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评选工作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评选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高安市委高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安市贯彻〈宜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高发[2011]8号)文件精神,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造就若干名社会广泛认可、成绩卓著的教育教学名师,根据我市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起,用5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评选中小学幼儿园名师500名,特制订此方案。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全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二、评选名额
评选名额500名,其中高中学校100名,初中学校150名,小学240名,幼儿园10名。
名师评选推荐名额根据各校专任教师人数按一定比例分配,各校等额推荐,择优评选。
名师评选分五年完成,每年评选五分之一。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定信念,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热爱学校,依法执教,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3)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4)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具有团结协作、改革创新的精神。
2.具体条件
(1)男59周岁,女54周岁以下,高中教师取得高级职称资格,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取得中级职称资格;为我市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优先推荐为高安市名师;
(2)在职在岗的中小学特级教师、宜春市名师为当然“高安市名师”人选,不占评选指标;
(3)中学教师具备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4)获得过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优质课奖励或由乡(镇)级以上人民政府、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荣誉称号;
(5)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教育思想端正,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突出的教育教学专长,教学水平高,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在本地有较高的知名度,现仍在教学一线任课的教师。
(6)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本人撰写专业论文获县(市)级一等奖以上。
四、评选办法
1.公布方案。各校根据市文化教育局下发的名师评选工作方案,分别对本校教师公布高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评选范围、对象、名额和评选办法。
2.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上交有关证书、材料的原件供学校审查审核。
3.资格审查。各校依据评选条件,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及
业绩评审,确定推荐对象。
4.推荐上报。在个人申报及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学校按市下达的指标进行等额推荐,组织申报者填写推荐表,经所在学校审定盖章后,由学校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文教局人事股。
5.组织评审。市文化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确定为候选对象的名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价,提出书面评审意见。
6.社会公示。各校张榜公布本校推荐名师上报名单,同时市局进行集中张榜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对公示无意见的,予以确认;对公示中反映的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较大问题的取消评选资格。
7.颁发证书。经公示确认后,报请市政府同意,由市政府办公室发文公布,授予高安市名师荣誉证书。
五、材料要求
1.申报者被确认为推荐对象后,要认真填写推荐表,撰写近五年来的主要事迹材料(不超过2500字)。
2.上交的材料:(1)推荐表;(2)事迹材料;(3)自评表;(4)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培训等级证书、荣誉证书、发表或出版的教育教学论著(文)、市级以上课题结题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须装订并经学校审核盖章,所获得的各种奖励或荣誉及出版的教育教学论著(文)必须是近十年的;(5)汇总表(由学校统一汇总)。
3.所有报送材料均上交1份,要列出目录清单,并按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由学校统一上交至市文教局人事股。
六、时间安排
评选工作从2011年起,至2015年止。每年一次。具体时间
安排如下:
6月,发布通知,宣传发动。
7月,学校审查推荐、上报评审材料。
8月,社会公示,确定名单。
9月,行文批准、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证书。
首次上交材料时间为2011年7月20日之前。
七、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名师评选工作是我市教育系统一项重要工作,各校要把评选的政策、范围和条件向本校所有教师进行宣传,广泛发动教师积极参与名师推荐评选活动。
2.认真推荐。学校推荐要坚持确保质量,好中先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3.加强领导。
为确保名师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高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开展名师评选工作;各校应高度重视,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精心组织,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高安市名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高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评选细则
3.高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推荐表
4.高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推荐自评表
5.高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推荐对象汇总表
附件2:
高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评选细则(试行)
声明:此资源由本人收集整理于网络,只用于交流学习,请勿用作它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