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零星修补盲道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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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盲道设计规范

(完整版)盲道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关于盲道条文 (2011-03-01 21:10:07)转载原文标签:转载原文地址:《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关于盲道条文作者:卫道者《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中关于盲道的规定一、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1.盲道表面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指引视残者通过脚感继续向前直行的盲道,表面呈长条形称为行进盲道,另一种是告之视残者盲道要拐弯或盲道的终点处,表面呈圆点形,称为提示盲道。

提示盲道除上述功能外,在城市中主要的市政设施与建筑物的位置和入口,仍需单独进行铺设,可告知视残者设施的具体位置,协助视残者了解周围环境,如各种人行道口、城市广场入口、公交候车站、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的上口和下口,建筑入口、地下铁道入口和站台边缘,人行道上的障碍物等。

有规律的环境和设施,可使视残者在盲杖的隅感下方便行进,如在人行道的外侧设置的立缘石、花台、围墙等设施,是视残者行走的最佳通道。

1/8页黄色本身比较明亮,对弱势者和有光感的视残者在视觉上比其他颜色更为明显,更容易发现。

在日本的盲道为中黄颜色。

2.盲道不仅引导视力残疾人行走,并保护他们行进的安全和不受伤害的空间,因此盲道在人行道中的定位很重要。

视力残疾人出行是有目的的,去购物、公共交通车站、穿过路口等,这些都需要盲道引导视残者,通过他们不同于常人的听力和记忆力能分辨所在位置。

盲道定位,一是保护视力残疾人行走的安全,形成不受伤害的空间;二是在行人较少的地方,为降低行人对他们的干扰,或行人能较少侵占盲道的位置;三是商场、商业街上的商店门口进出人多,适宜远离。

因此,在人行道外侧设有立缘石、绿化带或围墙等设施,是盲道最佳位置。

行进盲道宽度的制定,根据美国实践经验以及参照日本测试,15~50岁成年男人的平均步长0.75m,鞋长0.25m,步净长0.50m。

因此,人行道横方向的盲道、盲道交叉点和缘石坡道边提示作用的盲道宽度,要防步行跨过。

关于盲道使用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的研究

关于盲道使用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的研究

关于盲道使用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的研究1. 引言1.1 引言盲人是一个需要特殊关注和照顾的群体,盲道作为他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辅助设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盲道的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在公共场所、交通枢纽、商业区等地方都可以看到盲道的身影。

盲道的使用现状并不乐观,存在着许多问题和隐患,给盲人的生活带来了诸多困扰和不便。

为了更好地了解盲道使用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对盲道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问题的根源,通过案例研究和用户需求调查,了解盲人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盲道时所面临的困难和需求,同时对盲道的标准与规范进行评估,找出存在的不足之处。

本文将对盲道使用现状及其存在问题进行探讨,旨在为今后盲道的改进和设计提供参考,让盲人能够更便利、安全地进行出行和生活。

2. 正文2.1 现状分析盲道是为了方便视障人士行走而设置的一种特殊道路,在城市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许多盲道被非法占用、破损不堪、设置不合理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盲道的使用效果。

盲道的设置位置存在问题。

在城市建设中,有些盲道被设置在行人和车辆交错的地方,导致盲道使用者行走时无法正确判断方向和距离,增加了安全隐患。

一些盲道被设置在建筑物的侧面或者角落,导致视障人士无法顺利到达目的地。

盲道的维护问题也十分突出。

许多盲道存在破损、积水、杂物堆放等情况,给视障人士的行走带来了困难。

而且,一些盲道被非法占用放置杂物或者停放车辆,严重影响了盲道的正常使用。

当前盲道的现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和维护,以确保盲道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视障人士创造一个安全、便利的行走环境。

2.2 问题探讨1. 盲道设计不合理的问题:- 盲道宽度不足,导致行走时不便;- 盲道与其他道路设施之间缺乏有效的连接;- 盲道上存在障碍物,如电动车、共享单车等;- 盲道上的斜坡设计不合理,容易造成滑倒等安全隐患。

2. 盲道维护不到位的问题:- 盲道表面破损严重,存在坑洼和凹凸不平的情况;- 盲道上长期没有清理,积水、积雪等影响行走安全;- 盲道标识模糊不清,无法有效引导盲人行走。

北京市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及盲道(设计图)施工技术指南

北京市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及盲道(设计图)施工技术指南

一、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Codes for Design onAccessibility of Urban Roads and Buildings)(JGJ50-2001;J114-2001)。

2、北京市标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实施细则(DBJO1-603-98)。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05.01)。

《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2004.04)。

二、编制原则本指南以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为依据,通过结合实际工程中的具体情况对现有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明确、分解、对应和落实,在促进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及盲道设置标准化、规范化及以人为本的前提下充分保证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及盲道布置安全、实用、经济性及设施布置的完整性,并以方便指导施工为原则进行编制。

三、适用范围北京市公联公司组织建设的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

四、编制说明本次施工技术指南的编制,主要是在满足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下,结合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及盲道所涉及具体情况进行施工图纸的绘制。

本指南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人行道的无障碍坡道;第二部分: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人行道的盲道;第三部分:配合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对材料的选用、构件预制及拼装等方式进行确定。

