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
停车场专项债报告
30.00
2016-04-05
10.00
4.37 AA+ AA+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证券全称
发行总额
债券期限 票面利率 债项 主体
上市日期
(亿元)
(年)
(%)
评级 评级
13
2016 年邵阳都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养老产 业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11.10
2016-04-19
7.00
5.50 AA+ AA
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发行人分布在广州市(3 只)和重庆市(2 只),主体评级和债券评级均为 AA+ 级及以上,平均发行利率为 3.92%,远低于目前停车场专项债 4.63%的总平均发行 利率。
表 2:截至 2016 年 6 月 1 日已发行停车场专项债主承销商情况
广发证券 国信证券 申万宏源证券 兴业证券 东方花旗证券 财通证券 西部证券 银河证券 江海证券 中山证券
7.00
2015-11-04
5+5
5.50
AA AA
3
2015 年黔东南州畅达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停车场专项债券
20.00
2015-12-28
7.00
5.79
AA AA
4
2015 年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停车场专项债券
8.00
2015-12-30
5+5
3.70 AAA AAA
5 2016 年娄底锑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养老产
7.00
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4.50 AA+ AA+
22 2016 年第一期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
智慧城市停车场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概算
智慧城市停车场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概算1.1编制说明1.1.1估算依据(1)《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
(2)《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试行)》(建设部建标[1996]628号)。
(3)《电子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计价依据》(信息产业部,2005)。
(4)《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修订)。
(5)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1980号)。
(6)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7)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1.1.2估算说明本项目投资概算依据国家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有关规定编制,投资概算遵循“符合规范、结合实际、经济合理、不重不漏、计算正确”的指导原则。
有关取费标准说明如下:(1)工程费1)基础环境建设费用,包括基础硬件、软件、UPS供电、空调、消防设施等建设的费用。
2)核心数据库整合与建库费用,按静态交通智能化对数据要求,对信息进行整合和建库费用,参照国家测绘局的测绘产品定额和其他行业数据整合费用来计算总费用。
3)标准研制费用,按照建设内容,在梳理和完善已有标准化体系的基础上,针对具体建设内容,研制建设相关标准,重点是数据库整合和共享服务、信息系统接口、数据交换技术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
(2)其他工程费1)设计费,涵盖前期研究及可行性报告编制费,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的编制费用,以及项目调研、专家征求意见、项目评审等费用。
2)监理费,包括营业系统建设、数据库整合建库、系统集成等的监理费用,按工程费用合计的约3%计算。
3)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按项目工程费用的约1%计算,主要用于项目实施管理部门的协调费、管理费、会议费等。
4)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07]55号)的规定,系统集成费应按照软硬件采购费用的6%-8%进行估算,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建议取为8%。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长沙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29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长沙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正文:----------------------------------------------------------------------------------------------------------------------------------------------------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长沙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2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关于加强长沙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若干政策》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12日关于加强长沙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若干政策为加快推进公共停车设施(指为不特定社会公众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路外停车场、库、楼等场所及相关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照“智慧引领、空间破局、多元驱动、精准调控、绿色出行”的停车设施供给思路,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2015〕178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建城〔2016〕193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空间破局,科学高效集约用地(一)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合理布局公共停车设施。
