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正当防卫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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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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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合法权

益而采取的合理防卫行为。正当防卫是一种法律上的权利,旨在平衡人们的自由安全与相互尊重的价值。在现代社会中,正当防卫的概念和适用范围已经被广泛认可,并成为维护公共秩序和个人安全的重要法律原则。

正当防卫的要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行为必须是

针对非法侵害。这意味着被保护人的自由、人身安全、财产等合法权益正在遭到非法侵害行为,如被盗、被抢等。第二,防卫行为必须是合理的。这意味着行为必须符合合理防卫的界限,不能超出必要限度,并且在实际情况下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第三,防卫行为必须是即时的。这意味着防卫行为必须在实际侵害发生时或立即发现非法侵害行为后进行,而不能是预防性的。

在正当防卫中,要注意防卫行为与过度防卫之间的区分。过度防卫是指在自卫过程中使用的手段或力度超出了合理防卫的范围,导致对侵害者的过度伤害或致死。过度防卫行为也是无法被法律所允许和接受的,一旦过度防卫发生,防卫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正当防卫的适用也需要考虑到紧急状态下的行为。在遇到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人们往往难以冷静思考和判断,可能会采取一些激烈的行动来保护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法律通常会对相关行为进行宽容和包容,以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并为相应行为提供合理防卫的辩护。

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涵盖了个人、家庭、社会公共利益

和国家安全等多个层面。个人和家庭在面对非法侵害时可以合理防卫,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方面,则可以涉及到公安机关、军队等组织的合法行动,例如,警察在执行职务时的正当防卫、军方在国家安全形势严峻时采取的正当防卫等。

法学正当防卫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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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法学正当防卫的适用与界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例

摘要:正当防卫是保护自身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一种合法行为,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本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研究对象,探讨了正当防卫的适用与界限。文章首先对正当防卫的涵义进行了概述,接着分析了正当防卫的条件与要素,并分别从过度正当防卫和累计正当防卫两个角度讨论了适用和限制。最后,本文总结了正当防卫的重要性,指出了相关的研究问题和展望。

关键词:正当防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适用与界限

一、引言

正当防卫作为一种合法行为,是每个人在面对他人的非法侵害时保护自身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正当防卫进行了规范和限制。本文旨在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角度,探讨正当防卫的适用与界限,以增强人们对法律的理解和遵守。

二、正当防卫的涵义

正当防卫是指在受到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抵抗或防御

的行为。正当防卫的关键要素包括:非法侵害、危害不等级、损害处于危险状态、必要性、无其他办法可行等。

三、正当防卫的条件与要素

1. 非法侵害:正当防卫行为的前提是受到非法侵害。非法侵害是指他人或社会成员非法地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的实际威胁或实际侵害。

2. 危害不等级:正当防卫行为的后果应当在一定限度内与受到的非法侵害进行对应,即要求危害不等级性,即不适用于轻微的非法侵害。

3. 损害处于危险状态:正当防卫行为应当发生在受到非法侵害时或即将受到非法侵害的关键时刻,即要求损害处于危险状态。

论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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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当防卫

【摘要】

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他人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

产安全而进行的防卫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正当防卫是合法的,

但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和限制。其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要判断正当防卫是否成立,需要考虑是否存在非法侵害、是否属于必要防卫、是否符合情势的要求等条件。对正当防卫的限制包

括不能超过必要限度、不能反击过当等。正当防卫按照情况可以分为

防卫过当、不明防卫、自卫过当等不同类型。正当防卫对于维护公民

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但必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不能进行过度的防卫行为。

【关键词】

1. 引言

1.1 概述【论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在立即遭受他人非法侵害时为了制止侵害,保护自

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合理行为。在法律上,正当防卫是一种

对行为人免责的制度,也是对于自卫权的保障。正当防卫的出发点是

维护法律秩序,保护个人权益,是一种符合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

的行为。

正当防卫是一种在危急情况下保护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是社会秩序和个人安全的需要。我们应当认真对待正当防卫的相关法

律规定,遵守法律法规,在遇到危险时有序、理性地进行自我防卫,

确保自身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2. 正文

2.1 【论正当防卫】的概念

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他人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身或他人的生命、健康、财产等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合法防卫行为。正当防卫是一种

