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8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闽政[2011]15号【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01.25【实施日期】2011.01.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闽政〔2011〕1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福建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福建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0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的部署,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力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13800亿元,增长13.8%;财政总收入2056亿元,增长21.3%,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1151亿元,增长23.5%。
(一)农业平稳发展第一产业增加值1309亿元,增长3.3%;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270亿元,增长3.5%。
粮食总产量662万吨;水果产量640万吨;蔬菜产量1486万吨,增长2.6%;肉蛋奶产量222万吨,增长1.3%;水产品产量583万吨,增长2.3%。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10万亩重点旱片治理和土地整理;推进“五江一溪”防洪工程、大中小病险水库、海堤除险加固等一批防灾减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民生工程建设,建成一批农村沼气池和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等项目;建设百所农村敬老院、250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200个农村示范性卫生室、3132个农家书屋、3000个农家店。
关于进一步加强革命老区建设的工作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革命老区建设的工作意见篇一: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来源:省民政厅时间:20XX-05-28字体:【大】【中】【小】点击次数: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单位,漳州、常山、古雷港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20XX]30号,进一步增强芗城、龙海、漳浦、云霄、诏安、平和、南靖、长泰、华安等9个老区县、市(其中平和、诏安、南靖为原中央苏区县,以下均统称老区县)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老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结合漳州实际,提出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如下:一、进一步扶持老区基础设施建设1、完善提升公路通行能力。
在加快老区铁路、高速公路建设和增加国道覆盖面的基础上,重点消除老区县乡公路“断头路”及砂土路,推进通自然村水泥路建设。
2、建设坚强智能电网。
进一步理顺农村电力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城乡电网“同网同价”。
加快老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十二五”计划投资42亿元推进老区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建设,分别新建及扩建增容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变电站11座、43座和15座,新增变电总容量378.74万千伏安。
3、构建高速信息网。
加快改善老区乡镇信息化基础建设,完成“光纤+无源光纤网络(Pon)”新一代接入网络建设,力争到20XX年老区农村光纤通达率100%。
加强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到20XX年底实现50人以上自然村覆盖,20XX年底实现自然村全覆盖;20XX年实现精品网络乡镇化。
加强联通基站建设,到20XX年完成GSm基站村村通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并将2G网络升级成2.75G;到20XX年革命老区wcdma网络建设覆盖率达95%。
4、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推动形成相对可靠的防洪排涝防潮抗灾保障体系。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1]10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1〕10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福建省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福建省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实施《福建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暨高技术产业专项规划》,推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等新兴产业发展,以新型显示、LED产业、稀土及化工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太阳能光伏及新型动力电池等领域为重点,到2015年,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3000亿元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2%;培育14个销售收入过百亿元、100个销售收入过20亿元的重点龙头企业。
二、主要任务(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以新型显示、LED照明、信息通信为重点,拓展延伸产业链。
到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6000亿元,年均增长超过25%;培育年销售收入百亿元企业8家(牵头单位:省信息化局)。
--新型显示产业。
围绕打造新型显示生产基地,加快激光显示、OLED等新型显示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快智能终端显示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依托厦门天马微电子、冠捷、友达、华映光电等重点企业完善TFT-LCD、OLED面板产业链,进一步提升福州、厦门新型显示产业园区的集聚功能,促进境内外面板企业来闽落户。
福建省老促会、老区办建议省委、省政府在“十二五”期间实施“老区村跨越工程”
正 出现拉大 的趋势 。 省 老促 会 、 老 区办 针 对 老 区 目 省
省老区办按 照中 国老促会 提 出 “ 抓住 要 制定 ‘ 十二 五 ’ 展规 划 的机 遇 ,以时 发 不 我待 的精 神 , 奔走 呼号 , 力把 老区 努
前存 在的农业结构 调整进程缓慢 、 基础 设施 薄弱依然制 约老区村发展 、 社会事
政 府将 5 个 重 点老 区村建 设纳 入全县 6 “ 二 五 ”规 划 ,同 等 条 件 优 先 发 展 。 十
“ 十二 五 ” 规划 的建 议 》 建议 市政 府及 ( 论稿 ) 。 讨 中强调 , 继续 加大对 革命老 枣 阳市 老促会 向市委 、 “ 市政府 写 了《 关
市直 部 门在制 定 规 划 时 ,对 老 区建 设 发 展在 项 目配 套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科 教文 卫 建 设 、产业 发 展 及 政 策支 持 等 方 面实 行优 先 安 排 。并 建 议有 老 区乡 于把革命 老 区建设 列入 “ 十二 五” 展 发
个 调 研 小 组 ,分 赴 全 省 9 设 区 市 2 个 O 个 老 区 县 ( 、区 ) 3 老 区 乡镇 6 个 市 3个 0
惠倾 斜政策举措 , 以县 为主制定具体 实
施意 见 , 力扶持老 区村特别是欠发达 着
村 尽快 赶 上全 省 农村 发展 和 人均 收入
水 半 。一
