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doc 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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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电力工业标准汇编

电气卷

1996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编

中国电力

汇编说明

为使已出版的《电力工业标准汇编》具有连续性,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从1996年起,按综合、电气、火电、水电四卷每年将编辑、出版上年度标准汇编,以满足当前电力系统广大技术人员的需要。本卷为《电力工业标准汇编·电气卷1996》。

本标准汇编收集了1996年颁布的有关电力工程设计、建设、生产运行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应标准的编制说明和条文说明,还收录了以前汇编中遗漏的几个标准。

本标准汇编中所有的标准都是最新颁布的,其名称和编号均采用已颁布标准最新版本的用名和编号,并按顺序号列出,以方便查检、使用。但是,在有的标准容中引用的标准,其编号可能不是最新的,请读者在使用时注意。凡本年度标准汇编中收入的标准与在此以前出版的《电力工业标准汇编》中的标准重复时,以本年度标准为最新有效版本,并替代原标准,被修订或被替代的标准即废止。此外,在汇编各标准时,对原标准容中的编校、印刷方面的疏漏、错误也尽可能地进行了改正。

此卷的编辑、出版工作,是在电力工业部标准化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的。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

1997年6月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GB50254—96GB50255—96

GB50256—96GB50257—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ow-voltage apparatus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The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standards for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projects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projects play a crucial role in ensuring the safe and efficient operation of various buildings and facilities. In order to achieve high-quality results, it is essential to adhere to specific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standards. This article will discuss some of the important criteria that need to be considered during the process, without using words such as "firstly," "secondly," "however," "but," "among them," "in addition," or "in conclusion."

1. Project Design and Planning

Proper project design and planning are fundamental to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projects. The design should take into account factors such as power supply requirements, load calculations, routing considerations, and safety provisions. Additionally, consideration should be given to future expansion plans and maintenance requirements.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力工业标准汇编

电气卷

1996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编

xx电力出版社

汇编说明

为使已出版的《电力工业标准汇编》具有连续性,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从 1996 年起,按综合、电气、火电、水电四卷每年将编辑、出版上年度标准汇编,以满足当前电力系统广大技术人员的需要。本卷为《电力工业标准汇编·电气卷 1996》。

本标准汇编收集了 1996 年颁布的有关电力工程设计、建设、生产运行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应标准的编制说明和条文说明,还收录了以前汇编中遗漏的几个标准。

本标准汇编中所有的标准都是最新颁布的,其名称和编号均采用

已颁布标准最新版本的用名和编号,并按顺序号列出,以方便查检、

使用。但是,在有的标准内容中引用的标准,其编号可能不是最新的,

请读者在使用时注意。凡本年度标准汇编中收入的标准与在此以前出版

的《电力工业标准汇编》中的标准重复时,以本年度标准为最新有效版本,并替代原标准,被修订或被替代的标准即废止。此外,在汇编各标

准时,对原标准内容中的编校、印刷方面的疏漏、错误也尽可能地进行

了改正。

此卷的编辑、出版工作,是在电力工业部标准化领导小组的指导

下进行的。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

1997年 6月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4—96 GB 50255 —96

GB 50256—96 GB 50257 —96

GB 50258—96 GB 50259 —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ow-voltage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西安华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电气工程篇)

批准:

审核:

编定:

华新能源工程公司技术部

二○一一年一月

第一篇高压电器篇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篇适用于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高压熔断器、电抗器、避雷器和电容器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2条高压电器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3条高压电器的运输、保管,除应符合本篇要求外,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第1.0.4条本篇所列设备在安装前的保管要求,系指保管期限在一年以内者。长期保管的设备,则应遵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第1.0.5条凡所使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第1.0.6条电器设备与器材到达现场后,应作下列验收检查:

一、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二、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三、按本篇要求作外观检查;

第1.0.7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遵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第1.0.8条对土建的要求:

一、与高压电器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二、设备安装前,土建工作应具备下列条件:

1.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有渗漏;

2.室内地面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地面标高;在配电室内,设备及母线的构架安装后,作好抹光地面的工作;

3.进行装饰工作时有可能损坏已安装设备,或设备安装后不能再进行的装饰的工作应全部结束;

4.混凝土基础及构架达到允许安装的强度,设备支架焊接质量符合要求;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篇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篇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十七篇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篇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篇适用于新安装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对已运行过的并拆迁后重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可参照本标准进行。

整流装置、低压电器的交接试验可按本规范有关篇的规定。

特殊电气设备和与系统相连的农业用电气设备,可根据其使用特点,参照本标准进行。

本篇不适用于国外引进的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

第1。0.2条继电保护、自动、运动、通讯、测量、送电线路、水轮发电机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相应的专用规程进行,本标准内不予例入.

