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痛规范化治疗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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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管理制度与职责

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管理制度与职责

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管理制度与职责癌痛规范化治疗是当前医疗领域的重要工作之一,旨在提高癌痛患者的生存质量,使其能够更好地应对疾病、提高生活质量。

为了实现规范化治疗,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职责,下面就此进行阐述。

一、癌痛规范化治疗管理制度1.癌痛规范化治疗的内容首先,需要建立癌痛规范化治疗的内容体系,包括对于癌痛的定义、疾病诊断标准、临床评估、疾病分级、治疗方案及应对紧急情况等方面的规范。

该体系应当涵盖相关的科研成果、最新的治疗方案以及相关的管理措施。

2.建立医疗流程针对癌痛规范化治疗,需要建立完整的医疗流程。

该流程应当包含疾病信息的收集、患者评估、治疗方案选择、治疗效果的评估与监测以及治疗结束后的随访和指导等环节。

同时,需要建立相应的病历归档、资料管理、数据分析等制度,以便对治疗效果的评估和未来治疗的调整。

3.建立质量控制机制为了保证癌痛规范化治疗的质量,需要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机制。

该机制应当包括对治疗流程的监督、对医疗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对治疗过程中重要环节的质量管控等。

此外,要建立相关的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治疗质量监督机制,如建立相应的投诉处理机制等。

4.建立组织管理机制针对癌痛规范化治疗,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制。

该机制应当包括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规划项目预算和发放资金、管理医疗设备和消耗品等,以确保治疗的顺利开展和规范管理。

二、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职责1.医院职责医院应当建立相应的癌痛规范化治疗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制。

所管理的癌痛治疗重点应定位于规模较大、诊疗水平较高的医院,如三级甲等医院等。

医院应当派遣专业医生进行规范化治疗的学习和培训,确保其恰当处理癌痛治疗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

2.临床医生职责临床医生是癌痛规范化治疗的关键人员。

应当建立专业临床医生团队,予以培训和评估。

临床医生的职责包括对于患者进行全面的疾病评估,制定能够达到治疗目的的治疗方案,及时进行有效的疼痛管理和对治疗效果的监测和评估等。

癌痛病房规章制度

癌痛病房规章制度
(3)技术水平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级医院中处于率先地位;
(4)具有培训同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经验和能力。
(二)疼痛科。
开展疼痛科临床诊疗工作2年以上,设置疼痛科门诊并配备相关的设备。
1.三级医院疼痛科门诊能够独立开展癌痛治疗等工作,每年开展癌痛治疗150例或者接诊1000例次以上;或者疼痛科每年收治癌痛患者
(二)二级医院至少有3名医护人员专职负责癌痛评估与治疗工作,其中至少有1名医师、2名护士。
(三)医师
1.有5年以上肿瘤科临床诊疗工作经验,或者2年以上疼痛科临床诊疗工作经验,三级医院至少有1名医师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级医院须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熟练掌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范性文件;熟练掌握癌痛患者全面疼痛评估方法;熟练掌握各种止痛药物的特性、使用方法以及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能够独立开展癌痛患者疼痛评估和治疗工作。
五、癌痛病房麻醉药品管理制度(7)
六、门诊疼痛患者就诊处理制度(7-8)
七、癌痛患者宣教制度(8-9)
八、癌痛患者使用阿片类止痛药物随访制度(9-10)
九、疑难复杂癌痛患者会诊制度(10)
十、癌痛患者使用阿片类止痛药物知情允许制度(10-11)十一、患者使用阿片类止痛药品知情允许书(11-12)
十二、医务科职责(12)
②设有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活动公示、疼痛治疗知识教育宣传栏,每季度更新宣教内容,要求在病人床头张贴脸谱图和疼痛评分尺等,强调疼痛评估的重要性,做到及时、动态评估。科室张贴有关宣教活动的表格,制定宣教计划,定期开展患者教育活动。

放疗科癌痛规范化治疗管理制度

放疗科癌痛规范化治疗管理制度

放疗科癌痛规范化治疗管理制度一、癌痛规范化治疗病房管理工作制度1、科室主任为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负责癌痛规范化病房的全面质量管理。

