标准,在某一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最后一个对该产品实施了实质性改变的国家或地区即被视为该产品的原产国家或地区,它是原产地规则的核心标准。

衡量实质性改变的标准有加工标准和百分比标准。

加工标准按照制成品中非原产成分的HS税目的改变来判定该非原产成分是否经过实质性改变,或依据某一关键工序是否在原产国完成来判定。

百分比标准则通过衡量非原产成分(或本国成分)占制成品价值的比例来判定其是否在原产国经过了实质性改变。

原产地规则要求原产国的产品必须从该国直接运至进口国。

但有些情况下,特别是由于地理或运输的原因,货物需要经过第三国(过境国)领土抵达进口国。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该货物在过境过程中一直处于该过境国海关的监督下,未投入当地市场销售或交付当地使用,同时除了装卸和为使货物保持良好状态而做的包装等必要处理外,未在过境国进行任何再加工,这一货物仍可被视为从原产国直接运抵进口国。

WTO对原产地规则做出了规定,一WTO成员符合标准出口到其他WTO成员的产品均可享受WTO最惠国税率。

南宁泰国签证办理流程

南宁泰国签证办理流程

南宁泰国签证办理流程南宁作为中国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与东盟国家的交流日益频繁,其中泰国作为东盟国家之一,吸引了众多南宁市民前往旅游、商务、探亲等目的。

对于前往泰国的南宁市民来说,办理泰国签证是必不可少的手续。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南宁泰国签证办理的流程。

首先,准备好所需材料。

办理泰国签证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近期彩色证件照、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格、往返机票预订证明、酒店预订证明、个人财产证明等。

在准备材料时,一定要仔细核对,确保所有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其次,选择合适的签证类型。

根据前往泰国的目的不同,签证类型也有所不同。

常见的泰国签证类型包括旅游签证、商务签证、探亲访友签证等。

在选择签证类型时,需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申请,并且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接下来,递交申请材料。

南宁市民可以选择前往泰国驻广西南宁总领事馆递交申请材料,也可以选择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

在递交申请材料时,一定要按照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然后,等待签证结果。

一般情况下,泰国签证的办理周期为5个工作日,但也有可能会因个人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等待签证结果的过程中,可以通过使馆官网或联系使馆咨询电话查询签证进度。

最后,领取签证并核对信息。

当收到签证通知时,南宁市民可以前往使馆领取签证,或选择邮寄方式收取签证。

在领取签证时,一定要仔细核对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和有效期,确保签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总的来说,南宁市民办理泰国签证的流程并不复杂,只要准备充分、按部就班地进行操作,相信大家都能顺利办理好泰国签证,顺利前往泰国进行旅行、商务或探亲访友等活动。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南宁市民办理泰国签证有所帮助,祝大家办理顺利,旅途愉快!。

东南亚签证办理流程

东南亚签证办理流程

东南亚签证办理流程东南亚地区是一个非常受欢迎的旅游目的地,每年吸引着数以百万计的游客前往。

对于中国游客来说,前往东南亚旅游通常需要办理签证。

本篇文章将介绍三个东南亚国家的签证办理流程,分别是泰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

1.泰国:首先,办理泰国旅游签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有效护照、签证申请表、两张近期彩色照片、酒店预订证明、往返机票信息和银行对账单。

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您可以选择把材料送到泰国驻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进行办理,也可以选择通过旅行社代办。

2.马来西亚:对于前往马来西亚旅游的中国游客,可以选择办理电子签证(E-Visa)。

办理电子签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有效护照、签证申请表、两张近期彩色照片、酒店预订证明、往返机票信息和银行对账单。

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您可以在马来西亚电子签证官方网站上进行在线申请,支付签证费用后等待审批结果。

3.新加坡:前往新加坡旅游的中国游客可以选择办理旅游签证(Tourist Visa)或商务签证(Business Visa)。

办理签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有效护照、签证申请表、两张近期彩色照片、酒店预订证明、往返机票信息和银行对账单。

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您可以选择将申请材料送到新加坡驻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进行办理,也可以选择通过旅行社代办。

照和其他相关材料,填写签证申请表,提供酒店预订以及机票信息。

强烈建议申请者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查询相关签证规定,以便顺利办理签证并确保顺利入境。

东南亚是一个美丽而多元的地区,吸引着众多中国游客前往旅游。

然而,前往东南亚旅游通常需要办理签证。

下面将介绍印度尼西亚、越南和菲律宾的签证办理流程。

1.印度尼西亚:前往印度尼西亚旅游的中国游客可以选择办理旅游签证或签证免办。

办理旅游签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有效护照、签证申请表、两张近期彩色照片、酒店预订证明、往返机票信息和银行对账单。

您可以将申请材料送到印度尼西亚驻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进行办理,也可以选择通过旅行社代办。

最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签证操作程序

最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签证操作程序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签证操作程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签证操作程序来源:作者:时间:2005-04-11 Tag:点击: 160 为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特制订原产地证书(表格E)的签发、核查操作程序及其他相关管理事务的规定如下:规则一原产地证书应由出口成员方的政府机构签发。