第1。0.3条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工频交流或直流耐压试验,但对110千伏及以上的电气设备,一般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凡无特殊说明者,均为一分钟。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者,发电机、电动机应按铭牌电压计算,电缆可按标准电压等级的电压计算。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其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可根据本标准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比例用插入法计算。

进行绝缘试验时,宜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不在此限)。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为了便利现场试验

工作起见,已经有了出厂试验记录的同一电压等级不同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最低标准。

第1.0.4条进行电气绝缘的测量和试验时,如果只是个别项目不到本篇标准的规定,则应根据全面的试验记录进行综合判断,经综合判断认为可以投入运行者,可投入运行,但须经主管单位领导审查批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

验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标准

GBJ148—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标准

GBJ148—9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水利电力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部

施行日期:1991年10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标准?等三项标准的通知

〔90〕建标字第698号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组织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标准?等三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标准?GBJ147—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标准?GBJ148—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标准?GBJ149—90为国家标准。

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J23—82中的高压电器篇,电力变压器、互感器篇,母线装置篇同时废止。

该三项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其详细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立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立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部

1990年12月30日

修订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详细由能源部电力建立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标准组进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标准执行以来的经历,汲取了局部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1. 引言

施工验收是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完成后的重要环节,通过施工验收,能够验证安装工程的质量,确保电气装置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本文档旨在制定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验收的规范,以确保施工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2. 施工验收的目的

施工验收的目的是对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确保电气设备和系统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安全可靠的运行条件。同时,施工验收还需要满足技术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

3. 施工验收的内容

施工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3.1 设计文件审核

施工单位需要对电气装置的设计文件进行全面

审核,包括设计图纸、材料设备清单、施工方案等。审核内容主要包括设计的合理性、符合规范

要求以及设备的选型和布置等。

3.2 施工单位资格审查

施工单位需要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和施工能力证明,以验证其具备从事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能力

和合法性。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资质证书的真实性、有效期以及施工单位的工作经验等。

3.3 施工过程监督

施工单位需要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进行。监督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材料设备的检查验收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等。

3.4 施工成果验收

施工单位需要对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成果进行全面验收,包括设备安装质量、线路接线质量、接地保护措施和绝缘测试等。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设备的安装位置和方向、接线的可靠性和符合规范要求以及设备的试运行和调试等。

4. 施工验收的程序

施工验收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4.1 预验收准备

(完整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

(完整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8—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8—9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7年2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6]475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和建设部(90)建标技字第4号文的要求,由电力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七年二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中第十三篇“配线工程篇”和第十四篇“电气照明装置篇”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电力工业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六年八月十六日

1 总则

1.0.1为保证电气装置配线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1KV及以下配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配线工程的施工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性,提高

工程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以下是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的一般规范:

1. 施工前准备

在进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之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施工方案设计、材料和

设备准备、人员培训等。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明确施工的流程和

工艺,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2. 施工环境准备

在施工现场应做好施工环境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理现场、搭建临时设施、保证施工区域的

通风和采光等。如果施工现场有特殊要求,应根据要求进行相应的准备工作。

3. 施工人员配备

施工单位应组织合适的人员进行施工,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确保施工

的质量和安全。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施工规范和要求的理解和认识。

4. 施工过程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施工方案和施工流程进行施工,确保每个施工环节的质量和安全。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隐患。

5. 施工质量检查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对施工中的关键环节和关

键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6. 施工文件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施工文件管理制度,对施工过程中的文件进行归档和保管,确保施

工过程能够追溯和查证。对施工文件进行及时更新和调整,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7. 施工安全措施