面 临诸 多 困难 ,且不 平 衡 状 态 的 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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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是 抓 典 型 发 简 报 , 力 推 动。谷 城 借 县老促会积极提建议 , 成县委 、 促 县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先 后 3 到市发 改委联 系协商 。市发改 次
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原中央苏区县和财政特
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原中央苏区县和财政特别困难老区县基础教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闽政[2011]93号【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10.24【实施日期】2011.10.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原中央苏区县和财政特别困难老区县基础教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11〕9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制订的《关于加快原中央苏区县和财政特别困难老区县基础教育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关于加快原中央苏区县和财政特别困难老区县基础教育发展的若干措施(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我省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共有老区县(市、区)67个,其中原中央苏区县22个,老区乡镇、村遍布全省。
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老区基础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但从总体上看,革命老区特别是原中央苏区县和财政特别困难老区县的教育基础仍相对薄弱,应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予以扶持。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2011〕30号)精神,现就“十二五”期间加快22个原中央苏区县和周宁、政和、寿宁、柘荣、松溪、顺昌、屏南、延平、古田、霞浦10个财政特别困难老区县(按2008~2010年人均体制财力计算)基础教育发展,提出如下措施:一、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逐步形成公办民办并举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
到2015年,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达93%左右,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全省“公办幼儿园近期发展计划”中除第一批219个项目中已安排67个项目外,第二批250个项目中至少再倾斜安排30%以上的项目。
贯彻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岩委〔2011〕51号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岩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省委、省政府制定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是继中央出台支持原中央苏区加快发展的具体政策后,龙岩老区面临的又一重大历史机遇和重大政策利好。
各级各部门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立足点,持续推进产业、基础设施、城市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农村经济、民生经济,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力争到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三个突破、三个翻番”,即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0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30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突破5000亿元;财政收入、消费品零售总额、外贸出口等实现翻一番。
到2015年,新罗区综合经济实力在全省各区排位进一步前移,上杭、永定县进入全省经济较发达县(市)行列,漳平、连城、长汀县(市)在全省中等发达县的排位进一步前移,武平县进入全省中等发达县(市)行列。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二、强化现代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一)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持续推进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使铁路、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与城市干道相互协调,形成与京福、京台、长深高速公路和京广、京九、京福铁路等国家交通干线全面对接的综合性交通枢纽。
加快推进铁路通道建设。
贯通东西通道,2011年底建成龙厦铁路。
拓展南北通道,争取南三龙铁路尽快全线开工建设。
到“十二五”末,建成龙厦、赣龙铁路扩能工程、南三龙铁路,开工建设浦建龙梅铁路,争取开工建设长泉铁路、杭广铁路龙岩至广州段,形成东贯厦漳泉,南进广梅汕,西联京九、京广,北出向莆、京福的四通八达快速铁路网,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369海峡铁路网”中重要的铁路交通枢纽。
党史知识竞赛复习题库(选择题)
纪念建党90周年党史党情知识竞赛----选择题复习参考资料1、党的纪律具有:自觉的纪律、()和铁的纪律三大特点。
………..答案(A)A 统一的纪律;;B 配合的纪律;C 团结的纪律2、党的纪律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和保密纪律。
………..答案(A)A 群众纪律;B 自觉纪律;C 统一纪律3、()是指党员资格。
即被批准成为预备党员时就有了。
………..答案(A)A 党籍;B 党员证;C 党徽4、预备党员预备期的过程,是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的过程,也是进一步()的过程。
………..答案(B)A 了解党组织;B 增强党性;C 履行党员义务5、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问员必须有()以上的党龄。
………..答案(A)A 五年;B 十年;C 三年6、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答案(A)A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B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C 坚持党的基本纲领7、20世纪初期中、外哪两大政治事件促进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答案(A)A 1919年的五四运动、1917年俄国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B 1911辛亥革命、1919年共产国际成立;C 192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1924年列宁逝世8、中共能够制定一个明确、彻底的民主革命纲领,主要是由于()。
………..答案(C)A 国际工人协会的支持;B 国共合作的实现;C 对中国国情的正确认识;D 中国工人运动高潮的出现9、五四运动对中国共产党建立的意义在于()………..答案(B)A 标志着中国现代化史的开端;B 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C 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创建10、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具体时间是()。
………..答案(D)A 1921年6月1号;B 1921年7月1号;C 1921年7月21号;D 1921年7月23号11、1923年,中国工人运动转入低潮的最主要原因是()。
