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至2010年司法考试经济法不定项选择题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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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12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

2002-2012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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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是司法考试复习中的重要资料,所有备战司法考试的考生都需要反复研习历年司法考试真题,从中找到司法考试试题的出题思路和解题方法。

法律教育网特意为备考司法考试的考生奉上2002-2012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历年真题不定项选择题解析,作为大家准备司法考试的参考资料。

(2012年【解析稍后汇总】)(三)甲房地产公司与乙国有工业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乙公司原有的仓库用地上开发商品房。

双方约定,共同成立“玫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玫园公司”)。

甲公司投入开发资金,乙公司负责将该土地上原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变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然后将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玫园公司。

玫园公司与丙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由其派遣王某到玫园公司担任保洁员。

不久,甲、乙产生纠纷,经营停顿。

玫园公司以签订派遣协议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将王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遂以此为由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

请回答第92-96题。

92.关于该土地使用权由划拨转为出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再行转让属于土地投机,为法律所禁止B.乙公司应当先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玫园公司,然后由后者向政府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C.该土地使用权由划拨转为出让,应当报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D.如乙公司取得该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则只能自己进行开发,不能与他人合作开发【答案】C93.关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的性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房地产开发合同B.房地产转让合同C.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D.国有资产合作经营合同【答案】A94.开发期间,由于政府实施商品房限购政策,甲公司因其已开发项目滞销而陷于财务困境,致玫园公司经营陷于停顿,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乙公司主张合同无效。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民事诉讼法)试卷三一、单项选择题。

35.张某与李某产生邻里纠纷,张某将李某打伤。

为解决赔偿问题,双方同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经调解员黄某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关于该纠纷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就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B.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C.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D.张某可以调解委员会未组成合议庭调解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调解协议36.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

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

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

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37.关于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当事人申请担任审判长的审判人员回避的,应由审委会决定B.当事人申请陪审员回避的,应由审判长决定C.法院驳回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D.如当事人申请法院翻译人员回避,可由合议庭决定38.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审判长意见与多数意见不同的,以其意见为准判决B.陪审员意见得到支持、形成多数的,可按该意见判决C.合议庭意见存在分歧的,也可提交院长审查决定D.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39.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

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

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B.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C.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D.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40.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

2002-2009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历年真题――不定项选择教程

2002-2009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历年真题――不定项选择教程

2002-2009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三、不定项选择题:(2009年95.某日,该银行行长卷款潜逃。

事发后,大量存款户和票据持有人前来提款。

该银行现有资金不能应付这些提款请求,又不能由同行获得拆借资金。

根据相关法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该银行即将发生信用危机B.该银行可以由中国银监会实行接管C.该银行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实施托管D.该银行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实施机构重组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商业银行的接管。

选项B正确,选项C、D错误。

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中国银监会可以对该商业银行实行接管。

信用危机的主要表现为,商业银行不能应付存款人的提款,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以及同业拒绝拆借资金,原客户和市场所普遍拒绝其服务。

商业银行有以上这些情况之一的,即可被视为发生信用危机。

选项A错误。

该银行已经发生信用危机。

96.在作出对该银行的行政处置决定后,负责处置的机构对该银行的人员采取了以下措施,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对该行全体人员发出通知,要求各自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B.该行副行长邱某、薛某持有出境旅行证件却拒不交出。

对此,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C.该行董事范某欲抛售其持有的一批股票。

对此,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让股票D.该行会计师佘某欲将自己的一处房屋转让给他人。

对此,通知房产管理部门停止办理该房屋的过户登记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被接管后对银行相关人员可以采取的措施。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0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被接管、重组或者被撤销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履行职责。

(选项A正确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选项B正确(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财产或者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利。

2002-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多选题)2

2002-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多选题)2

(2007年) 65.张某到⼀美容院作美容,美容院使⽤甲⼚⽣产的“⽔洁”牌护肤液为其做脸部护理,结果因该护肤液系劣质产品⽽致张某脸部⽪肤严重灼伤,张某为此去医院治疗,花去近5000元医药费。

