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基金产品审核指引(正式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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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零售财富类产品风险评级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零售财富类产品风险评级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零售财富类产品风险评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零售财富类产品零售渠道准入管理,防范产品风险,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6〕24号)、《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第130号)、《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保监会2018年第6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零售财富类产品,是指通过本行各渠道面向本行零售客户销售的本行理财产品、代理代销产品以及交易类产品。其中,代理代销产品包括他行及理财子公司理财、基金、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保险产品、集合信托计划、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等。交易类产品包括贵金属T+D等相关产品。

此外,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评级也适用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属于“管理办法”,适用于本行境内各级机构。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集团大财富工作小组及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集

团大财富委办公室”)职责包括:

(一)根据监管要求及业务需求,制定并适时调整零售财富类产品风险评级标准及管理办法,在提交集团大财富工作小组审批同意后执行;

(二)负责对产品的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并确定产品在本行零售渠道销售的风险等级;

(三)根据产品风险评级结果,确定零售财富类产品的适销性管理原则。

集团大财富工作小组下设信托及私募机构代销产品专项工作小组及其小组办公室,负责总行私人银行部引入的信托及私募机构代理类产品的风险等级评定及适销性管理。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流程与要求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流程与要求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流程与要求

私募基金是指以不特定对象为限售对象,由不特定对象出资,由私募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是指基金管理人将新设立的私

募基金产品提交给监管机构进行备案登记的一项重要流程。下面将详细介

绍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的流程和要求。

一、备案流程:

1.基金管理人准备备案材料:包括基金合同、基金募集说明书、基金

运作规则、基金募集广告等基本材料。

2.选择备案登记机构:一般由证券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登记,也可以

选择其他备案登记机关。

3.提交备案材料:将准备好的备案材料提交给备案登记机构进行审核。

5.备案登记:审核通过后,备案登记机构将私募基金产品进行备案登记,并给予备案凭证。

二、备案要求:

1.基金管理人资质要求:基金管理人必须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并登记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具有一定的资格和能力管理基金。

2.基金募集的法律合规性:基金管理人必须遵守基金募集的法律法规,包括基金合同、基金募集说明书、基金运作规则等文件的合规性。

3.信息披露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在备案材料中必须对基金产品的相关

信息进行充分披露,包括基金投资策略、风险提示、募集金额、收益分配

等内容。

4.基金风险评估:基金管理人需要对基金产品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在

备案材料中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5.基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基金管理人必须遵循投资者利益优先的原则,妥善使用基金募集的资金,不得挪用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6.投资者准入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对投资者进行相应的准入要求,确

保投资者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避免不适当的投资。

私募证券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办法(证券类)

私募证券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办法(证券类)

私募证券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办法(证

券类)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XXX(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工作,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投资,本办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等相关法规制定。

第二章产品风险等级评定细则

公司的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参照公司产品风险等级名录执行,该名录由三部分组成:风险等级分类、产品参考因素和产品类型参考。

风险等级分类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分为五个级别:

R1、R2、R3、R4、R5,对应的风险等级分别为低、中低、中、中高、高。

产品参考因素主要是关于产品的产品结构、过往业绩、波动性、回撤情况、流动性、杠杆情况、投资标的及限制等要素。

产品类型参考以产品的风险特征为区分标准,列举部分产品类型,以供参考。

第三条具体评定标准

公司产品风险等级评定不得低于XXX《产品或服务风险

等级名录》,XXX《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划分参考标准》规定的风险等级标准。

第四条调整后的产品风险等级名录

参考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后,产品风险等级名录如下表所示:

风险等级 | 产品参考因素 |

R1 | 产品结构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低,投

资标的流动性很好、不含衍生品,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

R2 | 产品结构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较低,

投资标的流动性好、投资衍生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包括普通债券基金、债券基金分级A份额、货币市场基金、短期理财债券类基金等 | R3 | 产品结构较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较高,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好、投资衍生品以对冲为目的,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

