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

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畜产品

【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17]10号

【发布部门】黄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22

【实施日期】2017.03.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7〕10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黄石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及《环保部、农业部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省环保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鄂环发〔2016〕5号)的规定,为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场所空间和结构,有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区域划分及要求

黄石主城区(含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黄石新港(物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