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及说明书标准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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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标识标注分类规定

商品标识标注分类规定

前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参考国家对各类商品的分类规范,同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确保商场的商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管理商品标识标注和明示产品质量信息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主要明确各类商品依法当标明的内容,适用于物价质控部、配送中心、营运部及售后服务部等商品管理部门的商品管理与监控流程。

产品标识的基本内容一、产品标识中应当包括的内容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形式主要有三种:合格证书、合格标签和合格印章)二、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产品标识还应当包括的内容生产xx标记:产品的规格、等级、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他技术要求;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安装、维护及使用说明。

三、产品标识中可以选择标注的内容产品产地、认证标志、名优称号或者名优标志、产品条码。

四、进口商品标志进口商品标志用于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认证和质量许可制度,根据不同的要求,使用不同的标志。

◆标志分为认证标志和检验检疫标志。

认证标志分为安全认证标志、卫生认证标志和质量认证标志。

检验检疫标志为圆形,正面文字为"中国检验检疫"及其英文缩写"CIQ",背面加注9位数码流水号。

凡符合国家和国际有关安全标准和规定的出口商品以及符合国家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进口商品,应使用安全认证标志;凡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或有关卫生标准的出口商品,应使用卫生认证标志;凡符合国家优质产品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出口商品,并符合进口贸易合同或国外厂商质量标准的进口商品,应使用质量认证标志。

食品类一、允许免除标注内容:包装容器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c㎡时,除香辛料和食品添加剂外,可免除配料表、生产日期或/和保存期、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但在其大包装上应标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或产地、生产日期、保持期或/和保存期;二、基本要求1、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2、所用文字必须是规范汉字;3、所用的计量单位必须是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如质量单位:g或xx,Kg或千xx;体积单位:mL、ml或亳升,L或升;4、凡属于应标明“QS”标志的产品应清楚地标注在商品的包装上(明细见前期培训资料)。

产品标识及说明书标准化知识模板

产品标识及说明书标准化知识模板

将标签居中贴于LED驱 动电源的上平面,标签 两端的极性标识与实物 的极性必须相对应。

号 标 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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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知识培训教材(1)
第三章
标识
标识的尺寸及图文要求
相关要求 张贴位置说明或图示 将标签居中贴于LED 驱动电源的上平面, 标签两端的极性标识 与实物的极性必须相 对应。
标识外形尺寸和内容
恒 压 电 源 类 型 号 标 签
张贴位置说明或图示
1.当灯具外壳或型材表面平整时,将型号标签张贴在灯体 1.材质:消银龙; 上距离(输入电缆线)防水锁头旁约10-30mm处不可拆卸 2.印刷:宋体+黑字+双线框; 的位置上,标签图文朝出光面。 3.图文距离框线≥1.5mm; 2.当灯具外壳或型材因凹凸不平而无法张贴时,应将型号 4.制造商、制造商LOGO和产品名称字高≥2.5mm; 标签对称张贴在输入电缆线上距防水锁头旁约30mm处, 其它字高度≥2mm;符号高度≥5mm; 标签图文朝灯具本体。 5.模切边距印刷边框1.0mm。 3.不宜将型号标签贴在灯具螺丝位、不可活动的安装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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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知识培训教材(1)
第三章
标识
标识的尺寸及图文要求
标识图示
标识外形尺寸和内容
防 雷 模 块 类 型 号
外形尺寸:以图纸标注尺寸为准 标签内容:产品名称、型号、额定工作电压(Un)、保 护限制电压(Up)、最大持续工作电压(Uc)、额定放 电电流(In)、最大放电电流(Imax)、接线图或输入 和输出极性标记、生产批次、F标记、独立式标记、不 要放入垃圾桶标记、制造商LOGO、制造商。

2
灯具知识培训教材(1)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型号标签——通过印刷图文反映与该产品有关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的,比 如: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和其他特性的一种标签。 合格证——通过印刷图文表示该产品已检验合格的一种标签。 外箱标志——通过移印技术,将有关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直接印刷在外箱 上的各种图文或标志。

教你认识商品标识

教你认识商品标识

教你认识商品标识今天和⼤家⼀起来认识那些在商品包装上常见的标识,废话不多说,科普继续……R圆圈⾥的R是英⽂register注册的开头字母,是“注册商标”的标记,意思是该商标已在国家商标局进⾏注册申请并已经商标局审查通过,成为注册商标。

TMTM是英⽂trademark的缩写。

其实TM标识并⾮对商标起到保护作⽤,它与R不同,TM表⽰的是该商标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并且国家商标局也已经下发了《受理通知书》,进⼊了异议期,这样就可以防⽌其他⼈提出重复申请,也表⽰现有商标持有⼈有优先使⽤权。

QS旧版的QS标识是英⽂(Quamy Safety)的缩写,加贴“Q S标识”表明⾷品经过国家强制性检验,符合质量安全基本要求。

不过,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使⽤企业⾷品⽣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34号公告),企业⾷品⽣产许可证标志以“企业⾷品⽣产许可”的拼⾳“Qiyeshi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QS”表⽰,并标注“⽣产许可”中⽂字样。

与原有的英⽂缩写QS(quality safety 质量安全),表达意思有所不同。

QS认证分两⼤类,包括⾷品⽣产许可和⼯业⽣产许可。

ISOISO9000不是指⼀个标准,⽽是⼀族标准的统称。

其全称是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翻译成中⽂就是“国际标准化组织”。

⽬前国内⽐较靠谱的ISO机构,主要有北京赛西、⼴州赛宝、华夏认证、CQC、CQM ,ISCCC,国外的有SGS ,DNV 。

它规范了企业内的所有过程,牵涉到企业内从最⾼管理层到最基层的全体员⼯。

经过ISO认证的产品,说明该产品的⽣产企业经过ISO相关认证,证明该企业的管理符合ISO管理体系的要求,从管理上能够保证产品的合格性。

TIPS:ISO认证不能直观反映产品的质量!ISO认证和ISO9001等管理体系认证类似,也是分为初次认证、年度监督检查和复评认证等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识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英⽂缩写为“CCC”,也可简称“CCC”标识。

产品标识

产品标识

产品标识一、标准:GB 5296.4-1998 《消费者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