4-1第一部分: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人行道的无障碍坡道主要内容及相关图纸有:1.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一)、(二)(PD-01,02)本图适用于两相交规划路中,转弯半径较大(一般大于10米)及人行道宽度较宽(一般大于3.5米)的十字路口或丁字路口处。

2.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三)(PD-03)本图适用于两相交规划路中,转弯缘石半径较小(一般小于10米)及人行道宽度较窄(一般小于3.5米)的十字路口或丁字路口处。

盲道的管理标准

盲道的管理标准

盲道的管理标准盲道是指为盲人出行提供安全保障的路面。

其使用方式、功能、外观等与普通路面的区别,都有明确规范。

不同的是,盲道的设计一般都是在普通路面上设计或者铺设而成。

这是因为盲道是用来保障盲人出行不被绊倒的道路,可以说在建设、管理和维护的过程中有它一定的作用。

而在现实生活中,盲道由于其方便使用等原因容易被忽视或者被人破坏,进而导致各种盲人出行障碍。

为了保证残疾人出行安全和正常活动自如地进行,充分发挥残疾人在参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国家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城市中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及使用等情况未达到无障碍要求和标准的部位或者路段,应当设置无障碍设施并给予支持;在街道沿线及居民区设置人行道和自行车道、人行道上设置盲道或者人行道上设置盲行设施;对无障碍设施和盲行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未达到无障碍要求和标准的路段后未按要求进行维护管理等行为,由城市道路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设置无障碍设施的路段1.位置:本条例所称“无障碍设施”是指通过合理规划形成的满足功能需要以及非障碍需求的路面。

2.宽度:按照规定设计的宽度是指人行道及无障碍设施宽度,而非实际宽度,所以需要注意宽度的问题。

宽指的是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

3.宽度:人行道宽度要大于或等于3米;人行道宽度大于或等于12米并与无障碍坡道有效地衔接(大于等于15厘米);宽度不小于15厘米的人行道;与人行道间至少留出15厘米;与人行道距离至少不小于50厘米;有两个以上的盲道石或铺设有防滑材料;有足够宽度的盲道(每侧长度不少于30米);宽为30厘米(包括30厘米)以上;人行过街设施不小于2米;盲道和人行道之间必须设置人行道宽度等于1.5米左右的无障碍设施;人行道至少留50厘米用于车辆通行。

4.坡度:盲人在人行道上行走时所使用的盲道坡度应符合坡度标准。

二、未按要求进行维护管理的路段1.盲道:未设置防撞装置、栏杆、盲道护栏、盲道地砖等路面设施和行人活动设施;2.盲道上设置的路缘石:安装不符合规范;3.盲道边线过长(不大于2 m);4.未设提示标志、警示标志;5.设置位置不符合标准;6.没有合理的利用方式;7.未按要求进行维护管理;8.其他影响无障碍设施使用的情况。

人行道盲道设计规范

人行道盲道设计规范

盲道表面应具有 凹凸纹理,以提 高摩擦力
在人行道的入口、 转弯等易滑区域, 应增加盲道材料 的防滑性能
盲道的防滑性能 应符合相关标准 和规定
耐压性
盲道材料应具备较高的耐压性,能够承受行人和车辆的重量。
耐压性良好的盲道材料可以减少损坏和变形,提高盲道的耐用性和使用寿 命。
在选择盲道材料时,应充分考虑其耐压性能,以确保盲道的稳定性和安全 性。
或交通设施
方位定位砖:表面有多个圆 形凸起,用于告知盲人当前
所在的位置和方向
03
盲道的设计原则
安全性原则
盲道应连续、无 障碍,避免中断 和交叉
盲道材料应防滑、 耐磨、耐压
盲道应避开井盖 、电线杆等障碍 物
盲道应有明显的 标识和引导
实用性原则
盲道宽度:应不小于0.3m,并 可根据道路宽度进行调整
盲道材料:应选用防滑、耐磨、 不易损坏的材料
盲道颜色:应与周围环境协调, 并应选用易于识别的颜色
盲道方向:应与道路走向一致, 并应有明显的导向性
舒适性原则
盲道宽度适中,避免过宽或过窄 盲道表面平坦,无障碍物 盲道材料软硬适中,避免过硬或过软 盲道颜色与周围环境协调,易于识别
规范性原则
盲道宽度:应不小于0.3m,并应与道路线形相一致 盲道铺装:应选用耐磨、防滑、不易变形的材料 盲道颜色:应选用中黄色,以便于视障者识别 盲道标志:应清晰、简洁,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维护与保养
定期检查盲道设 施,确保其完好 无损
及时修复损坏的 盲道,避免影响 行人通行
保持盲道清洁, 定期清扫,防止 杂物阻碍盲人行 走
加强宣传和教育 ,提高市民对盲 道设施的重视和 保护意识
06
盲道的设计细节

