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流动管理办法(初稿)

合集下载

公司人员调动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人员调动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人员调动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员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企业效益,规范公司内部人员调动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人员的调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人事调动、岗位调动、薪酬调整等。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执行本制度的具体管理工作,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人员调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权益,促进人才流动,推动企业发展。

第二章人员调动的类型第五条人员调动包括正常调动和特殊调动两种类型。

正常调动是指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或个人发展需求进行的日常人员调动,包括人事任免、岗位调整等。

特殊调动是指因特殊原因进行的人员调动,包括但不限于合并重组、业务调整等情况下的人员安置与调整。

第六条人事调动是指公司内部员工的晋升、降职、职务调整、薪酬调整等与职务相关的调动行为。

第七条岗位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不改变薪资待遇的情况下,由原有岗位转调到新的岗位,包括晋升、降职、岗位更替、跨部门调动等。

第三章人员调动的程序第八条人员调动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第九条人事调动需经过拟调动员工本人的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岗位调动需保证员工在新岗位上能够胜任,经过岗位培训和适应后,调整其工作和人事档案。

第十一条每一笔人员调动需在公司内部发布通知,明确调动人员姓名、原岗位、新岗位、职责变化、调动日期等信息。

第四章人员调动的管理第十二条公司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私下人事调动,凡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将依据公司规章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禁止利用人事调动进行任何形式的人事腐败,一经查实,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外,公司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公司对于人员调动过程中的信息保密工作,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任何信息。

第十五条公司对于人员调动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为以后的人员流动提供依据。

人员流动管理办法

人员流动管理办法

人员流动管理办法一、引言人员流动是指组织中员工在不同岗位间、不同部门间或离职等情况下的转移和变动。

良好的人员流动管理对于组织的持续发展和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套有效的人员流动管理办法,以确保组织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取得更好的业绩。

二、人员流动管理的目标1. 促进员工个人成长:通过流动机制,使员工有机会接触到不同的工作岗位和项目,培养其多岗位能力和跨部门沟通能力,帮助员工拓宽职业发展路径。

2. 提高员工忠诚度:适度的人员流动能够满足员工的发展期望,增强其对组织的归属感和忠诚度,降低员工流失率。

3. 提升组织整体能力:通过人员流动,实现组织内不同岗位、不同部门之间的知识和经验的共享,从而提高组织整体的绩效和竞争力。

三、人员流动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人员流动应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不偏袒个别员工,避免内部斗争和人际关系的负面影响。

2. 个体发展原则:人员流动应综合考虑员工的兴趣、能力和发展潜力,避免一刀切的分配方式,注重员工的个体差异。

3. 沟通透明原则:组织应及时向员工透露人员流动的原因、目的和流程,充分沟通,减少员工的猜测和焦虑情绪。

四、人员流动管理的步骤1. 需求分析:人力资源部门应与各部门密切合作,明确各个岗位的需求和要求,制定合理的流动计划。

2. 员工评估:通过面试、绩效评估和能力测试等方式,综合评估员工的能力、潜力和适应能力,为人员流动提供参考依据。

3. 流动决策:根据评估结果和组织的需要,由管理层根据流动政策和标准进行决策,确定人员流动的岗位和时间。

4. 流动实施:在确定的时间内,组织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安排人员流动的具体事宜,包括工作交接、培训安排等。

5. 流动追踪:人力资源部门应跟踪流动后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情况,及时提供支持和帮助。

五、人员流动管理的措施1. 岗位轮岗:定期组织员工在不同岗位间进行轮岗,帮助员工扩展岗位技能和经验。

2. 跨部门项目:鼓励员工参与跨部门的项目合作,促进跨团队的交流与协作。

新聘人员流动管理制度范本

新聘人员流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新聘人员的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员工队伍的稳定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聘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实习员工、兼职员工等。

第三条新聘人员流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流动管理范围第四条新聘人员流动管理包括入职、在职、离职等各个环节。

