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有关管理要求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处置和监管等环节,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措施,旨在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危险废物是指因其化学、物理、生物特性而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的废物。
根据其特性不同,危险废物可以分为可燃性废物、腐蚀性废物、毒性废物、爆炸性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产生单位管理:要求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做好危险废物的储存和标识工作。
2. 运输管理:要求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包括正确包装、标识和装车等操作,确保废物不会泄漏和造成污染。
3. 处置和利用管理:要求危险废物在处置和利用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包括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固化、焚烧、填埋等,确保废物得到安全处理,不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4. 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罚和整改,确保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并推动废物资源化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
危险废物菅理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菅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国境内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动植物和环境危害严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容易腐蚀或者通过生物作用导致危害的废物。
第四条危险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优先采取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降低危险废物危害、实现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措施。
第五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并进行分类、包装、标识、运输、处置等管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的排放、处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不得随意倾倒、焚烧、排放。
第七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
第八条政府应当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危险废物危害的认识,增强环保意识。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第九条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其危害程度和性质进行分类管理,分为有害废物、易制毒化学品废物、医疗废物等。
第十条有害废物是指对人体、动植物和环境有害的废物,包括废弃油漆桶、废弃化学品容器、废旧电池等。
第十一条易制毒化学品废物是指可以用来制毒的废弃材料,包括废弃药品、废弃农药、废弃工业原料等。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产生的有传染性的废物,包括废弃医用器具、废弃药品等。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应当依据危险废物的特性和来源进行,分别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包装、标识和运输第十四条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包装、标识和运输。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包装材料应当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以防止泄漏、外泄。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应当进行明显的标识,包括危险废物的性质、来源、产生单位等信息。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当委托符合资质的运输企业进行,运输车辆应当按照国家要求配备必要的装置和设备。
第十八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当遵守相关法规要求,不得随意倾倒、泄漏,确保运输的安全和稳定。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0篇)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0篇)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篇1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管理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四条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全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各处室负责本单位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生产技术安全科按照国家和本市污染源申报登记的有关规定向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第六条供应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厂危险废物的对外处置,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监督。
供应科审查从事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申请处置我厂危险废物时应出事下列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供应科督促对购买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将按照从产生、运输和接受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下简称联单),并由供应科存档,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第八条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将危险废物卖给无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生产技术安全科如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照厂有关规定处罚。
第九条直接从管理、生产危险废物的人员,由本部门及生产技术安全科组织进行专业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第十条我厂应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预案,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污染事件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和场所,必须按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统一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7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1、所有危险废物都必须回收,交予有资质的厂商处理。
2、现场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都必须分类好,存放在指定的暂存区内,暂存区必须有相应防治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3、现场将危险废物运往危废暂存区时必须使用防滴漏台车,不同种类危险废物一起运输时,必须每种废弃物用单独的胶袋装好。
4、危废暂存区工作人员必须将现场送过来的危险废物,分类装到相应的蝴蝶篓中,由中转站人员用叉车拉走。
5、危废暂存区人员必须将危废分别存放在相应的暂存区内,暂存区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6、危废暂存区内必须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与安全防护设备,暂存区人员必须经过应急救援的训练,定期参与应急演练。
7、危险废物回收厂商回收危险废物,必须有相关资质,与公司签订回收合同,且合同报送环保局备案。
8、危险废物厂商进厂必须符合公司门禁与环安规定,且装车时必须穿好防护用具,设定警戒范围,不允许其它人进入。
9、厂商必须按照法规规定当场开出本次危险废物的转移联单,且出厂时必须具备环境管理课开出的出厂放行单。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二)总则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三、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四、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五、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六、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制度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九、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十、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十一、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十二、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管理制度十三、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十四、危险废物人员培训制度十五、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十六、危险废物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十七、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制度总则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____版)(四)《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____)(五)《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____号)(六)《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____)(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保总局公告____年第____号)(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3、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____版)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等活动。
危废管理制度

危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明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管理和有效处置。
第四条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章制度,加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
第五条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公司整体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产生与收集第七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当了解危险废物的性质、种类、数量和危险特性,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