规则二(一)成员方应将其签发原产地证书的政府机构名称及地址通知所有其他成员方,并提供该政府机构使用的签名式样及印章印模。

(二)上述资料及签样(印模)应提供给每个《协议》的成员方,其副本应提交东盟秘书处备案。

名称、地址或印章如有任何变化应立即以同样方式通知其他成员方。

规则三为核查享受优惠待遇的情况,签发原产地证书的指定政府机构有权要求提供任何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进行适当的核查。

如果通过现行的本国法律法规无法获得该权力,应在以下规则四及五所指的申请表格中作为条款列出。

规则四符合享受优惠待遇条件的产品,其出口人及/或厂商应以书面形式向政府机构提出产品出口前核查原产地的申请。

对核查结果应定期或适时进行复查,并将此作为核定该待出口产品原产地的相关证明文件。

上述预核查可不适用于自然属性使其原产地容易被确定的产品。

规则五出口人或其代理人在办理享受优惠待遇产品出口手续时,应提交原产地证书的书面申请,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待出口产品符合原产地证书签发要求。

规则六签发原产地证书的指定政府机构应尽其所能对每一份原产地证书申请进行适当检查以确保:(一)申请书及原产地证书正确填写并经授权人签名;(二)产品的原产地符合中国-东盟的原产地规则;(三)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与原产地证书中的其他说明相符;(四)所列明的货品名称、数量及重量、唛头及件号、件数及包装与待出口产品相符。

规则七(一)原产地证书必须依据附件3所列格式用国际标准A4纸印制,所用文字为英语。

(二)原产地证书应由下列颜色的一份正本及三份复写副本组成:正本—米黄色(颜色代码:727c)第二副本—浅绿色(颜色代码:622c)第三副本—浅绿色(颜色代码:622c)第四副本—浅绿色(颜色代码:622c)(三)每份原产地证书应注明其发证单位的单独编号。

FORM E制证指导原则

FORM E制证指导原则

FORM E制证指导原则FORM E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该证书的正本和第二副本应由出口人提供给进口人以供其在进口国通关使用。

基本信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 证书FORM E&amp[1][2]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3]有"FORM E"出口6国减税只要签发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实书(简称FORME),出口到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0国的货物可享受优惠进口国关税待遇,平均减税幅度达5%。

记者了解到,相当一部分企业对中国-东form e盟自由贸易区的这个“游戏新规则”不太了解,从中获益的企业不多。

据了解,2005年7月,中国与东盟的货物贸易减税计划正式启动,中国和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和泰国等东盟六国相互实施自由贸易区协定税率。

中国货物出口到上述国家,凡符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关税的有关规定,只要签发了FORME证书,相当于有了一个“经济护照”,该批货物就能够享受更优惠的进口国关税待遇,平均减税幅度可达5%。

中国的FORM E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

FormE填制折叠编辑本段该证书的正本和第二副本应由出口人提供给进口人以供其在进口国通关使用。

第一副本应由出口成员方签证机构留底。

第三副本由出口人留存。

当进口国海关对收到的FORM-E证书产生怀疑时,将FORM-E证书第二副本退给签证机构作为核查的需要。

FORM-E 证书所用文字为英语。

每份证书应注明其签证机构的单独编号。

证书各栏填制要求如下:标题栏(右上角),填签证机构编定的证书号,例如:E09470ZC11220001第1栏折叠包括: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等。

例如:ZHEJIANG CEREALS,OILS FOODSTUFFS CO.,LTD. NO.229 TIYUCHANGROAD,HANGZHOU,ZHEJIANG,CHINA注意:⑴此栏带有强制性,应填明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名。

外交部统办国家签证要求明细完整版

外交部统办国家签证要求明细完整版

外交部统办国家签证要求明细由外交部统办或部分统办签证的国家有21个:美国、法国、德国、韩国、俄罗斯、乌兹别克、南非、以色列、印度尼西亚、海地、巴拿马、巴西、意大利、阿根廷、墨西哥、吉尔吉斯斯坦、英国、加拿大、荷兰、秘鲁、芬兰(2007/4/2)、澳大利亚(2007/8/1)。

因美国签证要求较为特殊,可参阅美国签证要求明细,其他统办国签证要求明细详见下表。

注:印度尼西亚的签证新规定自2005年11月14日起,持外交或公务护照的中国公民,且护照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在印尼境内停留不超过14天,可免办签证;自2005年8月1日起,印尼将给予中国因公普通及因私护照持有人口岸签证待遇。

印尼将颁发停留期为7天或30天两种口岸签证,资费标准分别为10美元和25美元。

上述签证不可延期,也不可更换为任何种类的居留许可证。

填写说明(打印时不要将说明打印在本页):1、表格需以机打方式填写,个别改动和照会号可手写。

2、第四栏“出生地”按以下提示填写地点简称:安徽AH 北京BJ 重庆CQ 福建FJ 甘肃GS 广东GD 广西GX 贵州GZ 海南HN 河北HEB 黑龙江HLJ 河南HEN 湖北HUB 湖南HUN 江苏JS 江西JX 吉林JL 辽宁LN 内蒙古NMG 宁夏NX 青海QH 陕西SHX 山东SD 上海SH 山西SX 四川SC 天津TJ 新疆XJ 西藏XZ 云南YN 浙江ZJ续表2因公申请德国签证启用电子签证申请表德国驻华使馆于2008年3月1日起对中方因公赴德人员启用电子签证申请表,此类人员使用纸质签证申请表的方式同时废止。

