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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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安全行为,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把高速公路建设成优质工程、廉政工程和安全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和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山西省和省交通厅文件要求,结合高速公路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零容忍的理念,在研究部署工作时优先考虑安全,在检查考核工作中同步考评安全,在竞赛奖惩中重点突出安全。

当安全与其它工作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安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项目建设。

第三条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贯穿“事事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理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抓工作必须抓安全”的原则,通过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合同等措施,将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责任到人。

参加高速公路建设的所有单位在完成工作任务时,必须同时做好相对应的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对所完成工作任务的安全负全责。

参加高速公路建设的所有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时,必须同时做好相对应的安全工作,对所从事工作的安全负全责。

第四条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事前预防”、“过程监管”和“重心下移”办法,坚持“安全隐患责任追究”与“事故责任追究”并重,加大安全隐患监管和处罚力度,从源头上防止事故发生。

同时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施工一线,强化监理的安全监管职能。

建管处通过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加强对监理单位的考核管理,通过加强监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安全的监管和全过程控制。

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三)

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三)

高速公路管理条例(2021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保障高速公路的质量、安全、畅通和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高速公路,是指依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建设的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

第三条高速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科学规划、质量第一、节约用地、保护环境、保障安全畅通、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五条省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工作,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相关的高速公路工作。

省、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行使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职责。

省公安机关主管全省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依照规定的职责具体负责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和治安管理等工作。

交通、公安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高速公路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在投资主体进入、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和施工等方面创造良好的环境,支持、促进高速公路建设。

第六条高速公路建设的投资形式包括政府投资、社会投资和社会捐资。

省、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利用贷款建设高速公路。

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以特许经营的方式,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等形式,依法投资、建设、经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经营权的取得和经营期限,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和高速公路经营企业(以下统称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及高速公路附属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促进高速公路事业的发展,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维护高速公路投资者、经营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高速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自治区从政策、资金、土地利用等方面支持高速公路发展。

第五条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经营高速公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区高速公路工作,其所属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办法规定行使高速公路行政管理职能。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七条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和高速公路沿线人民政府以及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高速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经营、管理和保护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建设第八条高速公路规划由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公路路网规划和本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编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九条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高速公路按照规定实行特许经营。

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应当依法采取招标投标方式选定投资者,并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第十条高速公路建设按照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项目资本金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一条高速公路建设应当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规范以及技术标准,保证合理的设计和施工周期,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制安全专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精品文档★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细则》所称”公路”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按照国家规定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并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可供汽车行驶的公共道路,以下是XXX为大家准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供大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发挥公路在国民经济、国防和人民生活中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干线公路(以下简称国道),省、自治区、直辖市干线公路(以下简称省道),县公路(以下简称县道),乡公路(以下简称乡道)。

本条例对专用公路有规定的,适用于专用公路。

第三条XXX主管全国公路事业。

第四条公路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道、省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主管部分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国道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速公路,由XXX批准2016★精品文档★的专门机构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县道由县(市)公路主管部分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乡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专用公路由专用单位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和破坏。

第二章公路建设第六条公路发展计划应当以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求为依据,并与铁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的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城市建设发展计划相配合。

第七条国道发展规划由XXX编制,报国务院审批。

省道发展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主管部门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交通部备案。

县道发展规划由地级市(或相当于地级市的机构)的公路主管部门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构审批。

乡道发展规划由县公路主管部门编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1.08.1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1号•【施行日期】2021.08.1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6月8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21年8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路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强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建设的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是指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和公路渡口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竣(交)工验收和后评价全过程的活动。

第三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交通部主管全国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监督管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公路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并给予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阻碍。

第二章监督部门的职责与权限第五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的职责包括:(一)监督国家有关公路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二)监督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的履行;(三)监督公路建设市场秩序;(四)监督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五)监督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六)指导、检查下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七)依法查处公路建设违法行为。

第六条交通部对全国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依据职责负责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项目和交通部确定的其他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施工许可、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安全管理的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

广西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广西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广西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一、引言广西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广西自治区内高速公路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提高交通运输效率,确保道路安全和出行便利。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广西自治区高速公路的管理办法。

二、法律依据广西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和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广西自治区交通运输管理条例;3.广西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三、管理范围广西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适用于广西自治区内所有高速公路的建设、管理和运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高速公路的规划、设计和建设;2.高速公路的维护、养护和管理;3.高速公路收费管理;4.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5.高速公路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

四、建设与管理4.1 高速公路的规划与设计1.根据广西自治区交通发展规划,制定高速公路的规划方案;2.高速公路的设计应符合安全、快捷、经济的原则,充分考虑道路通行能力和交通需求。

