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研究院转让2020
粤港澳大湾区技术转移机构体系高质量建设研究
粤港澳大湾区技术转移机构体系高质量建设研究文/郑秋生粤港澳大湾区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显著提升作为发展目标之一。
技术转移机构是连接创新技术从供给方到需求方的中介主体,包括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
打造高水平技术转移机构队伍,完善技术转移机构体系对粤港澳大湾区意义重大。
这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区域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打造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高地,提升地区创新能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创新发展的积极参与者和引领者。
一、粤港澳大湾区技术转移机构发展现状粤港澳大湾区是科技创新要素集聚地,拥有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大科学装置,是全国技术交易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培育了庞大的技术转移机构队伍。
2022年,广东省全年共认定登记技术合同47892项,合同成交额约4525.42亿元,其中技术交易额约2663.57亿元,继续保持全国第二位,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居全国第一位。
众多国家级技术转移平台布局在粤港澳大湾区。
从2013年开始,经科技部批准,全国共计建立了11个技术转移区域中心(见表1),其中,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深圳)位于粤港澳大湾区。
2016年,国家启动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2018年,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正式全面启动。
粤港澳大湾区特别是广东地区从省市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法规(见表2),加快培育技术转移机构,同时,不断引进国内外高水平技术转移机构,提升技术转移机构队伍水平,加快区域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
经过长年发展,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已基本形成多种主体参与建设、多种组织形式共存、多种运营模式并立的技术转移机构体系,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1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北京2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深圳3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上海4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武汉5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成都6国家技术转移西北中心西安7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长春8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福州9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苏州10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郑州11国家技术转移海洋中心青岛数据来源:笔者整理专家论道专家论道1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二十八条支持建立市场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技术咨询评估、成果推介、交易经纪、融资担保等服务。
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 135 -技 术 经 济 与 管 理0 前言我国科技创新主体主要包括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
其中,科研院所和高校是推动我国创新驱动发展的主力军,在整个创新体系中起到了引领性作用。
近年来,国家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越来越重视,2015年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简称《转化法》),并相继出台《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科技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扩大高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政策法规文件。
随着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存量不断增多,如何对科技成果进行高效转化,使其产生最大的经济社会价值,成为科研院所面临的首要问题。
截至2020年6月1日,在中国知网上以“科技成果转化”为“篇名”,可以检索到相关文献8 101篇,充分表明科技成果转化已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1 科技成果的基本概念和分类广义上,科技成果可以理解为通过研究开发(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科技服务这3类科技活动所对应产生的成果。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科技成果的定义,多是从狭义的方面,即从研究开发这一方面来对科技成果进行界定或分类[1]。
在我国对于科技成果的定义有3个标准。
1)必须是在实际的科学实验中产生的,有具体的研究记录和实际的结果记录。
2)必须具备一定的实用价值和学术研究价值。
3)科技成果必须要得到国家的认定和专利许可。
只有以上条件都具备了,才能够成为科技成果并进行转化,在实际生活中进行广泛运用,同时也只有这样才能创造价值[2]。
我国对于科技成果的分类有3类,目前普遍接受的科技成果统计的标准口径是按照科学理论成果、软科学成果、应用技术成果进行分类。
与国外的科技成果相比,我国的科技成果不能直接等同于西方发达国家专利、论文等具体的科研活动的产出,而是指通过科技活动取得具有一定学术意义、实用价值的成果的统称,是经过认定的科研活动产出的集合[3]。
211245926_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研究与思考——以广西为例李
0引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等重要论述。
从历史发展经验来看,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高度依赖各类科技创新活动与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科技创新成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科技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是落实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
