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汉卿杂剧中的婚姻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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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关汉卿剧作的婚姻习俗
李丹
赤峰学院汉语言文学系,赤峰024000
摘要:关汉卿是元代剧坛最杰出的代表之一。

他是我国最早最伟大的戏剧家,他以极大热情关注社会现实,描写社会风貌,倾注笔力展示痛苦而美丽的灵魂,勾画鲜明而迥异的典型,并从中寄寓个人理想,折射社会现实。

在他的杂剧中有很多关于元代的婚嫁习俗。

作为人类社会属性、文化属性相碰撞、交织的结果,婚俗总是直接反映着其所归属时代的特征。

本文从关汉卿杂剧中的婚嫁习俗出发,揭示那个时代的社会现状、作家的创作心态以及女性的悲惨命运。

关键词:关汉卿杂剧元代婚嫁习俗社会现状女性命运
正文:在元代,汉族人口众多,分布较广,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

因而其婚姻习俗发展史也十分复杂,婚姻的构成形式呈现多样性。

下面介绍元代汉族中流行的几种婚姻形态。

一、关汉卿杂剧中所涉及到的婚俗
(一)、聘娶婚
聘娶婚是中国古代最主要的结婚形式,它盛行于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时期。

男方娶妻必须向女方家里依礼聘娶。

聘娶婚自古以来是中国婚姻方式中最广泛、最持久、最正宗的婚配。

相传这种婚姻形式起源于伏羲氏,当时”以俪皮为礼“,也就是说以雌雄一对鹿皮作为结婚时的聘礼。

从此之后,聘娶婚的内容和程序逐渐的增加,除了预备聘礼以外,还有接待应酬媒妁,听从父母意旨,祭告祖先等等形式。

如:《礼记·曲礼》“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斋戒以告鬼神。

” 《礼记·文王世子》:“娶妻必告(庙)。

” 《诗经·齐风·南山》:“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孟子·滕文公下》:“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

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 战国之后,文人们把各地的流风遗俗以及散见于前人著说中的记载收集、编撰成《六礼》,并逐渐成为统一的聘娶形式,历代流传。

这类婚姻形式在关汉卿的剧作中也有描绘,比如在《救风尘》中,赵盼儿为了救风尘姐妹宋引章,设计前往郑州会见周舍,自备羊酒花红,用彩礼来迷惑周舍:“倒赔了房和你为眷姻”,再如《窦娥冤》中,窦娥在【斗虾蟆】中说:“说什一家一计?又无羊酒缎皮,又无花红彩礼。

”这其中的羊酒缎皮、花红彩礼指的也就是现实生活中的彩礼。

另外在《梦梁录》中记当时定亲礼数云:“且论聘礼,……四时冠花,珠翠排环等首饰,及上系杂色彩缎匹帛,加以花茶果物、团圆饼、羊酒等物,……
谓之‘下财礼’。

”指的也是这种婚姻习俗。

(二)、掠夺婚
掠夺婚也称抢婚。

这是古代氏族部落外婚时用抢掠或战争手段俘获妇女的一种野蛮的强制性婚姻形态。

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制社会初期,金元时期的少数民族均有过抢婚的习俗,民族压迫政策使得凭借财力、物力、权力掠夺他人妻女的现象比比皆是,尤其是在蒙古灭金、灭南宋的过程中,掠夺妇女强行成婚的行为更为普遍。

