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项医疗核心制度
简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简述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是指中国机关领导在2009年至2011年期间通过一系列和措施推行的医疗改革方案。
这些核心制度旨在解决中国医疗系统面临的问题,提高人民医疗保障水平,降低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等。
具体包括以下会议项核心制度:1.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了基本医保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
2. 医疗救助制度:实行了医疗救助制度,为贫困人口提供医疗救助。
3. 医疗费用控制制度:加强了医疗费用管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速度。
4. 健康体检制度:加强了健康体检服务,提供预防性健康检查。
5. 在线医疗服务制度:推动了互联网医疗服务,提供在线咨询、挂号、购药等服务。
6.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加强了药品供应保障,降低药品价格。
7. 社会办医改革制度:支持社会办医,鼓励私人资本投资兴办医疗机构。
8.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推行按病种付费。
9. 公立医院改革制度: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
10. 医生和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医生和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11. 城乡医疗协作制度:推进城乡医疗协作,提高农村地区医疗服务能力。
12. 医患关系改革制度:改善医患关系,加强医疗纠纷调解机制。
13. 中西医结合制度:推动中西医结合,发展中医药事业。
14. 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制度:加强医疗学术研究和医务人员培养。
15. 医疗设备采购制度:改革医疗设备采购制度,降低设备采购价格。
16. 重大疾病保障制度:建立重大疾病保障制度,提供对特定疾病的保障。
17. 疫苗安全保障制度:加强疫苗安全保障,保障民众的免疫安全。
18. 共享健康信息制度: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信息的互通共享。
这些核心制度的实施推动了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进程,为人们提供了更加安全、便捷和经济的医疗服务。
医疗18项核心制度
医疗18项核心制度医疗是国家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与医疗相关的制度。
以下是我国医疗领域的18项核心制度。
1.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等,保障人民的医疗费用。
2.医药卫生体制:推进国家医药卫生体制,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3.医改:推进综合医改,加强医疗服务、医疗花费和医疗制度等方面的。
4.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立完善药品配送体系,保证药品供应的稳定性和可及性。
5.医疗技术体系:提高诊疗水平,推进医疗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促进医疗技术的发展。
6.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建立完善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督和管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7.医疗纠纷调处制度: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的调处机制,解决医患纠纷,维护医疗秩序。
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9.健康教育制度:加强健康教育,提高人民的健康知识和健康素养。
10.公共卫生制度: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制度,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11.医疗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方便医患之间的信息传递和管理。
12.医学伦理制度:加强医学伦理研究和教育,规范医疗行为,保护患者的权益。
13.医疗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14.中医药保健管理制度:推动中医药保健事业的发展,保护和传承中医药文化。
15.医学科研制度:加强医学科研,培育和发展医学科研人才,提高医学科技的创新能力。
16.听证制度:建立听证制度,保障医疗纠纷的公正处理,提高医疗纠纷的调解效果。
1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及时应对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8.科学评价机制:建立科学评价机制,评估医疗服务和医疗管理的效果,推动医疗质量的改进。
以上是我国医疗领域的18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1.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2. 医疗卫生安全制度: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3.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4.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解决医患纠纷和提供合理赔偿方案。
5.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并防止费用虚高。
6.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7. 职业道德规范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和道德规范。
8.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9. 医疗信息管理制度:管理和运用医疗信息以优化医疗服务。
10. 医疗诊疗规范制度:制定和执行医疗诊疗的规范。
11. 医疗设备维护和保养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12. 人才培养和管理制度:培养医疗人才和管理医务人员。
13. 英才引进和激励制度:吸引和激励优秀医疗人才。
14. 绩效考核和奖励制度:评估和奖励医务人员的绩效。
15. 疾病防控制度: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其他流行病。
16. 药品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药品以确保安全和有效。
17.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医疗信息和网络安全。
18. 工作流程优化和改进制度:不断优化和改进医疗工作流程,提高效率和效果。
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分别是:
1. 首诊负责制度。
2. 三级查房制度。
3. 会诊制度。
4. 分级护理制度。
5.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6.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7.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8. 术前讨论制度。
9.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0. 查对制度。
11.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2.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3.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 危急值报告制度。
15. 病历管理制度。
16.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7.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基础,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执行本机构的核心制度,并遵循每项核心制度的定义和实施基本原则及关键环节的要求。
医疗18项核心制度
医疗18项核心制度1.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的管理体制、管理职责和管理程序,确保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
2. 医疗服务规范制度:规定医疗服务的标准和规范,包括医疗诊疗、护理、康复等方面的规定。
3.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通过制定具体的临床路径方案,规范医疗活动和流程,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