2011.05.11 福建出台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福建出台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1年05月11日来源:福建日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八届十次全会部署,支持和促进福建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近日,福建省委、省政府决定出台《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阐明了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总体要求,指出要努力实现促进老区加快发展与推动福建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工作相衔接,老区人民与福建省人民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相协调,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与福建省提前三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相同步。
《意见》提出了加快老区发展的主要目标:通过进一步加大支持,到2015年,老区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力争达到或超过福建省平均水平,县级财力基本保障的老区县自我发展能力显著提高,老区乡村发展面貌明显改观。
老区基础设施条件和发展环境显著改善,老区村全面实现道路硬化、通电、通邮、通信息、通广播电视;老区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广覆盖,农村低保、新农合、新农保制度实现全覆盖,社会救助和优抚体系较为完善,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全面解决,人居环境显著改观;老区发展活力显著增强,特色产业支撑作用明显,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老区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与福建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步增长。
《意见》提出,要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
一要全力支持老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老区发展环境;二要支持老区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老区公共服务上新水平;三要支持老区发展特色经济,提高老区自我发展能力;四要支持老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老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五要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提升老区发展水平。
《意见》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老区发展的规划指导,加大对老区的财政支持力度,强化老区发展的要素保障,强化组织实施,切实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重点办关于2011年重点项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重点办关于2011年重点项目建设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闽政办[2011]11号【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01.13【实施日期】2011.01.13【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重点办关于2011年重点项目建设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1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发展改革委、省重点办制定的《2011年重点项目建设战役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抓好组织落实,确保如期实现,争取超额完成任务,推动“十二五”实现良好开局,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2011年重点项目建设战役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省重点办二〇一一年一月)为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现结合重点项目建设实际,制定《2011年重点项目建设战役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站在新的起点上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主线,突出促增长、调结构,统城乡、惠民生,深改革、大开放,着力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服务先行、勇于突破,全面落实标准化管理、无障碍施工、和谐征迁,全力打好投资完成、竣工投产、开工建设和前期突破四大攻坚战,以重点建设的新成效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2006年全省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2006年全省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9.16•【字号】闽政办[2005]157号•【施行日期】2005.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2006年全省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5]15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省资源节约领导小组办公室《2005-2006年全省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五年九月十六日2005-2006年全省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方案(省资源节约领导小组办公室2005年9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办〔2005〕22号)精神,根据全省循环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特制定2005-2006年全省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方案:一、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工作由省经贸委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建设厅、科技厅、农业厅、质监局、环保局、电力公司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节能目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控制在0.74吨标煤内。
两年节电23亿千瓦时,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节能200万吨标煤。
主要措施:(一)加强节能监测和技术改造1.完善节能监测办法,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和年耗电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实施监测和跟踪,定期公布监测情况,年终进行评比,并对节能成绩显著的企业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2.加强节能技术改造,扶持一批节能技改项目。
重点抓好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化工、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的节能工作,加大设备更新、改造力度,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和能效。
每年实施节能项目1000项,其中变频改造10万千瓦,锅炉、窑炉改造100项。
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