专项用于公共停车场建设的土地,由国土资源部门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予以保障。
结合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利用地下空间分层规划停车设施,在城市道路、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地下布局公共停车场,促进城市建设用地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
(二)凡列入年度建设目标的新建公共停车场,所用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以划拨方式供地;不在《划拨用地目录》的,同一宗用地公告后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以协议方式供地,有多个意向用地者的,通过招拍挂牌方式供地。
【建纬观点】停车场PPP项目案例分析
【建纬观点】停车场PPP项⽬案例分析(⼀)停车场PPP项⽬⾏业现状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及机动车保有量迅速上涨,停车难、停车贵等问题⽇益凸显。
据有关数据统计,截⾄2015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79亿辆,其中汽车1.72辆,占⽐达到61.82%。
汽车保有量的飙涨,停车场建设明显滞后。
⽬前我国⼤城市内汽车与停车位之⽐是1:0.8,中⼩城市为1:0.5,⽽发达国家约为1:1.3。
也意味着停车场建设⾄少是超万亿的市场。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6-2021年中国停车场建设⾏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2007-2014年,中国汽车保有量呈逐年递增趋势,且增长速度保持在12%以上,每年汽车保有量平均增长1400万辆。
从千⼈汽车保有量来看,世界范围内千⼈汽车保有量为135辆。
其中,美国作为全世界汽车保有量最⾼的国家,千⼈汽车保有量达到950辆左右;在⼀些发达国家,汽车保有量⼀般都超过千⼈500辆。
⽽中国⽬前千⼈汽车保有量为105辆,仍未达到世界平均⽔平,仅约为美国⽔平的1/9。
如果要达到世界平均⽔平,中国汽车保有量应该是1.85亿辆。
由此可见,中国汽车保有量还将继续增长。
[1]汽车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城市停车的问题,世界各国汽车发展难以避免的⼀个难题是停车难。
由于公共停车位不⾜,占⽤道路停车成为普遍现象。
“⾏车难、停车难”造成的交通拥堵与混乱,正成为困扰城市发展的严重问题。
从2014年起,我国就⼤⼒推⼴利⽤PPP模式建设停车场设施。
根据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显⽰,截⾄2016年9⽉30⽇,⼊库的PPP项⽬已达10471个,总投资超过12.48万亿元。
其中,据中国停车⽹市场研究中⼼统计,⾃2014年⾄2016年9⽉,单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PPP项⽬共有144个,合计约574.34亿元。
这些项⽬覆盖23个省直辖市,单个项⽬的投资额在0.1亿-33.1亿之间,拟建车位数在50-100000个之间,其中近63%的项⽬为多个停车场打包建设项⽬,37%的项⽬为单⼀停车场项⽬。
企业债券品种及案例介绍
对发改办财金[]号文件的补充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项目收益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发改财金[]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简化企业债券审报程序加强风险防范和改 革监管方式的意见(发改办财金[]号)
,盈利能力及现金流产生能力强, 对政府及政依赖
性较弱的特点,受货币政策以及 宏观经济环境的
影响相对较弱,有更好的风险收
产业债券案例
债券名称
年贵阳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
发行人
贵阳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皓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万片 蓝宝石衬底材料项目、险峰
募投项目
机床厂异地搬迁及数控机床升级扩能建设项目、贵州中铝铝业有限公司 年产 万吨铝板带项目、贵州华工工具注塑有限公司一汽贵州汽车配件
企业类债券品种三:四个专项债券
特点:专项债券相比于普通平台债券来说申报 流程一致,而审批
条件较为宽松。四个指引均明确,在偿 债保障措施较为完
善的基础上,企业申请上述领域专项债 券,可适当放宽企
业债券现行审核政策及去年月发布的 《关于全面加强企
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的 部分准入条件。
募集资金投向专项用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养老产业、城市停
重点支持国发〔〕 号文明确的新兴 产业项目发债
加大对养老产业的支 持力度,引导和鼓励 社会投入
加大对“大众创 业、万众创新” 支持力度
战略性 新兴产 业
城市地 下综合 管廊建 设
养老产 业
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 廊建设力度
城市停 车场建 设
双孵双 创
停车场 专项债券 项目
停车场专项债券项目停车场专项债券项目是指政府部门发行的债券,用于建设和改善停车场设施。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车辆数量不断增加,停车难的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需要投资建设新的停车场,扩大停车容量,提高停车设施的档次。
而停车场专项债券就是为了筹集资金,支持停车场建设和改善。
停车场专项债券的发行方式可以分为公开发行和私募发行两种。
公开发行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竞选等方式将债券面向广大投资者公开发行。
私募发行则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竞选等方式将债券面向特定的投资者范围发行。
无论是公开发行还是私募发行,政府都需要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发行规模,并设定相应的利率和期限。
停车场专项债券的投资主体主要包括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
政府机构通过购买停车场专项债券来筹集资金,用于停车场的建设和改善。
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购买停车场专项债券来获取利息收入,并为个人投资者提供投资渠道。
个人投资者可以购买停车场专项债券来实现资金增值。
停车场专项债券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债券利息和债券溢价。
债券利息是指政府按照约定的利率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收入。
债券溢价是指政府在债券发行时,以面值以上的价格发行债券,所得到的超额收益。
债券利息和债券溢价的多少取决于债券的发行规模、利率和市场需求等因素。
停车场专项债券的还款主要来源于政府为债券发行人提供的收益。