人行道盲道工程施工术方案

人行道盲道工程施工术方案
5.预制块铺好后,用水泥砂浆填灌板缝,并用灰匙捣插板缝至砂浆饱满。铺砌完成后即覆盖淋水养护。
6.无障碍通道的施工严格按图纸进行
盲道铺砖
1.人行道铺装到建筑物时,应在其中部行进方向连续设置导向块材,路口缘石前铺装停步块材。铺装宽度不得小于0.60m。
2.人行横道处的触感块材距缘石0.30m或隔一块人行道砖铺装停步块材。导向块材与停步块材成垂直向铺装。铺装宽度不得于0.60m。
质量要求,路缘石铺设后的评定
路缘石铺设与路面齐平或排水口整齐,通畅无阻,勾缝均匀,密实平整,线条直顺,曲线圆滑美观无折角现象,铺设时必须满足:直顺度允许偏差15mm,相邻两块高差允许偏差3mm,相邻两块缝宽允许偏差±3mm,顶面高程允许偏差10mm等要求。
人行道施工
1.基层的各项检测指标均应符合设计标准,面砖铺设时,用广线每隔5m定点挂线控制平整度及高程,方砖在拼装前先拼出样本由业主和监理共同确认采用何种拼装方案。方砖铺设要求外观不整,排列整齐。
3.公共汽车停靠站,距缘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0.30m或隔一块人行道砖铺装导向块材。临时站牌设停步块材,停步块材与导向块材成垂直向铺装,铺装宽度不得小于0.60m。
4.人行道里侧的缘石,在绿化带处高出人行道至少0.10m。绿化带的断口处用导向块材连接。
施工方法
1.路缘石检查
对运到施工现场的路缘石再次进行检查,应轻拿轻放,避免损坏,强度不合格、色泽不一致、外观尺寸误差5mm、表观难看(指有掉边、角、蜂窝、麻面、颜色不一致等现象)的不使用。
人行道盲道施工
在路缘石靠行车道一侧,按照设计每10m定一平面控制标记在安置路缘石的位置,下挖5cm基层,以便铺砌M7.5砂浆,砌筑路缘石,在平面控制标记处,以M7.5砂浆砌筑路缘石,调整好路缘石顶面标高,在相邻间隔10m的路缘石顶面拉根线绳(注意绷紧线绳),据此,再将空缺路缘石表面摆顺畅,先在勾缝处洒水使之湿润,再进行M10砂浆勾缝,勾缝宽≤1cm,缝宽均匀,勾缝密实。

北京市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及盲道(设计图)施工技术指南

北京市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及盲道(设计图)施工技术指南

1XX 市XX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及盲道设置规范编制说明书一、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Codes for Design onAccessibility of Urban Roads and Buildings)(JGJ50-2001;J114-2001)。

2、北京市标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实施细则(DBJO1-603-98)。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05.01)。

《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2004.04)。

二、编制原则本指南以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为依据,通过结合实际工程中的具体情况对现有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明确、分解、对应和落实,在促进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及盲道设置标准化、规范化及以人为本的前提下充分保证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及盲道布置安全、实用、经济性及设施布置的完整性,并以方便指导施工为原则进行编制。

三、适用范围北京市公联公司组织建设的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

四、编制说明本次施工技术指南的编制,主要是在满足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下,结合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及盲道所涉及具体情况进行施工图纸的绘制。

本指南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人行道的无障碍坡道;第二部分: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人行道的盲道;第三部分:配合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对材料的选用、构件预制及拼装等方式进行确定。

4-1第一部分: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人行道的无障碍坡道主要内容及相关图纸有:1.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一)、(二)(PD-01,02)本图适用于两相交规划路中,转弯半径较大(一般大于10米)及人行道宽度较宽(一般大于3.5米)的十字路口或丁字路口处。

2.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三)(PD-03)本图适用于两相交规划路中,转弯缘石半径较小(一般小于10米)及人行道宽度较窄(一般小于3.5米)的十字路口或丁字路口处。

人行道现浇金刚聚合物盲道工法

人行道现浇金刚聚合物盲道工法

人行道现浇金刚聚合物盲道工法一、施工准备在施工前,应完成现场的勘察、设计交底、施工方案编制等工作,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人员。

同时,确保施工现场的供水、供电、道路及场地满足施工要求。

二、测量定位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对施工区域进行测量定位,确定盲道的走向、位置和尺寸。

确保测量定位的准确性,为后续施工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基层处理对施工范围内的基层进行清理,去除杂物、油污等,并填补坑洼处。

根据设计要求,对基层进行必要的加固处理,以提高其承载力和稳定性。

四、聚合物材料准备根据施工需要,选择符合设计要求的金刚聚合物材料,并进行质量检验。

按照规定的配合比,将原材料混合搅拌均匀,确保材料的质量和稳定性。

五、钢筋制作与安装根据设计要求,制作所需的钢筋骨架,确保其尺寸、形状符合设计要求。

在安装钢筋骨架时,应确保位置准确、固定牢固,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焊接或绑扎。

六、混凝土浇筑与振捣将搅拌好的聚合物混凝土倒入钢筋骨架内,并使用合适的振捣设备进行振捣密实。

确保混凝土填充完全,无蜂窝、麻面等现象。

在浇筑过程中,应加强混凝土的养护,防止出现裂缝等问题。

七、表面处理在混凝土初凝后,进行表面处理,包括抹平、压光、修饰等工序。

使表面平整、光滑,无痕迹,符合设计要求的外观效果。

根据需要,可在表面涂刷防滑涂料,提高盲道表面的摩擦系数。

八、质量检测与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各工序进行质量检测,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在施工完成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对不合格处进行整改,确保整体施工质量达标。