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正文:---------------------------------------------------------------------------------------------------------------------------------------------------- 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2012年9月27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2年9月28日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促进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革命老区,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立和发展的革命老根据地。
本省革命老区的具体名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革命老区分布的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
本条例所称原中央苏区,是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建立的中央革命根据地。
第三条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应当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推进、重点扶持、自力更生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方针。
第四条大力宣传革命老区的光荣历史,加强红色文化建设,弘扬革命老区的优良传统,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革命老区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革命老区应当充分利用扶持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挥自身优势和潜力,努力发展特色经济,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工作的领导,根据当地实际,研究制定促进革命老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把促进革命老区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及时解决革命老区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革命老区工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工作的协调指导,其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扶贫、教育、科技、经济贸易、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广电、体育、旅游、通信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把促进革命老区发展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和支持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和支持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5.25•【字号】闽委发[2006]8号•【施行日期】2006.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台湾事务正文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和支持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闽委发[2006]8号)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经研究同意,现将《鼓励和支持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的暂行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2006年5月25日鼓励和支持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的暂行规定为更好地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进一步发挥福建与台湾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的独特优势,加快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努力推进闽台农业全面合作,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鼓励宽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一)扩大交流与合作领域。
鼓励台湾同胞在农业生产(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包括农牧产品、林产品、水产品)加工、农产品市场营销、科教与信息、人力资源交流、农业生物技术、休闲观光农业、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合作领域从事农业经营活动。
(二)鼓励台湾同胞投资农业项目。
对投资农业项目的台湾同胞,享受与我省居民同等的投资待遇,同等享受政府各种优惠政策、扶持措施和优质服务,可以自然人、合资、合作、独资企业等形式申办有关手续,准其直接申办个体工商户和有限公司。
台湾同胞以个体工商户形式投资开发种养业的,不需办理审批手续,直接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以有限公司形式投资农业项目的,需要审批的手续由项目所在地的县、乡(镇)相关部门统一实行无偿代办制。
(三)鼓励开展农业双向交流活动。
鼓励台湾有关农业组织和个人参与海唤两岸(福建漳州)花卉博览会暨农业合作洽谈会等展会活动,为其相关人员来闽考察交流提供便利;鼓励和支持我省农业科技人员、企业的业主和技术人员赴台交流、培训。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2010年福建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2010年福建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0.12•【字号】闽委办[2005]70号•【施行日期】2005.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2010年福建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闽委办[2005]70号)各市、县(区)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2005-2010年福建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5年10月12日2005-2010年福建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04〕35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纲要。
一、发展红色旅游的重要意义红色旅游,主要是指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和战争时期建树丰功伟绩所形成的纪念地、标志物为载体,以其所承载的革命历史、革命事迹和革命精神为内涵,组织接待旅游者开展缅怀学习、参观游览的主题性旅游活动。
福建有光荣的革命斗争传统,闽西是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红色旅游资源十分丰富。
发展红色旅游,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保护和利用革命历史文化遗产,有利于带动红色旅游资源所在地尤其是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整合旅游资源,构筑特色品牌,培育我省旅游业新的增长点。
