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炭自然发火工作与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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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集团公司薛村矿
防治煤炭自然发火工作与管理程序
峰峰集团公司薛村矿
2006年8月
峰峰集团公司薛村矿
防治煤炭自然发火工作与管理程序
薛村矿矿井曾发生煤炭自然发火20次,是煤层自然发火严重的矿井。2005年12月,经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鉴定:2#(大煤)煤层为自燃煤层;4#(野青)煤层为不易自燃煤层。为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防治煤炭自然发火的各项规定,加强防治煤炭自燃技术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薛村矿防治煤炭自然发火工作与管理程序》。
第一章总则
1、矿井建立防灭火注浆管路系统。在地面建立注浆站,通过管路将泥浆送至各个用浆地点。抽放区负责注浆及注浆管路的维护工作,泥浆配比要符合规定。
2、矿长对防治自然发火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防治自然发火工作,解决所需的人、财、物,保证防治自然发火工作的顺利实施;矿总工程师对防治自然发火技术工作负总则,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自然发火工作计划和措施;副矿长负责落实分管的防治自然发火工作;安监处长负责监督检查防治自然发火工作的落实情况;各职能部门、生产区(队)负责人对所辖范围内的防治自
然发火工作负具体责任。
矿井必须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防治自然发火管理制度,并制定防治自然发火工作各级岗位责任制。
矿总工程师做出的关于“一通三防”技术工作的决定,任何人不得变更或拒不执行。
3、防治煤炭自然发火工作要纳入到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工作面投产验收时,同时对防治煤炭自然发火工程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生产。
4、为促进防治煤炭自然发火工作的顺利进行,矿制定相应的奖罚办法。
5、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规定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6、加强防治煤炭自然发火技术的研究工作,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
7、矿成立防治煤炭自然发火管理小组
(1)、组长:矿长
(2)、副组长:各副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长
(3)、成员:各副总工程师、安监部副部长、技术科长、调度室主任、瓦斯治理科有关人员、通风区区长、抽放区区长、调度室一
通三防主任及生产、生产辅助单位的正职。
(4)、各单位制定相应的防灭火责任制。
第二章大煤回采工作面
防治自然发火工作及管理程序
一、回采工作面防治煤炭自然发火的工作程序
提供工作面的地质资料及煤层自燃的资料编制防灭火设计
防灭火设计审批审批
贯彻措施措施实施监督检查
二、回采工作面防治煤炭自然发火的管理程序
1、提供工作面的地质资料及煤层自燃资料:由技术科负责提供工作面的地质资料,编制采煤工作面工程设计。由瓦斯科提供回采工作面煤层自燃倾向性资料。
2、编制防灭火设计:瓦斯治理科根据工作面的地质、煤层自燃倾向性资料和回采工作面设计编制工作面防灭火设计。
3、防灭火设计审批: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技术科、安监部、瓦斯治理科、通风区、抽放区、生产单位、调度室、回采副总、安全副总进行会审。
4、编制防灭火措施:通风区、抽放区、工作面施工单位分别编
制各单位的防灭火措施。
5、审批措施:生产单位、通风区、抽放区、调度室、瓦斯治理科、安监部、技术科、回采副总、安全副总、矿总工程师(主管矿长)审批。
6、措施的贯彻:通风区、抽放区、生产单位、安监部技术人员负责向本单位员工贯彻。
7、实施措施:通风、抽放、生产单位的正职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防灭火措施和有关防灭火规定。
8、监督检查:通风区、抽放区、安监部和瓦斯治理科要经常到现场抽查防灭火措施的落实情况及煤炭自燃指标,一旦发现没有严格执行防灭火措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同时,安监部要监督检查防灭火工作的全过程。
三、回采工作面防灭火工作管理程序流程图
回采工作面防灭火工作管理程序流程图
四、回采工作面防灭火工作标准(回采和结束)
1、地质资料及煤层自燃数据资料
按照矿生产地区计划,在回采工作面开工前45天,瓦斯治理科搜集整理工作面煤层自燃的各种数据,提交技术科,技术科编制完成回采工作面的工程设计。
煤层自燃资料移交表表1
2、编制防灭火设计的内容及标准
(1)、瓦斯治理科在工作面开工前20天内完成工作面的防灭火设计。
(2)、工作面出现如下预兆之一时,即存在自然火灾隐患:
a、风流中出现一氧化碳,CO浓度大于0.0024%,且呈上升趋势;
b、风流中出现二氧化碳,其发生量呈上升趋势;
c、煤、岩、空气和水温升高,空气并超过30度或超过正常温度;
d、风流中氧含量降低,其消耗量呈上升趋势。
e、出现C2H4成分。
(3)、检查点及监测点设置
a、检查点设置:工作面回风(外瓦斯传感器处);工作面风流;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其它有发火预兆的地点。检查CO、CO2、温度。每班检查不少于3次,如有异常时现场人员要连续检查。异常情况指检查发现CO、CO2浓度有上升趋势;温度超过26℃等。
b、监测系统设置:在工作面回风流中,距回风口10—15m处,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断电浓度≥
0.0024%;温度传感器报警温度26℃,断电温度30℃。
c、气样分析采集点:地点:工作面回风(外瓦斯传感器处)、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和其它有发火预兆的地点。在回采期间,通风区安排人员,每周取气样1—2次,送集团公司进行化验。正常化验指标:CH4、CO ;异常情况化验:O2、CH4、CO 、CO2、C2H2、C2H4。根据化验结果和灾情程度,采取相应的针对性措施。
(4)、阻化剂防灭火标准
在工作面运料巷、溜子道或其它适当地点,安设一台乳化液泵(流量80l/min,标称压力不低于18Mpa),安设一趟专用管路,管径
25-40mm 。喷头位置:工作面的下隅角, 24小时喷射氯化镁盐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