如公元1233年,金朝崔立以汴京向蒙古投降,为了讨好他们并投其所好,:“托以军前(蒙古军)索随驾官员家属,聚之省中,亲阅之,曰乱数人犹未足。

有禁城中嫁娶,有以一女之故,杀数人者。

”(《金史记事本末》卷十九),由此可见,叛贼崔立把很多妇女当做玩物送给了蒙古军,到最后却竟然连自己的妻妾都没有逃此厄运。

所以说,掠夺婚姻在当时元朝社会中是很普遍的。

这体现在关汉卿的杂剧《汉宫秋》中,呼韩耶单于以武力来威胁,向汉朝提出要昭君和番。

她作为那个时代的一个完全不能掌握自己命运的弱女子,在民族存亡的危急关头,毅然选择了请求前往和番:“妾既蒙陛下厚恩,当效以死,以报陛下。

妾情愿和番,得息刀兵。

”而后在番汉交界处祭酒:“汉朝皇帝,妾身今生已矣,尚待来生也。

”为了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而跳江自杀,用死来抗击外族的压迫。

这既体现出了她高贵的民族气节和强烈的爱国之心,又表现出了她对汉元帝的依依不舍之情。

另外,在杂剧《鲁斋郎》中,权豪势要出身的鲁斋郎要抢银匠李四的妻子,他在街上银匠铺里见到一个好女子便动了欲念,径直将其掳上马背,抢到郑州去了。

然后称:“我的十两银子与你做盘缠”“你的浑家,我要带往郑州去也,你不拣那个大街门里告我去。

”李四去告状时遇见六案孔目张珪,但张珪一听“鲁斋郎”这三个字便大吃一惊道:“这言语你再也休提!”后来,这种不幸的遭遇却也落到了张珪自己身上,外出踏青的鲁斋郎见张妻有几分姿色,便强行令张珪把自己的妻子送到他府上,后来鲁斋郎将已经玩腻的李四之妻转手赐给了同样不幸的张珪。

鲁斋郎依仗权势抢夺他人妻女,是一个恶霸形象,随着时代的发展,掠夺婚逐渐失去了原来的意义,成了一种婚姻习俗而流传了下来。

比如说云南傈傈族娶亲时,双方约好地点,抢那么一番,关汉卿在这部剧中主要是借助掠夺婚的方式,来表达对元代社会的愤懑和不满。

(三)、童养婚
童养媳,又称“待年媳”“养媳”,就是由婆家养育女婴、幼女,待到成年正式结婚。

旧时,童养媳在我国盛行。

其原因就是当时的社会贫穷落后,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低下,很多家庭因家境贫寒而娶不起儿媳妇,因此他们就跑到外地抱养一个女孩来做童养媳,等到长到十四、五岁时,就让她同儿子“圆房”。

这一天,童养媳和新郎只须换上一套干净整洁的衣服,办几桌简单的酒菜应酬亲朋好友就行了。

这样既省事又省钱。

但是这种婚姻严重侵犯了元代妇女的利益,也造成了许多家庭的悲剧、个人的不幸。

比如说在关汉卿的《窦娥冤》中的窦娥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窦娥自小家境贫寒,其父无奈将她卖给了蔡婆婆做童养媳,从此开始了她不幸的一生。

蔡婆婆在收养她时说:“不幸夫主亡失以过,止有一个孩儿,年长八岁,这里有个窦秀才,去年问我借了二十两银子。

我数次索取,没有还我。

他有个女儿,今年七岁,长得可喜,我有心看上他,与我家做个媳妇,就准了这四十两银子,岂不是两得其便。


《望江亭》中,也有这样的描述:“弃旧的委实难,迎新的终容易;新的是半路
里姻眷,旧的是绾角儿夫妻。

”这其中的绾角儿夫妻指的是当时的一种少年夫妻。

绾角,意为束发于额角,这是古时孩童常见的一种发型。

另外,在《神奴儿》杂剧中的第四折也写到:“绾角儿夫妻。


(四)、指腹婚
指腹婚也就是说双方家长在孩子尚未出生之时,将腹中胎儿结为婚姻。

又有怕男女长成后,互不相认,或一方不守信诺,将衣襟裁为两幅,各执一幅为凭证者,称“指腹裁襟”或“指腹割衿”。

这种婚姻也没有任何感情基础而言,对男女双方也是一种伤害。

统治者也曾禁止,但没有实际效用。

它出自于《魏书·王宝兴传》:“汝等将来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为亲。

”《魏书·王宝兴传》:“尚书卢遐妻,崔浩女也。

初,宝兴母与遐妻俱孕,浩谓曰:…汝等将来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为亲。


在《元史·刑法志二》中有:“诸男女议婚,有以指腹割衿为定者,禁之。


在关汉卿《绯衣梦》第一折中:“俺两家指腹成亲,后来我家生了个女儿,唤做国香,今年十七岁;他家得了个小厮,唤做庆安,他如今穷了也。

”这描述的是王半洲曾经为自己的女儿王闰香与李十万指腹为婚,但后来李家家道中落,王半洲就想悔婚,其女儿王闰香去不嫌弃家贫的李家,她瞒着父母送给李庆安金银财物,让他作为彩礼来迎娶自己。

