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病体检批准机构一览表

上海市职业病体检批准机构一览表
上海市职业病体检批准机构一览表

上海市职业病体检批准机构一览表

职业病防治法基础知识

《职业病防治法》基础知识 (一)简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何时施行的? 答:2002年5月1日。 2.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由具备资质认证的什么机构进行? 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3.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答: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4.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分类管理,综合管理。 5.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多少金额的罚款? 答: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6.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怎样的工作环境,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7.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何时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答: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 8.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未按照

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多少金额的罚款? 答: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9.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什么部门制定?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10.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哪个部门报告? 答: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 11.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哪个部门承担? 答:用人单位。 12.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擅自开工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多少金额的罚款? 答:十万元以上五十万以下。 13.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申请和有关资料之日起多长时间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答:三十日。 14.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作何种处理? 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制度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管理制度

附件1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活动。 第三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活动应当遵循科学、合法、公开、公正、客观、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规定和职业病诊断标准独立进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并对诊断与鉴定结论负责,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

卫生部成立国家职业病诊断鉴定技术指导委员会,对全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进行指导。 第六条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设置应当遵循区域覆盖、合理配置的原则。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职业病诊断机构设置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建设,设区的市应当有经批准设立的职业病诊断机构。 第二章诊断机构 第七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八条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拥有3名以上职业病诊断医师、具备与所开展职业病诊断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从事职业病诊断,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诊断机构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与职业病诊断相关的人员资料; (四)与职业病诊断相关的仪器设备资料; (五)本单位职业病诊断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第十条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省

2451.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清单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清单编号:BZH-JL-10-05 序 号 识别时间识别车间识别岗位危害因素有害物质导致的职业病防范措施备注 1 2015.10.15 生产车间破碎 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粉尘、噪音 肺尘病、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退 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造成耳聋 佩戴防尘口罩,戴耳塞 2 2015.10.15 加料机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粉尘、噪音 肺尘病、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退 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造成耳聋 佩戴防尘口罩,戴耳塞 3 2015.10.15 卸料机物理因素噪音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退和神经 衰弱征,严重时造成耳聋 戴耳塞 4 2015.10.1 5 检修工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粉尘、噪音 肺尘病、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退 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造成耳聋 佩戴防尘口罩,戴耳塞 5 2015.10.15 中控室物理因素高温、噪音肺尘病、热射病耳塞,手套,尽量避免接触高温 部位 6 2015.10.15 造粒包装 组 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噪音、粉尘 肺尘病、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退 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造成耳聋 防尘口罩,耳塞 7 2015.10.15 造粒操作 工 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噪音、粉 尘、高温 肺尘病、热射病 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退和神经 衰弱征,严重时造成耳聋 防尘口罩、耳塞,尽量避免接触 高温部位 8 2015.10.15 锅炉房检修工化学因素粉尘、高温肺尘病、热射病佩戴防尘口罩和手套,其他劳保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清单 1

用品穿戴齐全 9 2015.10.15 司炉工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噪音、粉 尘、高温 肺尘病、热射病、引起岗位工人 听力减退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 造成耳聋 防尘口罩、耳塞,尽量避免接触 高温部位。工作时劳保佩戴齐全 10 2015.10.15 出渣工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噪音、粉 尘、高温 肺尘病、热射病、引起岗位工人 听力减退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 造成耳聋 防尘口罩、耳塞,尽量避免接触 高温部位。工作时劳保佩戴齐全 11 2015.10.15 水化员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噪音、粉 尘、 肺尘病、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退 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造成耳聋 防尘口罩、耳塞 12 2015.10.15 仓储部 叉车司机化学因素粉尘肺尘病防尘口罩13 2015.10.15 铲车司机化学因素粉尘肺尘病防尘口罩 14 2015.10.15 品管部化学分析化学因素酸、碱、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对皮肤容易 造成损伤、黏膜刺激症 工作时劳保佩戴齐全 注:每年识别记录一次 公司安全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赠品)不需要可以删除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清单 2

