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收发货人登记流程
报关业务流程
(2)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 =770×17%=130. 9万元)。
报关程序三:进出口货物的关税计征
新达进出口公司(一般纳税人)2004年1 月份报关进口计算机600台,每台关税完税 价格为4 000元,进口关税税率60%。已 缴纳进口关税和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并已取 得增值税完税凭证。当月销售出其中的300 台,不含税售价每台8 000元。 根据以 上资料,该公司当月进口环节和销售环节应 纳增值税额为多少?
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后,依 法为确定进出境货物的性质、原产地、货物 状况、数量和价值是否与货物申报单上已填 报的内容相符,对货物进行实际检查的行政 执法行为。
报关程序二:进出口货物的查验
一、海关查验的目的
1、是通过核对实际进出口货物与报关单 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的内容是否一致, 通过实际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 发现的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走私 违规情事或其他问题。
报关程序三:进出口货物的关税计征
3、征税范围和对象 (1)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增值额征
收的一种间接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中国境 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以及进 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人。
报关程序三:进出口货物的关税计征
(2)消费税 根据《消费税条例》的规定,我国纳入消费
报关程序一:进出口货物的申报
申报资格:必须是经海关审核准予注册的专业
报关企业、代理报关企业和自理报关企业及其 报关员才可以进行申报。
经批准有进出口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中外合资、 合作经营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经海关认可, 直接办理进出口手续的经营对外加工、装配和 中小型补偿贸易的企业;
进出口报关流程
进出口报关流程海关报关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运输负责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的规定,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
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进出口报关流程!一、出口货物报关流程:1、国内客户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确定由国内出口货物到国外。
(此时国内出口商应当知道出口此类商品需要何种相应需要的出口监管证件,如出口许可证、商检、配额证、机电证等)2、国内出口商联系运输公司(或者在FOB条款下由国外客户联系运输公司),通常出口商会通过货代(或者直接与船公司联系)作一站式服务(从产地一直到船边的所有运输过程)。
3、货代根据出口商的要求(货物目的国家、货物重量、体积等),负责安排拖车、订舱、报关、装船的手续。
4、当货物在安排拖车运输前(或者运输同时),出口商需要提供出口报关所必需的报关资料(出口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以及根据货物所受国家海关监管出口需要的证书:如许可证等),也有些没有进出口权利的出口商可以通过贸易公司代理出口,由他们提供上述文件及办理后续结汇收款及退税的手续。
甚至有些出口商可以不需要退税,直接买份出口核销单及报关资料报关出口,自己解决收款问题。
5、当货物经拖车运到指定出口口岸(根据订舱时的船公司及船名决定了出口口岸),货柜进入码头堆场闸口时,开始受到口岸海关的正式监管,此时货柜无论出入码头堆场都必须经过海关同意才能继续运作。
(有时货柜回堆场后发现货物短装、质量有问题等,需要重新将货柜提出码头,就必须向海关申请“监管出闸”手续,在海关查核实际情况与汇报相符的情况下监管货柜离开码头堆场。
)6、当货柜进入码头堆场后,码头电脑会记录此货柜的进场时间、柜号、封条号、堆场位置等信息,并通过与海关电脑联网受到海关电脑的监控。
此时才可以正式向海关申报出口。
首先由报关公司通过联网电脑向船代根据客户提供资料输入要报关的船名、航次、柜号、订舱号、出口单位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件数、毛重等资料。
报关单办理流程
报关单办理流程报关单是履行海关进出境手续的必要环节和凭证。
主要涉及到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和物品、货物。
由于进出口性质不同,在报关的程序上也有些差异。
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进出口报关的流程。
一、进口货物报关流程进出口货物的申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
进口货物报关确定进口的船期,等船到以后。
开始进行进口的操作:1、首先是要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换取单;2、将货物提至海关监管仓库;3、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如是非木制的提供无木制包包装。
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
4、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
5、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
如信用证、原厂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6、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
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
7、报关查验放行后,即可提货回家(仓库)。
另: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
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8、缴税后即可提货放行。
二、出口货物报关流程1、首先向船公司订好舱。
2、出口报关所需单证: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
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
(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
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
3、出口报检所需单证: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
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检验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
南宁海关货物进出口备案流程
南宁海关货物进出口备案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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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备案登记流程
进出口备案登记流程进出口备案登记流程一、可申请进出口权的企业根据《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进出口权一般来说~分为“外贸流通经营权”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
,一,外商投资企业1、自营进出口权。
根据《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贸权备案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2004年7月1日前已经依法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未申请变更经营范围~增加其他进出口经营活动的~以及2004年7月1日后依法批准设立的从事本企业自用、自产货物和技术进出口贸易的外商投资企业~均不需要另行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
”根据此规定~04年7月1日前成立的外资企业并更经营范围的~以及 2004年7月1日后成立的外资企业~如果进出口是用作自用、自产~无需到商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但仍需要到海关、检验检疫、电子口岸、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CRH如果现在要进口自用设备~是不需要进行商务局备案登记~可到工商局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并到海关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外贸流通。