分级基金概述

分级基金概述

明确折算条款降低 折溢价偏离
强化产品风格特征
不再发偏债分级产品
提高准入门槛
单笔认申购金额5万元起
目录
3. 分级基金的定价及投资机会
难得的A类份额投资机会
难得的A类份额投资机会
难得的A类份额投资机会
A份额的价格影响因素
运作期限
隐含 收益率
利率 环境
套利 操作
A份额的价格影响因素
价格变动 利率环境 升息预期 降息预期
2012
国联安中小板综
申万中小板
分级基金市场分类情况
母基金份额不做虚拟拆分 数量(只) A端规模(亿元) B端规模(亿元) 股票型 封闭式 开放式 封闭式 债券型 半封闭式 开放式 合计 2 23 6 13 2 46 31.71 137.61 67.38 139.05 0.49 376.24 15.88 115.18 28.98 77.57 0.19 237.8
• 要么获取比市场更大的波动 • 简单地说就是拿到更大的贝塔(Beta)
目录
2. 分级基金的概述
分级基金定义
A
C B
• 预期风险较低且 优先享受收益分 配的部分 • 通称“收益份额” 是通过对基金收益分 配的安排,将基金份 额分成预期收益与风 险不同的两类份额, 并将其中一类份额或 两类份额上市进行交 易的结构化证券投资 基金。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

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

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

为落实《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推进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一、证券公司设立管理的投资者人数不受200人限制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大集合产品)适用本指引,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形式设立的大集合产品参照本指引进行规范。

二、证券公司应当严格遵照《基金法》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管理运作大集合产品:

(一)自本指引公布之日起,大集合产品新开展的投资应当遵守公募基金法定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加强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并按照公募基金的有关规定计提风险准备金。

(二)存量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在2020年12月31日前对标公募基金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1.产品销售、份额交易与申购赎回、份额登记、投资运作、估值核算、信息披露、风险准备金计提等要求与公募基金一致;

2.证券公司应当对照法律法规有关公募基金管理人的要求调整完善合规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制度体系;

3.证券公司从事大集合产品管理业务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公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资质条件与行为要求;

4.对存量产品已计提业绩报酬事项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事项,待公募基金相关专项规范等要求出台后,相应进行调整规范;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流程图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流程图

私募管理人入门必备:图解!新系统私募基金备案全套流程附材料模板

基金业协会官网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

2. 进入“产品备案”菜单

3. 进行基金预备案,登记基金的基本情况

4、点击基本信息,根据管理人拟发产品填写相关信息

※填写基金全称

请确认基金名称为最终名称。名称必须带“私募”和“基金”字样,分级设计的产品需含有“结构化”或“分级”字样。

※业务模式

请根据产品实际情况选择。

※投资范围

可先行简单填写,待正式备案时,可修改为与合同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基金简称后续可修改(管理人自行决定基金简称)。

※基金类型

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其他投资,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成立日期与到期日

请根据产品情况进行选择,若为永续产品,请勾选“永续”。

※实缴出资额

请与填写在资金到账说明函上的金额保持一致。

※是否存在保底情形

选择“否”

※是否存在保收益情形

选择“否”。

※主要投资方向

复制基金合同里的投资范围。

※备案主要联系人

请填写管理人备案的联系人。

※管理人/投顾认为需要说明的问题

若无则留空,若有其他以下情况请在此处披露:

①实际规模未达到目标规模的或规模小于1000万的,需写:本基金已经募集结束;

②本基金有员工跟投;

③非证券类基金多轮募集的,首次募集完毕需说明首轮募集结束,并说明项目情况。

根据上面所提到的内容上传对应说明的盖章扫描件:

①上传募集结束说明。

②上传员工劳务合同或购买社保证明。

③上传首轮募集结束说明及项目说明。

5、填写结构化信息&杠杆信息

※是否为结构化产品

根据产品实际情况填写。

※点击提交

生成S开头的产品代码,将该产品代码填入要素表产品代码中。

基金从业常考知识笔记(一)