然而,当前职务科技成果的产权归属在法律意义上还完全属于单位,个人无法获得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
这就导致成果完成团队及个人只注重论文发表和专利申请,大部分成果的实用性不足,或“锁在抽屉”或“停在纸上”,转化价值普遍不高。
职务科技成果改革涉及现有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国家专利法、成果转化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要修订和调整的内容很多,工作难度较大。
国内学者通过对上述政策法规进行分析,提出了许多可供借鉴参考的方案和建议。
魏莹等[1](2020)在分析国有科技型企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研究概况的基础上,以四川省某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单位为例,介绍该转制院所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及相关确权案例,探索建立“先确权,后转化,确权为转化”的工作机制。
刘强[2](2022)通过对《专利法》的有关条款进行系统分析后认为,修改后的《专利法》在制度发展路径和具体规则构建方面能够为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提供法律依据,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适用范围可以在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类型、科技成果所有权的权利内容,以及科技成果混合所有权的流转法律行为等方面进行拓展。
笔者认为,职务科技成果改革是提升科研院所成果转化实效的强有力手段,但改革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需经过不断试点探索和优化提升,才能保证路径不走偏,改革不走样。
例如,徐兴祥等[3](2022)基于四川省33家试点单位改革成果进行分析发现,混合所有制改革并不能“一改解千愁”,其普适性、合法合纪性在实践中仍受质疑,同时保障条件不足、技术市场化交易氛围缺失也制约着改革的推进。
1广西改革方案解读2020年12月,广西科技厅联合广西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桂科成字〔2020〕222号),该《方案》要求在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等20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试点工作。
科技成果转让合同
科技成果转让合同合同编号:ZYC-QT[2020]003甲方(转让方):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住所:广西南宁市东葛路20-1号法定代表人:李力乙方(受让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与所属企业脱钩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26号)的要求,甲方经批准,需与其下属的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制药厂(以下简称研究院制药厂)脱钩,因此甲方需将研究院制药厂资产中属于甲方的资产(经清产核资确认全部为科技成果形成的无形资产)整体转让,经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挂牌交易,乙方中标成为受让方。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转让标的1.1 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第1-5号标的为甲方研发的科技成果,第6号标的是甲方为销售上述药品和保健品注册的商标,上述转让标的甲方拥有所有权。
1.2 转让标的现状1.2.1 根据甲方和广西古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方药业)于2013年10月15日继签的《合作协议书》,第1-4号标的由古方药业经营,于2013年底停产。
1.2.2 第5号标的由甲方生产经营,于2016年2月停产。
1.3 转让标的的限制1.3.1 根据甲方和古方药业分别于2013年10月15日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及2016年12月30日签订的《补充协议》的约定,甲方和古方药业合作经营研究院制药厂,合作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双方还约定上述《合作协议书》不因研究院制药厂的所有制变更、企业类型变换、合并、分立、兼并、以及资产管理变更等因素而改变。
1.3.2 因研究院制药厂为非独立法人,无法进行整厂产权转让,本次脱钩方式为将研究院制药厂中属于甲方所有的整体资产以科技成果转让方式挂牌出售,实现与甲方的脱钩。
但此种交易方式是否符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注字【2009】518号》等相关药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后续药政法规变化,乙方应自行确认。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20.11.18•【文号】文旅产业发〔2020〕78号•【施行日期】2020.1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旅产业发〔2020〕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文物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改造提升传统业态,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精准对接,推进文化产业“上云用数赋智”,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扩大优质数字文化产品供给,促进消费升级,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
(二)基本原则坚持导向,提升内涵。
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充分发掘文化资源,提高数字文化产业品质内涵,讲好中国故事,展示中国形象,弘扬中国精神。
创新引领,激活市场。
坚持创新在产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内容、技术、模式、业态和场景创新。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简介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简介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是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与清华大学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精神联合组建的机构,是浙江省正厅级事业单位。