根据《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贸权备案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已批准的经营范围基础上要求增加其他进出口贸易业务的~需按《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的增项变更~并凭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增项后的营业执照及《备案登记办法》要求的其他文件及程序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注:不需办理批准证书的变更手续)~登记机关在登记表上加盖“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章。
”并且根据《备案登记办法》第五条和第八条~在商务局办理备案登记后~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
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
,二,其他企业外经贸部【2001】 370号文件《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一条规定~“各类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商业物资、供销社企业、边境小额贸易企业~经济特区、浦东新区企业除外~下同,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统一的标准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4.03.13•【文号】海关总署令第221号•【施行日期】2014.03.1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海关综合规定正文海关总署令(第2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已于2014年2月13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5年3月31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27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署长于广洲2014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对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主管机关。
第三条报关单位办理报关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关单位对其所属报关人员的报关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海关规章另有规定外,办理报关业务的报关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第五条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分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报关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直属海关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后,方能办理报关业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可以直接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报关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注册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
报关单位所属人员从事报关业务的,报关单位应当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海关予以核发证明。
报关单位可以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同时办理所属报关人员备案。
第六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通过本单位所属的报关人员办理报关业务,或者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由报关企业所属的报关人员代为办理报关业务。
海关可以将报关单位的报关业务情况以及所属报关人员的执业情况予以公布。
在海关注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流程及附表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须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独资, 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内资企业经营范围应涵盖“进出口”字样。
例如: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等);(二)《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内资企业提交);(三)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验资报告; (外资企业提交)(四)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提交);(五)《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六)《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七)《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八)《海关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表》;(九)企业公章、法人名章、报关专用章的印模原件(注:三枚印章印模请盖在一张A4 白纸上)。
如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请携带《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关专用章规格:椭圆形,长50MM宽36MM “企业名称+报关专用章”字样。
三资企业刻章咨询电话:62074231 或市公安局,内资企业刻报关专用章请到本企业所在区县公安局办理。
超期企业重新注册时,需携带原海关证书及报关专用章。
上述材料均需用A4 纸复印并加盖公章,多页文件需加盖骑缝章。
首次办理注册登记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 1 :00—15:30 ,海关受理后3-5 个工作日核发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表》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申请书》附下,企业也可以到北京海关企业管理处(朝阳口岸报关大厅北侧企业注册处)和各注册地海关领取表格(见报关单位注册登记须知中属地管理内容)。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申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特向贵关申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现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流程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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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报报关流程
一、报关流程(一)境外货物进区流程描述1.加工贸易所需进境料件、转口货物、仓储货物适用进境备案手续。
2.货物到达港后,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进境货物备案清单预录入手续(加工贸易进境料件在加工企业预录入,仓储、转口货物在仓库预录入),预录入按“进出境备案清单填制规范”填写。
3.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接到接受申报回执后,打印进境货物备案清单4.在备案清单上签署报送员名字,并加盖报关章,随附报送员证、提单(包括小提单)、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原产地证书、《进口信用证、托收承兑/ 付汇情况表》、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里书面交单申报手续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齐全有效的,予以放行,并在有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单证返还报关员办理提货手续6.货物须由海关监管车辆从码头(机场等)承运至保税区内(二)区内货物出境流程描述1.保税区运往境外的货物适用出境备案手续2.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出境备案清单预录入手续,预录入按“进出境备案清单填制规范”填写。
3.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收到申报加执后,打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4.在备案清单上签署报关员名字,并加盖报关章,随附报关员证、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办理书面申报手续。
