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
目录通信系统故障抢修应急预案 (1)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3)通信联络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4)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5)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6)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7)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8)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9)通信系统故障抢修应急预案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通信系统故障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通信系统检修人员处理应急故障的抢修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通信系统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总指挥:矿长(矿长未到场时,值班领导负责指挥)2、副总指挥: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调度主任、机电科长、安通科长。
3、通信系统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对井上、井下发生通信系统故障时,必须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并正常投入使用。
通信系统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
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
4、负责物资的管理。
程序1、值班调度员接到发生故障汇报时,由领导小组、副指挥长(机电副矿长),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断,制定解决方案。
2、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恢复系统的人力、物力的准备工作,听候安排。
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
4、通讯维修工必须服从调度指挥。
5、事故处理完毕后,各科室与区队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正常生产。
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做好作业前准备,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操作规程,实行定期巡视监测管理,确保通话质量和线路的畅通。
3、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防爆要求,严格停送电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4、熟悉本矿生产、调度、管理等各环节通信联络系统并能正确使用。
5、地面或井下固定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有脱岗、串岗、睡觉的行为。
通讯联络管理制度
通讯联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通讯联络管理工作,规范通讯联络活动,提高通讯联络工作效率,依据《通讯联络管理条例》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通讯联络工作,包括信息传递、网络通信、电话联络等各种形式的通讯联络活动。
第三条通讯联络工作应当遵循便民、快捷、准确、规范的原则,确保通讯联络工作的安全和保密。
第四条通讯联络工作的目标是促进信息交流、做好信息保密、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工作联系。
第五条通讯联络工作应当把服务对象放在首位,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的通讯联络服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成立通讯联络管理委员会负责通讯联络管理工作的总体协调和决策。
第七条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通讯联络管理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通讯联络管理工作。
第八条每个部门设立通讯联络管理专岗,负责本部门的通讯联络工作。
第九条建立通讯联络管理资料库,保存和管理通讯联络工作的各种重要资料和文件。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十条通讯联络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确保通讯联络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一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维护通讯联络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熟悉通讯设备的操作规程,做到技术熟练、操作规范。
第十三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通讯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通讯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处理和转发来自上级的通讯联络信息。
第十五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本单位通讯联络工作的情况。
第十六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通讯联络技术培训活动。
第十七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通讯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通讯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五章制度执行第十八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通讯联络管理制度,确保通讯联络工作的规范运行。
第十九条通讯联络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处理和回复来自外部的通讯联络信息。
第二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确保矿区通信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保证运行、做好维护。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区内所有通信联络系统,包括通信设备、网络建设、管理及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应与有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并对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人员应对本制度实施负责,确保规定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其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第七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设计应当满足煤炭生产过程的要求和实际需要,特别是应当体现煤炭生产的安全性、科学性、高效性等要求。
