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家庭主体性的建构及其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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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家庭主体性的建构及其可能

文章通过对费孝通与《乡土中国》、阎云翔与《私人生活的变革》的分析,概述了家庭的变迁;从历史与现实的角度阐释了家庭的劫难;认为对于家庭的认识往往囿于社会中心论和结构功能论,其结果是对家庭主体性的忽视,家庭作为人的自然性的发展和升华受到了遏制和迫害。家庭由“事业社群”向“私人生活空间及个人避风港”的转型,加之,社会分工进一步精细化而引发的家庭功能的式微,使得家庭主体性的建构成为可能。

标签:家庭变迁;家庭劫难;爱;家庭主体性

家庭正经历着自身内部的溃烂。较之家庭曾遭受的一次又一次不绝于史的冲击,这次的冲击可能是致命的。家庭会不会瓦解呢?这种疑问并不新鲜。一直以来,面对社会分工的进一步深化以及由此引发的家庭的社会功能的式微,一些学者认为家庭将面临瓦解。另外,持否定态度的人,如古德,他认为,“任何一个具体的家庭可能是脆弱的不稳定的,但是家庭制度就其整体而论,却是坚不可摧、富有活力的。”[1]因为在古德看来,“几乎任何一个具有正常寿命的人都会结婚。绝大数人都会生养子女,而其子女又会步其后尘。在越来越多的离婚者当中,许多人会再婚,其中有些人充满希望,而另一些人则疑虑重重。在西方国家,结婚的人比一个世纪以前多了。”[1]家庭史似乎能够对这样的疑问提供一个否定的答案。但是家庭遭遇的种种劫难却不能使人满足于这样一种否定的回答,家庭到底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着怎样的苦难,这些苦难又给了我们一些怎样的启示。这是本文试图做出回答的。

一、家庭的变迁

有关家庭变迁的研究,大都集中于家庭结构和家庭制度的研究,而忽视了对于家庭成员间的感情的研究,直到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书的问世,这样的格局才被打破,更多的学者开始将目光投向私人生活领域。其实,费孝通早在《乡土中国》中便已经涉及了对于这方面的思考,可惜的是,费孝通纵是认识到了“我们对于中国的感情生活太少分析”,在这方面的思考却十分有限。

1、费孝通与《乡土中国》

费孝通比较了中国的家庭和西方家庭。费孝通认为,“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两性之间的感情是凝和的力量。两性感情的发展,使他们的家庭成了获取生活安慰的中心。”并在《美国人性格》一书中用“生活堡垒”形容这种西方家庭。而中国的家庭则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配轴虽则和主轴一样并不是临时性的,但是这两轴却都被事业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感情。”[2]通过乡间调查,费孝通指出,“这些观察使我觉得西洋的家和我们乡下的家,在感情生活上实在不能并论。”[2]而且费孝通认为,造成这种乡下夫妇大多“用不着多说话的”,“实在没有什么话可说的”,“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性别和年龄组间保持着很大的

距离”[2]并非偶然,而是“把生育之外的许多功能拉入了这社群中去之后引起的结果”。[2]

2、阎云翔与《私人生活的变革》

关于阎云翔的《私人生活的变革》及其研究,可以从美国列文森奖奖词获得一般的认识。“作为一部杰出的乡村民族志,该书探究了一个以前从未被其他学者研究过的课题:中国农民家庭生活中的个人与情感问题。阎教授曾在上世纪70年代在中国东北的某个农村里当了7年的农民,并在1989年作为训练有素的人类学家再次回到那里进行了长达了十多年的田野调查,因此,他能以知情人的视角,展示出一幅关于个人经历及普通村民精神世界的充满微妙变化的图景。他的研究范围很广,从社会关系、家庭财产和赡养老人等比较公共的话题,到像风流韵事、两性关系、节育和性动力等私密的话题。该文研究彻底分析说理发人深省,文风直白、敏感而感人。”[3]阎云翔指出,“到90年代初期,绝大部分下岬人已经将夫妻的独立性作为家庭理想的一部分。同样,无论是大家庭还是核心家庭,横向的夫妻关系已经取代了纵向的父母、儿子关系而成为家庭关系的主轴。”[3]阎云翔的研究较之其他学者而超越其上的另一原因是他的研究并没有满足于“夫妻关系成为家庭主轴”这一认识,对于两性关系的变化给予了极大的观照。阎云翔的研究揭示了下岬村家庭从“事业社群”向“私人生活领域”的转型。而这一转型在今天的中国社会已蔚为大观。在《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书中,阎云翔也担忧地刻画了中国传统孝道的衰落,无公德的个人的出现。学者在这方面的经验研究也越来越多,比如,陈柏峰对皖北李圩村的调查:“在调查时笔者发现,很多出去打工的年青人将孩子扔给自己的父母,从来不管不顾,不但不给父母任何补偿,孩子的奶粉钱、学费等也不负担”“当笔者向一位老村支书了解老年人生活状况时,他最后总结说:‘现在的社会和年轻人对不起我们这一代人。当我老得不能动,生活不能自理时,就自己喝农药死掉,我不会去求儿子们,不希望受儿媳妇的气,被他们羞辱划不来。’”[4]

