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职务规则的五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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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服务管理制度范本

船员服务管理制度范本

船员服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船员的服务行为,维护船员的权益,提高船员服务水平,保障船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船员服务工作,包括船员服务流程、应急处理、船员考核等相关内容。

第三条所有船员均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船员服务工作的规范有序。

第四条船员服务工作要与船舶管理运营协调配合,共同推动船舶服务工作的发展。

第五条各级船员服务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船员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第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船员服务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船员服务流程

第七条船员服务流程包括:接待、安排住宿、餐饮、领工资、医疗服务、文体活动等环节。

第八条船员服务工作要按照服务流程,依法依规为船员提供相关服务。

第九条接待环节要热情周到,确保船员的信息得到准确记录。

第十条安排住宿和餐饮环节要保证船员的基本生活条件,提供健康饮食。

第十一条领工资环节要及时发放工资,确保船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医疗服务环节要做好船员的医疗保健工作,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保障。

第十三条文体活动环节要组织船员参与各项文体活动,增强集体凝聚力。

第三章应急处理

第十四条在紧急情况下,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妥善处理问题。

第十五条船员服务工作人员要具备应急处理技能,能够快速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第十六条对于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协调处理,保障船员的安全和权益。

第十七条应急处理要作出及时总结和评估,为今后类似情况的处理提供参考。

第十八条应急处理过程中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乱纪。

第四章船员考核

第十九条对船员服务工作人员要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

船舶管理(驾驶)船员职务规则

船舶管理(驾驶)船员职务规则
保养以及物料申领,保管使用; (3)航海气象观测及报告; (4)信号、旗号的识别、使用、保管、添领;
船舶部门分工
(5)航行船位报告、航海日志记载; (6)甲板部人员管理,培训、考核; (7)货物装卸准备、装卸督检、货物的分隔、衬
垫、绑扎和通风; (8)海图及航海图书配备、保管、修改; (9)负责VHF对外联系,系离泊、锚泊安全,人员
职务规则
2.经常核对装在驾驶台而属于轮机部管理的各 种仪表及设备的正确性,如有异常应立即通 知轮机部修复。
3.管理天文钟和船钟,按时上弦校正,系统记 录天文钟差;航行中每天正午与机舱对时一 次,负责变换时区的夜间拨钟,发现异常情 况应立即报大副。
4.到港后应切断电源、加罩、封存等检查,开 航前提前测试和启动有关仪器、设备。
上下船安全,如不配医生还要负责全船医务; (10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与机舱、电信、事务部门的联系等其他有
关事项。
船舶部门分工
2.轮机部主管事项 (1)负责主、铺机、锅炉、包括发电机等辅助
机械及其管系的使用保管、维护保养; (2)负责全船电力系统和用电设备的管理; (3)负责全船的电焊工作、舱面机械转动部分
的保养、修理,舱面管系的修换; (4)负责燃油的补给、移驳等其他有关事项。
职务规则
5.负责向大副提出所管仪器、设备的修理、更 新、添置等书面申请;外来人员上船检修时 应陪同并协助,做好外修的监修和验收工作。

大副职务规则

大副职务规则

大副职务规则

大副是甲板部门负责人,负责全船生活管理及领导本部门的行政、技术和安全生产工作。担任调遣、施工、停泊值班,领导本部门船员进行技术业务、规章制度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管理系统。船长不在时,临时代替船长职务。

一、日常工作

1、定期召开本部门会议,布置、总结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活动

并检查执行情况,密切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作。

2、编制维护检修计划,负责船体、舱面建筑、甲板设备及工属

具、救生、消防及应急器材的保养维修,确保经常处于良好

状态;编制全船应变部署表,执行应变部署中的职责,按期

组织应变演习并做好记录。

3、负责甲板部所需工具、属具、备品、备配件、材物料、劳保

用品等申领、验收及使用工作;负责淡水申请,备足食品。

4、做好防暑、防冻、防滑、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工作;布置

检查防台、防风、防浪等工作。

5、领导伙食团及厨房,负责全船清洁卫生。

6、保管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图纸、文件等。

7、负责甲板部实习生的管理。

二、调遣

1、调遣前,做好甲板部封舱、系固、准备器材设备等工作。安排

随航人员班次,检查淡水、食品及主管设备的情况并报告船长。

2、拖航中值班,经常检查拖缆、拖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

报告船长。

3、做好联络、记录及交接班等工作。

三、施工

1、领导甲板部人员做好施工前的检查、准备及竣工后的收工集合。

2、掌握船舶性能、了解施工情况,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进行施工。督

促甲板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安全、防污措施。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