被法律认可和保护的权利,其目的在于维护公平正义,保护个人和社

会的安全。

正当防卫的核心要素包括非法侵害、即时性、必要性和适当性。

非法侵害是指被侵害人在合法权益受到实际侵害或明确受到侵害的危

论正当防卫

论正当防卫

论正当防卫

内容摘要正当防卫理论极具实践价值,又存在诸多争议的一个理论问题。本文试从正当防卫的概念、意义、正当防卫的认定、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特殊的正当防卫等方面进行探讨,以便从理论上正确的理解和掌握。

正当防卫渊源于原始社会的自然复仇,蜕变于古代法律的个人私利,从习俗到法律,从观念到学说,它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历史发展过程。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意义

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是在总结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时期的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产生的。根据1997年刑法典第20条之规定,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是目的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主观上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社会政治评价和法律评价的统一,这一制度在刑法典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为:

第一,能够及时有效地保障国家、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正当防卫,可谓对各种合法权益最直接、最有效的保障措施。

第二,能够有效地震慑犯罪分子,从而减少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状况。法律赋予公民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进行正当防卫权利,允许在必要时对不法侵害者的人身、财产等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甚至可以致其死亡。这一私力救济的合法化,无疑会对犯罪分子造成一种强有力的威慑,使其不能轻举妄动,从而有效遏制其犯罪欲念,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之目的。

浅析正当防卫(论文)

浅析正当防卫(论文)

浅析正当防卫

【摘要】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法律赋予公民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可采取的正当行为,其目的是鼓励公民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从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但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这种权利和手段也必须正确行使,才能达到正当防卫的目的,如行使不当,反而会危害社会,转化成犯罪。因此,必须对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作出严格界定,同时,为避免其滥用,对其适用规定了严格的条件,为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对暴力犯罪规定了特殊防卫的内容。

【关键词】正当防卫必要限度防卫过当特殊防卫不法侵害

一、正当防卫的含义及意义

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的本质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刑法规定正当防卫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正当防卫制度不仅体现了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司法路线,而且体现了对合法权益的保护精神;不仅有利于制止不法侵害,而且有利于预防不法侵害;不仅有利于鼓励和保护公民与不法侵害斗争的积极性与自觉性,而且有利于树立和培养社会主义道德情操。法学界对正当防卫制度的研究也从没间断,正当防卫制度也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并为更多的人们所了解,在社会生活中起到了其应有的作用,本文就正当防卫的若干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看法。

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为避免正当防卫被利用作为免除刑事责任的借口,对正当防卫的成立做了严格的限定条件其中包括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及限度条件。

论正当防卫论文范文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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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正当防卫是刑事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它是指被侵害者在受到非法侵犯时,

为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合法防卫行为。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一直是法学界关注的焦点之一。本文将从对正当防卫的定义和要件的解读出发,探讨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和限制问题,并通过案例分析进一步阐述正当防卫的作用和意义。

一、正当防卫的定义和要件

正当防卫是指在被侵害者面对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理使

用防卫手段进行抵抗的行为。其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非法侵害行为:正当防卫要求被害人只有在受到非法侵害时才能采

取防卫行为。所谓非法侵害行为包括违反法律规定的威胁、伤害、侵占等行为。

2.危害迫在眉睫:被害人采取正当防卫行为的时机必须是在受到侵害

的即时威胁下。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为了自我保护必须立即作出反击,而不能等待其他救助措施。

3.必要防卫手段:正当防卫要求被害人采取的防卫手段必须是必要的、

适度的。即被害人在自我保护的过程中,不能超越对抗非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

二、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和限制

正当防卫是一种合法的行为,它是人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合理手段,但

也有一些限制:

1.非法防卫的排除:正当防卫要排除任何非法的因素。即被害人无法

以正当防卫的名义去实施非法行为,正当防卫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防卫行为是否必要和适度:被害人在使用防卫手段时,应该充分评

估被侵权行为的严重性,并选择必要和适度的手段进行反击。防卫行为不得过度,否则可能对他人人身、生命造成不必要伤害。

3.法定防卫情节的限制: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了正当防卫的具体限制

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试述对正当防卫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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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试述对正当防卫

问题的研究》

XXX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试述对正当防卫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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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指导教师:

定稿日期:

论文摘要

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重要权力和手段,其目的是

鼓励公民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从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发侵害。本文通过对正当防卫的概念、特征以及防卫过当等法律问题进行评析,并阐述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具体内容,并结合我国刑法关于正当防卫内容的规定,对正当防卫制度的完善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关键词]: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不法侵害;特殊防卫、

