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用抵减税额如何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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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一文清】税控设备和技术维护费抵减增值税额的财务和申报处理

财税实务【一文清】税控设备和技术维护费抵减增值税额的财务和申报处理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一文清】税控设备和技术维护费抵减增值
税额的财务和申报处理
导读:财会[2016]22号规定,将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与支付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实行统一按”管理费用”科目进行过渡核算,不再按财会[2012]13号的规定,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自2016年12月3日起,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实行新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新规定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重新进行了规定,将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与支付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实行统一按”管理费用”科目进行过渡核算,不再按《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的规定,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一、账务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1.购入设备和支付维护费时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专用设备及技术维护费用抵扣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专用设备及技术维护费用抵扣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专用设备及技术维护费用抵扣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 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 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1、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递延收益 按期计提专用设备折旧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 2、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同时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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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

会计干货之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

会计干货之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整理,学知识,要抓紧!会计实务-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
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
财税[2012]15号文件规定
一、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二、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怎么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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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略抵减增值税额的怎么
账务处理?
【回答】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缴纳的费用以及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
按规定抵减的退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
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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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江泉老师:注册会计师、某学院讲师,拥有央企、国企、私企
20+年会计从业经验,历任税务经理、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现任多家
私营集团上市公司财务管理顾问、税务策划专家;对房地产业、建筑业、制造业财务会计运营管理、征税筹划有精深研究,实战经验丰富。

理论讲述简明扼要、直指实际工作;案例实务从建账、记账、结账、纳税申报,直至财务分析汇报;即讲述法规依据、又讲述人与人
的博弈、会计及各方责任的如何解脱;从出纳到财务经理全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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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税控专用设备和技术费用抵减税额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一般纳税人税控专用设备和技术费用抵减税额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其他) 2.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1 280
贷:管理费用
1 280
假设 2017年 5 月,纳税人只有简易计税项目或者简易计税项目应纳税 额可全额抵减完.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减免税款) 1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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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管理费用
1 280
【特别提醒】这个案例中隐含了很多增值税基本常识,比如:物业服务 销售适用税率 6%,可以抵扣 17%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一张专用发票上可 以同时开 17%和 6%的等等知识. 申报表填写: 1.当期按照说明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第 1 行,当期 抵减不完,下个纳税期抵减也需要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四)》第 1 行; 2.按照说明填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3.当期抵减的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 23行”应纳税额减征 额”“本月数”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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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税控专用设备和技术费用抵减税额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 教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 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第一条规定,增值 税纳税人 2011年 12月 1 日(含)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 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 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2011年 12月 1 日以后,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 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具体抵扣进项税额还是抵 减增值税应纳税额分以下几种情况: (1)纳税人初次购买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全额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不

【会计实操经验】小规模纳税人税控系统相关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小规模纳税人税控系统相关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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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有些可能不涉及资金)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识。

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

关于税控设备和维护费抵减增值税有关政策的税务及会计处理解析

关于税控设备和维护费抵减增值税有关政策的税务及会计处理解析

关于税控设备和维护费抵减增值税有关政策的税务及会计处理解析关于税控设备和维护费抵减增值税有关政策的税务及会计处理解析导读:通知中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两项费用支出可以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具体处理如下:一、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通知中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两项费用支出可以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具体处理如下:一、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

解析:这里强调的是:(1)时间:2011年12月1日(含)(2)初次(3)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费用(4)抵减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5)可抵减金额:价税合计额,全额抵减会计处理:(1)购入设备借:固定资产(金额为价税合计金额)贷:银行存款等科目(2)设备价款抵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贷:营业外收入注意:这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不得抵扣,故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中。

此项增值税发票无需认证。

如税务机关要求认证,在会计处理中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二、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1、企业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2、会计处理(1)支付维护费借:管理费用-办公费贷:银行存款等(2)抵减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贷:营业外收入注:以上分录的金额为:设备为设备的价税合计金额,维护费为发票金额。

