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危急值管理制度(修订)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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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危急值管理制度(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全面落实患者安全目标,特对我院《哈密地区中心医院临床危急值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一、“危急值”项目和范围的修订

(一)心电检查:

1、损伤型ST段抬高。

2、急性心肌梗死。

3、致命性心律失常:(1)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2)多源性、RonT型室性早搏;(3)大于2秒的心室停搏(除外临终前);(4)频发性室性早搏并Q-T间期延长;(5)预激伴快速房颤(心室率>150次/分);(6)心室率大于180次/分的心动过速;(7)二度Ⅱ型(呈5:4/4:3/3:2/2:1下传)及以上的房室传导阻滞;(8)心室率小于45次/分的心动过缓;(9)心室扑动、心室颤动;(10)二度Ⅱ型窦房阻滞(呈5:4/4:3/3:2/2:1下传)。

(二)内镜检查:

1、食管或胃底重度静脉曲张(和/或)明显出血点、红色征阳性、活动性出血。

2、胃血管畸形、消化性溃疡、上消化道异物引起消化道出血或穿孔。

(三)临床检验:

根据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危急值项目,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由临床及检验、检查科室共同认定我院“危急值”项目,包括:

临床检验危急值项目表

(四)医学影像检查:

1、颅内血肿(≥40ml)、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急性期。

2、硬膜下/外血肿急性期。

3、脑疝、急性脑积水。

4、颅内大面积脑梗死(范围达到一个脑叶或全脑干范围或以上)。

5、颅内巨大肿瘤(≥5cm)或合并严重脑水肿、肿瘤卒中。

6、急性胰腺炎。

7、液气胸。

8、气管、支气管异物。

9、肺栓塞、肺梗死。

10、食道异物。

11、消化道穿孔。

12、急性肠梗阻。

13、急性主动脉夹层动脉瘤。

14、大叶性肺炎(大于一个肺叶)。

(五)超声检查:

1、疑似肝脏、脾脏或肾脏等内脏器官破裂出血的危重患者。

2、怀疑宫外孕破裂并腹腔内出血。

3、晚期妊娠重度胎盘早剥。

4、主动脉窦瘤破裂。

5、急性心肌梗死致乳头肌断裂或室间隔穿孔。

6、大量心包积液合并心包填塞。

7、夹层动脉瘤(升主动脉,主动脉弓)。

(六)病理:

1、术中快速冰冻结果提示恶性肿瘤。

2、与快速冰冻结果不一致的常规病理恶性肿瘤。

二、“危急值”报告流程

(一)医技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检查仪器、设备和检验过程是否正常,核查标本是否有错,操作是否正确,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临床及检验过程中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才可以将检查(验)结果发出。

(二)确认“危急值”后,检查(验)科室应直接电话通知科室护理人员,护理人员立即通知该患者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同时在医院信息系统中发送危急值提醒信息,并做好“危急值”详细登记。

(三)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在接到“危急值”报告时,应及时对患者信息,报告人员身份及危急值进行核对,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应及时与检查(验)科室进行沟通,如果认为标本的采集有问题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检查(验)科室应重新向临床科室报告。

(四)临床科室应对危急值接收及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科别、床号、报告人姓名、报告科室、接收时间、接收者、通知医师时间、处理结果、追踪复查、值班医师签名、护士复核签名等。

三、“危急值”的处理

临床科室在完成相关信息核定后,结合患者临床症状及时给予医学处理。

(一)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在接到“危急值”报告后,立即将“危急值’内容向上级医师汇报,必要时可同时向科主任汇报,由上级医师确定相应的医学干预措施。

(二)对于“危急值”患者,医学干预措施一经确定应

立即实施。

(三)“危急值”的处理措施及结果必须在该患者病历中予以记录。

四、“危急值”报告管理

(一)临床、医技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危急值”报告制度,人人掌握“危急值”报告项目与“危急值”范围和报告程序。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本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制度落实到位。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危急值”报告登记情况进检查,并定期分析处理情况。

(二)医务科定期对科室“危急值”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追踪、分析,并根据临床实际情况对“危急值”项目及危急值进行更新调整。

(三)科室“危急值”管理纳入科室医疗质量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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