3、协助船长与施工主管人员及有关配合单位、船舶进行联系,解决

施工中的配合、靠泊、补给等问题。

船员职务规则

船员职务规则

船员职务规则

一﹑甲板部普通船员职务分类

1﹑普通船员主要包括:助理驾驶员(Junior Officer)﹑水手长(Bosun)﹑木匠(Carpenter)﹑一级水手(A.B) ﹑二级水手(O.S)。

二﹑甲板部普通船员职务规则

(一)助理驾驶员

(1)助理驾驶员在大副的直接领导与安排下,协助驾驶员工作。

(2)应熟悉并遵守值班联系制度以及航行安全﹑技术操作方面的规章。航行时随大副值班,停泊时一般情况下可按大副的部署和具体指示代大副值班和管理货物装卸。

(3)进出港口﹑靠离移泊时,在船首按大副指示进行工作。

(4)根据船长指示,做好船舶经济核算的制表工作。

(5)按大副指示,协助保管甲板部的备件﹑物料﹑属具目录清册;会同水手长﹑木匠定期清点统计。

(6)持有驾驶员证书的助理驾驶员,当三副因故不能工作时,按船长决定可代理三副工作。(7)应努力学习驾驶员的职责和技艺。

(二)水手长

(1)水手长在大副领导下,组织领导木匠和水手进行工作。

(2)负责编制水手航行﹑停泊及瞭头轮值班表,经大幅批准后贯彻执行。应亲自参加瞭头和在必要时操舵。

(3)按航次维修保养工作计划及大副之手安排水手工作。开工前备妥工具和用料,布置妥任务及安全注意事项;注意劳动保护,加强现场检查,对高空舷外和其他复杂困难的作业,必须亲自在现场督促和指导

(4)做好锚﹑系缆﹑装卸等设备的养护维修,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指导水手进行油漆﹑帆缆﹑高空﹑舷外﹑起重﹑操舵及其他船艺工作。

(5)教育水手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对新上船的水手进行安全教育,指导他们熟悉船上特点﹑注意事项﹑应变部署及其各种器材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的介绍

内河船员规章制度内容

内河船员规章制度内容

内河船员规章制度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内河航行秩序,保障内河船员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内河船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内河船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船长和船政管理人员的管理,认真执行各项工作任务,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第三条内河船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持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证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具备适航能力。

第二章内河船员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内河船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要求:

(一)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保障航行安全;

(三)乐于团结协作,积极配合船员和船政管理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熟悉相关航路、水文、海图等信息,具备较强的技术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具备一定的医疗卫生知识和急救能力,能够应对常见疾病和意外事件;

(六)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不得患有影响航行安全的疾病。

第五条内河船员应当遵守以下基本行为准则:

(一)维护国家尊严,不得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二)保障船舶设备设施的完好,不得任意损坏或擅自改动;

(三)遵守船舶纪律,服从船政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四)保持工作场所的卫生整洁,不得在船上吸烟、乱扔垃圾等;

(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不得擅自带入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

第六条内河船员应当自觉接受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努力发展职业生涯,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公务船船员管理制度

公务船船员管理制度

公务船船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务船船员的管理,规范船员行为,提升船员素质,保障公务船船员的工

作环境和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务船的船员管理,包括船员的职责、权利、义务、考核、奖惩等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机关为公务船管理部门。

第四条船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务船管理部门规章制度,服从公务船船长

和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

第五条公务船船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水运技能和知识,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方

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六条公务船船员应当服从船长和领导的指挥,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勤奋工作,提高素质,确保船舶和人员安全。

第七条船员应当保守公务船内部信息,不得泄露给外界,严禁擅自私用公务船设备设施。

第八条船员应当积极配合公务船管理部门的工作,如实报告工作情况,接受公务船管理部

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船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九条船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遵守航海规则,保障船舶安全;维护公务船的形象,服

从领导的指挥;维护公务船的财产,保障船舶正常运行;保障船员的安全和权益,团结协作,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船员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享有劳动保护,有权利拥有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有权利参加相关培训和培养,提升自己的水运技能和知识;有权利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公务船的管理和决策。

第三章船员的考核和奖惩

第十一条船员应当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如实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公务船管理部门应当对船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工作

