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解读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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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综治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商联关于推进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综治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商联关于推进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综治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商联关于推进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内蒙古自治区综治办,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公布日期】2016.05.14•【字号】内司发〔2016〕12号•【施行日期】2016.05.14•【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综治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商联关于推进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内司发〔2016〕12号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劳动争议中的基础性作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60号),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司发通〔2016〕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推进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健全调解组织,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基础保障,提升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能力,发挥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大局稳定。

在开展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时,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协作联动原则。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社部门和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的专业性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二)平等自愿原则。

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愿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当事人需求,提供便捷服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三)依法调解原则。

依法设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组织机构,严格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和规范程序,受理、调解劳动争议,确保调解工作合法、有效。

人社部、最高法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

人社部、最高法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

人社部、最高法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7.11.08•【文号】人社部发〔2017〕70号•【施行日期】2017.11.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仲裁正文人社部、最高法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以下简称裁审衔接)机制建设,是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探索加强裁审衔接工作,促进了劳动人事争议合法公正及时解决,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但是,从全国来看,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还没有在各地区普遍建立,已建立的也还不够完善,裁审工作中仍然存在争议受理范围不够一致、法律适用标准不够统一、程序衔接不够规范等问题,影响了争议处理质量和效率,降低了仲裁和司法的公信力。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加强裁审衔接机制建设的总体要求做好裁审衔接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落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以及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有关要求,积极探究和把握裁审衔接工作规律,逐步建立健全裁审受理范围一致、裁审标准统一、裁审程序有效衔接的新规则新制度,实现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完善、运转顺畅,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仲裁的独特优势和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天津市人社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社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社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委政法委,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总工会,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天津市企业联合会/天津市企业家协会•【公布日期】2023.07.17•【字号】津人社局发〔2023〕7号•【施行日期】2023.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人事争议正文市人社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3〕7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政法委,第一、第二、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天津海事法院、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各区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有关单位:现将《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市人社局市委政法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2023年7月17日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前端性、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强化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7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以下简称协商调解)有关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系统观念、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力强化风险防控,推进全社会多层次多领域力量联动融合,前移关口、下沉重心,加强争议源头治理,健全多元处理机制,提高协商调解能力,提升争议调处质效,全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2.21•【文号】人社部发﹝2022﹞9号•【施行日期】2022.0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人事争议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人社部发﹝202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的要求,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70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工作实践,现就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申请不予受理或者经仲裁审查决定不予制作调解书的,当事人可依法就协议内容中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事项申请仲裁。

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下列情形除外:(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二)当事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的调解组织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提起诉讼的;(三)当事人在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主持下就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不予确认,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提起诉讼的。

关于完善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

关于完善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

关于完善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为推动健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深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工作,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我市和谐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主要任务(一)完善多元化解平台。

人社局、法院、司法局、总工会、工商联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推动在诉讼服务中心、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或窗口),在劳动争议多发的制造、餐饮、建筑等行业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立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

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的程序衔接,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

建立和完善“调裁审”对接机制,将劳动争议解纷资源和力量派驻到市劳动关系综合服务中心(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中欧劳动关系联处中心及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为群众提供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法律援助、仲裁审查、司法确认、财产保全于一体的一站式劳动争议纠纷解决服务。

(二)推进纠纷源头治理。

市人社局和总工会要指导用人单位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对用人单位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指导企业与职工建立多种方式的对话沟通机制,完善劳动争议预警机制,特别是在分流安置职工等涉及劳动关系重大调整时,广泛听取职工意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解决机制,鼓励和引导争议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解决纠纷。

市人社局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指导,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各部门单位要发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会律师、劳动争议调解员和劳动关系协调员、人民调解员和法援律师、特邀调解员在预防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工作中的作用。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20.09.14•【字号】辽人社发〔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律援助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52号)精神,不断强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结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法律援助办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辽宁省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的对象和事项(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对象对经济困难的公民应当提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重点做好农民工、工伤职工和孕期、产期、哺乳期(以下简称“三期”)女职工的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