2、科室建立癌痛患者疼痛评估和治疗流程,合理选择治疗方案3、认真落实患者知情同意制度。

4、制定相关制度,对癌痛规范化治疗患者定期随访。

5、科室健全医护人员培训制度并做好培训记录。

6、指导患者正确认识疼痛,定期举办癌痛患者宣教讲座。

7、规范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二、癌痛动态评估制度1、癌痛患者入院后,医护人员应在在8小时内完成疼痛评估。

2、对疼痛患者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和相关实验检查,进行全面的评估。

3、医护人员应认真依据评估原则对患者疼痛进行评估,为选择治疗方案提供参考依据。

4、治疗前、治疗中和治疗后的评估应在病程记录中应体现,并体现对疼痛的处理情况。

5、对癌痛患者的动态评估率应大于90%。

三、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1、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认真履行告知义务。

2、对操作过程较为复杂、有可能发生严重并发症或并发症发生率较高以及治疗后果难以准确判定的有创检查、治疗,必须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

3、知情同意权应由患者本人行使方为有效。

特殊情况应依法采取授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行使。

4、告知注意事项:一般患者,由主管医师负责告知患者;疑难、危重患者,由主管医生与上级医师共同负责告知工作;治疗风险较大,治疗效果不佳及考虑为预后不良的患者,由科主任主持召开全科会诊、院内会诊或院外会诊,主管医生与科主任共同负责告知工作。

5、未履行知情同意而造成后果者,当事人及科室按医院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四、癌痛患者随访管理制度1、科室建立患者信息档案,有登记。

2、所有出院后需要继续治疗、康复和定期复诊的患者均在随访范围。

3、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接受咨询、上门随诊、再次入院治疗等。

4、随诊时间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需要由主管医生制定。

5、负责随访的人员由患者住院期间的主管医师负责。

第一责任人为主管医师。

6、科主任应对没有按要求进行随访的医务人员应进行督促。

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慢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

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慢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慢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癌症是一种常见病、多发病。

WHO将姑息治疗列为癌症治疗规划的四项重点之一。

1990年11月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委员会提出“关于癌症病人三级止痛阶梯治疗方案”我国自90年代推行,并于1993年下达“癌症病人三阶梯止痛疗法指导原则”。

一、癌症病人三阶梯止痛疗法指导原则癌痛患者常伴有躯体症状,如疲劳、失眠、消化道症状、神经系统症状、焦虑、恐惧、抑郁、孤独等,直接导致了癌痛患者生活质量的下降,癌痛患者由于疼痛对日常生活、情绪、行走能力、工作、睡眠、社交、生活乐趣等七方面的干扰随疼痛程度的增加而加重,WHO 提出的癌痛三阶梯止痛疗法虽在全球推广,且已证实了其安全性、有效性、简单性和可行性,但至今仍未普及到的全部癌痛患者受益。

“消除疼痛是基本人权”,推行癌痛三阶梯止痛是医务人员的当务之急。

1、治疗癌的目的持续有效地消除癌痛,限制药物的不良反应,将癌痛及其治疗带来的心里负担降低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提高癌痛患者的生活质量。

2、癌痛的评估方法①数字分级法(NRS):数字分级法用0—10的数字代表不同程度的疼痛,0为无痛,10为剧痛,让患者自己圈出一个最能代表疼痛程度的数字。

程度分级标准:0无痛;1—3轻度疼痛;4—6中度疼痛;7—10重度疼痛。

国际上通用。

②根据主诉的程度分级法(VRS分法),分为4级。

0级:无疼痛Ⅰ级(轻度疼痛):有疼痛但可忍受,生活正常,睡眠无干扰。

Ⅱ级(中度疼痛):疼痛明显,不能忍受,要求服用止痛药,睡眠受干扰。

Ⅲ级(重度疼痛):疼痛剧烈,不能忍受,需用止痛药,睡眠受严重干扰,可伴有自主神经功能紊乱或被动体位。

③目测摸拟法(略)3、三阶梯止痛原则第一阶梯:非阿片类药物多指NSAID药物(非甾醇类止痛药物)。

该类药物对轻度疼痛有肯定疗效,并可增强第二阶梯及第三阶梯止痛效果,延长对阿片类药物量增加的需求或减少用量,从而减少中枢神经系统的副作用。

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管理制度与职责

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管理制度与职责

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管理制度与职责癌痛规范化治疗是指在患者的病情、疾病特性和临床实际情况下,按照一定的规范和标准,选用合适的治疗方法和药物,使患者的疼痛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缓解。