在进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范和要求,确保施工

的安全性。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保证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的安全。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力工业标准汇编

电气卷

1996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编

中国电力出版社

汇编说明

为使已出版的《电力工业标准汇编》具有连续性,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从1996年起,按综合、电气、火电、水电四卷每年将编辑、出版上年度标准汇编,以满足当前电力系统广大技术人员的需要。本卷为《电力工业标准汇编·电气卷1996》。

本标准汇编收集了1996年颁布的有关电力工程设计、建设、生产运行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应标准的编制说明和条文说明,还收录了以前汇编中遗漏的几个标准。

本标准汇编中所有的标准都是最新颁布的,其名称和编号均采用已颁布标准最新版本的用名和编号,并按顺序号列出,以方便查检、使用。但是,在有的标准内容中引用的标准,其编号可能不是最新的,请读者在使用时注意。凡本年度标准汇编中收入的标准与在此以前出版的《电力工业标准汇编》中的标准重复时,以本年度标准为最新有效版本,并替代原标准,被修订或被替代的标准即废止。此外,在汇编各标准时,对原标准内容中的编校、印刷方面的疏漏、错误也尽可能地进行了改正。

此卷的编辑、出版工作,是在电力工业部标准化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的。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

1997年6月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96GB50255—96

GB50256—96GB50257—96

GB50258—96GB5025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ow-voltage apparatus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8-1996

1总则

为保证低压电器的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装后的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交流50Hz额定电压1200V及以下、直流额定电压为1500V及以下且在正常条件下安装和调整试验的通用低压电器。不适用于无需固定安装的家用电器、电力系统保护电器、电工仪器仪表、变送器、电子计算机系统及成套盘、柜、箱上电器的安装和验收。

1。0。3低压电器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1。0.4低压电器的运输、保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1。0。5低压电器设备和器材在安装前的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超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和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

1。0。6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1。0.7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做下列验收检查:

1.0。7。1包装和密封应良好.

1.0.7。2技术文件应齐全,并有装箱清单。

1.0。7.3按装箱清单检查清点,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1。0。7。4按本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

1。0.8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9与低压电器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0。9。1与低压电器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篇适用于具有气体、蒸汽、粉尘、纤维爆炸性混合物和火灾危险物质场所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篇不适用于矿井井下和制造、使用、贮存爆炸物质(如火药、炸药、起爆药等)场所以及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第1.0.2条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3条防爆电气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国家有关物资运输、保管的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的规定。

第1.0.4条凡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具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第1.0.5条所有电气设备及器材到达现场后,应作下列验收检查:一、开箱检查清点,规格符合设计要求,附件、配件齐全;二、产品的技术文件齐全;

三、防用电气设备的铭牌中,必须标有国家检验单位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号。

第1.0.6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除应遵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外,在扩建与改建工程中,尚必须严格遵守生产厂安全生产(运行)规程中与施工有关的安全规定;对重要的施工工序,尚应事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第1.0.7条与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其土建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第1.0.8条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安装前,土建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对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应拆除,现场清理工作结束;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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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标准汇编

电气卷

1996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编

中国电力出版社

汇编说明

为使已出版的《电力工业标准汇编》具有连续性,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从1996年起,按综合、电气、火电、水电四卷每年将编辑、出版上年度标准汇编,以满足当前电力系统广大技术人员的需要。本卷为《电力工业标准汇编·电气卷1996》。

本标准汇编收集了1996年颁布的有关电力工程设计、建设、生产运行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应标准的编制说明和条文说明,还收录了以前汇编中遗漏的几个标准。

本标准汇编中所有的标准都是最新颁布的,其名称和编号均采用已颁布标准最新版本的用名和编号,并按顺序号列出,以方便查检、使用。但是,在有的标准内容中引用的标准,其编号可能不是最新的,请读者在使用时注意。凡本年度标准汇编中收入的标准与在此以前出版的《电力工业标准汇编》中的标准重复时,以本年度标准为最新有效版本,并替代原标准,被修订或被替代的标准即废止。此外,在汇编各标准时,对原标准内容中的编校、印刷方面的疏漏、错误也尽可能地进行了改正。

此卷的编辑、出版工作,是在电力工业部标准化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的。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