第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当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账,详细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产生时间、流向、储存、处理和处置等情况。
第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
第十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在收集、储存危险废物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第十一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当建立危险废物应急处理机制,对突发性危险废物污染事件进行及时处理。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运输与储存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储存的规定,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储存设施和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储存设施和场所应当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储存设施和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和责任,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储存。
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按照“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安全处置”的原则,对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识别与分类第五条各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废物的识别与分类工作,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准确的分类,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正确的处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分类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规定执行。
各部门应根据废弃物的性质、成分、危害程度等因素,将其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类别。
第七条各部门应在生产、实验等环节设置必要的废物回收设施,实行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避免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混合。
第八条接触危险废物的员工应了解废弃物的性质和危害,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好个人防护。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储存与运输第九条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设置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
第十条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照明等条件,配备必要的消防、防泄漏等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应按照性质、类别进行分区、分类储存,避免混合。
储存容器应完好无损,标签清晰可见。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溢出等事故。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泄漏、防盗、防丢失等措施,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到达目的地。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利用与处置第十四条各部门应积极研究和推广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技术,降低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5篇)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
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
第四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计划,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
第七条从事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获得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由公司管理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公司外单位,必须执行公司市场管理和环境保护专业市场管理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在固体废物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公司机关各部室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和在公司从事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运输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外单位。
第二章危险废物第十一条凡列入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管理均应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所属单位涉及的主要危险废物有:废水、废铁屑、废机油(包括含油污泥)、废乳化液、废漆渣、废纤维毡、废油漆桶、废活性炭。
第十二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向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审批。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一、总则1目旳为了加强企业危险废物旳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增进经济和社会旳可持续发展,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企业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2编制根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国家危险废物名目》()(五)《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措施》(国家环境保护部总局令第27号)(六)《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原则》(GB18597-)(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措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八)《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九)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措施3.合用范围合用于企业范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目》()旳危险废物旳产生、搜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运用等活动。
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1.管理部组长:总经理企业总经理是危险废物管理旳第一负责人,对全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负全面旳领导责任,并引导危废管理稳步向前发展。
①对企业危险废物管理部工作负全面旳领导责任,指导和监督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②审查和同意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和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行;③审查、同意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文献和各类报表。
④主持企业危险废物污染管理部工作,对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保证企业生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旳统一。
2.危险废物管理部设置以总经理为组长领导各部门旳危险废物管理,对企业旳各项危废管理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① 在总经理旳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危险废物管理职能机构旳平常工作。
② 全面理解企业危险废物综合运用、处理和污染现实状况及其变化规律。
③ 审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行。
④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汇报书(表)旳会审、工程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步”旳实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防止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本单位特制定本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三、责任部门1. 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临时存储和分类管理工作,保证危险废物不对环境造成危害。
2.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全面监督危险废物的处理过程,并定期对危险废物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 经营部门负责对外委托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合格性评估,确保委托单位的处理能力和技术符合要求。
四、危险废物的分类根据《危险废物名录》,将危险废物分为废弃物电器电子设备、废旧灯管、已使用电池、废水银温度计等多种类型,每种类型的危险废物应进行分类存储和处理。
五、危险废物的临时存储1. 生产部门应为危险废物的临时存储提供封闭式储存设施,并按照规定的标准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存储。
2. 危险废物应在储存设施内与其他废物隔离,避免交叉污染,同时应定期清理储存设施,保持环境整洁。
六、危险废物的运输1. 危险废物的运输应按照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进行,选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并与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合作。
2. 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滴漏、防撞击等措施,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并在运输过程中遇到任何事故或泄漏情况时及时报告并及时处置。
七、危险废物的处理1. 经营部门应选择符合《固体废物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废物处理。
2. 危险废物的处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处理单位的规范操作程序进行,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3. 处理后的危险废物应经过鉴定、检验合格后方可处置,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八、危险废物处理记录1. 生产部门应建立完整的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记录,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产生来源、处理方式等内容,并定期向安全环保部门报告。
2. 安全环保部门应对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危废管理制度