二、定义:使用说明是向使用者传达如何正确使用、安全使用产品的信息工具。

三、形式:通常以说明书、标签、标志等形式表达,可用于产品上、包装上,也可作随同资料。

四、使用说明要求:1、让消费者清楚地识别产品2、明确辨别使用对象及其能力3、如需要,应解释产品的预期用途4、包括有关正确和安全使用产品和(或)有关服务和保养所需要的一切信息。

五、使用说明意义:1、是帮助和引导消费者合理选购和正确使用产品的不可缺少的工具2、成为经济活动中公平交易、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种重要方式和手段3、作为产品质量监督和检查的依据,有利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4、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产品销售5、维护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六、使用说明标签本身要求材质、色牢度、标签边缘应达到一定的要求,承受水洗,熨烫温度、色牢度要求,基布的色牢度不低于添印在标签上的标志的色牢度。

七、使用说明内容及注意事项1、产品名称:按照标准术语或通俗易懂的、不易混淆的概念来标注产品名称。

2、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标注依法登记的生产者(厂方、企业、公司)全称和相应的详细通讯地址,还可另加上电话等。

1) 所标的生产者是依法登记的、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2)根据1997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技监局监发(1997)172号文“产品标识标注规定”:a) 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其子公司,对其生产的产品应标注各自的名称、地址。

b) 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对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也可以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

c) 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相互协作,但有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在其生产的产品上,应当标注各自的生产者名称、地址。

3) 受委托的企业为委托人加工产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在该产品上应当标注委托人的名称、地址。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废止之后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废止之后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废止之后——对当前产品标识问题的梳理文刘大伟为进一步规范产品标识,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根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于1997年11月7日制定发布了《产品标识标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了产品标识的涵义,同时对于产品名称、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执行标准、产品合格证、规格、等级、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警示标志、警示说明等项目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规定的发布,对于引导广大生产企业正确标注产品标识、明示产品质量信息以及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4年7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4年第70号),《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在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规定废止后,一定时期内、一定程度上对于企业生产带来了困惑,近两年来,质监部门收到过不少关于产品标识标注问题的来信、来电咨询。

有鉴于此,在规定废止之后,十分有必要对产品标识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和研究,以此来消除企业的困惑,引导企业对产品正确进行标注。

产品标识的遵循一、真实性真实性原则是指产品标识上标注的相关信息应当反映出产品的真实质量状况,不能有虚假夸大的成分。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对于产品标识的首要规定就是“必须真实”。

例如,生产者虚假标注产品的生产日期、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生产许可证编号等行为均违反了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是生产者的诚实信用义务在产品标识上的体现,同时也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维护。

二、合法性合法性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产品标识的相关内容要按照法律法规(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来标注;二是指产品标识的相关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禁止性规定)。

如《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标准化基础知识

标准化基础知识

标准化基础知识一、什么是标准化?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称为标准化。

它包括制定、发布及实施标准的过程。

标准化的重要意义是改进产品、过程和服务的适用性,防止贸易壁垒,促进技术合作。

二、什么是标准?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一种规范性文件,称为标准。

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的批准。

标准应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

三、标准的种类按照标准化对象,通常把标准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大类。

技术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技术标准包括基础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工艺标准、检测试验方法标准,及安全、卫生、环保标准等。

管理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管理标准包括管理基础标准,技术管理标准,经济管理标准,行政管理标准,生产经营管理标准等。

工作标准是指对工作的责任、权利、范围、质量要求、程序、效果、检查方法、考核办法所制定的标准。

工作标准一般包括部门工作标准和岗位(个人)工作标准。

可以用下面的图表示:|--- 基础标准|--- 产品标准技术标准------|--- 工艺标准|--- 检测试验方法标准|--- 安全、卫生、环保标准|--- 设备标准|--- 原材料标准|--- 管理基础标准|--- 技术管理标准管理标准------|--- 经济管理标准|--- 行政管理标准|--- 生产经营管理标准|--- 工作的责任、权利、范围工作标准------|---质量要求、程序、效果|---检查方法、考核办法部门|---工作标准|---岗位(个人)工作标准产品标准根据不同的分类法,可分为完全的产品标准和不完全的产品标准,系列产品标准和单一产品标准。

用下表表示:按产品内容系列产品标准单一产品标准按标准内容完全的产品标准不完全的产品标准四、标准化的基本原理是什么?标准化的基本原理通常是指统一原理、简化原理、协调原理和最优化原理。

标准化知识讲义

标准化知识讲义

标准化知识讲义1 基础知识1.1 什么是标准化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

注1:上述活动主要包括编制、发布和实施标准的过程。

注2:标准化的主要作用在于为了其预期目的改进产品过程或服务的适用性,防止贸易壁垒,并促进技术合作。

1.2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1.3 标准化的基本目的标准化的基本目的是使社会以尽可能少的资源、能源、消耗,谋求尽可能大的社会效益和最佳秩序。

1.4 什么是标准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注: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

标准的制定和应用已遍及人们生产和工作的各个领域如工业、农业、矿业、建筑、能源、信息、交通运输、水利、科研、教育、贸易、文献、劳动安全、社会安全、广播、电影、电视、测绘、海洋、医药、卫生、环境保护、金融、土地管理等等。

1.5 标准的分类1.5.1 标准按级别分类根据标准适用范围和审批权限的不同,《标准化法》将我国标准划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

其制定部门分别是:(1)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理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