1997年6月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96GB50255—96

GB50256—96GB50257—96

GB50258—96GB5025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ow-voltage apparatus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干净。 (3)室内地面基层应施工完毕,并应在墙上标出抹面标高。 (4)环境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5)电气室、控制室、操作室的门、窗、墙壁、装饰棚应施工
完毕,地面应抹光。 (6)设备基础和构架应达到允许设备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
质量应符合要求,基础槽钢应固定可靠。 (7)预埋件及预留孔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
1.0.9.1 与低压电器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 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当设备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1.0.9.2 低压电器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屋顶、楼板应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对电器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等应拆除,场地应清扫
2.0.4.1 接线应按接线端头标志进行。 2.0.4.2 接线应排列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应良好、无 损伤。 2.0.4.3 电源侧进线应接在进线端,即固定触头接线端;负荷 侧出线应接在出线端,即可动触头接线端。 2.0.4.4 电器的接线应采用铜质或有电镀金属防锈层的螺栓和 螺钉,连接时应拧紧,且应有防松装置。 2.0.4.5 外部接线不得使电器内部受到额外应力。 2.0.4.6 母线与电器连接时,接触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 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连接处 不同相的母线最小电气间隙,应符合表 2.0.4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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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力工业标准汇编

电气卷

1996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编

中国电力出版社

汇编说明

为使已出版的《电力工业标准汇编》具有连续性,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从1996年起,按综合、电气、火电、水电四卷每年将编辑、出版上年度标准汇编,以满足当前电力系统广大技术人员的需要。本卷为《电力工业标准汇编·电气卷1996》。

本标准汇编收集了1996年颁布的有关电力工程设计、建设、生产运行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应标准的编制说明和条文说明,还收录了以前汇编中遗漏的几个标准。

本标准汇编中所有的标准都是最新颁布的,其名称和编号均采用已颁布标准最新版本的用名和编号,并按顺序号列出,以方便查检、使用。但是,在有的标准内容中引用的标准,其编号可能不是最新的,请读者在使用时注意。凡本年度标准汇编中收入的标准与在此以前出版的《电力工业标准汇编》中的标准重复时,以本年度标准为最新有效版本,并替代原标准,被修订或被替代的标准即废止。此外,在汇编各标准时,对原标准内容中的编校、印刷方面的疏漏、错误也尽可能地进行了改正。

此卷的编辑、出版工作,是在电力工业部标准化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的。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

1997年6月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96GB50255—96

GB50256—96GB50257—96

GB50258—96GB5025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ow-voltage apparatus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232—82

第十五篇接地装置篇

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浙江省基本建设委员会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

实行日期:1 9 8 2 年 10 月 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82年北京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篇适用于工业和民用电气装置的接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2条电气装置的接地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3条凡所使用的器材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应有合格证件。

第1.0.4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遵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第1.0.5条电气装置的接地工程,除应符合本篇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爆炸和有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篇”和现行的有关专业规程的特殊规定。

第1.0.6条电气装置的接地工程应配合土建施工同时进行;其隐蔽部分应在覆盖前及时会同有关单位作好中间检查及验收。

第1.0.7条避雷针(带)及其引下线以及接地装置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均应用镀锌制品。

第1.0.8条电气装置的接地工程,在施工及交接验收时,应时行下列检查:

一、竣工的工程是否符合设计;

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三、试验项目及结果是否符合规定;

四、按本篇规定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文件是否齐全。

第二章电气装置的接地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所有电气装置中,由于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电气装置,其金属部分均应有保护接地,应接地的部分如下:

一、电机、变压器及其他电器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二、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三、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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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doc 30页)

2 施工及验收

2.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7-1990

第4.4.1条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二、电气连接应可靠且接触良好。

三、断路器及其操动机构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现象;分、合闸指示正确;辅助开关动作正确可靠。

四、密度继电器的报警、闭锁定值应符合规定;电气回路传动正确。

五、六氟化硫气体压力、泄漏率和含水量应符合规定。

六、接地良好。

第4.4.2条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三、安装技术记录;

四、调整试验记录。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48-1990

第2.3.2条当含氧量未达到18%以上时,人员不得进入。

第2.7.1条绝缘油必须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规定试验合格后,方可注入变压器、电抗器中。