癌痛规范化治疗的成功与否,不仅关系到患者的舒适度和生命质量,更与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有着紧密的联系。

因此,搭建一套科学、严谨的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的管理制度与职责,对于推进癌痛规范化治疗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

一、管理制度1. 疼痛评估制度对于癌痛患者的疼痛评估是治疗的开端,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疼痛评估标准和流程,切实保证疼痛评估的规范化和持续性,以便及时了解患者的疼痛状况并开展有效的治疗。

2. 临床路径制度临床路径是指以完成特定治疗目标为中心,采用系统性方法和规范化流程管理,将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医疗质量与效益。

针对癌痛治疗,建立癌痛临床路径,明确疼痛治疗的目标、策略、注意事项等重要因素,以提高治疗效果和患者舒适度。

3. 基础药物管理制度基础药物是癌症疼痛治疗的基石,医疗机构应制定严格的基础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包括基础药物的配额管理、备案记录、库存管理、过期处理及使用反馈等环节,以确保基础药物的科学、规范、安全使用。

4. 专科建设与人员配备制度为促进癌痛规范化治疗,医疗机构应建立癌痛规范化治疗专科,配置相关人员,包括癌痛科主任、专业技术职务、药师、专业护士等,以托管善治和推广规范化治疗。

二、职责划分1. 测评师负责进行疼痛测评和记录疼痛程度,包括使用可视化数值疼痛等级量表(NRS)、疼痛质量量表(PQL)等,以确保疼痛测评的准确性和系统性。

2. 医生负责安排合适的治疗方案和药物,及时调整治疗方案,根据疼痛程度指导护士进行合适的药物给予。

另外,也需要根据疾病状态及患者需要负责手术治疗、放射治疗等。

3. 护士负责病人药物给予,记录每次疼痛评定值和药物的使用情况。

另外,需要建立与病人的良好沟通,及时询问病人的疼痛程度,为医生调整治疗方案和药物给予提供重要信息。

住院病历癌痛规范化治疗书写要求

住院病历癌痛规范化治疗书写要求

住院病历癌痛规范化治疗书写要求
一.疼痛评估
1-1要求有疼痛部位描述
1-2 要求有疼痛性质描述
1-3 要求有疼痛评分
1-4 既往有无接受疼痛治疗
若为续用,疼痛评分为多少
1-5 既往具体所用止疼药物
1-6 治疗效果是无效、缓解、完全缓解
1-7 疼痛评估完成时间(即几小时内完成的):要求入院后24h内完成
二. 剂量滴定
2-1 剂量滴定(按照NCCN成人癌痛指南等进行滴定)
2-2 药物选择要求有药品名称
2-3 剂量换算(按照NCCN成人癌痛指南等进行药物换用计量换算)
三、癌痛治疗
3-1 最终确定治疗用药及剂量
3-2 治疗后评分
3-3 有无爆发痛
3-4 若有爆发痛,解救剂量是多少
3-5 爆发痛≥3次应调整剂量
3-6 调整剂量是多少
四、不良反应防治
4-1 不良反应预防情况
4-2 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可描述:(无便秘恶心呕吐皮肤瘙痒过度镇静成瘾倾向其它)
4-3 不良反应治疗情况(包括所用药品及物理治疗方案)
4-4 不良反应转归情况(有效控制控制不佳)。

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制度

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制度
制度效果评估
通过收集和分析数据,评估相关制度对癌痛规范化治 疗的影响和效果。
制度完善与改进
根据制度执行情况和效果评估结果,对相关制度进行 完善和改进,以提高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06
癌痛规范化治疗的改进与发展
基于监测与评估结果的改进措施
定期评估
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癌痛患者 的疼痛状况进行评估,以便及时 调整治疗方案。
强化培训与教育
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癌痛规范化治疗的认 知和技能。
国际先进经验的借鉴与引进
01
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参与国际癌痛规范化治疗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的治疗
理念和技术。
02
国际指南与标准的引入
引入国际癌痛规范化治疗的指南和标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本土化
改造。
03
国际药物引进
癌痛评估制度
1
癌痛评估是癌痛规范化治疗的基础,应由专业医 生进行全面、细致的评估,包括疼痛程度、性质、 部位、持续时间等。
2
评估应采用多维度的评估方法,如数字评分法、 面部表情评分法等,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3
评估结果应记录在病历中,并告知患者及家属, 以便患者及家属了解疼痛情况及治疗进展。
癌痛治疗方案制定与调整制度
药物治疗包括口服给药、直肠给药、皮下注射、鞘内给药等途径,以及阿片类药物、 非甾体抗炎药、辅助药物等多种药物选择。
非药物治疗包括心理治疗、物理治疗、针灸等手段,以及疼痛教育、疼痛评估和记 录等管理方法。
癌痛规范化治疗的重要性
癌痛规范化治疗是恶性肿瘤综合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 能够显著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减轻患者的痛苦,增 强治疗效果。
开展社区宣传和教育活动,向社区居民普及癌 痛规范化治疗的知识和方法,提高社区居民的 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癌痛规范化治疗