4.2 高速公路的建设1.高速公路的建设应符合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2.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进度、安全等要求进行施工。

4.3 高速公路的维护与养护1.高速公路的维护与养护应定期进行,确保道路的平整度和安全性;2.维护与养护工作应及时处理道路上的障碍,如路面坑洞、护栏损坏等。

4.4 高速公路的管理与监督1.运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高速公路的日常管理工作;2.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高速公路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五、收费管理5.1 收费标准1.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应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执行;2.收费标准应根据道路的等级、里程和服务设施等因素确定。

5.2 收费方式1.高速公路的收费方式可以采用人工收费、电子收费等方式;2.收费方式应便利快捷,确保交通流畅。

5.3 收费管理1.收费站应设立在合适的位置,方便用户缴费;2.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应受过专业培训,提供优质的服务。

六、交通安全管理6.1 道路标志和标线1.高速公路应设置清晰明确的道路标志和标线,指示车辆行驶方向和限速要求;2.道路标志和标线应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其可见性和有效性。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吉林省境内高速公路的管理,保障交通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规定合用范围:本办法合用于吉林省境内所有高速公路以及涉及高速公路管理和运营的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定义和解释:本办法中涉及的名词解释如下:1. 高速公路:指专门用于机动车通行的,分车道设施专用于单向行驶的,专为高速运输而特意建造和改善的公路。

2. 高速公路经营者:指依法经营高速公路收费经营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 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指吉林省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高速公路的管理和监督的机构。

第二章高速公路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第四条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运营等活动,应符合国家和省级的规划和标准,保障道路的安全和通行效率。

第五条高速公路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施工和监督,确保道路的质量和工期。

第六条高速公路经营者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设施检查和维护,确保道路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高速公路的收费管理第七条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及调整由吉林省交通运输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发布。

第八条高速公路收费经营者应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收费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第九条高速公路收费经营者应提供完善的收费设施和服务,方便用户缴费,保障通行顺畅。

第四章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第十条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对道路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修复。

第十一条高速公路各种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由高速公路经营者负责,确保设施的完好和安全。

第十二条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五章高速公路的监督和处罚第十三条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依法对违法者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高速公路经营者应配合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开展监督工作,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管理办法一、概述高速公路是一种具有特定限速、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快速道路,为了保证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行和交通安全,需要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

本文档介绍了高速公路管理的相关办法。

二、高速公路管理范围高速公路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高速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高速公路通行证、车辆管理和流量监测;•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高速公路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其他与高速公路管理相关的事项。

三、高速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1. 高速公路建设高速公路建设应根据交通需求和规划方案进行,确保建设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

建设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2. 高速公路维护管理高速公路的维护管理应包括路面、路基、桥梁、隧道等设施的检修、养护和更新。

为了保证道路的畅通和安全,定期进行巡查和维护工作,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四、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应根据道路的等级、距离和车辆类型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收费方式可以包括人工收费、电子收费等,通过技术手段提高收费效率和减少排队时间。

五、高速公路通行证、车辆管理和流量监测1. 高速公路通行证高速公路通行证是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凭证,需要提前办理并核发。

通行证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应明确,并采取电子化管理方式,方便用户办理和查询。

2. 车辆管理对于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应建立统一管理系统,包括车辆登记、检查和违法处理等。

同时,加强对特殊车辆的管理,如超限超载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等。

3. 流量监测高速公路应设置流量监测系统,实时监测车辆流量和拥堵情况。

根据监测数据,进行交通流量预测和调整,优化路况和提高道路利用率。

六、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1. 交通事故处理对于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应及时派遣交警和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处理。

同时,建立事故报备和调查制度,确定责任和赔偿方式。

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管理办法随着交通运输方式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速公路在现代交通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高速公路的管理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为了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和有效管理,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就高速公路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一、高速公路的定义和分类高速公路是指级别较高、设计标准严格、限速较快的公路系统。

根据功能和性质的不同,高速公路可以分为城市高速公路、省际高速公路和国家高速公路。

城市高速公路主要连接城市内部不同区域,省际高速公路用于连接不同省份以及省会城市,而国家高速公路连接全国各地。

二、高速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是实施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工作。

我国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包括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处等。

三、高速公路收费制度高速公路的收费制度是为了维持其正常运营和维护所采取的措施。

当前,我国高速公路采用了距离计费和时间计费两种方式。

距离计费是根据车辆行驶的距离来收费,而时间计费是根据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的停留时间来收费。

四、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是保障行车安全的重要环节。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通过制定一系列的交通安全规范和措施来保障公路的行车安全。