政府可以通过收取停车场使用费、停车位租金等方式获得收益,并用于偿还债券本息。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停车场专项债券的提前赎回等方式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券本息。
停车场专项债券项目的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
政策风险是指政策变化可能对债券的发行和还款产生影响。
信用风险是指债券发行人可能无力或不愿履行债务还款义务。
市场风险则是指债券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对投资者收益产生影响。
为了降低风险,政府可以通过合理设置停车场运营费用、加强对停车场运营管理和维护等方式提高债券的还款来源和偿还能力。
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加强对停车场运营企业的监管和监督,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更多保障。
智慧城市停车场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概算
智慧城市停车场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概算1.1编制说明1.1.1估算依据(1)《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
(2)《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试行)》(建设部建标[1996]628号)。
(3)《电子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计价依据》(信息产业部,2005)。
(4)《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修订)。
(5)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1980号)。
(6)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7)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1.1.2估算说明本项目投资概算依据国家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有关规定编制,投资概算遵循“符合规范、结合实际、经济合理、不重不漏、计算正确”的指导原则。
有关取费标准说明如下:(1)工程费1)基础环境建设费用,包括基础硬件、软件、UPS供电、空调、消防设施等建设的费用。
2)核心数据库整合与建库费用,按静态交通智能化对数据要求,对信息进行整合和建库费用,参照国家测绘局的测绘产品定额和其他行业数据整合费用来计算总费用。
3)标准研制费用,按照建设内容,在梳理和完善已有标准化体系的基础上,针对具体建设内容,研制建设相关标准,重点是数据库整合和共享服务、信息系统接口、数据交换技术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
(2)其他工程费1)设计费,涵盖前期研究及可行性报告编制费,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的编制费用,以及项目调研、专家征求意见、项目评审等费用。
2)监理费,包括营业系统建设、数据库整合建库、系统集成等的监理费用,按工程费用合计的约3%计算。
3)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按项目工程费用的约1%计算,主要用于项目实施管理部门的协调费、管理费、会议费等。
4)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07]55号)的规定,系统集成费应按照软硬件采购费用的6%-8%进行估算,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建议取为8%。
公共停车场专项债券
公共停车场专项债券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公共停车场建设已成为许多城市面临的重要问题。
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并改善城市的交通环境,政府和企业纷纷寻求合适的融资方式。
在此背景下,公共停车场专项债券应运而生,成为一种创新的融资工具,为停车场项目提供了可靠的资金来源。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共停车场专项债券的特点、优势以及发行流程,以期为读者提供有益的信息。
一、什么是公共停车场专项债券?公共停车场专项债券是指政府或企业为建设公共停车场而发行的债券。
该债券通常由投资者认购,所筹集的资金用于停车场的建设和运营。
与一般债券相比,公共停车场专项债券具有以下特点:1. 专门针对停车场建设项目;2. 针对性强,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3. 有助于解决停车场建设的资金短缺问题。
二、公共停车场专项债券的优势1. 低风险:由于专项债券的资金主要用于停车场建设,因此风险相对较低,适合稳健型投资者。
2. 高收益:相对于银行存款等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共停车场专项债券能够提供更高的收益率,吸引投资者参与。
3. 政策支持: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筹措资金有助于加快停车场建设进度。
4. 促进经济发展:停车场建设不仅能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还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经济增长。
三、公共停车场专项债券的发行流程1. 项目筛选与评估:政府或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停车场建设项目,并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估。
2. 制定发行方案: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债券的规模、期限、利率等要素,编制发行计划书。
3. 审批发行:向相关部门提交发行申请,获得批准后正式发行债券。
4. 宣传推广:通过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债券信息,吸引投资者认购。
5. 资金使用监管:发行机构需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6. 还本付息:债券到期时,发行机构按约定还本付息给投资者。
四、案例分析——某市公共停车场专项债券的成功发行以某市成功发行的公共停车场专项债券为例,该债券吸引了大量投资者的关注和认购。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操作指南
“4大领域”:应急医疗设施,公共卫生,城市供热供气,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项目。
专项债券资金可以作为项目资本金的10大领域。
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
用作资本金
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
政府专项债券定义及要求
使用领域负面清单
立项批复