癌痛规范化治疗

疼痛患者筛查接诊流程


护士




完成入院手续
责任护士 疼痛筛查
疼痛患者 无痛患者
BPI表 由疼痛护士进 行全面评估、 登记、沟通
主管医生进行疼 痛诊断治疗
宣教
治疗 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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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阿片类药物评估时间
• 芬太尼贴剂12~18h后评估 • 静脉注射15分钟时评估 • 皮下注射30分钟时评估 • 口服吗啡60分钟时评估
✓ 口服首选 ✓ 按时给药 ✓ 按阶梯给药 ✓ 个体化 ✓ 注意细节
• 以患者为中心,五大原则之下
• 选择用合适的药品
镇痛效果好、不良反应副作用低
• 给患者充分的镇痛
通过规范流程寻找出适合患者的剂量。 (护士的专业评估和医师的剂量调整)
规范的流程
1.疼痛评估(疼痛的筛查、护理) 2.滴定--恰当的剂量 首先要做阿片滴定 !(用多少有效?)
WHO癌痛三阶梯治疗原则(改进的)
按阶梯给药
重度疼痛 中度疼痛 轻度疼痛
强阿片类药物(吗啡为代表)
中、重度疼痛均用强±阿非甾片体类抗药炎药物
±辅助药物
直弱接2化0用1第低2年二剂中E弱阶量度A阿梯强疼P片C弱类阿痛±癌药阿非片±物痛甾辅片类(体助指可类药抗药南待炎物药物因药:为物代表)
非甾体抗炎药±辅助药物 (阿司匹林为代表)
滴定------阿片耐受
按美国FDA标准,阿片耐受是指: 1. 已经按时服用阿片类药物至少1 周以上 2. 每日阿片总量至少是:
1. 口服吗啡60 mg 2. 羟考酮30 mg 3. 芬太尼贴剂25 ug/h或其他等效药物 ■ 不符合上述阿片类药物耐受定义的患者,阿片类药物剂量未达到上述标准并持续1 周或更长时间的患者,仍作为未使用过阿片类药物的患者。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工作管理制度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工作管理制度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项目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
组织与管理工作。

二、医院项目小组负责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创建计划,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会
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布置具体创建工作。

同时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协
调会议,建立良好的协调机制。

三、肿瘤科、疼痛科以及其他疼痛相关科室均可参加“示范病房”创建活动,
拟开展创建活动的科室要根据医院文件要求开展创建活动,同时向医院创
建活动小组提交创建申请.
四、创建科室要成立以科室主任为组长的创建活动小组并设置专门的疼痛医
师、疼痛护士具体负责癌痛评估与治疗工作.
五、创建科室要建立科室的工作管理制度以及各项工作流程,并贯彻落实到
实际工作中。

六、“示范病房”创建活动相关制度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作为相关
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七、按照卫生部制定的“示范病房”质量评估标准,创建科室每月一次开展
自查,医院创建活动项目小组每季度一次对创建科室全面检查,不断发
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管理制度与职责

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管理制度与职责

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管理制度与职责癌痛是患者在癌症发展过程中常见的症状之一,给患者带来了严重的身心困扰。

为了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减轻疾病造成的痛苦,需要制定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旨在确保患者得到最佳的治疗和护理,同时明确相关医务人员的职责和责任。