第八条通信联络系统的设备、设施、材料应符合国家质量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采购、验收、保管、调配和报废,确保其质量。
第九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符合信息保密的需要,对有关部门制定相关保密标准,并加强保密效果的监督。
第十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按照防静电的原则设计,以降低防爆操作的事故发生率。
第三章系统组成第十一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包括语音通信、数据通信、监控及应急传输等各方面的设备及硬件型号。
第十二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软件、系统程序、备用电源及自动切换系统应该是系统稳定、可靠运行的重要保证。
第十三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计算机、调度台、电话、网络服务器等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并到专业技术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安全、稳定、可靠、灵活、通用等多种特点,能够适应煤矿生产环境和异常情况。
第四章系统建设和维护第十五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应根据煤矿生产的实际需要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制定出合理的系统设计方案,满足煤矿生产的实际需求。
第十六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应采取招标、铁拳项目管理等技术措施,确保设备选型、安装调试、工程交付等过程的有效实施。
煤矿井下通讯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煤矿井下通讯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前言为规范全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保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正常使用,建立通畅、便捷、有效、快速、智能化的井上下通信联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信息中心提出并起草。
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山西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管辖范围内的煤矿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煤矿安全规程》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1-2000,eqv IEC 60079-0:1998)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 3836.2-2000,eqv IEC 60079-1:1990)GB 383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GB 3836.3-2000,eqv IEC 60079-7:1990)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 3836.4-2000,eqv IEC 60079-11:1999)GB 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AQ 6210-2007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MT/T 286 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T 772-199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MT287-92 煤矿信号设备通用技术条件MT20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YD/N 065-1997《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YD/T 954-1998《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YD/T 1821-2008《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08)4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具有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传输的功能。
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安装、回收管理制度
通讯联络系统设备安装、回收管理制度
一、通信联络系统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二、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安装完成后,施工人员必须对通讯设备进行认真调试,符合规定并经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三、安装或回收通信联络系统设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施工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安装或回收工作。
四、施工人员在安装或回收设备时,必须与使用单位紧密配合,严禁相互推诿以致造成事故,或损坏设备。
五、安装或回收通信联络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严禁野蛮操作,应避免剧烈冲击、震动、损坏通信联络设备,并应专车运输。
六、回收通信联络设备时,不得随意剪断传输电缆,造成材料浪费。
七、在安装或回收的搬运过程中,应做好自主保安,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煤矿“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
煤矿“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目标要求(一)建设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
煤矿企业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要加强系统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及时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确保设备性能完好,系统灵敏可靠。
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值班、带班人员责任,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能够迅速采取断电、撤人、停工等应急处臵措施,充分发挥其安全避险的预警作用。
2010年底前,全国所有煤矿要完成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二)建设完善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并做好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或具备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确保能够实时掌握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发挥人员定位系统在定员管理和应急救援中的作用。
