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审民事判决书》实例-范文word版 (3页)

合集下载

2018-购房合同中约定延迟交房开发商支付违约金万分之0.1,合法吗-优秀word范文 (5页)

2018-购房合同中约定延迟交房开发商支付违约金万分之0.1,合法吗-优秀word范文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购房合同中约定延迟交房开发商支付违约金万分之

0.1,合法吗

篇一:开发商逾期交房,是否必然要按照合同约定违约金进行赔付?

开发商逾期交房,是否必然按照合同约定的

违约金比例承担违约责任?

【案由】201X年8月23日,原告崔某与威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

《威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一份,约定:被告将其开发的位于威海市环翠区某

楼盘的-47号-404室房屋(建筑面积96.15平方米)预售给原告,房屋总价款413166元,原告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被告应当在201X年12月31日前

将经单体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给原告使用,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

被告应书面通知原告限期办理交接手续;被告应在该商品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

90内,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被告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将房

屋交付给原告使用,逾期不超过90日的,每逾期一天向原告支付总房款0.05%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的,原告有权解除合同,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按总房款的0.05%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如原告不解除合同,被告每逾期一天向原告支

付总房款0.05%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于当日向被告付清了全部房款413166元。201X年9月20日,原告领取了该房屋的钥匙。另外,被告于201X

年7月依法取得了其开发建设的威海市环翠区某楼盘47号楼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因被告逾期交房,201X年11月24日,原告将被告诉

2018-民事抗诉申请书-word范文模板 (4页)

2018-民事抗诉申请书-word范文模板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民事抗诉申请书

课件文秘

民事抗诉申请书

申请人:胡XX,男,1974年10月9日生,汉族,电话:186330XX

住址:XX市桥西区工农路366号3号楼1单元401室

被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法定代表人:黄XX 职务:

行长

住所地:XX市中山西路188号中华商务B座电话:6600XXXX/01XXX

申请人因劳动争议一案,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1X年石民二终字第0XXXX

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具体事实和理由如下:

第一节关于本案的基本事实

201X年3月30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单方终止与申请人

的劳动合同,申请人不服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201X年6月,XX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X年石民二终字第00054号民事判决,撤销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错误决定,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判后,用人单位既不恢复申请人的

工作,也不补发工资。申请人无奈之下向相关部门反映,后在XX市劳动监察大队的协调下,用人单位仅按最低工资标准补发了201X年4月到201X年6月的

工资。申请人认为这种行为属于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理应承担法律责任,因

此于201X年8月向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第二节当事人的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问题

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是:1、确认单位的支付行为属于克扣工资;2、依照双方劳

动合同第三十条之约定补足工资(含奖金);3、依约支付经济补偿;4、依约

【推荐下载】李长兴诉河南中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8000字)-范文word版 (5页)

【推荐下载】李长兴诉河南中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8000字)-范文word版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李长兴诉河南中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8000字)

李长兴诉河南中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一

审民事判决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201X)解民初字第520号

民事判决书

原告李长兴,男。

被告河南中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焦作市民主中路82号。

法定代表人秦瑞宾,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启平,河南金研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

原告李长兴诉被告河南中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X 年10月15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201X年3月16日作出受理决定。于201X年3月16日将受理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送达原告,于201X年3月17将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送达被告。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X年5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李长兴、被告河南中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启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长兴诉称:201X年8月1日,原被告签订《协议书》,约定原告带领民工给被告承建的焦作师专7#学生公寓楼内外墙粉刷涂料。内墙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2元计算,外墙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元计算,包括原告的民工工资和辅料款。协议签订后,原告带领民工开始施工,于201X年9月15日将7#学生公寓楼内外墙涂料粉刷完工,并交付被告使用。外墙建筑总面积7100平方米,民工工资及辅料款为49700元。内墙建筑总面积34000平方米,民工工资及辅料款为142800元。工程完工后,被告支付原告146000元,余款46500元不再支付。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要求:1、判令被告支付所欠原告民

2018-不履行法定职责答辩状-范文模板 (13页)

2018-不履行法定职责答辩状-范文模板 (13页)

2018-不履行法定职责答辩状-范文模板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不履行法定职责答辩状

不履行法定职责答辩状应该怎么写?大家了解过吗?欢迎大家阅读这份不履行法定职责答辩状范文!