不同牌号的绝缘油或同牌号的新油与运行过的油

混合使用前,必须做混油试验。

第 2.10.2条变压器、电抗器在试运行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符合运行条件时,方可投入试运行。检查项目如下:

一、本体、冷却装置及所有附件应无缺陷,且不渗油。

五、事故排油设施应完好,消防设施齐全。

七、接地引下线及其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应满足设计要求,接地应可靠。

铁芯和夹件的接地引出套管、套管的接地小套管及电压抽取装置不用时其抽出端子均应接地;备用电流互感器二次端子应短接接地;套管顶部结构的接触及密封应良好。

九、分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运行要求;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远方操作应动作可靠,指示位置正确。

十三、变压器、电抗器的全部电气试验应合格;保护装置整定值符合规定;操作及联动试验正确。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9-1990

第2.4.9条母线施焊前,焊工必须经过考试合格。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1992

第5.2.4条电缆与热力管道、热力设备之间的净距,平行时不应小于1m,交叉时不应小于0.5m,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隔热保护措施。电缆通道应避开锅炉的看火孔和制粉系统的防爆门;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穿管或封闭槽盒等隔热防火措施。电缆不宜平行敷设于热力设备和热力管道的上部。

第5.4.3条严禁将电缆平行敷设于管道的上方或下

方。特殊情况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三、电缆与热管道(沟)、油管道(沟)、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沟)、热力设备或其他管道(沟)之间,虽净距能满足要求,但检修管路可能伤及电缆时,在交叉点前后1m范围内,尚应采取保护措施;当交叉净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将电缆穿入管中,其净距可减为0.25m。

第5.4.7条直埋电缆回填土前,应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第5.5.16条水底电缆敷设后,应作潜水检查,电缆应放平,河床起伏处电缆不得悬空。并测量电缆的确切位置。在两岸必须按设计设置标志牌。

第6.1.1条电缆终端与接头的制作,应由经过培训的熟悉工艺的人员进行。

第6.2.10条三芯电力电缆终端处的金属护层必须接地良好。

第7.0.1条对易受外部影响着火的电缆密集场所或可能着火蔓延而酿成严重事故的电缆回路,必须按设计要求的防火阻燃措施施工。

第7.0.3条防火阻燃材料必须经过技术或产品鉴定,

在使用时,应按设计要求和材料使用工艺提出施工措施。

第7.0.6条在封堵电缆孔洞时,封堵应严实可靠,不应有明显的裂缝和可见的孔隙,孔洞较大者应加耐火衬板后再进行封堵。

第7.0.7条阻火墙上的防火门应严密,孔洞应封堵;阻火墙两侧电缆应施加防火包带或涂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1992

第2.1.1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一、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二、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三、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四、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五、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可触及的电缆金属

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

六、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七、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八、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

九、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无避雷线的小接地电流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十、电除尘器的构架。

十一、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

十二、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十三、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十四、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第2.1.3条需要接地的直流系统的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能与地构成闭合回路且经常流过电流的接地线应沿绝缘垫板敷设,不得与金属管道、建筑物和设备的构件有金属的连接。

三、直流电力回路专用的中性线和直流两线制正极的接地体、接地线不得与自然接地体有金属连接;当无绝缘隔离装置时,相互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

四、三线制直流回路的中性线宜直接接地。

第2.1.4条接地线不应作其他用途。

第2.2.5条在地下不得采用裸铝导体作为接地体或接地线。

第2.2.7条不得利用蛇皮管、管道保温层的金属外皮或金属网以及电缆金属护层作接地线。

第2.3.1条除接地体外,接地体引出线的垂直部分和接地装置焊接部位应作防腐处理。

第2.3.3条接地线应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在与公路、铁路或管道等交叉及其他可能使接地线遭受损伤处,均应用管子或角钢等加以保护。接地线在穿过墙壁,楼板和地坪处应加装钢管或其他坚固的保护套,有化学腐蚀的部位还应采取防腐措施。

第2.3.4条接地干线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网相连接。自然接地体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干线或接地网相连接。

第2.3.5条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不得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

第2.3.11条当电缆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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