4.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通过规范医疗质量评价方法和程序,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5.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医疗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
6.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规定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责任分配,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7. 药品管理制度:规定药品管理的标准和规范,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8.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规定医疗器械的管理标准和规范,确保医疗器械安全和有效性。
9.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规定医疗费用的计算、核算和报销标准和程序,防止医疗费用过高或低于合理水平。
10. 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医疗保险的管理和执行程序,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11. 医疗人员管理制度:规定医疗人员的招聘、培训、聘用和考核程序,提高医疗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12. 医疗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制度:规定医疗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维护医疗职业的正常秩序。
13.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健康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保密标准和程序,保障患者的隐私权和健康权。
14. 患者满意度评价制度:规定患者满意度评价的程序和方法,了解患者的需求和意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15. 医学伦理规范制度:规定医学伦理规范和道德准则,保护患者的人身权益和尊严。
16. 医学科研管理制度:规定医学科研的管理和评价标准和程序,促进医学科研的发展和创新。
17. 医学教育管理制度:规定医学教育的管理和评价标准和程序,提高医学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18. 医疗信息化管理制度:规定医疗信息化的标准和规范,促进医疗信息化的发展和应用。
医疗安全18项核心制度
医疗安全18项核心制度
以下是医疗安全的18项核心制度:
1. 安全文化建设制度:建立和推行医疗安全优先的组织文化。
2. 医疗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医疗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3. 医疗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医疗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机制。
4. 医疗安全风险管理制度:识别、评估和控制医疗安全风险。
5. 医疗安全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医疗安全的绩效评估体系。
6. 医疗安全培训与教育制度:加强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医疗安全教育与培训。
7. 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建立医疗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理机制。
8. 医疗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医疗单位进行安全巡查。
9. 医疗安全评审制度:对医疗安全事件进行评审和分析。
10. 患者安全合作与协调制度:加强医疗机构之间、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11.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12.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药品的购进、使用和储存。
13. 输血安全管理制度:保证输血过程的安全和有效。
14. 手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手术安全的管理与控制。
15. 医疗事件调查与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医疗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16. 患者权益保护制度:加强患者权益的保护和维护。
17. 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和预防。
18.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医疗安全核心制度18项
医疗安全核心制度18项1.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和操作,确保医疗行为和结果符合质量标准。
2. 医疗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医疗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和追踪机制。
3.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建立完善的不良事件报告流程和管理机制,促进对医疗事故的及时发现、处理和追究。
4.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设备的选择、使用、维修和保养,提高设备安全性能和可用性。
5. 医疗药品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医疗药品供应和使用流程,确保药品安全使用。
6. 感染病控制制度:建立医疗感染预防控制机制,降低感染风险。
7. 医疗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医疗事故应急预案、处置流程和应急演练机制。
8. 医务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建立医务人员考核和监督机制,提高医务人员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9. 住院病历管理制度:规范住院病历的书写、管理和保密,确保病历信息准确、完整和安全。
10. 输血管理制度:规范输血的供血、采血、配血和输血操作,保证输血安全。
11. 双人核对制度:建立双人核对和确认制度,预防因操作疏忽和信息不准确引发的医疗安全事故。
12. 术前皮肤消毒制度:规范手术前皮肤消毒的流程和操作,保障手术安全和病人健康。
13. 医疗处方审核制度:规范医疗处方审核和发药流程,防止因药品使用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
14. 输液泵管理制度:建立输液泵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机制,保障输液安全。
15. 营养支持治疗管理制度:规范营养支持治疗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确保病人安全进食。
16. 病人权益保障制度:建立病人知情、知识产权保护和生命安全保障机制,保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17. 自身安全保护制度:建立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的自我安全保障措施,保障医务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18. 医院管理规定制度:建立医院管理的规约和制度,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的稳步提升。
(完整版)18项医院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查对制度;9、交接班制;10、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医患沟通制度;16、转院转科制度;17、特诊特治告知制度;1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医院运行基本监测指标:一、资源配置:1、实际开放床位、应急扩展床位数;2、全院员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中:医师数、专∕兼职心理治疗师数、医疗社会工作者数、护理人员数、医技人员数)。
3、医院医用建筑面积。
二、工作负荷:1、年门诊人次、年急诊人次。
2、年住院患者入院、出院例数,出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
3、年开展基层和社区公共精神卫生服务指导∕督导人次。
4、年培训综合服务医院医师以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项目数、受训人次。
5、年纳入管理治疗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档案的患者人数。
