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税解释与案例分析

合集下载

免抵退计算原理(最通俗易懂最实用最清晰的,让你豁然开朗)

免抵退计算原理(最通俗易懂最实用最清晰的,让你豁然开朗)

免、抵、退"的计算方法最初是出于对付既有出口又有内销的生产企业而制定的一种特殊的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后推广到所有的生产性的企业。该方法的采用一方面缓解了对国家退税的压力,又应对了企业利用虚假会计核算来骗取出口退税的问题。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例题来详细解释计算过程及其含义。 (一)资料: 假设某企业外购原材料100万(进项税额17万),其中40%部分用于生产内销产品,60%部分用于生产出口产品。产品全部销售,其中,内销销售额60万,外销销售额(出口离岸价格)120万。企业为生产出口货物还外购免税辅料40万(无进项税)。假设企业适用的退税率为15%,上期无进项税余额。 (二)解释 (1)如果政府相信企业的财会信息资料,那么,按照实际情况计算的结果是: 内销应纳增值税=60×17%-100×40%×17%=3.4万 出口应退增值税=100×60%×15%=9万 征、退差额进企业成本:100×60%×(17%-15%)=1.2万 (2)政府实际的想法及其对策 第一、由于企业财会信息虚假普遍,因而导致政府不相信企业的财会核算。 第二、为了防止多退税,政府决定将所有进项税额先用于抵顶内销的销项税额。如果抵顶完了就不再退税;如果抵顶不完,再来退税。如此可以减少政府支付的退税额。这就是所谓的“免、抵、退”。 第三、由于退税率只有15%,所以,在抵顶内销销项税额之前先要将征、退差额转出。但由于政府不相信企业的财会核算资料,政府不可能根据出口货物的实际成本来计算转出税额,因而缺少一个合理的计算转出税额的依据。对于政府来说,在上述所有的资料和信息中比较容易掌控和相信的只有出口的离岸价格。因此最后政府决定根据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作为计算进项税额转出的依据。但是,由于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中包含了免税辅料的成本,所以要从离岸价格中减除免税辅料的成本,这样就得出了计算进项税额转出(即教材上所称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20-40)×(17%-15%)=1.6万 (也可以写成教材上的格式: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20×(17%-15%)-40×(17%-15%)=1.6万) 因此: 内销应纳增值税=60×17%-(17-1.6)=-5.2万 第四、如果计算内销应纳增值税时得出的结果是负数,意味着内销不需要交纳增值税并且还有进项税额未抵顶完(即教材中所称的“期末留抵税额”),因而可以进行退税。但问题

免抵退税原理及帐务处理

免抵退税原理及帐务处理

免抵退税原理及帐务处理

免抵退税是指在缴清进口货物关税、增值税等税费后,由政府给予退还一定比例的进

口税款的政策。它的实行可以增加这些货物的出口量,提高出口企业的竞争力,吸引更多

外资流入等,对于全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原理

免抵退税的原理是对出口企业减轻不必要的进口商品税件,以鼓励企业增加出口,通

过出口货物的赚回来满足内部市场的需求。以此,可以改善中国的国际贸易收支状况,提

高商品质量水平,促进国内经济的发展。

该政策降低了出口商品的税费,提升了国家竞争力,吸引了更多外资的流入,增加了

土地的价值,促进了就业机会的增长。通过进口企业的免抵退税政策,可以扩大这个市场,降低成本,刺激经济增长。

帐务处理

免抵退税政策的实施,对于企业财务账目的处理,有着一定影响。

首先,企业需要注意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保证自身合法合规。

其次,企业在进行会计记账的时候,对于免抵退税政策,应当分别对应出口产品和进

口原材料。出口产品的应税规模应当与免抵退税政策相符合,确保有关税款能够退还。进

口原材料的税款则需要按照实际的税额进行核定,保证其拥有合法的进口凭证。

此外,企业在执行免抵退税政策的时候,还需要合理运用财务手段,使得公司的盈利

能够得到提高。例如,可以根据政策要求,合理安排生产流程,减少送料过程的浪费,提

高企业的效益,增加商品的出口量。

因此,对于企业来说,正确的财务管理和帐务处理,不仅能保证企业的合法行为,还

可以在政策实施中提高利润。相信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免抵退税政策的推进也

会得到不断完善与优化,为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添砖加瓦。

增值税“免抵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实例

增值税“免抵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实例

增值税“免抵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实例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增值额度征收的消费税,适用于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加工环节。免抵退是指旅客购买国内一般纳税人提供的货物,且离境时本人携带或邮寄出境的,可以退还其所支付的增值税。以下是增值税免抵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的实例。