(五)、入赘婚
入赘婚指的是男方结婚后住到女方家里,俗称“倒插门”、“接脚女婿”。

这是一种母系家族的婚姻制度,从妻居、服役婚的古婚遗俗发展而来。

赘婿婚以女不出嫁,招男方入女家为婿为特点。

这种婚俗由来已久,在古代已经很盛行了,元法律也认可这种婚俗的存在。

元代的赘婿婚,据元人徐元瑞《吏学指南》一书载录有养老女婿、年限女婿、出舍女婿、归宗女婿等形式。

《窦娥冤》就提到了“接脚女婿”。

第二折中老白:“老汉自到蔡婆婆家来,本望做个接脚,却被他媳妇坚执不从。

”同折中窦娥:“谁知他两个倒起不良之心,冒认婆婆做了接脚。

”张驴儿:“他婆婆不接俺父亲接脚,他养我父子两个在家做什么?”所谓接脚就是接脚婿的省称,也就是寡妇所招的后夫,这在当时的民间是十分常见的。

在另外一本杂剧《山神庙裴度还带》中;“小女得公子玉带,忘在山神庙,遇一人裴度还带,救活我全家之命,老夫在禁中曾许小女以妻裴度。

不想近日裴度选考,此人文武全才,圣人大喜,加以重用,借都省头答,夸官三日。

老夫就将此事奏知,愈加其喜。

奉圣人命,着老夫就招裴度为婿。

在这里,裴度就是被招为女婿的入赘婚。


(六)、典雇婚
元代北方地区流行收继婚,南方盛行典雇婚,两种婚俗都是在经济利益趋势下的行为。

典雇婚指父母或丈夫受财,将女儿、妻子租借,双方有契约,写明典价、典期、子女归属和媒证,典期一般为三至五年,或以生子为限,到期照原价赎回。

其本质是一种变相的妇女买卖行为。

出典妻子的最直接原因就是家庭贫困。

为摆脱经济困难,丈夫利用夫权出卖妻子,这更像物品使用权的转移。

在关汉卿的《刘夫人庆赏五侯宴》中赵太公云:“你既不肯嫁人,便典给人家,或是三
年,或是五年,得些钱物埋殡你夫主,可不好?”正旦云:“我便要典身与人,谁肯要?”赵太公云:“即是这般,则今日我与些钱物,你埋殡你夫主。

你便写一纸文书,典身三年。

”在这里,赵太公愿意雇佣王氏是为了喂养他的儿子,但是事实上,王氏就是他的妻子了。

典雇恶习元朝时已愈演愈烈,并引发很多的社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导致家庭的不稳定。

践踏了妇女的人格尊严与情感,使元代妇女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处境进一步恶化。

(七)、遇客婚
遇客婚是元代社会中的另外一种婚姻习俗,在当时的北方女真和契丹族中非常流行。

指的是来了上国使者,派到三中下户人家居住,其家要以未出嫁女子荐枕陪宿,如遇可以高攀者,主家也很高兴去撮合。

关汉卿杂剧《调风月》就是这一风俗舞台艺术化的再现。

剧中的女主角燕燕是金朝洛阳一个贵族家的侍婢,女真人,招待小千户时禁不起甜言蜜语的诱惑委身于他。

这一行为发生的自然而然,没有什么观念上的束缚。

剧中发生的男女之情,就可以用在女真与契丹族中存在过的遇客婚的习俗来解释。

(八)、寡妇再嫁
《元典章校补》云:江南一带“亡夫不嫁者,绝无有也。

”(卷四十二),说明寡妇再嫁在元代是较为普遍的现象。

在《望江亭》剧的开头:白士中与年轻寡妇谭记儿在清安观住持白道姑的撮合下相见。

并在男方做出知重女方决不轻慢的保证后,二人结为婚姻。

谭记儿是学士李希颜的夫人,夫主亡化已经三年,寡居无事。

她内心深深感到做妇人没有丈夫、身无所主的痛苦。

于是就在白道姑的撮合下与白士中结婚了。

寡妇再嫁的现象在元代很多,谭记儿作为官宦人家的妻子尚且如此,在民间贞节观念的淡化也就可想而知了。

元代的婚姻形式除了以上所描述的聘娶婚、掠夺婚、童养婚、指腹婚、入赘婚、典雇婚、遇客婚、寡妇再嫁之外还有很多形式,比如说有:交换婚、收继婚、冥婚等等。

总之,关汉卿杂剧所涉及的婚俗事象,大大超出了传统婚俗所依的“六礼”之外,他的杂剧真实地描写了那个时期的婚俗事象。

不仅为我们展开了许多金元之际丰富多彩的生活画面,而且特殊婚俗所造成的戏剧冲突,又给人带来心灵的撞击,这位伟大的剧作家大胆地直视现实,将封建时代的婚姻爱情主题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二、从婚姻状态中看作家的创作心态
元代是一个异族入侵的时代,同样,元代的婚姻制度也与以前的婚姻制度有所不同,表现出更多的复杂性。