1

目录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4二、正当防卫的历史沿革和立法取向…………………………………………………4三、正方防卫构成的条件………………………………………………………………4正方防卫必须具有防卫意图………………………………………………………4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有不发侵害行为发

生.............................................5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5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本人实施...................................................5正当防卫具有合适的防卫限度............................................................5四、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6)

毕业论文:论正当防卫

毕业论文:论正当防卫

论正当防卫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

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造成损害的属

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

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采取正当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是鼓励和保障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国家、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威慑犯罪分子、制止和预防犯罪,

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但权利的行使必须符合——定的条刊:,否则就会造成新的不法侵害。下面就对正当防卫的构成和注意问题及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井就我国立法中的正当防

卫有关问题做出阐述和分析。

一、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和应注意的问题

在我国刑法理论界,对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具有不同的观点.但概括起来主要是以下三

种观点:,“五要件说”、“四要件说”、“二要件说”。“五要件说”即认为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五

个条件、即(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正在进行:(3)防卫行

为必须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4)。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和其他利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5).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四要件说”即认为正当防卫应该具备四个条件:即(1)必须是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施正

当防卫;(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行为,才能实施正当防卫;(3)必须是针对实施

论文刑法中的正当防卫问题研究与探讨

论文刑法中的正当防卫问题研究与探讨

论文刑法中的正当防卫问题研究与探讨

在刑法的领域中,正当防卫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且充满争议的话题。正当防卫作为一种法定的排除犯罪性事由,其存在的意义在于保障公

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能够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社会

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正当防卫

的认定和适用却常常面临着诸多的困惑和挑战。

正当防卫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是我们理解这一概念的基础。根据我国

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

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

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包括: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目的

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防卫行为针对不法侵害人、防卫行为没有明显

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首先,关于“不法侵害”的理解。不法侵害不仅包括犯罪行为,还包

括一般违法行为。但对于轻微的违法行为,是否能够进行正当防卫以

及防卫的限度需要谨慎判断。例如,他人的轻微辱骂是否能成为正当

防卫的起因就值得探讨。此外,对于假想的不法侵害,即实际上并不

存在的不法侵害,如果行为人误以为存在而进行防卫,不能认定为正

当防卫。

其次,“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这一要件要求防卫行为必须在不法侵害

处于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的时间段内实施。然而,对于不法侵害开

始和结束的时间点的判断往往具有复杂性。例如,对于持续性的不法

侵害,如非法拘禁,在整个过程中都可能存在正当防卫的时机。而对

于一些瞬间完成的不法侵害,如持刀行凶,其结束的时间点可能更为

浅论正当防卫的正当性

浅论正当防卫的正当性

浅论正当防卫的正当性

一、正当防卫存在的基础

(一)从古典哲学的角度分析正当防卫的正当性

社会契约论是近代西方思想家在继承和发展“古代契约”思想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比较系统的关于国家起源、

性质和基本原则的理论。“古典契约论”的奠基者是霍布斯,而后斯宾诺莎、洛克、卢梭和康德等历代政治思想家的补充、调整而完善,成为西方正统的国家理论。古典契约论

主张在国家诞生之前,人们处于“自然状态”。然而近代的哲学家们对“自然状态”的性质意见并不统一。

“自然状态”可以是相当糟糕的状态,如霍布斯所说

的那样,人对人想现在的动物一样,人们永远处于战争之中。

“自然状态”也可以是一种相当完善的状态,如洛克

所说的那样,人们在其中过着和平、宁静的生活,但是洛

克也认为“自然状态”有种种不便之处,而这些不便之处

往往导致战争。

不论因为“自然状态”本来就糟糕,还是因为自然状态存

在某些不便之处而糟糕,以一言蔽之,“自然状态”是不可靠的,因此人们试图摆脱这种没有保障的生活环境。正是

在这里产生建立国家的要求。在古典契约论中,这种从

“自然状态”过渡到国家的过程是在“自然法”的理论支

持下完成的,以关于个人权利的形而上学假定为前提。以“自然法”为基础的古典契约论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的原则:第一,“自然法”赋予每个人不可侵犯的自然权利。第二,“自然法”赋予人个人护自己的自然权利,每个人都有权惩罚犯罪,并在受到伤害时索取赔偿。第三,“自然法”告诉人们,契约订立之后,必须加以履行,正义就是信守契约,违约就是不正义。