中国光大银行诉武汉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1】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1X)行终字第4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中国光大银行。

住xxx。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该银行董事长。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武汉市人民政府。

住xxx。

法定代表人:李宪生,该市市长。

一审第三人:武汉市亚光模塑有限公司。

住xxx。

法定代表人:李汉桥,该公司经理。

一审第三人:武汉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推荐下载】上诉人杨昌彪因与被上诉人湖南省绥宁县世贤中学健康权纠纷一案-推荐word版 (3页)

【推荐下载】上诉人杨昌彪因与被上诉人湖南省绥宁县世贤中学健康权纠纷一案-推荐word版 (3页)

【推荐下载】上诉人杨昌彪因与被上诉人湖南省绥宁县世贤中学健康权纠纷一案-推荐word版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上诉人杨昌彪因与被上诉人湖南省绥宁县世贤中学

健康权纠纷一案

上诉人杨昌彪因与被上诉人湖南省绥宁县世贤中学健康权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X)邵中民一终字第353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杨昌彪(又名杨彪),男,1994年6月4日出生,

苗族,学生,住(略)。

法定代理人杨四红,男,1967年3月17日出生,苗族,农民,住址

同上,系杨昌彪之父。

委托代理人向成风,湖南方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湖南省绥宁县世贤中学。

法定代表人刘禹,该校校长。

上诉人杨昌彪因与被上诉人湖南省绥宁县世贤中学(以下简称世贤中学)健康权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于二○○九年五月十八日作

出的(201X)绥民初字第4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X年7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杨昌彪的法定代理人杨四红和委托代理人向成风,世贤中学的法定代表人刘禹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

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X年开始,原告杨昌彪就读于被告世贤中

学初中部31班,系寄宿生,住31班寄宿生宿舍。该宿舍共摆放9张双层床,

供30多名寄宿生休息,杨昌彪与另一名学生同睡一铁架床上铺。201X年9月9日6时许,杨昌彪起床赶早操,倒在地上,致右手肱骨骨折。杨昌彪受伤当日,其舅父向世贤中学借人民币1000元,用于杨昌彪住院。杨昌彪于受伤当日至同月25日在绥宁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6天,花医药费7918.63元。杨昌彪的伤

民事判决书(涉外商事案件一审判决用)

民事判决书(涉外商事案件一审判决用)

民事判决书(涉外商事案件一审判决用)

文书类型:民事诉讼文书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涉外商事案件一审判决用)

(×××)×民初字第××号原告×××,住所地××国××省(特别行政区、直辖市、自治区)××市(县、镇)××街道×号(外国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地用其本国或其官方语言在括号内写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具体单位和职务或性别、年龄、国籍、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具体单位和职务或性别、年龄、国籍、住所地)。

被告×××,住所地(写法同原告)。

法定代表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第三人×××,住所地(写法同上)。

法定代表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原告×××(以下简称……)诉被告×××(以下简称……)、第三人×××《以下简称……)××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

员×××、×××参加的合议庭(注:如合议庭成员发生变化的,见说明)审理本案。×××年×月×日,本院依据原告(或简称)申请和其提供的担保,对被告(或简称)财产予以保全。被告×××(或第三人)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有/无管辖权裁定(一方上诉,写明二审裁定时间和案号)。本院于××××年×月×日召集各方当事人进行了前证据交换,并于××××年(或同年)×月×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注:未公开审理的,见说明)。原告×××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第三人×××的法定代表人×××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注:缺席审理等,见说明)。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18最新】人民司法.案例-word范文 (18页)

【2018最新】人民司法.案例-word范文 (18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人民司法.案例

篇一:201X年人民司法案例版总目录

201X年《人民司法·案例》总目录

·综合·

《人民司法》“东莞杯”有奖征文启事?????????????(2.052)

《人民司法·案例》201X年“盛京杯”有奖征文评选结果揭晓?????????????

(6.封二)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本刊记者(20.封二)

《人民司法》“南通杯”有奖征文启事?????????????(22.017)

新类型案件诉讼与构建和谐社会研讨会在天津召开?????????本刊记者(22.封二)·刑事审判·

驾驶机动车“碰瓷”的司法认定?????????????于同志(2.026)

虚增消费积分用于消费构成盗窃罪??????????王信芳;沈解平;王连国(2.064)片面侵吞公款的犯罪构成?????????????苟红兵(2.068)

上游犯罪行为人尚未定罪,如何认定洗钱罪??????????肖晚祥;苏敏华(2.073)自动投案的认定?????????????贺平凡;沈言(2.079)

“仅因形迹可疑”在自首认定中的理解?????????????赵瑞罡;史磊(2.082)