技术维护费抵减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技术维护费抵减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贷:管理费用等科目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但是由于上述文件的标题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 理规定》,没有引起广大财务人员的注意,截至目前仍然很多人在问如何 处理?现将有关的问题链接列示如下,便于财务人员改正错误,正确的 处理这项业务。 相关链接: 1、全额抵扣的防伪税控设备、技术维护费账务处理 2、航天技术维护费的账务处理 3、技术维护费用 407元可以抵扣税,那这张票怎么做账 4、关于增值税开票系统维护费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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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维护费抵减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解答:技术维护费可以全额抵减应纳税额这个政策执行一年多来,对于 抵减税款的账务处理,很多财务人员仍然是模糊不清,不知道如何处 理。这个问题的存在主要是因为抵减税款的政策发布之后,财政部没有 及时的发布如何处理的文件规定,导致很多财务人员按照自己的判断自 行入账,有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有的则直接增加进项税等各种处理。 在 2012年 7 月份财政部 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 计处理规定》的通知中,对于技术服务费的处理有了规定。根据通知规 定,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规定抵减的增(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支付税控系统维护费的账务处理

支付税控系统维护费的账务处理

支付税控系统维护费的账务处理
1、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等
2、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购入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账务处理
1、初次购买时
借:固定资产(全额)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等
2、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等
管理费用的会计核算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
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包括的具体项目有: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绿化费、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购买税控设备和技术维护费全额抵减会计分录

购买税控设备和技术维护费全额抵减会计分录

购买税控专用设备的费用和技术维护费可全额抵减会计分录根据财税[2012]15号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注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两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自购买之日起3年内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专用设备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无法维修的免费更换。

会计处理如下:企业购置专用设备5000元(含税价)时,借记“固定资产——税控设备”5000元,贷记“银行存款”5000元;抵减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征或已交税额)”5000元,贷记“营业外收入”5000元。

该项营业外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视为财政性资金,按财税[2008]151号文件和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处理。

企业今后就该项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折旧时,也应按上述文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如企业支付技术维护费2000元时,借记“管理费用”2000元,贷记“银行存款”2000元;抵减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额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征或已交税额)”2000元,贷记“营业外收入”2000元。

该项营业外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视为财政性资金,按财税[2008]151号文件和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处理。

企业实际发生的技术维护费,也应按上述文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填写纳税申报表时注意:上述两项抵减增值税的费用,不属于进项税额抵扣,而是作为增值税的减征税额。

因此,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当期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或部分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应将抵减金额填入相应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本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减减征额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关于技术服务费抵减增值税 (中税网)

关于技术服务费抵减增值税 (中税网)

关于技术服务费抵减增值税
您好,请问关于技术服务费抵减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应怎样做
回复如下:
专家回复:贵公司支付的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应做如下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技术维护费,贷:银行存款(现金);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管理费用。

专家分析: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第四条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税控专用设备维护费全额抵减的操作

税控专用设备维护费全额抵减的操作

税控专用设备维护费全额抵减的操作以及会计分录
注意:必须领到维护费发票,而且当月应纳税额必须大于等于维护费金额才能做抵减。

根据“财税[2012]15号文”的规定专用设备维护费可全额抵减增值税税款
1、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维护范围:防伪开票子系统、金税卡、IC卡、读卡器;金税盘、报税盘。

2、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价格:
A.使用金税卡、IC卡用户的维护费价格是:336元/年;
B.使用金税盘、报税盘用户的维护费价格是:第一套330元/年,第二套起每套165元/年。

3、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抵减增值税操作方法:
A.调出《附例资料表四》:修改“系统配置”:如图⑴
B.填写《附例资料表四》:如图⑵
税控专用设备维护费会计分录:
企业缴纳当年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336元借:管理费用-维护费336元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336元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减免税款336元贷:营业外收入336元。