2010年底前,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的所有煤矿要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1年底前,其他所有煤矿要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三)建设完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米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臵救生舱,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救生舱。
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其他所有煤矿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目录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 (1)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3)通信联络系统交接班制度 (5)通信联络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5)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周期检修维护试验制度 (7)通信联络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 (7)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8)通信联络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9)通信联络机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9)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0)通信联络系统机房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11)通讯联络系统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2)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通信联络系统,充分发挥其在矿井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可靠的安全通讯保障功能,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煤矿生产调度通信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等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使用规定.一、建立由矿长为组长的通信联络系统管理领导机构。
要配备满足通信联络系统系统管理维护工作需要的系统操作、维修人员、值班人员,并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系统中心站设在调度中心。
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
二、通信联络系统的安装、维护、撤除由调度室负责,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各作业地点及重要岗位及时安装通信联络设备,未在规定地点安装、安装不及时或安装质量不合格的每次罚款100元,作业地点施工完毕后要及时撤除,撤除不及时的每次罚款50元。
三、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要定期对通信联络设备进行巡查,发现故障及时排查。
确保通信联络系统安全、可靠不间断运行,以保证井下通讯畅通,并根据作业地点移动情况及时增加或减少通讯电缆,未按规定进行每次罚款20元。
四、调度中心值班人员负责通讯设备系统的运转情况和检查,出现故障立马上通知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进行处理。
五、生产过程中需要变动通信联络设备位置时,必须经调度室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改动通讯系统、并接话机。
未经许可并接电话的,将给予100元/次的罚款处理。
六、出现通信联络系统中断、信号故障时,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必须当班排除.每拖延一班罚款100元。
公司通讯管理制度(5篇)
公司通讯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节约成本费用,加强对公司各种通讯工具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各种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总机、电话分机、直线电话、传真机、移动电话以及为员工配备的____等。
第三条。
公司的各种通讯工具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公司不提倡员工利用公司的通讯工具进行私人用途。
第四条:电话总机的管理电话总机由行政部的前台人员负责值守,所有外线电话均需由前台人员负责接转。
前台人员的接听电话必须使用标准用语。
标准用语如下:接听外线电话时,应说“您好。
迎海集团,请问您找哪位。
”;当对方告诉分机号码时,应说“请稍等。
”;如果分机占线时,应说“对不起,电话占线,请您稍后再打过来”前台人员接听内线电话时,应说“您好,前台”。
第五条:电话分机的管理公司根据员工工作需要和电话分机的资源情况,为每一位员工提供一部电话分机。
员工应电话分机铃响三声内接听,接听业务电话应简洁明了,接听电话时应使用统一礼貌用语“您好,____(员工姓名)”。
讲电话时声音不可太大,以免影响他人。
电话分机一般不开通长途直拨功能,总监级以下员工因为工作实际需要而开通长途直拨功能的,须提出书面报告,经部门经理初审、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裁批准后方可开通。
对已开通长途直拨功能的电话分机,由员工个人负责长途功能的使用管理。
不得借予他人拨打长途电话,一经发现,除由其个人赔偿所发生的长途话费外,还可视情况严重,停止其电话分机长途直拨功能并按公司奖惩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
员工因临时工作需要打长途电话的,须填制《长途电话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初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递交行政部经理签字后到前台挂拨,或由前台拨通后接入员工的分机上。
拨打长途电话时,必须使用ip特服号(如17909、17951),以节约费用。
禁止利用公司____聊天。
员工在上班时间如拨打或接听私人电话,应长话短说,以免造成电话线路的繁忙,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
通讯联络系统规章制度内容
通讯联络系统规章制度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通讯联络行为,保障信息安全,加强信息交流,提高工作效率,提出
通讯联络系统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通讯联络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件、短信、即时通讯等各种形式
的通讯手段。
第三条通讯联络系统的使用范围为公司员工及特定授权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使用或
泄露公司通讯设备和通讯信息。
第四条公司通讯联络系统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传播含有色情、暴力、
恐怖等内容的信息。
第五条公司通讯联络系统应当注意信息的保密性,不得将涉密信息传输给非相关人员。
第六条公司通讯联络系统的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正常运行。
第七条公司通讯联络系统的通讯记录应当及时备份,以防信息丢失。
第八条公司通讯联络系统的使用人员应当注意合理使用,不得滥发无关信息。