元代的婚姻方式和婚姻制度是元朝整个政治,经济,意识形态的产物,关汉卿这位伟大的元杂剧作家用自己手下的笔为我们描述了元代的民俗文化,让我们可以更好的了解到那个时代。

研究者大多认为,关汉卿杂剧是元代社会的一面镜子,揭露了封建特权阶级的横行霸道、凶残腐败,反映了被压迫人民的反抗,全面、形象地再现了元代社会的真实,并对其作了深刻的剖析和揭露。

(一)作者的创作心态
在中国历史上,元代既是异族统治非常残酷、民族等级划分十分森严的时代,也是整个社会思想失去重心和平衡的混沌时代。

成吉思汗的金戈铁马对于中原文士来说无疑是一场噩
梦。

蒙元王朝入主中原带给知识分子的直接后果,就是科举制度的长期废止。

这就从根本上断掉了以儒学立身并实现其自身价值的文人们,导致了整体性的人格扭曲与自我迷失,际遇使他们是去了传统的优势,功名和爱情不能和他们的前辈文人一样顺利,元代文人更多的是自命清高和对仕途和爱情的向往。

由于中国的传统儒学提倡的是中和之美,所以文人都比较喜欢皆大欢喜的大结局,而这实际上是对他们自己现实不幸的理想化补偿。

关汉卿的杂剧虽然也没有逃过这种模式,但是他比之前人有其独特性,就是在团圆结局中蕴含的是悲剧的因素。

《赵盼儿风月救风尘》是关汉卿很著名的一本杂剧,其中塑造的侠肝义胆的妓女形象赵盼儿一直为世人所称道。

为了搭救深受纨绔子弟周舍折磨的风尘女伴宋引章,赵盼儿用自己超人的智慧和胆识,把贪婪无赖的周舍耍得团团转,从而维护了青楼女子的人格尊严。

但是面对这样一位性格复杂的风尘女子,人们自然会想到,赵盼儿虽然能够挺身救助患难义妹,却无力排遣她内心的矛盾和痛苦;她虽然凭着自己的智谋、勇敢使宋引章与安秀才团圆,却不能给自己找到幸福的归宿。

最后,李公弼判他“宁家住坐”,并不能助其一臂之力,使她摆脱想从良又怕上当的苦恼,更谈不上恢复作为人的尊严了。

这样,喜剧气氛不再是轻松愉快了,赵盼儿虽然是一个喜剧形象,而我们能从其形象上看到了现实生活的酸楚和悲怆。

另外,元代文人社会地位的一落千丈并没有磨灭他们内心深处根深蒂固的传统文人意识,他们借助杂剧来调节自身心理失衡的状态。

其中在妇女嫁人方面,书生始终是不二的选择。

比如说:
关汉卿在《玉镜台》中,想尽一切办法也要让十八岁的倩英嫁给五十多岁的老头温峤,无非因为温峤是个翰林学士。

《金线池》中的杜蕊娘不肯嫁给有钱的商人冯魁,而中意于穷酸的书生韩辅臣,这也说明了自命清高的文人们对那些暴富商人们的不屑以及“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信奉。

《救风尘》中的宋引章因为嫁给花花公子周舍而受尽折磨,姐妹赵盼儿将她救出,最后她还是选择嫁给了秀才安秀实,这同样还是表现了文人对自己地位的重视。

(二)、对元代统治者的鞭挞和对黑暗社会的控诉
关汉卿的一生,是在元王朝由盛渐衰时期度过的,当时,由蒙古贵族勾结上层色目人和汉族僧俗大地主阶层,构成一个坚固的统治堡垒;广大的穷苦汉族人民以及各民族下层分子是被统治者。