关于此事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有权要求美容院赔偿医药费 B.张某有权要求甲⼚赔偿医药费 C.张某若向美容院索赔,可同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美容院若向张某承担了责任,则其可以向甲⼚追偿 答案:ABCD 解析: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3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财产损害的,受害⼈可以向产品的⽣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属于产品的⽣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产者追偿。

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产者赔偿的,产品的⽣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第44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伤害的,侵害⼈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减少的收⼊等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付残疾者⽣活⾃助具费、⽣活补助费、残疾赔偿⾦以及由其扶养的⼈所必需的⽣活费等费⽤;造成受害⼈死亡的,并应当⽀付丧葬费、死亡赔偿⾦以及由死者⽣前扶养的⼈所必需的⽣活费等费⽤。

张某可以向甲⼚或者美容院要求赔偿医药费,如果张某向美容院请求赔偿,美容院在承担了责任之后,可以向甲⼚进⾏追偿。

所以ABD项是正确的。

根据《⼈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然⼈因下列⼈格权利遭受⾮法侵害,向⼈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命权、健康权、⾝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格尊严权、⼈⾝⾃由权。

因为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了侵害,张某可以向美容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此C项正确。

66.某公司⽣产销售⼀款新车,该车在有些新设计上不够成熟,导致部分车辆在驾驶中出现故障,甚⾄因此造成交通事故。

事后,该公司拒绝就故障原因做出说明,也拒绝对受害⼈提供赔偿。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某建设项目进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赵村的集体土地。

用地单位就此向李律师咨询。

李律师的下列哪一意见是正确的?(卷一/2007年第27题) A.该临时用地应由乡(镇)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B.用地单位应当与赵村的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C.用地单位可以在地质勘查中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但应当取得赵村同意并支付相应费用D.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正确答案:B解析:《土地管理法》第57条第l款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由此可知,临时用地应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乡(镇)人民政府无权批准,所以A选项不正确;村民委员会有权与使用人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所以B选项正确。

《土地管理法》第57条第2、3款规定:“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由此可知,C、D选项不正确。

知识模块:经济法2.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卷一/2007年第28题)A.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C.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D.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规划正确答案:D解析:《环境保护法》第9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2002年经济法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2年经济法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2年经济法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综合题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l个最符合题意。

1.在我国,法律是指由( )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A.国务院及各部委B.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C.全国人大常委会D.全国人大及省级人大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点为法律的概念。

法律是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其中又分为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

基本法律包括民法、刑法、诉讼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通称为其他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

2.将法律体系划分为行政法、民法和经济法等法律部门,其最基本的划分标准是( )。

A.调整原则B.调整对象C.调整方法D.调整手段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点为法律按调整对象不同所进行的划分。

法律是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根据调整对象的不同,将法律体系划分为行政法、民法和经济法等法律部门。

3.我国的资产评估管理体制是( )。

A.政府行政管理B.行业自律性管理C.政府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性管理相结合D.财政部与地方财政部门共同管理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点为我国资产评估管理体制的特点,应为政府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性管理相结合。

财政部是全国资产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机构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

财政部负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资产评估机构的工作,财政部对评估机构的审批及日常监管工作委托给行业自律管理组织行使,财政部通过对行业自律管理组织的监督来实现对评估机构的监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本地区的资产评估机构。

4.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具有( )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

A.3B.5C.8D.10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点为我国设立资产评估机构的制度规定。

根据我国设立资产评估机构的制度规定,没设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具有8年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

2002-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不定项选择

2002-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不定项选择

历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不定项选择(20012年)(一)甲在国外旅游,见有人兜售高仿真人民币,用1万元换取10万元假币,将假币夹在书中寄回国内。