第九条公司通讯联络系统的使用人员应当注意礼貌用语,避免恶意攻击他人。
第十条公司通讯联络系统的使用人员应当遵守工作时间规定,不得在非工作时间滥用通
讯设备。
第十一条通讯联络系统规章制度由公司领导制定,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宣传和执行。
第十二条通讯联络系统规章制度的修改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在全体员工范围内公告。
第十三条公司通讯联络系统规章制度的具体执行细则由公司相关部门进一步规定,并在
全体员工中推广。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通讯联络系统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甚至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通讯联络系统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通讯联络系统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全体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公司通
讯联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
山西襄垣七一善福煤业有限公司◆通信系统故障抢修应急预案 (1)◆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8)◆通信联络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9)◆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0)七一善福煤业通讯联络系统事故应急预案目的为了防止和减少通讯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防止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演习,提高通讯、信息网络的安全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
4.2统一指挥:在矿调度和主管部门以及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救援、通讯恢复等应急工作。
4.3保证重点。
在通讯及网络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生产安全信息畅通和设备安全运行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缩小事故影响范围的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在通讯、网络事故恢复中,遵循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做到快速、有序进行。
同时问清或掌握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向业务领导汇报现场情况。
7.2预警行动调度领导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告知应急抢险指挥组总指挥,由指挥组总指挥判断属于哪一类事故和危险程度,并下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预案启动后,相关处理程序按通告程序执行。
7.3信息报告与处置1)通告程序:发生通信设备事故及地面重要部门、井下重要岗点电话故障时,现场人员拨打调度电话申告故障,值班人员在接到现场人员申告召集紧急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3)应急领导小组在研究决定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之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矿生产调度中心和上级专业部门,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7.5应急启动1)停电时的处理:在矿停电检修期间或因其它各种异常原因造成长时间停电,通信机房交换设备供电系统发生故障,无法正常送电,备用电甁放电告程序通知相关人员。
③技术人员接到电话后,及时判断故障影响范围,排除是全部系统还是某一用户机框故障,检查所有交换机与光端机接口是否牢靠,同时联系集团公司通讯管理中心程控机房值班人员,向值班人员汇报故障及影响范围,由通讯中心机房值班人员协助通过远程终端设备判断故障原因。
通讯信息工作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通讯信息工作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通讯信息工作,提高通讯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水平,加强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制定本规章制度,并按规定执行。
第二条通讯信息工作是指组织和协调本单位通讯信息设备的管理维护、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和利用、通讯信息安全保密的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通讯信息工作应坚持保密和服务并重,遵循依法办事、科学运作、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或涉及通讯信息工作的工作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二章通讯信息设备管理第五条通讯信息设备包括计算机、网络设备、通信设备等。
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备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禁止私自拆卸、改装或私藏本单位的通讯信息设备,不得私下接入其他未经授权的设备。
第七条使用通讯信息设备时,应注意保持设备的干净整洁,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八条发现通讯信息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协助解决问题。
第三章信息资源管理第九条信息资源是指本单位在通讯信息工作中收集、整理和利用的信息资料和数据。
信息资源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条信息资源的分类、命名和存储要符合规定的标准,便于检索和利用。
第十一条对于涉密或机密级别的信息资源,应按照相关保密规定进行保密管理,并建立相应的权限控制机制。
第十二条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不得私自传播和使用他人的信息资源。
第四章通讯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第十三条通讯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是指保障通讯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的工作。
第十四条在通讯信息工作中,应当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网络的稳定与安全。
第十五条所有工作人员在进行通讯信息工作时,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篡改或损坏通讯信息。
第十六条对于涉及重要会议、文件等机密和秘密级别的通讯信息,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加密传输和存储。
