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回风巷掘进补充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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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木孔乡竹林湾煤矿1907运输巷及回风巷掘进
探
放
水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修改)
施工单位:探放水队
施工时间:2014年11月20日
施工负责人:刘亮吉
编制人:张明光
领导审批意见生产科:
安全科: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总工程师:
矿长
竹林湾煤矿1907运输巷及回风巷
掘进补充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1、1907运输巷及回风巷以方位259°00′00″施工,根据省煤炭局关于水害防治必须遵循的“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结合我矿的实际,为保证1907运输巷及回风巷施工时的安全,特编制本措施。
2、1907掘进工作面上部为5煤和4煤采空区,9煤顶板至5煤顶板层间距为5.3米,5煤顶板至4煤顶板层间距为5.5米,合计为10.8米。我矿在回采5煤时,对4煤采空区进行了探放,因此5煤及4煤在回采过程中顶底板无水害威胁,经过分析1907两巷在向前掘进施工探放水顶部钻孔探透4煤采空区即可。1907掘进工作面底板距13煤顶板层间距为50米,岩性为硬砂岩,根据水文地质及储量核实报告、水文地质补勘报告中提出9煤底板无承压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不设计底板探水孔。1907运输巷及回风巷在向前掘进时每间隔10米间距用锚杆机向顶部探透5煤及4煤采空区。
二、探放水设计
1、1907运输巷及回风巷掘进方位为259°00′00″,探放水钻孔设计为:1#孔、2#孔方位均为:259°00′00″,其中2#孔为中心孔、孔深均为80米,1号孔为顶板孔深为30米,3号孔为左帮孔:方位234°00′00″,孔深为88米。4#孔为右帮孔:设计方位为284°00′00″孔深均为88米。
2、探水起点的确定:
1907运输巷及回风巷施工水压不超过10kPa,所以设计探水线至积水区的最小距离:煤层中不得小于30米;
3、警戒线的确定:沿掘进方向两帮外推30米。
4、超前距离:探水钻孔终孔位置始终超前掘进工作面的距离30米。
5、允许掘进距离:(中间孔、右帮孔及左帮孔最短的钻孔深度减去30米)。
6、帮距:为使巷道两帮与可能存在的水体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布置的最外侧探水钻孔所控制的范围与巷道两帮的距离不低于30米。
7、超前距离的计算:
a=0.5A L ×(3p/kp)1/2
式中:a ------超前距离(m)
L-----巷道的跨度(宽或高,取其最大者)m
P------水头压力(Mpa)
A-----安全系数,一般取2~5;本设计取5
a=0.5×5×3.5×√3×20/10=0.5×5×3.5×2.45≈21.4(m)
超前距取30米,帮距取30米。
8、钻孔参数的确定
(1)、每次钻孔4个(1#、2#、3#、4#、),2#孔为中心孔。(2)、钻孔直径:75mm。
(3)、钻孔沿煤层倾向呈五花眼布置,超前距30米。
(4)、在每个钻场地点做好标记,并挂牌管理。
9、井巷导水或可能导水断层前的探水设计:
(1)、超前探水:探水线(探水起点)至断层交面线的最小距离为20米,当水压大于2Mpa时按每增加0.1Mpa增加1m。
(2)、其他技术参数同上(探水设计)。
探放水钻孔布置示意图:见附图
三、组织措施
成立矿井探放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庄昌宽
副组长:周作法
成员:董自富盛高峰刘善康李宗铸刘亮吉相广伟谢修栋李大青
1、组长负责全面的探放水工作的统一指挥,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各职责范围内具体的探放水工作。
2、要求各成员必须及时收集现场钻孔位置、钻孔数量、钻孔方位、钻孔倾角、钻孔深度以及钻孔所探情况等,将原始信息如实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必须及时记录。
3、调度室必须按照本措施之规定,及时下达当班允许的掘进进尺,当班安全员和瓦斯员必须向调度室、生产科、及时上报当班进尺数据,如实填写管理记录表。
四、探放水前的准备工作
施工地点:1907运输巷及回风巷
水源性质:预测水源主要为老空水、煤层顶、底板水和断层导水
。钻机型号:ZDY-620型煤矿用坑道钻机
钻具配备:Ф75mm钻杆88m,合金钻头3个及钻具1套。
1、在组织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将打钻所需的材料及工具,设备准备齐全,不能因为准备工作的原因而影响施工。
2、在运输ZDY-620型煤矿用坑道钻机等大件设备的过程中,运输人员应轻拿轻放,避免设备因受力碰撞而受损。
3、钻机及其附属设施及各部件连接要牢固可靠,并在每次使用前检查,确保施工的安全。
4、每次开钻前,检查钻杆接头的牢固情况,严防脱钻事故的发生;钻杆要达到不堵塞、不弯曲、丝口不磨损。
5、在组织施工前,要求施工人员对钻机附近10米范围内的巷道支护进行检查,发现巷道支护受损的及时处理并加强支护,并打好立
柱和挡板。
6、保持施工现场有足够的安全空间,便于施工。
7、在巷道低洼处人行道侧及时挖好水仓,清理好临时水沟,确保排水畅通无阻。
8、在打钻地点附近安设专用电话及报警装置,并保证随时与调度室联系。
9、技术人员和防探放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钻孔位置、方位,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10、带班矿领导和当班安全员、瓦斯员必须在探放水地点监督安全和随时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浓度超过0.8%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五、安钻探水前的技术要求
1、安钻地点与积水区间距小于探水规定的超前距,如有突水征兆时,应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加固,另找安全地点探放水。
2、钻窝应避免做在断层带或松软岩层内。
3、钻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安好钻机接电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4、按预计流量修建排水沟,清理巷道并挂好风筒、电缆、管道等。
六、探水施工中的技术要求:
1、钻进时应准确判别煤、岩层厚度并记录穿层深度。终孔前再复核一次,对孔深严格进行记录。
2、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现象时,必须立即停钻,记录其孔深并同时将钻杆固定,但不得取出钻杆。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钻进中发现有害气体喷出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