发改部门出具的《关于 XX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审批批复》或《关于 XX项目的核准意见批复 》或《关于XX项目的备 案证明》。
⑦严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⑧严禁用于债券利息支出等。
专项债券申报 发行准备流程
项目申报流程
发行流程 资金拨付 还本付息 存续批复及额度下达 发行准备 债券发行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提前谋划储备符合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项目。
1.由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申报。 2.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发改部门办理项目批复手续。 4.同级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出具项目相关批复文件,如果涉及基本农田,需报中央审批。
①不得用于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
⑤严禁用于项目运营补贴等经常性支出。
②不得用于企业投资的市场化产业项目。
③不得作为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 各类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不得通过设立壳 公司、多级子公司等中间环节注资,避免层 层嵌套、层层放大杠杆。
④严禁用于企业补贴或奖励、企业对外借款。
⑥严禁用于“亮化”工程、景观提升、 主题公园等形象支出。
政府专项债券
申报发行操作指南
政府专项债券 定义及要求
政府专项债券定义及要求
专项债制度创新以地方政府债务法律管理制度体系为基础
《预算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 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专项债券申报操作全流程指南
专项债券申报操作全流程指南导语:作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工具之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使用及管理情况一直广受社会关注。
那么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流程、使用及管理相关政策如何?本文梳理介绍如下。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概述1、什么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产生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2、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特点(1)合法性,专项债是当前法律法规制度下地方政府融资用于有一定收益公益性项目建设唯一合法合规的方式。
(2)规模性,专项债不计入财政赤字,近年来中央采取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适度扩大专项债发行规模。
(3)效益性,专项债以地方政府信用为依托发行,融资成本低,成都市平均发行利率为3.34%,仅较同期国债利率上涨25个BP,与一般金融机构融资成本相比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
(4)灵活性,专项债可根据项目周期合理设置债券期限,项目期限涵盖3、5、7、10 、15、20 、30 年期。
3、专项债券发行主体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专项债券的发行主体,具体发行工作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
四川省人民政府是四川省专项债券的发行主体。
各市(州)、县(市、区) 政府需要使用专项债券的,由省政府代为发行并转贷市县使用。
4、主要单位责任划分专项债券管理实行分级负责,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各级财政、发改部门承担归口管理责任,具体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承担直接责任。
专项债券所支持领域1、交通基础设施铁路;收费公路;机场(不含通用机场);水运;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
2、能源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农村电网升级和城市配电网);煤炭储备设施;村镇太阳能、地热、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供热;深远海风电及其送出工程;边远地区离网型新能源微电网;高速公路充电桩。
3、农林水利农业;水利;林业。
4、生态环保城镇污水垃圾处理。
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发行指引
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为缓解我国城市普遍存在的因停车需求爆发式增长而导致的停车难问题,加大企业债券融资方式对城市停车场建设及运营的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投入,制定本指引.一、鼓励企业发行债券专项用于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在相关手续齐备、偿债措施完善的基础上,比照我委“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二、在偿债保障措施较为完善的基础上,企业申请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可适当放宽企业债券现行审核政策及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的部分准入条件.一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的城投类企业不受发债指标限制.二债券募集资金可用于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主体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城市停车场项目,具体投资规模可由主体项目审批部门根据主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出具专项意见核定.三募集资金占城市停车场项目总投资比例由不超过60%放宽至不超过70%.四将城投类企业和一般生产经营性企业需提供担保措施的资产负债率要求分别放宽至70%和75%;主体评级aaa的,资产负债率要求进一步放宽至75%和80%.五不受“地方政府所属城投企业已发行未偿付的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余额与地方政府当年gdp的比值超过8%的,其所属城投企业发债应严格控制”的限制.六城投类企业不受“单次发债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所属地方政府上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限制.