四川省职业病诊断机构一览表

四川省职业病诊断机构一览表 诊断机构名称诊断项目有效期限地址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1、尘肺;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3、 职业中毒;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 职业性传染病;6、职业性皮肤病;7、 职业性眼病;8、职业性耳鼻咽喉口腔 疾病9、职业性肿瘤;10、其他职业病 20110818- 20150817 成都市武侯区中学路6号 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诊断性门诊部1、尘肺; 3、职业中毒; 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5、职业性传染病; 6、职业性皮肤病; 7、职业性眼病;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20120217- 20160216 成都市武侯区龙祥路4号 成都铁路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附属门诊部1、尘肺; 2、职业中毒; 3、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4、职业性耳鼻咽喉口腔疾病; 20111222- 20151221 成都市火车北站西一路4号 中铁二局集团职业病防治院1、尘肺20120706 — 20150301 成都市龙泉大面镇青台山 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1、尘肺;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3、 职业中毒;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 职业性传染病;6、职业性皮肤病;7、 职业性眼病;8、职业性耳鼻咽喉口腔 疾病9、职业性肿瘤;10、其他职业病。 20110324 — 20150323 成都市 人民南路三段18号

自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尘肺;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3、职 业中毒;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 职业性传染病;6、职业性皮肤病;7、 职业性眼病;8、职业性耳鼻咽喉口腔 疾病9、职业性肿瘤;10、其他职业病 20110322 — 20150321 自贡市汇东新区汇川路1296 号 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卫生防护研究所1、尘肺;2、职业中毒;3、物理因素 所致职业病;4、职业性皮肤病;5、职 业性耳鼻咽喉口腔疾病 20110705- 20150704 攀枝花市东区大花地 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1、尘肺;4、职业中毒(苯、三硝基苯、 锰、一氧化碳) 20110519- 20150518 攀枝花市西区陶家渡 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1尘肺; 3职业中毒; 7、职业性眼病;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20100608- 20140607 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三村 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1、尘肺; 2、职业中毒 20120606- 20160605 泸州市龙马潭区大通路31 号 德阳市第二人民医院1、尘肺;2、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20091119- 20131118 德阳市岷江西路一段340号 广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1、尘肺 3、职业中毒; 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5、职业性 传染病;6、职业性皮肤病; 7、职业性眼病; 8、职业性耳鼻咽喉口腔疾病; 20110330- 20150329 广元市市中区小西街98号 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1、尘肺;2、职业中毒;3、物理因素 所致职业病;4、职业性传染病;5、职 业性皮肤病;6、职业性眼病;7、职业 性耳鼻咽喉口腔疾病 20110803- 20150802 内江市西林新区兴隆路 61-67号

职业病相关知识

职业病相关知识 一、如何避免职业病? 职业病是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疾病,它又是可以预防的疾病。控制职业病的发生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职业病防治法为普通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保护。 1.职业病防治要从致病源头抓起。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措施,使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允许的范围内。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规章制度,定期对工人进行教育和培训,并提供上岗前和定期的健康监护。 2.卫生与劳动监察行政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3.劳动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工作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护知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不在同一地点时,在何处申请诊断职业病? 考虑到劳动者流动性较大,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方便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可以在劳动者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向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申请诊断。考虑到职业病的诊断需要依据患者职业史、患者所在作业现场的职业卫生学监测调查资料、患者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综合判定,建议首先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申请诊断。

