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师阿拉尔市
普法依法治理简报
第3期
(总第252期)
2013年4月1日
【法治聚焦】
◆一团被授予“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师市8个单位被授予第二批兵团“法治团场(单位)”荣誉称号
【工作信息】
◆师市开展学雷锋便民法律服务日活动
◆师市开展庆“三·八”妇女维权专项法制宣传活动
◆一团普法办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建设
◆四团对农广校学员进行普法教育
◆五团中学聘请法制副校长
◆二团、三团、七团、十二团司法所认真做好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简讯】
【法治聚焦】
◆一团被授予“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全国普法办日前下发通知,对2010至2012年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我师一团被授予先进单位。

据悉,此次通报表彰中,全国共有54个地(市、州、盟)被授予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321个县(市、区)被授予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其中兵团有6个单位获此殊荣。

(师市普法办供稿)
◆师市8个单位被授予第二批兵团“法治团场(单位)”荣誉称号
日前,兵团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下发通知,决定授予一团、三团、七团、九团、十
团、十六团、师市水利水电工程处、塔河矿业有限公司等8个团场(单位)兵团“法治团场(单位)”荣誉称号。

自2009年3月开展“法治团场(单位)”创建活动以来,师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兵团关于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团场(单位)”创建活动,“九个一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有声有色,“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有力促进了师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截至目前,师市共有12个团场(单位)被兵团授予“法治团场(单位)”荣誉称号。

(师市普法办供稿)
【工作信息】
◆师市开展学雷锋便民法律服务日活动
3月5日,阿拉尔垦区司法局组织塔水处司法所、水工处司法所,在阿拉尔江泰商贸城开展了“学雷锋便民法律服务日活动”活动。

在活动中,一是制作“司法局学雷锋便民法律服务日”横幅1条,悬挂了“劳动合同法”系列、“法律援助条例”系列等宣传挂图13张;二是开展了免费咨询活动,重点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章程(试行)》、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土地承包等与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问题进行了解答,活动中共接待群众咨询160余人次;三是发放了《公证法律知识》、《农一师阿拉尔市实施〈法律援助条例〉办法》等宣传单,活动中共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单600余份。

通过这次活动,提高了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为职工群众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受到了广大职工群众的欢迎。

3月5日,六团普法办工作人员联合团共青团开展学雷锋便民服务活动,此次活动围绕“法律宣称、矛盾纠纷化解、便民服务”等为服务主题内容共解答职工群众咨询43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法律援助资料共计100余分。

司法所干警为构建和谐团场和稳定的社会环境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月5日上午,八团四连组织了“学雷锋便民活动日”活动,借此契机八团司法所进行了现场法制宣传与法律咨询。

现场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0余份,解答遗产继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相关法律咨询10人次。

开展现场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便民活动,得到职工群众热烈欢迎,更直接地满足了职工群众寻求法律帮助的需要,增强了职工群众的法律观念。

(师市普法办组稿)
◆师市开展庆“三·八”妇女维权专项法制宣传活动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为了体现对妇女的关爱,让广大妇女职工了解自身享有的合法权益,增强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师市各单位3月初以多样的方式开展了庆“三·八”妇女维权专项法制宣传活动。

3月1日至7日,十三团普法办、政法办、工会、社政科、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五部门联动举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周活动,正值“两会”到来之际,该团宣传小组组织
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走家入户进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并发放宣传册;“‘148’法律服务热线”在宣传周期间实行24小时工作制,全天候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在每个小区设立妇女法律知识咨询站,并由专业的妇女维权工作人员为前来咨询的人员免费服务;在人员密集的地方进行妇女维权保障法专场宣讲,并现场解答观众疑问提供法律帮助;工作人员前往基层连队进行现场调解,调解成功率达100%。

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册1000余册,接待法律咨询人员100余人次,组织妇女维权保障法专场宣讲10余场,成功调解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达30余起。

3月6日上午,十二团普法办协同十二团妇联在台州小区召开以各单位女同志为对象的慰问、座谈会。

会上普法办工作人员结合《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条例》宣讲法律知识,用典型案例对妇女在政治、文化、财产等方面的权利进行解读,对家庭生活中遇见的子女抚养、家庭暴力等问题提出解决方法。

会后发放农村基本法律知识和婚姻家庭法律知识百问等相关宣传材料百余份。

3月6日上午,十六团普法办、民政科、工会等相关单位在十六团农贸市场共同组织开展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妇女发展”专项法律维权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设立了“三八”妇女维权法制宣传咨询点,为全团妇女保护自身权益开辟了法律“直通车”,为职工群众现场释疑解惑,其中家庭纠纷、财产债务、婚姻等问题成为咨询热门。