三、发债募集资金用于按照“政府出地、市场出资”公私合作模式ppp建设的城市停车场项目的,应提供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特许经营方案、资金补助协议,同时应明确项目所用土地的权属和性质.四、鼓励地方政府综合运用预算内资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地方价格部门应及时制定和完善停车场收费价格政策,保护城市停车场的合理盈利空间.五、优化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品种方案设计.一是可根据项目资金回流的具体情况科学设计债券发行方案,支持合理灵活设置债券期限、选择权及还本付息方式.二是积极探索停车设施产权、专项经营权、预期收益质押担保等形式.三是鼓励发债用于委托经营或转让—经营—转让tot等方式,收购已建成的停车场统一经营管理.六、鼓励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采取“债贷组合”增信方式,由商业银行进行债券和贷款统筹管理.“债贷组合”是按照“融资统一规划、债贷统一授信、动态长效监控、全程风险管理”的模式,由银行为企业制定系统性融资规划,根据项目建设融资需求,将企业债券和贷款统一纳入银行综合授信管理体系,对企业债务融资实施全程管理.七、积极开展债券品种创新,对于具有稳定偿债资金来源的停车场建设项目,可按照融资—投资建设—回收资金封闭运行的模式,开展项目收益债券试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1.25•【文号】发改基础[2016]159号•【施行日期】2016.0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1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银监会:停车场是支撑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加快停车场建设,增加有效供给,补强城市发展短板,解决居民停车难问题,是惠民便民的重大工程,也是当前改革创新、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1月25日附件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停车场建设解决居民停车难的工作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银监会等部门,对《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的重点任务进行分解,确定近期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如下。
一、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1.坚持公交优先,提倡绿色出行工作要点:坚持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原则,优先保障城市公交停车需求,满足私人小汽车的合理需求。
坚持规划优先原则,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停车设施;坚持绿色出行原则,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要鼓励公共交通作为出行的首选方式。
要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加强对公共交通的路权保障;停车场建设要与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有效衔接,引导和方便换乘。
责任单位:各城市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完成时间:2017年12月2.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工作要点: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立足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将停车作为交通需求管理的重要手段,适度满足居住区基本停车和从严控制出行停车,统筹城市功能分区的区位特征、用地属性、公共交通发展等状况,合理测算停车需求,明确阶段性适应目标,优化设施布局,制定近期实施方案,建立项目库,并及时公布。
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 解读
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一、引言城市停车场建设是当前城市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之一。
为了解决城市停车难的问题,政府引入了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以促进城市停车场的快速建设和发展。
本文将对该指引进行解读,并对其意义、影响以及实施过程进行详细讨论。
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背景和意义城市停车难已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城市化的迅速推进导致了城市道路和停车资源的稀缺,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了诸多不便。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引入了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
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出台具有以下几个重要意义: 1. 促进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的引入将有效解决城市停车资源不足的问题,通过融资支持城市停车场的建设和改造,提高城市停车资源利用率。
2. 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发展城市停车场不仅可以缓解停车难问题,还可以减少道路拥堵,改善交通环境,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3. 增强市民的幸福感: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的引入,将为市民提供更便利的停车条件,提升市民的出行体验,增强市民的幸福感。
三、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的主要内容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 3.1 发行主体及资格要求该指引规定了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的发行主体以及发行的资格要求。
发行主体可以是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主管部门或具备相关经营管理资质的市场主体。
发行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综合实力和良好的信用记录,同时需要满足一定的监管要求。