二、一般医疗机构能否诊断职业病? 由于职业病诊断的特殊性、复杂性,其结论往往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需要严格规范化管理,一般医疗机构不能进行职业病诊断,不能任意出具涉及职业病的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应由省级以上卫生厅(局)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诊断时需有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 三、粉尘职业病防护措施 由于长期接触粉尘,对人体本身的危害,根据其物理和化学兴致的不同,还有进入人体量的多少,可引起的病变多种多样.如呼吸性系统疾病、局部作用、中毒作用等。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有如下4种表现: 1.粉尘沉着症有些金属(铁、钡、锡等)粉尘吸入后,可在肺组织中呈异物反应,并继续轻微纤维化,但对人体危害较小,脱离粉尘作业后,病变可逐渐消退。 2.尘肺尘肺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吸入生产性粉尘所引起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由于吸入粉尘的质和量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尘肺病的种类很多,其中12种被列为职业病,它们是: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肺、水泥肺、云母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混合尘肺、铸工尘肺。 3.呼吸系统肿瘤粉尘的局部作用是指粉尘作用于呼吸道黏膜导致萎缩性病变;此外,还可形成咽炎、喉炎、气管炎等;作用于皮肤可形成粉刺、毛囊炎、脓皮病等;金属和磨料粉尘可引起角膜损伤,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

编号:SM-ZD-25599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职业健康监护,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健康监护与档案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规定,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有计划地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到神木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员工(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新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三、综合处要及时告知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即将离岗的员工名单,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及时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离岗前的体检;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健康检查

几种常见职业病防治知识

安全管理编号:LX-FS-A55388 几种常见职业病防治知识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几种常见职业病防治知识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尘肺热点问答 云南返乡农民工尘肺病事件,为我们再次敲响了尘肺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警钟。尘肺病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不仅患病人数多,而且危害大,是造成劳动者劳动能力降低、致残和影响寿命的疾病,也是国家规定的赔偿性职业病。希望通过这期内容,使大家进一步了解尘肺病的相关知识,以便预防和控制尘肺病的发生。 1、什么是尘肺病? 尘肺病是由于在生产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肺

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认定

事项名称 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认定 办事类型 卫生行政许可 受理机关 浙江省卫生厅(红旗路99号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电话:2053913) 决定机关 浙江省卫生厅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 申报条件 (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计量检定合格证书或标识。 3.具有满足所开展申请健康检查项目所需要的实验室环境和仪器设备的基本配置条件。 4.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员的配置: (1)至少应有医(技)师以上职称8人。其中主治(管)医师职称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有2名以上取得浙江省卫生厅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人员。申请2个以上类别(含2个,以下类同)的每增加1个类别按比例增加相应的医(技)人员和《职业病诊断资格证》1人。 (2)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应熟悉本专业业务,专业人员的专业与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相一致(应有符合申请类别所需要的眼科、五官科、皮肤科等临床专科医师)。临床专科医师不足的,可外聘不超过体检人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从事相应技术服务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应设置临床

检查室(眼科及五官科、皮肤科)、门诊室、化验室、X线检查、理化检验室、专用仪器室、档案室等主要科室,工作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小于 200平方米。申请2个以上类别的每增加1个类别增加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 6.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承担项目相关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质量管理手册、工作规范、和满足工作需要供查阅的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二)职业病诊断机构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计量检定合格证书或标识。 3.具有满足开展所申请职业病诊断类别所需要的实验室环境和仪器设备的基本配置条件;同时申请并取得相应类别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 4.职业健康检查(含诊断)专业人员的配置: (1)至少应有医(技)师以上职称10名,其中中级医技职称应占三之二以上,应有2名以上高级医技职称,并有3名以上取得浙江省卫生厅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人员。申请2个以上类别(含2个,以下类同)的每增加1个类别按比例增加相应的医(技)人员和《职业病诊断资格证》2人。 (2)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诊断机构应设立职业病诊断组,由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组成。体检专业技术人员应熟悉本专业业务,其专业与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相一致(应有符合申请类别所需要的眼科、五官科、皮肤科等临床专科医师)。临床专科医师不足的,可外聘不超过专业人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从事相应技术服务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应设置临床检查室(眼科及五官科、皮肤科)、门诊室、化验室、X线检查、理化检验室、专用仪器室、档案室等主要科室,工作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小于 250平方米。申请2个以上类别的每增加1个类别增加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 6.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承担项目相关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质量管理手册、工作规范、和满足工作需要供查阅的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范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与控制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与控制 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十大类115种,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慢性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和有些化学中毒的职业病潜伏期达数年甚至十几年,一旦发病往往很难治疗,病死率较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是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效防治职业病是项目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对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提出建议。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是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基础,辨识的准确与否决定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是否全面,并为通过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等手段有效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供支撑。 一、职业病危害的特点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复杂、种类繁多,项目轨道施工工程,作业方式有土方开挖、盾构掘进、电焊、油漆、防水、拆除等。施工工程和施工地点的多样化,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多样性。既存在粉尘、噪声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也存在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温作业等产生的职业危害,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的问题也相当突出。不同施工过程存在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地铁施工较为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等)、噪声(机械性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高温、振动、紫外线作业、电离辐射作业、化学毒物等。其中化学毒物又分为:建筑物防水工程作业产生沥青烟、煤焦油、甲苯