研究院的宗旨和目标为:以清华大学的科研、技术、人才为依托,立足浙江省,面向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先进制造、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资源开发等领域,设立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建立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继续教育基地,努力将研究院建成为国内一流的科技创新、人才培训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促进浙江省及长三角地区科技、经济与社会及清华大学教育、科技事业的全面发展。
研究院总部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嘉兴科技城,在嘉善县、平湖市分设院区。
研究院对外主要科技合作方式:委托研发、合作开发、成果推广、成果转让、技术交流、咨询服务、技术服务、人才培训、高新技术企业孵化、联建高新技术企业、联建研发中心、创业投资等。
科技合作联系方式: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科技创新部、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联系人:曾宪纲*************-6040133****8889e-mail:**********************.cn高祥根*************-6042133****8826e-mail:*********************.cn先进制造领域光纤到户用光通信器件一、成果简介该成果是在传统技术的基础上采用全新的光集成技术制成的单纤多向光电组件,它是“光纤到户”接入网中位于用户端的核心器件,为实现语音/视频/数字“三网合一”提供了一种高性能且极为经济的解决方案。
使产品成本降低20%以上。
目前该器件的市场售价在35~40美金,综合成本在22美金以下,量大后产品成本还可以更低。
二、技术特点经过多年的研究开发,已经开发出一系列的光纤到户(FTTH: Fiber To The Home)用光通信器件的商用产品,技术成熟,可以投入批量生产。
其中单纤三向器件(即通过一根光纤上同时接收或发射语音,数据,电视三种家用信号的器件)在国际上率先采用芯片集成技术,产品结构紧凑,性能稳定,成本低,产品完全自主研发,自主知识产权。
羊肚菌培养技术专利分析
河南科技Hen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生物与农业总716期第十八期2020年6月羊肚菌培养技术专利分析张彦博夏家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广东广州510555)摘要:通过检国内外专利数据库,共获得2002—2020年涉及的羊肚菌培养技术的专利申请文件892件,其中,国内778件,国外114件。
经分析发现,2012—2020年我国专利申请量增长较快,申请主体以企业、科研单位和个人为主,2007年起,开始出现转让,但是数量较少,每年仅1件,转让主体以个人和公司为主。
关键词:羊肚菌;培养技术;专利中图分类号:G3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5168(2020)18-00124-031引言羊肚菌(Morchella esculenta )是一类名贵的珍稀野生食用真菌,又叫羊肚蘑、羊肚子、羊肚菜。
研究发现羊肚菌具有抗疲劳、抗衰老、抗放射、抗肿瘤、降血脂以及调节免疫作用[1-2]。
野生羊肚菌产量受气候、季节等环境因素的制约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直到20世纪70年代,人工栽培技术上的瓶颈才得以初步解决,国外羊肚菌在90年代进一步完善了栽培技术。
从20世纪70年代我国开始研究羊肚菌的人工栽培技术,经过40多年的探索,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羊肚菌人工栽培面积最大的国家[3]。
羊肚菌目前以人工培养为主,人工培养主要方式有三种:室内培养、室外培养和液体培养。
本文检索了羊肚菌培养技术的专利申请文件,通过检索式(检索词=(羊肚菌or 羊肚菜or 羊肚子or 羊肚蘑or 编笠菌or 羊蘑or 草笠竹or morel or sponge mushroom or Morchella esculenta ))AND (IPC=(C05or A01))在德温特世界专利索引数据库(DWPI )、中国专利文摘数据库(CNABS )、世界专利文献库(SIPOABS )、中国专利全文文本代码化数据库(CNTXT )中检索,共检索获得892篇专利文献,其中,国外114件,国内778件,以此为基础,研究目前的猴头菇培养技术专利申请、申请人、主要技术领域构成等情况。
浙江省司法厅、胡桥司法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二审行政判决书
浙江省司法厅、胡桥司法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27【案件字号】(2020)浙01行终4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秦方廖珍珠刘斌【审理法官】秦方廖珍珠刘斌【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浙江省司法厅;胡桥【当事人】浙江省司法厅胡桥【当事人-个人】胡桥【当事人-公司】浙江省司法厅【代理律师/律所】陈洵熙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洵熙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洵熙【代理律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浙江省司法厅【被告】胡桥【本院观点】法工委复字[2004]27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提请明确对行政处罚追诉时效“二年未被发现"认定问题的函的研究意见》载明:“《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的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主体是处罚机关或有权处罚的机关,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都是行使社会公权力的机关,对律师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现都应该具有《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法律效力。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拘留证据确凿证据不足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本院对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另查明,根据(2017)甘12刑终24号刑事裁定采信的证言,胡桥陈述其和刘工达成了合作办案的口头协议,给予刘工82万元的主要目的是想和刘工维持长期合作关系。
根据该刑事裁定采信的刘工供述,刘工认为其是高院法官,胡桥作为律师想与其建立长期联系,希望代为打听消息或为胡桥在甘肃代理的案件提供帮助,因此胡桥给予其82万元。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法工委复字[2004]27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提请明确对行政处罚追诉时效“二年未被发现"认定问题的函的研究意见》载明:“《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的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主体是处罚机关或有权处罚的机关,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都是行使社会公权力的机关,对律师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现都应该具有《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法律效力。
