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

合集下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102号――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和60类工业产品实施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102号――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和60类工业产品实施细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法律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
和60类工业产品实施细则的公告(2016年修订)
为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要求,进一步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规定,以及《质检总局关于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意见》(国质检监〔2015〕364号)精神,质检总局新制定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并对60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不含食品相关产品)进行了修订,现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和修订后的60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予以公布,自2016年10月30日起实施。

自实施之日起,原公布实施细则及修订单失效。

请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依法加强对发证产品和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附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60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略)
质检总局
2016年9月30日
来源: /fg/detail2028387.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14年4月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局长2014年4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对生产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第三条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质检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适时对目录进行评价、调整和逐步缩减,按前款规定征求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

列入目录产品的进出口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统一审查要求,统一证书标志,统一监督管理。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部分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质检总局统一确定并发布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审查发证的产品目录。

质检总局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实施方案》

质检总局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实施方案》

门受理 后 一 并核 查 ,按 “一 企 一证 ”,收 回 原证 书 ,换 发 化 组 织保 障 、服 务行 业健康 发展 ”为基 础 ,在组 织 文化
新证书。证书有效期取原证书最短有效期 。
活动 、建 立 网站 和公 共 信 息 平 台、实施 社 会公 益爱 心
提 出延续 申请 ,但不符合生产许 可证延续有效期 服 务 项 目、制 定地 方标 准 、推 进质 量联 盟 、内部 组织建
“ 一
企 一证 ”改革 ,自 2018年 1月 15日起 在 全 国 范围
5、补 领 。生产许 可证在 有效 期 内,企 业生产许 可
内 实施 ,产 品 范 围 包括 目前 实施 工业产 品 生产许 可 管 证 证 书因遗 失或毁 损 而 申请 补领 的 ,按 “一 企一证 ”补
理 的 38类 产 品 。
时 申请 生产 多种 纳入 工 业产 品 生 产 许 可讧 管理 目录 益 项 目总结 交 流会在 昆 明 召开 。 云 南省质 量技 术监
的产 品 ,审批 发 证 部 门一 并 实施 审 查 并按 照规 定 时 督局执法监督 处处长陈德 ,《中国建筑防水》杂志社社
限作 出决 定 ,并 颁发 一 张 工 业产 品 生 产许 可证 ,在 副 长 兼 总编辑徐 建 月 ,云 南省残联 组联 处 武春英 主任 ,
l、发证 。企业 首 次 申请 1类 以上 产品 生产许 可
证 时 ,质监 部 门受理后 一 并核 查 ,按 照 “一 企 一 证 ”发
证 ,证 书有 效期 5年 。
2、延 续 。生产许 可证 有效 期届 满 需要 继续 生产
的 ,企业应 当在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 6个月提
出延 续 申请 ,试 行 简化 审批 程 序 的 产 品 生产 企 业 应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管理规定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管理规定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管理,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针对列入《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产品(加工食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化妆品除外),依据《条例》、《实施办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发布的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具体要求。

第三条实施细则的起草、征求意见、审定、批准发布、宣贯、实施、修订,应当遵循本规定。

本规定不适用加工食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实施细则的编号用大写汉语拼音XK加五位阿拉伯数字编码组成:XKXX-XXX。

前边两位数字是产品类别号,后边三位数字是产品品种号。

第五条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发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日常管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负责组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起草和宣贯等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负责研究起草相关产品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实施细则制定第六条审查部负责起草实施细则讨论稿,确保引用标准现行有效并正确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单元划分、生产工艺工装设备、检测计量仪表设备、检验规则制定应当科学合理,既能够保证企业持续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同时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审查负担.审查部还应当保证实施细则制定的文字质量。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进一步调整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取消19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将3类工业产品由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将8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由质检总局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调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共计38类,其中,由质检总局实施的19类,由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的19类。

对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为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取证成本,由质检总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地区和行业试行简化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一是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改由企业提交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二是后置现场审查,企业提交申请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并作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承诺后,经形式审查合格的,可以先领取生产许可证,之后接受现场审查。

对通过简化程序取证的企业,在后续的监督检查中,如发现产品检验或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由发证部门依法撤销生产许可证。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调整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工作的落实和衔接,加快推进配套法规和制度建设,做好经费保障,完善相关技术标准,稳妥实施相关产品由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要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大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频次和品种,扩大抽查覆盖面,对此次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实现抽查全覆盖。