由于统治残酷,被统治者陷入万丈深渊,挣扎在死亡线上。

关汉卿是个有思想个性的剧作家,他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洞察世情,谙熟民心。

他对黑暗势力、野蛮统治,有着强烈的反感,而对民众疾苦、无辜遭害,怀着深切的同情。

他的爱与憎、喜与怒、褒与贬,都凝聚在他的戏剧创作中。

他选择戏剧艺术为战斗武器,把毕生的精力用在这一事业上。

他深入到社会的最底层,真正理解那些被污辱、被损害的人们。

把他们的真实的情况,通过戏剧艺术忠实地反映出来,用以揭露并打击那些骑在人民头上的统治者。

他在著名的散曲[南吕·一枝花]《不伏老》中曾宣称:“我是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爆响当当一粒铜豌豆。

……你便落了我的腿,拆了我手,天赐与我几般歹症候,尚兀自不肯休。

”这是关汉卿性格的自我表白,也是对关汉卿创作原则和美学理想的追求。

《鲁斋郎》中的张硅,是郑州六案孔目,虽然算不得酷吏,然而却是被一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

鲁斋郎将他的妻子夺走,他却不敢有任何的反抗,他只能对仇人在心里进行诅咒:“全失了人伦天地心,倚仗着恶党凶徒势,活支剌娘儿双拆散,生各札夫妇两分离”。

他认为鲁斋郎“凭着恶哏哏威风纠纠,全不怕碧澄澄天网恢恢。

”这不仅揭露了统治阶级的依仗权势、胡作非为,同时也证明了这个社会对这些特权者根本就没有法律制裁,而是任他们胡作非为。

张硅企图借酒麻醉自己流血的心,但又怕“酒后疏狂失了便宜”。

他不得不对妻子
说明真相,却又用“这都是我缘份薄、恩爱尽”,对她进行宽慰。

当鲁斋郎把玩腻了的李四之妻转手赐给他时,他内心更加纷乱:“夺了我旧妻儿,却与个新佳配,我正是弃了甜桃绕山寻醋梨。

”他的内心也是十分痛苦:“养家的人,贤惠的妻,非今生,是宿世!我则索寡孤眠过年岁,几时能够再得相逢,则除是南柯梦儿里!”关汉卿把他笔下的人物的悲恸、复杂难言的世界刻画得如此细腻、丰富而富有层次,所以他的人物穿过数百年的风雨,到今天还栩栩如生地活在人们的心里。

也正是这典型形象塑造完成了对元代统治者的鞭挞和对黑暗社会的控诉。

关汉卿对人物的内心痛苦描写如此细腻,与他个人的际遇有关。

作为游牧民族的蒙古人还处在奴隶制的低层文明,他们灭金亡宋,不少儒生沦为奴隶。

使得他们处于一种进仕无门、退则不甘的两难境地。

关汉卿《南吕一枝花》的放浪形骸,其实满是怀才不遇的无奈与酸楚。

正因为他沉在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才能够描绘出一幅幅平常生活的真实画面。

窦娥遭冤狱,宋引章、谢天香从良,谭记儿改嫁,张畦、李四两家的聚散离合,王婆婆家的不幸,都不是什么名垂千古、扭转乾坤的大事。

然而,他的笔触却深入到他所熟悉的芸芸众生中,和他们休戚与共,从而写出一个个活灵活现的普通人。

这些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与悲欢离合,与那些写风云人物的历史剧相比,显得更加真实、更能引起人们的共鸣与沉思。

(三)、对女性命运的关照
关汉卿生活在一个异族入侵的时代,黑暗势力象磐石一样压在人民的头上。

在当时,妇女问题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中国妇女自从等级社会产生以来,就受到歧视和奴役,始终处于社会的最底层。

孔子曾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奠定了女性卑屈的地位。

在道德规范上,要求妇女遵守三从四德。

董仲舒认为夫为阳、妇为阴,妇女必须服从丈夫,这才算有“纲”。

到了元代,女性低下的社会地位更是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在文化教育上,同样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

女子无才便是德,古已有之。

封建统治阶级利用反动思想,钳制妇女的行动自由,使她们变成男子刀俎下的鱼肉,任凭宰割。

不但以社会舆论谴责,而且更用刑罚迫害,形成男女之间的极端不平等。

男权社会留给妇女的只是悲惨的遭遇和命运。

因此,他把凝聚诸多社会矛盾的妇女问题作为突破口,揭示了社会底层的苦难和愤怒、觉醒和反抗。

在元代那阶级矛盾、民族矛盾都异常尖锐的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在杂剧舞台上,借妇女问题便于表现那个时代的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体现他那鲜明的立场和强烈的倾向。