这包括设置合理的限速标志、安全护栏和交通信号等,以减少事故风险。

五、高速公路维护和保养高速公路的维护和保养对于其运营和寿命的延长至关重要。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对公路的路面、桥梁、隧道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

定期检查和保养可以发现并修复潜在的问题,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和畅通。

六、高速公路违规处罚为了保证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机构对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高速公路管理办法中规定了一系列的违规行为,如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等,以及对应的处罚措施,如罚款、扣分等。

七、高速公路环保管理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高速公路的环保管理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采取一系列的环保措施,如设置防尘措施、噪音控制、水土保持等,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

广西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广西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广西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广西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西自治区高速公路的管理和使用,保证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维护广西交通运输的良好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办法制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西自治区范围内的高速公路的管理与运营。

广西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是本办法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高速公路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维护广西自治区高速公路的良好秩序。

第二章高速公路的建设与管理第四条发展高速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广西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网的完善。

第五条高速公路的建设应当按照国家和广西自治区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

建设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和进度。

第六条高速公路的管理应当按照国家和广西自治区的有关规定,规范化管理,加强维护。

第七条广西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应当定期对高速公路进行检测、检查、评估和维护,确保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

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应当及时加强维修。

第八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在高速公路上从事非法建设,搭建供人停留的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在高速公路上进行非法停车、倒车、调头、逆行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高速公路的收费管理第九条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并由有关部门公布。

第十条高速公路收费站应当规范运作,收费员应当认真执行收费标准,依照规定开具票据。

收费站应当安装计重设备和收费设备,对货车、客车等车辆进行检测、计重、计费。

第十一条收费站应当规范设置,符合民众出行需求,收费站与高速公路的距离应当适当,不得过远,但也不得过近,不污染环境,不占用耕地和生态环境。

第十二条高速公路的收费工作应当加强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收费监管人员的检查。

对收费人员和管理人员违规行为,应当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章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第十三条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应当考虑到环境、气象等因素,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管理办法高速公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速公路的管理,保障交通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是指为了适应快速、安全、畅通的交通需求,经国家批准,具有独立运营管理机构的特殊公路。

第三条高速公路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公平公正、开放透明,保护交通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是指负责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和管理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五条高速公路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科学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高速公路建设与经营第六条高速公路的建设单位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要求,建设前应制定完善的建设方案和施工方案,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应遵循集约化、规范化、智能化、绿色化的原则,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八条高速公路收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公示收费标准,并保证收费公正、合理。

第九条高速公路收费不得以任何形式设障碍、加大收费负担,不得滥用收费权益。

第十条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应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修缮,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性、畅通性和舒适性。

第十一条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应制定应急措施和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并及时妥善处理事故和紧急情况。

第三章高速公路通行管理第十二条高速公路的通行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交通管理规定执行,确保车辆合法有序通行。

第十三条高速公路的通行车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要配备相应的证件和设备。

第十四条高速公路通行车辆的驾驶人应具有相应的驾驶证件,并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驾驶。

第十五条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应设置和维护导向标志、限速标志、警示标志和路缘石等交通设施,提高交通安全性。

第十六条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控体系,及时发现、处置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违法行为处理第十七条对于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应及时采取法律措施予以处理,维护交通秩序。

第十八条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应配备执法人员,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管理办法高速公路是现代交通网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顺畅运行,各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高速公路管理办法进行探讨,从法规依据、收费制度、道路安全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法规依据高速公路的管理依据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

国家法律法规方面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为高速公路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范。

行业标准则包括《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标准》、《高速公路服务区设计标准》等,这些标准起到了规范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和服务的重要作用。

二、收费制度高速公路的收费制度是维护高速公路运营和服务的重要手段。

目前,中国的高速公路收费主要采用了计重收费和计程收费两种方式。

计重收费是根据车辆的总重量来计算收费金额,主要适用于货车等重型车辆;而计程收费是根据车辆行驶的路程来计算收费金额,主要适用于小型客车和摩托车等。

收费方式的合理选择是确保高速公路运营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三、道路安全高速公路的安全是首要考虑的问题,为了确保高速公路上的交通安全,管理机构采取了多种措施。

首先,高速公路设置了标志标线,明确了车道、超车规则等,方便车辆安全行驶。

其次,高速公路配备了监控设备和路面识别系统,能够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此外,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还定期进行路面维护和设备检修,确保路况良好和交通设施正常运行。