2022年我国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报告
2022年我国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报告一、新型研发机构的组织建设1.1三种法人属性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按科技部《意见》“可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三种法人属性分类,至2021年各地上报统计的2140家新型研发机构[1]呈如下法人类型分布:1企业类型的新型研发机构为1464家,占上报新型研发机构总量的68.41%。
企业法人属性的新型研发机构占比最大,属于目前发展最快和最主要建设的新型科技创新组织类型;2事业单位类型的新型研发机构为472家,占上报新型研发机构总量的22.06%;3社会服务机构类型(即民非,在新的《民法典》中归于社会服务机构类型)的新型研发机构为204家,占上报新型研发机构总量的9.53%(如图1所示)。
图1新型研发机构法人类型构成情况(单位:家,%)这些上报统计的新型研发机构基本都建有符合《意见》要求的理事会、董事会制度。
调查表明,已有健全理事会(董事会)制度的新型研发机构为1894家,占我国新型研发机构总量的88.51%。
其中,董事会制度的新型研发机构为1172家,占比54.77%;理事会制度的新型研发机构为722家,占比33.74%。
结合对新型研发机构概念和内涵讨论,从规范发展着眼需要澄清的是:——事业法人属性新型研发机构主要由政府发起、出资或主导建立,发展导向有政府的赋权或使命赋予,称“机构”不存在歧义;——社会服务机构属性的新型研发机构主要是由产学研联合设立,其发展导向一般都具有社会公益性和符合公共目标利益,只要满足一定条件认定为“机构”也不存在太多歧义;——企业法人属性的新型研发机构则需要辨析。
一般要冠以“机构”名义需要其本身吻合政府目标意志、或能够承担具有政府导向的公共目标利益,是具有“社会性企业”[3]性质的法人实体。
这也意味着对企业法人属性的“新型研发机构”需要政府基于一定标准认定。
1.2多元主体投入的联合共建形式结合统计调查,当前2140家新型研发机构的兴办建设,基本体现了地方政府、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社会服务机构、其他事业单位乃至个人等的广泛参与(如图2所示):——有企业主体参与投入建设的机构为1131家,占比52.85%;——有地方政府主体参与投入建设的机构为379家,占比17.71%;——有高校或科研院所参与投入建设的机构为409家,占比19.11%。
安泰科技:关于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资参与组建中国氢能战略联盟研究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公告编号:2020-036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资参与组建中国氢能战略联盟研究院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钢研: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股35.51%)安泰环境: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40.90%的股份)安泰创投:安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安泰环境3.72%的股份)一、对外投资概述发展氢能产业是能源革命和产业转型的必由之路,氢能开发与利用已成为发达国家能源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高度重视发展氢能产业,2020年首次提到氢能/储能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将发展氢能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之一。
中国钢研和公司是我国氢能领域研发和产业的先行者和推动者之一。
2018年2月,在国家科学技术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中国工程院等单位指导下,中国钢研、国家能源、一汽集团等17家大型企业、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发起成立了“中国氢能源及燃料电池产业创新战略联盟”(简称“中国氢能战略联盟”),公司首席科学家周少雄、安泰环境总经理顾虎担任专家委员会委员,公司作为中国钢研在氢能领域布局的重要依托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国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实现跨学科、跨行业、跨部门协同创新、资源整合和推广应用,由中国氢能战略联盟发起设立中国氢能战略联盟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
为提高中国钢研和公司在氢能产业领域话语权和影响力,进一步融入氢能产业链及生态系统,加快公司在氢能及燃料电池领域业务布局,经中国钢研推荐,由安泰环境出资参与组建中国氢能战略联盟研究院。
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上述交易事项,同意安泰环境出资参与组建中国氢能战略联盟研究院。
国家标准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河南华佗中医药研究院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河南华佗中医药研究院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河南华佗中医药研究院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河南华佗中医药研究院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品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生物产品技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航天雷闪(北京)计量技术研究院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航天雷闪(北京)计量技术研究院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航天雷闪(北京)计量技术研究院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航天雷闪(北京)计量技术研究院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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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质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2020物业管理行业收并购事件盘点