三、治疗质量:1、入出院诊断符合率;2、住院治愈好转率;3、住院患者抢救例数、死亡例数占同期住院人次的比率。
四、工作效率:1、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2、平均每张床位工作日;3、床位使用率;4、床位周转次数。
五、患者负担(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1、门诊人次平均费用(元),其中药费(元);2、住院人次平均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六、资产运营(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2、医疗收入∕百元固定资产;3、业务支出∕百元业务收入;4、资产负债率;5、固定资产总值。
6、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医用材料收入比率;7、人员经费支出∕业务收入。
七、科研成果(评审前5年):1国内论文数ISSN、国内论文数及被引用数次(以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布信息为准)、SCI收录论文数;2、承担与完成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数。
3、获得国家、省市级科研基金额度。
医疗核心制度十八项内容
医疗核心制度十八项内容1. 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制度,为全民提供医疗保障。
2.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包括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 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人民基本用药需求,提高药物可及性。
4.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平性。
5. 科研和创新支持:加强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研究,促进医疗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6. 医疗人才培养和管理:加强医疗人才培养,完善医疗人才管理和评价机制。
7. 医药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医药卫生监督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8. 医疗设备和器械管理:加强医疗设备和器械的监管,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9. 药品供应保障: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确保良好的药品供应。
10. 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11. 医患沟通和医疗卫生教育: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卫生知识普及率。
12. 医疗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13. 医疗资源配置和调控: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确保医疗服务供需平衡。
14. 医疗救援和应急机制:建立医疗救援和应急机制,提高医疗救援效率。
15. 中药发展和保护:推进中药发展和保护,发挥中药在医疗中的作用。
16. 医疗健康促进和预防:加强医疗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工作,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17. 医疗资源统筹和患者流转:加强医疗资源统筹和患者流转,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18. 综合管理和监督:建立综合管理和监督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是指中国政府为改善和完善医疗卫生体制所推出的一系列重要政策和措施。
这些制度的主要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服务水平,降低患者就医成本,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并推动整个医疗卫生体系的改革。
具体的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包括:1.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通过合理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平衡医疗资源的供给和需求,降低就医费用负担。
2.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疗保险覆盖率和报销比例,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3.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加强药品供应保障,规范药品流通和采购,降低药品价格。
4. 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允许医师在多个医疗机构执业,增加医疗资源供给。
5. 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制度: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6. 分级诊疗制度:推行分级诊疗制度,让患者在就近的医疗机构得到适宜的医疗服务。
7. 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加强医患关系管理。
8. 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宣传,提升公众健康素养。
9. 医疗质量控制和安全制度: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10. 医疗技术评价制度:建立医疗技术评价机制,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和应用。
11. 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人员素质和能力。
12.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推动医院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
13. 医疗资源配置和调控制度: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对医疗资源的调控和监管。
14.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或减费。
15. 医疗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制度:建立医疗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制度,引导医疗行业良性发展。
16. 老年人医疗服务保障制度:加强对老年人医疗服务的保障,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17. 就医质量评估制度:建立就医质量评估制度,评估医疗机构和医生的业绩。
18. 医疗信息化和互联网医疗制度:推动医疗信息化和互联网医疗,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1. 医疗保险制度:确保人民能够享受基本医疗保障。
2.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和评审制度,规范医疗机构的设立和运行。
3. 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制度:加强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人才储备和流动。
4. 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事故的监管和处理。
5.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控制医疗费用,合理定价和支付方式。
6. 药品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7. 医疗信息化建设制度: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8. 中医药管理制度:保护和发展中医药事业,提高中医药的治疗水平。
9. 疾病预防控制制度:加强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水平。
10.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管,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11. 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制度,保证基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12. 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医疗救助体系,保障贫困人口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