各学派的不同之处在于人们订立契约时,放弃的是自己的全部的权利还是仅仅一部分权利。在霍布斯看来,所有人都应放弃自己的自然权利,将他们让渡给一个公共机构,这种每个人的自然权利的放弃就是人们之间的权利互相交换和转让的过程,同时权利的互相转让过程也就是契约的形成过程,在缔结契约的过程中代表公共权力的国家诞生了。国家出现以后,诞生公力救济,并进而取代私力救济,此时,公力救济是私力救济的替代,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公力救济的诸多不足逐渐显现,私力救济又获得的重生,只是受到法律的诸多约束。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就是正当防卫。

浅论正当防卫的正当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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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正当防卫的正当性

一、正当防卫存在的基础

(一)从古典哲学的角度分析正当防卫的正当性

社会契约论是近代西方思想家在继承和发展“古代契约”思想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比较系统的关于国家起源、性质和基本原则的理论。“古典契约论”的奠基者是霍布斯,而后斯宾诺莎、洛克、卢梭和康德等历代政治思想家的补充、调整而完善,成为西方正统的国家理论。古典契约论主张在国家诞生之前,人们处于“自然状态”。然而近代的哲学家们对“自然状态”的性质意见并不统一。

“自然状态”可以是相当糟糕的状态,如霍布斯所说的那样,人对人想现在的动物一样,人们永远处于战争之中。

“自然状态”也可以是一种相当完善的状态,如洛克所说的那样,人们在其中过着和平、宁静的生活,但是洛克也认为“自然状态”有种种不便之处,而这些不便之处往往导致战争。

不论因为“自然状态”本来就糟糕,还是因为自然状态存在某些不便之处而糟糕,以一言蔽之,“自然状态”是不可靠的,因此人们试图摆脱这种没有保障的生活环境。正是在这里产生建立国家的要求。在古典契约论中,这种从“自然状态”过渡到国家的过程是在“自然法”的理论支持下完成的,以关于个人权利的形而上学假定为前提。以“自然法”为基

础的古典契约论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的原则:第一,“自然法”赋予每个人不可侵犯的自然权利。第二,“自然法”赋予人个人护自己的自然权利,每个人都有权惩罚犯罪,并在受到伤害时索取赔偿。第三,“自然法”告诉人们,契约订立之后,必须加以履行,正义就是信守契约,违约就是不正义。

各学派的不同之处在于人们订立契约时,放弃的是自己的全部的权利还是仅仅一部分权利。在霍布斯看来,所有人都应放弃自己的自然权利,将他们让渡给一个公共机构,这种每个人的自然权利的放弃就是人们之间的权利互相交换和转让的过程,同时权利的互相转让过程也就是契约的形成过程,在缔结契约的过程中代表公共权力的国家诞生了。国家出现以后,诞生公力救济,并进而取代私力救济,此时,公力救济是私力救济的替代,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公力救济的诸多不足逐渐显现,私力救济又获得的重生,只是受到法律的诸多约束。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就是正当防卫。

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开题报告

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开题报告

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开题

报告

开题报告

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

一、选题背景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安全问题。为了自我保护,许多人会选择正当防卫手段,但是如果防卫过当,就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因此,如何判断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是很重要的。

二、研究意义

本研究的意义在于加深人们对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认知和理解。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常常不知道如何在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进行抉择。通过研究探讨正当防卫的定义、保护范围、证明方法以及防卫过当的含义,可以让人们更好地理解并且正确处理安全纠纷,同时也有助于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统计分析法等方法。通过收集相关的法律文献和事实案例,分析研究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定义、涵义、适用条件以及判定标

准。同时,利用统计分析方法,对研究结果进行量化分析和比较,以便得出更加合理的结论和建议。

四、研究内容

本研究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正当防卫的定义和保护范围。分析研究正当防卫的含义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对正当防卫的保护范围进行梳理和归纳。

2、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分析研究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探讨如何判断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

3、正当防卫的证明方法。分析研究如何进行正当防卫的证明,特别是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进行证据收集和证明过程。

4、防卫过当的含义和标准。分析研究防卫过当的定义和相关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上讨论如何判断是否属于防卫过当。

5、案例分析和比较研究。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和比较研究,探讨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适用情况和依据。