危废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护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管理。
1.3 公司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培训,确保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危险废物产生和收集管理2.1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分类、收集、储存。
2.2 产生危险废物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危险废物台账,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产生时间、去向等信息。
2.3 危险废物的收集容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标识清晰,防止危险废物混合、泄漏。
2.4 危险废物应按照有害性、反应性、感染性、腐蚀性等特性进行分类收集,不得混合。
三、危险废物储存管理3.1 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设立危险废物标志,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3.2 危险废物应按照类别、性质、状态等进行分区存放,不得随意堆放。
3.3 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4 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四、危险废物运输管理4.1 危险废物运输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
4.2 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泄漏、溢出,确保运输安全。
4.3 危险废物运输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应急处理方法。
五、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管理5.1 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5.2 公司应与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3 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4 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单位应定期向公司提供危险废物处理情况报告。
危废规范管理制度

危废规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二、危险废物的定义和分类1.危险废物是指因其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致畸性或其他具有危险性质而具有危险性的废物,包括废弃化学品、废旧电子产品、废旧药品、医疗废物等。
2.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来源和处理方式,可分为:固体废物、液体废物、气体废物等。
三、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1.危险废物的产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不得随意丢弃或排放。
2.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危险废物管理部门或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文件。
3.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废分类标准和规定包装、标识、运输、储存和处理,严禁混装混运。
4.单位应定期组织危险废物的清理、运输和处理,确保安全环保。
5.单位应定期开展危险废物的监测和检测工作,确保危废处理过程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四、危险废物的包装、标识、存储和运输要求1.包装:危险废物必须采用专用的包装容器,密封性好、耐腐蚀、耐压力、防渗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标识: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必须贴有明显的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废物的名称、危险性质、包装日期等信息。
3.存储:危险废物应储存在专用的危废库房或密封的危废仓库,与其他物品应分开存放,按照危废的性质不同分类存放。
4.运输:危险废物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使用专用的运输工具和设备,确保安全可靠。
五、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要求1.危险废物的处理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以减少或消除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的危害。
2.单位应委托具有合法资质和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不得私自处理或转让危险废物。
3.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的跟踪管理制度,记录危险废物的处理过程和处置结果,确保合规。
4.单位应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助解决。
六、危险废物管理责任1.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全面贯彻执行该制度,确保危险废物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危废间管理制度

危废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危险废物间的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废物间的管理,包括对危险废物的储存、转运、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3条危险废物间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保障职工和环境的安全。
第4条危险废物间管理应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第二章危险废物间的分类管理第5条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危险特性和处置方式,进行分类管理。
第6条危险废物间应当设置不同的储存区域和容器,对不同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存放。
第7条危险废物间在储存、转运、处置等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要求进行操作,防止交叉污染。
第三章危险废物间的储存管理第8条危险废物间应当建立健全的储存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物的储存区域、容器类型、储存期限等管理要求。
第9条危险废物间应当对危险废物进行标识和分类存放,确保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互不交叉。
第10条危险废物间应当定期对储存区域和容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11条危险废物间的储存区域应当保持通风良好,防火防爆设施齐全,确保职工和环境的安全。
第12条危险废物间应当建立紧急处理预案,对意外事故进行预警和应急处置。
第四章危险废物间的转运管理第13条危险废物间的转运作业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第14条危险废物间的转运车辆应当经过严格检查和检测,确保车辆设施完好,驾驶员具备相关资质。
第15条危险废物间的转运车辆应当在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内进行转运,确保职工和环境的安全。
第16条危险废物间的转运作业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私自倾倒、泄漏危险废物。
第五章危险废物间的处置管理第17条危险废物间应当建立健全的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和操作流程。
第18条危险废物间的处置作业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合法的处置。
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危险废物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
第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依法承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责任,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理。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产生与申报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中产生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国家规定向所在地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
第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鼓励采用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等技术,降低危险废物的危害性。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中发现危险废物产生的,应及时报告所在地环保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与运输第九条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应遵循安全、环保、经济的原则。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特性,选择合适的收集、贮存方式。
第十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危险特性、数量、产生单位、贮存日期等信息。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运输应遵循安全、环保、高效的原则。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选择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并确保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流失、不污染环境。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利用与处置第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积极推广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提高危险废物的资源利用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15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15篇危险废物管理制度15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了贯彻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活动。
3、职责3.1、各车间负责本车间产生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的统计,及危险废物台账的建立。
3.2、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车间危险废物各环节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不定期检查。
3.3、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自己可利用的危险废物的协调处理工作。
3.4、销售部负责确需外协处置的危险废物的外协工作。
确保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保证按国家规定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方依法运输。
3.5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由车间提出的危险废物的转运储存、回收利用、外协处置申请的批准。
还负责危险废物相关资料在当地环保局的备案及相关处理的报批工作。