经济困难的公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成员;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的成员;在社会福利(救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或者接受社会救助的人员;作为政府扶贫对象并登记在册的农村贫困家庭的成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经济困难人员。

(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事项公民对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的;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给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请求给予工伤待遇等事项的可以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

二、进一步简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的申请及审查(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一般由申请人向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一并提交以下材料:法律援助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如代为申请,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或监护资格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明,或近亲属关系证明及近亲属身份证明,申请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证明;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解读新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及组织规则PPT课件

解读新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及组织规则PPT课件

2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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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新增“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程序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换挡、 结构调整阵痛、新旧动能转换相互叠加,经济下行压 力持续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大,影响劳动关系 稳定因素增多,部分地区集体劳动争议频发。
对此,自治区于2013年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办法》,2015年《中央 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 制的意见》对建立健全集体劳动争议快速仲裁特别程 序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践中,浙江、江苏、广东等地 对公平有效处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了很多有益探 索。
解读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
汇报人:
2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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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2020/1/6
CONTENTS
1 修订背景 2 新《办案规则》亮点 3 《办案规则》重点修改条款对比 4 新《组织规则》亮点 5 《组织规则》重点修改条款对比 6 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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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CHAPTER
修订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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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案规则》亮点
仲裁程序相对于诉讼程序更具有简 便、灵活、高效等特点。这次修订《办 案规则》,就是紧紧围绕更好发挥仲裁 制度优势来进行的,主要从四个方面进 行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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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 灵活 简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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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依法细化终局裁决范围
终局裁决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制度设计的一大亮 点,是体现仲裁制度优势的重要内容。其立法目的是, 让更多涉及劳动者基本权益的简单、小额争议案件以及 涉及劳动标准的争议案件终结在仲裁阶段,既减少当事 人讼累,又节约司法资源。
3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已经2017年4月24日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第123次部务会审 议 通 过 , 于 2017 年 5 月 8 日 公 布 , 自 2017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字号】闽高法发[2009]14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闽高法发[2009]14号)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司法为民工作机制,构筑全方位的诉调解体系,增强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能力,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为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诉讼法、司法解释和“三五改革纲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法院工作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诉讼调解理念1、正确认识诉讼调解的意义和作用。

诉讼调解是我国的一项重要诉讼制度,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是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是和谐司法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我省各级人民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作用,推动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与挑战。

各级人民法院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服务海西先行的高度,进一步发挥诉讼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减轻当事人讼累、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深刻认识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是积极应对社会转型期矛盾纠纷多发和复杂性的重要举措,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统一的有效方法,切实提高对诉讼调解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诉讼调解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正确把握诉讼调解的总体要求。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牢固确立诉讼调解在当前司法审判制度中的重要地位,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指导原则,努力践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元并举、案结事了”的工作要求,着力构建“全面、全程、全员”的诉讼调解体系,健全完善调解工作机制,打造和创新我省法院重要司法品牌,进一步推动调解运行规范化、调解范围广泛化、调解主体多元化、调解方法人性化、调解模式社会化,实现“案结事了”目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一、问题的深度评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存在的问题,在于调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公正、不公平现象。

调解过程中双方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导致调解结果不尽人意。

调解机构的专业性和中立性也可能受到质疑。

这些问题使得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难以达到期望的公正和公平。

1. 不公正、不公平现象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偏向某一方,或者在调解过程中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导致调解结果偏向一方,从而不公正、不公平。

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调解的公正性,也让双方难以达成满意的调解结果。

2. 信息不对等双方当事人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往往信息不对等。

雇主可能掌握更多的信息和资源,而劳动者可能处于弱势地位,面临信息不对等的压力。

在这种情况下,调解结果很可能偏向雇主一方,造成劳动者的利益受损。

3. 调解机构的专业性和中立性调解机构的专业性和中立性是保障调解公正和公平的重要因素。

然而现实中,一些调解机构可能存在专业水平不足、中立性不够的情况,致使调解结果难以服众,甚至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

二、解决措施的广度评估为了解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各个方面入手,包括立法、机制设计、调解员培训等多个方面,以期提升调解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1. 加强立法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调解的程序和规范,规范调解员的行为,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和公平。