接下来是账务处理。

1.销售方(国内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

销售方需要将旅客购买的电视机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计入销售收入、应交税金-增值税账户。假设销售方的增值税税率为13%。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1300元

贷:销售收入1300元

2.旅客账务处理:

3.销售方办理免抵退税账务处理:

当旅客携带电视机出境时,销售方需要办理免抵退税。退税金额为1300元。

借:应付账款(旅客)1300元

贷:应收账款(旅客)1300元

贷:应付账款(旅客)1300元

通过以上账务处理,销售方将电视机销售额和增值税额计入相应的账户,旅客将购买金额计入应付账款,销售方办理免抵退税时,相关账目也得到了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账务处理仅为示例,实际操作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所以,在进行具体的免抵退税账务处理时,应根据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而言,需要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法规知识,以确保合规操作和准确处理账务。同时,在进行免抵退税时,旅客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手续。

出口退税政策解读及案例解析

出口退税政策解读及案例解析

特定企业
中免集团 中标机电 海洋工程结构物 外轮供应、远洋运输供应 航空供应
17
国际运输服务
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
对外研发服务
设计服务
一般纳税人、个人
18
出口退(免)税对象
①货物 • 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 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 视同出口货物:
进出口经营权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小结
是否出口企业
是 否 是 是(委托出口) 是 是(委托出口) 是 否
适用政策
免退税 委托出口免税 免抵退税 免抵退税 免抵退税 免抵退税 免退税 委托出口免税
36
出口退(免)税办法
2)免退税办法
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或其他 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 还。 外贸企业外购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出口实行免退税办法。 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34
1、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
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或 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 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 予以退还。
2、外贸企业外购研发 服务和设计服务出口 实行免退税办法。
3、免征出口环节增值 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 以退还
企业类型 商贸企业 生产企业
个体工商户

“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及举例

“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及举例

“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及举例

“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及举例

(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在购进国内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时,应按(93)财会字第83号《关于印发企业执行新税收条例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即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注明的价款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等科目。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应免抵税额、应退税额和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应根据财会字[1995]21号《财政部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后有关会计处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产品销售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免、抵、退”税会计处理举例

<例1>某生产企业2002年1—3月发生下列业务(该企业出口货物征税率17%,退税率13%)。

一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本月购入A材料90万元(增值税税率17%),B材料(增值税税率13%)40万元,已验收入库,作如下会计分录:(1)借:原材料—A 9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3,000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 1,053,000

(2)借:原材料—B 4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2,000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 452,000

2、本月发生内销收入80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 936,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内销 800,000

免抵退税计算方法案例详解

免抵退税计算方法案例详解

免抵退税计算方法案例详解

免抵退税是指对应税率的货物和应税劳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和程序进行结算后,可以获得退还增值税的一种方式。免抵退税是国家为促进出口和经济发展而推出的一项政策,通过这个政策,企业可以免除抵扣进项税额的限制,增加了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了出口贸易的发展。

首先是免抵退税的计算公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免抵退税的计算公式为“免抵退税金额=出口销售额×免税性质货物标准税率”。其中,出口销售额是指企业出口销售的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金额,免税性质货物是指国家规定的可以享受免抵退税政策的货物,标准税率是指国家规定的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例如,企业在一年内出口销售了100万元的货物,这些货物的免税性质货物标准税率为13%。因此,该企业可以获得的免抵退税金额为100万元×13%=13万元。这个金额就是该企业可以获得的退还增值税的金额。

接下来是免抵退税申请的流程和要求。企业在申请免抵退税时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首先,企业需要在每月的预缴税金时填写免抵退税申请表,申报应享受免抵退税政策的销售金额和免税性质货物的标准税率。然后,企业需要在每年年底进行免抵退税终审,将年度免抵退税金额进行汇总,并进行审计审查。最后,企业需要根据审计结果填写和提交免抵退税申请表,税务部门进行审查和核准后,企业才能获得退还增值税的金额。