3.2 债券发行规模和期限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的发行规模和期限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确定。
发行规模应充分考虑城市停车场建设的需求和资金供给状况,期限应与城市停车场建设的时间进度相匹配。
3.3 前期工作和准备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前期工作和准备。
包括市场调研、项目设计、资金筹措、风险评估等工作。
相关主体需要制定详细的项目方案和发行计划,并进行审批和备案手续。
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 解读
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解读最近,中国政府发布了《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用以规范城市停车场建设领域的融资行为。
这一指引的发布对于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交通状况,提高城市化水平等方面均有积极意义。
首先,这一指引明确了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的基本情况。
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是指由城市停车资源开发或管理单位或其他经营实体发行的,专项用于城市停车场建设、改造或维护的一种债券。
此外,这一指引还规定了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的发行对象、用途范围、募集、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框架。
其次,这一指引为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的市场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通过规范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的发行、募集、管理等行为,这一指引有利于将城市停车资源进行有效开发和利用,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的多元化、融资方式的多样化。
这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停车场领域的市场化发展,并吸引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注入到城市停车场建设中来,进而提高城市停车场的效率和品质,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加便利、高效、舒适的停车环境。
最后,这一指引在城市停车场建设领域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过去的建设过程中,城市停车场建设存在着规划不合理、设施不足、管理不当等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这一指引的发布将规范城市停车场建设融资行为,可促使城市停车场建设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引导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规范化、服务质量提升、技术水平提高。
总之,这一指引的发布将有力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领域的规范化、市场化发展,提高城市停车场的效率和品质,优化城市交通状况,提高城市化水平。
同时,这一指引也将对于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交通管理水平等方面均有积极意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介绍
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是为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而发行的政府债券。
该债券旨在通过融资支持城市停车场的建设和改造,提高城市停车资源利用率,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并增强市民的幸福感。
相比普通债券,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具有以下特点:
1. 资金量大、覆盖面广:债券的发行额度通常较大,且覆盖全国范围。
2. 管控严格、审批放款快:债券的发行和资金使用需经过严格的审批和管理,确保资金用于停车场建设,且审批和放款流程相对较快。
3. 受益群体广、撬动效应好:停车场建设涉及众多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建设单位、运营商和市民等。
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可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停车场建设,实现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共赢。
同时,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的发行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撬动更大的经济效益。
为了规范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的发行和管理,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定。
这些政策和规定明确了债券的发行主体、资金用途、审批程序、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为债券的顺利发行和停车场建设提供了保障。
总之,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是政府为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可以有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停车场建设,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市民的幸福感。
项目收益债券与公司债法律比较
项目专项债券与公司债券法务对比于中威2015年5月1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发布《项目收益债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就项目收益债券与传统企业债券做出了区别规定。
对比2015年1月15日证监会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项目收益债券属于特定背景下的新的债券产品,公司债新规在发型主体、条件等方面均进行众多修改,本文拟对二者从法务角度进行对比分析,并进行初步阐述分析。
一、概念项目收益债券是指与特定项目相联系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的投资与建设,债券的本息偿还资金完全或基本来源于项目建成后运营收益的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二、区别1、发行主体不同。