第五条入职管理:对新聘人员进行入职登记、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等。

第六条在职管理:对在职新聘人员进行考核、培训、晋升、调岗等管理。

第七条离职管理:对新聘人员进行离职审批、结算工资、办理离职手续等。

第三章入职管理第八条新聘人员入职前,人力资源部门应进行背景调查、体检等,确保符合岗位要求。

第九条新聘人员入职时,应填写《入职登记表》,提交相关证件,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收到新聘人员入职资料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入职手续。

第四章在职管理第十一条新聘人员在职期间,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公司对新聘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调岗、奖惩的依据。

第十三条公司为新聘人员提供培训机会,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

第十四条新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调岗:(一)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的;(二)因个人能力、特长,适合其他岗位的;(三)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调整岗位的。

第十五条新聘人员调岗,需经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第五章离职管理第十六条新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离职:(一)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二)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公司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七条新聘人员申请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八条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离职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离职手续。

第十九条离职新聘人员应结算工资、退还公司物品、办理离职证明等。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部门员工流动管理制度范本

部门员工流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部门员工流动管理,确保部门人员结构合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员工流动管理,包括入职、离职、调岗、借调等情形。

第三条部门员工流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章入职管理第四条新员工入职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招聘、面试、体检、背景调查等环节。

第五条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岗位需求,对入职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第六条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部门负责人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第三章离职管理第七条员工离职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离职员工应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工作连续性,不得擅自带走公司资料、设备等。

第九条部门负责人应妥善处理离职员工的工作交接,确保部门工作不受影响。

第四章调岗管理第十条员工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发展等原因,可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调岗申请。

第十一条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员工个人意愿,对调岗申请进行审核,并在确保部门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办理调岗手续。

第十二条调岗员工应适应新岗位的工作要求,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

第五章借调管理第十三条部门因工作需要,可向其他部门或公司其他部门借调员工。

第十四条借调申请应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五条借调员工应遵守借调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借调单位的管理。

第十六条借调期满后,原单位应按照规定办理员工返岗手续。

第六章管理要求第十七条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员工流动管理的监督,确保员工流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员工流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为部门人员调整提供依据。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应加强对部门员工流动管理的指导,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流动人员管理办法

流动人员管理办法

流动人员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流动人员是指在国内居住、工作或研究的人员,不具备户籍。

流动人员的管理对于社会秩序和稳定非常重要,也是人才流动和资源配置的关键。

二、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流动人员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

2. 公平公正:对于流动人员的管理应当公平、公正,不歧视任何个人或群体。

3. 便利高效:流动人员管理应当便利、高效,提供便捷的服务和便利的条件。

三、管理措施1. 流动人员登记:流动人员应当在到达新居住地后及时进行登记,提交必要的个人信息和材料。

登记信息将用于统计分析和管理流动人员的基本情况。

2. 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员可以申请居住证,居住证是流动人员在新居住地的身份凭证,便于享受相关公共服务。

3. 就业管理:针对就业流动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的就业管理制度,保障他们的劳动权益和社会保障权益。

4. 教育扶持:对于流动人员的子女,应当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和相关扶持措施,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公平的教育资源。

5. 社会关怀:通过建立健全的社会救助制度,为特殊困难流动人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保障。

四、管理机制1. 组织管理:建立流动人员管理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流动人员管理工作。

2. 信息平台:建立流动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

3. 联动合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共同推进流动人员管理工作。

4.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流动人员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

五、责任与义务1. 政府责任:政府部门应当做好流动人员管理工作,保障流动人员权益,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2. 个人义务:流动人员应当依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的义务和责任。

以上为流动人员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具体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单位人员流动管理,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员工流动管理,包括入职、离职、调动、休假等。

三、人员流动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完善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人员流动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人员流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人员流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制度要求。

3. 员工应自觉遵守人员流动管理制度,配合人力资源部完成人员流动相关手续。

四、人员流动管理流程1. 入职(1)员工通过招聘渠道进入本单位,经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签订劳动合同。

(2)员工入职时,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人力资源部对入职员工进行入职培训,使其了解单位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

2. 离职(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并做好离职手续办理。

(3)离职员工需完成工作交接,办理离职手续,包括退还公司物品、清还借款等。

3. 调动(1)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申请调动,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2)调动员工需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原岗位工作不受影响。