免抵退税申请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企业需要具备出口货物的资格,即要有出口货物的合法合规的资格,包括注册登记、贸易许可证等。其次,企业需要按照国家关于免抵退税的规定进行申报,如在

出口企业免抵退税原理

出口企业免抵退税原理

出口企业免抵退税原理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越来越频繁,出口企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为了进一步支持出口企业的发展,我国政府实行了免抵退税政策,为出口企业提供了一定的财务支持。本文将从政策背景、政策适用范围、税率和退税流程等方面详细介绍出口企业免抵退税原理。

一、政策背景

2004年,我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出口退税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对于出口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加工等环节中发生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可以通过退税的方式返还给企业。这一政策的出台,为出口企业提供了一定的财务支持,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出口企业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退税政策也逐渐完善。2019年,我国发布了《出口退税管理办法(修订)》,对原有政策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优化了退税流程,提高了出口企业的退税效率。

二、政策适用范围

出口企业免抵退税政策适用于以下情况:

1. 出口商品

出口企业生产、加工的商品,销往国外,且通过海关出口,可以享受退税政策。其中,加工贸易企业的退税政策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加工贸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操作。

2. 出口劳务

出口企业提供的劳务服务,在国外完成,可以享受退税政策。其中,劳务服务的范围需要根据《劳务合作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操作。

3. 出口自用设备

出口企业购买的自用设备,出口到国外,可以享受退税政策。其中,自用设备需要符合《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税率

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商品和服务情况而定,一般为13%或17%。其中,食品、农产品等部分商品享受13%的退税率,其他商品和服务享受17%的退税率。退税率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操作。

免抵退税额怎么计算

免抵退税额怎么计算

免抵退税额怎么计算

简单理解就是

免:对于外销的销项税额予以免除;

抵:外销的进项税额抵扣当期应纳税额;

退:抵扣下来还有还有剩余,予以退还

计算公式: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

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举例:生产企业2023年6月一般贸易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100万元,内

销60万元,当期进项税额为16万元,适用征税率17%,退税率13%,

计算应纳税款、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第一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

额=外销收入×(征税率-退税率)=100×(17%-13%)=4万元。

第二步: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内销收入×征税率-(当期

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17%-(16-4)=-1.8万元。

第三步:计算“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外销收入×退税率=100×13%=13万元。

第四步:取当期“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较小者作当期应退税额,则免抵

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由于留抵税额1.8万元<免抵退税额13万元,因此当期应退税额=1.8万元,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13-1.8=11.2万元。

因此,该生产企业2023年6月应交增值税0元,应退增值税1.8万元,免抵税额11.2万元

概括一句,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因为是负数),和退税上限,哪个小退哪个

免抵退税是什么意思

免抵退税是什么意思

免抵退税是什么意思

免抵退税是指在跨境购物中,购买者可以获得退还的税款,而无需提供纳税凭证或抵扣其他税款的政策。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免抵退税可以激励国外游客购买更多商品,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和旅游业的繁荣。

免抵退税政策通常适用于非居民的购买者,即外国游客。购买者在购物时可以向商家索取免抵退税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和购买商品的明细。同时,购买者还需要出示自己的护照和离境机票等证明身份和离境时间的文件。

商家会根据购买者填写的信息,为其开具退税单据,其

中包括购买商品的明细和税款金额。购买者在机场的退税服务窗口出示退税单据和身份证明文件,退税员会核实信息后将退税金额转入购买者提供的银行账户或以现金形式发放。

对于购买者来说,免抵退税能够降低购物成本,提供额

外的购买激励。而对于商家和国家或地区来说,免抵退税政策可以吸引更多的外国游客消费,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提升国际形象和旅游竞争力。

总的来说,免抵退税是一种为外国游客提供购物优惠的

政策,可以增加旅游支出和经济收入,对于促进旅游业和本地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以上内容仅为参考,具体情况请根据实际需求和相关

法规进行查询和了解。)