(2)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

企业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5.2 四级标准之间的关系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内衣产品标识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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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9、11根据产品的实际情况选择标注 。因使用不 当可能造成产品损坏的产品宜标明使用注意事项;有 贮藏要求的产品宜说明贮藏方法,如:抗菌产品、抗 紫外线产品等。
(三)使用说明内容
3.1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 承担法律责任的制造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制造者”是指服装产品的法定拥有者,即能够独立依法承担该服装产品质量责任的、在我国依法登记 的企业,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服装生产加工或销售单位。
常见的错误 1、纤维名称不规范,如粘胶纤维标注人造棉, 桑蚕丝标注真丝等; 2、未标具体纤维名称,如笼统标注为100%化 纤; 3、用商业名称标注纤维名称。例如氨纶标注莱 卡等; 4、纤维名称未按标准要求标注规范名称。例如聚 酯纤维标注化纤或合成纤维等;
正确标注:65%粘胶 纤维、19%莱赛尔纤
维16%锦纶
(纤维素)
天然纤维 动物纤维 ---羊毛、羊绒、马海毛、羊驼毛、
(蛋白质) 兔毛、桑蚕丝、柞蚕丝等
矿物纤维 ---石棉
纤维
合成纤维 --- 聚酯纤维、锦纶、腈纶、氨纶等
化学纤维
再生纤维素纤维--黏胶纤维、莫代
人造纤维
尔纤维、 莱赛尔纤维等
再生蛋白质纤维—牛奶纤维、大
豆纤维、甲壳素纤维等
(三)使用说明内容
中华人民共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产品质量法对标识的有关规定对标识的有关规定510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20122012版标准取消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标注要求但版标准取消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标注要求但产品质产品质第二十七条有规定因此产品标识仍需标注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第二十七条有规定因此产品标识仍需标注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同时也是企业能证明同时也是企业能明确区分检验前后的产品加强内部管理的需要

产品说明书标准

产品说明书标准

产品说明书标准产品名称:XXX产品说明书产品名称:XXX一、产品概述1.1 产品简介本产品是一款(产品分类名称),主要用于(产品用途)。

1.2 产品特点(列举产品的特色、功能等)1.3 产品规格(列举产品的尺寸、重量、颜色等规格参数)二、产品组成与结构2.1 主要组成部分(描述产品主要组成部分的名称和功能)2.2 产品结构(描述产品的整体结构及各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三、产品性能指标3.1 外观特征(描述产品外观的特征,例如色彩、形状、材质等)3.2 功能指标(描述产品的主要功能及性能指标,例如功率、速度、容量等)四、产品使用方法4.1 安装与组装(描述产品的安装和组装步骤,并提供详细的图文说明)4.2 使用操作(描述产品的具体使用方法,包括如何开启、关闭、调节等)4.3 注意事项(列举产品使用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如安全使用、维护保养等)五、常见问题解答5.1 Q:XXX问题如何解决?A:(回答解决该问题的方法或建议)5.2 Q:XXX问题怎样预防?A:(回答预防该问题的方法或建议)六、售后与维修服务6.1 售后服务承诺(描述公司对于产品售后服务的承诺和政策)6.2 维修与保养(提供产品的维修与保养方法及周期)七、免责声明(声明产品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及相关责任)备注:1. 本产品说明书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作为产品合同的一部分,仅供用户参考使用;2. 如产品规格、功能等有变更或更新,恕不另行通知,请以实际产品为准。

以上为产品说明书的标准格式和内容要点,旨在为用户提供详尽的产品信息和指导。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联系客服人员或查阅相关资料。

感谢您对本产品的支持与信赖!。

5100J-2009

5100J-2009

Markem-Imaje S.A.S Safety Data Sheet
1.3. 应急电话号码 Markem-Imaje S.A.S:(33) 4 75 75 55 00 INRS* (Orfila):(33)1 45 42 59 59
2.成分/组成信息
SH-5100J-C of 03 June 2009
Reporting Rule Substances
5B: Clean Air Act Section 111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5D: Clean Air Act Section 112 Statutory Air Pollutants (1990 Amendments)
在美国,该产品中的危险成分在以下列表中有所提及:
SH-5100J-C
Markem-Imaje S.A.S
SH-5100J-C of 03 June 2009
Safety Data Sheet
1F: Toxic Substance Control Act (TSCA) Section 8(d) Health and Safety Data
# 14.运输信息
14.1.陆地(ADR*)
物质名称:酮基液体(丁酮/丙酮混合液)
UN* No.
1224
分 分类 包装 标 特殊 限
包装
类 编码 类别 签 规定 量 指示 特殊规定 混合的包装规定
3
F1
II
3
270/ 640D
LQ4
P001/ IBC02/ R001
MP19
运输类别 2
包装
运输特殊规定 装载、卸载以及处理
9.理化特性
物态以及颜色: 气味: pH(20ºC(68ºF)时): 熔点: 沸点: 闪点(闭杯): 自燃温度: 爆炸性(在空气中的体积百分含量%): 蒸气压: 蒸气密度(/空气): 密度(20ºC(68ºF)时): 水溶解性: 正辛醇/水分配系数(log P(o/w)):

标准化基础知识

标准化基础知识

6)制定、使用标准的动力是谋求利益的共同性; 7)最终效果体现为实现社会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8)具备统一格式 ; 9)经权威部门审批发布; 10)实施一系列动态管理。 二、标准化 1、定义: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的 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 2、主要作用:是为了预期目的改进产品、过程或服务的适应性, 防止贸易壁垒,并促进技术合作。 3、活动过程:从制定---发布---实施---监检---修订的循环。
七、采用国际标准 1、定义:是将国际标准的内容、经过分析研究和试验验证,等同 或修改转化为我国的标准,并按我国标准审批发布程序审批发 布(简称采标)。 2、意义:1)提高标准技术水平,从而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的竞 争力;2)打破技术性贸易壁垒、与国际接轨。 3、采标范围: ISO/IEC/ITU标准; ISO确认并公布的39个国际组 织发布的标准;国外先进标准 4、一致性程度:等同(IDT),修改(MOD),非等效(NEQ) 5、一致性程度标识方法分为三段:第一段为对应的国际标准编号, 第二段为该国际标准的英文名称,第三段为一致性程度代号, 每段之间用逗号隔开。当国家标准的英文名称与国际标准的英 文名称相同时,第二段不标。 例:(IEC 60879:1986,MOD)
三、标准性质的变化
1979年 标准化管理条例 标准 即 技术法规 1989年 标准化法 强制性标准 检验规则 标 供企业组 织生产用 条例18条规定: 标准一经发布就是 技术法规,必须严 格贯彻执行。 (新的发布、旧的 作废) 推荐性标准 检验规则 标准化法14条规定: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 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 口。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 采用。一但纳入指令性文件,将具有 相应的行政约束力。(对推荐性标准 新版发布,老版不一定作废) 合格评定程序 WTO关心的以上三 种文件 我国标准中的检验规 则应逐步纳入到合格 评定程序中 准 2001年12月 加入WTO后 技术法规