4. 休假(1)员工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事假等规定,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休假申请。

(2)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人员流动管理要求1. 人员流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2. 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健全人员流动档案,妥善保管员工个人信息。

3. 员工在流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 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人员流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补充和完善。

公司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人员的流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的满意度,保障公司的稳定发展,制定本《公司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人员流动管理是指公司内部人员在不同岗位之间的调动和变动,包括但不限于晋升、降职、调岗、异动等。

第三条公司所有员工均须遵守本制度规定,不得擅自调动或变动。

第四条公司人事部门是本制度的主要执行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公司内部人员流动。

第二章人员晋升管理第五条公司对于优秀员工的晋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业绩和表现进行评定。

第六条员工的晋升须经过公司的评定和审核,公司可以组织专门的评委会进行评定,确定晋升的候选人。

第七条公司晋升的岗位应当与员工的工作背景和能力相适应,不能过高或过低。

第八条晋升的员工需签订相关晋升合同,明确晋升后的职责和权利。

第九条晋升后的员工需参加相关培训和培养,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十条晋升后的员工应当在新岗位上尽快适应工作环境,发挥个人的优势。

第三章人员降职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对于表现不佳或违规的员工可以决定降职或调岗,但须经过公司领导的讨论和审批。

第十二条员工降职或调岗时应当注意保护其个人尊严和权益,尽量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第十三条降职或调岗的员工应当接受相关培训和指导,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业绩。

第十四条降职或调岗后的员工需要重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积极应对工作中的各种挑战。

第四章人员调岗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对员工进行调岗,但须经过员工的自愿和签订相关调岗合同。

第十六条调岗后的员工需要接受相关培训和指导,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要求。

第十七条调岗后的员工需根据公司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履行新的职责和义务。

第五章人员异动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对于人员异动的情况需进行认真研究和评估,综合考虑员工的工作能力、职称和业绩等因素。

第十九条人员异动需经过公司领导层的决策和批准,确保人员的异动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规划和需求。

煤矿人员流动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人员流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人员流动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流动人员,包括新员工、离职员工、外派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人员流动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人员流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人员流动管理流程第四条人员流动申请1. 员工因工作需要、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提出流动申请,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请。

2. 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第五条人员流动审批1. 人力资源部对受理的流动申请进行审批,审批内容包括:员工流动的原因、时间、去向等。

2. 需要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3. 审批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六条人员流动手续办理1. 申请人根据审批结果,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离职手续、转正手续、劳动合同变更等。

2. 人力资源部对员工流动手续进行审核,确保手续齐全、合法。

第七条人员流动档案管理1. 人力资源部建立员工流动档案,包括流动原因、时间、去向、手续办理情况等。

2. 员工流动档案应妥善保管,以便查询。

第三章人员流动管理要求第八条人员流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矿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劳动纪律。

第九条人员流动过程中,员工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流动过程顺利进行。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应加强对人员流动的管理,确保流动工作的规范、有序。

第十一条人员流动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矿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遵守本制度,积极推动人员流动工作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员流动管理,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人员流动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员工权益,维护公司稳定发展。

第二章人员流动类型第四条人员流动分为以下类型:1. 入职:包括新员工入职、内部调动、返聘等;2. 离职:包括辞职、辞退、退休、死亡等;3. 调动:包括内部调动、外部调动等;4. 值班调整:包括加班、请假、调休等。

第三章入职管理第五条新员工入职:1. 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需求提出招聘申请,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2. 人力资源部对招聘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安排面试;3. 面试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发出录用通知,办理入职手续;4. 入职后,人力资源部进行岗前培训,确保新员工熟悉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内部调动:1. 员工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发展需要,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内部调动申请;2. 人力资源部对调动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调动手续;3. 调动过程中,原部门与调入部门应做好交接工作。

第四章离职管理第七条员工辞职:1. 员工需提前30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辞职申请;2. 人力资源部对辞职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离职手续;3. 离职员工需完成交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辞退:1.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经公司研究决定予以辞退;2. 辞退员工需提前30天通知,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3. 辞退员工需完成交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章调动管理第九条内部调动:1. 员工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发展需要,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内部调动申请;2. 人力资源部对调动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调动手续;3. 调动过程中,原部门与调入部门应做好交接工作。