四、应急措施高速公路上的事故和紧急情况是无法避免的,为了应对这些突发状况,管理机构制定了一系列应急措施。

首先,高速公路设置了紧急停车带和应急车道,为发生故障的车辆提供紧急停车位置。

其次,高速公路沿线设置了救援电话箱,方便驾驶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求助。

此外,管理机构还与公安、医疗等部门合作,形成了紧密的应急救援网络。

五、服务设施高速公路不仅是交通运输的通道,也是旅途中的服务场所。

为了提供更好的出行体验,高速公路设置了一系列服务设施。

例如,高速公路配套了服务区,提供了加油、餐饮、休息等服务。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高速公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各项工作。

第三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协调和指导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确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六条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应根据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具体特点和施工环境,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方案,并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实施,及时调整和完善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性。

第七条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应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防护设备、紧急救援设备等,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工人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能力。

第九条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条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应急措施,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处理。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应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保证施工方案的安全性,避免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指导和整改。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6.12.23•【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号•【施行日期】1997.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号1996年12月2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高速公路的建设,保障高速公路高效、安全和畅通运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高速公路建设、经营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上人员,在高速公路及其设施、用地和预留用地内从事行政管理和其他作业的单位、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自治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高速公路主管机关,负责高速公路及其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路政、收费、通讯监控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

自治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具体实施高速公路管理。

第四条自治区公安行政主管部门是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主管机关,负责维护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自治区公安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执法机构,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具体实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五条除依法缉查犯罪嫌疑人外,任何单位、部门、组织和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车辆。

第六条高速公路及其设施、用地和预留用地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部门、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和破坏。

第七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应当支持和协助高速公路主管机关或者经营者做好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设管理第八条自治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干线公路规划和本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高速公路发展规划,经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第十条高速公路建设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3号——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3号——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3号——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5.05.07•【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3号•【施行日期】2015.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第3号《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5月4日经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5年5月7日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路建设项目专业化管理水平,推进现代工程管理,根据《公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建设项目的代建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建,是指受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委托,由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承担项目建设管理及相关工作的建设管理模式。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公路代建工作并对公路代建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代建工作和代建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项目法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能力要求的,可以自行进行项目建设管理。

项目法人不具备规定的相应项目建设管理能力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委托符合要求的代建单位进行项目建设管理。

代建单位依合同承担项目质量、安全、投资及工期等管理责任。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可以从施工阶段开始,也可以从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

第六条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应当遵循择优选择,责权一致,界面清晰,目标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代建市场管理,将代建单位和代建管理人员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促进代建市场健康发展。

第二章代建单位选择及代建合同第八条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独立桥梁、隧道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需要委托代建时,应当选择满足以下要求的项目管理单位为代建单位:(一)具有法人资格,有满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二)承担过5个以上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或者独立桥梁、隧道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三)拥有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吉林省高速公路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提高高速公路的安全性、通行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社会公众的出行安全和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省境内的高速公路建设、管理、运营和使用等活动。

第三条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是吉林省高速公路的主管部门,负责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监管等工作。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高速公路的管理和监督,积极推动高速公路建设和发展。

第二章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第五条高速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并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经济、适用、美观的要求。

第六条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第七条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应当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

第八条高速公路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和居民利益,合理划定用地范围,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等资源,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第九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影响加以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

第三章高速公路管理第十条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高速公路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做到有人管、有规矩、有纪律、有责任。

第十一条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高速公路的巡查、维护和修缮工作,维护和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和畅通。

第十二条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道指示标志、路面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修。

第十三条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收费标准合理、透明和公正。

第四章高速公路运营第十四条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应当为出行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确保高速公路的顺畅通行。