(事实一)赵氏调味品公司欲设加盟店,销售具有注册商标的赵氏调味品,派员工赵某物色合作者。

甲知道自己不符加盟条件,仍找到赵某送其2万元真币和10万元假币,请其帮忙加盟事宜。

赵某与甲签订开设加盟店的合作协议。

(事实二)甲加盟后,明知伪劣的“一滴香”调味品含有害非法添加剂,但因该产品畅销,便在“一滴香”上贴上赵氏调味品的注册商标私自出卖,前后共卖出5万多元“一滴香”。

(事实三)张某到加盟店欲批发1万元调味品,见甲态度不好表示不买了。

甲对张某拳打脚踢,并说“涨价2000元,不付款休想走”。

张某无奈付款1. 2万元买下调味品。

(事实四)甲以银行定期存款4倍的高息放贷,很快赚了钱。

随后,四处散发宣传单,声称为加盟店筹资,承诺3个月后还款并支付银行定期存款2倍的利息。

甲从社会上筹得资金1000万,高利贷出,赚取息差。

(事实五)甲资金链断裂无法归还借款,但仍继续扩大宣传,又吸纳社会资金2000万,以后期借款归还前期借款。

后因亏空巨大,甲将余款500万元交给其子,跳楼自杀。

(事实六)请回答第86—91题。

86. 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用1万元真币换取10万元假币,构成购买假币罪B. 扣除甲的成本1万元,甲购买假币的数额为9万元C. 在境外购买人民币假币,危害我国货币管理制度,应适用保护管辖原则审理本案D. 将假币寄回国内,属于走私假币,构成走私假币罪87. 关于事实二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甲将2万元真币送给赵某,构成行贿罪B. 甲将10万假币冒充真币送给赵某,不构成诈骗罪C. 赵某收受甲的财物,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D. 赵某被甲欺骗而订立合同,构成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88. 关于事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在“一滴香”上擅自贴上赵氏调味品注册商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B. 因“一滴香”含有害人体的添加剂,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C. 卖出5万多元“一滴香”,甲触犯销售伪劣产品罪D. 对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与出售“一滴香”行为,应数罪并罚89. 关于事实四甲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应以抢劫罪论处B. 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C. 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D. 应以强迫交易罪论处90. 关于事实五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以同期银行定期存款4倍的高息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B. 甲虽然虚构事实吸纳巨额资金,但不构成诈骗罪C. 甲非法吸纳资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D. 对甲应以非法经营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数罪并罚91. 关于事实六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吸纳资金,构成集资诈骗罪B. 甲集资诈骗的数额为2000万元C. 根据《刑法》规定,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可判处死刑D. 甲已死亡,导致刑罚消灭,法院对余款500万元不能进行追缴甲将一只壶的壶底落款“民國叁年”磨去,放在自己的古玩店里出卖。

司法考试经济法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2002-2009年

司法考试经济法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2002-2009年

司法考试经济法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2002-2009年第一篇:司法考试经济法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2002-2009年司法考试经济法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2002-2009年三、不定项选择题:(2009年)95.某日,该银行行长卷款潜逃。

事发后,大量存款户和票据持有人前来提款。

该银行现有资金不能应付这些提款请求,又不能由同行获得拆借资金。

根据相关法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该银行即将发生信用危机B.该银行可以由中国银监会实行接管C.该银行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实施托管D.该银行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实施机构重组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商业银行的接管。

选项B正确,选项C、D错误。

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中国银监会可以对该商业银行实行接管。

信用危机的主要表现为,商业银行不能应付存款人的提款,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以及同业拒绝拆借资金,原客户和市场所普遍拒绝其服务。

商业银行有以上这些情况之一的,即可被视为发生信用危机。

选项A错误。

该银行已经发生信用危机。

96.在作出对该银行的行政处置决定后,负责处置的机构对该银行的人员采取了以下措施,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对该行全体人员发出通知,要求各自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B.该行副行长邱某、薛某持有出境旅行证件却拒不交出。

对此,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C.该行董事范某欲抛售其持有的一批股票。

对此,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让股票D.该行会计师佘某欲将自己的一处房屋转让给他人。

对此,通知房产管理部门停止办理该房屋的过户登记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被接管后对银行相关人员可以采取的措施。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0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被接管、重组或者被撤销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履行职责。