二、家庭的劫难

“尽管家庭常被看作是一个激起人们感情的社会单位,但它却是一个为更大的社会结构服务的一种功能性机构,许多其他机构都取决于家庭所做的贡献。”[1]诚然,家庭是作为一种社会功能存在。但也正是因为作为社会这台机器的螺丝钉,家庭的主体性往往会消失于其社会功能之中,而且,家庭的功能越强大其遭致的破壞的或然率便越大。家庭作为社会功能,其遭致的一切劫难其根源在于这样一种认识,即“整体大于部分”,关于这一点可以从亚里士多德的一段论述中窥得:“城邦(虽在发生程序上后于个人和家庭),在本性上则先于家庭。就本性来说,全体必然先于部分;以身体为例,如全身毁伤,则手足也就不成其为手足,脱离了身体的手足同石制的手足无异,……我们确认自然生成的城邦先于个人,就因为(个人只是城邦的组成部分,)每一个隔离的个人都不足以自给其生活,必须共同集合城邦这个整体(才能让大家满足其需要)。”[5]不可否认,脱离了身体的手足不成其为手足,但是,没有健全的手足的身体也是不完满的。家庭作为社会功能,其作为社会完善之手段的前提是其自身主体性的建构与完成。在此,十分之有必要对作为社会功能的家庭与作为国家目的之手段的家庭区别开来,而

且,家庭作为国家目的之手段其可说,或者说其合法性是建基于国家目的从属于社会目的,一旦国家目的脱离了社会目的甚至背离社会目的,对于家庭的打击将是致命的。关于这一点,不绝于史,是不难举证的。据史书记载:商君遗礼仪,弃仁恩,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故秦人有子,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字壮则出赘。父借耰锄,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抱哺妻子,与公并踞。妇姑不相悦,则反唇而相稽。其慈子嗜利,不同禽兽者亡几耳。然并心而赴时,犹日蹶六国而兼天下,功成求得矣。(见《前汉书·贾谊传》)[6]

因国家行为,而致家庭破裂,以战时抓丁为最甚。为更加形象地把握这一认识,此处引杜甫“三吏三别”之《石壕吏》:

暮投石壕吏,有吏夜捉人。老翁逾墙走,老妇出门看。

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听妇前致词:“三男邺城戍,

一男附书致,二男新战死。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

室中更无人,惟有乳下孙。有孙母未去,出入无完裙。

老妪力虽衰,请从吏夜归。急应河阳役,犹得备晨炊。”

夜久语声绝,如闻泣幽咽。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

对于家庭的迫害不止于“强国家”,在国家微弱之际,亦是如此。一旦家庭成为背离社会目的的国家行为的手段,这种灾难便不可避免。然而,在中国历史上有一例逃出其外,即新文化运动时期,对于家庭的冲击,非因来自国家的强力,全然缘于一种思潮,在全盘否定中国传统文化,在抨击“吃人的礼教”这股思潮中出现的“毁家”论:

原人之始,本无所谓家也,有群而已,自有家而后各私其妻,于是有夫权。自有家而后各私其子,于是有父权。私而不已则必争,争而不已则必乱,欲平争止乱,于是有君权。夫夫权、父权、君权,皆强权也。皆不容于大同之世者也,然溯其始,则起于有家,故家者,实万恶之原也。治水者必治其源,伐木者必拔其本,则去强权必自毁家始,此一义也。[7]

不过此种停留于“口号”层面的冲击对家庭的迫害必然是十分有限的,因为此种言论全然不顾家庭是人的自然性的发展。而后,对于家庭的迫害最严重者莫过于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社会生活的过度政治化导致的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的绝对异化,父(母)不为父(母),子(女)不复子(女),夫不为夫,妻不复妻。

以上所述家庭遭受的冲击严重者纵有“家不成家”,然而不过来自外部强力,虽能毁家庭于一时,但终不可逆家庭乃人的自然性的发展,是不能绝家庭于世的。然而,令人担忧的是,家庭正在经历着来自内部的溃烂。在此,有必要再次指出,家庭的意义已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即家庭不再是费孝通所谓的“事业社群”,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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