基金从业常考知识笔记(一)

基金从业常考知识笔记(一)

考点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的特点(☆☆☆)

1、被动操作的指数型基金:跟随指数包含的股票购买,复制和跟踪指数。

2、独特的实物(一篮子股票)申购、赎回机制:

ETF 指定的一篮子证券或商品来换取;赎回时得到的不是现金,而是相应的一篮子证券或商品;如果想变现,需要再卖出这些证券或商品。实物申购、赎回机制是 ETF 最大的特色之一。

3、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并存的交易制度:

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与封闭式基金类似。在一级市场上中小投资者被排斥在外,在二级市场上,ETF 与普通股票一样在市场挂牌交易。不论是资金在一定规模以上的投资者还是中小投资者,均可按市场价格进行 ETF 份额的交易。

考点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的套利(☆☆)

1、当二级市场 ETF 交易价格低于其份额净值,即发生折价交易时,大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在二级市场低价买进 ETF,然后在一级市场赎回(高价结算)份额,再

于二级市场上卖掉股票而实现套利交易;相反,当二级市场 ETF 交易价格高于其份额净值,即发生溢价交易时,大的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买进一篮子股票,于一级市场按份额净值转换为 ETF(相当于低价买入 ETF)份额,再于二级市场上高价卖掉 ETF 而实现套利交易。

2、折价套利会导致 ETF 总份额的减少,溢价套利会导致 ETF 总份额的扩大;

3、正常情况下,套利活动会使套利机会消失。

考点三:QDII 基金概述(☆)

1、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2、QDII 基金可以人民币、美元或者其他主要外汇货币为计价货币募集;

CSRC基XBRL实例文档编制技术指引

CSRC基XBRL实例文档编制技术指引

C S R C基金X B R L实例文档编制技术指引

2号-净值公告

当前版本号V3.1

文档版本历史表

目录

1 参考的技术文档 (3)

2 上下文的处理 (3)

3 文件命名规则 (3)

4 货币市场基金的注意事项 (3)

5 必填元素 (4)

6 估值日期、节假日期间及报告期间数值的填列 (6)

7 表下注的填列 (6)

8 元素调整 (7)

9 基金净值日(周)报的报送 (7)

10 基金净值日(周)报的业务场景 (8)

11 报送平台错误信息及含义 (9)

1参考的技术文档

1)《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送审稿)

2)《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标引规范(Taxonomy)》,中国证监会,2008.8.26

3)CSRC基金XBRL实例文档编制技术指引– 1号–一般性规定

2上下文的处理

1)分级基金上下文的处理方式参见《CSRC基金XBRL实例文档编制技术指引1号–一般性规定》中的说明。

2)封转开的开放式基金,不需要用scenario元素来表明封闭式或开放式。

3文件命名规则

文件命名规则采用和基金定期报告类似的命名方式:

CN_信息披露义务人代码_基金代码_公告类型_日报编号.xml

公告类型:FB040020

日报编号:必须使用标准的日期格式:yyyymmdd,例如:20080630;采用估值日期作为日报编号,如果是节假日或封闭期间的估值,则采用节假日或封闭期的最后一天作为日报编号。

4货币市场基金的注意事项

1)在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公告实例文档制作中,“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一个元素,单位取值为“ISO4217:CNY”。例如:1.3625元/万份基金,实例文档中对应的数值应为“1.3625”。

代销产品(投资类)审核要点和报送材料要求--风险管理部

代销产品(投资类)审核要点和报送材料要求--风险管理部

代销产品(投资类)审核要点和报送材料要求对公司拟代销的私募产品,主要对照标准为《代销投资类产品风控标准(采购类)(试行)》(2014年11月修订)。

二、报送材料要求

1、尽调报告;不能或慎重使用投顾资料或投资经理自身叙述或宣传材料等。

2、可行性分析报告;

3、产品合同等法律文件(投资说明书、资产管理合同、信托合同、托管合同、财务顾问合同、投资咨询协议、代销协议、产品风险揭示书);