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齐全有效的。
予以放行,并在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章单证返还报关员办理货物装船出运手续。
6.货物须由海关监管车辆从保税区承运至码头(机场等)。
(三)其它境外货物进区或货物出区流程描述1.除加工贸易进境料件、转口货物和仓储货物外的从境外运入保税区,或者从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或者从境外通过保税区报关直接运往非保税区的货物适用进口报送手续。
2.收(发)货人或其他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进口报关单预录入手续,按“报关单填制规范”填写;3.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接到接受申报回执后,打印进口报关单;4. 在报送单上签署报关员名字,加盖报关章,随附报关员证、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办理书面交单申报手续;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齐全有效的,予以放行,并在相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章单证返还报关员输提货手续;6. 入区货物须由海关监管车辆从码头(机场等)承运至保税区。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须知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须知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注册登记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2、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加工企业无需提供)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提交)4、企业章程(非企业法人免提交,即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及个体工商户)5、国税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6、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人民币基本帐户);7、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8、《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申请书》、《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9、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
(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注意地址及有效期)材料经操作员初步审核之后(主要关注企业投资总额,若内资企业则为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地址;报关类别;经营范围),根据企业性质、地址自行编纂十位海关编码,在台帐中登记备案;由企业自行往金关中心(203室)输机,出具《企业情况登记表》;根据十位海关编码,告知企业自行按要求刻制“报关专用章”,并在海关备案;(加工贸易企业需提供《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及《业务批准证》(经营单位提供)、《委托加工合同》,其进出口备案有效期一年,需在《对外加工生产企业海关登记通知书》上加盖“注册备案专用章”,并注明“有效期至某年某月某日”)。
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变更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变更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性质、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出资金额、出资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应于注册变更三十日内向海关提交变更申请。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2、变更后的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或批准证书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提供);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变更后的国税证副本复印件;5、变更后的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6、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7、《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8、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订案;9、变更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
办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变更手续须知
办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变更手续须知————————————————————————————————作者:————————————————————————————————日期: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变更情况表(公司盖章)公司海关编号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联系人变更内容电话法人代表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转股工商延期企业提交文件●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变更后的《备案表》内资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变更后的企业章程或修改方案复印件√√√√√√●变更后的《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变更后的企业公章、报关专用章印模√●变更后的法人名章或手签章印模√●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董事会决议或任免通知√●《验资报告》或入帐单复印件(外资企业交) √●《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表》一式两份《海关√√√√√√经办关员意见科长意见注:√为企业所需提交材料(多项不重复提交),所提交材料为变更后原件及复印件;报关专用章规格50×36m m,椭圆形(含企业名称和报关专用章字样,上下两行);企业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注册地变更如跨属地的须在原注册地办理注销后,重新到属地海关办理注册手续(见报关单位注册登记须知)。
附表2-1(企业印章)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表(仅填变更事项和联系人、电话)ﻬ附表2-2(企业印章) 海关注册编码注册日期注册海关工商注册全称企业管理类别工商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对外英文名称对外英文地址注册资本(万元)资本币制投资总额到位资金(万元) 保证金额内销比例%备案(批准)机关备案(批准)文号生产类型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行业种类暂不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件名称及号码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关类型纳税人识别号营业执照编号组织机构代码报关有效期进出口企业代码工商注册有效期经营范围主要产品情况商品编码商品名称投资者情况投资者投资国别投资日期投资方式投资金额(万美元) 到位金额(万美元) 123企业管理人员情况姓名性别职务出生日期学历证件号国籍住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海关业务负责人备注上市公司□是,□否联网企业□是,□否员工人数是否有多个经营场所□是 , □否实际经营地址经营场所性质□自有 , □租赁 , □借用 , □其他厂房性质□自有,□租赁,□借用 , □其他经营总建筑面积M2占地总面积M2企业邮箱企业网址传真号码记账方式□自理记账,□委托代理记账名称联系人委托代理记账单位地址电话是否实行会计电算化□是, □否财务管理软件名称认证标准类型上级公司名称上级公司海关注册编码上级公司组织机构代码与上级公司关系□母/子公司 , □总/分公司,□其他企业保证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填表人企业信息核查表填制说明1、海关注册编码:按海关核发的10位编码填写。
海关货物收发货人登记流程