第十条外部调动:1.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可对员工进行外部调动;2. 外部调动需征求员工意见,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3. 外部调动员工需完成交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人员流动管理办法(初稿)

人员流动管理办法(初稿)

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1目的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员工流动管理,引导员工合理流动,以达到人岗匹配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管理权限综合部负责各部门员工入职、流动手续的办理及监督。

4员工入职4.1 新进员工的报到程序新录用的员工携带所要求的报到材料,于入职当日到综合部进行报到,同时办理入职手续。

以其报到日为起薪日。

4.2 新员工报到当日所需材料新员工报到材料如下:(1)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国民教育、国家承认的成人教育(大、中专)等取得的学历、授予学位证明材料等;另,当年未毕业可用公司开具的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3)最后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当年毕业未参加工作的不需要);(4)人体检健康证明;(5)岗位职业资格证书等。

4.3 员工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综合部应同时建立入职员工的内部人事档案。

4.3.1 员工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范围:4.3.1.1 必备档案除以上4.2所列各项新员工报到所需材料外,还需大学生就业/实习协议,以及劳动者转正后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4.3.1.2 补充档案工作交接清单、员工辞职申请表、员工解聘通知书等。

其他有关材料: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表彰奖励以及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而受到的处分决定、通报批评等。

4.3.2 归档要求具体如下:4.3.2.1 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部门和个人签字及形成时间的日期。

4.322 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的三日内建立其基本人事档案。

4.3.2.3归档的材料,凡规定应盖章的,必须盖章。

4.3.2.4 部门领导离职,其人事档案保留两年,其他员工离职,其人事档案保留一年。

4.3.2.5 此人事档案为公司内部建立的档案,其中材料为公司留存份,员工离职不返还。

4.4 员工试用期及转正4.4.1 试用期的考核试用期考核应由用人部门自行组织并实施。

部门人员流动管理制度范本

部门人员流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部门人员流动管理,保障部门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兼职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人员流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人员流动范围及条件第四条人员流动范围:1. 内部调动:指员工在本公司内部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调动。

2. 离职:指员工因个人原因或公司原因,正式离开公司的行为。

3. 外部招聘:指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外招聘员工。

第五条人员流动条件:1. 员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有权提出流动申请。

2. 员工在提出流动申请前,需完成本岗位的交接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 员工在试用期内,如需流动,需提前三天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

4. 员工在离职前,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离职申请。

第三章人员流动程序第六条内部调动程序:1. 员工向部门经理提出内部调动申请,说明调动原因和意愿。

2. 部门经理审核员工调动申请,并在必要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3. 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第七条离职程序:1. 员工向部门经理提出离职申请,说明离职原因。

2. 部门经理对员工离职原因进行调查,并要求员工完成交接工作。

3. 人力资源部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外部招聘程序:1. 部门经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外部招聘需求。

2.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招聘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并发布招聘信息。

3. 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者进行筛选,组织面试,确定录用人员。

第四章人员流动纪律第九条员工在流动过程中,应遵守以下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诚实守信,不得虚报、隐瞒个人信息。

3.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范文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员流动管理,规范人员进出流程,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内部调动、晋升、降职、离职等人员流动行为。

第三条人员流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人员流动的合法、合规、合理。

第二章人员流动范围第四条人员流动范围包括:1. 内部调动:员工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内部不同岗位、不同部门之间的调动。

2. 晋升:员工因工作表现突出、业务能力提升,经考核合格后,晋升至更高一级岗位。

3. 降职:员工因工作表现不佳、业务能力不足,经考核不合格后,降职至较低一级岗位。

4. 离职:员工因个人原因或公司原因,提出离职申请。

第三章人员流动流程第五条人员流动流程如下:1. 员工提出申请: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部门提出流动申请,并填写《人员流动申请表》。

2. 部门审批:所在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签署意见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