同时,应保留相关质量检测与验收记录,以便日后追溯。

九、成品保护在盲道施工完成后,采取适当的措施对成品进行保护,防止损坏或污染。

对于暴露在外的盲道,可采用覆膜、遮挡等措施进行保护。

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禁止车辆、行人等在盲道上随意行走,以免造成损坏。

十、安全环保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例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供安全带、穿戴防护用品等。

城市人行道盲道大变小处L弯处盲点铺设要求规范

城市人行道盲道大变小处L弯处盲点铺设要求规范

城市人行道盲道大变小处L弯处盲点铺设要求规范
1、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属设施位置;指行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

2、在铺设的时候,如果途中碰到建筑物,要在盲道中设置导向砖,在路口前要铺设停步砖,而且盲道的铺设宽度是不能小于0.6m 的。

行进盲道的宽度宜为0.3到0.6m,可根据道路宽度选择低限或高限。

3、在铺设时,距离岩石0.3m的地方要铺设一块触感砖,或者隔一块人行道砖铺设停步砖,导向砖和停步砖要形成垂直铺设,铺设的宽度不得小于0.6m。

盲道宜避开井盖铺设;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

4、在铺设公交车站牌时,要距岩石0.3m或隔一块人行道砖铺装导向砖,临时站牌要铺设停步砖,导向砖和停步砖要形成垂直铺设,铺设宽度不得小于0.6m。

人行道里侧的盲道砖要高出人行道0.1m以上,并且要在绿化带的断口处铺设导向砖进行连接。

5、距人行横道入口、广场入口等部位的250到600mm处应设提示盲道,其长度与各入口的宽度应相对应;人行道成弧线形路线时,行进盲道宜与人行道走向一致;进入人行横道线处的盲道宜距侧石300mm左右,宜铺设横向1排提示盲道以表明进入人行横道范围。

6、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于人行道砖一致;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人行道外侧有围墙、花台或绿地带,行进盲道宜设在距围墙、花台、绿地带0.25到0.5m
处。

人行道内侧有树池,行进盲道可设置在距树池0.25到0.5m处;人行道没有树池,行进盲道距立缘石不应小于0.5m。

盲道施工方案

盲道施工方案

盲道施工方案第1篇盲道施工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文明的进步,为视障人士提供无障碍出行环境已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

盲道作为视障人士出行的安全保障,其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视障人士的出行安全和生活质量。

本方案旨在规范盲道施工流程,确保施工质量,为广大视障人士营造一个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环境。

二、施工目标1. 确保盲道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满足视障人士出行需求。

2. 提高盲道施工质量,保障视障人士出行安全。

3. 提升盲道使用寿命,降低后期维护成本。

三、施工标准及规范1. 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进行盲道设计。

2. 盲道施工参照《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执行。

3. 盲道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良好的耐磨损、抗压、抗滑性能。

四、施工流程1. 前期准备- 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以及周边设施。

- 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

- 做好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 盲道设计-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盲道布局设计。

- 确定盲道类型(行进盲道、提示盲道等),合理设置盲道长度、宽度、间隔等参数。

3. 施工材料及设备- 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盲道材料,如预制混凝土、陶瓷、橡胶等。

- 准备施工所需的工具和设备,如切割机、搅拌机、水准仪等。

4. 施工方法- 基础处理:清理施工区域,确保基层平整、坚实、干净。

- 定位放线:根据设计图纸,用墨线弹出盲道边界线。

- 铺设盲道:按照边界线,铺设盲道材料,确保接缝平整、牢固。

- 固化养护:盲道铺设完成后,进行固化养护,确保盲道强度。

5. 验收与维护- 施工完成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盲道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 定期对盲道进行巡查、养护和维修,确保盲道设施完好。

五、施工要求1. 严格执行施工流程和施工标准,确保施工质量。

2. 施工期间,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人行道及盲道铺装施工方案及工艺方法

人行道及盲道铺装施工方案及工艺方法

人行道及盲道铺装施工方案及工艺方法一、施工前准备:1.确定施工范围和要求,对地面进行勘测,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2.调查地下管线情况,确保施工不会对管线造成损坏。