总局签证办公室自2008年2月29日起开始启用新表,不再受理纸质的德国签证申请表。

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1 登录Http://visa.diplo.de生成电子签证申请表;2 用英文填写相关信息,填写须知详见附件;3 打印填写完整相关的带有条形码的申请表;4 团组递交签证申请材料的方法不变。

电子签证申请表仅用于申根签证、机场过境签证或过境签证的申请。

原产地定义

原产地定义

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及原产地证书申领和签发程序介绍一、原产地规则货物的原产地(the origin of goods)指的是货物或产品的来源地,即产品的生产地或制造地,按通俗理解就是货物的“国籍”,即其经济国籍,具有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国籍的产品即被视为该国的原产品。

原产品按照原产地标准的规定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完全获得产品,即完全使用原产国的原料和零部件,并在其国内完成生产、制造的产品,另一类是非完全获得产品,即不完全使用原产国的原料,或未在其国内完成全部生产和制造过程的产品。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国际分工的深入,同一货物可能会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进行了数道生产和加工才最终成形,因此对于国际贸易中的货物,特别是非完全获得产品,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来确定其原产地,这样的制度就被称为“原产地规则”(Rules of Origin,简称ROO)。

经过不断的摸索和实践,“发生实质性改变”被确定为判定货物原产地的标准,在某一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最后一个对该产品实施了实质性改变的国家或地区即被视为该产品的原产国家或地区,它是原产地规则的核心标准。

衡量实质性改变的标准有加工标准和百分比标准。

加工标准按照制成品中非原产成分的HS税目的改变来判定该非原产成分是否经过实质性改变,或依据某一关键工序是否在原产国完成来判定。

百分比标准则通过衡量非原产成分(或本国成分)占制成品价值的比例来判定其是否在原产国经过了实质性改变。

原产地规则要求原产国的产品必须从该国直接运至进口国。

但有些情况下,特别是由于地理或运输的原因,货物需要经过第三国(过境国)领土抵达进口国。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该货物在过境过程中一直处于该过境国海关的监督下,未投入当地市场销售或交付当地使用,同时除了装卸和为使货物保持良好状态而做的包装等必要处理外,未在过境国进行任何再加工,这一货物仍可被视为从原产国直接运抵进口国。

WTO对原产地规则做出了规定,一WTO成员符合标准出口到其他WTO成员的产品均可享受WTO最惠国税率。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变动分析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变动分析
2 1 年 第3 02 期 ( 卷 总第3 期 ) 第6 9
刨 新
I NNoVATI oN
No . 201 2
( o., u l i l N .9 V 1 C mua v y o3 ) 6 te
中 国一 东盟 自由 贸易区原产地规 则签 证
操作程序变动分析
容 静 文
【 摘 要】 根据 中国与东盟签署的《 第二议定 书》 2 1 ,0 1年 1月 1日起 , 中国一 东盟 自由 贸易区启 用新版原 产地证( o F肌
该 货物 始 终处 于海关 监 管之 下 , 了装 卸 、 运外 , 口商提出核查请求 , 除 搬 收到核查请求后当事人应当在
未作其他加工或者处理 ; 第三 , 必须 向海关提 出书 3 0天 内提 供 关 于原 始 原 产 地证 书和 流 动 证 明 的相 面申请 。 申请签发流动证 明时 , 发货人应当向海关提交 发的有效原产地证书正本 、过境货物的商业发票 、
知》 以下简称《 ( 修订案》 。 )
流 动证 明 指 出 口中 间方 根据 第 一 个 出 口方
F r E) m 用 此次修订 的 目的是促进贸易便利 化 ,提高 中 所 签发 的原始 原产 地 证 书 (o 签 发 的 、 于证 流 国一 东盟 自由贸易 区优 惠关税 的利 用率 。修 订 的 内 明所 涉 产 品原 产地 资 格 的原产 地 证 书 。在 中 国 , 在东 盟各 成 员 国由其 签证 机 构 容 包 括 原 产 地 证 签 证 操 作 程 序 和 原 产 地 证 (om 动证 明 由海关 签发 , Fr
构 是中国海关 。为了配合此次修订 ,海关总署 于 国 出 口商办 理 中 国一 东 盟 自由贸 易 区 原 产 地 证 明 提交 的商 业 发票 是 否 在东 盟 成 员 国境 内 21 00年 1 月 2 1 6日以第 19号令 发 布 了《 9 中华 人 民 书 申请 时 ,