产品包装标示要求

产品包装标示要求

产品包装标示要求
介绍
本文档旨在提供产品包装标示的要求,以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
消费者的安全。

包装标示要求
1. 产品名称:包装上应明确标注产品的名称,并确保准确无误。

2. 产品代码:为了方便追溯和管理,每种产品都应有独特的产
品代码。

3. 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包装上应清晰地标明产品的生产日期和
有效期,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新鲜程度和使用期限。

4. 成分表:如果产品是食品或药品,必须提供详细的成分表,
以确保消费者了解所购买产品的成分。

5. 用法说明:对于需要特殊使用或操作的产品,包装上应包含详细的用法说明,以确保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并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

6. 警示标识:对于存在伤害风险的产品,包装上应标明相应的警示标识,以提醒消费者注意安全。

7. 储存条件:对于需要特定储存条件的产品,包装上应清晰地标注储存条件,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8. 批次号:为了方便追溯,每批产品都应有独特的批次号,以便在需要时对产品进行检查和召回。

9. 法律标准符合:对于需遵循特定法律标准的产品,包装上应标明产品的符合情况。

总结
产品包装标示是确保产品合规性和消费者安全的重要要求,本文档提供了标示要求的详细说明,以帮助您正确标示产品包装。

产品标识说明

产品标识说明

产品标识说明
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表明产品信息的各种表述和指示的统称。

产品标识主要表现为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企业的名称、厂址,产品的主要成份、规格型号,以及生产日期、失效日期,警示标志等。

产品的标识既可以标注在产品上,也可以标注在产品包装上。

其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它的相关要求。

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

其标示内容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产品标识的目的是给消费者、销售者以及用户提供有关产品的信息,帮助他们了解产品的成份、质量、所执行的标准,说明产品的使用、保养等事项,起到指导消费者的作用。