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

公司船上船员管理制度

公司船上船员管理制度

公司船上船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船上船员的管理,确保船员的安全、权益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公司船上船员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船上所有船员,包括职员船员、技术船员和劳务船员。

二、岗位权限

1.船长有决定权和指挥权,负责船舶的安全、航行、驾驶等事务。

2.船员根据船长指令,履行各自岗位职责,确保船舶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三、船员职责

1.船长

(1)负责船舶的指挥、管理、安全和责任。

(2)对船舶设备做好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3)制定航行计划,并指导船员实施。

(4)监督船员的值班工作和人员管理。

2.船员

(1)按照船长指令执行工作,确保船舶的正常运行。

(2)负责船舶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

(3)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执行操作,并保持船舶的安全。

(4)在船上进行必要的值班工作,确保船舶安全和船员安全。

四、职务分工

1.船长

(1)负责船舶的航行、驾驶、操纵等工作。

(2)负责管理和指导船员的工作。

(3)向公司上级报告船舶的运营情况和修船需求。

2.船员

(1)负责具体部门的工作,如航海、机械、电气、厨房等。

(2)负责船舶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

(3)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执行操作,并保持船舶的安全。

(4)按照船长指令执行其他值班工作。

五、船员管理

1.船员招聘

(1)公司根据自身船舶运营需求,进行船员招聘。

(2)船员招聘需满足相关资格和证书要求。

2.船员奖惩

(1)对表现优异的船员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表彰。

(2)对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的船员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等。

3.船员考核

(1)定期对船员进行考核,包括技能考核、安全知识考核、业务能

船员(轮机部)职位规则(详细版)

船员(轮机部)职位规则(详细版)

船员职责(轮机部)

船员职责(轮机部)

轮机长

轮机长在船上和政委的领导下,熟悉和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对全船机械、动力、电气设备(无线电通信导航和由甲板部使用的电子仪器外)的操作和维护负总责,确保全船机电设备的适航。

一、责任与权利

1. 认真学习和熟悉相关的国际公约和船旗国、港口国及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

2. 熟悉和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3. 作为全船机电动力设备的技术总负责人,全面负责轮机部的安全生产业务及防污染工作,制定措施并监督落实,保证所有设备处于适航状态。

4. 做好轮机部船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部门内部门间的团结与协作。

5. 负责监督执行轮机值班制度,确保机舱在任何时候保持安全值班,并保证值班人员的休息时间符合公约,防止疲劳操作。

6. 提供操作性指导,使值班轮机员有效履行其职责,保证海上安全,防止人员伤亡,避免对环境特别是海洋环境造成危害以及对财产造成损失。

7. 确认轮机部在整个航次任务内备有足够的燃润油、备件和物料。

8. 有权指定具体人员负责“船舶检修、养护责任分工”规定以外机电设备的管理。

9. 如发现在执行船长某项命令将导致机电动力设备损坏时,应将可能引起的后果告知船长,然后按船长的决定执行,并详细记入《轮机日志》。对本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有责任报告船长,通过船长取得岸基支持。

二、轮机管理

1. 负责编制和调整全船机电设备及系统的维修保养计划并督促执行,对执行结果汇总记录,存档和上报。

2. 负责完善全船机电设备及系统的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3. 负责制定轮机部的降本增效措施,报船长审批后执行。

船舶规章制度

船舶规章制度

船舶规章制度

第一条,船舶必须遵守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国际海事法

规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国际船舶安全管理规则》(ISM规则)、《国际防止船舶碰撞规则》(COLREGs)等。

第二条,船舶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海事部门的要求,

进行定期的船舶检查和维护,确保船舶设备和结构的安全性和适航性。

第三条,船舶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船员,船员必须具备

相应的海事技能和证书,确保船舶的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条,船舶必须配备适当的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救生艇、救生衣、救生圈、消防设备等,确保船员和乘客在紧急情况下的安

全撤离和救援。

第五条,船舶必须严格遵守航行规则,包括但不限于航行灯光、航行标志、航行通告等,确保船舶在海上航行时不发生碰撞和其他

安全事故。

第六条,船舶必须配备有效的通讯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雷达、GPS、无线电等,确保船舶在海上航行时能够及时与其他船舶和岸上机构进行通讯和联络。

第七条,船舶必须配备相应的环保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设备、垃圾处理设备等,确保船舶在海上航行时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

第八条,船舶必须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急救箱、救生设备、紧急通讯设备等,确保船员和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得到救援和医疗服务。