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国务院将根据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工作情况,适时修订相关行政法规。

附件: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取消、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下放管理权限的产品目录(共计30类)2.调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共计38类)国务院2017年6月24日附件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取消、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下放管理权限的产品目录(共计30类)序号产品名称目前实施机关调整情况税控收款机质检总局取消2抽油设备质检总局取消3钻井悬吊工具质检总局取消4防喷器及防喷器控制装置质检总局取消5电力金具质检总局取消6输电线路铁塔质检总局取消7铜及铜合金管材质检总局取消8棉花加工机械质检总局取消9机动脱粒机质检总局取消10工厂制造型眼镜质检总局取消11铝、钛合金加工产品质检总局取消12蓄电池质检总局取消13橡胶制品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取消14电力整流器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取消15岩土工程仪器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取消16泵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取消17电力调度通讯设备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取消18水文仪器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取消19输水管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取消20电热毯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21助力车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22摩托车乘员头盔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砂轮质检总局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发证24饲料粉碎机械质检总局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发证25建筑卷扬机质检总局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发证26钢丝绳质检总局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发证27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质检总局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发证28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质检总局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发证29预应力混凝土枕质检总局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发证30救生设备质检总局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发证附件2调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共计38类)序号产品名称实施机关1建筑用钢筋质检总局2轴承钢材质检总局3水泥质检总局4人民币鉴别仪质检总局5防伪技术产品质检总局6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机质检总局7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质检总局8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质检总局9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质检总局10防爆电气质检总局11燃气器具质检总局12空气压缩机质检总局13港口装卸机械质检总局14摩擦材料及密封制品质检总局15公路桥梁支座质检总局16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质检总局17水工金属结构质检总局18制冷设备质检总局19内燃机质检总局20砂轮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1饲料粉碎机械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2建筑卷扬机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3钢丝绳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4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5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6预应力混凝土枕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7救生设备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8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9电线电缆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30耐火材料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31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32建筑防水卷材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33危险化学品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34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35汽车制动液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36人造板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37化肥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38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质检总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依照本办法 规定的程序对企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 延续,但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变。
第四章延续与变更(案例)
A企业(持有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在X市 B企业(无许可证),A在B工厂内,新设“取证
危化品生产点”,未经许可审查,供B下属企业 使用 。 存在哪些违法行为,如何定性处罚? 注:无证生产、生产条件变化 第2条
第6条:相比80号令第7条(根据《管理条例》和 国家质检总局规定 ),本规章直接授权省级质量 技术监督局承担部分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审查发证工作。
监督管理 监督检查(第43条) 第7、8条:相比80号令,内容、位置有所调整。 适用范围:条例 目录 食品相关产品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主要规定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条件、受理主体、办理程序等内容。 第10条: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 件:(一)有与拟从事的生产活动相适应的营业 执照 。 第12条:相比80号令,去掉附件,呼应149号令, 统一行政许可文书;同时删除了80号令第16条关 于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情形(理由:与行政许可 法不符,受理仅是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
一、修订必要性 二、修订过程 三、主要内容 四、问题
一、修订必要性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 下简“《办法》”总局第80号令)自2005年颁布实施九年来,对全面 提高重要工业产品质量水平,维护人民群众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 推动产业健康、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条例53条 办法第55条
条例47条 办法第50条
第九章附则主要规定了个体工商户、期限 计算、另行规定、实施日期以及有关文件 废止等内容。
2013年8月,第三次印发各省级质监局征求意见,并同时征求直属出入境检 验检疫局和社会公众意见。根据收到的反馈意见,与相关单位进行专门沟通, 并对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条例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经2014年4月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局务会议审议通过,4月21日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书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书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书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依据法律、法规及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国发【】号.《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监【】号.《质检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监函【】号.《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工作细则>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年第号.《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年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年第号令。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年第号令.《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年月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监联[]号.《关于印发钢铁水泥行业兼并重组企业优化生产许可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质检监函【】号).《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代表大会公告第号.《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和类工业产品实施细则的公告》年月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年第号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条件包括:.有与拟从事的生产活动相适应的营业执照。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的问题与完善

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的问题与完善

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的问题与完善发布时间:2021-12-29T01:25:46.695Z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9月第27期作者:郭燕珍[导读] 现如今,我国的经济在迅猛发展,社会在不断进步,郭燕珍成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 274200摘要:现如今,我国的经济在迅猛发展,社会在不断进步,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主体的广泛性、涉及利益的公共性、造成危害的严重性,使得在相关信息获取处于劣势地位的消费者之合法权益受到进一步威胁,因而对产品质量予以行政监管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018年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成立后,所进行的机构整合、职能划分已为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提供了良好的制度条件。