刑事审判的范围不能超过起诉指控?????????????徐文斌(2.087)如何区分抢劫罪中的暴力与抢夺罪中的强力?????????????沈言(4.014)非法拘禁罪中暴力情节转化的适用?????????????胡鹏;杜新春(4.045)隐瞒境外存款罪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罪行重叠时的区分??????薛振;张娅娅(4.047)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4号司法应用报告(2018) 法宝原创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4号司法应用报告(2018)  法宝原创

最高人民法院 指导案例 24号 司法应用报告( 2018 )

指导案例24号是最高人民法院在2014年1月26日发布的第六批指导性案例之一,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目前已被广泛应用于司法实践。本文以“

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 ”中的裁判文书作为数据样本。调研结果显示,截至2018年1 2月31日,指导案例24号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106例指导性案例中被应用最多的,应用案例共计671例,比2017年(399例)增长272例。应用案例的案由以交通事故侵权为主,受害人多为行人和电动车驾驶人,在应用案例的裁判结果中,法官对是否参照指导性案例明确作出回应的占近六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损伤参与度已经不能影响法官是否参照指导案例24号。

关键词: 指导案例24号 交通事故侵权 司法应用 大数据分析

数据来源: 北大法宝法律专业数据库pkulaw

数据范围: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检索路径: 指导性案例的援引应用

应用概述 :

一、指导案例24号的基本情况

指导案例24号“荣宝英诉王阳、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1月26日发布的第六批案例之一。该指导案例全文如下:

【关键词】

民事 交通事故 过错责任

【裁判要点】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没有过错,其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不属于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形。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基本案情】

原告荣宝英诉称:被告王阳驾驶轿车与其发生刮擦,致其受伤。该事故经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滨湖大队(简称滨湖交警大队)认定:王阳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荣宝英无责。原告要求下述两被告赔偿医疗费用3000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14元、营养费1620元、残疾赔偿金27658.05元、护理费6000元、交通费8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5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鉴定费用。

10、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10、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教学目的】掌握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格式与制作方法。

【教学重点】事实与理由的写法。

【学时】2学时

【教学方法】格式讲解、范文欣赏、病文剖析

一、概念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为解决具体的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第一审法院对受理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经按法定程序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处理决定时使用的民事判决书。

二、格式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写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被告×××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

【精编范文】借款合同纠纷判决书-推荐word版 (7页)

【精编范文】借款合同纠纷判决书-推荐word版 (7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借款合同纠纷判决书

篇一:李自刚与王建臣、徐现平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李自刚与王建臣、徐现平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

决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201X)长民初字第448号

民事判决书

原告李自刚,男。

被告王建臣,男。

被告徐现平,男。

原告李自刚诉被告王建臣、徐现平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X年元月15日作出受理决定,依法由审判员范国宏独任进行了审理。李自刚、王建臣到

庭参加诉讼,徐现平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李自刚诉称,1985年5月,王建臣与王清运、王清兰合伙开批发部时,借我现

金5万元,经多年陆续给付,仍欠部分借款未付,诉讼要求徐现平给付现金

4857元,王建臣给付借款17443元。

王建臣未提供答辩状,审理中辩称,承认欠李自刚款,同意分期给付。

徐现平未提供答辩状。

经审理查明,1985年5月,王建臣、徐现平与王清运(已故)、王清兰(已故)合伙开批发部,借李自刚5万元,后经陆续还款,仍欠部分借款未还,经进行

核算于201X年10月11日,王建臣向李自刚出具了17443元的借条,201X年

10月13日,徐现平向李自刚出具了4857元的借条,经李自刚多次催要,二人

至今未付。

【最新文档】宁夏高院民事判决书(201X)宁民商终字第27号-word范文 (5页)

【最新文档】宁夏高院民事判决书(201X)宁民商终字第27号-word范文 (5页)

【最新文档】宁夏高院民事判决书(201X)宁民商终字第27号-word范文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宁夏高院民事判决书(201X)宁民商终字第27号

宁夏高院民事判决书(201X)宁民商终字第27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X)宁民商终字第2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银川市聚鸿鑫工贸有限公司。住(略)

法定代表人:孙秀峰,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赵建祥,震昊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黄立辉,辅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塔支行。住所(略)

负责人:李世钢,该支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于涛,该支行职员。

委托代理人:翟勇,朔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银川市大山商贸有限公司。住所(略)

法定代表人:邵河山,该公司董事长。

上诉人银川市聚鸿鑫工贸有限公司为与被上诉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塔支行、原审被告银川市大山商贸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X)银民商初字第137号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X年6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银川市聚鸿鑫工贸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赵建祥、黄立辉,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塔

支行的委托代理人于涛、翟勇,银川市大山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邵河山到

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塔支行(以下简称西塔支行)与原审被告银川市大山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山公司)、银川市聚鸿鑫工贸有

2018-民事申诉状内容-word范文 (9页)

2018-民事申诉状内容-word范文 (9页)

2018-民事申诉状内容-word范文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民事申诉状内容

民事申诉状内容有哪些要点呢?如果大家要书写一份民事申诉状,首要要了解清楚民事申诉状内容哦!以下是民事申诉状内容分析以及范文,请参考!