(选项A正确)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选项B正确)(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财产或者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利。

2002-2010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及主观题

2002-2010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及主观题

2002-2010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及主观题三、不定项选择题:(2010年)(三)丙承租了甲、乙共有的房屋,因未付租金被甲、乙起诉。

一审法院判决丙支付甲、乙租金及利息共计10000元,分五个月履行,每月给付2000元。

甲、乙和丙均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乙请求改判丙一次性支付所欠的租金10000元。

甲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与丙之间租赁关系。

丙认为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甲、乙也没有要求给付利息,一审法院不应当判决自己给付利息,请求判决变更一审判决的相关内容。

丙还提出,为修缮甲、乙的出租房自己花费了3000元,请求抵销部分租金。

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97-100题。

(2010年卷三不定项第97-100题)97.关于一审法院判决丙给付甲、乙利息的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违背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B.违背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C.违背了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D.违背了民事诉讼的同等原则【答案】A【考点】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解析】选项A正确。

甲、乙仅针对租金起诉,没有要求给付请求利息,法院擅自对利息进行判决,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选项B错误。

从题干中看不出法院有剥夺当事人辩论权的做法,因此,并没有违背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选项C错误。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完全平等;(2)双方当事人有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的手段,同时,人民法院平等地保障双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3)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本题中,法院并没有侵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选项D错误。

民事诉讼的同等原则针对的主体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本题中并未出现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不涉及违背民事诉讼的同等原则的问题。

98.关于二审中当事人地位的确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丙是上诉人,甲、乙是被上诉人B.甲、乙是上诉人,丙是被上诉人C.乙、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D.甲、乙、丙都是上诉人【答案】D【考点】二审中当事人地位的确定【解析】《民诉意见》176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经济法(三)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经济法(三)

三、不定项选择题:(2002年)89.依据《商业银⾏法》,下列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A.商业银⾏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B.设⽴城市合作银⾏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亿元⼈民币C.商业银⾏可⾃主决定在境内地点设⽴分⽀机构D.商业银⾏⾃取得营业执照之⽇起超过6个⽉⽆正当理由未开业的,⼈民银⾏吊销其经营许可证答案及解析:C 《商业银⾏法》第19条规定,商业银⾏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外设⽴分⽀机构。

设⽴分⽀机构必须经中国⼈民银⾏审查批准。

因此选C。

90.经营者以低于成本价销售下列商品的⾏为,哪些不属于不正当竞争⾏为?A.销售鲜活商品B.销售有效期限将到期的商品C.销售积压商品D.因清偿债务,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答案及解析:ABCD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为⽬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为:(⼀)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三)季节性降价;(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91.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经纪类证券公司不得经营下列哪些业务?A.证券⾃营业务B.证券经纪业务C.证券承销业务D.证券融资业务答案及解析:ACD 《证券法》第129条: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证券业务:(⼀)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营业务;(三)证券承销业务;(四)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定的其他证券业务。

第130条:经纪类证券公司只允许专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92.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机构对客户开⽴的账户负有保密的义务?A.资产评估机构B.证券公司C.证券交易所D.律师事务所答案及解析:BC 《证券法》第38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所开⽴的账户保密。

(2003年)88.消费者李某在购物中⼼购买了⼀台⾳响设备,依法经有关⾏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商品,李某找到购物中⼼要求退货。

2002-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单选题)2

2002-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单选题)2

(2008·四川) 19.对下列哪⼀项应当征收营业税? A.装修公司承揽家庭装修业务 B.红⼗字会募集救灾捐款 C.某⼯⼚加⼯⼀批零件 D.⼩商店销售⽇⽤百货 答案:A 解析:营业税是以从事⼯商营利事业和服务业所取得的收⼊为征税对象的⼀种税。

营业税的征税对象为应税劳务、转让⽆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具体包括:(1)交通运输业;(2)建筑业;(3)⾦融保险业;(4)邮电通信业;(5)⽂化体育业;(6)娱乐业;(7)服务业;(8)转让⽆形资产;(9)销售不动产。

