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的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火灾防治措施
河南省登封市阳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丰阳煤矿
火灾防治措施
矿井火灾是煤矿的严重自然灾害之一,矿井火灾一旦发生,往往造成瓦斯、煤尘爆炸,使灾害的程度和范围扩大。除煤炭自燃外,随着矿井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发生外因火灾的危险性也有所增大,这就给安全生产造成很大威胁。因此,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加强矿井火灾的预防与管理,是矿井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成立组织
组长:贾重权
副组长:刘进福郭刚建赵志锋王全国
成员:韩广生袁宏道宋建森郭建通陈金平
范新跃贾伟涛陈国宾张怀森李庆恒
二、预防内因火灾的措施
1、通风安全措施
(1)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
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布置单独的回风巷,实行分区通风。这样可降低风阻,增大矿井通风能力,减少漏风,易于调节风量,且在发生火灾时易于控制和隔绝风流。
开采自然发火严重的采区或采煤工作面,应考虑建立局部反风系统,并每年由矿长组织进行一次局部反风演习。
(2)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
结合矿井开采方法和开采顺序,选择采空区漏风少的通风方式。
(3)正确选择通风构筑物的地点
井下通风构筑应选择在围岩坚固、地压稳定的地点,且有利于减少漏风通道两端压力差。
(4)加强漏风管理
开采自燃煤层的采空区必须实行严格的漏风管理,采取有效的防止漏风措施,并符合以下要求:
○1新采空区必须按规定及时封闭,防火墙必须符合质量标准;
○2老采空区缺少防火墙时必须补充,不符合质量标准时必须进行维修;
○3位置不合理而引起风压差增高的通风设施应搬迁或拆除;
○4采取漏风通角联化或使采空进、回风侧防火墙同时位于进风侧或回风侧的措施,以均衡或降低风压差;
○5保护采空区边界煤柱和顶、底板的完整性,避免产生裂隙漏风;
○6与采空区相连通的地面裂隙应进行充填,以减少地面裂隙漏风等。
三、矿井防火一般性措施
1、建立防火制度
《规程》规定:生产和在建矿井都必须制订地面和井下防火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矿井所有的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防火的各项规定,并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
2、防止地面火烟入井
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矸石山的距离不得小于50m。炉灰场和矸石山不得设在进风井主导风向的上风侧,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也不得设在采空区上方有漏风的塌陷范围内。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火炉取暖。
3、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
矿井必须按《规程》规定设计和建立消火供水系统,并在矿井、水平、采区投产的同时投入使用,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地面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根据矿井自然发火危险程度等级、防治火灾能力和所采用的灭火手段等因素确定,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容量不小于2h的连续用水量,并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2供水压力要保持不小于1Mpa;
○3每支灭火用设备的耗水量不小于50m3/h。
(2)井下消防管路
消防管路直径应能满足供水压力和耗水量,保证用水地管中水压不低于0.4Mpa,水量不少于0.6m3/min。消防管路在下列地点必须设置三通阀门:
○1所有竖井、斜井和平硐井口;
○2井底车场附近的主要硐室内;
○3井底车场内每隔100m处;
○4主要石门、岩石大巷每隔400~600m处;
○5主要煤层大巷每隔200m处;
○6倾斜巷道每隔100m处;
○7胶带运输巷每隔50m处,胶带机头、机尾附近15m以内;
○8采用可燃性支护材料的巷道内每隔50m处;
○9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口40m以内;
○10掘进工作面进口处;
○11其他易发生火灾的地点。
三通和阀门的位置应便于使用与检修,必须有明显的易辩标志,其出口禁止射向电机车架及其他电气设备。同时,支管与阀门的出水口应同使用的消防水龙袋接头相吻合。
4、设防火门
矿井的进风井口及井下机电硐室、火药库、风动工具清洗硐室的出口设置防火铁门和必须的消防器材。
5、胶带输送机运输矿井灭火装置
采用胶带输送机运输的矿井,应装设胶带火灾报警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
6、建立矿井反风系统
矿井必须建立矿井反风系统,用于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及总进风巷发生火灾时的反风。多风井、多风机的反风系统应进行专门设计和论证。反风系统必须在10min内完成反风操作,实现反风。反风量不得小于正常的40%,进入火灾地点反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
矿井反风装置必须每月检查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7、设置消防材料库
矿井必须建立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库存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以及管进,必须符合《规程》和《防灭火规范》的规定。
四、矿井预防外源火灾的措施
1、矿井都必须按《规程》要求,严格实行明火管理,建立健全明火管理制度,并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携带能产生明火的非生产性器具下井;
(2)工业广场内的进、回风井口20m内严禁烟火;
(3)井下严禁使用电炉;
(4)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
(5)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6)井口电焊、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按《规程》规定进行;
(7)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艺;
(8)严格火区管理。
2、矿井都必须按《规程》要求,严格实行可燃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井下可燃物管理制度,并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限制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下井,确属井下需要者,必须符合规定,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