以上规章制度,船舶所有人和船员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船舶管理(驾驶)船员职务规则

船舶管理(驾驶)船员职务规则

.
1
船舶部门分工
根据我国交通部安全监督局颁布的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1998年5月1日 施行)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甲板部共7人(包 括船长),轮机部7人,无线电报务员1人, 并且规定减免情况,航运公司可视具体情 况配备人员总数,但最多不得超过救生设 备的定员。高级船员需持有我国港监颁发 的职能适任证书,水手、机工也应持值班
上下船安全,如不配医生还要负责全船医务;
(10)与机舱、电信、事务部门的联系等其他有
关事项。
.
5
船舶部门分工
2.轮机部主管事项
(1)负责主、铺机、锅炉、包括发电机等辅助 机械及其管系的使用保管、维护保养;
(2)负责全船电力系统和用电设备的管理; (3)负责全船的电焊工作、舱面机械转动部分
的保养、修理,舱面管系的修换; (4)负责燃油的补给、移驳等其他有关事项。
适任证书。
.
2
船舶部门分工
船员配备及职务规则阐明各级船员岗位责 任的规则一般称为《船员职务规则》各船公 司一般都制定适用本公司的规则以明确各级 船员的领导关系、职权范围、工作内容及具 体责任等。
.
3
船舶部门分工
二、部门分工 1.甲板部主管事项 (1)船舶营运及驾驶事项; (2)船体、舱面设备、航海仪器、属具及维修,
.
17
职务规则
5.负责向大副提出所管仪器、设备的修理、更 新、添置等书面申请;外来人员上船检修时 应陪同并协助,做好外修的监修和验收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发布:2019-03-02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19-03-02

实施日期2019-03-02

发布机关国务院

法律修订

2007年4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4号公布

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素质,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船员注册、任职、培训、职业保障以及提供船员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员管理工作。国家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负责统一实施船员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中央管辖水域的海事管理机构和负责管理其他水域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船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船员注册和任职资格

第四条

本条例所称船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经船员注册取得船员服务簿的人员,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本条例所称船长,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船长任职资格,负责管理和指挥船舶的人员。本条例所称高级船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

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通信人员以及其他在船舶上任职的高级技术或者管理人员。本条例所称普通船员,是指除船长、高级船员外的其他船员。

船员管理制度规定

船员管理制度规定

船员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船员管理,保障船员合法权益,提高船员工作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海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船舶上从事航行、驾驶、操作和维护工作的船员,包括船长、副船长、机务主管、轮机长、水手、机务人员等。

第三条船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航海纪律,服从船长指挥,维护船舶安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船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船舶管理、操作和维护知识技能,持有相关的合格证书和资格。

第五条船员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歧视、欺压和压迫行为。

第六条船员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享受相应的休息、休假和福利待遇,不得存在非法加班和延时工作。

第七条船员有权参与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八条船员有义务积极配合船长和公司管理人员工作,做好日常工作记录和港口工作报告。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船员,船舶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责令停止工作、警告、罚款、降职、开除等。

第二章船员招聘

第十条船舶公司招聘船员应当公开公平,通过合法途径开展招聘活动,确保人员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一条船舶公司应当根据船舶的实际需求,制定合理的船员招聘计划,确定各岗位的招聘条件和要求。

第十二条船舶公司应当严格审核船员的身份证明、相关证书和资格,确保招聘的船员具备合法资质和能力。

第十三条船舶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船员档案资料,及时更新和管理船员的个人信息和工作经历。

第十四条船舶公司应当做好对新船员的培训和适应工作,确保其迅速融入船舶工作和生活。

船员管理制度范本

船员管理制度范本

船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船员队伍建设,提高船员素质,保障船舶安全和航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注册的船舶上工作的船员,包括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无线电操作员、厨师等。

第三条船员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培训考核、激励约束的原则。

第二章船员招聘与选拔

第四条船员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招聘船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和身体健康

检查。

第五条船员应聘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符合船员职务要求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三)通过船员健康检查,符合船员健康要求;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船员用人单位应当对船员进行选拔,确保船员具备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船员培训与考核

第七条船员用人单位应当对船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船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八条船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一)船舶安全知识;

(二)船舶操作技能;

(三)应急预案和应急操作;

(四)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五)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船员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船员考核制度,定期对船员进行业务考核。

第四章船员待遇与权益保障

第十条船员用人单位应当与船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船员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船员的工资和加班费,并为船员缴纳社