民事申诉状内容【1】

民事再审申请书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即首部、正文和尾部

(一)首部

主要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案由、案件编号、终审法院名称。

一般可以这样表述:

“申请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的于××××年×月×日的(19××)第××号一审(或二审)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不服,提出再审申请。”

(二)正文

是再审申请的关键,主要由申请事项及事实和理由部分构成,申请事项一

般是要求重新审理。

事实和理由是再审申请是否能得以支持的关键,根据上述提起再审的法律

规定,申请人一定要把一审、二审的审理情况介绍清楚。

新证据的发现,新证据的提供,终审法院适用法律不当,违反法律程序,审判人员有假公济私行为。

(三)尾部

【优质文档】(201X)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2425号-推荐word版 (3页)

【优质文档】(201X)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2425号-推荐word版 (3页)

【优质文档】(201X)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2425号-推荐word版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201X)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2425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X)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242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徐彩圆。

上诉人(原审被告)滕一君。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朱承勇。

上诉人徐彩圆、滕一君因分家析产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201X)长民一(民)初字第108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X年5月2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

终结。

原审法院认定,朱承勇与滕一君原系夫妻关系,于201X年10月21日经

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判决生效日期为201X年11月21日),滕一君、徐彩圆系母女关系。在朱承勇与滕一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201X年6月20日),朱承勇、徐彩圆与案外人赵华秀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购得了涉讼房屋,产权为朱承勇与徐彩圆共同共有。

为购涉讼房屋,朱承勇向银行贷款人民币(下同)973,000元,且从201X 年5月起至今由滕一君归还贷款,201X年12月至201X年4月期间还贷本息为28,182.12元。

在朱承勇与滕一君离婚时,涉讼房屋未作处理。

原审中,双方一致确认涉讼房屋现时价值为2,150,000元。

因双方各持己见,致本案调解不成。

原审法院认为:涉讼房屋系朱承勇与滕一君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得,权利人登记在朱承勇与徐彩圆名下,且为共同共有,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应认定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范文案例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范文案例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范文案例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XXX

被告:XXX

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受理原告XXX与被告XXX之间的民事纠纷案件,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对本案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XXX应当向原告XXX支付人民币XXXX元。

二、本案其他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

本案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理由如下:

原告XXX诉称,其与被告XXX之间存在一份借款合同,被告XXX应当向原告XXX 支付人民币XXXX元,但被告XXX一直未能履行合同约定,故原告XXX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XXX向其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

被告XXX辩称,其与原告XXX之间并不存在借款合同,原告XXX所称的借款事实并不属实,故请求本院驳回原告XXX的诉讼请求。

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告XXX与被告XXX之间确实存在一份借款合同,被告XXX 应当向原告XXX支付人民币XXXX元。被告XXX未能履行合同约定,故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判决被告XXX向原告XXX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XXXX元。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本院作出上述判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规定交纳上诉费。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书记员:XXX XXXX年XX月XX日

民事判决书案例范文

民事判决书案例范文

民事判决书案例范文

【标题】民事判决书

【案号】XXX民一审XXX号

【原告】XXX

【被告】XXX

【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XXX诉被告XXX之民事纠纷一案,本院于XXXX年

XX月XX日立案受理。原告材料及证据已经完整提交,被告

辩论意见已经听取,本案合法、公开、公正进行。

【二、案件事实】

原告主张,被告应当支付其在XXX事故中所遭受的各项损失,因而起诉被告,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被告辩称,原告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过错,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三、争议焦点】

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事故的责任归属问题;

2. 原告所遭受的损失计算问题。

【四、本院认定与判决】

经查,本案纠纷的争议点主要集中在事故的责任归属和损失计算问题上。经审理查明,事故系由被告酒后驾驶车辆引发,被告负有明确的过错,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对于原告所遭受的损失,本院经过全面审查后认定如下:

1. 原告在此事故中受伤导致收入减少的损失,根据原告提供的相关证据,本院认定为XXXX元;