3.6、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对安全环保部批准工作的审核。
4、管理内容与要求4.1、危险废物的生产管理4.1.1、生产技术部要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和做好生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4.1.2、产生危险废物的工序班组长及岗位操作工负责危险废物的初始收集及日常管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4.1.2、各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危险废物负责,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1.3、生产区危险废物收集装置应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4.2、危险废物的转运4.2.1、各车间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提出对将达到车间储存临界值需转运处理危险废物的申请。
4.2.2、经安全环保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转运。
4.2.3、由专人、专车进行转运,车间负责对转运危险废物进行统计上账。
4.2.4、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醒目的警示标示。
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危险废物的管理流程,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
2. 企业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二、分类与标识1. 企业应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严格分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标识,并做好记录。
2.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储存场所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误操作和交叉污染。
三、收集与储存1. 企业应设置专门的收集容器和储存场所,用于临时存放危险废物。
2. 收集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避免危险废物泄漏或发生化学反应。
3. 储存场所应具备防雨、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四、运输与处置1. 危险废物的运输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
2. 企业应与合法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协议,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合规、安全的处置。
3. 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企业应严格遵守转移联单制度,做好转移记录。
五、应急处理1. 企业应制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包括泄漏、火灾等可能的紧急情况。
2. 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程序和操作。
3. 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设备和物资,如泄漏控制材料、消防器材等。
六、培训与宣传1.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通过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宣传,确保每位员工都能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七、监督与考核1. 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2.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企业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企业环保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或企业生产情况变化,本制度应及时修订更新。
总结:。
环保危废管理规章制度

环保危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与自然资源,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生产、利用、处置、存储、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危险废物包括:废油、废酸、废碱、废盐、废渣、废水、废气、废液体、废固体等各类危险废物。
第四条危险废物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守环境污染防治、废物管理等相关标准。
第五条危险废物应按照其性质、规模、来源进行分类管理和处置,划分为可回收废物、有害废物、其他废物。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第六条可回收废物包括废金属、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等可重复利用的废物,必须进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
第七条有害废物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旧电子产品等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必须进行专门的处理和处置。
第八条其他废物包括废水、废气、废渣等非可回收和有害废物,必须进行合理的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生成单位应当对危险废物进行准确的归类、包装、标识,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处置。
第十条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符合相关标准,合规合法开展危险废物处理业务。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和工艺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报送危险废物处理情况,做好信息公开和汇报工作。
第三章危险废物管理的责任与义务第十四条生成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危险废物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和处置。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的运输资质,严格遵守相关标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
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6篇)

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___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二、范围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____》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三、危险废物管理1、总经理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公司的安环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2、危险废物管理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处置、集中焚烧、消除隐患”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3、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____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司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____。
5、公司环保管理职员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登记,并于每月月初及时登入____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6、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____日内向申报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或重新申报申请,得到允许后重新申报登记。
7、公司安环部应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设施和储存场所的检修工作,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8、贮存场所应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
场所只可堆放各种危险废物,不得有其他药剂、器材等。
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
9、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必要的检验、称重,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并登记注册。
10、不同性质的危废必须存放在相间隔的空间内,且必须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
不得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危废物品管理制度

危废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确保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的安全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危废分类与标识第三条危废分类危废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分类,分为有害废物、爆炸性废物、感染性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第四条危废标识危废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标识,包括危废包装物上的标签和危废储存设施上的警示标志。
第三章危废产生与报告第五条危废产生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应按照生产工艺和产品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废的产生。
第六条危废报告公司应建立危废产生、转移、利用、处置的详细记录,并于每月5日前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上一月的危废情况。
第四章危废收集与运输第七条危废收集危废应按照类别进行收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包装物和容器。
第八条危废运输危废运输应遵守国家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使用专业的危废运输公司,并确保运输过程中安全防泄漏措施得当。
第五章危废贮存与利用第九条危废贮存危废应储存在专用贮存设施中,并采取防泄漏、防盗、防尘、防雨等措施。
第十条危废利用鼓励公司内部利用危废,无法利用的,应依法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六章危废处置与监督第十一条危废处置危废的处置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确保处置过程符合环保标准。
第十二条监督公司应定期对危废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与赔偿第十三条法律责任违反本制度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赔偿因危废管理不善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五条生效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5篇)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___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三、职责1、生产部对公司从事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落实情况统一监管。
2、经营部负责产废单位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收运需求、相关信息确认及生产需求物资采购工作。