等有机溶剂,以及石棉、聚氯乙烯、环氧树脂、聚苯乙烯等化学品;电焊作业产生锰、镁、镍、铁等金属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为全面、准确、有效的识别职业危害,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的辨识可划分为施工前辨识和施工过程辨识两个部分。 (一)施工前辨识: 项目在施工前进行施工现场卫生状况调查,明确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排污管道、历史化学废弃物填埋、垃圾填埋和放射性物质污染等情况。在施工前根据施工工艺、现场的自然条件对不同施工阶段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列出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识别范围覆盖施工过程中所有活动,包括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以及所有物料、设备和设施(包括自有的、租赁的、借用的)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项目前期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辨识:(1)工作环境:包括周围环境、工程地质、地形、自然灾害、气象条件、资源交通、抢险救灾等;(2)平面布局:功能分区(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建筑物布置、构筑物布置;风向、卫生防护距离等;(3)运输线路:施工便道、各施工作业区、作业面、作业点的贯通道路以及与外界联系的交通路线等;(4) 土方工程、混凝土浇筑、钢筋加工、屋面防水、装饰装修等施工

山东省职业病诊断机构一览表

山东省职业病诊断机构一览表 时间:20150606 | 作者:杜明君| 浏览:567 1山东省职业病医院职业病诊断:一、尘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三、职业中毒;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五、职业性传染病;六、职业性皮肤病;七、职业性眼病;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九、职业性肿瘤;十、其她职业病。省卫生计生委鲁卫职诊证字(2009)第003号 序号机构名称资质范围资质审批单位资质批号 1山东省职业病医院职业病诊断:一、尘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三、职业中毒; 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五、职业性传染病;六、职业性皮肤病;七、职业性眼病;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九、职业性肿瘤;十、其她职业病。省卫生计生委鲁卫职诊证字(2009)第003号 2山东省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一、尘肺;二、职业中毒;三、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四、职业性传染病;五、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六、其她职业病。省卫生计生委鲁卫职诊证字(2009)第002号 3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职业病诊断: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省卫生计生委鲁卫职诊证字(2011)第004号 4山东省立医院职业病诊断:(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她呼吸系统疾病;(二)职业性化学中毒;(三)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五)职业性传染病; (六)职业性眼病;(七)职业性肿瘤;(八)职业性皮肤病:(九)其她职业病省卫生计生委鲁卫职诊证字(2014)第003号 5山东省胸科医院职业病诊断:尘肺。省卫生计生委鲁卫职诊证字(2012)第001号6济南医院职业病诊断:一、职业性尘肺及其她呼吸系统疾病; 二、职业性化学中毒; 三、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暑、手臂振动病; 四、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肿瘤; 五、其她职业病。 济南市卫生计生委济卫食卫监发〔2015〕6号 7青岛市职业病防治院职业病诊断:(一)尘肺;(二)职业中毒;(三)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四)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五)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六)职业性肿瘤;(七)其她职业病: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省卫生计生委鲁卫职诊证字(2008)第001号8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职业病诊断:(一)尘肺;(二)职业中毒;(三)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四)职业性传染病;(五)职业性皮肤病;(六)职业性眼病;(七)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八)其她职业病。 省卫生计生委鲁卫职诊证字(2006)第004号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2002年3月28日卫生部令第24号公布) …… 第六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当在90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和现场考核,自现场考核结束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批准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 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有效期限为4年。 第三章 诊断 第十条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第十一条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第四章 鉴定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第二十六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补充。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 (四)鉴定时间。 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应当于鉴定结束之日起20日内由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发送当事人。 第三十一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哪些因素