3.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和工具,包括人行道砖、盲道砖、水泥、沙子、石子等。

二、基础处理:1.清理施工区域,确保地面平整无杂物。

2.对地面进行修整,修补裂缝和坑洼,填平不平整的地面。

三、铺设水泥砂浆:1.在基础处理完成后,铺设一层水泥砂浆,厚度一般为5-10厘米,用来保持地面的平整和稳定,并提供一个坚固的基础。

2.在铺设水泥砂浆后,用木板进行压实,使其更加坚固。

四、铺设人行道砖或盲道砖:1.根据施工方案,确定铺设人行道砖或盲道砖的方式和图案。

2.在已经铺设水泥砂浆的基础上,涂抹一层薄薄的水泥砂浆。

3.按照预定的图案和方式,将人行道砖或盲道砖逐一铺设在水泥砂浆上。

4.使用橡胶锤对砖块进行轻轻敲击,以确保砖块与水泥砂浆粘结牢固。

5.在铺设砖块的过程中,使用地线仪或墨斗等工具进行测量和标记,以确保铺设的砖块水平。

五、完善边缘处理:1.在人行道或盲道的边缘,使用水泥砂浆进行边缘处理,防止砖块松动。

2.在边缘处理完成后,通过抹光处理,使其与砖块表面的平整度保持一致。

六、铺装质量检查:1.完工后,对铺设的人行道或盲道进行质量检查,包括平整度、图案是否准确、砖块是否松动等。

2.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修复,确保铺装质量符合要求。

七、维护保养:1.铺装完工后,注意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是否有砖块松动、损坏等情况,并及时进行修复。

2.经常清理砖块表面的杂物,保持其整洁和平整。

以上为人行道及盲道铺装施工方案及工艺方法的基本步骤,具体施工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在施工过程中,要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合理利用材料和工具,保证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

同时,在施工完成后,要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铺装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关于盲道使用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的研究

关于盲道使用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的研究

关于盲道使用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的研究1. 引言1.1 背景介绍本文通过对盲道的定义和作用、盲道使用现状调查分析、盲道存在的问题分析、盲道改进建议、盲道建设管理机制完善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旨在为进一步加强盲道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通过对盲道使用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探讨其对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影响,以及未来盲道建设的发展趋势和前景,为更好地关注和保障视障人士的合法权益提供参考。

1.2 研究意义盲道作为为视障人士提供辅助行走的专用通道,其建设和管理至关重要。

目前盲道使用存在着许多问题,如设计不合理、施工质量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等。

通过对盲道使用现状及存在问题的研究,可以深入了解盲道的实际情况,为解决盲道存在的问题提供依据和方向,进一步完善盲道建设管理机制,保障视障人士的安全和权益。

本研究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为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对现有盲道使用情况的调查分析,可以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范提供参考,建立健全盲道建设管理制度,促进盲道的规范化建设和使用。

二、提升盲道建设质量。

通过分析盲道存在的问题,可以发现设计不合理、施工质量低劣等原因,为提升盲道建设质量提出改进建议,确保盲道的实用性和安全性。

三、关注视障人士的权益保护。

盲道的建设是为了方便视障人士的出行,通过研究盲道使用现状及问题,可以了解其对视障人士生活的影响,提出改进建议,保障他们的权益和安全。

对盲道使用现状及存在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社会意义。

希望通过本研究能够为盲道建设与管理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为构建一个更加便利和无障碍的社会贡献力量。

2. 正文2.1 盲道的定义和作用盲道是为视力受限的人群设计的一种辅助设施,通常位于人行道上或建筑物内外,用以指引盲人行走方向、警示危险地段等。

盲道通常由坡道、凸起标志、凹槽、颜色对比等元素构成,以帮助盲人更安全、更便捷地行走。

盲道的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引导作用,通过盲道上的凸起标志和凹槽等特征,盲人可以依靠触觉感知地面情况,从而判断行进方向;二是警示作用,盲道上设置有警示标识,如交叉路口、台阶等地方,提醒盲人注意危险情况,避免发生意外。

盲道铺设标准

盲道铺设标准

盲道铺设标准
盲道是专门为视力障碍人士设计的道路设施,旨在帮助他们安全、便利地行走。

以下是盲道铺设的一些基本标准和要求:
1. 盲道的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力障碍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2. 盲道应连续铺设,避免出现中断或障碍物,同时要避开树木、电线杆、拉线、树穴、窨井盖等障碍物,确保盲道畅通无阻。

3. 盲道的宽度应不小于60厘米,行进盲道宽度应为30~60厘米。

盲道的
颜色宜为中黄色,以区别于其他道路,同时要保持表面平整,避免出现凹凸不平的情况。

4. 盲道应避开井盖铺设,以防视力障碍者误踩。

同时,在路口或道路交叉处应设计停步砖,以指示视力障碍者停止行走或转弯。

5. 盲道砖的铺设应形成垂直铺设,铺设宽度不得小于米。

在铺设公交车站牌时,距离岩石30厘米处铺装导向砖,与停步砖形成垂直铺设,铺设宽度不
得小于60厘米。

6. 人行道内侧的盲砖应比绿化带内的人行道高10厘米,以避免视觉障碍者误入绿化带。

同时,盲道应与人行横道入口、广场入口等位置保持25~60
厘米的距离,以确保视力障碍者能够顺利进入相关设施。

7. 在铺设盲道时,应考虑道路的坡度变化,避免出现较大的高低落差,以确保视力障碍者安全行走。

8. 盲道的设计和铺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和标准,以确保其适用性和安全性。

总之,盲道的铺设需要充分考虑视力障碍者的需求和特点,从位置、走向、宽度、颜色、材料等方面入手,确保盲道能够为视力障碍者提供安全、便利的行走条件。

同时,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注重与其他设施的无障碍衔接,以提高整个道路系统的无障碍水平。