2. 原告因此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根据相关医疗证据及费用清单,本院认定为XXXX元;

3. 原告因此事故损毁的私人财产,根据原告提供的财产评估报告,本院认定为XXXX元。

在判决时,本院考虑到原告在此次事故中的部分过错,对原告所受损失进行适当减少,综合考虑原告的损失情况、被告的过错程度和双方的经济实力等因素,判决如下:

1. 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XXXX元,用于弥补原告在此事故中遭受的收入减少损失;

2. 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XXXX元,用于弥补原告因此事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支出;

民事判决书范文

民事判决书范文

民事判决书范文

尊敬的法官:

XXX出生于X年X月X日,是X市某某单位的职工,因与X市某某公司发生劳动争议,代理律师XX诉至本院,请求对X市某某公司做出相应判决。经查,依法应予支持,判决如下:

一、关于劳动关系确认

本院经查,XXX与X市某某公司系劳动关系,故依法确认二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关于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由于X市某某公司未按时支付XXX的工资,因此本院判决X市某某公司支付XXX拖欠的工资共计X元。

三、关于假期安排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XXX应享有带薪年假X天,假期权益应得到保障。X市某某公司未将这一假期时间和薪资提供给XXX,构成了对其合法权益的侵害。故本院判决X市某某公司支付XXX相应的带薪年假薪资共计X元。

四、关于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X市某某公司未按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支付XXX的加班费,构成了违法行为。故本院判决X市某某公司支付XXX相应的加班费共计X元。

五、关于赔偿

X市某某公司在劳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疏漏,造成XXX 工伤事故。依法规定,X市某某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本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X市某某公司支付XXX因此次事故造成的医疗费、营养补助费、交通费等共计X元。

综上所述,依法判决如下:

一、X市某某公司应向XXX支付拖欠工资X元;

二、X市某某公司应向XXX支付带薪年假薪资X元;

三、X市某某公司应向XXX支付加班费X元;

四、X市某某公司应向XXX支付工伤赔偿费X元;

五、本案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审判长:

审判员:

书记员:

备注:本案当事人如对本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一份副本的数量向对方当事人提供副本。若逾期未提起上诉或未向对方当事人提供副本,本判决即生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一审民事判决书》实例-范文word版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一审民事判决书》实例

××省××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19××)×民初字第××号

原告:伍××,男,生于19××年×月×日,×族,务农,家住

××县××乡××村四组。

委托代理人:陈××,××县花桥司法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李××,女,生于19××年×月×日。×族,务农,家住××

县××乡××村四组。系原告之弟媳。

原告伍××诉被告李××房屋确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

判员黄××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伍××,委托代理人陈××

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

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父母生前于19××年将全部房屋、家俱指定分给原告和被

告家居住使用至今,因未书写分家合同,后辈无据可证,要求明确产权,落实

界限。

被告未作书面答辩。

案经审理查明,原告之父伍××夫妇,于19××年将房屋、家俱指定

分给原告伍××、被告李××居住使用,其正堂屋左半间,左耳间房一通,大

转角房后半间(三小间)归被告李××家居住使用,横堂屋一通,大转角房前

半间(三小间)归原告伍××居住使用。指定分家后,原告的父母跟随被告家

生活。19××年原告之父伍××病逝,其母仍跟随被告家生活至19××年×月,随后在原告家生活至19××年×月××日病逝为止。原、被告按父母指定分配

的房屋居住使用至今一直无异议。19××年×月在规划宅基地时,双方按原使

用的房屋填写进了各自的宅基地使用证。现原、被告均已进入高龄,原告担心

子孙日后无据为凭为房产发生纠纷,尤其对排搧及其界限未明确,原告曾要求

基层干部按指定分家的各自房屋重新补写一个分家合同或协议,以明确排搧及

界限,被告拒绝原告的要求,为此,原告起诉来院,要求明确产权及互相之间

的界限。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本院认为,原、被告父母将自己的房产指定分给原被告,是他们的真

实意识的表示,其行为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原、被告按父母指定分配的

房屋居住,使用36年,双方无争议,现原告怕日后子孙无据管业而发生纠纷,要求明确互相的房屋的产权及界限是合理的,本院予认支持。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1条、72条、75条、78条之规定,特判决如下:原、被告之父母原指定分配的正堂屋左半间、左耳间屋二排一通,大

转角屋后半间(三小间),归被告李××所有;横堂屋两排一通,大转角屋前

半间(三小间),归原告伍××所有;其大转角屋内原、被告之间的干壁归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