商品标识标注分类规定

商品标识标注分类规定

商品标识标注分类规定前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参考国家对各类商品的分类规范,同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确保商场的商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管理商品标识标注和明示产品质量信息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主要明确各类商品依法当标明的内容,适用于物价质控部、配送中心、营运部及售后服务部等商品管理部门的商品管理与监控流程;产品标识的基本内容一、产品标识中应当包括的内容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形式主要有三种:合格证书、合格标签和合格印章二、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产品标识还应当包括的内容生产许可证标记:产品的规格、等级、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他技术要求: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安装、维护及使用说明;三、产品标识中可以选择标注的内容产品产地、认证标志、名优称号或者名优标志、产品条码;食品类一、允许免除标注内容1、包装容器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c㎡时,除香辛料和食品添加剂外,可免除配料表、生产日期或/和保存期、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但在其大包装上应标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或产地、生产日期、保持期或/和保存期;2、产品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明确规定保持期或保存期在18个月以上的食品,可以免除标注保持期或保存期;3、进口食品可以免除原制造者的名称、地址和产品标准号;二、基本要求1、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2、所用文字必须是规范汉字;3、所用的计量单位必须是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如质量单位:g 或克,Kg或千克;体积单位:mL、ml或亳升,L或升;三、国产食品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标识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日期的标注顺序为年、月、日;保质期或/和保存期;贮藏指南;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特殊标准内容辐照食品;条形码自带码或店内码;四、进口食品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标识内容1、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固形物含量;原产国、地区名;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日期的标注顺序为年、月、日;保质期或/和保存期;贮藏指南;质量品质等级;特殊标准内容辐照食品;条形码自带码或店内码;2、母乳代用品特殊要求(1)母乳代用品,指以婴儿为对象的婴儿配方食品,以及在市场上婴儿为对象销售的或以其他形式提供的经改制或不经改制适宜于部分或全部代替母乳的其它乳及乳制品、食品和饮料,包括瓶饲辅助食品、奶瓶的奶嘴;(2)母乳代用品产品包装标签上,应用醒目的文字标有说明母乳喂养优越性的警句;不得印有婴儿图片,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类似的名词;五、国产保健食品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标识内容保健食品名称;天蓝色保健食品标志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净含量和固形物含量;配料、功效成分、保健作用;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日期的标注顺序为年、月、日;保质期或/和保存期;贮藏指南;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特殊标准内容辐照食品、警示性标示内容;条形码自带码或店内码;六、进口保健食品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标识内容保健食品名称、天蓝色保健食品标志与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净含量和固形物含量;配料;功效成分的名称和含量、保健作用;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和食用量;生产日期日期的标注顺序为年、月、日;保质期或/和保存期;贮藏指南;原产国、地区名;特殊标准内容辐照食品、警示性标示内容;条形码自带码或店内码;七、国产酒类必须具备的中文标识内容注册商标标记;酒名;配料表;酒精度;原汁量;净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批号;生产日期罐装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类型或糖度;条形码自带码或店呐码;八、进口酒类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标识内容酒名;配料表;酒精度;原汁量;净含量;原产国、地区名;批号;生产日期罐装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除保质期超过18个月的饮料酒、蒸馏酒可不标保质期外,其它必须标注保质期;质量等级;产品类型或糖度;条形码自带码或店内码;九、附注1、对食品送货验收日期的规定畅销商品例外(1)有效期为一天的,必须在当天早上送货验收,当天未卖完须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2)有效期为三天以下含三天、一天以上的,须在第一天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3)有效期为七天以下含七天、三天以上的,须在第一天起前三天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停止销售并予清退;(4)有效期为十天以下含十天、七天以上的,须在前五天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一天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5)有效期为半个月以下含半个月、十天以上的,须在前七天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两天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6)有效期为一个月以下含一个月、半个月以上的,须在前二十天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五天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7)有效期为三个月以下含三个月、一个月以上的,须在前一个月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七天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8)有效期为半年以下含半年、三个月以上的,须在前1/2保质期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一个月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9)有效期为一年以上,须在前3/5保质期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三个月内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2、所有粘贴有其他商场打价纸的商品不予验收;3、所有标注两种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的商品不予验收;4、所有外表生锈的商品如罐头商品、铁罐装奶粉等不予验收;5、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标贴单独粘贴的不予验收;化妆品类一、国产化妆品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标识内容商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净含量或净容量;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按生产日期年、月或年、月、日和保质x年或保质期x月方式标注、按生产批号或限期使用日期的方式标注;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产品标准号;特殊用途化妆品还须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批准文号;必要时应注明安全警告和使用指南、满足保质期和安全性要求的储存条件;二、进口化妆品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标识内容商品名称;原产国名、地区名;制造者的名称、地址或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净含量或净容量;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两种标注方式:按生产日期年、月或年、月、日和保质x 年或保质期x月方式标注、按生产批号或限期使用日期的方式标注;必要时应注明安全警告和使用指南、满足保质期和安全性要求的储存条件;三、附注1、对体积小又无小包装、不便标注说明性内容的裸体产品如唇膏、化妆笔类等,可不标注其他内容,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制造者的名称;2、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标贴单独粘贴的不予验收;家用电器、燃气器具类及、传真机一、基本要求1、使用说明内容要用规范汉字书写,厂名、厂址不得使用汉语拼音、符号、标志或数字;2、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有关规定;3、汉语拼音必须书写正确,拼写正确;4、使用两种以上文字时,相互之间要区分清楚;5、产品包括铭牌上采用图形符号或外文标识的各种控制调节标记,须在说明书中用汉字表明相应含义;二、国产电器必须具备的中文使用说明标识内容1、产品销售包装上应标明的内容: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商标;产品重量和数量;色别标志;包装外型尺寸;消费者须知开启包装前的贮存、运输注意事项和标志;必要的开启包装指示;制造厂名、厂址;2、说明书应包括内容: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产品概述;额定电压V和电源种类;额定频率Hz直流电器除外;额定输入功率W或KW;主要使用性能指标;接地说明;组装和安放、安装事项;使用事项;维护修保养事项;产品附件名称、数量、规格;常见故障及其处理方法一览表;售后服务事项和生产者责任;制造厂名和厂址;3、标贴标志:实施安全认证的电工产品必须在产品或外包装上印制或粘贴安全认证标志长城标志,还须加贴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CCC;4、应在产品或其外包装内附有合格证明和保修卡;三、进口电器必须具备的中文使用说明标识内容除生产者地址外,与国产电器相同;还须加注国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被列入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的进口产品,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粘贴CCC 标志后才能销售;四、国产燃气器具必须具备的中文使用说明标识内容商品名称;型号和条形码自带码或店内码;商标;制造者、经销商的厂名、厂址;操作使用说明书;应在产品或其包装内附有合格证明和保修卡;五、进口燃气器具必须具备的中文使用说明标识内容进口经销者的名称、地址;中文使用说明书;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在本地设有或委托有经过审查合格的维修网点,并遵守本地的有关管理规定;六、国产、传真机必须具备的中文使用说明标识内容厂家名称和地址;规格型号;功能、使用要求;中文产品说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进网标志和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CCC,还应在产品或其包装内附有合格证明和保修卡;七、进口、传真机必须具备的中文使用说明标识内容原产国地区;国内经销商的名称、地址;规格型号;功能、使用要求;中文产品说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进网标志、进口商品保修卡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即CCC标志;钟表类一、国产钟表必须具备的中文说明标识内容品名、商标、型号;产品使用说明书;生产商的厂名、厂址;应在产品或其包装内附有合格证明和保修卡;二、进口钟表必须具备的中文使用说明标识内容品名、商标、型号;产品使用说明书;原产国地区;国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应具备国内保修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照相器材类一、国产商品必须具备的中文使用说明标识内容品名、注册商标、产地、型号、机身号;操作使用说明书;制造商的厂名、厂址;质量检验合格证;保修卡及相关配件;二、进口商品必须具备的中文使用说明标识内容中文使用说明书;商品的原产国地区及国内代理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保修卡;国家机械主管部门核发的准销标志激光北京天安门防伪标贴;计算器及电子记事本类一、国产商品必须具备的中文使用说明标识内容必须在外包装上注明该商品的生产厂家名称、地址;商品中文品名字体应使用标准汉字、型号;供应商需提供商品的使用说明书及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上应对商品的功能、配件的性能及具体使用方法作出详尽的介绍;二、进口商品必须具备的中文使用说明标识内容进口计算器须在外包装上标注原产国名称、进口代理经销商名称、地址及联系;须标注该商品的中文品名、型号、功能及简要说明;需具备商品的使用说明书及相应的配件表;运动器材类一、国产商品必须具备的中文使用说明标识内容在商品上须注明商标、型号、商品名称、规格、功能等标识;须具备产品合格证、操作使用说明书、配件表;须在外包装上标注生产厂名、厂址及联系;二、进口商品必须具备的中文使用说明标识内容在商品上须注明商标、型号、商品名称、规格、功能等标识;须具备产品合格证、操作使用说明书、配件表;须在外包装上标注在华代理经销商名称、地址及原产国;药品类一、国产药品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或说明书标识内容品名、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中药饮片除外、产品批号;主要成分;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规定有效期的药品,必须注明有效期;除中药材、中药饮片外,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标记符号为;二、进口药品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或说明书标识内容同国产药品,须加注国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皮制品皮带、箱包类一、国产商品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标识内容品名、商标、型号、规格;条形码自带码及店内码;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原材料或成分;使用保养说明书及注意事项等;必须附有生产厂家的出厂检验合格证;二、进口商品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标识内容品名、商标、型号、规格;条形码自带码及店内码;原产国地区;国内经销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原材料或成分;使用保养说明书及注意事项等;鞋类一、国产皮鞋、胶鞋、布鞋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标识内容在鞋盒上应注明该产品的名称代号、色别、型号、鞋号、产品等级、条形码自带码及店内码、制造者的厂名、厂址;在皮鞋的鞋身上应注明该产品的商标、型号、鞋号、检验章;二、进口皮鞋、胶鞋、布鞋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标识内容同国产皮鞋,可免除标注制造者的厂名、厂址及检验章;原产国地区和国内经销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三、国产胶鞋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标识内容1、每只鞋身上都应具备下列标志;制造者名称、产品名称;中国鞋号出口产品不在此限;商品名称或商标;产品等级;检验合格章;2、每双鞋的包装中都应有下列标志;制造厂名称、产品名称;中国鞋号出口产品不在此限;产品等级;穿着注意事项及修理与调换规定;四、进口胶鞋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标识内容同国产胶鞋,可免除标注制造厂名称、地址及检验合格章;须标注原产国地区和国内经销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五、国产布鞋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标识内容1、每只鞋身上都应具备下列标志;制造厂名与注册商标;鞋号与鞋型;检验章;2、外包装上应标注:品名、注册商标;制造厂名、厂址;鞋的颜色、鞋号及鞋型;六、进口布鞋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标识内容同国产布鞋,可免除标注制造厂名称、地址及检验章;须标注原产国地区和国内经销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日用百货类一、国产商品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标识内容生产厂家名称、地址;使用说明和维修保养说明;警示标志及说明;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产品规格、等级、成分;必须附有生产厂家的出厂检验合格标记;二、进口商品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标识内容同国产商品,可免除标注制造厂名称、地址及检验合格标记;须标注原产国地区和国内经销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香烟一、国产香烟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标识内容产品注册商标、名称、规格;烟型;条形码编码;焦油含量;生产商厂名、厂址、“吸烟有害健康”等警句;二、进口香烟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标识内容原产国和地区;烟型;条形码编码;焦油含量;内外大小包装上必须标有“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字样服装、纺织品类一、国产商品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标识内容品名、号型、规格、等级;产品标准号;布料原料名称和主要成分的标志和标识;产品使用洗涤标示;生产商的厂名、厂址;商品检验合格标记;其中,号型、规格、原料成份、洗涤方法应标注在耐久性标签上;二、进口商品必须具备的商品中文标签标识内容同国产商品,可免除标注生产商的厂名、厂址及检验合格标记;须标注原产国地区和国内经销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玩具类一、国产玩具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标识内容产品名称使用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应与国家、行业、企业标准的名称相一致,并与其实际内容相符;产品型号使用说明应与产品型号相一致,不同种类、不同型式的产品不能通用同一说明;主要成分或材质对含有填充物的玩具应标明主要成分或材质;年龄范围在包装及说明书、标签上应标明适合儿童使用的年龄范围;安全警示对需要有警示说明的玩具应予以标明;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标明玩具生产者合法登记注册的名称、住所地;使用方法使用说明上应标明使用玩具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组装程序图拼插玩具、组装玩具有组装程序图;维护和保养较复杂和容易损坏的玩具有维护、保养方法;产品标准号应标明产品所执行的国家标准、保养方法;产品检验合格证每单件玩具产品应有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安全使用期限需要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按年、月、日顺序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二、进口玩具必须具备的商品中文标签标识内容同国产商品,可免除标注生产者的名址、产品标准号及产品检验合格证;须标注原产国、地区和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金银饰品类一、国产金银饰品必须具备的中文标签标识内容金银饰品标识包括印记和其他标识物印记包括材料名称、含金银、铂量单件金银饰品重量小于或确难以标注的,印记内容可以免除;其他标识物可以是一个或者数个,其他标识物的内容包括金银饰品名称、材料名称、含金银、铂量、生产者名称、地址、产品标准编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按重量销售的金银饰品还应当包括重量;二、进口金银饰品必须具备的商品中文标签标识内容同国产商品,可不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地区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地址;。