《救风尘》中的宋引章,害怕“今日也大姐,明日也大姐,出了一包脓”的悲惨下场,希望“做一个张郎家妇,李郎家妻,立个妇名”,所以急于要嫁人。

周舍是一个有钱有势的公子哥儿,有着讨取女人欢心的手段。

婚前她是周舍追逐的对象;婚后,为周舍一人所独占,她便成了丈夫淫威下的祭品。

宋引章要想摆脱周舍的魔爪唯一的出路只能来自于周舍的休书,而要拿到周舍的休书又是如此的困难。

当我们看到周舍被赵盼儿耍弄地尽显起丑陋嘴脸时却又不禁为宋引章捏了一把汗,因为只要赵盼儿的计划有一丝的闪失,而周舍对此又有一点的察觉,那么宋引章将这辈子都无法从周舍的“虎口”脱险。

但是赵盼儿成功了,作者用喜剧的结局来掩盖人物潜藏着的悲剧性,从而对被压迫者寄予了自己深切的同情和怜爱。

关汉卿在《金线池》、《谢天香》、《玉境台》等具有喜剧色彩的作品中,也写到女主人公们生活在没有安全感的环境里。

但她们的遭遇和赵盼儿、谭记儿有所不同,由于她们碰到的矛盾冲突,不属势不两立的敌对性质,因而她们更多的流露出对自身处境的不满。

她们的忧愁、苦恼,虽然往往出于误会,而且最终以欢乐终场,但也曲折地反映出封建时代女性地位的卑下及其受男性摆布的命运。

《金线池》、《谢天香》中的女主人公,都是风尘女子。

杜蕊娘爱上书生韩辅臣,不料鸨母从中作梗,散布流言,挑拨杜、韩关系不和。

蕊娘心性高洁,听说韩辅臣“又缠上一个粉头”,深感自己的人格和尊严受到很大的伤害,便决绝地嘲讽韩辅臣:“咱本是泼贱娼优,怎嫁得你俊俏儒流!”(第一折〔感皇恩〕)同样,谢天香与柳永分别后,被钱大尹“收”作“小妾”,有如笼中之鸟,整日价端水叠被,愁闷不已。

至于《玉镜台》的刘倩英,虽是闺中小姐,但关系一生幸福的“大事”由不得自己作主,在温峤的“安排”下,忽然间便成为温氏夫人,除了骂一声“这老子好是无礼”之外,别无申诉的馀地。

可见,她们虽然身份不同,但都生活在一个不能主宰自己命运的社会之中。

关汉卿通过这些妇女的遭遇表现出忍无可忍愤怒的思想和情绪,让被压迫者在杂剧舞台上敢说、敢笑、敢哭、敢怒、敢打、敢骂,体现出了一种反抗的力量。

但是我们并不难看出关汉卿笔下的女性形象,她们的命运是被安排过的,被选择好的,她们的反抗只是促进这种安排和选择的完成,她们的抗争远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胜利。

虽然她们的身份不同,但都生活在一个不能主宰自己命运的社会之中,她们的命运都带有悲剧性的意蕴。

关汉卿的妇女观具有丰富的内涵,“是以反映元代妇女遭受民族歧视和阶级压迫在眉睫残酷现实为核心内涵的。

他把批评的矛头指向了那个不和谐的混乱的社会制度。

关汉卿通过妇女形象刻画对封建等级制度、官僚制度、司法制度、婚姻制度、妓女制度和奴婢制度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和尖锐的抨击。

综上所述,元代的婚姻方式和婚姻制度是元朝整个政治,经济,意识形态的产物,从元代杂剧作家的笔下我们可触摸到元代民俗文化的脉络,元杂剧作品为我们研究民俗文化提供了一条捷径,为保留了婚俗文化提供了一笔重大的财富,值得我们进行更深层次的挖掘。

关汉卿才成为文学史上一位说不尽的人物同样地,他杂剧中婚俗所体现的特色也为我们研究元朝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提供了宝贵的依据。

参考文献:
【1】王学奇吴振清王静竹.《关汉卿全集校注》.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11
【2】李修生赵义山.《中国分体文学史(戏曲卷)》{修订版}.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12.1【3】袁行霈.《中国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2005.7
【4】孙颖瑞.《关汉卿杂剧创作中的婚姻习俗述论》.东北师范大学.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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