所以,A选项中装修公司承揽家庭装修业务属于应税劳务,应缴纳营业税。

所以本题应该选A项。

2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哪⼀项是划分居民企业和⾮居民企业的标准? A.总机构所在地 B.注册地 C.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D.主要所得的来源地 答案:C 解析: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所以判断企业是居民企业还是⾮居民企业的标准是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21.个⼈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纳税年度的收⼊总额减除必要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关于上述所得的应纳税额,应按下列哪⼀种⽅式计算? A.以年收⼊总额,按照与个⼈⼯资、薪⾦相同的税率计算 B.以年收⼊总额,按照与个体⼯商户相同的税率计算 C.分为⼗⼆个⽉,按照与个⼈⼯资、薪⾦相同的税率分⽉计算 D.分为⼗⼆个⽉,按照与个体⼯商户相同的税率分⽉计算 答案:B 解析:根据《个⼈所得税法》第2条第(三)项的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个⼈所得税。

第3条第(⼆)项规定,个体⼯商户的⽣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百分之五⾄百分之三⼗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3. 不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本部分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1.D市S县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有关部门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65题)A.接收病人的S县医院立即向S县卫生局报告B.接到报告的S县卫生局及时向S县政府和D市卫生局报告C.S县卫生局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部D.S县卫生局在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事故及其处理信息正确答案:A解析:A正确。

《食品安全法》第103条第1款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事故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因此,接收病人的S县医院应立即向S县卫生局报告的说法是正确的。

B错误。

第103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事故举报,应当立即向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因此,接到报告的S县卫生局应及时向S县食药监局通报。

C错误。

第105条第2款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成立事故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依照前款和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处置。

因此本题应由S县政府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部。

D错误。

第119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农业行政部门获知本法规定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因此,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食药监局报告。

备注:由于2015年我国《食品安全法》修订,食品安全职责由原来只由卫生部门负责,改为卫生局和食药监局分工负责,卫生局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药监局负责公布信息等,考生须加以注意。

2002-2010年司法考试国际三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及不定项选择题

2002-2010年司法考试国际三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及不定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2010年)78.甲乙丙三国均为南极地区相关条约缔约国。

甲国在加入条约前,曾对南极地区的某区域提出过领土要求。

乙国在成为条约缔约国后,在南极建立了常年考察站。

丙国利用自己靠近南极的地理优势,准备在南极大规模开发旅游。

根据《南极条约》和相关制度,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多选第78题)A.甲国加入条约意味着其放弃或否定了对南极的领土要求B.甲国成为条约缔约国,表明其他缔约国对甲国主张南极领土权利的确认C.乙国上述在南极地区的活动,并不构成对南极地区提出领土主张的支持和证据D.丙国旅游开发不得对南极环境系统造成破坏【答案】CD【考点】南极地区的法律地位【解析】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

冻结对南极的领土要求,包括对南极领土不得提出新的要求或扩大现有要求;《南极条约》不构成对任何现有的对南极领土主张的支持或否定;条约有效期间进行的任何活动也不构成主张支持或否定对南极领土要求的基础。

选项D正确。

在南极进行的任何活动不得破坏南极的环境或生态。

79.甲乙二国建有外交及领事关系,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缔约国。

乙国为举办世界杯足球赛进行城市改建,将甲国使馆区域、大使官邸、领馆区域均纳入征用规划范围。

对此,乙国作出了保障外国使馆、领馆执行职务的合理安排,并对搬迁使领馆给予及时、有效、充分的补偿。

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多选第79题)A.如甲国使馆拒不搬迁,乙国可采取强制的征用搬迁措施B.即使大使官邸不在使馆办公区域内,乙国也不可采取强制征用搬迁措施C.在作出上述安排和补偿的情况下,乙国可征用甲国总领馆办公区域D.甲国总领馆馆舍在任何情况下均应免受任何方式的征用【答案】BC【考点】使馆的特权与豁免【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22条第3款的规定,使馆馆舍及设备,以及馆舍内其他财产与使馆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