1.临床路径制度:临床路径是指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标准制定的治疗方案。

针对癌痛患者,临床路径应包括疼痛评估、治疗目标设定、药物选择和使用、疼痛缓解效果评估等内容。

制定临床路径的目的是使患者得到全面、连续和协调的治疗,提高治疗效果和减轻痛苦。

2.疼痛评估和监测制度:疼痛评估是判断患者疼痛程度和类型的重要手段,通过评估可以确定治疗方案和药物选择。

疼痛监测是指对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的疼痛进行定期或随访性评估,以了解治疗效果和调整治疗方案。

制定疼痛评估和监测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纠正治疗不当或不足的情况,提高治疗效果。

3.药品管理制度:药物是癌痛治疗的核心,合理使用药物可以减轻患者的疼痛,改善生活质量。

药品管理制度应包括药物的选用、配送、存储、使用和废弃等方面的规定。

制定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患者得到规范的、安全的和有效的药物治疗,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和滥用的风险。

4.医务人员培训和交流制度:癌痛治疗需要多学科的团队合作,涉及医生、护士、药师等多个职业。

医务人员在癌痛治疗方面应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能够为患者提供专业的照顾。

制定医务人员培训和交流制度的目的是提高医务人员对癌痛治疗的认识和技能水平,促进团队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5.患者教育和宣传制度:患者教育是指向患者和家属提供关于癌痛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以促进患者的参与和合作。

宣传制度是指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癌痛治疗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制定患者教育和宣传制度的目的是提高患者和公众对癌痛的认知和理解,减少误解和歧视。

在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管理制度中,相关人员的职责包括:1.医院管理层和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和执行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和监督实施情况。

癌痛规范化治疗流程、癌痛示范病房相关制度文档版

癌痛规范化治疗流程、癌痛示范病房相关制度文档版

一、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医师人员培训制度1、接诊癌痛患者的医师基本要求:1有 5 年以上肿瘤科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主治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接受过系统的癌痛规范化治疗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3熟练掌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范性文件4熟练掌握癌痛患者全面疼痛评估方法:5熟练掌握各种止痛药物的特性、使用方法以及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6能够独立开展癌痛患者疼痛评估和治疗工作,并能对下级医生的癌痛治疗进行纠正和指导。

2、在符合癌痛患者接诊要求的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癌痛治疗的住院医师要求:1 每年至少接受 1 次癌痛规范化治疗培训的继续教育课程培训,每次培训时间需要在 2 学时以上;2住院医师在接受完整的规范化癌痛治疗培训后要求获得培训合格证;3熟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范性文件:4熟悉癌痛患者全面疼痛评估方法。

5熟练掌握各种止痛药物的特性、使用方法以及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3、无痛病房医师培训制度1肿瘤专科要求每年至少开展 1 次癌痛相关培训,培训内容涉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用药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则法规的学习和癌痛发病机理、癌痛评估、癌痛规范化治疗、阿片类药物副反应的处理、难治件癌痛的诊疗规范等内容:2每次培训安排主治以上的高年资医师授课,授课学时数作为教学考核内容指标之一3每次培训内容参加人员需登记在册,纳入院内培训学分记录并作为年终考核指标之一:4每季度进行不定期的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围绕癌痛规范化诊疗,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考核指标之一。

二、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护护理人员培训制度1、接诊癌痛患者护士的基本要求:1有 3 年以上肿瘤科护理工作经验,3年以下的护士应在高年资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接诊2接受过系统的癌痛规范化治疗培训3了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文件: 4熟练掌握癌痛患者全面疼痛评估方法: 5熟练掌握各种止痛药物的特性、使用方法以及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5在医生指导下开展癌痛患者疼痛评估和治疗工作,并对低年资护士进行指导。

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管理制度与职责

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管理制度与职责

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管理制度与职责《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管理制度及职责(修订版)2017年7月28日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管理制度与职责目录一、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工作管理制度 (3)二、癌痛病房合理布置要求 (4)三、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医师人员培训制度 (5)四、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护理人员培训制度 (6)五、癌痛病房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7)六、门诊疼痛患者就诊处理制度 (7)七、癌痛患者宣教制度 (8)八、癌痛患者使用阿片类止痛药物随访制度 (9)九、疑难复杂癌痛患者会诊制度 (10)十、癌痛患者使用阿片类止痛药物知情同意制度 (10)十一、患者使用阿片类止痛药品知情同意书 (11)十二、医务科职责 (12)十三、护理部职责 (13)十四、科教科职责 (13)十五、药剂科职责 (13)十六、创建科室科主任职责 (13)十七、创建科室医生职责 (14)十八、执行癌痛规范化诊疗制度及流程 (14)十九、护士职责 (15)二十、执行护理疼痛处理流程 (15)一、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工作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卫生计生委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癌痛规范化治疗的整体水平,特制订我院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工作管理制度。