继续下一篇。

免抵退培训课件

免抵退培训课件

免抵退培训课件2023-11-11

CATALOGUE

目录

免抵退概述

•出口退税政策

•免抵退操作流程

•免抵退实际案例分析

•免抵退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案•未来免抵退政策趋势与展望

01免抵退概述

适用范围

免抵退政策适用于出口货物、劳务及跨境应税行为,包括来料加工、进料加工、来件装配等多种

贸易方式。

定义

免抵退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出口企业,允许其免除部分或全部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并退还其在国内环节缴纳的增值税。

概念解析

免抵退是对出口企业免除和退还税款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鼓励出口企业扩大出口,提高国

际竞争力。

定义与概念

计算公式:免抵退税额=出口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

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计算步骤

1. 根据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和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出应退税额。

2. 根据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免抵退税额。

3. 根据免抵退税额和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出免抵退税额抵

减额。

4. 根据应退税额和免抵退税额抵减额计算出实际应退税额。

免抵退的计算方法

意义

免抵退政策的意义在于鼓励出口企业扩大出口,提高国际竞争力,同时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免抵退政策的作用主要

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通过免抵退政策,企业

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进

口环节的增值税,从而

降低采购成本。

通过免抵退政策,企业

可以获得更多的退税支

持,提高产品在国际市

场的竞争力。

免抵退政策可以鼓励企

业扩大出口,促进外贸

发展,推动经济增长。

免抵退的意义与作用

作用 2. 提高国际竞争力 3. 促进外贸发展

1. 降低企业成本

02

出口退税政策

出口退税的定义与分类

免抵退计算方法及案例

免抵退计算方法及案例

我们先讲缴税的原理(一般纳税人):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这应该很好理解,比如我卖老干妈,可能在国内卖,也可能出口的国外,扬我国威。

根据这种划分,上面黑体字里的公式我们就能变种为: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外销销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内销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外销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进项税额)

我国对于生产企业出口(即外销)的退税优惠政策(当然,也存在出口征税,这不在本问题

免:对于外销的销项税额予以免除;

抵:外销的进项税额抵扣当期应纳税额;

退:抵扣下来还有还有剩余,予以退还;

内销的进项和销项照旧,无优惠。

————————接下来我们重点讲外销的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外销的销项税额可以用来抵扣应纳税额。即: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内销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外销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进项税额)

既然外销的销项已经免除,那我们不妨将这种抵扣理解成:

——换言之也就是外销的进项税额可以拿来抵扣内销的税项税额和内销的进项税额之差。

上面说的是生产企业,也就是具有自营能力,比如我有一个工厂,拿来生产老干妈出口。

但我们也有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仅从事出口,我们称之为外贸企业。比如我只是负责代理老干妈的出口,我自身不生产老干妈。

相比生产企业,外贸企业的优惠政策稍微简单点,只有“免、退”两步。

—————————————上面是政策,下面我们讲计税依据——————————————

既然要“免、抵、退”,那我们不能凭空捏造,需要通过计算来决定,具体抵多少税,退多少税。换言之,我们需要一个免退税依据。对于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各自的免退税依据不

免抵退税的三种情况,一看就懂。

免抵退税的三种情况,一看就懂。

免抵退税的三种情况,一看就懂。

一、免抵退的含义

1、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即出口销项税额为0;

2、抵: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3、退: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二、分情况理解免抵退的含义

第一种情况

假设:

1、内销:进项税额为17,销项税额为34,应纳税额为17;

2、外销:进项税额为17,销项税额为0,出口货物享受退税,但是不一定全额退税,假设当期不予退税额为4,则外销货物应纳(退)税额=0-(17-4)=13,表示可以享受退税额为13。

3、按照免抵退税的步骤来理解:

(1)免:出口销项税0;

(2)抵:上述内销销项税额17与外销应退税额13相抵消,即“应纳”-“应退”=17-13=4,表示应纳大于应退,则仍需缴纳增值税4;

(3)退:由于应纳和应退相抵后出现应纳税额4,所以不存在退税,应退税额为0。

第二种情况

假设:

1、内销:进项税额为17,销项税额为24,应纳税额为7;

2、外销:进项税额为17,销项税额为0,出口货物享受退税,但是不一定全额退税,假设当期不予退税额为4,则外销货物应纳(退)税额=0-(17-4)=13,表示可以享受退税额为13。