也要为调解结果提供法律保障,让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有较高的信任度。

2. 完善调解机构机制调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调解员的专业性和中立性。

还可以提供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制,让调解结果经得起公众的监督和检验。

3. 调解员培训对调解员进行系统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中立意识。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沟通技巧的提升、职业道德的培养等,从而提升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若干意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是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机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动态变化,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效率、保障仲裁公正等方面,提出一些意见,以期进一步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发展。

首先,完善仲裁制度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基础。

我们可以推动立法修订,明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程序和规则,提高其透明度和可预见性。

此外,应强调仲裁公证性,让仲裁决定具有司法强制力,确保劳动者获得合法权益。

同时,建立多元化解机制,如鼓励企业建立内部仲裁机构,以减轻仲裁机构的工作压力,提高劳动争议解决的效率。

其次,提高仲裁效率是关键。

在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中,我们需要确保仲裁机构足够的人力和物力资源,提升其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

可以加强人员培训和专业学习,提高仲裁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使其在仲裁过程中更加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公正和专业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此外,还可以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仲裁过程的数字化水平,加快案件处理速度,减少劳动者的等待时间。

保障仲裁公正也是非常重要的。

仲裁机构应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仲裁人员的廉洁和公正。

应设立仲裁监督机构,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

同时,建立公正的仲裁机制,确保劳动者在仲裁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护。

例如,可以采取公开审理机制,让社会和公众对仲裁过程进行监督,防止不公平仲裁的产生。

此外,要加强对劳动争议案件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仲裁决定能够落地生效,实现劳动者权益的保障。

另外,应加强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宣传和推广。

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仲裁机构的认知和了解,鼓励他们履行参与仲裁的义务。

同时,适时发布仲裁案例和典型案例,让更多人了解仲裁的作用和意义,进而推动劳动争议选择仲裁解决的方式。

综上所述,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美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美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美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美国作为一个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同时也是一个法治意识十分浓厚的国家,体现在劳动关系领域,工人、工会和雇主的活动深受法律的制约与规范。

在美国,作为劳动关系(又称劳工关系、劳资关系)调整依据的劳动法体系完备,立法成熟,不同的经济部门有不同的程序和标准。

同时,大部分的美国劳动法律只规定了处理劳工关系的程序,而把工作的实质性规则(如工资数量,员工福利,裁员保护等)留给了资方或劳方,由劳资双方谈判决定,以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立法原则。

由于劳动法覆盖面广,内容庞杂,使之成为许多专家研究的领域,并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劳工关系研究框架:研究公司、雇员、政府三个实体及其相互关系,例如协商、谈判、罢工、调解与仲裁。

这些关系及其处理原则,已深深扎根于美国基本的社会、经济和法制制度中,劳工关系还成为哈佛大学商学院MBA的指定课程,美国社会对劳动关系的重视程度可略见一斑。

一、美国的劳资纠纷(即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美国的劳资双方主要是通过集体谈判的形式来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的,但是在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仍可能因为某些具体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纠纷。

对此,1935年的《劳工关系法》和1947年的《劳资关系法》以及1959年的《劳资报告和信息披露法》详细规定了劳资的处理方式。

概括的说,美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方式有协商、仲裁、行政裁决、诉讼四种方式,且各种方式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

(一)协商在美国,几乎所有的集体谈判协议(集体合同)中都包含有不满程序。

所谓不满,是指雇员以书面形式定称自己在工作中的权利受到侵犯。

一般而言,不满是因为雇主违反了集体合同,但不仅仅限于此。

不满可以由员工个人向工会提出,也可是工会自己提出。

在美国的产业界,一个完整的不满程序,包括3~5个步骤。

以通用汽车公司为例,不满程序包括四个步骤,第一个步骤由雇员和他的主管人员谈话,在谈话过程中,雇员任何时候都可以让工会委员会的成员参加。

如果不能解决不满,则要采取第二个步骤,即由工会的工厂委员会与公司的劳工关系部召开会议,这种会议通常每周召开一次,讨论不满的情况。

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解读

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解读

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解读
佚名
【期刊名称】《劳动保障世界》
【年(卷),期】2017(000)034
【总页数】2页(P33-34)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源头治理多元化解——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有关问题 [J],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户网站
2.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J],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J],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4.人社部、最高法共同出台《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意见》[J],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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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