二、发展红色旅游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新时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加强对革命历史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发挥旅游产业优势,将发展红色旅游与革命传统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挂钩帮扶的通知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挂钩帮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5.22•【字号】闽委办[2002]22号•【施行日期】2002.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挂钩帮扶的通知(闽委办[2002]22号)各市、县(区)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的意见》(闽委发[2002]6号)精神,以及“十五”期间,全省要扶持一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挂钩扶贫工作,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的要求,经过各级党委、政府逐级审核上报,全省确定207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并由省直单位挂钩帮扶。
为做好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挂钩帮扶工作,现通知如下:一、省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挂钩扶贫工作。
有挂钩任务的单位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并挂靠一个处(室),确定一名处级干部作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联络员,具体落实挂钩村的帮扶工作。
二、挂钩扶贫的主要任务:一是帮助贫困户发展种养业及其加工业,增加收入,稳定解决温饱问题;二是开展科技扶贫,帮助贫困村发展科教事业,提高贫困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高农业科技含量;三是改善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做好农业和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挂钩帮扶和当地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力争在“十五”期间使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三、采取形式多样、积极有效的帮扶措施,帮助挂钩村进行开发式扶贫。
省直有关单位要深入所挂钩帮扶的重点村,开展调查研究,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帮助发展有地方特色的、见效快的种养项目;发挥科研部门和各类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引导他们带资金、带技术、带市场到重点村建基地、搞示范,兴办农产品加工项目;积极推行小额信贷扶贫方式,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帮助组织劳务输出,拓宽贫困农户增收的渠道;组织科技进村入户,努力提高扶贫效益;帮助发展科教文化、卫生事业,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新增长区域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闽政办[2011]10号【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01.12【实施日期】2011.01.12【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1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2011年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2011年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二〇一一年一月)为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开局之年” 的要求,更好地指导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工作,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主线,建设大项目,发展大产业,打造大基地,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壮大经济总量,提升质量,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
认真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协调推动外企和民企投资,推进央企和台企的深度对接,引导企业向新增长区域聚集;推进新增长区域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项目投资建设,全年完成投资3000亿元以上,争取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投产700个,新开工800个,确保投资增速高于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力争三年实现投资倍增。
二、主要任务(一)平潭综合实验区。
今年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全面实施即将批复的总体发展规划,编制完成产业、港口、土地、电力、环保、旅游等10个重点专项规划,力求突破投资贸易便利化等特殊政策,争取设立平潭海关特殊监管区。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海西经济区闽江九龙江等流域生态环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海西经济区闽江九龙江等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项目衔接协调和服务保障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政办[2011]118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05.10
【实施日期】2011.05.1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海西经济区闽江九龙江等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与可持续发
展研究项目衔接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闽政办〔2011〕118号)
省发展改革委、科协、环保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地勘局、地震局、福建农林大学:
“海西经济区闽江九龙江等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是中国工程院开展的重大咨询研究项目,该项目由卢耀如院士牵头负责,项目研究成果对指导我省生态环境安全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项目研究的服务与保障,推进项目顺利
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省海西经济区闽江九龙江等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项目协调小组,由张志南副省长任组长,。
关于实施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情况的报告
关于实施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
若干意见》情况的报告
洪捷序
【期刊名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年(卷),期】2011(000)003
【摘要】<正>(2011年5月20日在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09年5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从地方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今年3月,国务院批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
【总页数】6页(P51-56)
【作者】洪捷序
【作者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127
【相关文献】
1.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纲领性文件——学习《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体会 [J], 游炎灿