2002-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和主观题

2002-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和主观题

2002-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和主观题2009-11-6 15:8 来源:法律教育网【大中小】【我要纠错】三、不定项选择题:(2010年)98.关于聘任制公务员,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2010年卷二不定项第98题)A.某县保密局聘任两名负责保密工作的计算机程序员B.某县财政局与所聘任的一名精算师实行协议工资制C.某市林业局聘任公务员的合同期限为十年D.某县公安局聘任网络管理员的合同需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答案」B「考点」公务员「解析」选项A错误。

《公务员法》第95条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前款所列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

据此可知,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选项B正确。

《公务员法》第98条第3款规定,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选项C错误。

《公务员法》第98条第2款规定,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

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

据此可知,聘任合同期限为1-5年,不能为10年。

选项D错误。

《公务员法》第97条第2款规定,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据此可知,聘任合同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无需经上级机关批准。

99.张某通过房产经纪公司购买王某一套住房并办理了转让登记手续,后王某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登记行为。

行政诉讼过程中,王某又以张某为被告就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提起民事诉讼。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0年卷二不定项第99题)A.本案行政诉讼中止,等待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B.法院可以决定民事与行政案件合并审理C.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当判决驳回王某的行政诉讼请求D.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应当判决确认转让登记行为合法「答案」A「考点」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衔接的问题「解析」选项A正确。

司法考试2002-2010年合同法真题和答案解析(司法部版)

司法考试2002-2010年合同法真题和答案解析(司法部版)

2002-2010年司法考试合同法真题和答案解析(司法部版)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2010年)5.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出售。

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0万元,甲拒绝。

乙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

”甲信以为真,以40万元将该房卖与乙。

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

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5题)A.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B.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C.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可撤销合同D.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答案】B【考点】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解析】选项A错误。

本题当事人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或误导对方基于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是,所以不是欺诈行为。

选项B正确。

《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本题中乙以检举揭发甲贪污为由对甲进行威胁,应认定为存在胁迫行为,该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选项C错误。

甲虽然是不得已而将自己的房屋卖予乙,但是因为受到了乙的胁迫,而不存在处于危难处境的情况,因此,不属于乘人之危的情况。

选项D错误。

重大误解是基于重大错误认识而实施的意思表示。

本题中甲不存在重大错误认识,不属于重大误解的情况。

11.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

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11题)A.甲地B.乙地C.丙地D.丁地【答案】C【考点】合同签订地【解析】《合同法解释二》第4条规定,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第5条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2002-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 单项、多项、不定项选择、主观题及其解析

2002-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  单项、多项、不定项选择、主观题及其解析

2002-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多项、不定项选择、主观题)一、单项选择题:(2010年)39.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39题)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答案」D「考点」行政法基本原则「解析」选项A错误。

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不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选项B错误。

合法行政原则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而不是比例原则。

选项C错误。

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的要求,不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选项D正确。

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比例原则作为合理行为原则的具体表现之一,当然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作对本题,要求清楚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内涵和要求。

40.国务院某部拟合并处级内设机构。

关于机构合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0题)A.该部决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B.该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C.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报国务院备案D.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答案」A「考点」国务院行政编制管理「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41.关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做法或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1题)A.张某受记过处分期间,因表现突出被晋升一档工资B.孙某撤职处分被解除后,虽不能恢复原职但应恢复原级别C.童某受到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为二十四个月D.田某主动交代违纪行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应减轻处分「答案」D「考点」公务员处分「解析」选项A错误。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8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2002-2010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不定项选择及主观题