会保险。

第十二条船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船员的休息时间和福利待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十三条船员用人单位应当关心船员的生活,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设施。

第五章船员健康管理

船舶管理(驾驶)船员职务规则

船舶管理(驾驶)船员职务规则

管理燃油、润滑油和冷却 水
大管轮负责燃油、润滑油和冷 却水的储存和使用管理工作, 确保其品质和供应量符合要求 。
维护机舱卫生与安全
大管轮需制定机舱卫生计划并 监督执行,确保机舱整洁卫生 、安全可靠。
二管轮职责
值班监控机械设 备运行状况
二管轮在值班期间需对机械 设备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并 处理机械故障问题。
船员职务规则的优化建议
简化操作流程
优wk.baidu.com船员工作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步骤, 提高工作效率。
完善船员值班制度
合理安排船员值班时间,确保船员有足够的休 息时间,避免疲劳工作。
加强船员安全意识培训
定期开展安全意识培训,提高船员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减少安全事故的发 生。
提高船员职务规则执行效果的措施
船员职务规则的定义和重要性
定义
船员职务规则是指规定船员在船舶管理 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的规章制度。
运输效率
合理的船员职务规则有助于提高船舶 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促进全球
贸易的发展。
海上安全
明确的船员职务规则有助于确保船员 正确履行职责,减少操作失误,从而 保障海上安全。
船员权益保障
明确的船员职务规则有助于保障船员 的合法权益,提高船员的工作积极性 和满意度。
03
船员职务规则的执行和监督
船员职务规则的执行

海事衔级制度

海事衔级制度

海事衔级制度

“海事衔级制度”

海事衔级制度是指对航海员进行职务划分和管控的一种制度。它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船舶安全,保障航行中的顺利运行,并提升海上作业的效率和质量。本文将介绍海事衔级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作用。

首先,海事衔级制度建立在严格的资质要求和培训体系基础上。航海员需要通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才能获得不同级别的衔级。这些级别对应不同的船舶职责和操作权限,如船长、大副、二副等。海事衔级制度的设立旨在确保船员具备足够的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各自的职责。这样一来,船舶上的工作分工明确,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减少了操作上的混乱和错误。

其次,海事衔级制度有助于提高船舶的安全性和运行效率。不同衔级的航海员在航行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和任务。船长负责指挥整个船舶的运行,大副负责航行导航等,二副负责维护航行设备等。各自的职责明确,能够高效地协同工作,确保航行安全和顺利。海事

衔级制度还有助于提升船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减少事故和意外的发生。

此外,海事衔级制度也起到了选拔和培养优秀航海员的作用。通过衔级制度,船员可以不断地晋升和提升自己的衔级。这需要他们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和技能,通过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同时,衔级制度还为航海员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职业发展路径,激励他们持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

总之,海事衔级制度是一种对航海员进行职务划分和管控的重要制度。它通过严格的资质要求和培训体系,确保船员具备足够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衔级制度还有助于提高船舶的安全性和运行效率,选拔和培养优秀的航海员。在未来,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海事衔级制度,以适应航海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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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台纪律

1、驾驶台是值班人员执行职务工作,发布命令、指挥船舶安全航行的重要场所,应保持肃静整洁。

2、在航行中,严禁在驾驶台内开会、漫谈、唱歌、嘻笑、饮餐和酗酒。

3、在航行中,非值班人员未经值班驾驶许可,不得随便进入。

4、为了保证正常的了望和听觉,在航行中,驾驶台不可以关闭必要窗户,在夜间不可敞露灯光。夜航中探照灯不可照射他船驾驶台。

5、航行中驾驶台严禁收听广播(天气预报除外),放唱片。

6、在驾驶台内,指挥人发布命令,执行人回答命令,都应发音清楚、语气肯定;实习人员学习操舵,须经当班驾驶同意,有任职值班员在场指导。

7、值班人员必须听从值班驾驶指挥,如果船长在场,没有宣布接替指挥,值班驾驶不能松卸职责;若船长宣布接替亲自指挥,值班人员应听从船长指挥。如船舶在困难条件下,当班驾驶有必要要求船长接班时,船长应亲自指挥或操舵,但并不减免原值班人员协助了望和其它应尽责任。

8、驾驶台内的航行仪器设备、图表、文件、旗号,都应存放固定的地方,禁止无关人员动用翻阅。

湖南省航务工程公司

2011年12月

航行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本身职责,严格遵守纪律,集中精神,谨慎操作。在任何情况下,没有正式人员接替,不得随便离开岗位。