海关货物收发货人登记流程英文回答:Customs registration process for importers and exporters involves several steps to ensure smooth and efficient movement of goods across borders. Theregistration process is essential for both individuals and businesses engaged in international trade. Let me explain the steps involved in the customs registration process.Firstly, as an importer or exporter, I would need to obtain an Importer-Exporter Code (IEC) from the Directorate General of Foreign Trade (DGFT) in India. This code is a unique identification number required for customs clearance and is mandatory for all importers and exporters. The application for IEC can be submitted online, and the required documents, such as PAN card, bank certificate, and passport-sized photographs, need to be uploaded.Once I have obtained the IEC, the next step is toregister with the Customs department. This registration can be done online through the ICEGATE (Indian CustomsElectronic Gateway) portal. I would need to provide details such as my IEC, business address, contact information, and other relevant information. The registration process also involves submitting supporting documents, such as proof of identity, address proof, and bank account details.After the registration is complete, I would receive a unique Customs Registration Number (CRN), which will beused for all future customs-related transactions. This number serves as a reference for customs authorities to identify and track my import and export activities.Once registered, I can now proceed with the actual process of importing or exporting goods. For importers,this involves filing a Bill of Entry, which is adeclaration of the goods being imported. The Bill of Entry contains details such as the description of goods, quantity, value, and other relevant information. It is important to ensure that the details provided in the Bill of Entry are accurate and match the supporting documents, such as thecommercial invoice and packing list.For exporters, the process involves filing a Shipping Bill, which is a declaration of the goods being exported. The Shipping Bill includes details such as the description of goods, quantity, value, and other relevant information. It is important to ensure that the details provided in the Shipping Bill are accurate and match the supporting documents, such as the commercial invoice and packing list.In addition to filing the necessary documents, importers and exporters may also be required to pay customs duties, taxes, and other charges applicable to their goods. The payment can be made online through the ICEGATE portal, and the customs duties can be calculated using the Customs Duty Calculator available on the portal.Once the necessary documents are filed and the customs duties are paid, the customs authorities will process the import or export shipment. They will verify the documents, inspect the goods if necessary, and assess the customs duties and taxes applicable. If everything is in order, thegoods will be cleared for import or export, and a customs clearance certificate will be issued.中文回答: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登记流程涉及多个步骤,以确保货物在国际边境间的顺利和高效流动。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注册登记事务须知【模板】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注册登记事务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等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注册登记事务相关须知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在2014年3月12日及以前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到海关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一、根据属地原则划分厦门海关企业管理业务现场(一)厦门海关驻高崎办事处负责受理厦门市**区、湖里区企业申请(不包括象屿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企业)。
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枋湖南路北侧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电话:********。
(二)厦门海关驻海沧办事处负责受理厦门市**区、集美区企业申请。
地址:厦门市海沧大道1号海关大楼,电话:********。
(三)厦门海关驻同安办事处负责受理厦门市**区、翔安区企业申请。
地址:厦门市同安口岸园区海关大楼,电话:********。
(四)象屿保税区海关负责受理厦门市象屿保税区、厦门市保税物流园区企业申请。
地址:厦门市象兴路11号象屿海关大楼,电话:********。
(五)泉州海关、漳州海关、东山海关、龙岩海关负责受理本辖区企业申请。
泉州海关:泉州市温陵南路126号海关大楼,电话:********。
漳州海关:漳州市**区元光北路6号海关大楼,电话:********。
东山海关:东山县铜陵镇东澳路908号海关大楼,电话:********。
龙岩海关:龙岩市**区莲花环岛海关大楼,电话:********。
注意:企业办理以下各项注册登记相关手续,需要预录入申请信息和递交纸质材料。
可委托预录入的机构有:厦门金关技术服务部及其分部。
按照海关规定需提交复印件的,企业应当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并须携带电子口岸IC卡(新注册企业除外)。
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四)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流程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流程
(一)、需提交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验核正本
1、深圳市科工贸信委同意设立公司的函(外资企业)/深圳市科工贸信委保税经济促进处前置审批证明(内资企业)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作企业或者各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
3、商务部门出具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4、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提交);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7、组织结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8、报关专用章印模;