欧洲各国签证种类及相关要求

欧洲各国签证种类及相关要求

欧洲各国签证种类及相关要求
欧洲的旅游景点数不胜数,许多游客来到这里,但是在前往前,要准备清楚签证相关的信息。

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欧洲不同国家的签证种类及申请的相关要求。

首先,欧洲大部分国家都需要申请短期旅行签证,也可称为旅行签证。

这类签证是授予游客前往欧洲国家进行商业、文化或其他访问活动,但往返时间不超过90天的游客。

一般而言,申请人必须要有护照,以及足够的财务来源证明他们可以负担自己在欧洲逗留期间的费用。

此外,许多欧洲国家还提供长期签证,也称为居留签证。

这类签证授予准备在该地居留的游客,他们可以从事学习、工作、家庭结合等长期活动。

拥有居留签证的申请人可以在指定国家居留超过90天,比如,英格兰的长期居留签证最长可达十二个月。

此外,申请人必须准备有护照及财务证明,而且,还有附加的测试,如语言能力测试、医疗检查、背景调查等等。

最后,适用于做学习的学习签证也很常见。

申请人必须证明拥有合法的就学资格,同时必须要有可负担学习费用的财务证明。

一些欧洲国家还需要申请人提供由所在院校发布的录取通知书。

总之,在前往欧洲旅行前,一定要弄清楚各个国家的签证要求,以便熟练准备所有申请资料,并获取适当的签证,确保有一次美好的旅程。

FORM E 规则

FORM E 规则
(二)原产地证书(Form E)应当包含下列颜色的一份正本及两份副本:
正本—米黄色(颜色代码:727c)
第二副本—浅绿色(颜色代码:622c)
第三副本—浅绿色(颜色代码:622c)
(三)每份原产地证书(Form E)应当注明各地签证机构的单独编号。
2对于第七条第五款,一份原产地证书(FORME)涵盖的产品项数不得超过20项。(四)出口商应当向进口商提供原产地证书(Form E)正本,以便呈交给进口港(地)海关,第二副本应当由出口方签证机构留存,第三副本由出口商留存。
附件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
为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特制订原产地证书(Form E)签证、核查操作程序及其他相关管理事务规定如下:
定义
规则一
在本附件中:
流动证明是指出口中间方根据第一个出口方所签发的原始原产地证书(Form E)签发的、用于证明所涉产品原产地资格的原产地证书(Form E);
规则七
签证机构应当恪尽职守,对每一份原产地证书(Form E)申请进行适当检查,以确保:
(一)申请表及原产地证书(FormE)按照原产地证书(Form E)背页说明的要求正确填写,并经授权人签名;(二)产品原产地符合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三)原产地证书(Form E)中的其他说明与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相符;
(五)缔约各方应当对核查过程中由另一方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予以保密。除非提供该信息一方出具明确的书面许可,上述信息和文件不得用于其它目的,包括在行政或者司法程序中被作为证据使用。
记录保存要求
规则十九
(一)原产地证书(Form E)的申请表及其所有相关文件,应当由签证机构自签证之日起保存至少3年。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海关总署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海关总署

附件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可享受优惠关税减让的产品,其原产地应遵循下列规则确定:规则一:定义在本附约中:(一)“一成员方”是指《协议》的各单独成员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王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联邦、菲律宾共和国、新加坡共和国、泰王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二)“材料”应包括组分、零件、部件、半组装件及/或已实际上构成另一货物部分或已用于另一货物生产过程的货物。

(三)“原产货物”是指根据规则二的规定确定为符合原产条件的产品。

(四)“生产”是指获得货物的方法,包括一货物的种植、开采、收获、饲养、繁殖、提取、收集、采集、捕获、捕捞、诱捕、狩猎、制造、生产、加工或装配。

(五)“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是指规定材料已经过税号改变或特定制造或加工工序,或满足某一从价百分比标准,或者混合使用任何这些标准的规则。

规则二:原产地标准在本《协议》中,如果一成员方进口的产品符合以下任何一项原产地要求,该产品应视为原产货物并享受优惠关税减让:(一)规则三明确规定的完全获得或生产的产品;或(二)符合规则四、五或六规定的非完全获得或生产的产品。