第十七条发现通讯信息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网络安全部门报告,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完善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保障系统安全可靠,提高矿井抗灾变能力,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调度中心应配备通信联络系统负责人1人、系统安装维修人员不少于4人,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管理机构责任制、管理及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设计安装验收制度、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
第五条矿井应编制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矿井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通信演练。
矿井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下通信系统图。
第六条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
第七条所有井下通信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符合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第八条矿井井下调度通信系统应与行政通信系统分开,行政通信系统与公共通信网络联网。
第九条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一)通信联络系统应能对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的优先权和呼叫权限,应具有紧急呼叫功能。
(二)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和实时故障指示功能。
当发生故障时,及时报警并指示故障位置。
(三)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录音功能,多通道同时录音,具备一个放音通道,可在线实时查询录音、监听、回放、存储等。
(四)井下固定电话和手持移动电话与矿井调度中心具有直通功能。
(五)调度交换机应可以随时呼叫系统内的终端,可强拆、强插中继或用户线。
(六)调度交换机应配置可接收系统内终端紧急呼叫的设备,显示紧急呼叫的终端号码,发出声光报警,并可进行语音录音。
(七)调度交换机应具有全呼和组呼功能,同时处理多路呼叫。
(八)调度交换机应具有与地面专网(公网)组网的功能。
(九)调度交换机宜能召开多方会议。
(十)无线通信系统应支持手持移动电话的自动漫游、越区切换。
手持移动电话应具有抗震、防水、防腐功能。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办法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办法为加强对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调度通信系统第一条监控室是调度通信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通信传输电缆的敷设,电话机的安装、维修、更换、回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安装有通信设施的部门,负责该区域电话机、线路的维护、保养,不得随意损坏、拆卸电话机,并保证区域内线路悬挂整齐。
第二条系统由地面调度交换机、不间断电源、本质安全型电话机、安全耦合器、线缆、接线盒、避雷器、接地装置和其它必要设备组成。
第三条生产系统电话的布置:1、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盘区水泵房、盘区变电所、压风机房、爆炸品材料库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井下主运输皮带转载点、移动变电站、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最高点,应安设电话。
2、掘进工作面距端头30米~50米范围内,应安设电话;采煤工作面距两端10米~20米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的顺槽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顺槽中部应安设电话。
(1) 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如图a 、b 、c 、d 、e 所示 ,U 型、Z 型、Y 型、H 型和W 型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
图a U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图b Z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图c Y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图d H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图e W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2) 掘进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如图f 、g 所示:F F 30~50m图f掘进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图g 双巷掘进工作面电话的设置第四条井下通信设施的安装与拆除:1、防爆电话机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其安全性能,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2、需安装通信设施的工作地点,开工前3天施工队组持《开工通知单》到监控室登记,由监控室如期完成安装。
安装完毕达到标准要求,安装人员现场清点电话机、线缆、接线盒等设施数量后,移交给该区域施工队组,由其负责通信设施的维护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监控室汇报后由维护人员进行处理。
通讯联络系统规章制度范本
通讯联络系统是企业、单位日常运营和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通讯联络系统的稳定运行和高效利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总则1.1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通讯联络系统的管理和使用,提高通讯效率,确保通讯安全,为单位的正常运营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提供有力保障。
1.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使用通讯联络系统的部门和个人。
1.3 使用通讯联络系统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单位的相关规定。
二、组织管理2.1 设立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小组,负责通讯联络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2 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2.3 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更新通讯联络系统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三、设备管理3.1 通讯联络设备应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确保设备质量。
3.2 通讯联络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3 通讯联络设备的使用者应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不得随意拆卸、损坏设备。