13.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建立医疗纠纷的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医疗纠纷。
14. 医学伦理和伦理审查制度:建立医学伦理和伦理审查制度,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15. 国际合作交流制度: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医疗合作和交流,促进医疗发展。
16. 医疗科研评价制度:加强医疗科研的评价和管理,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17. 医疗发展规划制度:制定医疗发展规划,推动医疗事业的整体发展。
18. 医疗监管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行为的监管,保障医疗秩序和正常运行。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分级护理制度4、术前讨论制度5、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6、死亡病例讨论制度7、危重病人抢救制度8、手术分级及分类管理与审批制度9、查对制度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2、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3、会诊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医患沟通制度16、转院转科制度17、特诊特治告知制度18、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1、因各种原因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和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全的被视为危重病人.2、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和医疗部门必须负责病人的急救和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专门医疗部门和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3、危重病人抢救必须听从急救小组负责人或主管医师指挥,迅速将病人转入急救室和ICU进行救治,特别紧急设法转运的应就地抢救,召集急救车和医院急救小组赶赴抢救.4、在医院内发生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导致病人危重状态或重危病人抢救需行政特别支持的,除按第三条处置外,必须立即上报医务处直至院长。
5、危重病人的转送必须有主管医护人员或主持诊疗操作的医护人员陪同,根据病情由主管医师决定护送人员的医疗等级,请护士陪同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无医嘱视为主管(治)亲自陪同。
护士站必须做好协调工作.6、各医疗部门必须组建抢救小组由科负责人亲自主持。
各病区要建立定期检查急救设备、药品制度,药剂科要保证任何时候都能提供充足的急救药品,辅助科室要保证急救检查设备的完好和随时应急并建立制度。
7、急诊科和ICU是医院处置危重病人的重要部门,必须保证急救床位和设备的应急使用和人员的紧急调用.科室要建立相应的定期检查医疗制度。
8、危重病人急救中全体医护人员应以抢救病人生命为第一,收到急救传呼6120,放下一切工作奔赴急救场所.为救命,主持抢救负责人有权力签署“特急急救”意见,先救治后付费,但此权限仅限首次。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是激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活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必由之路,也是推动健康中国建设的关键举措。
为此,中央近年来出台了许多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形成了一系列的医疗核心制度,其中包括以下十八项。
1. 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和补充,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2. 实施综合医改政策,推进医疗资源配置优化,提升医院服务水平,推行按疾病诊疗分类付费,鼓励医院从事公益性服务。
3. 建立健全城乡医疗卫生体系,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发展,提高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行村级卫生室个体办医合作机制。
4. 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完善医保制度,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减轻患者负担。
5. 改革医疗卫生行业药品供应和价格管理制度,推动药品价格合理化,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6.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水平。
7. 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监管,提高患者满意度。
8.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服务创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促进医疗卫生事业与医疗保险、医药产业的融合发展。
9. 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和健康信息管理制度,推动健康信息共享,提高慢性病防治水平,加强健康教育。
10. 强化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加强医学教育体系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1. 鼓励和支持公立医院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形成公立医院转型发展的新模式。
12. 完善医疗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和健全医患纠纷调解机构,加强医患沟通与矛盾化解。
13. 加强医院安全管理,提高医院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医疗卫生机构安全可靠。
14. 加大对农村乡镇卫生院、偏远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力度,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的医疗卫生保障水平。
18项医疗核心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四、会诊制度;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七、术前讨论制度;八、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九、查对制度;十、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十二、值班与交接班制度;十三、新医疗技术准入制度;十四、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五、分级护理制度;十六、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七、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会接新病首查三血、手术危亡要护难安;会:会诊制度;接:值班和交接班制度;新: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病:病历管理制度;首:首诊负责制度;查:查对制度;三:三级医师查房制度血: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术:术前讨论制度;危:危急值报告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亡:死亡病例讨论制度;要:(同药)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护:分级护理制度;难: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首诊负责制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医疗核心制度十八项
医疗核心制度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是指中国政府在医疗领域实施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旨在解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问题,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人民健康。
下面是医疗核心制度的十八项:1.建立全民医疗保障制度。
实行政府主导的医疗保障制度,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
2.推进三医联动。
协调城乡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的均衡性和覆盖面。
3.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