规则三:完全获得产品下列产品应视为规则二(一)所指的“完全在一成员方获得或生产”:(一)在该成员方收获、采摘或收集的植物1及植物产品;(二)在该成员方出生及饲养的活动物2;(三)在该成员方从上述第(二)项活动物中获得的产品3;(四)在该成员方狩猎、诱捕、捕捞、水生养殖、收集或捕获所得的产品;(五)从该成员方领土、领水、海床或海床底土开采或提取的除上述第(一)至(四)项以外的矿物质或其他天然生成的物质;(六)在该成员方领水以外的水域、海床或海床底土获得的产品,但该成员方须按照国际法规定有权开发上述水域、海床及海床底土;(七)在该成员方注册或悬挂该成员方国旗的船只在公海捕捞获得的鱼类及其他海产品;(八)在该成员方注册或悬挂该成员方国旗的加工船上仅加工及/或制造上述第(七)项的产品所得的产品;(九)在该成员方收集的既不能用于原用途,也不能恢复或修理,仅适于用作弃置或原材料部分品的回收,或者仅适于作再生用途的物品4;(十)仅用上述第(一)至(九)项所列产品在一成员方加工获得的产品。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E)办理须知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E)办理须知
本栏目不允许出现“O/B”或“VIA”等字样。第二栏:
填写收货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
最终受货人不明确时该栏可以填写“TO ORDER”。
第三栏:
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和卸货港。
运输工具须填写船名(海运方式)或航班号(空运方式)或车牌号(陆运方式)。卸货港必须是东盟各国的港口。
第四栏:
进口国海关在该栏注明根据协定是否给予优惠。
填写货物的FOB价值。
第七栏的品名、H.S.编码、第八栏的原产地标准及第九栏的计量单位要一一对应。
第十栏:
填写发票号,发票日期。
在进口国报关时如使用第三方发票,可在本栏目填写第三方发票号码。
第十一栏:
填制申报日期,员签名,签证机构加盖“FORMA”字样的签证机构备案印章。
十一、出口人声明
每批货物的船上交货价格不超过200美元,则无需办理产地证。出口人向进口国海关简要声明即可。离岸价不超过200美元的邮递品也应照此办理。
十二、其它签证要求
其它签证要求按普惠制证书的签证要求执行。
电子办证系统申请书应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三、证书编号
证书编号填写在证书的右上角。
东盟证书编号须填写证书种类识别字母“E”,其余部分可参考FormA证书号的编排方式。例如:E08470ZC20390038。
四、证书填制
第一栏:
填写出口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
该出口人必须是在我局注册登记的公司,地址要求明确至街道或路名。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E)办理须知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概述
(一)签证国家
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二)证书名称

《中国-东盟产地证和ECFA证书签证的注意事项》

《中国-东盟产地证和ECFA证书签证的注意事项》

《中国-东盟产地证和ECFA证书签证的注意事项》一、关于FORM E修订案实施带来的影响从2011年1月1日起,中国-东盟优惠产地证(FORM E)启用新版证本,原有版本东盟成员国不再接受。

这次有几处地方与原版本或做法不同,在此作个简单介绍:1、证书格式增加了第13栏,用于标记“补发”、“展览”、“流动证明”、“第三方发票”的情况。

2、原产地标准表示方法有了变化。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修订案》(以下简称修订案)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东盟成员国中,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文莱和越南、老挝(第一批实施修订案的国家)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案。

从2月18日起菲律宾也开始实施修订案。

因此现在对以上7国按照修订案在填写新版证书第8栏“原产地标准”时,对于完全原产的产品,应填写“WO”,相当于以前的“X”。

因印度尼西亚、柬埔寨和缅甸等3个国家目前尚未完成国内程序,无法于2011年1月1日实施修订案。

经与东盟协商确定,在以上3国实施修订案前,对其按修订前的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签发新版证书(即修订案及新版证书填制要求不适用)。

在填写新版证书第8栏“原产地标准”时,对于完全原产的产品,应仍旧填写“X”(审单系统会自动识别,输错机器会退证);第三方发票的规定也不适用。

2、新版证书改为三联,包含一份正本及两份副本,其中正本提交给进口国海关,第二副本由签证机构留存,第三副本由出口商留存。

3、新版证书应当于产品装运前或装运时签发。

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产品装运时或装运后3天内签发证书的,应出口商要求,可根据相关规定在产品装运之日起12个月内补发证书,但必须在证书第13栏“补发”字样前机打“√”。

(审单系统会自动识别加打,这个“补发”的概念相当于“后发”,所以大家尽量还是控制在装运前或装运时申请)4、关于更改方式做出重大调整。

如Form E原产地证书需要更改,企业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书更改/重发申请单》(已上传至慈溪局外网),提供发票,退回原证。

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篇一:优惠性原产地证书种类】优惠性原产地证书种类 1.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即form a证书)根据普惠制给惠国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它是受惠国货物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的官方凭证。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上所列的商品只有符合有关给惠国的普惠制原产地规则才有资格享受减免关税待遇。

目前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有39个,具体国家名单见“第四章普惠制优惠制度”。

2.《亚太贸易协定》(原称《曼谷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b证书)《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是根据《亚太贸易协定》的要求签发、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及《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签发和核查程序》。

目前,《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为:中国、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和斯里兰卡。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e证书)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要求签发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签证的依据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及其《签证操作程序》。

东盟成员国为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

4.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中巴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书(form p)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是根据《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的要求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以及《签证操程序》。

5.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证书)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是根据《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的要求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及其《签证操作程序》。