3、按照免抵退税的步骤来理解:

(1)免:出口销项税0;

(2)抵:上述内销销项税额7与外销应退税额13相抵消,即“应纳”-“应退”=7-13=-6,表示应退大于应纳6;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实操专题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实操专题

03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 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 = 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 = 0
会计核算方法与技巧
• 会计核算方法: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主要涉及“应 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和“应收出口退税”两个科目。 在出口销售环节,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 务收入”科目;在结转成本环节,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 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在免抵退税计算环节,根据计 算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
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 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 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
退税。
适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 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 产货物。
适用对象
包括生产型企业集团(总厂)及其所 属生产型企业(分厂)和经有权征税 的税务机关认定为新办生产型企业的 小型出口企业等。
第二步
整理相关单证。企业需将出口货物报关单、 外汇核销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单证进行 整理,以备后续申报使用。
第四步
提交申报材料。企业将填写完整的出口退 税申报表及相关单证提交至主管税务机关 进行审核。
申报材料准备及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准备
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需准备以下 材料:出口货物报关单、外汇核销单、 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退税申报表等。

免抵退税两个案例

免抵退税两个案例

【案例一】(该例是免、抵、退)某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兼营内销和出口货物,2005年第二季度,内销货物销售额700万元,出口货物销售额(离岸价)180万美元(外汇人民币牌价8.4元,折合人民币1512万元),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的进项税额为230万元,另外支付进货运费(发票)金额3万元。(运费按10%折扣)

已知:该企业销售货物适用税率17%,退税率9%,并且有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32万元。请计算该企业第二季度应纳或应退增值税税额。

【解析】

(1)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

(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180*8.4*(17%-9%)

=120.96(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700*17%)-(230+0.3-120.96)-32

=119-109.34-32= -22.34(万元)

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为22.34万元

(4)计算当期出口货物销售额占当期全部销售额的比例

当期出口货物销售额/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180*8.4/(700+180*8.4)*100%

=1512/2212*100%

=68.32%>50%

(5)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180*8.4*9%(就是退税额)

=136.08(万元)>未抵扣完的当期进项税额22.34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为22.34万元

剩余的下期抵扣。

【案例二】(该例不是免、抵、退税)山城公司是一家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私营企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出口退税方式为“先征后退”办法。2005年9月初“库存商品”账户金额为500万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为85万元。9月分发生如下业务:

免抵退税计算方法案例详解

免抵退税计算方法案例详解

免抵退税计算方法案例详解

笔者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许多财务工作者,尤其是刚接触出口退税业务的财务工作者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者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的免、抵、退税的计算似懂非懂,未运

用正确的方法从本质上去理解该项经济业务。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制度。适用零税率的行为,一方面实际上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另一方面,还可以抵扣用于零税率行为的购进货物所承担的进项税额,因此,才会产生出口退税的制度。

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除非另外有规定,一律实行免、抵、

退税的办法。

一、基于假设条件下的免、抵、退税理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对于此类的生产企业执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实践中,财务工作者基本都清楚这些含义,但是在真正的计算过程中感觉无所适从。如果我们能够运用化繁为简的方法,结合增值税的计税原理进行理解,或许会达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效果。

增值税实行发票扣税法。生产企业的一般计税方法,用公式表示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为理解方便起见,我们假设:1.期初的留抵税额为0元;2.免税购进的原材料为0元;3.出口货物的退税率等于出口货物征税率,均为17%。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得出(见表一):

应纳税额=(当期内销部分销项税额-当期内外销部分进项税额)

免抵退税额=当期外销销售额×征税率

值得注意的是,应纳税额中,外销部分的进项税额也计算在内,即已经实现了外销产品的零税率。因此,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应纳税额与免抵退税额之间的关系。通过两者之间关系的比较,我们才能判断当期退税额及当期免抵额的具体情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归纳起来,“免、抵、退”税的计算可分为四个步骤:

一、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二、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则仍应交纳增值税;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未抵扣税额,则有资格申请退税,但到底能退多少,还要进行计算比较。

三、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四、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

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

现结合实例说明如何进行计算和账务处理。

例: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3%,2003年1—3月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一月份,期初增值税留抵5万元,购进原材料等货物500万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1200万元。