然而,产品生产环节中市场准入从严限制缺乏适当性以及认证制度的不足,销售流通环节以抽查为主要手段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以及检验检测体系的不完备,以及售后环节中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体系的不完善,均是当前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中存在且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质量安全;产品安全;行政监管 1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的问题1.1风险管理缺乏主动性,事后管理弊端丛生虽然在质量监管中有行政许可、产品强制性认证等事前监管手段,但总体来说目前现有的质量管理体系缺乏查找风险、防范风险的主动性,主要侧重于质量安全事件爆发后的应对和恢复,而对风险的预测与预防工作做得不够。

往往等到风险来临,才会想到控制和处置风险,应该说只重视事后的补救性管理,缺乏对风险事件发生前可能性阶段的预防性管理。

缺乏对风险的预测,使质量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在风险来临时处于被动的撞击式反应,而不是主动出击。

而且以往无论是标准化质量管理还是全面质量管理,都只是从产品质量的一个角度切入进行研究,没有对产品生产的全流程以及整个流程中涉及的企业、消费者、监管者等多主体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因此常规事后管理模式往往难以应对处置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1.2市场准入从严限制缺乏适当性产品进入销售环节之前的行政监管能够在源头上保证产品质量的安全性。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7.06.24•【文号】国发〔2017〕34号•【施行日期】2017.06.24•【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进一步调整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取消19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将3类工业产品由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将8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由质检总局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调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共计38类,其中,由质检总局实施的19类,由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的19类。

对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为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取证成本,由质检总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地区和行业试行简化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一是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改由企业提交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二是后置现场审查,企业提交申请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并作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承诺后,经形式审查合格的,可以先领取生产许可证,之后接受现场审查。

对通过简化程序取证的企业,在后续的监督检查中,如发现产品检验或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由发证部门依法撤销生产许可证。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调整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工作的落实和衔接,加快推进配套法规和制度建设,做好经费保障,完善相关技术标准,稳妥实施相关产品由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要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大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频次和品种,扩大抽查覆盖面,对此次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实现抽查全覆盖。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历史变迁与改革举措郑晓舜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历史变迁与改革举措郑晓舜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历史变迁与改革举措郑晓舜发布时间:2023-05-16T03:14:33.087Z 来源:《建筑实践》2023年5期作者:郑晓舜[导读] 生产许可证制度是我国政府实施的一种行政许可行为,旨在规范企业生产和市场准入。

长期以来,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过宽,企业提交的材料繁多,取证周期长,证后监管乏力。

2017年是生产许可证改革频次最多、力度最大的一年,主要是精简产品目录,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受理程序,改进审查方式,优化检验环节,实行先证后核,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2018年是生产许可证改革的收官之举,有效地规范了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各项工作。

广东省生产许可证审查服务中心 510630摘要:生产许可证制度是我国政府实施的一种行政许可行为,旨在规范企业生产和市场准入。

长期以来,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过宽,企业提交的材料繁多,取证周期长,证后监管乏力。

2017年是生产许可证改革频次最多、力度最大的一年,主要是精简产品目录,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受理程序,改进审查方式,优化检验环节,实行先证后核,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2018年是生产许可证改革的收官之举,有效地规范了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各项工作。

一、生产许可证制度生产许可证制度是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通过开展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确认企业具备持续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并颁发生产许可证证书,允许其生产的一种行政许可制度。

二、数字见证改革轨迹1984年,第一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重要工业产品为87种。