2.关于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关于实施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J], ;
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关于实施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J], ;
4.论两岸交流合作前沿平台的构建——解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 [J], 陈必滔
5.省方志委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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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8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20110518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直各单位:福建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现有老区县(市、区)67个,其中原中央苏区县22个。
革命战争年代,老区人民为中国革命胜利和新中国建立付出了巨大牺牲、作出了重大贡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落实省委八届十次全会部署,支持和促进我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目标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全局中,坚持“统筹优先、倾斜支持,分类推进、整体提升,民生为本、和谐发展,开拓创新、激发活力”,提升老区整体发展水平,努力实现促进老区加快发展与推动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工作相衔接,老区人民与全省人民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相协调,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与全省提前三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相同步。
到2015年,老区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力争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县级财力基本保障的老区县(市、区)自我发展能力显著提高。
老区发展环境显著改善,老区村全面实现道路硬化、通电、通邮、通信息、通广播电视;老区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广覆盖,农村低保、新农合、新农保制度实现全覆盖,社会福利和救助体系较为完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全面解决;老区发展活力显著增强,人才聚集能力不断提高,特色产业支撑作用明显,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老区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步增长。
二、支持老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一)加大老区干线公路建设投资。
加快老区高速公路规划建设,减轻市县尤其是县级财力基本保障的老区县(市、区)筹资压力,“十二五”末实现所有老区县(市、区)通高速公路。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17号建议的答复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17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2.05.18•【字号】•【施行日期】2022.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其他规定正文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17号建议的答复王泉福代表:《关于支持打造安南永德苏区红色名片的建议》(第1117号)由我厅会同省文旅厅、农业农村厅办理。
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感谢您对我省老区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省是全国重点革命老根据地省份之一,我省老区苏区是原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范围广、影响大,革命早、坚持久,牺牲重、贡献大”等特点。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安溪、南安、永春、德化四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创建了横跨四县的苏区,进行了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为闽南革命和中国革命作出了重大贡献和牺牲,在闽南革命史和中央苏区史上写下了浓重的一笔。
中央党史办《关于原中央苏区范围认定的有关情况》(中史字〔2013〕51号)指出,安溪县、南安市、永春县、德化县历史上与中央苏区有密切关系,但要明确认定为中央苏区范围尚有一定难度,建议视同原中央苏区考量的县(市、区),将其纳入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范围,实行有关的优惠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我省老区苏区的振兴发展。
在执行原有的支持老区苏区发展政策文件的基础上,2015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新时代进一步推动福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全省各地也根据“老区优先、适当倾斜”的政策原则,出台了支持和帮助老区苏区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搞好挂钩帮扶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搞好挂钩帮扶工作,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建议的通知【法规类别】计划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闽政办[2000]107号【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发布日期】2000.06.22【实施日期】2000.06.22【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闽政[2016]4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搞好挂钩帮扶工作,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建议的通知(闽政办[2000]107号)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经济欠发达县人民政府:挂钩帮扶经济欠发达县是贯彻省委《进一步加快山区发展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协调全省区域经济的发展,处理好山海关系有重要的作用。
挂钩帮扶经济欠发达县,加快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要标本兼治,不仅要在资金、项目上倾斜,而且要帮助其做好发展规划,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理清发展思路。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在挂钩帮扶周宁的过程中,注意加强政策研究,和周宁一起梳理发展战略、规划和工作思路,这种挂钩帮扶形式有利于增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造血”功能,是一种值得推广的形式。
现将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搞好挂钩帮扶工作,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建议》及《加快周宁新一轮发展思路研究》转发给你们,作为开展挂钩帮扶工作借鉴。