肥料产品包装标识知识解析

肥料产品包装标识知识解析
精品课件
-21-
GB/T 15063-2009 复混(合)肥料
高氯 警示语
精品课件
商标
肥料名称 养分含量 总养分 QS标志 产品标准编号 净含量 肥料登记证号 生产许可证号 生产/经销商 名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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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产品国家标准
磷酸一铵、磷酸二铵 GB/T 10205-2009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
肥料产品包装标示 知识解析
精品课件
目录
一. 肥料标准的分类 …… …… …… …… …… 2 二. 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 …… …… …… … …4 三. 主要产品国家标准 …… …… …… …… …19
1. 复混(合)肥料 2. 磷酸二铵、磷酸一铵 3. 氯化钾 4. 尿素 四. 常见肥料的执行标准 …… …… …… ……34 五. 肥料相关法律法规…… …… …… …… …35
最小比例
最大比例
1/2/4
1/3/9
1/1.5/3
1/2.5/7
精品课件
-16-
(三)标识印刷、字体字号要求
1.3 标识区内主要项目和文字尺寸
标识标注内容应用印刷文字,标识项目的尺寸应符合下表要求。
序号 1 2
3
组成
标识标注主要内容
肥料名称及商标 规格、等级及类别 作为主要标识内容的养分或总养分
配合式(单养分标明值) 产品标准规定应单独标明的项目,如氯含量、枸溶性磷等
GB18382 对标识、标签、包装肥料、容器、肥料、缓效肥料、包膜肥料、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单一肥料、大量元素(主要养分)、中量元素(次要养分)、微量元 素(微量养分)、肥料品味、配合式、标明量、总养分,均有明确定义。

食品接触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竹、木制品

食品接触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竹、木制品

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CCS备案号: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团体标准XXXXX—XXXX食品接触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竹、木制品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label and instructionsof food contact productsBamboo and wood tableware products(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日期:20201109)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目次前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4基本原则 (2)4.1真实 (2)4.2合规 (2)4.3规范 (3)4.4完整 (3)4.5方便获取 (3)5标注要素及要求 (3)5.1产品信息 (3)5.2生产者(或)经销者信息 (4)5.3合规信息 (4)5.4日期信息 (4)5.5产品使用说明 (5)5.6标志 (5)6标签标识制作 (6)6.1形式 (6)6.2材料 (6)6.3印制 (6)6.4安全 (6)7安全警示 (6)8其他 (7)附录A(资料性附录)标签标识示例 (8)附录B(资料性附录)注意事项 (9)前 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食品接触材料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食品接触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竹、木制品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食品接触用竹、木和软木材料及制品产品的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的技术规范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以竹、木或软木为原料,经过加工而成的木、竹材质的产品。