冠达邮轮各国签证信息

冠达邮轮各国签证信息

冠达邮轮各国签证信息-以下所有信息仅针对中国公民邮轮出行-以下所有签证信息仅供参考,请旅行社/客人再次与相关领馆确认。

-以下所有信息仅针对邮轮行程。

亚洲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免签。

马来西亚:不需要。

如果客人需要在马来西亚任何港口下船离境,则需要马签。

泰国:如中途停靠港为泰国,签证可在船上做,40美金/人。

另外,船代需要收取40美金/人的签证服务费。

一共80美金/人。

需要提供照片,护照复印件,以及船卡或者船票复印件,泰国移民局会在船上分好出入境卡,再分发到客人房间。

客人拿着出入境卡下船即可。

越南:需提前办理签证。

费用25美金/人。

文莱:可以做落地签。

约为18美金/人。

旅行社必须在出发前两星期将客人的护照信息输入Polar 系统中,船方会提前递交给文莱移民局做备案。

柬埔寨:可在船上做,签证费用30美金/人,另外还需收取10美金/人签证敲章费。

一共40美金/人。

如果客人提前在国内获取了柬埔寨签证,则只需支付10美金/人签证敲章费。

Hong Kong: 如满足最后一个停靠港或下一个停靠港口为第三国(非中国港口),中国公民可以持有效护照入境香港,享受香港7天过境免签政策。

对于不同行程所需过境证件的具体解释如下:1. 中国大陆-香港-中国大陆必须持有港澳通行证,并且通行证上需要有有效签注1. 第三国-香港-中国大陆持有有效护照,7天过境免签2. 中国大陆-香港-第三国持有有效护照,7天过境免签注: 如行程中停靠港仅为台湾和日本,由于日本已对于中国来回指定船只实行免签,客人可以凭借台湾通行证过香港移民局,一样享有7天过境免签。

Oman: 48小时内,随船进出阿曼免签证。

Dubai & Abu Dhabi: 从2016年11月1日开始,∙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护照∙无需预先申请∙免费落地签∙无任何费用∙可停留30天Jordan:随船申请落地签。

不收取额外费用。

Qatar:随船进出卡塔尔,免签。

Sri Lanka:随船出入境,可申请48小时过境电子签证,免费,但乘客必须随船进出斯里兰卡。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E)办理须知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E)办理须知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E)办理须知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概述(一)签证国家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二)证书名称证书英文名称:《ASEAN-CHINA FREE TRADE AREA PREFERENTIAL TARIFF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E》,简称《FORM E 证书》或《东盟证书》。

(三)签证产品《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签发,限于已公布的《货物贸易协定》项下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这些产品必须符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

(四)证书文字证书内容以英文填写。

二、申请书书面申办东盟证书时采用FORM A申请书。

申请书的项目应如实填写,与证书相同的栏目应与证书内容一致。

申请书由产地证申报员署名并加盖申办单位中英文印章。

电子办证系统申请书应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三、证书编号证书编号填写在证书的右上角。

东盟证书编号须填写证书种类识别字母“E”,其余部分可参考Form A证书号的编排方式。

例如:E08470ZC20390038。

四、证书填制第一栏:填写出口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

该出口人必须是在我局注册登记的公司,地址要求明确至街道或路名。

本栏目不允许出现“O/B”或“VIA”等字样。

填写收货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

最终受货人不明确时该栏可以填写“TO ORDER”。

第三栏: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和卸货港。

运输工具须填写船名(海运方式)或航班号(空运方式)或车牌号(陆运方式)。

卸货港必须是东盟各国的港口。

第四栏:进口国海关在该栏注明根据协定是否给予优惠。

第五栏:按顺序填写货号编号,最多不得超过20项。

如货号多于20项,则应另申请一份证书。

第六栏:填写包装上的运输唛头及编号。

唛头上不得有境外制造的字样。

新西兰签证材料清单

新西兰签证材料清单

新西兰签证材料清单申请新西兰签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如下:1. 护照。

申请人需要提供有效期至少还有三个月的护照,并且还需要提供护照复印件。

2. 签证申请表。

完成并签署新西兰签证申请表,并且附上一张护照照片。

3. 资金证明。

申请人需要提供足够的资金证明,以证明自己在新西兰期间能够支付生活费用。

这些资金可以是银行存款证明、财产证明或者担保函。

4. 旅行安排。

提供往返机票预订证明或者旅行计划,以证明你的旅行安排。

5. 住宿安排。

提供在新西兰的住宿安排,可以是酒店预订证明或者亲友邀请函。

6. 健康证明。

申请人需要进行体检,并提供健康证明。

如果申请人计划在新西兰停留超过6个月,还需要进行X光检查。

7. 无犯罪记录。

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申请人在过去十年内没有犯罪记录。

8. 学习或工作安排。

如果申请人是为了学习或工作而去新西兰,需要提供相关的学习或工作安排证明。

9. 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个人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家庭关系证明、语言能力证明等。

在准备以上材料时,申请人需要确保所有材料都是完整的、准确的,并且符合新西兰移民局的要求。

提交材料时,建议按照移民局的要求进行分类和整理,以便移民局能够快速有效地审核申请。

总之,准备新西兰签证材料需要提前规划,认真准备,确保所有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希望以上材料清单能够帮助申请人顺利办理新西兰签证,祝您一路顺风,畅游新西兰!以上就是新西兰签证材料清单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的签证申请有所帮助。

祝您申请顺利,早日获得新西兰签证!。

柬埔寨签证

柬埔寨签证

柬埔寨签证柬埔寨,坐落于东南亚,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富有文化遗产的国家。

众多游客选择来柬埔寨旅游,感受其独特的风景和热情好客的人民。

然而,在计划来柬埔寨旅行之前,游客们需要了解柬埔寨签证政策,并且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签证,以确保愉快而顺利的旅行。

