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最美司机”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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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最美司机”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最美司机”评选活动的通知
局属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全市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发现好人、推荐好人、崇尚好人、争做好人”的良好风尚。按照《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三年行动先进典型倡树、学习、宣传实施方案》及《关于开展“最美人物”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开展“最美司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开展“最美司机”评选活动,不断发掘、宣传最基层、最感人、最认同的最美先进典型,用典型的力量激励和带动全社会做好人、扬正气、促和谐,努力使“最美精神”成为我市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文化品牌,为建设自然之美、社会公正、城乡和谐的现代田园临空经济强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评选对象
全市客货运输及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
三、评选基本标准
“最美人物”是指美在平凡、美在善良、美在贡献、美在责任、美在瞬间的人,体现在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事迹感人、群众公认,展现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当代新郑人的精神风貌。
“最美司机”评选标准:
(一)遵纪守法。依法依规经营,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媒体负面曝光事件,无有效服务质量投诉记录;自觉维护行业和谐稳定,无组织或参与影响社会和行业稳定群体事件行为。(二)诚信经营。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遵守行业服务规范,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三)优质服务。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仪容整洁、举止文明、热情服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四)安全驾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行业各种安全培训,时刻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及车容车貌良好,安全驾驶、文明行车,三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四、评选方法及步骤
此次评选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召开动员会。明确活动目的意义和内容标准,提出要求、做出部署。加大宣传动员的力度,让更多的客运经营者及车辆参加到活动中来,同时吸引更多的乘客参与监督工作,全面提升客运优质服务水平。
第二阶段:培训学习阶段。组织全市客运从业人员按照《市公交客运服务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法律法规、文明礼仪、服务规范方面的培训,
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达到90分以上的视为合格,统一发放上岗服务证,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第三阶段:按照活动内容和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培养和树立典型,弘扬行业新风尚,塑造行业新形象。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各种不规范经营行为的纠正和查处力度,消除各种不文明现象。督促广大从业人员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阶段。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综合评选活动总体情况,评选出新郑市“最美司机”,给予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最美司机”评选活动是“最美人物”系列评选活动的组成部分,我局将着力培养塑造一批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安全驾驶的客货运输及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典型,充分发挥其在思想观念和品德操守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此带动整个交通运输行业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相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严格程序,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把评选活动与学习典型结合起来,通过广播、展板、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最美司机”的高尚品格和生动事例,塑造生动感人形象,积极营造良好的评选活动氛围。做到“最美司机”大家找、大家评、大家学。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三)规范程序,坚持标准。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
选推荐过程要注重道德品质、突出工作业绩和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推荐人选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夸大拔高等现象,要真正把德能兼备的“最美司机”推荐出来,充分展现我市广大司乘人员的良好形象。
(四)时间要求。请相关企业将各自的评选名单报送至局组宣科。各企业推荐候选人时,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填写事迹材料。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