有挂钩帮扶任务的省直各单位要继续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决定,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注意与所挂钩帮扶的县一起研究发展战略,理清发展思路,使帮扶工作扶“实”与扶“本”结合起来。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加快贫困地区、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地抓好落实,对要求今年解决老区基点行政村“五通”困难的工作,要抓紧下达计划和落实任务。
各地要按照资金拼盘的要求,落实好配套资金,确保“五通”任务的完成。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提出的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政策,要注意加强调研,形成可操作的细则加以落实,省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提出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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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20110518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直各单位:福建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现有老区县(市、区)67个,其中原中央苏区县22个。
革命战争年代,老区人民为中国革命胜利和新中国建立付出了巨大牺牲、作出了重大贡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落实省委八届十次全会部署,支持和促进我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目标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全局中,坚持“统筹优先、倾斜支持,分类推进、整体提升,民生为本、和谐发展,开拓创新、激发活力”,提升老区整体发展水平,努力实现促进老区加快发展与推动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工作相衔接,老区人民与全省人民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相协调,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与全省提前三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相同步。
到2015年,老区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力争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县级财力基本保障的老区县(市、区)自我发展能力显著提高。
老区发展环境显著改善,老区村全面实现道路硬化、通电、通邮、通信息、通广播电视;老区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广覆盖,农村低保、新农合、新农保制度实现全覆盖,社会福利和救助体系较为完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全面解决;老区发展活力显著增强,人才聚集能力不断提高,特色产业支撑作用明显,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老区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步增长。
二、支持老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一)加大老区干线公路建设投资。
加快老区高速公路规划建设,减轻市县尤其是县级财力基本保障的老区县(市、区)筹资压力,“十二五”末实现所有老区县(市、区)通高速公路。
进一步完善国省道规划,加密老区干线公路,对完成任务的革命老区县(市、区)、原中央苏区县国省道建设,在享受现有省道激励政策基础上,分别增加5%、10%的省级资金鼓励,2012年实现老区县国省道全覆盖,到2015年实现“镇镇有干线”。
(二)积极推进老区铁路通道建设。
“十二五”建成合福、龙厦、厦深、向莆铁路和赣龙、南平至龙岩铁路扩能工程等一批覆盖老区、连接沿海的干线铁路及疏港铁路,加快推进浦建龙梅、衢宁、长泉、杭广线南平至丽水和龙岩至广州、永安至长沙等铁路建设和前期工作,到2015年实现90%以上老区县(市、区)通铁路。
(三)加强老区机场建设。
争取国家加大对老区机场建设资金补助,加快实施晋江、武夷山、连城等既有机场扩能,推进武夷山机场迁建和三明沙县、宁德等机场建设,争取到2015年实现所有老区县(市、区)一个半小时车程可享受民用航空运输服务。
(四)加快老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
积极争取国家按中西部地区标准给予投资支持,加快实施老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强化老区用电保障。
在推行全省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时给予老区倾斜支持。
(五)提升老区通信和信息化水平。
优先安排老区“信息下乡入村”提升项目,对龙岩、三明、南平、宁德四个老区集中连片市的资金投入占总投入70%以上。
在老区加快推进“福建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项目”、“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和“新型村邮站建设”等专项活动,加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应用。
(六)大力推进老区水利设施建设。
争取国家加大对老区资金支持,优先支持老区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突出加强老区蓄水引水工程、中小河流治理、水库(闸)除险加固、灌区节水改造、水土保持等水利设施建设,省级以上组织实施的老区县(市、区)公益性水利项目按不低于投资计划的60%补助省级以上资金,2015年完成规划内老区中到小河流治理,基本消除老区病险水库(闸)安全隐患。
三、支持老区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公共服务上新水平(一)提升老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推动老区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县级财力基本保障的老区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按同类项目最高标准予以补助;中央安排我省的“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优先支持老区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提高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覆盖率,2017年全面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
支持老区开展普通高中达标创建工作和县级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
在安排“福建省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经济困难县新补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助计划”和实施“省培计划”等方面向老区倾斜。
支持老区实施关爱工程,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二)完善老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
组织沿海发达地区城市医技人员对口支援老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对县级财力基本保障的老区县(市、区)的县级卫生监督所、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按同类项目最高标准予以补助;在加强全科医师培训、实施“四个一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实施乡村医生培训计划等方面对老区予以倾斜支持,使“十二五”末的老区基层医疗卫生公共服务条件明显改善。
(三)加快解决老区饮水安全问题。