3.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包括资格条件、岗位需求等。

4. 公司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

5. 办理手续: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劳动合同变更、社会保险转移等。

6. 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薪酬结算等。

第四章人员流动管理要求第七条人员流动管理要求如下:1. 员工提出流动申请时,应说明原因,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部门审批时,应严格把关,确保流动申请符合公司规定。

3. 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公司制度执行,确保人员流动的合法、合规。

4. 公司领导审批时,应充分考虑公司整体利益和员工个人发展。

5. 人员流动过程中,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确保流动流程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为准。

公司管理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流动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管理效率,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包括中层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管理人员流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实施管理人员流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本部门管理人员流动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流程第六条管理人员流动包括晋升、调动、辞职、离职等情况。

第七条晋升管理:1.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制定晋升计划和标准;2. 各部门根据晋升计划,对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员进行选拔和推荐;3. 人力资源部组织选拔考核,确定晋升人选;4. 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办理晋升手续。

第八条调动管理:1.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制定调动计划;2. 需要调动的人员,由所在部门提出调动申请;3. 人力资源部审核调动申请,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人员安排;4. 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第九条辞职管理:1. 管理人员提出辞职申请,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2. 人力资源部对辞职申请进行审核,并做好离职交接工作;3. 离职人员应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财务结算等。

第十条离职管理:1.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离职管理规定;2. 离职人员应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财务结算等;3. 离职人员如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对管理人员流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定期对管理人员流动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对管理人员流动工作实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公司能够规范管理人员流动,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人员流动管理方案

人员流动管理方案

人员流动管理方案人力资源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之一,而人员流动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的现象,对企业的发展和稳定性有着直接的影响。

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人员流动,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人员流动管理方案势在必行。

一、背景与目的人员流动是指员工在组织内部或者外部之间转岗、调动、离职等人事行为。

人员流动管理方案的制定旨在减少员工离职、提高员工留存率,同时合理安排员工的晋升与调动,保证组织运转的稳定性和效率。

以下是该方案的具体内容。

二、流程与制度1. 人员流动申请与批准- 员工在提出人员流动申请之前,应先与直接上级进行谈话,明确其离职的原因,以便及时解决问题并留住人才。

- 上级应认真考虑员工的申请并进行审批,必要时可以与人力资源部门协商,做出相应调动或晋升的决策。

决定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告知员工。

2. 流动的程序与条款- 人员流动应根据员工的能力和发展方向进行判断,合理安排岗位调动或职务晋升。

- 流动程序之前,应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或岗位交接,以确保员工能够顺利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 此外,应明确流动期限以及流动后的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确保员工权益不受损害。

3. 离职管理- 当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应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或改进方案。

- 对于关键岗位的离职,要及时制定继任者培养计划,确保流程的平稳进行。

- 离职员工的个人档案资料应妥善保管,包括离职原因、离职日期、离职手续等,以备未来参考。

三、企业支持与激励机制1. 培训与发展- 为了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企业应定期组织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鼓励员工参与并不断提升自己。

- 为员工制定个人发展计划,提供晋升机会和岗位轮岗的机会,让员工感受到成长和发展空间。

2. 薪酬与福利- 公平合理的薪酬制度是留住人才的重要因素之一。

企业应根据员工的能力和表现制定合理的薪资标准,包括绩效奖金、职称津贴等激励措施。

- 同时,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福利待遇,如年度假期、医疗保险、子女教育津贴等,提高员工的生活品质和工作满意度。

国企员工流动管理制度范本

国企员工流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员工流动管理,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的流动管理,包括员工入职、调岗、离职、退休等环节。

第三条员工流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流动有序、合理。

第二章入职管理第四条新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门应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符合企业岗位要求。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时,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新员工入职后,人力资源部门应组织岗前培训,帮助其尽快适应工作。

第三章调岗管理第七条员工因工作需要、个人发展等原因,可申请调岗。

第八条员工申请调岗,需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领导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收到调岗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第十条调岗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工作交接。

第四章离职管理第十一条员工因个人原因或企业原因,可申请离职。

第十二条员工申请离职,需提前三十天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收到离职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第十四条离职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归还企业物品等。