职业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91号令,是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制定的,共七章四十一条,自2013年4月10日起施行。 鉴定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遵循科学、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三条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设置必须适应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区域覆盖。 第四条各地要加强职业病诊断机构能力建设,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配备相关的人员、设备和工作经费,以满足职业病诊断工作的需

要。 第二章诊断机构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诊断机构设置规划,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相应的诊疗科目及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职业病诊断医师等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场所和仪器、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开展职业病诊断,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的复印件; (三)与申请开展的职业病诊断项目相关的诊疗科目及相关资料; (四)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职业病诊断医师等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情况; (五)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场所和仪器、设备清单; (六)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有关资料;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

职业病防治基础知识

职业病防治基础知识 截止2010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49970例,其中尘肺病676541例,死亡149110例。仅2010年度新报告尘肺病23812例子,死亡679例。 一、职业病(occupational)的定义 职业病的构成要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职业病的分类 尘肺(13种)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职业中毒(56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 职业性皮肤病(8种) 职业性眼病(3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 职业性肿瘤(8种) 其他职业病(5种) 职业病的特点

职业病的预防 职业病的预防遵循三级预防原则,即: ①一级预防,从根本上着手,使劳动者尽可能不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或控制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水平在卫生标准允许限度内。 ②二级预防,对作业工人实施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损害,及时处理、有效治疗、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 ③三级预防,对已患职业病的患者积极治疗,促进健康。三级预防的关系是:突出一级预防,加强二级预防,做好三级预防。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义 职业病危害因素(occupational hazards)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 1、生产工艺过程:往往随着生产技术、机器设备、使用材料和工艺流程的变化而变化。 2、劳动过程:涉及针对生产工艺流程的劳动组织、生产设备的布局、作业者的操作体位和劳动方式,以及脑力和体力劳动比例等。 3、生产环境:既指作业场所环境,包括按工艺过程建立的室内作业环境和周围大气环境,以及户外作业的大自然环境。 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 ?有毒物质:铅、汞、苯、一氧化碳等 ?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石棉尘、煤尘等 2.物理因素 ?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 ?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 ?噪声、振动; ?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红外、激光等

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一、职业病诊断应严格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办法》执行,遵循科学、公正、公平、便民原则。 二、参加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必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医师资质,并取得诊断机构的确认。 三、职业病诊断遵循集体诊断原则: 1、诊断机构须组织3名以上(包含3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职业医师进行职业病诊断; 2、职业病诊断采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最后诊断结论。参加诊断医师必须对诊断发表意见,不能弃权; 3、职业病诊断记录单须详细记录各诊断医师的意见(包括不同意见)并签字存档。 四、劳动者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 1、申请者需填写“职业病诊断申请书”,接诊医师须认真询问职业史并进行详细临床检查。 2、对可疑职业病,须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要求患者提供诊断相关材料(包括职业史、既往工作场所监测结果、职业性健康体检结果等),并对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决定是否受理。 3、对受理者,进入职业病诊断程序。 4、对不受理者,在“职业病诊断申请书”上注明不受理理由并通

知申请人。 五、职业病诊断机构在决定受理职业病诊断申请后,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职业病诊断程序。 六、职业病诊断书: 1、须由参加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诊断机构审核盖章; 2、职业病诊断书须写明所患职业病具体名称、程度、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 3、职业病诊断书一式三份,分别由患者、工作单位、诊断机构保存。 4、诊断机构应为职业病患者建立职业病诊断档案并永久保存。 七、职业病诊断书送达: 1、患者保存的职业病诊断书在患者出院时领取,并在领签本签字; 2、工作单位保存的职业病诊断书,首次诊断者通过挂号函寄送达(经手人签字并保存相关证据),或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人领取,并在领签本签字。 3、复诊患者,工作单位诊断书由患者代领送达并在领签本签字。 八、对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病人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九、患者或用人单位对职业病诊断不服,可在收到职业病诊断书30天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卫生行政部门(饶阳县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进行职业病鉴定。