项目收益债旨在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的背景下产生,发债主体为特殊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公司制企业和飞公司制企业,主体范围广于公司债。
公司债券的主体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主体范围仅限于公司制企业法人,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仍然被排除在外。
公司债券的发行属公司的法定权力范畴,无需经政府部门审批,只需登记注册,发行成功与否基本由市场决定。
2.发债资金用途。
公司债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发债资金如何使用是发债公司自己的事务,无需政府部门审批。
但在项目专项债券品种中,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的特定项目的建设、设备采购等方面不得置换项目资本金或偿还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债务,但偿还已使用的超过项目融资安排约定规模的银行贷款除外。
资金用途较公司债券要窄,使用范围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
3.信用基础。
由于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也相差甚多,与此对应,各家公司的债券价格和发债成本有着明显差异。
停车场专项债发行条件
停车场专项债发行条件《停车场专项债发行条件》前几天我和朋友老张出去逛街。
要知道啊,现在这城市里找个停车位比找个宝还难。
我们围着商场转了好几圈,那叫一个心急如焚。
老张就抱怨说:“哎,你说这城市发展得这么快,车都没地儿停,就该多建点停车场。
没钱建?可以发专项债啊!”嘿,这就引出咱们今天要说的停车场专项债发行条件了。
说到停车场专项债发行,得先看看项目自身的要求。
首先,停车场项目得有明确的规划。
不能说今天想在这儿建,明天又改地儿了。
得像建房子一样,有个蓝图。
比如说,我就知道有个地方,规划是要建一个很大的地下停车场,连带地上还有一些立体停车位,这样的规划清楚地说明了停车场的规模啊、位置啊等等,这是发行专项债很重要的一点。
资金用途也得明确。
这钱可不是乱花的,得专款专用。
就像是你家里买菜钱就不能拿去买衣服一样。
钱要实实在在地用在停车场的建设上,从前期的土地平整,到后期的设备安装,每一笔钱都得有个说法。
像之前有个小型停车场建设项目申报专项债的时候,就有审计人员来查,你这个材料采购是不是用于这个停车场的建设,你这设备是不是符合标准等等。
当然,项目收益也是关键。
你建停车场,得能赚回来钱吧?不然怎么还这个债呢?停车场的收益一般就是停车收费喽。
这时候就得做市场调研啦,你这个地儿的客流量有多少,周边竞争多不多等等。
我曾经看过一个很不靠谱的停车场收益预估,它把周围的人流量高估了好几倍,还只算了自己一家停车场,根本没考虑街角那家新建的停车场会分流客源,这种就是不切实际的收益预估,肯定不符合发行条件。
再说回偿债能力这一块。
你要发行债券就得让人家债券购买者放心啊。
可以根据停车场的运营周期,预计的收益,合理确定债券的规模和期限。
如果这个停车场一年也就只能赚个几十万,你却要发行几个亿规模的债券,而且期限还很短,那不是天方夜谭吗?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财务人员加入进来做详细的测算,就像给这个项目做一次“财务体检”。
再一个就是项目合法合规性。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03.31
•【文号】发改办财金[2015]755号
•【施行日期】2015.03.3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金融债券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
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5]7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加大债券融资方式对信息电网油气等重大网络工程、健康与养老服务、生态环保、清洁能源、粮食和水利、交通、油气及矿产资源保障工程等七大类重大投资工程包,以及信息消费、绿色消费、住房消费、旅游休闲消费、教育文体消费和养老健康消费等六大领域消费工程的支持力度,拉动重点领域投资和消费需求增长,现将我委制定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印发你们,请在企业债券预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5年3月3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注册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注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2.17•【文号】发改企业债券〔2021〕271号•【施行日期】2021.1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注册的通知发改企业债券〔2021〕271号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2021年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注册发行的申请》(洛城投﹝2021﹞6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委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同意你公司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不超过13.9亿元,所筹资金0.08亿元用于牡丹城宾馆配套停车场,1.88亿元用于青年人才公寓配套停车场,1.9亿元用于市民之家配套停车场,0.88亿元用于高新区滹沱村棚改安置小区配套停车场,6.29亿元用于洛阳伊滨医院配套停车场,2.87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首期发行应在12个月内完成。
二、本次债券发行应严格按照向我委指定的审核机构报送的募集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实施。
三、本次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发行。
四、你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披露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审核机构的督促检查。
五、本次债券发行后,你公司应做好债券资金管理,认真落实偿债保障措施,积极配合省级发展改革委做好存续期管理工作。
如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我委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公告,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12月17日。
2021年城市停车融资模式简介
2021年城市停车融资模式简析智慧停车作为“新基建、补短板”的重要内容,可谓风口正盛,城市停车发展与治理也进入了快车道。