1992年,先后发布了9批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到1992年为487种。

1994年,先后撤销205种和150种,到1994年为132种。

1998年,增加了4种,到1998年为136种。

福建省建筑防水行业协会成立,李文芳当选会长

福建省建筑防水行业协会成立,李文芳当选会长

质检总局印发《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7月 2 8日, 质检 总局再 次发布特急文件——《 质
检 总局 关于加 快推 进 工 业产 品 生 产许 可证 试行 简化
朱冬青秘 书长在交流 中赞赏了平舆县、 项城市的
党委 、 政 府对 建 筑 防水产 业发展 的 高度 重视 。 他指 出 , 平舆 、 项 城 防水历 史悠 久 , 从 业人 员规 模庞 大 , 是 防水 产 业发展 的有 力资 源后 盾 。 他介 绍 了防水行 业 当前 态 势 和发 展 趋 势 , 并特 别 指 出, 行 业在 服 务 端 的短 板 主
审批程序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 国质检监[ 2 0 1 7 ] 3 8 1
号, 以下 简称 “ 3 8 1号文 ” ) , 部 署提 前 开展 试 点地 区工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工作。 7月 7日,质检总局发布特急文件——《 关于贯
彻 落 实<国务 院 关 于调 整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证 管理
行 实地调研 。
福建省建筑防水行业的会 朱冬青 、 苗燕一行与平舆县县委 书记
张怀德 , 县委副 书记、 县 长赵峰 , 县人 大常委会 主任
禹卫 东 , 原 人 大 常委 会 副 主任 、 平舆 县 防 水协 会 会 长
褚立国; 项城市委常委、 常务副市长张森, 项城 市政协
中国建 筑 防水
2 0 l 7 N o . 1 6
筹备组李文芳做的筹备工作报告 ; 杨伟华汇报 了章程
先后 走进 恒 建博 京 、 唐 山德 生 、 唐 山 东方 雨虹 、 唐 山远 大 洪雨 、 河 北 强凌 、 定 州双 特机 械 、 科 雨 防水 、 宏 越 祥

质检总局关于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质检总局关于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质检总局关于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标准化的通知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生产许可证审查机构: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34号),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改革,加强行政许可标准化和规范化,现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工作细则》,请遵照执行。

附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工作细则质检总局2017年月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工作细则一、适用工作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核发事项的申请、办理和后置现场审查管理。

二、适用产品范围砂轮、饲料粉碎机械、建筑卷扬机、钢丝绳、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预应力混凝土枕、救生设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电线电缆、耐火材料、建筑钢管手脚架扣件、建筑防水卷材、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汽车制动液、人造板、化肥。

三、审批依据(一)《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34号)。

(二)《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国质检监〔2017〕317号)。

(三)《质检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17〕381号)。

(四)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四、办理机构(一)受理机构省级质监部门和省级质监部门委托的下级质监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二)决定机构省级质监部门。

五、企业应履行的义务(一)申请人应当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细则要求,根据要求积极做好取证条件准备。

(二)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人应当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一)申请条件1、有与拟从事的生产活动相适应的营业执照;2、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3、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行业以及企业明示的标准;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设备的情况;5、承诺具有符合相应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的条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拟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拟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拟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05.30•【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拟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和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市场监管领域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拟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32项,部门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72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进入首页“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9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5月30日关于拟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的说明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市场监管领域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拟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32项,部门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72项。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清理范围此次取消的证明事项主要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还包括技术规范、各类审查细则等设定的证明事项。

按照司法部关于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场监管总局已将法律、行政法规设定证明事项的清理结果报送司法部,相关取消事项将在法律、行政法规修订后予以实施。

二、清理原则此次清理工作本着尽可能取消和最大化清理的原则进行:凡是在法定依据之外,擅自增加证明材料、提高证明要求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等方式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的,一律取消;凡是可以通过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工作细则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工作细则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工作细则作者:来源:《居业》2018年第01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91号)一、适用工作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核发事项的申请、办理和后置现场审查管理。

二、适用产品范围砂轮、饲料粉碎机械、建筑卷扬机、钢丝绳、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预应力混凝土枕、救生设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电线电缆、耐火材料、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建筑防水卷材、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汽车制动液、人造板、化肥。

三、审批依据(一)《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 2017]34号)。

(二)《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国质检监[ 2017] 317号)。

(三)《质检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函[ 2017] 381号)。

(四)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四、办理机构(一)受理机构。

省级质监部门或其委托的下级质监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二)决定机构。

省级质监部门或其委托的下级质监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五、企业应履行的义务(一)申请人应当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细则要求,根据要求积极做好取证条件准备。

(二)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人应当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一)申请条件。

1.有营业执照。

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6.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二)企业申请方式。

1.申请企业登录各省级质监部门或其委托的下级质监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电子审批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产品质量国家免检⼯作规范》的通知⽂号:国质检监[2007]176号颁布⽇期:2007-04-23执⾏⽇期:2007-04-23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做好产品质量国家免检⼯作,进⼀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强化监管,不断提⾼免检⼯作的科学性,根据《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制定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作规范》,并经2007年4⽉18⽇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