第五章退休管理第十五条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办理退休手续。

第十六条退休员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应完成工作交接。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收到退休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第十八条退休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休手续。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一条企业应设立监督机构,对员工流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对员工流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本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员工流动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本地流动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本地流动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地区流动人员的管理,保障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的流动人员,包括务工人员、经商人员、求学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章流动人员登记与管理第四条流动人员应当在本地区居住或工作满一周以上,主动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或流动人口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并领取《流动人员登记证》。

第五条流动人员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 有效的身份证件;2. 居住或工作证明;3. 健康证明;4.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六条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或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应建立流动人员管理档案,对流动人员的个人信息、居住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和备案。

第七条流动人员变更居住地、工作单位或联系方式时,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或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报告,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或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应定期对流动人员进行走访,了解其生活、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流动人员遇到的问题。

第九条对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三章流动人员教育与培训第十条对流动人员进行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道德素质和职业技能。

第十一条流动人员应积极参加所在地的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二条对流动人员的培训,可采取以下方式:1. 举办培训班;2. 组织专题讲座;3. 提供网络培训资源;4. 鼓励流动人员自学。

第四章流动人员服务与保障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为本地区流动人员提供以下服务:1. 居住证办理;2. 子女入学;3. 就业指导;4. 医疗保健;5. 法律援助。

第十四条对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各行各业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各行各业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各行各业人员流动管理,保障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涉及人员流动的行业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第三条人员流动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章人员流动登记与审核第四条从事流动工作的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第五条单位对流动人员进行登记时,应核实其身份信息、工作性质、居住时间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第六条对流动人员的工作性质、技能水平、健康状况等进行审核,符合岗位要求的,方可予以登记。

第七条流动人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章人员流动管理与服务第八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流动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措施。

第九条加强流动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

第十条对流动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符合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保障流动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其劳动权益,解决其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十二条对流动人员进行治安管理,预防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三条加强流动人员住宿管理,确保住宿安全。

第四章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管理第十四条疫情防控期间,流动人员流动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对流动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等,确保疫情不扩散。

第十六条对有疫情风险地区的流动人员,实行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

第十七条加强流动人员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其防疫意识。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定期对流动人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建立流动人员管理考核机制,对各单位流动人员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XX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园人员流动管理制度范本

公园人员流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园人员流动管理,保障公园正常运营,维护公园秩序,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园人员流动进行规范管理。

第二章人员流动管理第四条人员流动包括招聘、录用、调动、晋升、辞退、离职等。

第五条招聘与录用1. 公园招聘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平、公正。

2. 招聘信息应提前在公园官网、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广泛吸引应聘者。

3. 招聘过程中,应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确保录用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六条调动与晋升1. 公园工作人员调动应根据工作需要、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

2. 晋升工作应依据岗位要求、工作表现、能力素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第七条辞退与离职1. 公园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园提出书面申请。

2. 公园因工作需要或严重违纪等原因辞退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条人员流动手续1. 人员流动需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公积金等。

2. 办理手续过程中,公园与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确保手续完备。

第三章人员流动保障第九条公园应建立健全人员流动保障机制,包括工资待遇、福利待遇、培训进修等。

第十条公园应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十一条公园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人员流动过程中,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园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2. 人员流动手续不全、不实;3. 违反劳动合同规定;4. 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园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三_流动人员管理制度

三_流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员管理,保障流动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地区流动的各类人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经商人员、旅游人员等。

第三条流动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流动人员合法权益;(二)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秩序;(三)人性化管理,关注流动人员需求;(四)部门协作,形成管理合力。

第二章流动人员登记第四条流动人员到达本地区后,应在七日内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填写《流动人员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第五条公安派出所对流动人员进行登记,建立流动人员信息数据库,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六条流动人员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章流动人员住宿管理第七条流动人员租赁房屋住宿,应遵守以下规定:(一)租赁房屋应具备合法手续,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二)租赁房屋应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三)流动人员应主动向房东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配合房东进行登记。

第八条房东应积极配合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对流动人员进行管理,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四章流动人员就业管理第九条流动人员就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第十条流动人员求职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流动人员,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流动人员合法权益。

第五章流动人员权益保障第十二条流动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包括劳动、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