2002-2010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不定项选择及主观题

解析:本案考核法律关系。
选项A正确。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
选项B错误。在有保险公司的时期的法律才有规定。
选项C正确。是符合马克思的法律的本质学说的。
选项D错误。有些法律关系的产生,不仅要通过法律规范所体现的国家意志,而且要通过法律关系参加者的个人意志表示意志。也有很多法律关系的产生,并不需要特定法律主体的意志。
A.该规定体现了立法者在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问题上的价值判断和价值取向
B.从法的价值的角度分析,该规定的主要目的在于实现法的自由价值
C.该规定对于有关企业、政府及残疾人均具有指引作用
D.该规定在交通、邮政、电信方面给予残疾人的优待有悖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答案:BD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009年)
A.契约关系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建立的社会关系
B.各个时期的法都不得不规定保险公司等新的交往形式和它们获得财产的新方式
C.法律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既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思想关系的属性,又有物质关系制约的属性
D.法律关系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志,而不可能是国家的意志
答案:AC
92.周某半夜驾车出游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鲁某重伤残疾,检察院以交通肇事
91.“在法学家们以及各个法典看来,各个个人之间的关系,例如缔结契约这类事情,一般是纯粹偶然的现象,这些关系被他们看作是可以随意建立或不建立的关系,它们的内容完全取决于缔约双方的个人意愿。每当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出新的交往形式,例如保险公司等的时候,法便不得不承认它们是获得财产的新方式。”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一体。……近现代法在确认和体现道德时大多注意二者重合的限度,倾向于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注意明确法与道德的调整界限。”据此引文及相关法学知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2002年-2011年司法考试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5

2002年-2011年司法考试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5

2002年-2011年司法考试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5(2007年)(一)某市A乡农户甲于2006年3月1日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出售自己饲养的活鸡1万只,乙公司应在3月21日前支付5万元的首期价款,甲从4月1日起分批交付,交付完毕后乙公司付清余款。

3月20日,乙公司得知该市的B乡发现了鸡瘟,即致电向甲询问。

甲称,尽管B乡临近A乡,但是司法考试题库/kcnet770/应当不会传播过来。

乙公司表示等到事情比较明朗后再付款,甲坚持要求其按时付款,否则将不交货并追究责任。

3月25日,因失火导致鸡棚倒塌,致甲所饲养的大部分鸡只毁于一旦,甲当即将此事通知了乙。

2006年3月10日,甲向丙公司订购了一批饲料,约定4月10日至20日期间送货上门,甲验收后10日内付款。

甲在3月26日把鸡只死亡情况通知了丙公司,要求取消交易。

丙公司称:货物已经备好,不同意解约,除非甲赔偿其损失。

请回答91-93题。

91.关于甲与乙公司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A.乙公司虽在3月21日没有付款,但不应承担违约责任B.甲3月20日电话中关于将不交货的表示构成违约C.甲不需承担不能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D.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答案:CD解析:《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题中,仅仅是该市的B乡发生了鸡瘟,A 乡并未发生鸡瘟,乙公司无权以《合同法》第68条为依据行使不安抗辩权。

乙公司未按照约定在3月21日前支付5万元的首期价款,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以A的说法是错误的。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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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10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三、不定项选择题:(2010年)95.公司主张,双方在签订《预售商品房认购书》时,公司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故该《认购书》无效,以此为基础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也应无效。

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法律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预售的必备条件之一B.《预售商品房认购书》不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不以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为条件C.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公司已具备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该合同有效D.因施工进度及竣工交付日期变化的,房屋可另售他人「答案」ABC「考点」商品房预售「解析」选项A正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选项B正确。

《预售商品房认购书》是一个独立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合同,《预售商品房认购书》规定的条件具备时,当事人应当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这个合同并不以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为条件。

选项C正确。

题干中给出"高某在接到公司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通知后,立即前往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据此可知,公司与高某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公司已具备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则该预售合同有效。

选项D错误。

《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房地产开发公司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房屋另售他人。

96.公司还主张,公司在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该合同尚未报区政府房地产管理局备案,故不受法律保护。

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登记备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定生效要件,该合同未经登记备案不受法律保护B.登记备案是商品房预售人的法定义务,但不是合同的生效条件,该合同应受法律保护C.登记备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未登记备案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D.商品房预售合同无需登记备案,当事人在房屋交付时办理产权登记即可「答案」B「考点」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第2款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所以,登记备案是商品房预售人的法定义务,但备案与否不影响合同生效。