3、质管部负责危险废物特性分析、鉴别工作。
4、财务部仓储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贮存、管理工作。
5、生产部负责危险废物处置、设备维修工作。
四、生产管理1、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污染控制标准,从事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处理、处置等资料档案。
2、公司对收运入场的工业企业危险废物实行规范管理与处理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或造成其它人身危害。
3、公司按照国家规范与具备完善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运输协议,并按危险废物的类别、性状等设立暂存场所和处置设施,按照规范设置警示标识。
4、经营部业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相关规范,协助或指导产废单位在收运前办理转移危险废物的申报工作,督促产废单位在收运后尽快完成电子联单的网上填报工作。
5、当获准转移危险废物的客户提出收运需求时,经营部须在收运之前将客户名称、废物名称、类别、有害成分、性状、数量或重量、体积、包装等信息充分掌握。
6、经营部掌握了客户阶段性收运需求,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与委托运输单位充分沟通运力情况之后适时制定收运计划。
7、收运人员前往客户收运时,要按照收运计划所列废物进行收运,若出现废物名称、类别、有害成分、数量等与收运计划不相符时,收运人员应与客户移交人沟通协商,并及时告知经营部,经沟通、协调、确认后再行收运。
8、收运人员前往客户收运时,应检查包装容器的强度、密封性、危废相容性等,若发现包装异常影响收运,应现场向客户移交人提出指正,客户改善包装后再行收运,否则可以拒收。
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活动。
三、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
2. 分类管理,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性质不同的,实行分类管理。
3. 责任明确,各部门、车间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的管理。
4. 科学规范,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提高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水平。
四、管理组织1. 公司设立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 各部门、车间设立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五、危险物品管理1. 危险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环节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
2. 危险物品的采购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3. 危险物品的储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储存要求,建立危险物品储存档案,定期检查和维护储存设施。
4. 危险物品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 危险物品的运输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并制定运输安全措施,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6. 危险物品的处置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六、危险废物管理1. 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
2. 危险废物的产生部门应当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标识,并建立危险废物台账,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
3. 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危险废物收集、储存档案,定期检查和维护储存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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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种
31 种
危险废物分级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特性及分类
危险废物判断方法
否
固体废物判断
是 否 否
危险废物名录判断
是
危险废物特性鉴别标准鉴别 是 排除
否
专家认定
是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 通则(GB5085.7-2007)]
二、危险废物有关管理法规
二、危险废物有关管理法规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 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 国际公约: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及其修 正案(1992-5-5)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204-517)
赔偿损失30亿美元,经过21年清理,直到1999年才完成所有的修复
工作。
修复后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特性及分类
定义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 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 体废物(《固废法》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危险废物的特性 危险废物特性是指它表现出来的对人、动植物可能造成致 病性或致命性的,或对环境造成危害的性质。 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毒性、感染性等。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有关管理要求
主要内容
危险废物的定义、特性及分类 危险废物有关管理法规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有关制度 危险废物鉴别有关问题
两高司法解释及分类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特性及分类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 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 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 品、物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特别指出: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不适用本法。液态废物的污 染防治,适用本法;但是,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 不适用本法。
二、危险废物有关管理法规
危险废物鉴别: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2008]第1号)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 5085.7—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GB 5085.6— 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GB 5085.5— 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GB 5085.4— 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 5085.3—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GB 5085.2—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GB 5085.1—2007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 298-2007
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有关制度
名录制度
《固体法》第五十一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危险废 物名录,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 和识别标志”。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特性及分类
分类——《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
产生源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医疗废物 医药废物 废药物、药品 农药废物 木材防腐剂废物 有机溶剂废物 热处理含氰废物 废矿物油 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多氯(溴)联苯类废物 精(蒸)馏残渣 染料、涂料废物 有机树脂类废物 新化学药品废物 爆炸性废物 感光材料废物 表面处理废物 焚烧处置残渣
二、危险废物有关管理法规
地方性法规: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
其他:
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HJ/T 301-2007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原则(试行)》(环发[2004]58号)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
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有关制度
二、危险废物有关管理法规
危险废物许可、转移管理: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408号)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1999]第 5号)
危险废物处置相关标准规范: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4-2001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2001 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 13015-91 环境镉污染健康危害区判定标准 --GB/T 17221-1998 ……
组分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 含铍废物 含铬废物 含铜废物 含锌废物 含砷废物 含硒废物 含镉废物 含锑废物 含碲废物 含汞废物 含铊废物 含铅废物 无机氟化物废物 无机氰化物废物 废酸 废碱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石棉废物 有机磷化合物废物 有机氰化物废物 含酚废物 含醚废物 废卤化有机溶剂 废有机溶剂 含多氯苯并呋喃类废物 含多氯苯并二恶英废物 含有机卤化物废物 含镍废物 含钡废物 有色金属冶炼废物 其他废物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特性及分类
特点
• 资源和废物相对性:废物属性为主
• 危害具有潜在性、长期性和灾难性:纽约州拉弗运河事件 • “源”与“汇”的统一体:既是其他废物的产物,本身亦 是污染预源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特性及分类 纽约州拉弗运河事件
1942年,美国胡克公司购买了闲置的拉弗运河,并在随后的11年中填埋 处置2.2万吨危险废物。 尔后,在该场址上建成一所学校,周边发展成居民区。
1927年
1970年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特性及分类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特性及分类 1975和1976年大雪导致地下水位线上升,污染物扩散。 1977年开始,居民不断发生各种怪病(整个社区的家庭都有着类似的不
幸,患癌、流产、死胎、婴儿畸形、生育缺陷、泌尿系统疾病 )。诉讼开
始.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特性及分类 1980年12月美国国会通过了“综合环境应对、补偿和责任法(又称 超级基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