2020.12272020物业管理行业收并购事件盘点2020年,物业服务企业上市热度持续攀升,行业对规模的重视度前所未有,而收并购则成为物业服务企业实现规模扩张最有实效的手段之一,并购潮正在物业管理行业激情上演。
本刊对主要上市企业于2020年的50余起收并购事件进行盘点,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上市企业对规模扩张的迫切需求。
拟收购城市纵横100%股权碧桂园服务于2020年7月30日发布公告称,碧桂园生活服务(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原股东、卖方及城市纵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据此碧桂园生活服务同意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分阶段有条件收购城市纵横之合共100%股权。
于碧桂园生活服务完成收购第一阶段目标股份后,城市纵横将成为集团的附属公司,其业绩、资产及负债将会于本集团账目内综合入账。
于碧桂园生活服务完成收购第一阶段目标股份及第二阶段目标股份后,公司将间接持有城市纵横的100%股权,城市纵横将成为本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
城市纵横成立于2010年,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其主要业务为城市楼宇电梯海报媒体的开发、运营和广告发布服务。
收购满国康洁70%股权碧桂园服务于2020年10月14日发布公告称,买方(即碧桂园物业香港及碧桂园生活服务,为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范先生及满国康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据此买方同意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收购满国康洁70%股权。
于完成收购事项后,公司将间接持有满国康洁70%股权,满国康洁将成为集团的附属公司,其业绩、资产及负债将会于本集团账目内综合入账。
收购事项完成后,集团与满国康洁将通过强资源及大平台协同发展,复制运营管理模式并进一步巩固在全国城市服务市场的领先地位。
收购福建东飞合共60%股权碧桂园服务于2020年10月30日(在交易时段后)发布公告称,碧桂园生活服务及碧桂园物业香港(均为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分别与(其中包括)鼎榕环保及OneSupreme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据此,集团同意直接及间接收购福建东飞合共60%股权。
科技成果转化的意义
18 2020/12/16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
➢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修订前: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总
共六章37条,4000多字
体
修订后:
情
况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共六章52条,6000多字,修订条款超过80%,新增调整了
科技含量高,技术水平领先 市场前景广阔 符合国家政策
2020/12/16
22
科技企业孵化培育
科技企业成长“十步法”
2020/12/16
23
行业标准制定 第十步
国家扶持政策 第九步
带队伍发挥合力 第八步
适时引入创投
第七步
多渠道宣传
第六步
建立标杆客户 第五步
组织权威鉴定 第四步
找到吃“螃蟹” 的客户
2020/12/16
10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公告〔2020〕第31号-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公告〔2020〕第31号正文:----------------------------------------------------------------------------------------------------------------------------------------------------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公告〔2020〕第31号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事项变更前变更后变更时间上海老相机摄影博物馆523100000659888810 住所安福路322号4幢2层、3层五星路676弄39号2020-07-01 上海爱乐少儿合唱团52310000767929421P 住所延安西路501号延安东路45号裙房404室2020-07-30 上海开源大数据研究院523100003364462096 住所延安中路841号东方海外大厦1604室环湖西二路888号A楼642室2020-07-31 上海哈罗外籍人员子女学校52310000MJ4925392L 住所高西路588号兰嵩路620号2020-08-24 上海盛世艺术品研究中心523100003414910634 住所肇嘉浜路366号1B 定西路988弄银统大厦1902-3室2020-09-02 上海赛博网络安全产业创新研究院52310000MJ4925931D 住所张江高科技园区祖冲之路899号9幢2层01室吴中路8号1幢1115-1118室2020-09-11 上海市闵行区维多利亚幼儿园52310000425204180D 住所宝城路155弄15号新镇路1225号2020-09-28 上海建设工程绿色安装促进中心523100005834387918 法定代表人杜伟国刘建伟2020-07-01 亚太地区教育质量保障组织(APQN)上海总部52310000575884994B 法定代表人李耀刚冯修猛2020-07-02 上海应昌期围棋教育活动中心52310000583467744C 法定代表人倪耀良许雪芳2020-07-06上海祝嘉铭格致排球俱乐部523100007805652712 法定代表人祝嘉铭水凌2020-07-20 上海市海上兰亭书法院52310000MJ4925106C法定代表人章尚敏章岑2020-08-06上海市蟠桃研究所52310000569558295B 法定代表人王忠王洪兵2020-08-12 上海万民养老事业促进中心52310000MJ49257716 法定代表人徐卫军王洋2020-09-11 上海卓越公益事业评估中心52310000MJ49254990 法定代表人王勇陆小燕2020-09-18 上海海派连环画中心52310000062561575B 法定代表人李鹏程刘亚军2020-09-23 上海吉凯基因转化医学研究院52310000MJ4925616R 业务范围开展生物医药领域内的基因转化医学研究,肿瘤个体化诊疗技术研究(不得从事医学诊断和治疗),转化医学研究的技术交流与成果转化。