9、《海关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表》《作业流程表》
10、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证明(租仓(房)合同或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
11、房屋租凭凭证
12、企业法定代表或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13、外资企业提供企业合同章程及政府主管部门对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其中外商独资企业只提交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4、企业简明位置图;
15、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法律、法规规定不需提交的除外)。
海运进出口货代流程图
海运进出口货代流程图
海运进口货代业务说明
(一) 船舶到港前的资料准备及电 脑初步录入工作
1.建立航次档案。船舶到港前,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的传 真舱单/放货特别指示(如有) 等有关资料,建立相应的 船舶航次档案。 2.初步审核相关资料。初步审核传真舱单,主要根据海关 要求审核舱单上每票货的中文货名、收货人、质量、件数 等。 3.预报船舶动态。船舶到港前10 天、7 天、5 天、3 天、 1 天,向进口舱单的收货人或通知人发“船期预报”,并 向收货人确认舱单内容是否正确,补充中文货名等(集装 箱班轮除外)。
国际货运代理
海运出口货代业务说明
3.口岸外运公司与内地公司出口运输工 作的衔接 1)内地公司提前将要发运货物的品名、 件数、毛重及时间要求通知口岸公司,并 制作分运单,与其他单据一起寄出或与货 同行交给口岸公司。 2)内地公司将货3.口岸外运公司与内地公司出口运输工 作的衔接 3)口岸公司设专人承接内地公司运交的 货物。 4)口岸公司负责向航空公司订舱;通知 内地公司航班号,运单号或总运单号,内 地公司将航班号,运单号打在分运单上。 将分运单交于发货人办理结汇。
海运进口货代业务说明
(二) 船舶到港后的资料核对及提 货单准备工作
2.正本舱单的审核。根据收到的进口正本舱单, 仔细核对已录入电脑的舱单资料,主要核对总票数、 提单号、收货人、卸港、存货地、中文货名、规格 型号(如有)、件数、毛重、体积、箱号等,如发 现不符合, 应以进口正本舱单为准进行修改,有 疑问时,与船公司落实不符之处。
海运出口货代业务说明
1.接受发货人的委托,预订舱位 从发货人处取得必要的出口单据;
安排运输工具取货或由发货人送货到指 定地点,与单证认真核对。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操作规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包括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一、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报关企业,是指按照规定经海关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名义或者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法人。
报关企业应当经直属海关注册登记许可后,方能办理注册登记。
(一)申请报关企业注册许可,前期单证准备阶段:1、海关申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2、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选核准通知书》3、至会计事务所申请出具《验资报告》或相关出资证明4、招聘5名或5名以上报关员5、准备从事报关业务所必须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二)申请人向所在地海关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应提交的资料: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3、企业章程4、出资证明文件复印件;5、所聘报关从业人员的《报关员资格证》复印件;6、从事报关服务业可行性研究报告;7、报关业务负责人工作简历;8、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或租赁证明;9、其他与申请注册登记许可相关的材料。
10、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
(三)办理报关企业注册,前期单证准备阶段:1、至海关领取注册登记许可文件2、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至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4、至银行开户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6、填写《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四)到海关办理报关企业注册手续,所要提交的材料:1、直属海关注册登记许可文件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4、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6、《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盖好公章7、报关企业与所聘报关员签订的用工劳动合同复印件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前期准备阶段1、至外经贸局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外资企业申领《批准证书》)2、工商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3、至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明4、至银行开户5、至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二)海关手续办理阶段1、填写《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并加盖企业公章2、提交《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4、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外资提供批准证书)5、企业章程复印件(非法人可不提供)6、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7、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三)操作流程报关企业填写《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窗口审核单证——到综合业务科编号——到景源信息咨询公司预录入——至企业管理窗口审核,领取《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进出口权备案流程
进出口权备案流程
进出口权备案是指企业向相关部门备案,取得进出口权的手续。
下面将详细介绍进出口权备案的具体流程。
首先,企业需要准备相关材料。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进出口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进出口货物收发
货人备案登记表》等相关证件和表格。
同时,还需要提供企业的基
本情况、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相关信息。
其次,企业需要向当地商务局或海关备案。
在备案过程中,企
业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上述准备好的证件和材料。
在提交材
料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接着,企业需要缴纳备案费用。
备案费用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
企业规模而有所不同,企业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
然后,经过审核合格后,企业就可以取得进出口权。
取得进出
口权后,企业就可以正式开展进出口业务,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和便利。
最后,企业需要定期进行备案信息更新。
在取得进出口权后,企业需要定期向相关部门更新备案信息,确保备案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总之,进出口权备案是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的重要手续,企业需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向相关部门备案,并定期更新备案信息。
只有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备案,企业才能顺利取得进出口权,开展正常的进出口业务。
出口报关流程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出⼝报关流程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在现实社会中,我国的进出⼝贸易不断繁荣,⼀些商品也不断的向国外畅销。
⽽在出⼝时,我们需要向海关申报出⼝货物的详细情况,海关审查过后,⽆误便予以通⾏。