1、科室主任是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要对本科室的各种项目按照卫生计生委标准来进行检查指导。

2、科室要按照卫生计生委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准的要求对科室进行硬件及人员等各个方面的配备工作,熟练掌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文件;医师熟练掌握癌痛患者全面疼痛评估方法,熟练掌握各种止痛药物的特性、使用方法以及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能够独立开展癌痛患者疼痛评估和治疗工作。

护士熟练掌握肿瘤科、疼痛科护理技能,掌握疼痛评分和疼痛护理操作流程,能协助医师对患者进行癌痛全面评估和治疗,能够配合医师做好癌痛患者治疗相关宣教工作。

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管理制度与职责

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管理制度与职责

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管理制度及职责《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管理制度及职责(修订版)2017年7月28日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管理制度及职责目录一、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工作管理制度 (3)二、癌痛病房合理布置要求 (4)三、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医师人员培训制度 (5)四、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护理人员培训制度 (6)五、癌痛病房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7)六、门诊疼痛患者就诊处理制度 (7)七、癌痛患者宣教制度 (8)八、癌痛患者使用阿片类止痛药物随访制度 (9)九、疑难复杂癌痛患者会诊制度 (10)十、癌痛患者使用阿片类止痛药物知情同意制度 (10)十一、患者使用阿片类止痛药品知情同意书 (11)十二、医务科职责 (12)十三、护理部职责 (13)十四、科教科职责 (13)十五、药剂科职责 (13)十六、创建科室科主任职责 (13)十七、创建科室医生职责 (14)十八、执行癌痛规范化诊疗制度及流程 (14)十九、护士职责 (15)二十、执行护理疼痛处理流程 (15)一、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工作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卫生计生委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癌痛规范化治疗的整体水平,特制订我院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工作管理制度。

1、科室主任是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要对本科室的各种项目按照卫生计生委标准来进行检查指导。

2、科室要按照卫生计生委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准的要求对科室进行硬件及人员等各个方面的配备工作,熟练掌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文件;医师熟练掌握癌痛患者全面疼痛评估方法,熟练掌握各种止痛药物的特性、使用方法以及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能够独立开展癌痛患者疼痛评估和治疗工作。

护士熟练掌握肿瘤科、疼痛科护理技能,掌握疼痛评分和疼痛护理操作流程,能协助医师对患者进行癌痛全面评估和治疗,能够配合医师做好癌痛患者治疗相关宣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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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疼痛病人出院随访制度1、建立出院病人住院信息登记档案,内容应包括:姓名、年龄、单位、住址、联系电话,门诊诊断、住院治疗结果、出院诊断和随访情况等内容,填写人由病人本次住院期间的主管医师及相关护士负责填写。

2、所有出院后需院外继续治疗、康复和定期复诊的患者均在随访范围。

3、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接受咨询、上门随诊、再次入院治疗、书信联系等,随访的内容包括:了解病人出院后的疼痛治疗效果、疼痛变化和恢复情况,指导病人如何用药、副反应、何时回院复诊、病情变化后的处置意见等专业技术性指导。

4、随诊时间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需要而定,治疗用药副作用较大、病情复杂和危重的病人出院后应随访,一般需长期镇痛治疗的慢性病人或疾病恢复慢的病人出院1周内应随访一次,此后根据临床需要定期随访。

5、负责随访的医务人员由相关科室的科主任、护士长和病人住院期间的主管医师负责。

第一责任人为主管医师,随访情况由主管医师按要求填写在住院病人信息档案随访记录部分。

并根据随访情况决定是否与上级医师、科主任一起随访。

6、科主任应对住院医师的分管出院病人随访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对没有按要求进行随访的医务人员应进行督促。