3.4 通讯联络设备损坏时,应及时报告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小组,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四、通讯纪律4.1 通讯联络系统使用者应遵守通讯纪律,确保通讯畅通无阻。
4.2 通讯联络时,应使用普通话或统一的术语,简明扼要地传达信息。
4.3 禁止在通讯联络系统中传输无关信息,不得干扰正常通讯。
4.4 通讯联络系统使用者应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五、应急处理5.1 发生突发事件时,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通讯联络系统正常运行。
5.2 通讯联络系统使用者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准确地传递信息,协助单位完成应急处理。
5.3 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小组应定期检查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
六、监督检查6.1 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小组应对通讯联络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2 单位应定期对通讯联络系统使用者进行培训,提高通讯联络能力。
学校通讯联络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学校与家长、教师、学生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提高学校管理效率,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通讯联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家长以及学校各部门。
三、通讯联络方式1. 电话联络(1)学校设立专门的热线电话,方便家长、学生、教师进行咨询和联系。
(2)教师与家长、学生之间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沟通教育教学情况。
2. 短信联络(1)学校定期通过短信平台向家长、学生发送通知、活动安排等信息。
(2)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可通过短信进行日常沟通,包括作业提醒、家校互动等。
3. 微信联络(1)学校建立微信群,方便家长、教师、学生交流互动。
(2)教师通过微信群发布作业、通知、活动安排等信息,方便家长和学生了解。
4. 邮件联络(1)学校定期向家长发送电子邮箱,提供学校通知、活动安排等信息。
(2)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可通过邮件进行交流,包括作业、心得体会等。
5. 面谈联络(1)学校定期组织家长会,邀请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增进家校沟通。
(2)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可根据需要安排面谈,深入了解学生情况,共同促进学生成长。
四、通讯联络要求1. 教师应确保通讯联络方式的畅通,定期检查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通讯工具的使用情况。
2. 家长应保持通讯联络方式的更新,及时接收学校发送的通知、活动安排等信息。
3. 教师与家长、学生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尊重对方意见,共同促进学生成长。
4. 学校各部门应加强协作,确保通讯联络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监督与考核1. 学校成立通讯联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 定期对教师、家长、学生的通讯联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在通讯联络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学校通讯联络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修订。
联络协调管理制度
联络协调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加强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提高工作效率与员工协同本领,确保企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部门及其员工。
三、定义与解释•联络协调:指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包含信息沟通、问题解决、资源调配等。
•管理负责人:指企业各部门的负责人,包含部门经理、主管等。
四、联络协调职责1.各部门管理负责人有责任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畅通。
2.各部门管理负责人应及时回复其他部门的联络恳求,并供应所需的信息、资源和支持。
3.联络协调工作不但限于部门内部,也包含与外部供应商、客户以及相关合作伙伴的沟通与协调。
4.各部门管理负责人应定期召开联络协调会议,就紧要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并确保相应措施的及时实施。
五、联络协调流程1.联络发起:任何部门或员工需要与其他部门进行联络或协调时,应依照相关流程发起联络恳求。
2.联络接收:被联络的部门应及时接收到联络恳求,并进行确认。
3.信息沟通:联络双方应依据具体情况进行信息沟通,包含沟通方式、内容和时间布置等。
4.问题解决:如遇到问题或困难,联络双方应乐观协调,寻求解决方案,并及时反馈相关进展。
5.资源调配:依据需要,联络双方可进行资源的调配和共享,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6.联络结果确认:联络双方应确保联络工作的结果得到共同确认,并进行必需的记录和汇报。
六、联络协调工具为提高联络协调效率,本企业供应以下工具和平台供使用:1.邮件系统:各部门可通过企业内部邮件系统进行联络与协调。
2.会议:定期召开联络协调会议,通过面对面的沟通解决问题与进行决策。
3.内部通讯工具:可通过企业内部即时通讯工具进行实时的联络与协调。
4.企业社交平台:利用企业社交平台,各部门及员工可进行信息共享、讨论与沟通。
七、违反规定处理对于严重违反联络协调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照企业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取消嘉奖、降级惩罚、解除劳动合同等。
生产组织及异常通讯联络管理制度
生产组织及异常通讯联络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生产组织,实现作业区生产运行目标,确保轧线信息联络通畅,数据及时、准确跟踪实物下传,预防由于信息沟通不及时造成生产、操作异常,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操作岗位运行四班。
三、职责1、班长为本班生产组织的第一责任人。
2、内部组织协调由班长负责。
3、区域内部组织协调由班长负责。
4、生产组织建立在生产计划执行的基础上。
四、组织原则1、正常生产过程中针对各个工序的具体情况,工序间的联络协调不分主次、生产以薄弱环节为基准。
2、生产节奏主要由XX工序控制,生产节奏的信息反馈集中于XX。
3、在生产过程中断后又继续恢复生产的情况下,由XX 班长负责联络,并控制生产节奏。
4、出现故障后需停机时要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络:故障:XX班长通知调度和生产岗。
故障:XX班长通知出钢台停止生产,同时通知调度。
故障:。
5、开机的联络:故障区域向XX反馈恢复生产的信息,并由XX班长与前后工序及生产调度联络,确认后向加后部工序要料。
6、由于故障需要停机,先联络确认物料号信息,核实厚度过渡、物料跨度差异合理的情况可以停机,停机前通知XX核对数据及跟踪信息。
7、正常生产过程中,各工序的质量、异常信息,及时告知下工序,需要向上工序反馈的要向上工序反馈。
8、操作台异常需要开始作业前,对讲通知全线跟踪复位,各岗位复位后进行回应。
9、有异常直接通知操作台停止作业,在XX情况时,对讲通知相关岗位跟踪复位,各岗位复位后回应。