关于完善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

关于完善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完善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人事争议屡见不鲜。

为了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需要不断完善与创新。

以下是关于完善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1. 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构体系。

市劳动部门应加强组织建设,提升能力水平,注重人员培训,建立专业的仲裁、调解、协商等机构,提供高效、专业、公正的服务。

2. 推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构与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组织之间的深度合作。

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健全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机制,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加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劳动关系管理和解决争议的能力。

3. 强化网络化解平台建设。

利用互联网和新技术手段,建立起劳动人事争议在线审理、在线调解等机制,提高多元化解决争议的效率和便捷性。

4. 加强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研与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推动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

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总结劳动人事争议的特点和规律,为制定更科学、更具操作性的政策提供参考。

5. 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为劳动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建立劳动法律援助基金,提高贫困劳动者的法律援助保障水平。

6. 加强社会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解决氛围。

媒体应发挥积极的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用工行为的曝光力度。

同时,加强舆情研究和舆论引导,推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公众信誉度。

7. 鼓励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与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等力量的合作与交流。

建立起相对独立、公正、专业的第三方劳动人事争议解决机构,从制度上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提高多元解决机制的公信力。

通过完善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可以有效提高劳动关系的稳定与谐和,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劳动人事争议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佚名
【期刊名称】《人事天地》
【年(卷),期】2017(0)12
【摘要】近日,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就《意见》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和过程是什么?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是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总页数】3页(P37-39)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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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_意见_

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_意见_

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现就柴胡店镇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义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由各种利益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需要通过各种纠纷解决方式化解。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有力抓手。

全镇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常态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大意义,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和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完善人民调解机制,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二、狠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任务落实立足我镇实际,整合资源,集聚合力,拓宽途径,抓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

(一)整合调解资源,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在镇,依托镇综治中心和网格化管理体系,整合基层调解资源,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指导做好品牌调解室建设。

在村,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依托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工作室,确定专兼职调解主任,组织“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共同做好调解工作。

在镇重点企事业单位,依托司法所和工会组织,逐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工作室,确定2-3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做好企事业单位调解工作,达到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

逐步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设立调解工作室,确定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拓宽纠纷化解渠道,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XX市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

XX市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

XX市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71号)和《XX省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坚持系统观念、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多元处理机制,提升协商调解能力和工作质效,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的XX 实践,进一步健全完善具有XX特色的全过程、全链条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化解机制。

坚持人民至上、源头治理、创新发展、灵活高效,持续加强协商调解制度机制和能力建设,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保障进一步夯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和有关部门参与、司法保障、科技支撑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更加健全,部门联动质效明显提升,协商调解解决的劳动人事争议数量在争议总量中的比重显著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诉讼案件稳步下降至合理区间,协商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一)深化劳动人事争议预防服务1、采取“请进来” “走出去”相结合、“线上” “线下” 相结合、“订单式”“靶向式”相结合等方式,常态长效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建立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联系点制度,提升企业法治观念和依法规范用工能力。

(责任部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开展)2、健全调解仲裁机构与就业服务机构联动机制,推行“劳动维权+就业帮扶”模式,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帮扶、劳动人事争议预防服务,以保就业、稳就业的实际成效预防争议发生。

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经验

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经验

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经验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中双方在权益、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产生分歧而无法自行解决的争议。

在现代社会中,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成为了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和谐的重要途径。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介绍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的经验。

一、法律渠道法律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保障,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中,法律渠道起到了关键作用。

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仲裁等途径寻求法律支持和解决劳动争议。

在这些渠道中,专业的劳动仲裁人员或仲裁委员会会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和相关证据来进行判决,从而实现劳动争议的公正解决。

二、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作为一个聚集了同行业从业者的组织,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行业协会可以通过发布行业规范、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培训等方式,帮助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