4、风控标准对照结果(要详细写明符合河不符合的具体情况,不能简单写符合或不符合)、风险等级评定表;

5、私募机构存续合法性证明材料,如私募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6、投资顾问既往业务证明材料,如发行数量、管理规模、排名、第三方提供的

对账单(加盖公章)等证明性材料;

7、其他说明性材料等。

X年X月

基金销售适当性细则

基金销售适当性细则

基金销售适当性细则

有一个比较细致的匹配原则:

(一)C1型(含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1级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二)C2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2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三)C3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3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四)C4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4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五)C5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所有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此外还规定了一些禁止行为:比如,以下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的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

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判断;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

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普通投资者销售风险等级高于其

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尤其提出,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的普通投资者不得购买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除因遗产继承等特殊原因产生的基金份额转让之外,普通投资者主动购买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不得突破相关准入资格的限制。

在销售高风险等级产品时:

基金募集机构在向普通投资者销售周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

服务时,应向其完整揭示以下事项:

(一)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详细信息、重点特性和风险;

(二)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主要费用、费率及重要权利、信息披露内容、方式及频率

基金从业法律法规考点

基金从业法律法规考点

基金从业《基金法律法规》

1、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设立基金的申请注册文件应当包括(I基金合同草案II基金托管协议草案 m招募说明书草案)

2、关于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禁止性规定,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不得登陆专业人士的推荐性文字、C不得有选择性的披露重大信息、D不得预测基金的投资业绩)

3、下列表述中,属于基金管理人合规管理活动的(I营造公司合规文化I参与基金管理人的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再造m开展合规培训w协助外部律师共同处理公司法律纠纷)

4、关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以下做法合规的是(I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申购、赎回费率均为0 m混合型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基金份额净值低于1时将停止计提管理费 w ETF招募说明书中约定既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也在一级市场以组合证券进行申购和赎回)

5、客户甲的风险承受能力为中等,基金公司销售人员乙主动向其推荐高等风险基金,乙的行为违反了(专业审慎)职业道德要求。

6、M基金销售机构正在向普通投资者销售分级股票型基金,下列行为合规的是(向风险承受能力最强的普通投资者解释说明分级基金的基本原理、操作流程及可能面临的风险)

7、以下属于基金管理人监事会依法行使的职权是(检查公司的财务)

8、关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理事会,以下表述正确的是(理事会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

9、一般情况,投资者T日转托管基金申请成功后,可于(T+2 )起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10、关于某基金代销机构制作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审批报备流程,以下表述正确的是(宣传资料通过内部相关高管检查,并出具合规意见书)

私募基金合规风控要点

私募基金合规风控要点

《私募基金合规风控要点》

分享^大家,供参考

此私募基金合规风控要点,总共包括了八大方面的内容,包括了登记备案及信息报送合规性、内部管理及运营规范性、募集行为合规性、适当性管理有效性、投资运作合规性、落实《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情况、信息披露完整性、风控有效性等方面。可以作为私募基管理人进行自查时的一个参考依据。

一、登记备案及信息报送合规性

(一)管理人登记:向基金业协会登记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私募办法》规定更新登记信息。

(二)基金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进行备案,完成备案后方可进行投资运作,备案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按照《私募办法》规定更新备案信息。

文章分享自网络、分享时间2019.3.25

(三)信息报送: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及时向基金业协会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个月内,应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所管理私募基金年

度投资运作基本情况。

二、内部管理及运营规范性

(一)制度完备性及执行有效性:应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制定防火墙制度与业务隔离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授权制度;风险管理框架及制度、运营风险控制制度;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募集机构遴选制度(如涉及委托募集);信息披露制度;私募基金财产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之间、不同私募基金财产之间、私募基金财产和其他财产之间的财产分离制度,私募基金托管人遴选制度(如涉及托管)、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如未进行托管),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防范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并得到有效执行。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及评价,排查内部控制制度应存在缺陷及实施中应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产品风险等级评定细则 (2)