柬埔寨签证政策的基本信息根据柬埔寨政府的规定,几乎所有的外籍游客进入柬埔寨领土都需要事先办理签证。

不过,柬埔寨提供多种签证类型,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以下是柬埔寨签证政策的一些基本信息:1. 柬埔寨旅游签证(T类签证):适用于计划以旅游为目的的个人,可在柬埔寨停留最长30天。

2. 柬埔寨商务签证(E类签证):适用于计划参加商务活动的个人,如会议、洽谈等。

商务签证通常允许停留最长30天。

3. 柬埔寨工作签证(E类签证):适用于在柬埔寨就业的人员。

工作签证通常由雇主在柬埔寨办理,需要提供相关的工作合同和雇主支持信。

4. 柬埔寨学生签证(E类签证):适用于在柬埔寨进行学习的学生。

学生签证通常由接受学生的学校或机构代办。

5. 柬埔寨转机签证(T类签证):适用于在柬埔寨转机的旅客,停留期不超过48小时。

办理柬埔寨签证的方式游客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办理柬埔寨签证:1. 在柬埔寨驻外使领馆办理:外籍游客可以直接前往柬埔寨驻自己所在国家的使领馆办理签证。

办理签证所需的文件和费用可能因不同国家而异,游客需提前咨询相关使领馆获取准确的信息。

2. 在柬埔寨国际机场办理签证:大部分外籍游客可以在抵达柬埔寨国际机场时办理签证。

在入境时,游客需要填写入境卡并支付签证费用。

柬埔寨国际机场有专门的签证办理窗口,旅客可以在那里办理签证手续。

3. 在柬埔寨边境口岸办理签证:对于计划经陆路从邻国进入柬埔寨的游客,可以在柬埔寨边境口岸办理签证。

游客需要在入境口岸填写入境卡,并支付相应的签证费用。

无论选择哪一种方式办理签证,游客都需要准备以下文件:- 护照:有效期至少六个月以上,并且还需有至少两页空白页。

蒙古国签证制度

蒙古国签证制度

蒙古国签证制度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6-06-06 生效日期: 2006-06-06发布部门: 蒙古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向申请蒙古国签证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发放签证、变更签证等级和类别、延期、作废时要遵循《外国人法律地位法》和本制度。

第二条蒙古国签署的关于公民相互往来条件的国际公约条款不受本制度约束。

第二章签证及其等级、类别、用途、区别、期限第一条蒙古国签证(以下称“签证”)指的是蒙古国权力机关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发放的允许其穿越蒙古国国境的许可。

第二条签证分外交、公务和普通三种等级,入境、入境出境、出境、出境入境、过境五种用途,有一次、二次和多次三种区别,注明持证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过境目的的类别,以及签证的有效期和服务期。

第三条根据外国公民护照的种类,在签证页上用拉丁字母“d”、“a”和“e”分别标注签证等级。

1、“d”级签证发放给持外交护照的外国公民和红lesepase的联合国官员;2、“a”级签证发放给持公务护照的外国公民和蓝lesepase的联合国官员;3、“e”级签证发放给持普通护照或回国证件的外国公民、持旅行证件的无国籍人和蒙古国尚未承认的地区的人。

第四条根据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旅行目的,在签证页上用拉丁字母“d”、“a”、“ou”、“t”、“hm”、“o”、“b”、“s”、“j”、“hg”、“sh”、“ts”、“h”分别标注签证的类别。

1、“d”类签证发放给持外交护照,除学习、旅游、宗教及其它私人事务之外的目的来蒙古国旅行、居住的外国公民和红lesepase的联合国官员;2、“a”类签证发放给:(1)持公务护照的因工作事务来蒙旅行、居住的外国公民和蓝lesepase的联合国官员;(2)持公务和普通护照,应蒙古国国家、行政机关、地方自治机构、在国家大呼拉尔拥有席位的政党邀请来蒙的外国公民;(3)持公务和普通护照,根据政府间协议到蒙古国工作的外国公民。

3、“ou”类签证发放给持普通护照,非私人事务旅行目的的蓝lesepase的联合国及其下属机构工作人员和通过国际组织途径来蒙的外国公民;4、“t”类签证发放给:(1)外国投资者;(2)外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代表处的领导人员;5、“hm”类签证发放给持公务和普通护照,因新闻、出版工作来蒙古国旅行、居住的外国新闻、出版机构的工作人员;6、“o”类签证发放给持公务和普通护照,通过非政府组织、国际人道主义组织途径来蒙旅行、居住的外国公民;7、“b”类签证发放给因工作事务来蒙旅行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8、“s”类签证发放给持各类护照来蒙学习、进修、实习、进行学术研究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9、“j”类签证发放给持各类护照来蒙旅游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10、“hg”类签证发放给持各类护照,根据劳动合同来蒙古工作外国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11、“sh”类签证发放给持各类护照,通过宗教组织的途径来蒙古旅行、居住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12、“ts”类签证发放给取得在蒙古国侨居许可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13、“h”类签证发放给:(1)持各类护照,获得移民局或省长办公厅发放的因私旅行邀请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2)持各类护照,与蒙古国公民结婚并取得蒙古国结婚证明后因私来蒙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第五条确定签证用途时:-为途经蒙古国领土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发放过境签证;-为在蒙古国居住90天以上者发放入境签证;-为在蒙古国居住90天以内者发放入境出境签证;-为要出境90天以内并返回的因公在蒙古国长期居住者、要出境120天以内并返回的在蒙常驻、侨居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发放出境入境签证;-为要出境90天以上再返回或不再返回的,在蒙古国因公或因私临时或长期居住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发放出境签证;1、签证的用途在签证页上用以下方式注明:(1)入境签证标注'entry';(2)出境签证标注'exit';(3)入境出境签证标注'ent-ex';(4)出境入境签证标注'ex-ent';(5)过境签证标注'transit';第六条入境签证和出境签证仅为一次性,入境出境签证、出境入境签证和过境签证可为二次性或多次性。