高铁盲道修建标准

高铁盲道修建标准

高铁盲道修建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随着高铁的快速发展,高铁站的盲道修建也备受关注。

盲道是为了帮助视障人士在复杂环境中行走而设计的一种人行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在高铁站的盲道建设中,应该遵循一定的标准,以确保其功能和质量。

本文将探讨高铁盲道修建标准的相关内容,以期为相关人士提供参考。

一、盲道的设计原则1.1 方向性设计盲道应当设计成直线或者弯曲角度适当的线性形式,以引导盲人按照一定的方向行走。

在高铁站的盲道设计中,应该遵循列车站台和候车区域的布局,确保盲道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方便盲人准确地找到目的地。

1.2 距离标准盲道的设计应该考虑到覆盖的范围和长度,确保盲道可以覆盖高铁站的重要区域,包括售票厅、候车区、站台等。

在实际设计中,应该根据高铁站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盲道的长度和覆盖范围。

1.3 材料选择盲道的材料选择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耐磨、防滑、耐候等性能。

在高铁站的盲道修建中,应该选择耐用的材料,以确保盲道的质量和使用寿命。

1.4 沟槽设计盲道的沟槽设计应该符合相关标准,确保盲人可以准确地感知盲道的存在和方向。

在高铁站的盲道设计中,沟槽的宽度和深度应该符合标准要求,避免出现设计不当导致盲道使用困难的情况。

1.5 配套设施高铁站的盲道设计应该结合相关配套设施,如盲道导向标识、触摸标识、语音提示等,以提高盲道的可用性和安全性。

在实际设计中,应该充分考虑盲人的特殊需求,确保盲道符合相关标准。

二、高铁盲道修建标准2.1 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高铁站的盲道修建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筑法》等,确保盲道的设计符合法律规定并能够提供安全便利的步行通道。

2.2 应符合行业标准高铁站的盲道修建应该符合国家相关的行业标准,如《城市园林绿地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公共建筑设施设计规范》等,以确保盲道的设计和施工质量达到行业标准要求。

2.3 应考虑用户体验高铁站的盲道设计应该充分考虑盲人的实际需求和使用体验,确保盲道的布局、标识和材料选择符合盲人的特殊需求,提高盲道的可用性和便利性。

盲道设计规范

盲道设计规范

盲道设计规范盲道是指为了方便盲人行走和导向而设置的一种特殊的道路设施。

为了确保盲人的安全和便利,盲道设计需要符合一定的规范和标准。

以下是盲道设计规范的一些主要要点:1. 盲道宽度:一般来说,盲道的宽度应该在1.2米到1.5米之间。

这样的宽度对于盲人来说能够提供足够的空间进行行走。

同时,盲道两侧应该设置栏杆或其他边界物,以确保盲人不会误入其他区域。

2. 盲道斜度:盲道的斜度应该保持在1:20到1:30之间。

斜度过大会给盲人行走带来困难,斜度过小则无法引导盲人正确行走。

同时,盲道的斜度应该平滑均匀,不应出现突变或崎岖不平的情况。

3. 盲道颜色和纹理:为了让盲道更加易于辨别,通常会使用与周围环境形成明显对比的颜色。

常见的盲道颜色包括黄色、红色或藍色等。

此外,盲道的表面纹理也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以增加盲人脚下的感觉。

4. 盲道标识和指示:盲道上需要设置标识和指示物,以帮助盲人正确导向。

这些标识和指示物可以采用凹凸感觉、声音或颜色等方式,以满足盲人的感知需求。

同时,这些标识和指示物应该设置在离地面合适的高度,以便盲人能够轻松触摸到。

5. 盲道连接和延伸:在设计盲道时,需要考虑盲道与其他道路设施之间的连接和延伸问题。

盲道应该与人行道、交通信号灯等设施有良好的衔接,不应有中断或高低差。

如果盲道需要延伸到交通路口或建筑物内部,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引导和连接。

6. 盲道维护和管理:为了保持盲道的良好状态,需要定期进行维护和管理。

修复盲道上的损坏或磨损,保持盲道清洁,确保盲道的功能完好。

同时,需要建立相关的管理机制,负责盲道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及时解决盲道使用中的问题。

综上所述,盲道设计规范是为了保证盲人的行走安全和便利而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通过遵循这些规范,能够有效地提高盲人的生活质量和出行体验,为他们创造一个更加友好和无障碍的城市环境。

盲道砖铺设规范

盲道砖铺设规范

盲道砖铺设规范盲道是为了帮助盲人行走而铺设在人行道上的一种特殊的砖。

它能够提供盲人信心和安全感,帮助他们辨别方向,避免障碍物和危险,并提醒他们到达目的地。

为了确保盲道的功能和质量,盲道的铺设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

首先,盲道的砖必须具备足够的摩擦力。

足够的摩擦力可以提供足够的阻力,帮助盲人行走时保持平衡。

砖的表面应该是粗糙而平整的,以确保盲人在行走时不会滑倒。

其次,盲道的颜色需要与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对比,以便盲人能够清晰地看到盲道的位置。