产品标签标注要求

产品标签标注要求
• 应清楚持久地印刷在形成反差的基底上。(颜色应醒目、突出、易使 消费者特别注意并能迅速识别)
• 耐久性和可用性(寿命期内清晰可见)
5.产品标识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当是法定计量单位。 6.本办法与相关法、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其标识的标注,应当遵守
本规定。 • 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标识的标注另
产品标签标注要求
Eric 15.02.04
产品标签相关法规
• 1.质量法 • 2.商标法 • 3.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 4.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 5.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总局第100号令) • 6.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7.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 8. GB 5296 消费品使用说明
• 圆柱形包装物、圆柱形包装容器或近似圆柱形包装物、近似圆柱形包 装容器计算方法 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高度(cm)乘以圆周长(cm)的40%。
• 如果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有明显的主要展示版面,应以主要展示版面的 面积为最大表面面积。
标识使用文字、数字、字母的要求: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 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
产品经质量检验合格而附于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合格证书、合格标签等标识。 • 有三种形式 :a 合格证书 b 合格标签 c 合格印章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标注: a.性能、结构复杂的产品,大件耐用消费品和高档值的产品采用合格证书。(电视、计算
机、汽车等) b.日用消费品使用合格标签。(服装、鞋、食品等) c.为方便标注,有些产品可在标签、说明书、包装物 上印刷“合格”二字。(化妆品、
一、产品名称是生产者必须标注的产品标识内容
a.应使用中文

食品接触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日用陶瓷编制说明

食品接触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日用陶瓷编制说明

表 1 上海市团体标准《陶瓷餐具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和相关标准技术要求比较
项目
参考标准
参考标准内容
上海市团体标准 《陶瓷餐具产品标签标识和使用
说明技术规范》
主题内容与
适用范围/
/
范围
陶瓷材质或以陶瓷材质为主体的
/
与食物接触的瓷器、炻器、陶器
,有釉和无釉陶瓷制品
引用标准/
规范性引用
/
文件
要素及要求
合规信息 标签标识制

GB/T 30643-2014 《食品接触材料 及制品标签通 则》
/
GB/T 30643-2014 《食品接触材料 及制品标签通 则》
1.一般要求;2.名称;
3.规格和(或)数量(件
数);4.材质;5.添加剂;
6.生产者和(或)经销
针对陶瓷餐具产品特点规定了:
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
GB/T 30643-2014 《食品接触材料 及制品标签通 则》
在使用说明中进行规 定。
单独列出
应给出产品的适用人群。
其他特殊的附加信息。
/
/
建议标注“产品使用说明包含重
要信息,请在使用前详细阅读,
并妥善保留”。
六、与执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制订的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并且符合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反馈意见进行标准的修改,最终形成送审稿。 五、标准制定的主要内容 5.1 标准质量提升关键参数 5.1.1 术语和定义 陶瓷餐具产品可以单件、套件或组合销售,针对器型及销售特点,规定了最
小销售单元、销售包装与最小销售包装,方便生产者进行标签标识标示。 5.1.2 基本原则 陶瓷餐具产品作为食品接触材料日常必需的消费品,其标签标识,通过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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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知识培训教材(1)
第三章
标识
标识的尺寸及图文要求
标识图示
投 光 照 明 灯 具 类 型 号 标 签
标识外形尺寸和内容 外形尺寸:78×40×0.04mm 标签内容: 1、灯具输入为交流电压时,标签的内容如右图 所示。 2、灯具输入为直流电压时,标签中应增加Ⅲ类 灯具符号,但不能体现:额定频率、额定电流 和功率因数栏,但要注意排版的对称和合理性。 备注:右图标签中“光源不可替换”后面的括 号中的代码按《光源品牌代码应用管理规范》 中的规定执行。 相关要求
相关要求 1.材质:消银龙; 2.印刷:宋体+黑字+双线框; 3.图文距离框线≥1.5mm; 4.制造商、制造商LOGO和产品名称字高≥2.5mm;其它 字高度≥2mm;符号高度≥5mm; 5.模切边距印刷边框1.0mm。
灯具知识培训教材(1)
产品标识及说明书标准化管理规范
制作 2016.
灯具知识培训教材(1)



前言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二章 标识和说明书的应用 第三章 标识的尺寸及图文要求
第四章 说明书的尺寸及图文要求
第五章 与产品有关的标记和字符 第六章 标识的试验
第七章 标识和说明书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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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知识培训教材(1)
第二章
序号 7 8 9 10 名称 QC PASS标签 警示标签 指示标签 接地标签
标识和说明书的应用
应用说明
出口产品通过在线质量检验后才需要张贴此标签,一般和型号标签张贴在一起,客户有要求 时,按照客户要求进行张贴。 有安全隐患的产品才需要张贴此标签,一般张贴在灯具本体上危险源旁或附近、不可拆卸的 位置上。 有正确指引安装和使用的产品才需要张贴此标签,一般张贴在产品的被指示目标附近,可应 用于灯具及其周边产品。 有单独接地点的灯具才需要张贴此标签,一般张贴在安全接地耳或端子半径约5mm范围内, 在灯具内部没有AC接线标的情况下使用。 客户有需要时才张贴或出口产品必须张贴此标签,一般与产品的型号标签贴在一起,国内销 售的产品,在订单没有要求的情况下,除强制认证产品必须张贴CCC标签外,其它自愿认证 标志暂不张贴;国外销售的产品,必须张贴相关地区或国家认可的安全认证标志,例如:销 往欧盟国家须贴“CE”、“ROHS”标志,销往美国要贴“UL”或“CUL”标志等。 所有产品(包括灯具及其周边产品)必须随包装箱附一张说明书,一般对折后放置在包装箱 (盒)底部。根据不同销售区域,分中、英文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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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知识培训教材(1)
第三章
标识 道 路 与 街 路 照 明 灯 具 类 型 号 标 签
标识的尺寸及图文要求
标识图示
标识外形尺寸和内容 外形尺寸:78×40×0.04mm 标签内容: 1、灯具输入为交流电压时,标签的内容如右图 所示。 2、灯具输入为直流电压时,标签中应增加Ⅲ类 灯具符号,但不能体现:额定频率、额定电流 和功率因数栏,但要注意排版的对称和合理性。 备注:右图标签中“光源不可替换”后面的括 号中的代码按《光源品牌代码应用管理规范》 中的规定执行。 相关要求
张贴位置说明或示例
1.材质:消银龙; 1.路灯的型号标签应居中张贴在出光面靠近灯杆安装端的 2.印刷:宋体+黑字+双线框; 本体或外壳平面上,标签图文方向朝另一端或与外壳上 3.图文距离框线≥1.5mm; 的LOGO图文方向一致。 4.制造商、制造商LOGO和产品名称字高≥2.5mm; 2.隧道灯型号标签应对称张贴在输入电缆线上距防水锁头 其它字高度≥2mm;符号高度≥5mm; 旁约30mm处,标签图文朝灯具本体。 5.模切边距印刷边框1.0mm。 3.不宜将型号标签贴在灯具螺丝位、不可活动的安装面上。
景 观 照 明 类 灯 具 型 号 标 签
张贴位置说明或图示
1.材质:消银龙; 1.当灯具外壳或型材表面平整时,将型号标签张贴在灯体上距 2.印刷:宋体+黑字+双线框; 离(输入电缆线)防水锁头旁约30mm处,标签图文朝出光面。 3.图文距离框线≥1.5mm; 2.当灯具外壳或型材因凹凸不平而无法张贴时,应将型号标签 4.制造商、制造商LOGO和产品名称字高≥2.5mm; 对称张贴在输入电缆线上距防水锁头旁约30mm处,标签图文 其它字高度≥2mm;符号高度≥5mm; 朝灯具本体。 5.模切边距印刷边框1.0mm。 3.不宜将型号标签贴在灯具螺丝位、不可活动的安装面上。
外形尺寸:52×22×0.04mm 1.材质:消银龙; 标签内容:产品名称、型号、输入电压、电源频率、2.印刷:宋体+黑字; 输入电流、输出电流、功率因数、额定环境最大温 3.图文距离框线≥1.5mm; 度、额定最大表面温度、防护等级、最大输出电压、4.制造商、LOGO和品名字高 接线图或输入和输出极性标记、生产日期、F标记、 ≥2.5mm;其它文字高度 独立式标记、不要放入垃圾桶标记、制造商LOGO、 ≥2mm;符号高度≥5mm; 隔离电源标志、温度保护标志、认证标志。 5.模切边距印刷边框1.0mm。 标识图示
将标签居中贴于LED驱 动电源的上平面,标签 两端的极性标识与实物 的极性必须相对应。