附件:产品质量国家免检⼯作规范⼆七年四⽉⼆⼗三⽇附件:产品质量国家免检⼯作规范1 总则1.1 为实施好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以下简称免检)制度,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强化监管,提⾼免检⼯作的规范性、透明性和科学性,根据《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9号令),制定本规范。

1.2 组织实施免检制度的⼯作机构、申报免检和获得免检资格的⽣产企业,必须遵守本规范。

1.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实施免检制度,制订实施免检⼯作的政策、要求和发展规划;研究确定并公布每年度实施免检制度的产品类别及实施要求;对各省(⾃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局)上报的企业免检申报材料进⾏审定,决定并向社会公布获得免检资格的产品及其⽣产企业;向获得免检资格的⽣产企业颁发免检证书;对全国免检制度实施情况进⾏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违反免检管理规定的⾏为。

1.4 各省级局负责组织向本省、⾃治区、直辖市企业进⾏免检制度和政策要求的宣传培训,受理、审查企业免检申报材料,对申报企业实施必要的现场核查;推荐实施免检制度的产品类别;负责对免检产品及其⽣产企业进⾏监督管理,组织调查和处理有关免检产品质量的申诉和举报;对违反免检制度有关规定的⾏为进⾏查处。

1.5 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市县局)负责受理⽤户、消费者对免检产品的申诉和举报,并及时向省级局报告;受省级局委托,参与免检产品的监督管理,开展有关申诉和举报的调查⼯作;结合当地实际,对免检⼯作向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建议。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通知-辽政发〔2017〕47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通知-辽政发〔2017〕47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通知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通知辽政发〔2017〕4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34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党中央、国务院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高度重视,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做出重大调整,进一步减少许可种类至38类,同时要求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是落实国务院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激发市场活力、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我省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契机。

各地区要坚定有力、科学有效地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不折不扣、扎扎实实地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切实通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为市场主体减负担、为质量安全强保障、为公平营商创条件。

二、扎实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取消承接和调整工作(一)取消19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取消电力调度通讯设备、电力整流器、水文仪器、岩土工程仪器、橡胶制品、输水管、泵7类产品的生产许可管理。

省质监局停止受理这7类产品的生产许可申请,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

对已受理申请的企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不再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发证检验等工作,终止行政许可程序;对已获证企业,生产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延续,按照审批权限,依法办理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

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子审批系统上线

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子审批系统上线

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子审批
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
【发文字号】质检监函[2016]130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6.11.24
【实施日期】2016.1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子审批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质检监函〔2016〕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
为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网上审批的部署要求,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决定于11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上线运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子审批系统。

为做好有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审批系统应用范围
系统使用单位包括:申请企业、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各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1 / 1。

证简化审批程序获证企业监督性现场审查作业指导书第1

证简化审批程序获证企业监督性现场审查作业指导书第1

河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获证企业监督性现场审查作业指导书(第版)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号)、《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和类工业产品实施细则的公告》(质检总局公告年第号)、《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国质检监〔〕号)、《质监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审批程序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函〔〕号)、《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工作细则>的公告》(年第号)、《河南省试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改革工作方案》(豫质监监发〔〕号)及《河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豫质监监发〔〕号)等要求,为实行和完善本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落实质检总局关于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第二条本作业指导书只适用于依据有关规定通过简化程序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监督性现场审查。

第三条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简称省质监局)负责统一管理全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性现场审查工作。

省辖市质监局、省直管县(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获证企业监督性现场审查工作。

省局直属分局负责组织实施获证企业监督性现场审查工作中审查员的选派。

第二章监督性现场审查适用条件第四条通过简化程序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其获证后日内开展监督性现场审查:(一)初次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二)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准予延续的,但符合许可有效期满延续企业减免条件的除外;(三)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包括生产地址迁移、生产线新建或者重大技术改造等);(四)需要实施监督性现场审查的其他情形。