2、驾驶台值班人员应衣着整齐。

3、值班时,要严守岗位,不准闲谈、嘻笑、唱歌、阅读书报、打瞌睡、收听无线电广播(天气预报除外)、放唱片以及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工作。

4、要严守《内河避碰规则》,礼貌行船,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和来船动态,要掌握航道、水位气象变化,听从指挥站指挥。

5、在正常航行中,不得借故任意停靠,不得操自由舵。要勤了望、勤联系、勤撩水、勤检查。

6、航行中值班水手应穿救生衣。舷外、高空、抛起锚、解挂拖等作业人员亦应穿救生衣。

7、值班前4小时和值班中不准饮酒。

湖南省航务工程公司

2011年12月

航行中驾驶部交接班制

1、值班驾驶员在交班前半小时,就应派人通知接班人员准备接班,并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应在规定值班时间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

2、值班驾驶交接事项:

(1)交船位、地点、航向、航速、舵性、轮驾合一性能、水位、气象、以及前方航道标志情况。

(2)前方来船或尾随船舶动态、会让意图。

(3)本船及船队性能、中途加解驳船数。

(4)航行信号、灯号及助航设备使用情况。

(5)船长(正驾驶)指示。有关水位、航道公告、站点信号以及其它应交待事项。

3、舵工水手交接事项:

(1)航向、船位、地点、舵角、舵性和前方马口。

(2)舵的传动装置检查和使用情况。

(3)航行信号、撩水篙、靠把球、拖带设备和被拖船动态。

(4)值班驾驶交待应注意事项。

4、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延长交接班时间:

(1)正在通过险要浅滩、航道、桥孔、船闸时。

(2)正在会让船舶、排筏或正在困难紧张操作、以及发生事故时。

(3)情况没有弄清楚时。

湖南省航务工程公司

2011年12月

停泊值班制

1、为了保证船舶在停泊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事故,担任护船、移泊和开航准备工作,全船必须派定停泊留守人数和值班(安全班)人员。

2、船舶停泊留守人数,以随时能开航执行任务为原则。驾驶员和轮机员至少各留一人在船。

3、船舶停泊值班(安全班):机动船,每班一人,非机动船,每船一人。停泊留守和值班人员按次序全船分别轮流,驾驶部由大副、轮机部由轮机长、驳船或趸船由驾长(或班、组长)编定公布实施。

4、值班人员因事需要离船,必须有代替值班者后方可离船。留守人员有事离船,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有同职人员代替时方可离船。

5、值班人员必须紧守工作岗位,不得睡觉、玩牌、下棋、钓鱼、洗衣、闭门呆坐或进行其他无关活动。

6、值班人员必须做到:

(1)提高警惕,禁止闲杂人员上船,经常巡回走动检查。

(2)了望船舶四周,注意气象水情、走锚、移位。检查潮舱信号、灯光等。

(3)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项工作。

(注:船舶厂修或停航检修不派留守班,只派值班人员。停泊指停靠趸船、码头、坡岸、抛锚、搁浅。“值班”是指做安全保卫执行职务守在岗位上。“留守”是指留在船上,但不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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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

航行中轮机部交接班制

1、交接班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地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团结协作,交接清楚。

2、接班人员必须在接班前15分钟到达机舱,根据接班程序,按分工进行逐项检查。

3、检查和交接内容:

(1)主、辅机各部位润滑情况,有无发热、异常响声。

(2)温度、压力等仪表显示读数是否正常。

(3)尾轴总代及中间轴轴承润滑和运转振动情况。

(4)舵机油压、动转使用情况是否正常。

(5)配电板上的电压、电流、频率、功率等仪表显示数字及指示灯,开机使用供电情况。

(6)日用燃油箱、机油柜的油位,油柜内有无残水。

(7)备用发电机和其它辅机备用状况,各阀门、开关使用情况。

(8)机舱清洁情况,舱底有无积水,机舱专用工具是否齐全。

(9)锅炉汽压,水位是否正常。

(10)轮机日志记载情况。

(11)领导布置任务执行情况。

4、交接双方必须在现场交接清楚。在交班时间内,如遇有机舱主、辅机发生故障或紧急操作时,暂缓交接。在过大桥、进出船闸、危险航道时,暂缓交接。交接中如有意见分歧,报请轮机长现场解决。交将处理结果记入轮机日志。

湖南省航务工程公司

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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