那么,在具体的出⼝报关流程需要注意什么呢?⼤家跟着店铺⼩编⼀起了解吧。
出⼝报关流程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出⼝报关流程:⼀、申报:1、出⼝货物的发货⼈根据出⼝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货物后,即应当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续,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续,或委托专业(代理)报关公司办理报关⼿续。
2、需要委托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续的企业,在货物出⼝之前,应在出⼝⼝岸就近向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续。
接受委托的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的报关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的格式为准。
3、准备好报关⽤的单证是保证出⼝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
⼀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发票⼀份、贸易合同⼀份、出⼝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申报应注意的问题报关时限是指货物运到⼝岸后,法律规定发货⼈或其代理⼈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
出⼝货物的报关时限限为装货的24⼩时以前。
不需要征税费、查验的货物,⾃接受申报起1⽇内办结通关⼿续。
三、查验: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并已经审核的申报单位为依据,通过对出⼝货物进⾏实际的核查,以确定其报关单证申报的内容是否与实际进出⼝的货物相符的⼀种监管⽅式。
1、通过核对实际货物与报关单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的内容与查证的单、货是否⼀致,通过实际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发现的有⽆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问题。
2、通过查验可以验证申报审单环节提出的疑点,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监管依据。
海关查验货物后,均要填写⼀份验货记录。
验货记录⼀般包括查验时间、地点、进出⼝货物的收发货⼈或其代理⼈名称、申报的货物情况,查验货物的运输包装情况(如运输⼯具名称、集装箱号、尺码和封号)、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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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时,应根据本企业工商注册地址和企业性质,按照第三部分明确的受理部门和场所办理,提交下列文件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外资企业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对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章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提交);
4、《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报关专用章印模。
(二)办理注册登记程序
1、注册海关依法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形式审核,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申请材料仅存在文字性、技术性或者装订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且由申请人对更正内容予以签章确认。
(3)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由注册地海关向申请人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三)办事时限和收费海关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内容变更(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注册海关提交下列文件材料,办理变更手续:
1、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3、已变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外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已变更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已变更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新的“报关专用章”印模(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时提交);
7、《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企业变更管理人员时提交)。
(注:如企业变更地址属特区内、外间的迁移或保税区及出口加工区内、外间的迁移,需交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按照注册程序重新办理注册,同时须提供原主管海关关于“是否办结海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如果企业性质变更也须交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按照注册程序重新办理注册,同时须提供原主管海关关于“是否办结海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二)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程序注册海关按照上述第五部分第一条第(二)款第1项明确的程序受理申请,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由注册地海关向申请人出具相应的受理回执。
申请人凭回执按照指定时间到注册地海关领取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三)办事时限和收费海关应在当日完成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内容的变更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变更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正”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报关单。
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出口销售发票。
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进货发票。
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产品征税证明。
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认定所需资料: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2、国税税务登记附本原件及复印件A4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批复原件及复印件A4
4、海关进出口企业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商营业执照附本原件及复印件A4
6、银行基本帐户号码本原件及复印
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领取并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对外贸易经营者公章及法人印章,同时提供下列资料向进出口处提出申请(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批准证书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国家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主管征税的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知书及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一般纳税人用)
(六)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七)银行开户许可证(人民币基本户)
(八)生产型对外贸易经营者需提供所在地征税机关退税部门出具的《税务机关确认出口退税管理办法明细表》
(九)代理出口协议(临时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用) 办理临时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可免于提供第1项,第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