97.经双方协商,高某同意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

但在款项支付问题上,双方发生分歧。

高某要求返还80万元首期房款本息并双倍返还定金。

公司主张只退还80万元首期房款和一万元"保证金".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商品房预售合同无约束力,只能按公司的意见办理退款B.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但《预售商品房认购书》无效,故应按公司的意见办理退款C.《预售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预售合同均有效,应该支持高某的主张D.开发商违约,高某有权请求赔偿损失「答案」CD「考点」商品房预售合同「解析」由上面题目分析可知,《预售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预售合同均有效。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应当支持高某的主张。

(2009年)95.某日,该银行行长卷款潜逃。

事发后,大量存款户和票据持有人前来提款。

该银行现有资金不能应付这些提款请求,又不能由同行获得拆借资金。

根据相关法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该银行即将发生信用危机B.该银行可以由中国银监会实行接管C.该银行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实施托管D.该银行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实施机构重组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商业银行的接管。

选项B正确,选项C、D错误。

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中国银监会可以对该商业银行实行接管。

信用危机的主要表现为,商业银行不能应付存款人的提款,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以及同业拒绝拆借资金,原客户和市场所普遍拒绝其服务。

商业银行有以上这些情况之一的,即可被视为发生信用危机。

选项A错误。

该银行已经发生信用危机。

96.在作出对该银行的行政处置决定后,负责处置的机构对该银行的人员采取了以下措施,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对该行全体人员发出通知,要求各自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B.该行副行长邱某、薛某持有出境旅行证件却拒不交出。

对此,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C.该行董事范某欲抛售其持有的一批股票。

对此,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让股票D.该行会计师佘某欲将自己的一处房屋转让给他人。

对此,通知房产管理部门停止办理该房屋的过户登记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被接管后对银行相关人员可以采取的措施。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0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被接管、重组或者被撤销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履行职责。

(选项A正确)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选项B正确)(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财产或者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利。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97.经采取处置措施,该银行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恢复正常经营能力,且资产情况进一步恶化,各方人士均认为可适用破产程序。

如该银行申请破产,应当遵守的规定是?()A.该银行应当证明自己已经不能支付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B.该银行在提出破产申请前应当成立清算组C.该银行在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前应当得到中国银监会的同意D.该银行在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时应当提交债务清偿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商业银行的破产。

《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

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2008年)2008年5月,松园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松园公司”)与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利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李某派遣到天利公司工作。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第95-97题。

95.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协商劳务派遣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岗位,可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天利公司根据需要灵活决定B.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期限,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为四个周期,每个周期为半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C.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劳动报酬,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D.双方对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负保密义务,不得向包括李某在内的任何人披露答案:ABD解析:《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法律教/育-网因此,A项说法错误。

第59条第2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因此,B项说法错误。

第59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因此,C项说法正确。

第60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因此,D项说法错误。

96.松园公司和天利公司对李某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松园公司与李某签订到期可续签的一年期劳动合同B.松园公司从李某每月工资中提取5%作为员工集体福利费C.天利公司要求李某缴纳5000元岗位责任保证金D.天利公司告知李某无权参加本公司工会答案:ABCD解析:《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法律教育网因此,A 项说法错误。

第60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因此,BC项说法错误。

第64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因此,D项说法错误。

97.天利公司将李某再派遣到自己的子公司,被李某拒绝。

天利公司遂以李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退回松园公司。

随后,松园公司以李某已无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天利公司可以对李某进行再派遣,但不能因李某拒绝而将其退回B.松园公司不得因李某已无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C.李某可以将天利公司或者松园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D.李某可以就其因劳动合同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请求天利公司和松园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答案:A解析:《劳动合同法》第62条第2款规定,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因此,A项说法错误。

《劳动合同法》第65条第2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本题中,“李某已无工作”不属于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因此,松园公司不得因李某已无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B项说法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2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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