根据国际惯例,盲道通常采用浅灰色或淡黄色。

这些颜色对于盲人来说更加明显,有助于他们在人行道上的辨别。

盲道的宽度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它应该足够宽敞,以容纳盲人的行走和转弯。

通常来说,盲道的宽度应该大于1米,以确保盲人不会碰到周围的障碍物。

此外,盲道的路线和设计应该简单明了。

盲人需要能够通过触摸感受到盲道的方向和路径,并能够清晰地辨别障碍物和交叉口。

因此,盲道应该以直线或弧形的方式铺设,避免锐角和复杂的转弯,以免使盲人迷惑和困惑。

盲道的平整度也是十分重要的。

它应该与周围的人行道保持平齐,以防止盲人在行走时被绊倒。

如果有任何凹凸不平或缺陷,应及时进行修复,并确保盲道的表面平整无障碍。

最后,对盲道的维护和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盲道需要定期保养,确保其功能正常、清晰可见,并且没有破损和杂物。

相关部门应该建立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盲道的正常使用。

总结起来,盲道的铺设规范包括:具备足够的摩擦力、明显的颜色对比、足够宽度、简单明了的设计、平整无障碍的表面,以及定期的维护和管理。

这些规范的遵循将确保盲道的功能和质量,为盲人提供更安全和便利的出行环境。

城市道路盲道设置标准

城市道路盲道设置标准

城市道路盲道设置标准城市道路的盲道设置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盲道作为帮助视障人士出行的重要设施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盲道的设置不仅涉及到城市出行的便捷性,更关乎视障人士的安全与尊严。

为了保障视障人士的权益,建设无障碍城市,有必要制定一套规范的盲道设置标准。

首先,盲道应具备显著的覆盖材料。

视障人士主要通过脚下的触感来辨别盲道,因此,盲道应具备明显的触感区域。

一般而言,地面颜色及材质的转变可以指示盲道的位置。

常用的材料包括塑料标识、橡胶砖和凹凸不平的路面等,它们可以给视障人士带来明显的触感变化。

其次,盲道应有清晰的路径引导。

设计盲道时应考虑到视障人士的出行路径,并设计出合理的路径引导。

盲道应沿着主要行人通道,并尽量避免被妨碍物所阻挡。

如果有需要,盲道应配备盲人导引标识,以便帮助视障人士找到正确的方向。

此外,应特别关注盲道与人行道之间的连接,确保盲道无缝衔接,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指示牌。

此外,盲道的宽度要符合实际需求。

盲道的宽度是影响视障人士行走的重要因素之一。

国际标准规定,盲道的宽度应不小于120厘米,以便两个视障人士能够并排行走。

如果行人流量大,应适当增加盲道的宽度,确保视障人士的出行畅通无阻。

同时,盲道设置还需考虑到周围环境的影响。

城市道路的盲道设置地点通常与车辆道路、地下通道、电梯等有关,因此需要综合考虑周边环境。

在车辆道路旁,可以设置盲道提醒标识,以提醒视障人士注意交通状况。

在地下通道入口处和电梯出入口,盲道要设置至少5米的警示地带,以便视障人士提前感知地形变化,做好准备。

最后,盲道设置还需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

盲道一旦设置完毕,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盲道表面的材质完好无损,没有损坏或变形的情况。

如有需要,可以进行适当的修复或更换。

此外,随着科技的发展,一些新材料和技术也应用于盲道设计中,以提高其实用性和安全性。

总之,城市道路的盲道设置标准应考虑盲道的触感材料、路径引导、宽度要求、周边环境的影响以及定期维护等因素。

盲道的使用要求

盲道的使用要求

盲道的使用要求盲道是为了方便视力障碍者行走而设置的一种特殊路面。

在现代城市中,盲道已经成为了一种必要的设施。

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如何正确地使用盲道。

下面从使用前的准备、注意事项和维护保养三个方面来详细介绍盲道的使用要求。

一、使用前的准备1.了解盲道的布局在使用盲道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盲道的布局。

通常情况下,盲道都会安装在人行道上,并且会与普通路面有所区别。

因此,在行走时,我们需要留意地面上是否有凸起或者其他标志性设计。

2.穿着合适的鞋子由于盲道表面通常比较平滑,因此,在行走时需要穿着合适的鞋子。

过于光滑或者高跟鞋等不稳定鞋子可能会导致摔倒或者滑倒。

3.保持清醒状态在使用盲道时,我们需要保持清醒状态。

不能喝酒、吸烟或者服用药物等影响神智的物质。

二、注意事项1.遵守交通规则虽然盲道是为视力障碍者设计的,但是在使用盲道时,我们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

例如,在路口处需要停下来等待绿灯或者红灯。

2.避免阻塞盲道在使用盲道时,我们需要注意不要阻塞盲道。

如果需要停留或者等待,可以选择在旁边的空地上或者人行道上进行。

3.避免与其他行人相撞在使用盲道时,我们需要注意避免与其他行人相撞。

如果发现有其他行人朝向自己走来,可以提前减速或者选择绕开。

4.注意地面情况在使用盲道时,我们需要留意地面情况。

例如,是否有积水、漏油或者其他可能导致滑倒的情况。

三、维护保养1.定期检查和维护为了确保盲道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盲道。

例如,清理杂物、修补损坏部分等。

2.及时报修如果发现盲道存在严重损坏或者安全隐患,应该及时报修。

不要等到事故发生后再采取措施。

3.禁止私自改造为了确保盲道的统一规范和安全性,禁止私自改造盲道。

如果需要改造,应该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施工。

总之,正确地使用盲道可以方便视力障碍者行走,并且可以提高城市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需要遵守盲道的使用要求,并且积极参与维护保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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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零星修补、盲道的规范化改造工程(第三次)招标文件启东新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八月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概况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6项。