中原创新(河南)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中原创新(河南)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中原创新(河南)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中原创新(河南)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长江协同创新科技研究院(苏州)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长江协同创新科技研究院(苏州)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长江协同创新科技研究院(苏州)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长江协同创新科技研究院(苏州)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机械设备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子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信息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如需更多信息请到企业大数据平台查询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昆山昆博智能感知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昆山昆博智能感知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昆山昆博智能感知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昆山昆博智能感知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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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仪器仪表制造;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法评】集团内部开展个人信息汇聚融合的合规要点分析
【法评】集团内部开展个⼈信息汇聚融合的合规要点分析本⽂共计4129字,需要阅读时间11分钟。
在⼤数据时代的背景下,融合是⼤数据的价值所在。
对于持有海量数据的集团⽽⾔,集团内不同企业间业务线数据的融合,将有效提升⼤数据的内涵价值和商业价值,提⾼集团的核⼼竞争⼒。
因此,集团内数据的收集、融合和分析将成为集团持续发展的关键⽣命线。
跟随市场发展的脚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3⽉6⽇正式发布了推荐性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个⼈信息安全规范》[i](GB/T 35273-2020)(2020年10⽉1⽇实施)(以下简称“《个⼈信息安全规范》”)。
该规范增加了关于“基于不同业务⽬的所收集个⼈信息的汇聚融合”(第7.6条)的合规监管规定。
根据该规定及《⽹络安全法》有关规定,我国现⾏法律法规允许个⼈信息控制者在符合⼀定条件时进⾏个⼈信息的汇聚融合,即企业应事先获得个⼈信息主体的有效授权,遵循最⼩必要原则,并应针对集团内部个⼈信息共享⾏为和汇聚融合⾏为事先开展个⼈信息安全影响评估。
本⽂现从汇聚融合的定义、合规要点及建议以及⾏业实践等⾓度展开如下分析。
⼀、汇聚融合的定义⽬前在中国个⼈信息保护领域的主要法律法规中“汇聚融合”⼀词并未正式出现,《个⼈信息安全规范》虽然对个⼈信息汇聚融合提出要求,但并未明确汇聚融合的定义及应⽤场景。
根据国家标准《智慧城市数据融合第⼀部分:概念模型》(GB/T 36625.1-2018)(2019年5⽉1⽇实施)中数据融合的定义(3.1数据融合:集成多个数据源以产⽣⽐任何单独数据源更有价值信息的过程)以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数据安全研究部有关官员在“数据互联互通与安全发展”⾼峰论坛暨“数据治理和⽹络安全研究联盟”2020年度论坛发表的公开讲话,我们理解,从狭义⽽⾔,汇聚融合主要指企业内部不同业务线的数据“打通”实现共享、融合;从⼴义⽽⾔,汇聚融合还包括集团内不同关联企业间的数据融合以及集团内企业与集团外第三⽅的数据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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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研究院转让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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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如何注册?注册研究院的流程?研究院的注册资金多少?
国家为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而低门槛允许在
北京设立研究院、研究所、研究中心。
研究院可以注册为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注册资金,只需要一
个负责人);普通合伙企业(2个自然人以上,也不需要注册资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低注
册资金3万,俩个股东以上)。
注册现需要以下条件:
1、资信良好的法人;
2、3万以上的注册资金。
3、写字楼商用办公地址;(可提供挂靠地址)
研究院现在已经不能注册了,所以想经营的老板们可以选择收购一家研究院。
我公司在政策实施之前注册了几家研究院,现低价转让:
北京***中医研究院 300万朝阳 2018.4 全新,没报道
北京****农业科学研究院 500万昌平 2018.4 全新,没报道
北京**建筑工程技术研究院 700万大兴 2018.6 全新,没报道
北京****教育科技研究院 100万丰台 2013.11 6项培训
北京****医学研究院 50万朝阳 2016.10 无异常
北京城乡**工程技术研究院转让
北京**杏林医学研究院转让
北京优选**生态农业研究院转让
北京今科**教育研究院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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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有需要的可以联系我 l78lO23353l 白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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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研究院同类别的有:书画院、研究所、研究中心、俱乐部、中心、等等。
二、经营范围: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调查;经济信息咨询;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培训、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
布广告,公共关系服务;
市场调查;健康咨询。
研究院以性质可分为:教育性质、企业性质、政府性质的研究院机构。
1.教育性质研究院,台湾称为研究所,一般是大学之后的进阶教育研究机构,设于大学中,
以“某大学某研究生院”的形式存在,也有独立设立者。
研究生院需大学毕业及同等学
历才能取得报考或申请入学资格,主要为培养硕士、博士人才及进行基础研究工作,许
多大学教授也会在研究生院开课并领导研究工作。
2.企业性质研究院的资金很大部分来自企业,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为企业持续发展服务。
企业性质的研究院的研究机构(智库),但只是同名,不具教育性质,也无法取得学历证明。
华夏启商(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办理业务如下;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执/照变更.会计服务.等全程服务为企业提供注册选址.
注册资金.注册准备资料代理记账.公司建/账.行报税.各项财税咨公司转让.执/照收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