号 标 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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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标识
标识的尺寸及图文要求
相关要求 张贴位置说明或图示 将标签居中贴于LED 驱动电源的上平面, 标签两端的极性标识 与实物的极性必须相 对应。
标识外形尺寸和内容
恒 压 电 源 类 型 号 标 签
11
认证标签
12
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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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标识和说明书的应用要求:
标识和说明书的应用
1、所有标签的张贴具体位置和图文方向都会因灯具的不同结构而不同,但首件一旦确 定下来后,必须保证其张贴位置和图文方向的一致性。 2、客户提供标签张贴的具体位置和图文方向应严格按照客户要求进行张贴。 3、外贸产品标识的尺寸、图文在客户没有特殊要求时,除将标签上的中文改成英文外, 其它不变;外贸客户对产品标识有要求时,严格按照客户要求执行。 4、中性包装的产品标识和说明书上不能出现制造商LOGO、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 5、出口产品不贴合格证时,以QC PASS标签代替。QC PASS标签的张贴位置和图文 方向按客户要求或与首件确认位置和图文方向保持一致。 6、标签要贴端正,不能倾斜、起皱、卷边、脱落。 7、说明书的编号沿用产品的编号,版次的变更按照《文件控制程序》中的要求执行。 8、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结构顺序、图文和字体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如需更改,应严 格按照《文件控制程序》中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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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知识培训教材(1)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警示标贴——通过印刷图文提示用户或安装人员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以免 人或产品出现某种伤害的一种标签。 QC PASS标签——通过印刷图文提示该产品已通过授权检验人员质量检验 的一种标签。 批示标签——通过箭头或图文来指引用户或安装人员,对产品进行正确安装 或使用的一种标签。 接地标签——通过印刷单一的“安全接地”图案来指引用户或安装人员接地 点位置的一种标签。 认证标签——通过印刷相关图文来表示该产品已通过某种认证的一种标签。 说明书——通过印刷图文对产品的特性、安装、使用和维修方法进行详细表 述,使用户认识、了解、正确安装和安全使用我司产品的一种说明书。


外箱标签——通过印刷图文反映被包装产品的订单编号、产品编码、产品 名称、型号规格、额定功率和相关色温的一种标签。
AC接线标——通过印刷图文“L、N和安全接地”标识指引用户或维修人员 进行灯具内部(电器初级端)、外部(灯具进线)接线的一种标签。


DC接线标——通过印刷图文“+、-”指引用户或维修人员进行灯具内部 (电器次级端)接线的一种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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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当前,公司产品标识和说明书的问题比较多:格式不规范、内容不齐全、 标记和字符不正确,呈现“百花齐放”的现象,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再次 发生,使我司产品标识和说明书的制作能够尽快规范起来。 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相关人员对灯具的相关国家标准、产品的 性能、产品标识和说明书的结构、要求等缺乏正确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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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知识培训教材(1)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型号标签——通过印刷图文反映与该产品有关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的,比 如: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和其他特性的一种标签。 合格证——通过印刷图文表示该产品已检验合格的一种标签。 外箱标志——通过移印技术,将有关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直接印刷在外箱 上的各种图文或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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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接线标签 子台1~2mm,图文方向朝接线处,主要应用于灯具初级或交流端的接线。要求:红色或棕色线 对应L,蓝色线对应N,黄绿色线或绿色线对应安全接地。
安全特低电压的产品才需要张贴此标签(进线端有极性标识的除外),一般对称张贴在距线芯 DC接线标签 30±2mm处的电缆单绝缘皮上,主要应用于灯具直流输入端或LED驱动电源次级的接线。要求: 红色或黑色线对应“+”,蓝色或白色线对应“-”;如果是啤头,应在标识中进行图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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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知识培训教材(1)
第三章
标识
标识的尺寸及图文要求
标识图示
标识外形尺寸和内容 外形尺寸:78×40×0.04mm 标签内容: 1、灯具输入为交流电压时,标签的内容如右图 所示。 2、灯具输入为直流电压时,标签中应增加Ⅲ类 灯具符号,但不能体现:额定频率、额定电流和 功率因数栏,但要注意排版的对称和合理性。 备注:右图标签中“光源不可替换”后面的括号 中的代码按《光源品牌代码应用管理规范》中的 规定执行。 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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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序号 1 2 3 4 名称 型号标签 合格证 外箱标志 外箱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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