职业病鉴定标准

职业病鉴定标准 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没有你提出的“用嗓过多”条目,由此没有法定的这一职业危害因素,难以鉴定。 一般做法是这样的: (1)健康检查,可以到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如果查出异常,再到职业病诊断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 第三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十条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 第十一条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关于索赔问题,还早着呢,先进行以上步骤吧,祝你成功。 如果不成功,也可以作为健康档案,或者作为提出调整工作岗位的依据。 2. 职业病指职业性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与时间超过一定限度时,人体不能代偿其所造成的功能或器质性病理改变,从而出现相应的临床表现,影响劳动能力。 如果你是播音员或接线员一类以声音作为劳动能力的工种,职业病的鉴定应该是成立的。但如果声音和你的工作性质没有必要联系可能就不行了。 对于索赔,20xx年5月1日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有明确规定,我不是学法律的,所以只知道这么多了。

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

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内容 1、什么是职业病?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我国法定的职业病种类有哪些?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和意义?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4、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5、什么是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劳动者应当在哪种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7、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 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什么部门? 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8、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进行哪些措施? 及时组织救助、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9、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 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10、职业健康监护中健康检查的种类有哪些? 职业健康监护健康检查分为五类: 上岗前检查; 在岗期间定期检查;

离岗时检查; 应急健康检查; 离岗后随访医学检查。 11、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告知劳动者本人? 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12、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谁来承担? 用人单位。 13、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有哪两种形式? 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14、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似乎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与职业病危害相关的哪些内容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16、警示标示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7、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的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车里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8、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是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725种行业)讲解

工艺工种职业病危害因素 工艺职业病危险因素来源1军工企业球磨车间、 包装车间、筛粉车间、装药车间、压药车间TNT粉尘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案例 分析》 2制氢HS、CO、汽油、30%碳酸钾、粉尘、噪声《某厂制氢装置职业病危害防护效果评价后的追踪观察》 3火力发电粉尘(矽尘、煤尘、电焊烟尘)、物理因素(噪 声、高温、工频电场)、有毒物质(氨、联氨、 一氧化碳、硫化氢、盐酸、氢氧化钠、二氧 化硫、氮氧化物、六氟化硫、三甲苯磷酸酯) 《2个火力发电厂职业病危害控 制效果评价》 4催化剂生产(合成氨工业、甲醇工业、制 氢工业、城市煤气甲烷化全套催化剂;有机化工、石油化工所需的部分催化剂、净化剂)氧化锌、三氧化二铁、氧化铜、氧化镁等有 毒物质的粉尘;铬酸盐、氧化镍、NH3、NO2 等有毒物质;噪声 《某催化剂厂职业病危害控制效 果评价》 5铜冶炼粉尘、二氧化硫、铅烟、铅尘、噪声、高温、 X射线 《35万吨铜熔炼扩产项目职业 病危害预评价》 6燃煤发电粉尘:煤尘、粉煤灰;毒物:一氧化碳、氮 氧化物、二氧化硫氨、氯、盐酸、氢氧化钠、 噪声、高温 《300MW燃煤发电机组扩建工 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7造纸粉尘、生物致病菌、一氧化氮、二氧化氮、 一氧化碳、过氧化氢、氢氧化钠,硅酸钠、 工业皂、硫酸、二氧化硫脲、碳酸钙、阳离 子淀粉、助留剂、噪声、高温 《HACCP在职业病危害评价中的 应用》 8变电站变电工频电磁场、噪声、高温;六氟化硫《变电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9电镀氰化氢、铬酸、盐酸、硫酸、氨、三氯乙烯、 氟化氢、氧化锌、氢氧化钠、其他粉尘、噪 声 《常熟市48家电镀企业职业病 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10建设项目粉尘、噪声、射线、苯、二甲苯、乙酸乙酯、 丙酮 《对15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 控制效果评价分析》 11大型钻机及海洋石油设备生产粉尘:产生于大型结构件的喷砂除锈及小型 部件、管件的加工打磨。喷砂除锈产生的粉 尘主要为铁锈尘,打磨产生的粉尘主要为砂 轮磨尘。毒物(苯、甲苯、二甲苯):产生于 喷烘漆房喷底漆、喷面漆作业。噪声:产生 于空压机、砂轮打磨、喷抛丸等生产过程 《对大型钻机及海洋石油设备生 产基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12核电建设氯气、次氯酸钠、氨气、联氨、硫酸、盐酸、 氢氧化钠、灭藻剂和缓蚀剂等化学毒物;在 《对核电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评价 的探讨》