第十三条流动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流动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侵害流动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流动人员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3篇)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3篇)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3篇)人员流动管理制度(通用3篇)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篇1为了保障所有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上司的疫情对策要求,严格管理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别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一、严格执行校园封闭管理。

校外人员禁止进入校园,因工作原因进入学校必须先报告,批准后再进入。

二、严格执行符合条件的入学者安康代码检查和红外体温检查制度。

三、严格执行访问登记制度,符合上述条件的入学者通过安康代码检查和体温检查正常后,可以在门户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后进入校园。

四、上学期间严禁车辆进校园,除执法、救护等特需车辆外。

五、外来者进学校前要积极出示安康代码进行门卫检查。

如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近两周内出入高风险疫情地区,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者,拒绝进入校园。

六、外来人员入学前要严格执行身份检查、体温测量、入学信息登记等流程,实行个人卫生防护等措施。

七、外来者入学后,尽量减少在校逗留时间。

八、本制度解释权归蒙城县七星学校,疫情解除后自行终止。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篇2一、小区需采取封闭防控,每个小区保留一个出入通道,通道口设立防控站点、公示封闭管理告知信息等。

二、门卫应24小时值守,负责按照“不漏一人、不漏一车”的原则实行最严格门禁制度,对出入小区人员信息登记,对身份证等进行核验,对进入小区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对进入小区车辆进行消杀。

信息登记应由专人专笔进行,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发现身体发热异常者,要立即上报物业公司和区防疫作战指挥部包抓人员。

三、门卫工作时应戴口罩、手套,要勤洗手,保持个人卫生。

定期进行自身体温监测,一旦发现有人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立即上报物业公司和区防疫作战指挥部包抓人员。

四、门卫需规范文明上岗,能够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能够了解新发布的政策和防控措施。

五、严格落实西安市网格化管理制度。

对于通过“一场五站”进入的业主,应要求业主出示个人专属二维码,并由专人扫码核验及登记信息无误后,安排专人将其送入家中,并在门口张贴居家留观隔离温馨提示,同时做好每日早、晚打卡及体温监测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1 目的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为规范员工流动管理,引导员工合理流动,以达到人岗匹配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 管理权限综合部负责各部门员工入职、流动手续的办理及监督。

4 员工入职4.1 新进员工的报到程序新录用的员工携带所要求的报到材料,于入职当日到综合部进行报到,同时办理入职手续。

以其报到日为起薪日。

4.2 新员工报到当日所需材料新员工报到材料如下:(1)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国民教育、国家承认的成人教育(大、中专)等取得的学历、授予学位证明材料等;另,当年未毕业可用公司开具的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3)最后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当年毕业未参加工作的不需要);(4)人体检健康证明;(5)岗位职业资格证书等。

4.3 员工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综合部应同时建立入职员工的内部人事档案。

4.3.1 员工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范围:4.3.1.1 必备档案除以上4.2所列各项新员工报到所需材料外,还需大学生就业/实习协议,以及劳动者转正后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4.3.1.2 补充档案工作交接清单、员工辞职申请表、员工解聘通知书等。

其他有关材料: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表彰奖励以及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而受到的处分决定、通报批评等。

4.3.2 归档要求具体如下:4.3.2.1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部门和个人签字及形成时间的日期。

4.3.2.2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的三日内建立其基本人事档案。

4.3.2.3归档的材料,凡规定应盖章的,必须盖章。

4.3.2.4部门领导离职,其人事档案保留两年,其他员工离职,其人事档案保留一年。

4.3.2.5此人事档案为公司内部建立的档案, 其中材料为公司留存份,员工离职不返还。

4.4 员工试用期及转正4.4.1 试用期的考核试用期考核应由用人部门自行组织并实施。

新员工试用期满后,应该填写《员工转正考核评价表》,新员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做出自我评价总结。

部门负责人对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出具考核评语并以书面形式上报。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留用转正、延期、辞退依据。

4.4.2 转正各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员工试用期满之前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或不予录用的决定,并将《员工转正考核评价表》提交领导审核并做出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