购买税控专用设备的费用和技术维护费可全额抵减会计分录

购买税控专用设备的费用和技术维护费可全额抵减会计分录

购买税控专用设备的费用和技术维护费可全额抵减会计分录根据财税[2012]15号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注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两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自购买之日起3年内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专用设备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无法维修的免费更换。

会计处理如下:企业购置专用设备5000元(含税价)时,借记“固定资产——税控设备”5000元,贷记“银行存款”5000元;抵减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征或已交税额)”5000元,贷记“营业外收入”5000元。

该项营业外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视为财政性资金,按财税[2008]151号文件和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处理。

企业今后就该项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折旧时,也应按上述文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如企业支付技术维护费2000元时,借记“管理费用”2000元,贷记“银行存款”2000元;抵减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额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征或已交税额)”2000元,贷记“营业外收入”2000元。

该项营业外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视为财政性资金,按财税[2008]151号文件和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处理。

企业实际发生的技术维护费,也应按上述文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填写纳税申报表时注意:上述两项抵减增值税的费用,不属于进项税额抵扣,而是作为增值税的减征税额。

因此,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当期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或部分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应将抵减金额填入相应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本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减减征额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会计帐务处理

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会计帐务处理

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会计帐务处理关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会计帐务处理参考一、依据《财税[]15号》文件规定:为减轻纳税人负担,经国务院批准,自XX年x月x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1、增值税纳税人XX年x月x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2、增值税纳税人XX年x月x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XX年x月x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纳税人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自购买之日起3年内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专用设备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无法维修的免费更换二、会计具体帐务处理参考、企业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价税合计元并取得发票借:固定资产-税控专用设备元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元抵减增值税税额时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减免税款元贷:营业外收入元、企业缴纳当年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元借:管理费用-维护费元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元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减免税款元贷:营业外收入元。

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全额抵减流程

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全额抵减流程

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全额抵减流程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操作流程【政策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税控系统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 号),该纳税人购买税控设备和支付当年服务费金额合计820 元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注意事项】1、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支付的费用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纳税人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3、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一般纳税人抵扣方式:【系统配置】【业务描述】例 1、2016 年 5 月,纳税人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获批,购买税控设备和支付当年服务费金额合计 820 元,本月应纳税额 500 元。

2016 年 6 月,该纳税人应纳税额 700 元。

【表样填写】1、将本期发生的820 元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第 1 栏第2、3 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500 元填入第 1 栏第 4 列(因本期应纳税额 500 元,小于本期应抵减税额820元,因此本期实际抵减税额为 500 元);未抵完的余额320元填入第1栏第5列。

2、将本期发生的820 元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分别填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第 1、2 栏第 2、3 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500 元分别填入第 1、2 栏第 4 列;未抵完的余额 320 元分别填入第 1、2 栏第 5 列。

3、将本期应纳税额500 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 19 栏“本月数”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500 元填入第 23 栏“本月数”列。

【财税小课堂】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减增值税的政策理解和账务处理

【财税小课堂】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减增值税的政策理解和账务处理

【财税小课堂】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减增值税的政策理解和账务处理导读:本文通过案例讲解了购买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全额抵减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以及如何填写申报表,并说明该政策优惠并不能抵减企业所得税。

为了加强税收征管,税务机关推出了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统一报税,快捷简便,方便纳税人。

同时对购买此报税系统给予了税收优惠政策,就是以企业购买的防伪税控系统付出的价款及相关税费全额抵减当期应纳税额。

这个优惠政策就是财税〔2012〕1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为减轻纳税人负担,经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一、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以上是对财税(2012)15号文件的部分摘录,下面对这个文件简单解读下自己的理解:首先,这个文件的出台,是对纳税人的税收优惠,实质是国家对企业的一项政府补贴,因此需要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所以对企业来讲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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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用抵减税额如何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第四条规定:“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递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的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按税法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递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账务处理与一般纳税人相同,但不需要设置三级科目。

提示:相关会计分录处理
1、设备
1)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递延收益
3)按期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同时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
2、技术维护费
1)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2)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①一般纳税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②小规模纳税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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