7、医务科、护理部应对各临床科室的出院病人信息登记和随访情况定期检查指导,并将检查情况向业务院长汇报及全院通报。

****医院阿片类药物镇痛治疗知情同意书因病情需要,患者需施行镇痛治疗,虽然按疼痛治疗管理规范认真做好治疗及防范措施,但由于医学科学的特殊性和患者可能存在的个体差异,也有可能发生各种难以避免的意外和并发症。

在止痛治疗期间,医护人员会密切观察疗效和药物的不良反应。

现告知如下,包括但不限于:●阿片类药的不良反应主要包括:便秘、恶心、呕吐、嗜睡、瘙痒、头晕、尿潴留、谵妄、认知障碍、呼吸抑制等。

●吗啡及其同类药物是癌痛治疗的常用药物,在癌痛治疗时应用吗啡类药物引起成瘾的现象极为罕见。

●其它辅助药物所致的共济失调、皮疹、镇静、复视、发热、关节痛、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心悸失常、直立性低血压、口干、光敏、黄疸、体重增加等。

●其它不良反应如过敏、高敏、中毒等不良反应,导致休克、血压下降、心律失常、精神异常等。

●因治疗诱发隐匿性疾病。

●疼痛控制效果不理想。

●其它不可预知的副反应。

●其他:您选择的镇痛药物:羟考酮缓释片吗啡缓释片芬太尼透皮贴剂其它备选药物:卡马西平阿米替林加巴喷丁其它:医师将以良好的医德医术为患者治疗,力争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如有意外发生,医师有权从病人利益出发的治疗抢救措施。

此外,您的疼痛管理相关资料我们将用于学生教学及科学研究,以推进医学科学的不断发展,您对上述说明表示无异议。

您签字后表明同意在治疗中进行观摩及相关研究文章的发表,也同意拍摄不注明您身份的照片,作为医疗和教学之用。

您还需随时与医务人员沟通,根据疼痛评估调整治疗目标及治疗措施并应当定期复诊或随访。

上述情况医师已讲明,并对患方提出的问题又作了详细的解答。

经慎重考虑,在此,我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表示充分理解,签字同意实行疼痛治疗并在治疗过程中积极配合医师。

患者签字:医师签字:20 年月日****医院门诊疼痛管理制度1、疼痛诊疗是肿瘤内科业务范围之一,本制度的制定充分反映了临床医学的发展和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

2、疼痛管理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关学科临床诊疗知识和技能的高年资肿瘤内科医师承担,医师相对固定,可定期轮换,以保持疼痛诊疗业务的连续性。

3、开诊时间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

4、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对病人和蔼亲切,认真解答疑问。

关注病人心理障碍、药物依赖和毒副作用等情况。

结合诊治情况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及时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以调节患者心理状态,配合治疗,有利康复。

5、病史采集、病历书写、门诊登记等医疗文书,按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规定及我院制定的病历书写规定执行。

增加卫生部办公厅印发文件中关于疼痛评估的内容。

6、治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医疗规章制度和国家各级部门及医院的疼痛管理规范。

对病人的治疗方案和效果预测、可能发生的副作用、并发症均须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并征得同意。

实施相关治疗时应签署《疼痛治疗知情同意书》。

7、遇有疑难病例或操作意外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会诊,研究治疗方案,及时处理。

8、接受各科的会诊邀请也须遵循上述规定,并合理收费。

9、对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按规定严格管理、认真带教,以提高他们的临床技能。

癌痛管理流程****医院疼痛病人会诊制度一、院内会诊:1.院内一般会诊:由经管医师提出,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签字,送会诊申请单至被邀请科室,由应邀科主治及以上医师或申请科室指定的医师负责会诊,会诊医师要求在会诊申请发出48小时内完成会诊(包括节假日)。

2.院内急会诊:由经管医师提出,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签字,在会诊申请单上加注“急”字后送到被邀请科室,并电话联系,由应邀科室主治及以上医师或申请科室指定的医师负责会诊,会诊医师必须在会诊申请发出10分钟之内到达。

申请科室指定医师进行急会诊,事先必须电话联系,确定该医师在岗,且能及时前来会诊,以免延误病人的抢救或诊治工作。

节假日及夜间由大科总值班负责,必要时由总值班邀请专科医生一起会诊。

二、院外会诊:为规范医师执业活动,促进医学交流与发展,提高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进一步加强医师外出会诊的管理,根据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医务科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外出会诊医师资质1. 本《实施细则》所称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医院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进行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

2. 本院副主任以上医师医技五年主治以上的医师具有外出会诊资格。

3. 我院医师外出会诊,不得接受超过其执业范围的邀请。

4.我院医师未经医院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二)外出会诊管理程序1邀请会诊医院必须书面来函,并附患者病历摘要。