职业病基础知识

职业病基础知识 ?1. 职业危害与职业病 ?1.1 职业危害的分类 ?按来源来说职业危害因素的分类 ?生产工艺过程——随着生产技术、机器设备、使用材料和工艺流程变化不同而变化。 ?劳动过程——与生产工艺的劳动组织情况、生产设备布局、生产制度与作业人员体位和方式以及智能化的程度有关。 ?作业环境——作业场所的环境,如室外不良气象条件、室内厂房狭小、车间位置不合理、照明不良与通风不畅等因素。 ?按性质来说职业危害因素的分类: ?环境因素 ?物理因素——生产环境的主要构成因素。(高温、噪声、振动、高低气压、非电离辐射等) ?化学因素——生产过程中使用和接触到的原料、中间产品、成品这些物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废渣等都会对人体产生危害。(粉尘、烟尘、雾气、蒸气等) ?生物因素——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料及在作业环境中都可存在的某些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如炭疽杆菌、霉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和真菌等。 ?其他因素 ?1.2 职业病 ?(1)概念: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如接触铍引起的铍肺;氟导致的氟骨症;氯乙烯引起的肢端溶骨症;焦油沥青引起的皮肤黑变病等)?(2)法定职业病的4个基本条件: ?在职业活动中产生 ?接触职业危害因素 ?列入国家职业病范围 ?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 ?(3)职业性病损:由于预防工作的疏忽及技术局限性,使健康受到损害。包括工伤、职业病(包括职业中毒)及和有关工作有关的疾病。

?所以,职业病是职业病损的一种形式。 ?(4)职业病的分类(02.4.18《职业病目录》 10类115种) ?(5)生产性粉尘及尘肺病 ?生产性粉尘:指在生产过程中形成,并能长时间悬浮在空气种的固体微粒。(包括矽尘、煤尘、石棉尘) ?粉尘引起的职业危害(包括全身中毒性、局部刺激性、变态反应性、致癌性、尘肺。) ——尘肺最为严重,是我国工业生产种最严重的职业危害之一。02年列出的法定尘肺有13种,即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炭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其他尘肺。 ?(6)生产性毒物引起中毒 ?概念:生产过程种生产或使用的有毒物质。(如氯、溴、氨、一氧化碳、甲烷、电焊烟尘、水银蒸气、苯蒸气、悬浮于空气种的粉尘、烟、雾等。)?常见的职业中毒类型: ?金属及类金属中毒(如铅中毒、铍中毒、锰中毒等。) ?有机溶剂中毒(如苯中毒、正己烷中毒等。) ?刺激性气体中毒(如氯气、氮氧化物、氨气等。) ?窒息性气体中毒(如一氧化碳中毒) ?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中毒 (如三硝基甲苯、二硝基酚、三硝苯胺均可引起白内障;苯的氨基化合物有致癌作用。) ?高分子化合物中毒 (如氯乙烯、丙烯晴、已氰、二甲基甲酰胺等。) ?农药中毒(有机磷、有机氯、有机氮等。) ?(7)职业中毒的分类 ?急性中毒、慢性中毒、亚急性中毒 ?(8)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 ?噪声及噪声聋(噪声分空气动力噪声、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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