进一步加大对老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入,对革命老区县(市、区)、原中央苏区县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省级以上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总投资的75%和85%,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全面解决老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优先支持老区县(市、区)供水设施和重点集镇供水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申请中央投资补助。
(四)完善老区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
倾斜支持老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逐步将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系统覆盖至老区县(市、区)、乡(镇)及建制村。
加大对老区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和优抚安臵等救助资金的补助,省级财政对县级财力基本保障的老区县(市、区)新农合按同类项目最高标准予以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群众纳入农村低保、养老、医疗保障范围,实现老区村低保、新农合、新农保制度全覆盖。
优先支持老区县(市、区)社会福利服务设施、老区乡(镇)敬老院、村级(社区)老年人活动室建设,“十二五”末实现每个县(市、区)都有一所社会福利中心,每个乡(镇)都有一所敬老院。
(五)加强老区文化体育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支持老区特别是县级财力基本保障的老区县(市、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设施建设,实行项目优先、资金倾斜;优先安排老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社区文化服务、公共图书馆延伸服务等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资金;加大对老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支持和服务指导。
大力支持老区广电事业、公共体育设施等建设,推进老区数字影院、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和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信号覆盖基站等建设,提高老区农村电影放映场次补贴并给予放映设备的支持。
在5年建设500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站工作中,优先解决老区城市社区无综合性服务设施问题。
(六)改善老区人居环境。
支持老区加强污水管网和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对县级财力基本保障的老区县(市、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万吨污水处理能力、每100吨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各补助150万元,并优先支持老区县(市、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申请中央补助。
优先安排老区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项目,2011年所有老区乡(镇)完成农村垃圾治理任务。
优先支持龙岩、三明、南平、宁德四个老区集中连片设区的市农村沼气建设。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老区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
实施生态功能区划,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最大限度保护老区的青山绿水。
(七)做好革命“五老”人员优抚工作。
从2011年1月1日起,将无依无靠“五老”人员每人每月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500元、有依无靠“五老”人员提高到370元、有依有靠“五老”人员提高到320元。
“五老”人员医疗补助基金每人每年按600元标准筹集。
进一步完善“五老”人员生活补助自然增长机制,与重点优抚对象同步提高补助标准。
各地要逐步安排无依无靠“五老”人员进入光荣院或敬老院,妥善解决老有所养问题。
四、支持老区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提升老区经济发展水平(一)大力发展老区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业。
引导和支持老区发展壮大优势特色农业,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在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评定时对老区适当放宽条件,在产业化项目布局上对县级财力基本保障的老区县(市、区)予以倾斜。
推进老区农业产业化服务平台建设,优先支持老区特别是县级财力基本保障的老区县(市、区)争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等中央投资补助。
支持老区开展农业“五新”示范推广,对符合条件的“6〃18”成果转化项目、农业种养殖良种繁育推广等予以优先扶持。
加快培育老区土地流转有形市场,鼓励老区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支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生产企业,对有条件流转形成规模经营的土地,优先安排相关农田建设项目。
(二)着力推进老区产业集聚和优化升级。
支持老区加强产业集中区建设。
优先将老区特别是县级财力基本保障的老区县(市、区)的产业项目列入产业调整和振兴重点项目计划,给予欠发达专项投资补助。
对县级财力基本保障的老区县(市、区)带动作用强、有助于形成县域经济整体竞争力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给予重点支持,优先申报和安排各级专项资金补助。
支持和推动更多老区县(市、区)成为国家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选择区位条件和园区发展基础较好的老区县(市、区)作为省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
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以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红色旅游景点为重点,积极争取中央投资支持和安排省级扶持资金,加大对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红色旅游发展布局。
进一步打造闽粤赣区域无障碍红色旅游区,推进与安徽、江西等省份的红色旅游协作。
(三)加强老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加大对老区科技示范工程扶持力度,在“小发明、小创造”专项上对老区予以重点支持。
倾斜支持老区渔业科技入户,重点支持一批老区县(市、区)实施渔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
引导科技重大项目、高校产学研合作项目和国家科技富民强县计划项目与老区重点产业对接,支持老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高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能力。
支持老区国家级和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科技示范项目建设。
(四)推动老区拓展国内外市场。
在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中,在项目和扶持资金安排上对老区予以倾斜支持,并引导和支持省内大型农贸、商贸、物流、邮政等企业发展面向老区的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
对符合条件的老区农副产品种养企业予以优先列入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
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区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重点境外展等各类展会,积极支持老区承办省级以上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