同时,行业协会也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帮助解决劳动争议,维护行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三、企业内部机制企业内部建立健全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也是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的重要途径。

企业可以设立专门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负责处理员工的投诉、申诉和劳动争议。

这些机构可以通过内部调解、协商、仲裁等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维护企业的稳定和谐。

四、社会组织和NGO社会组织和非政府组织(NGO)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

这些组织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培训等支持,帮助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

同时,社会组织和NGO也可以通过调查研究、舆论监督等方式,促进劳动争议的解决和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五、劳动争议预防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中,预防劳动争议也是非常重要的。

企业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和沟通、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等方式,减少和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

同时,政府和行业协会也可以加强监管和指导,推动企业合规经营,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

六、国际经验借鉴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可以借鉴国际上的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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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解读答案1•针对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提出的措施是()。

(3.0分)A. 乡镇街道调解组织配备专职调解员B. 政府购买服务,调剂事业编制拓展幅度C. 企业人力资源、法务、工会部门工作人员参与调解D. 聘用兼职仲裁员我的答案:A X答错2.《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的主要目标是到()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服务社会能力明显提高。

(3.0分)A. 2020 年B. 2022 年C. 2027 年D. 2030 年3.《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在创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制方面提出了三大建议,其中不包括()。

(3.0分)A. 简化优化仲裁具体办案程序B.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调解C. 完善仲裁办案制度D. 加强仲裁办案管理和指导我的答案:B V答对4•在完善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方面,中办发60号文件的规定不包括()0(3.0 分)A. 推动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推动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B. 依托综治中心设置劳动争议调解窗口C. 推动建立健全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应急调解机制D. 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我的答案:D V答对5.《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总体思路中的中心任务是()。

( 3.0分)A. 推动健全中国特色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B. 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提升能力C. 提高调解仲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D. 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建设6.截至2016年5月,我国专职仲裁员队伍中,学历在大专及以上的比例为()(3.0 分)A. 41%B. 46.4%C. 59%D. 95.9%我的答案:D V答对7.在加强调解与仲裁相衔接方面,《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提出的要求是()。

(3.0分)A. 调解组织主动接受法院指导,协助调处争议B. 在诉讼服务中心等部门设立调解工作室C. 设立定期联席会议D. 建立仲裁员定点联系调解组织的制度我的答案:D V答对8.《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总体思路中的主线是()。

(3.0分)A. 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提升能力B. 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C. 推动健全中国特色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D. 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建设9.在强化基础保障机制方面,中发10号文件的规定是()。

(3.0分)A. 重视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仲裁院建设,配备必要的工作力量B. 推动仲裁员等法律工作者更新观念,在办案中努力照应当事人不同需求、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C•推动建立专业化、社会化调解员队伍D.各地要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所需经费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1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优化简化仲裁具体办案程序措施的是()。

(3.0分)A. 案件分类处理,简化优化立案、庭审、调解、送达等具体程序B. 建立健全集体劳动争议快速仲裁特别程序C. 推行三方仲裁员组庭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制度D. 推进派驻仲裁庭、巡回仲裁庭和流动仲裁庭建设我的答案:C "答对1.在健全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机制方面,《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提出的两大建议是()。

(4.0分))A. 指导用人单位加强源头预防B. 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C. 建立健全多层次调解组织网络D. 加强调解规范化建设我的答案:AB V答对2.《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在强化责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方面提出的要求有()。

(4.0分))A. 制定实施方案B. 进行督促检查C. 加强宣传D. 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我的答ABC 2答对案:3.在加强调解与诉讼相衔接方面,《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对法院提出的要求是()。

(4.0分))A. 设立派驻仲裁庭B. 在诉讼服务中心等部门设立调解工作室C. 健全劳动人事争议特邀调解制度D. 依法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我的答案:ABD X答错4.《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总体思路中的着力点是()。

(4.0分))A. 完善制度B. 创新机制C. 多方参与D. 提升能力我的答案:ABC X答错5.《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针对强化基础保障机制提出的要求包括()。

(4.0分))A. 加强队伍建设B.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C. 依法保障经费需要D. 改善服务条件6.《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在加强仲裁办案管理和指导方面提出的要求包括()。