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1.3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现状,其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后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

(2)施工用水、电:由中标人负责接至施工现场,其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

(3)场内外道路: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其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

(4)其他: / 。

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三级以上市政资质。

(2)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其他要求: 具体详见第二章《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4.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日前与招标人联系。

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文件的修改6.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2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 投标文件7、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于 1 日内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8.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中需提供的所有材料(详见资格审查标准表);8.2投标保证金8.2.1各投标单位需缴纳30000元人民币作为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可以参与本工程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是同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可中一个标段),企业必须公对公转账,并提供银行进账单,待本次招投标结束中标公示期满后,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已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则自动转换成工程履约质保金。

投标保证金请于2018年8月22日11时30分前缴纳,逾期缴纳的均为无效。

8.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无故放弃投标资格:(一)除不可抗力因素和招标人的责任等免责条件外,投标人已按照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缴纳投标保证金,但在招标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内未到场进行投标活动的,则将视其为无故放弃投标资格;(二)公司监管部门、局监察室、市纪委及其他邀请监督人员认定的其他无故放弃中标的行为。

8.2.3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一)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二)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三)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五)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互作投标担保;(六)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务;(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相同规律性变化;(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九)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十)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8.2.4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无故放弃中标:(一)除不可抗力因素和招标人的责任等免责条件外,中标候选人拒绝按规定接受中标的;(二)除不可抗力因素和招标人的责任等免责条件外,中标人拒绝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三)公司监管部门、局纪委认定的其他无故放弃中标行为。

8.2.5无故放弃投标资格、串通投标及无故放弃中标的处理办法:(一)投标人无故放弃投标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录不良行为一次,给予三年内取消其在我公司的投标资格处罚;投标人无故放弃投标资格的行为累计达到两次及两次以上的,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录不良行为,并给予永久取消其在我公司的投标资格处罚。

(二)评标过程中认定为串通投标的,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废标后,如合格投标人大于等于三家的,根据本次中标的顺延顺序,评标小组重新依次宣布中标候选人。

若废标后,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方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三)评标结束后查实认定为串通投标的,已取得中标资格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中标无效。

串通投标经查实后,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记录不良行为,并给予半年内取消其在我公司的投标资格处罚;累计两次及两次以上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录不良行为,并给予永久取消其在我公司的投标资格处罚。

当未参与串通投标的中标候选人大于等于三家的,招标人在未参与串通投标的中标候选人中依序递补确定中标人;当未参与串通投标的中标候选人少于三家或者中标候选人均有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四)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故放弃中标、毁标的,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录不良行为一次。

第一中标候选人与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之间的差额,作为违约金,由第一中标候选人缴纳,若不缴纳的,则给予半年内取消其在我公司的投标资格处罚;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故放弃中标、毁标的行为累计达到两次及两次以上的,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录不良行为,并给予永久取消其在我公司的投标资格处罚。

8.2.6无故放弃投标资格、串通投标或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行为由履行工程招投标监管职责的新城公司安监科依据本办法实施调查和初步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室,由公司召开中层管理层讨论会议核准认定,根据本办法实施相应处理。

8.2.7其他行为具体参照新城园林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制度实施。

9、投标文件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

10、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

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1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标投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2、踏勘现场12.1投标人可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2.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2.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2.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相应程度。

(四) 投标报价13、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14、投标报价方式在招标控制价的前提下(下浮率报价不能低于招标控制价),根据下浮率最高报价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15、本工程标段发包价:一标段:长兴路(港东路-惠阳路)两侧人行道零星修补、盲道的规范化改造工程,造价估算25万元,具体按业主单位的具体要求严格施工,最终以实际现场签证量为准进行结算。

二标段:江海路(世纪大道-中央路)两侧人行道零星修补、盲道的规范化改造工程,造价估算28万元,具体按业主单位的具体要求严格施工,最终以实际现场签证量为准进行结算。

三标段:灵秀路(港东路-惠阳路)两侧人行道零星修补、盲道的规范化改造工程,造价估算29万元,具体按业主单位的具体要求严格施工,最终以实际现场签证量为准进行结算。

16、标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本工程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17、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7.1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和规定的方式提出。

否则,视作为已被投标人认可。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准备贰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报价单一份(密封),资质原件一份,便于招标人现场审查;资质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递交至招标人作为招投标附件。

18.2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19、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按须知前附表中第17项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六) 开标、评标和定标20、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在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审计核定价下浮8%,提供可供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为10%)】的前提下(下浮率报价不得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根据下浮率最高报价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0.1评标办法详见第二章。

2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签名报到,并提供身份证核查,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2、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未能在实质上进行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3、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3.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3.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3.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23.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3.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23.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3.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23.8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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