10、作业结束时,对讲通知下工序;收到通知需要回应答复。
五、考核1、对于违反以上要求的各岗位人员,根据造成影响的程度给予本人100-500元的绩效考核;2、由于岗位人员未执行制度,造成废品或设备损坏、产生长时间停机等恶劣后果,按照个性事件通报考核,同时对区域管理人员给予200-1000元的绩效考核;3、此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运行管理制度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保障系统安全可靠,提高矿井抗灾变能力,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矿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调度中心应配备通信联络系统负责人1人、系统安装维修人员不少于4人,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管理机构责任制、管理及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设计安装验收制度、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
第四条矿井应编制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第五条矿井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下通信系统图。
第六条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
第二章设计与安装第七条所有井下通信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第八条矿井井下调度通信系统应与行政通信系统分开,行政通信系统与公共通信网络联网。
第九条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一)通信联络系统应能对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的优先权和呼叫权限,应具有紧急呼叫功能。
(二)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和实时故障指示功能。
当发生故障时,及时报警并指示故障位置。
(三)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录音功能,多通道同时录音,具备一个放音通道,可在线实时查询录音、监听、回放、存储等。
(四)井下固定电话和手持移动电话与矿井调度中心具有直通功能。
(五)调度交换机应可以随时呼叫系统内的终端,可强拆、强插中继或用户线。
(六)调度交换机应配置可接收系统内终端紧急呼叫的设备,显示紧急呼叫的终端号码,发出声光报警,并可进行语音录音。
(七)调度交换机应具有全呼和组呼功能,同时处理多路呼叫。
(八)调度交换机应具有与地面专网(公网)组网的功能。
(九)调度交换机宜能召开多方会议。
(十)无线通信系统应支持手持移动电话的自动漫游、越区切换。
手持移动电话应具有抗震、防水、防腐功能。
(十一)无线通信系统宜具有非法用户禁用功能、短信功能、支持脱网呼叫功能。
(十二)井下广播系统应具有紧急广播功能,宜具有组播和选播功能。
第十条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设施。
通信线路入井处必须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第十一条通信联络系统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持续工作时间不小于2h。
第十二条通信联络设备应有必要的备用,发生故障,应及时更换故障设备。
第十三条调度交换机必须安设耦合器等预防杂散电流入井的装置。
第十四条调度交换机与井下基站之间的传输距离应不小于10km。
手持移动电话与基站语音通信距离:直巷断面小于13m2时不小于100m,大于等于13m2时不小于300m。
第十五条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上下山绞车房、水泵房、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硐室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矿井的最高点,应安设电话。
掘进工作面距迎头50m范围内,应安设电话。
采煤工作面机、风两巷端头50m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
采掘工作面巷道长度大于1000m时,在巷道中部应安设电话。
第十六条井下避难硐室(救生舱)、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矿井地面变电所和地面通风机房等地点,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中心的电话。
矿长、总工程师、副矿长、公司安全监察部、救护队、车队等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中心的电话。
第十七条井下通信设备应不受接触网、高压线、雷雨放电和杂散电流的影响。
井下基站、基站电源、电话、广播音箱应设置在便于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
第十八条井下通信电缆应采用铠装或非铠装通信电缆、橡套电缆或MVV型塑力缆。
第十九条严禁井下通信电缆与其他动力电缆、安全监控设备等电缆共用。
严禁井下通信线路利用大地作回路。
第二十条新建、改扩建、改造等矿井的通信联络系统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矿井建设进入二期工程施工前,必须安装矿井通信联络系统。
通信联络系统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矿井,不得投产。
第三章使用、维护与管理第二十一条通信设备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24小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二条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的备用电源在电网停电时,能立即切换和正常使用。
矿井应定期对通信联络系统的备用电源放电容量或备用工作时间进行测试。
当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h时,应及时更换。
第二十三条每年雨季前,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对调度交换机等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并有测试报告。
第二十四条矿井应建立通信设备维修室,配备相应的测试仪器和仪表。
测试仪器和仪表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
矿井通信设备维修室应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遇到异常情况或报警信息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记录备案。
第二十五条矿井通信联络系统操作维护人员应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十六条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
定期巡检和维护应包括蓄电池的维护试验、交换设备的除尘及测试、传输设备的除尘及各项参数(包括通道)的测试、传输线路的检查等内容。
对易造成通信中断的传输线路、通信设备的电源及接地线等重点部位,应加强巡检和维护。
第二十七条矿井通信联络系统故障必须由专业人员处理,并填写处理记录。
处理故障时,操作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需操作仪器处理的应有安监员、瓦检员现场监护。
第二十八条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发生故障,必须在2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否则,断电撤人。