(4.0分))A. 建立仲裁案件管理标准体系B. 建立仲裁办案指导制度C. 加强案例指导D. 统一仲裁文书格式我的答案:ABCD V答对7.《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在建立健全多层次调解组织网络方面提出了两个机制性要求,分别是()。

(4.0分))A. 推动建立协商解决机制B. 加强专业性调解与仲裁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C. 人社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建立名册制度,加强情况通报和人员培训D. 推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建议书、司法建议书制度我的答案:BC "答对8•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工作把握的原则包括()。

(4.0分))A•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要求与总结地方经验相结合B. 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C. 继承与创新相结合D. 协调联动与多方参与相结合我的答案:ACD X答错9.在加强仲裁与诉讼相衔接方面,《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提出要建立三个制度,分别是()。

(4.0分))A. 建立区域争议处理交流协作B. 定期联席会议C. 案件信息交流D. 联合业务培训10.在创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制方面,中办发60号文件的规定包括()。

(4.0 分))A.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提升仲裁效能B. 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依法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C. 推动小额劳动纠纷案件、涉及国家劳动标准等案件通过仲裁终局方式结案,提高终局裁决比例D. 推动建立健全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快速仲裁特别程序我的答案:ABCD X答错11.《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的重要意义包括()。

(4.0分))A.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求的重要举措B. 健全中国特色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的必然要求C.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D. 保障劳动人事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我的答案:ABCD V答对12.《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在健全多元处理工作格局方面提出建立三种机制,分别是()。

(4.0分))A. 形势研判、信息沟通、联合会商、协调配合制度B. 激励约束和职业保障机制C. 综治中心有效整合工作资源D. 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互动有力、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13.中发10号文件规定,坚持()的工作方针,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

(4.0分))A. 仲裁为主B. 预防为主C•基层为主D. 调解为主我的答案:BCD V答对14•在完善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方面,《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提出的三大建议是()。

(4.0分))A•建立健全多层次调解组织网络B. 加强调解规范化建设C.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调解D. 完善仲裁办案制度我的答案:ABC V答对15.《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坚持的基本原则包括()。

(4.0分))A. 源头治理、注重调解B. 依法处理、维护公平C. 服务为先、高效便捷D.立足国情、改革创新我的答ABCD V答对案:1.《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于2017 年3月31日由人社部颁布。

(2.0分)我的答案:错误V答对2•截至2016年5月,我国的专职仲裁员已经有65%拥有了法学专业教育背景(2.0 分)我的答案:错误V答对3•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总体思路的灵魂是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建设。

(2.0分)我的答案:正确V答对4•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总体思路的最终目标是提高调解仲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0分)我的答案:错误V答对5•截至2016年5月,我国仲裁员队伍中,专职人员所占比例超过了兼职人员(2.0 分)1•在完善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方面,《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提出的三大建议是()。

(4.0分))A•建立健全多层次调解组织网络B. 加强调解规范化建设C.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调解D. 完善仲裁办案制度我的答案:ABC V答对2.在创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制方面,(4.0中办发60号文件的规定包括()分))A.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提升仲裁效能B. 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依法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C. 推动小额劳动纠纷案件、涉及国家劳动标准等案件通过仲裁终局方式结案,提高终局裁决比例D. 推动建立健全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快速仲裁特别程序我的答案:ABCD X答错3.《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在健全多元处理工作格局方面提出建立三种机制,分别是()。

(4.0分))A. 形势研判、信息沟通、联合会商、协调配合制度B. 激励约束和职业保障机制C. 综治中心有效整合工作资源D. 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互动有力、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4.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工作把握的原则包括()。

(4.0分))A. 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要求与总结地方经验相结合B. 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C. 继承与创新相结合D. 协调联动与多方参与相结合5.《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坚持的基本原则包括()。

(4.0分))A. 源头治理、注重调解B. 依法处理、维护公平C. 服务为先、高效便捷D. 立足国情、改革创新我的答案:ABCD V答对6.《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在建立健全多层次调解组织网络方面提出了两个机制性要求,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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