构建以社区医疗为基础、急诊和重大疾病救治为重点、城市医疗为支撑的医疗服务体系。
4.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减轻大医院压力。
5.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
加强药品供应链管理,降低药品价格,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6.推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优化医疗服务价格机制,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实现医疗费用合理分担。
7.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评价体系,推行医疗质量考核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8.实施中医药强国战略。
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作用。
9.加强医疗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
支持医疗技术创新,培养高水平的医疗人才,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0.推动信息化建设。
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信息化应用水平,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服务。
11.加强医患沟通和医疗纠纷处理。
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加强医患互信,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维护医患关系稳定。
12.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13.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加大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力度,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14.实行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提供更多方便的健康服务。
15.推进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改革。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规范和监管,完善管理体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16.加大医疗资源投入。
增加医疗资源投入,提高医疗设施和设备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17.加强国际医疗合作。
18项医疗核心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在医疗领域中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而建立的一系列制度。
以下是涵盖了医疗核心制度的18项内容。
1.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确保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
2.医疗服务价格制度: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可承担性。
3.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建立医疗费用结算体系,规范医疗机构和病人之间的费用结算程序。
4.医疗机构分类制度:将医疗机构按照规模、设备、技术水平等进行分类,以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5.医疗机构评审制度:建立医疗机构评审制度,对医疗机构进行评估,确保医疗机构的质量和安全。
6.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制度: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制度,提高医疗人员的专业水准和职业素养。
7.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监督和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8.人才培养和引进制度:建立医疗人才培养和引进制度,确保医疗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9.医疗信息化建设制度: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效率。
10.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建立医疗技术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和有效性。
11.药品监管制度:加强药品监管,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性。
12.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规范使用和维护。
13.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建立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保障病人合法权益,解决医患纠纷。
14.医疗法律责任制度:建立医疗法律责任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和专业道德。
15.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医疗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和控制医疗事故和职业暴露。
16.医疗援助制度:建立医疗援助制度,帮助贫困人口和特殊群体获得必要的医疗帮助。
17.医疗科研和创新制度:加强医疗科研和创新,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治疗效果。
18.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制度: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医疗服务的覆盖范围和质量。
这些医疗核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为人们提供全面、高效、公平和可持续的医疗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医疗18项核心制度
医疗18项核心制度1.医疗机构分类制度:将医疗机构按照规模、功能、服务水平等划分为不同等级,以保证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2. 医疗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医疗机构的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架构、管理程序、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有效性。
3.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医疗质量评估、医疗纠纷处理、医疗安全等方面的规定,以促进医疗服务的改进和提升。
4. 医疗服务规范制度:建立医疗服务规范体系,包括医疗服务标准、医疗流程、医疗记录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5.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费用管理体系,包括医疗费用审批、医疗费用结算、医疗费用监管等方面的规定,以防止医疗费用的过高和浪费。
6. 医疗资源配置制度:建立医疗资源配置体系,包括医疗设备、人才、药品等方面的规定,以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7. 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援助等方面的规定,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8. 医疗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医疗信息管理体系,包括医疗信息采集、医疗信息共享、医疗信息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以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9. 医疗事故处理制度:建立医疗事故处理体系,包括医疗事故预防、医疗事故调查、医疗事故赔偿等方面的规定,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0. 医疗诊疗规范制度:建立医疗诊疗规范体系,包括医疗诊疗指南、医疗诊疗标准、医疗诊疗流程等方面的规定,以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11. 医疗器械监管制度:建立医疗器械监管体系,包括医疗器械注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规定,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12. 医疗人才培养制度:建立医疗人才培养体系,包括医学院校教育、医疗人才培训、医疗人才评价等方面的规定,以保障医疗服务的人才资源。