井下作业地点通信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在8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否则,立即更换。
第二十九条通信设备的关键及易损件备件数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的20%。
第三十条采掘工作面生产过程中应制定通信设施保护措施。
严禁在井下擅自拆开通信设备。
第三十一条井下使用移动通讯设备的矿井应制定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井下通信系统图应标明设备名称、型号、安装地点、数量、线缆长度、芯线对数及型号、使用单位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改,每季度末报矿井负责人审批签字。
第三十三条矿井应建立健全下列通信联络系统台帐记录:(一)设备、仪器台账。
(二)线缆接线盒线位表。
(三)值班记录。
(四)系统运行记录。
(五)巡检记录。
(六)检修记录。
(七)设备故障记录表。
(八)设备及线缆回收台帐。
第三十四条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历史数据应每月进行备份,备份数据保存1年以上。
图纸、台帐记录等技术资料应保存3年以上。
通讯联络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它的性能、特点,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2.系统应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设备状态良好,工作正常。
3.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系统控制中心,打扰值班人员工作损坏系统设设备。
4.使用的系统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禁无安全标志的设备、设施入井。
5.系统设备、设施应做到定期检查,保证状态良好。
6.设备、设施应置于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以免损坏设备设施。
7.井下各地点放炮时,必须制定保护设备、设施的措施,防止损坏设备、设施,否则,將给予当事人200元的罚款。
8.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严禁通信线路利用大地做回路。
9.通信系统设备必须具有良好的防雷和接地保护措施。
10.通信系统的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报废管理制度。
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1.系统应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2.掌握有关通讯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和操作方法,建立健全各类台账和记录报表,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经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机操作。
3.系统控制中心应24小时值班,认真填写设备进行使用和使用记录,由有关负责人审批签字。
4.若遇到异常情况或报警信息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记录备案。
5.系统的历史数据应妥善保存,备份数据和图纸、技术资料至少要保存1年以上。
6.设备运行管理员每天都要对运行情况作好详细记录,若失职影响正常生产秩序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开除离矿。
7.严禁无关单位和不相关人员使用调度电话,以免影响工作。
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设备设施维护检修人员每天都要检查设备及电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结果报控制中心。
2.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测试,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应及时更换。
3.每3个月对通信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井上、井下通信联络运行稳定、可靠,并做好检修记录。
4.每月不少于2次维修人员应对井下各通信地点的隔爆电话、通话质量等都要进行检查,发现故障立即维修。
5.管理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功能、特点等,经培训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6.检修设备的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若违反规程致使损坏,由当事人照加赔偿。
7.设备应做好定期检查外还需随时进行巡查,以保证设备状态良好、工作正常。
8.经常清除话机灰尘、油污和潮气,擦拭调整各个触键,保证接触良好,通话效果良好,铃声响亮等。
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设备维护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查明原因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填写故障登记表。
2.值班人员接到故障报告后,作好详细记录并向相关领导进行汇报。
3.通讯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所需的材料由机电矿长落实,立即进行修复尽快在短时间内恢复通话。
4.随时掌握系统的可靠性,平均无故障时,应大于800小时,否则,应向矿相关负责人汇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5.系统应具有良好的防雷和接地措施,出现问题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及时整改。
6.遇到异常情况或报警信息后,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记录备案。
7.维护人员发现系统异常情况应向有关单位汇报并进行核实。
8.设备使用前,应按要求调试,并在地面通电运行不小于24小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向机电负责人报告进行处理。
通信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1.系统控制中心每天必须有24小时轮流值班,一旦接受到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时,立即向矿值班人员汇报。
2.矿值班领导应接到报警求救通信信息后,立即查明原因后,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逐做上报。
3.若遇系统报警求救信息时,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做好一切抢救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工作,听候安排。
4.在抢救过程中、控制中心值班人员随时掌握处理情况,并及时向矿领导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联系。
5.若属系统出现障碍时,除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外,应及时采取措施,尽快在短时间内恢复投入运行。
6.凡出现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时,值班人员未能及时上报,将对相关责任进行处罚。
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通信设备、设施、仪表的技术档案,并进行分类妥善保存。
2.对系统采取定期检查发现的故障以及处理的情况必须进行详细登记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