2.收到“邀请会诊函”,医务科负责登记。

内容包括:邀请会诊医院名称、科室专业、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会诊目的、拟派医师姓名。

3.医务科接待核准会诊函后,加盖本院医务科章。

4.邀请方未点名的,医务科通知相关科室行政主任指派专家;邀请方点名的,医务科直接通知专家,专家本人应将外出会诊任务报告科主任。

5.外出会诊费的处理按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三)外出会诊医师必须履行的职责1.会诊医师接受任务后,必须详细了解患者病情,亲自诊查,并按部门法规书写医疗文书。

2.会诊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必须严格暂行国家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诊疗操作常规。

3.会诊医师必须事先对邀请会诊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设施、设备等系件,是否适应收治该患者作深入了解。

4.医师在患者过程中发现难以完成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院,并终I上会诊。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院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难以保证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5.会诊结束后,医师应在返回本单位后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撒告所存科室主任和医务科。

6.医师外出会诊时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外出会诊:1.外院邀请我院医生会诊,一律由医务科负责安排、派遣。

2.外院直接邀请我院医生进行会诊,接到会诊邀请的医生必须向医务科汇报,经同意后方可前往会诊,夜间或节假日必须向院行政总值班汇报,同意后方可前往会诊。

3.会诊医生必须以病人为中心,安全医疗为核心,认真完成会诊任务,原则上不在当地医院进行手术及各种风险较大的侵入性诊治操作(手术台上的急诊会诊除外)。

4.麻醉科、手术室及医技科室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得外出进行会诊,特殊情况须经院领导批准,报医务科备案。

知情同意制度目的:认真履行知情同意手续既是法律赋予患者的权利,正确处理患者知情同意权与医务人员告知义务的关系,改善医患关系、防范医疗纠纷、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的必要条件。

正文:1医务工作者在履行告知责任和义务时应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

2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有义务告知患者的主要内容:2.1医院的基本情况、主要医务人员的职称、学术专长等;2.2医院规章制度中与患者诊疗工作有利益关系的内容;2.3疾病诊断、可能的病因、病情程度及发展情况、需要采取何种治疗措施及相应的后果等;2.4诊疗措施、诊疗方法的准确性、有无副作用、检查结果对诊断的必要性、作用等:2.5治疗的目的、方法、成功率、预期效果以及可能预料的后果、潜在危险等;2.6预计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收费项目及相关制度规定需事先告知患者的收费项目。

2.7出现医疗纠纷的解决程序。

3对操作简单、无严格并发症或并发症发生率低的有创检查、治疗,向患者交代检查、治疗的意义并征得同意后,可以不履行书面告知手续,如周围静脉穿刺、肌肉注射等。

对操作过程较为复杂、有可能发生严重并发症或并发症发生率较高以及治疗后果难以准确判定的有创检查、治疗,必须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主要包括:实施各类手术,有创检查和治疗,输注血液及血液制品,实施麻醉,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实施临床试验性检查或治疗,对患者实施化疗、放疗、抗痨治疗等,急诊或病情危重,处于抢救状态下患者或其亲属要求终止治疗,手术中需要改变方案,可能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等。

4对患者履行知情同意手续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才有资格行使知情同意权,知情同意权必须由患者本人行使方为有效,其他人员不得代为行使,特殊情况应采取授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行使。

5患者履行知情同意手续顺序:5.1知情同意权应由患者本人或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委托代理人应按照患者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的先后顺序依次担任;无直系或近亲属的患者,可由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指定人员担任;5.2患者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不违反保护性医疗制度时,由本人履行书面签字手续;但需采取保护性医疗制度时,应采取授权委托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5.3患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不能理解诊疗的内容和程序,不能权衡利弊得失,不能对所有诊疗方案做出评价,可由委托代理人行使。

5.4对于不能完全行使民事行为能力的昏迷、精神病发作期、痴呆、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由符合法律规定的人员代为行使;5.5患者委托代理人时,应由患者本人和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署《授权委托代理书》,被委托人应向医疗机构提交个人身份证、证明与患者关系的户籍材料等。

6告知注意事项:6.1一般患者,由责任医师负责告知患者。

6.2疑难、危重患者,由患者所在医疗组共同负责告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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