13. 医疗科研管理制度:建立医疗科研管理体系,包括医疗科研评价、医疗科研资金管理、医疗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规定,以促进医疗科研的创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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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 查对制度(9)交接班制度(10)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医患沟通制度(16)转院转科制度(17)特诊特治告知制度(1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务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因本医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好后,由科主任提出申请报医务部同意,并请示业务副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6、凡违反本制度而造成医疗查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7、医务部负责首诊负责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通报。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我院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6、节假日有危急重症病人时必须有副主任医师查房。
7、查房内容:①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③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④由业务副院长率领,医务部、护理部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
查房内容包括医疗质量、医疗制度、病室管理等,查房结束后由医务部、护理部记录存在的问题集解决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⑤教学查房:教务科对实习医师、进修医师、护士进行以教学为目的的查房,结合临床病历进行讨论、示教和讲课,每周一次,由总住院医师安排。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2、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3、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4、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5、对诊断有争议或治疗确有难度的病人应提交医务部组织全院病历讨论,以确定诊疗措施。
四、会诊制度1、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2、急诊会诊:凡病情危急需会诊者,申请科室医师填写会诊单并注明“急”字(注明时间,具体到分秒),并电话通知拟请科室,被邀请科室医师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4、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科主任批准后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5、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或由医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必要时请业务副院长参加,业务院长或医务部部长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6、外院来院会诊:①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申请,有主管病人的主治医师填写书面报告(内容包括病情摘要、会诊目的、所邀专业及专家),科主任签字送医务部,医务部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并负责接待事宜。
会诊由科主任或医务部部长或业务副院长主持。
必须时,经医务部及分管院长批准,可携带病历陪同病人出院会诊。
②邀请外院医师来本院手术,会诊科室必须通过医务部与所在医院医务部联系,会诊医师必须于术前先行来本院会诊患者病情,参与术前讨论,其诊疗意见均应记录在案,并有会诊医师或科主任的签名。
危重抢救的急会诊可直接电话报请医务部及主管院长同意后实施。
7、院外外出会诊:①拟请我院医师外出会诊和手术的医院,应出具医疗行政部门的邀请函(用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当及时补办书面手续)给我院医务科,非正常上班时间与总值班联系。
内容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请专家姓名、会诊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必要时应和拟请专家直接通话交流情况。
②接到外院会诊邀请后,由医务部安排能代表本院、本专业水平医师参加院外外出会诊,外出会诊前后,会诊医师应到医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③各科室或个人一律不准直接对外联系或接受会诊,未经批准私自外出会诊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1、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2、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政(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3、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4、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
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
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6、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医务部或总值班,并填写病重或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病人家属和医务部,另外一份贴在病历上,并及时向病人家属或单位说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总则①为了确保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加强各级医师的手术管理,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我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②各科室要组织全科人员认真进行讨论,根据科室各级人员技术状况,科学界定各级人员手术范围。
③科室根据科内人员晋升及个人技术水平提高状况,定期调整其手术范围。
所称“手术范围”,系指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
④科室应严格监督落实《各级医师手术范围》要求,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超出相应范围的手术治疗活动。
⑤若遇特殊情况(例如:急诊、病情不允许等),医师可超范围开展与其职、级不相称的手术,但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给予指导或协助诊治。
2、手术分类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对手术技术的要求,手术分类如下:①四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②三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③二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④一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注:微创或腔内手术根据其技术的复杂性分别列入各分类手术中。
3、各级医师手术范围①主任医师: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完成四、三、二、一各类手术,但应侧重四类手术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完成新开展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的手术。
②副主任医师: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完成三、二、一类手术,但应侧重乙类手术质量、水平的提高。
③主治医师: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参与二、一类手术,做助手;可完成丙、丁类手术。
④住院医师:按“各专业手术分类” 参与二类手术,做助手;可完成丙、丁类手术、⑤助理医师(医士):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参与丙类手术,做助手,可完成丁类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