签证管理实施细则

签证管理实施细则

签证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人员流动变得更加频繁,签证管理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规范和优化签证管理工作,制定签证管理实施细则,以确保签证申请和审批的公正、高效和透明。

二、申请资格1. 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身份,且符合签证政策规定的条件。

2. 申请人应提供完整、真实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

三、签证申请流程1. 在线预约:申请人可通过指定的在线平台预约签证申请时间。

2. 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应准备完整的签证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护照、照片、邀请函、机票预订等。

3. 递交申请: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指定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的签证费用。

4. 面谈与指纹采集:申请人将接受签证官的面谈和指纹采集,以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真实性。

5. 签证审批:签证官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和面谈结果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

6. 签证领取:申请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签证。

四、签证审批标准1. 合法性:申请人必须证明自己的身份和目的符合国家签证政策的规定。

2. 真实性: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证明文件。

3. 安全性:签证官将根据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考虑,对申请人进行背景调查和风险评估。

五、签证审批时限1. 标准时限:签证审批时限一般为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2. 加急审批:对于紧急情况下的签证申请,申请人可申请加急审批,审批时限为3个工作日。

六、签证申请费用1. 签证费用根据签证类型和国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费用标准由签证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2. 签证费用一般包括申请费、服务费和快递费等。

七、签证申诉与复核1. 申请人对签证审批结果不满意的,可提出申诉,申诉期限为15个工作日。

2. 签证管理部门将组织专门的复核机构对申诉进行独立、公正的复核,并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复核决定。

八、签证管理部门职责1. 制定签证政策和实施细则,确保签证管理工作的规范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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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证书签证要求
各相关企业: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修订案》于201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为使我国出口到东盟的产品能够继续顺利享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关税优惠待遇,自2011年1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新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 E原产地证明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

为方便我方企业顺利通关,现将有关签证要求
整理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原产地标准:
1、完全原产的产品,应填写“WO”;
2、在我国加工但非原产材料均来自东盟以外国家的产品,填写单一国家成分百分比;
3、在我国加工但部分非原产材料来自东盟国家的产品,填写中国—东盟自贸区累计成分百
分比;
4、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的产品,填写“PSR”。

二、后发要求:
应当于产品装运前或装运时签发。

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产品装运时或装运后3天内签发证书的,应出口商要求,可根据相关规定在产品装运之日起12个月内补发证书,但必须在证书
第13栏“补发”字样前机打“√”。

三、其他提示:
1、证书第一栏应该填写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Form E原产地证书第1栏出口商应与发票抬头一致。

不得出现“O/B”等字样。

如果是第三方贸易,各出口商在申请证书时还必须提供即将交给东盟成员国海关的第三方发票。

2可使用第三方发票,即由驻在第三国的公司或者在出口方为该公司代销的出口商开具的发票。

只要产品符合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要求,可签发Form E原产地证书,但需在证书第10栏注明第三方发票号,且货物出口商和收货人必须驻在缔约各方。

同时在证书第13栏“第三方发票”字样前机打“√”。

开具发票的公司名称及所在国家等信息应在第7栏空白处注明。

证书第10栏须填写第三方发票号和日期,第七栏加注的公司必须为中国内地以外的第三方的公司,不得注明国内的公司,且不得出现O/B字样。

3、如果需要签发多页证书,续页一律使用FORM E证书,不得使用白纸作为证书续页。

4、一份原产地证书(FORM E)涵盖的产品项数不得超过20项。

5、东盟证书更改请“手工”办理。

如果Form E原产地证书需要更改,需要由原签证机
构的签证人员将证书上错误项目以横线划去,在旁边空白处手写正确的内容,同时要尽量避
免出现证书内容更改及多次更改的现象。

6、Form E原产地证书第9栏填制的FOB价格为货物出口时的FOB价格,即出口商发
票的FOB价格。

7、关于印尼海关要求原产地证书签证日期与货物发运日期一致的问题,我方已要求东
盟各国不得对原产地证书签发的具体日期做出限定,并要求东盟各国严格执行协议接受货物
出运日期前签发的原产地证书,请各出口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证书,如遇印尼通关受阻问
题请及时反馈签证部门。

厦门检验检疫局象屿办产地证科 201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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