第三章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流程 (3)

第四章产品风险评级的更新和调整 (4)

第五章附则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正确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投资,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产品风险评级不得低于证券业协会《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基金业协会《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划分参考标准》规定的风险等级标准。

第二章产品风险等级评定细则

第三条公司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参照公司产品风险等级名录执行,公司产品风险等级名录由三部分组成:

(一)风险等级分类:公司产品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分为:R1、R2、R3、R4、R5五个级别,对应的风险等级分别为低、中低、中、中高、高;

(二)产品参考因素:产品参考因素为产品的一般特征,主要是关于产品的产品结构、过往业绩、波动性、回撤情况、流动性、杠杆情况、投资标的及限制等产品要素。

(三)产品类型参考:以产品的风险特征为区分标准,列举部分产品类型,以供参考。

第四条参考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后,产品风险等级名录见下表:

第三章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流程

第六条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流程原则上与公司产品设立审批流程(参见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设立流程管理办法》)一致,公司各授权岗位在审核产品设立要素时,也附带审查产品风险评级的适当性。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为投资者销售基金产品或提供服务中的行为,保证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的有效实施,维护投资者权益、提示投资风险,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业协会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自律规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受公司委托为本公司募集的基金提供服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在基金推介、募集、销售或提供相关服务过程中遵守本管理制度,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产品或者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者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产品或服务销售或提供给适当的投资者.

第三条公司合规风控部门制定本管理制度,负责根据规定落实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进行相关培训、组织开展自查,对本机构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的投资者适当性执行文件进行审核,并配合销售部门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问题产生的纠纷。

第四条投资者适当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统管,并协调风险控制部门、投资部门、销售部门完成各自相关工作.

第五条公司投资部门负责根据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的投向、提供的基金服务的特点等分析基金产品及服务的风险情况,提供分析结果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进行产品或服务的风险评级。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和受公司委托为公司募集的基金提供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基金销

售行为,保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效实施,切实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匹配义务,揭示投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各部门、受公司委托为公司募集的基金提供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在基

金推介、募集、销售或提供服务过程中须遵守本制度规定,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分析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并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和基金的不同风险等级,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基金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

1.3.公司合规风控部制定本制度,负责根据规定落实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

作,进行相关培训,组织开展自查,对公司的基金执行投资者适当性情况及执行文件进行审核。

1.4.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制定基金风险等级评定制度,综合基金流动性、杠杆

使用、期限结构、基金结构、投资方向、投资范围等对基金进行风险评级。

1.5.公司财富管理部负责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负责全面了解投资者信

息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根据相关规则和本制度对投资者进行分类、分级,根据投资者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推介、销售匹配基金产品。

2.合格投资者及其分类

2.1.本制度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

于单只私募基金的份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

A.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单位;

B.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

万元的个人。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产品风险等级评定细则 (1)

第三章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流程 (2)

第四章产品风险评级的更新和调整 (3)

第五章附则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正确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投资,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产品风险评级不得低于证券业协会《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基金业协会《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划分参考标准》规定的风险等级标准。

第二章产品风险等级评定细则

第三条公司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参照公司产品风险等级名录执行,公司产品风险等级名录由三部分组成:

(一)风险等级分类:公司产品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分为:R1、

R2、R3、R4、R5五个级别,对应的风险等级分别为低、中低、中、中高、高;

(二)产品参考因素:产品参考因素为产品的一般特征,主要是关于产品的产品结构、过往业绩、波动性、回撤情况、流动性、杠杆情况、投资标的及限制等产品要素。

(三)产品类型参考:以产品的风险特征为区分标准,列举部分产品类型,以供参考。

第四条参考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后,产品风险等级名录见下表:

第三章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流程

第六条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流程原则上与公司产品设立审批流程(参见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设立流程管理办法》)一致,公司各授权岗位在审核产品设立要素时,也附带审查产品风险评级的适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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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基金产品审核指引