第十五条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应当加强车辆安全检查和技术维修工作,确保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的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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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高速公路临河至白疙瘩段(阿盟境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京新高速公路临河至白疙瘩段(阿盟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2015年3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 0 -一、目的与依据......................................................................... - 0 -二、原则............................................................................... - 0 -三、工作方针........................................................................... - 0 -四、目标............................................................................... - 0 - (一)总体目标......................................................................... - 0 - (二)安全生产目标..................................................................... - 0 - (三)质量目标......................................................................... - 0 - (四)进度目标......................................................................... - 0 - (五)投资目标......................................................................... - 0 - (六)廉政目标......................................................................... - 1 - 五、适用范围........................................................................... - 1 - 第二章建管办机构设置与职能........................................................... - 2 -一、管理机构设置....................................................................... - 2 -二、工作职能........................................................................... - 3 - (一)建管办职责....................................................................... - 3 - (二)工程技术部职责................................................................... - 4 - (三)安全质量部职责................................................................... - 5 - (四)计划合同部职责................................................................... - 6 - (五)综合协调部职责................................................................... - 7 - (六)财务部职责....................................................................... - 7 - (七)执行办职责....................................................................... - 8 -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 - 9 -一、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控制依据......................................................... - 9 -二、推行质量责任卡制度,落实质量终身责任.............................................. - 10 -五、质量保证资料的真实可靠............................................................ - 12 -六、及时完成工程质量评定工作.......................................................... - 13 -七、实行质量巡查制度,控制过程质量.................................................... - 13 -八、建立监理、承包人动态管理制度,做好信用评价工作.................................... - 14 -九、建立工程技术专家咨询制度.......................................................... - 14 -十、搞好工程设计的后续服务............................................................ - 15 - 第四章工程进度管理.................................................................. - 20 -一、工程进度管理的要求................................................................ - 21 -二、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及报送.......................................................... - 21 -三、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 - 22 -四、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 23 -五、施工进度的过程控制................................................................ - 24 -六、施工进度的统计.................................................................... - 24 -七、施工进度的考核.................................................................... - 24 - 第五章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 28 -一、总则.............................................................................. - 28 -二、变更设计的分类.................................................................... - 29 -三、设计变更的确定.................................................................... - 30 -四、变更设计审批的职责和权限.......................................................... - 31 -五、变更设计的程序.................................................................... - 32 -六、设计变更单价的确定................................................................ - 33 -七、罚则.............................................................................. - 34 -八、附则.............................................................................. - 34 - 第六章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 44 -一、总则.............................................................................. - 44 -二、工程计量的基本原则................................................................ - 45 -三、中间计量支付程序.................................................................. - 46 -六、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奖励基金的扣留和退还............................ - 49 -七、监理服务费计量支付................................................................ - 50 -八、最终结算.......................................................................... - 50 -九、计量支付中的其它注意事项.......................................................... - 50 - 第七章财务管理办法.................................................................. - 66 - 第八章材料管理办法.................................................................. - 71 -一、总则.............................................................................. - 71 -二、一般原材料........................................................................ - 71 -三、主要原材料........................................................................ - 71 -四、专用材料.......................................................................... - 72 -五、材料的质量要求.................................................................... - 72 -六、材料的储存........................................................................ - 72 - 第九章合同管理办法.................................................................. - 74 -一、总则............................................................................ - 74 -二、合同分类、编号.................................................................... - 74 -三、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 76 -四、工程施工承包及监理合同管理........................................................ - 77 -五、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管理........................................................ - 78 -六、征地拆迁类合同管理................................................................ - 78 - 第十章监理管理办法.................................................................. - 78 -一、监理工作原则...................................................................... - 78 -二、监理管理机构与工作模式............................................................ - 78 -三、各级监理组织的职责................................................................ - 79 -四、监理工作制度...................................................................... - 82 -五、监理月报内容...................................................................... - 84 -六、监理工作考评管理.................................................................. - 84 - 第十一章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 85 -一、总则.............................................................................. - 85 -二、安全管理体系...................................................................... - 85 -三、安全生产管理...................................................................... - 86 -四、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 - 88 -五、责任追究制与一票否决制............................................................ - 90 -六、事故统计.......................................................................... - 91 -七、附则.............................................................................. - 91 - 第十二章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办法........................................................ - 96 -一、基本要求:........................................................................ - 96 -二、管理及保障措施.................................................................... - 96 -三、卫生防疫措施...................................................................... - 97 -四、劳资纠纷.......................................................................... - 98 -五、建管办监管措施.................................................................... - 99 - 第十三章环境、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 100 -一、环境保护管理..................................................................... - 100 -二、文物保护管理..................................................................... - 103 - 第十四章廉政建设管理办法........................................................... - 104 -一、建管办与各级监理、施工单位廉政制度............................................... - 104 -二、廉政监督......................................................................... - 106 -三、廉政考评......................................................................... - 107 - 第十五章施工管理考核办法........................................................... - 107 -一、总则............................................................................. - 107 -二、奖励基金的提取................................................................... - 108 -三、考评组织机构..................................................................... - 108 -四、考评方式......................................................................... - 108 -五、考核要求......................................................................... - 109 - (一)对施工单位考核要求............................................................. - 109 - (二)对监理单位综合业绩考核要求..................................................... - 111 - 七、奖罚办法......................................................................... - 112 - 第十六章信息宣传管理办法........................................................... - 114 -一、组织领导......................................................................... - 114 -二、工作要求......................................................................... - 115 -三、具体要求与奖罚规定............................................................... - 115 -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与依据根据部颁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招投标文件,为加快京新高速临白段(阿盟境内)公路建设进程,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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