对于试用员工表现特别优秀或其他特殊原因需提前结束试用期的,由部门详细说明其提前转正的理由报领导审批,领导根据其申请的情况经了解确实符合提前转正的,可以给予提前转正。

审批核准日期为转正正式日期。

综合部按正式员工核定薪资,通知本人,材料存入档案。

5 员工辞职适用于公司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辞职即是员工主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5.1 辞职程序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递交辞职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劳动者向综合部递交辞职申请书,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递交辞职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劳动者向综合部递交辞职申请书,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有辞职员工必须填写辞职申请表及工作交接清单,重要或特殊岗位需要有书面交接材料,交接材料及辞职申请表需经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门签字,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离职。

如员工擅自离岗且未办理辞职手续者,则冻结当月工资,限定在当月底钱办理完相关手续者予以发放,否则不予发放。

公司为辞职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签订服务协议的,公司有权向辞职员工索赔违约金。

公司已为辞职员工提前缴纳了社会保险费,辞职人员必须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将公司为其多缴纳的部分如数退还公司,并由综合部和财务人员确认保险交接完毕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5.2 辞职审批程序部门领导以下人员辞职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领导审批。

部门领导及以上管理人员的辞职由公司领导审批。

5.3辞职人员薪资凡公司辞职人员,从辞职批准之日起,停发工资,且辞职当月的工资仅按基本岗位工资的日标准累计发放。

6 解聘(辞退)6.1 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以随时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6.1.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6.1.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者;6.1.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损坏公司办公设备、艺术品,违反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6.1.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6.1.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1.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1.7擅离职守、周累计迟到三次以上,全月累计五天以上或全年旷工达十天者;6.1.8请事假超过一个月,在假期满三日内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6.1.9工作期间,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影响工作秩序者;6.1.10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6.1.11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6.1.12参加非法组织者。

6.2 劳动合同关系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以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关系:6.2.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的;6.2.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6.2.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6.3 解聘手续根据公司的决定,综合部负责填写《解聘(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同时送达对方。

部门领导以下人员解聘,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

部门领导及以上人员解聘,由公司领导审批。

6.4 解聘人员薪资凡公司解聘人员,从解聘批准之日起,停发工资。

6.5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责任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因违规、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该人员离开公司后,无论发生任何事情,由其自己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内蒙古格日勒皮艺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日期:2017年8月日附件1:员工转正考核评价表工作交接清单员工辞职申请表年月日附件4解聘(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部门:同志(身份证号):由于原因(必须依据人事流动制度中解聘的相关条款填写),于年月日公司将与您解除劳动关系。

部门领导(签字):领导 (签字):本人签字:年月日(加盖单位公章)注意事项:1、如果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纳失业保险金满1年。

请本人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后,持本证明及时到当地劳动部门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2、本人应自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之内,持本证明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凭其出具的失业保险金单证领取失业保险金。

3、此证明一式二份,用人单位留存一份,本人持一份下次就业时验用。

失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同志:单位于年月至年月连续缴费个月;个人于年月至年月连续缴费个月。

年月日(单位公章)人 员 基 本 情 况 登 记 表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 片曾 用 名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身 高 cm 体 重 kg 血 型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出 生 地兴趣爱好户口性质农户 非农户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 身份证号码 现家庭详细地址最初参加工作地联系方式通讯地址E-mail QQ 号码 手 机宅 电专业资格证书 1、 2、3、4、获取资格时间懂何种外语熟练程度计算机熟练程度福利保障种类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额□有 □无 □有 □无□有 □无□有 □无□有 □无□有 □无应 聘 岗 位薪资要求教 育 程 度起止时间院校名称所学专业 是否取得学历备 注主 要 工 作 经 历 起止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 薪资水平离职原因 证明人及电话培培训时间主办单位培训课程证书字号训情况况家庭情况称谓姓名现工作单位职务紧急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以上部分由本人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公司给予的任何处理。

承诺人:以下内容由综合部填写到职情况面试评价考试评价介绍人姓名部门人事动态记录到职日期工作部门职位薪资备注用人部门负责人意见领导意见备注:此表填写务必真实准确,如有虚报,一经查实,公司可作解聘处理。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资料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