①外购原材料、备件、能耗等,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5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0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5850000

②产品外销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12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000

③内销产品,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35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0

④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即剔税)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200×(17%-13%)=48(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48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80000

⑤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51-(85-48)-5=9(万元)>0,仍应交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400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40000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90000元。

2、二月份,外购原材料、燃料等支付价款850万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44.5万元;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出口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500万元。

①采购原料、出口及内销的会计分录与1月份类似,不再赘述。

②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即剔税)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17%-13%)=20(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00000

③计算应纳税额(即抵税)

应纳税额=300×17%-(144.5-20)=-73.5(万元)

④计算免抵退税额(即算尺度)

免抵退税额=500×13%=65(万元)<73.5(万元),可全部申请退税

⑤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应退税额=65万元

免抵税额=0

期末留抵税额=73.5-65=8.5(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65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650000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8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85000

3、三月份,免税进口料件一批,支付国外买价30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保管费和装卸费用50万元,该料件进口关税税率20%,料件已验收入库;出口货物销售取得销售额600万元;本月无内销。

①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300+50)×(1+20%)=420(万元)

借:原材料4200000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35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关税700000

②出口的会计分录与前2个月类似,不再赘述。

③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即剔税)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420×(17%-13%)=16.8(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0×(17%-13%)-16.8=7.2(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72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72000

④计算应纳税额(即抵税)

应纳税额=0-(0-7.2)-8.5=-1.3(万元)

⑤计算免抵退税额(即算尺度)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420×13%=54.6(万元)

免抵退税额=600×13%-54.6=23.4(万元)

⑥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应退税额=1.3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23.4-1.3=22.1(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13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221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340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850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85000

通过实务处理我们可以看出,在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中,计算“当期免抵税额”主要是为了账务处理的需要。因为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时,可退税额为留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留抵税额。

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补贴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免抵税额即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的数额,如果不计算出免抵税额,在财务处理时将无法平衡。

五: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税与免抵税额的解释:<免抵退税详细解释与案例分析.doc>

由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因此相关的销项税额为零,从而导致进项税额无法抵扣而需要国家予以“退还”。所以,出口退税从性质上说,“退税”退的是出口货物国内采购发生的进项税额。

对于同时存在内外销的生产企业来说,内外销应交增值税分别为:

内销应交增值税= 内销销项税额- 内销部分的进项税额

外销应交增值税= 0 - 外销部分的进项税额

将上述两个公式合并,即为该企业应交的增值税。如果考虑期初留抵税额,则上述公式合并后应为:

应纳税额= 内销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上月留抵税额

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不一定等于货物的征税率,所以:

不被免抵退的部分,即“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外销销售额* (征税率- 退税率)。

而真正被免抵退的部分,即“免抵退税额”= 外销销售额* 退税率

由此,上述“应纳税额”公式变化为:

应纳税额= 内销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上月留抵税额

当应纳税额为零或者正数时,表明可以退还的外销部分的进项税额(即“免抵退税额”)已被内销销项税额足额抵扣了,不需要再另外“退税”了,即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0。

当应纳税额为负数时,表明可以退还的外销部分的进项税额(即“免抵退税额”)没有被内销销项税额抵扣或者足额抵扣。这时,需要将没有抵扣的税额(上述负数应纳税额的绝对值)与可以抵扣的税额(上述免抵退税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实际应当退回的税额。由此:

1、当留抵税额(上述负数应纳税额的绝对值,下同)≤免抵退税额时,表明可以退还的外销部分的进项税额(即“免抵退税额”)没有被内销销项税额足额抵扣,而该留抵税额就是尚未抵扣的税额,应当予以退税,即应退税额= 留抵税额,而“免抵退税额”减去“应退税额”后的余额已被内销销项税额所抵扣,即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 应退税额。

2、当留抵税额(上述负数应纳税额的绝对值,下同)> 免抵退税额时,表明可以退还的外销部分的进项税额(即“免抵退税额”)全部没有被内销销项税额抵扣,即免抵税额= 0,因此应予退税,即应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而剩余未退税的留抵税额,才是真正的期末留抵税额,即尚未抵扣的内销部分的进项税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