监督性现场审查组组成第五条监督性现场审查原则上由名(含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名(含名)以上审查员组成审查组,推行随机选派审查员和行政执法人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 0 1 7 N o . 1 6
信息荟萃
4 5
口政策 法规
长, 王养岭政协副主席等分别就平舆 、 项城 市防水产
业发展 近 况作 了介 绍 ,肯 定 了建 筑 防水产 业在 平舆 、 项城 经济发展 中的 重要 地 位 , 重 申 了政 府对 建 筑防 水 产 业发展 的全 力 支持 。
要体现在施工水平和质量上。今年年初 , 按 照住建部 的要求 , 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作为牵头单位之一成立了 防水工程质量提升工作组 , 着力提 升防水标准 , 明确
合理 设计 使 用年 限 。 探 索 建立建 筑 防水 工程质 量保 证
目录和试行 简化审批程序 的决定> 的实施意见》 ( 国
副主席、 项城防水协会会长王养岭 ; 平舆、 项城部分防
水企业 家等 , 就平舆县、 项城市建筑防水产业发展 情
况进 行 了深入探 讨 。
大会 由民革 宁德市委委 员、 福建省宁德市新建工
防水材料 科技 公 司许 永彰 高工主持 。 会议 听取 了协会
禹卫 东主任 , 赵峰副 书记 、 县长 ; 张森常务副市
( 摘自 质检总局官网)
福建省建筑防水行业协会成立 , 李文芳当选会长
口协会 活动 朱 冬青 秘书长 到 平舆 、 项 城进 行 实地调研 7月 1 7日,福 建 省建 筑 防水 行 业协 会 成 立 大会
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福 州市福建会堂隆重召开, 来自
7月 2 7 —2 8日,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秘书长朱冬 青、 副会长苗燕等一行前往 河南省平舆县、 项城 市进
项城 以几 十 万防 水人 的显 著优 势提 升 防 水 工程 的质
量, 搭 建行 业 制造 端 与施 工端 的联 盟 新 模 式 , 将 资 源
省级质监部 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 负责审批发证的
1 7类产品( 危险化 学品、 食品相关产品除外 ) , 并要 求
试行 工作 自 2 0 1 7年 9月 1日开始 实施 。
质检监[ 2 0 1 7 1 3 1 7号 ) , 将北京 、 上海 、 江苏、 浙江、 山
东、 广 东等 6省 、 市列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简 化审批程序改革第一批试点地 区,试行 范围包括 由
与保险相结合的市场机制。朱冬青还对平舆、 项城的 防水产业发展提 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他希望平舆 、
月 1日, 并 同时提 出了“ 高度重视、 立即行 动、 加强报
告” 的要 求。
作、 筹划及运作 、 实施方案等 交换 了意见。 调研期 间, 朱冬青秘 书长一行还深入平舆、 项城
部分 防水 企业 , 进行 了考 察 。
( 摘 自中国建 筑 防水协 会公 众 号 )
3 8 1 号文同时以附件的形式发布了《 工业产品审 查许可证后置现场审查实施规 范》和 包括 防水卷材 在 内的 1 7类产品后置现场审查关键设备表。
审批程序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 国质检监[ 2 0 1 7 ] 3 8 1
号, 以下 简称 “ 3 8 1号文 ” ) , 部 署提 前 开展 试 点地 区工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工作。 7月 7日,质检总局发布特急文件——《 关于贯
彻 落 实<国务 院 关 于调 整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证 管理
行 实地调研 。
福建省建筑防水行业的会 员和嘉宾代表近百人参加
大会
调研期 间, 朱冬青 、 苗燕一行与平舆县县委 书记
张怀德 , 县委副 书记、 县 长赵峰 , 县人 大常委会 主任
禹卫 东 , 原 人 大 常委 会 副 主任 、 平舆 县 防 水协 会 会 长
褚立国; 项城市委常委、 常务副市长张森, 项城 市政协
质检总局印发《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7月 2 8日, 质检 总局再 次发布特急文件——《 质
检 总局 关于加 快推 进 工 业产 品 生 产许 可证 试行 简化
朱冬青秘 书长在交流 中赞赏了平舆县、 项城市的
党委 、 政 府对 建 筑 防水产 业发展 的 高度 重视 。 他指 出 , 平舆 、 项 城 防水历 史悠 久 , 从 业人 员规 模庞 大 , 是 防水 产 业发展 的有 力资 源后 盾 。 他介 绍 了防水行 业 当前 态 势 和发 展 趋 势 , 并特 别 指 出, 行 业在 服 务 端 的短 板 主
3 8 1 号文则要 求将上述 第期 自 2 0 1 7年 9月 1日提 前 至 8
转化 为优 势 , 以优 质 的防 水产 品和施 工 惠及 百姓 。
平舆 、 项城 均是 今年 全 国防水行 业职 业技 能 大赛 的初 赛赛 区。调研 期 间 , 双 方还就 赛 前的各 项 准备 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