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国办函(2021]46号文件也助推了城市停车业务的高速发展。
城市停车项目本身具备的金融属性,也给地方政法看到了项目具备融资能力,恰逢地方财政压力上行,进一步凸显了城市停车融资能力,借助城市停车使用者收益回收成本模式,就可以多模式融资。
其中专项债成为了融资的主要模式。
下面针对集中专项债模式及21年查询到的专项债做个简单分析。
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国办函(2021]46号文件提出,为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在完善偿债措施等前提下,支持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发行用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专项债券”,并“允许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具有一定收益的停车设施项目建设”。
专项债券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
近年来各地财政资金压力剧增,全国各地争取都利用城市停车融资属性,结合政策支撑,将城市停车资源资产化后由平台公司作为融资项目进行建设。
从21年查询到的已经建档的专项债中,基本年限都在7年,发行金额从3.5亿-10亿不等,根据项目规模不同确定。
项目利率从4%-7.2%不等。
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顾名思义,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停车场而发行的债券。
目前市场上以停车设施建设为核心的债券主要有四种: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停车场建设收益债、地方政府专项债、老旧小区专项债。
其中,停车场建设专项债是2015年4月由国家发改委推出的企业债品种,截止2021年一季度,已累计核准1842亿元,累计发行1510亿元,用于近140万个停车位的建设。
停车场收益债截止2021年一季度已累计核准216亿元,累计发行138亿元,用于近12万个停车位的建设。
1.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由财政部核准批复,并由各地方政府发行的用于建设停车场的债券。
例如:乾县申请地方专项债券1400万元,用于乾县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050万元,剰余650万元来自县财政配套资金),2021年7月,乾县城区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之泰山庙街配套停车场工程土建部分已完成;其余三个停车场设计、预算已完成,正在进行标前审计、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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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发行指引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为缓解我国城市普遍存在的因停车需求爆发式增长而导致的停车难问题,加大企业债券融资方式对城市停车场建设及运营的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投入,制定本指引。
一、鼓励企业发行债券专项用于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在相关手续齐备、偿债措施完善的基础上,比照我委“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
二、在偿债保障措施较为完善的基础上,企业申请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可适当放宽企业债券现行审核政策及《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的部分准入条件。
(一)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的城投类企业不受发债指标限制。
(二)债券募集资金可用于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主体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城市停车场项目,具体投资规模可由主体项目审批部门根据主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出具专项意见核定。
(三)募集资金占城市停车场项目总投资比例由不超过 60%放宽至不超过70%。
(四)将城投类企业和一般生产经营性企业需提供担保措施的资产负债率要求分别放宽至 70%和 75%;主体评级 AAA 的,资产负债率要求进一步放宽至75%和 80%。
(五)不受“地方政府所属城投企业已发行未偿付的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余额与地方政府当年 GDP 的比值超过 8%的,其所属城投企业发债应严格控制”的限制。
(六)城投类企业不受“单次发债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所属地方政府上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限制。
三、发债募集资金用于按照“政府出地、市场出资”公私合作模式(PPP)建设的城市停车场项目的,应提供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特许经营方案、资金补助协议,同时应明确项目所用土地的权属和性质。
四、鼓励地方政府综合运用预算内资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
地方价格部门应及时制定和完善停车场收费价格政策,保护城市停车场的合理盈利空间。
五、优化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品种方案设计。
一是可根据项目资金回流的具体情况科学设计债券发行方案,支持合理灵活设置债券期限、选择权及还本付息方式。
二是积极探索停车设施产权、专项经营权、预期收益质押担保等形式。
三是鼓励发债用于委托经营或转让—经营—转让(TOT)等方式,收购已建成的停车场统一经营管理。
六、鼓励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采取“债贷组合”增信方式,由商业银行进行债券和贷款统筹管理。
“债贷组合”是按照“融资统一规划、债贷统一授信、动态长效监控、全程风险管理”的模式,由银行为企业制定系统性融资规划,根据项目建设融资需求,将企业债券和贷款统一纳入银行综合授信管理体系,对企业债务融资实施全程管理。
七、积极开展债券品种创新,对于具有稳定偿债资金来源的停车场建设项目,可按照融资—投资建设—回收资金封闭运行的模式,开展项目收益债券试点。
4、
5、
6、
7、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重点支持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鼓励发债用于收购已建成的停车场进行统一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