法学论文 浅析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

法学论文 浅析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

浅析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

在2000年某日下午3时,河北省新乐县个体业主张津龙(男)在某市场卖布,刚饮过酒的李志泉要问张津龙买布,张在问明情况后扯布给李,但李接过后嫌布小并拿布砸向张津龙的脸,张不甘示弱,也抽了李的面部一下,双方因此发生口角,后被他人劝开。张津龙为了避免事态扩大,急忙收摊离开市场。然而下午5时左右,张津龙返回市场收拾余下的布匹时,被等候多时的李志泉发现,李随即追上张,用拳头击打张的面部。张的近视眼镜被击碎落地,碎片还划破眼皮,但张没有还手。李又用右臂夹住张颈部,继续殴打张。由于张瘦弱而里李特别强壮,因此张挣脱不开。张为逃脱挨打,紧急情况之下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李乱捅,李右臂被捅伤,但还未停止对张的殴打,张又将李的左腹部捅伤,李才将张放开,张也停止捅李。事后经法医鉴定,李腹部为重伤。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有人认为张的行为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张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看来问题的焦点在张津龙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到底属于哪种行为?两者又有什么联系和区别?从何区分呢?以下将从不同角度对两者进行探讨。

一、构成条件

(一)正当防卫

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

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反击行为。由此我们可以分析出正当防卫的构成

要件:

1.起因正当防卫产生的起因是不法侵害行为正在发生。实行正当防卫必须是针

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行为,这种不法侵害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违法性。

毕业论文范文:论正当防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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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范文:论正当防卫制度

【摘要】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法律赋予公民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可采取的正当行为。由于对其立法有待进一步完善,故从正当防卫的概念、构成要件等方面进行剖析,同时对正当防卫某些立法不完善的地方给予一些建议。希望能通过立法的不断完善,做到既不损伤公民正当防卫的积极性,又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严肃性。

【关键词】正当防卫;必要限度;不法侵害

一、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的实质就是确定某种行为没有社会危害性而

具有社会有益的根据。现代世界各国刑法都设置了正当防卫制度,但是关于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各不一致。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正当防卫的构成是主观意图与客观行为的统一。

(一)防卫意图

即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而决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因此,防卫意图又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对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认识,即正当防卫的认识因素。第二,对于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决意,即正当防卫的意志因素。

(二)防卫起因

首先,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对合法行为不能实施防卫。其次,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假想的。没有不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有不法侵害发生而实施所谓的防卫,称为假想防卫。假想防卫,

论正当防卫(论文12篇)

论正当防卫(论文12篇)

《论正当防卫》

论正当防卫(一):

正当防卫制度是我国法律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始终同人类社会的礼貌、进步齐头并进,与人类从人治走向法治的历史同步发展。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是激励和保障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对于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预防和打击犯罪,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现行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概念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职责。、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职责。、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职责,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这一具体规定出发,我国学术界对正当防卫的定义出现了多种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正当防卫是指采取损害不法侵害人利益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①笔者较为赞同以下这一观点;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其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笔者认为不论什么观点都应强调:(1)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笔者比较赞同第二种观点是因为它更多的强调了正当防卫的限度,既体现了对正当防卫人的保护,也体现了对被防卫人的保护,更有利于实现法律的公平、公正、平等的价值取向。(2)正当防卫的正当性、合法性和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开题报告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开题报告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开题报告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开题报告

一、研究背景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是刑法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对于刑事案件的定性和量刑有着重要的影响。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而采取的防卫行为。而防卫过当则是指在正当防卫的基础上,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后果。因此,对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认定,是刑事司法实践中的重要问题。

二、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探讨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概念、认定标准和适用范围,以及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完善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提供参考。

三、研究内容

1. 正当防卫的概念和认定标准

2. 防卫过当的概念和认定标准

3.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适用范围

4.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情况

5.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四、研究方法

本研究将采用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对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判例和学术论文进行梳理和分析,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五、研究意义

本研究的意义在于深入探讨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概念、认定标准和适用范围,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和参考,促进刑事司法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六、预期成果

本研究预期将对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认定提供更为准确和科学的标准和方法,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和指导,促进刑事司法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七、研究进度安排

1. 第一阶段:文献研究和案例分析(2个月)

2. 第二阶段:数据整理和分析(1个月)

3. 第三阶段:论文撰写和修改(2个月)

八、研究团队

本研究由我校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组成的团队完成,指导教师为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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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当防卫的研究

[内容摘要]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一种重要权利和手段,其目的是鼓励公民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做斗争,从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在打击违法犯罪分子、鼓励公民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因此,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原则界限,正确运用好这把正义之剑,是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应该做到的。