为规范分级基金的发展,适当控制分级基金的风险,确保分级基金的平稳运作,特制订本审核指引。

一、分级基金是指通过事先约定基金的风险收益分配,将母基金份额分为预期风险收益不同的子份额,并可将其中部分或全部类别份额上市交易的结构化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分级基金的基础份额称为母基金份额,预期风险、收益较低的子份额称为A类份额,预期风险、收益较高的子份额称为B类份额。

二、分级基金产品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产品结构简单,易于投资者理解;2、风险可控,分级份额的杠杆合理;3、风险和收益相匹配,分级份额的约定收益与风险特征相匹配;4、充分揭示基金各类份额的风险。

三、分级基金的名称中需包含“分级”字样,不得包含“高收益”、“双赢”等有误导性词语。

四、分级基金可以采取以下两种募集方式。1、合并募集并分拆。以母基金代码进行募集,募集完成后,场内份额按比例分拆为两类子份额;2、两类子份额分开募集。分别以两类子代码进行募集,通过比例配售实现两类份额的配比。分开募集的分级基金仅限于债券型分级基金,且此类基金不得设计母基金份额净值低于一定阀值时,两类份额共同下跌的条款。

五、分级基金应当设定单笔认/申购金额的下限,合并募集的分级基金,单笔认/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五万元,分开募集的分级基金,B 类份额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五万元。

六、分级基金需限定分级份额的初始杠杆率,债券型分级基金不超过10/3倍,股票型分级基金不超过2倍。其中,初始杠杆率=(A 类份额配比数+B类份额配比数)/B类份额配比数。例如,A类份额、

B 类份额的配比比例为7:3,则初始杠杆率为(7+3)/3=10/3。

七、股票型分级基金和无固定分级运作期限的债券型分级基金需限定分级份额的最高杠杆率。其中,股票型分级基金不超过6倍,无固定分级运作期限的债券型分级基金不超过8倍。若上述分级基金的分级份额的实际杠杆率达到最高杠杆率,则需通过份额折算或其他方式,降低分级份额的实际杠杆率。其中,实际杠杆率是指:B 类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率的绝对值除以母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率的绝对值,参考计算公式为:

八、分级基金可以约定份额折算。1、基金份额的定期折算。分级基金若约定份额定期折算,分开募集的分级基金定期折算的间隔时间应在3个月(含)以上;合并募集的分级基金定期折算的间隔时间应在1年(含)以上;2、基金份额的不定期折算。分级基金可以设置上阀值或下阀值折算机制,当B 类份额参考净值或母基金份额净值达到一定阀值时,进行份额折算。

九、分级基金的申购、赎回。分开募集的分级基金,A 类份额打开集中申购、赎回的间隔时间应在3个月(含)以上。

十、分级基金分级运作期到期的处理方式。分级基金分级运作期到期时可以采用下列处理方式,并在基金合同中注明是否召开持有人大会。1、基金终止运作; 2、两类子份额折算为母基金份额并终止上市,母基金开通申购赎回或上市交易,以LOF 形式继续运作;3、转入新的分级运作期。

十一、分级基金的投资策略。1、分级基金的投资策略和投资标的应当与产品特征相匹配;2、债券型分级基金不得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3、分级基金若在分级运作期满后转为LOF ,则需在基金合同中明确转LOF 后的投资策略。 十二、基金管理公司需在基金募集申请材料中提交投资者教育初始杠杆率。

参考实际杠杆率类份额母基金类份额⨯=t

B t B NAV NAV t

手册。分级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封面需进行风险提示,注明产品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十三、基金管理公司需在基金募集申请材料的《准备情况》中说明分级基金人员、系统、制度、流程和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必要时我部将联合相关派出机构和交易所对上报分级基金的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在分级基金人员、系统、制度、流程和销售等方面的准备情况。

十四、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分级基金时应当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等法规的要求,对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价和调查,严格按照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分级基金。

十五、我部将视情况在基金销售机构现场检查时增加分级基金销售适用性的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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