[关健词] 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必要限度无限防卫权

正当防卫制度是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制止犯罪而设定的,这一制度从一定角度讲是鼓励公民从正面对抗犯罪行为,使公民懂得正当防卫乃是法律赋予自己的一项重要权利,并且有利于培养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但是防卫权是刑罚权的例外,如果滥用,就会蜕变为私刑权,这无疑是从另一角度助长公民滥用暴力、滥用私刑,助长私力报复。故而因当鼓励公民面对犯罪侵害时敢于防卫,同时也要对防卫加以必要限制,真正做到既不挫伤公民正当防卫的积极性,又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严肃性。

一、正确认识正当防卫概念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一法定概念具体明确地揭示了正当防卫的实质内容,对于正确认识正当防卫的目的和意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正当防卫的目的

从正当防卫的法定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出正当防卫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目的在正当防卫的概念中占有主导地位,它对于理解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的本质以及确定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目的的正当性表明正当防卫不是违法侵害,更不是对不法侵害人的惩罚,它具有正当防卫的性质,是一种有限度的防卫行为。它充分说明了正当防卫行为仅仅是在合法权利被正在侵害或威胁之中的一种紧急情况下,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采取的紧急救济措施,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有利的反击。(三)正当防卫的意义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它的主要意义在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鼓励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震慑犯罪分子,使其不敢轻举妄动。可以说正当防卫不仅是免除正当防卫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而且是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的法律武器。

我国正当防卫的意义具体表现在:首先,它有利于及时制止不法侵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这是规定正当防卫制度的根本目的所在。其二,它鼓励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性。第三,它要求每一位公民在关键的时刻能够为他人的利益挺身而出,舍己为人,从而增强人们的互爱精神。第四,对于少数犯罪分

子以及有犯罪倾向的不稳定分子而言,正当防卫制度又是一种有力的威慑和警告,有助于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第五,它要求每一位公民在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能滥用正当防卫权,从而帮助人们自觉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

二、正当防卫构成要件的评析

正当防卫的构成是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的统一,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防卫意图

正当防卫是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的行为。因此,防卫人主观上必然具有某种防卫意图,这就是正当防卫构成的主观条件。所谓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而决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因此,防卫意图又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对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认识,即正当防卫的认识因素。这里所谓对不法侵害的认识,是防卫人意识到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没有正当防卫的正确认识,就不可能产生正当防卫的意志,也就没有防卫意图可言。

2、对于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决意,即正当防卫的意志因素。正当防卫意志体现在对防卫行为的自觉支配,推动防卫人实施防卫行为,并且积极地追求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的正当防卫的目的。

然而我们应该注意,某些行为从形式上似乎符合正当防卫的客观条件,但由于主观上不具备防卫意图,因此,其行为不能视为正当防卫。这种情况可以包括以下两种:

1、防卫挑拨。即是故意地挑逗对方进行不法侵害而借机加害于不法侵害人的行为。它虽然存在着一定的不法侵害,挑拨人也实行了所谓正当防卫,形式上符合正当防卫的客观条件。但由于该不法侵害是在挑拨人的挑逗下故意诱发的,其主观上具有犯罪意图而没有防卫意图,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因而是故意犯罪依法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2、互相斗殴。是指参与者在主观上不法侵害故意的支配下,客观上实施的连续的互相侵害的行为。一般认为,相互斗殴不存在正当防卫问题,因为斗殴双方主观上都具有伤害对方的目的而不具有防卫意图。如果确实参与斗殴,不得主张正当防卫权利。但是如果虽在斗殴现场,与斗殴事件有一定联系,而确实没有参与斗殴,客观上无殴打对方或指挥殴打对方的行为,主

观上无斗殴意图,在遇多人围攻并有可能受到伤害的情形下,应该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二)防卫起因

防卫起因是正当防卫构成的客观条件之一。正当防卫的起因是不法侵害,没有不法侵害就谈不上正当防卫。不法侵害必须具备社会危害性和侵害紧迫性。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两个特征,才能成为正当防卫的起因。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正当防卫起因的质的特征。没有社会危害性就不存在正当防卫的现实基础,因此就不可能有侵害紧迫性的问题。侵害紧迫性也是正当防卫起因量的特征,它排除了那些没有紧迫性的不法侵害成为防卫起因的可能性,从而使正当防卫的起因只限于为实现正当防卫的目的所允许的范围。

(三)防卫客体

防卫客体主要是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正当防卫是通过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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