十六团普法办活动中向职工群众宣传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知识,教育妇女同志们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树立正确的维权观念,在知法、守法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共发放《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法律援助卡》宣传手册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做到了为妇女群众送法律、送健康、送温暖。

3月5日下午,五团普法办在团社区广场举办了“三·八妇女维权日”活动。

团普法办工作人员现场为职工群众开展了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活动中,现场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单200余份。

3月8日五团普法办联合团妇联举办了妇女儿童法律知识竞答活动。

活动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印发妇女儿童法律知识试题组织全团女职工参加有奖比赛;二是全团26个基层单位派代表参加妇女儿童法律知识现场有奖竞答比赛。

此次竞赛内容涵盖了《宪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继承法》等法律中有关妇女权益的内容,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女职工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师市普法办组稿)
◆一团普法办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建设
2013年一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之一是:大力推进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不断增强全团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一团普法办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形成制度化。

自2012年以来,一团制定了每周星期五下午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集体学习一小时制度,由机关九大科室轮流主持机关学习活动。

2013年3月1日下午,一团普法办主持了本次
机关全体学习活动,首先,以《兵团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读本》为教材,重点学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两个内容,接着由各人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最后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兵团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

学习活动结束后,大家都一致表示,今天的法律学习非常有意义,希望下次能制作普法课件,准备一些生活案例,以此来增进大家主动学习的兴趣和学习效果。

(一团普法办张爱军供稿)
◆四团对农广校学员进行普法教育
3月25日,四团普法办为团2011级农广校培训班的学员们送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80余名学员参加了学习活动。

普法办的工作人员根据职工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的实际,采取了学法条、讲案例、互讨论等形式,学习宣传了《宪法》、《劳动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知识,让学员们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团中学聘请法制副校长
为进一步健全依法治校机制,推进“法治示范学校”建设,强化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五团中学聘请团司法所所长刘玲玲、玉尔滚派出所副所长董英来为五团中学法制副校长。

3月1日下午五团中学召开大会,在全体师生热烈的掌声中,团中书记张建萍、校长张献忠为他们颁发了聘书,法制副校长做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会全力协助学校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维护学校及在校师生的合法权益。

(五团普法办李飞供稿)
◆狱校携手开展现身说法帮教活动
3月25日,阿拉尔中学携手花桥监狱,为在校千余名师生开展了主题为“春天的希望”大型现身说法帮教活动。

现身说法活动中,五名花桥监狱服刑人员分别讲述了各自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和经过。

这五位服刑人员都因为没有抵制住来自社会的诱惑而放弃学业,最终因为一时的冲动走上了违法犯罪歧途。

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和痛彻心扉的切身感受,让全场学生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强烈震撼和心灵洗礼。

◆二团、三团、七团、十二团司法所认真做好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的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师市经济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消费环境。

师市二团、三团、七团、十二团先后开展了消费者维权活动。

3月15日上午,二团司法所在团农贸市场设立法律宣传点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过往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讲解他们最关心的、最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

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达50人次,为广大消费者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

并通过电视、广播开展有关消费者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

对市场商户进行宣传,要求商户加强食品安全、卫生防御,严把消费质量关。

3月15日上午,由3团普法办会同三团派出所、政法办等单位联合开展3.15法制宣传进市场,便民服务伴你行专题活动。

活动中,发放了3·15法制宣传单,内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侵权法》等消费与安全有关方面的宣传资料,同时,为扩大宣传范围,结合团场实际情况,另外还向广大群众发放了《安全防范小常识》、《婚姻法》、《信访条列》等与群众的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资料。

活动中共发放各类宣传单共计5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

3月15日,七团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设置宣传橱窗、发放宣传材料、广播专栏、短信、QQ群等形式开展消费者维权法律宣传活动。

一是宣传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等法律规定,商品和服务质量的识别、鉴别知识,消费者权益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巧。

二是宣传消费维权重大典型案例。

重点是工商部门调解处理和依法查处的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案例,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集中、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例。

此次系列宣传活动展出宣传橱窗4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发送短信100条,向8个QQ群发送宣传内容,直接受教育人数达500余人。

3月15日上午,十二团普法办主办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律宣传活动在十二团农贸市场举行,此次活动主要采取三种宣传形式:一、设置宣传板,散发消费者维权基本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材料及法制宣传便民服务卡,向消费者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引导消费者健康、合理消费;二、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为广大消费者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接受消费者的法律咨询;三、普法办人员对有诉求的消费者进行了详细讲解。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前来咨询的人员络绎不绝,向居民散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

(师市普法办组稿)
【简讯】
★近日,十二团司法所对该团6名社区矫正人员逐一进行了走访、谈话,及时掌握矫正人员思想动态,工作人员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实施办法》,对其进行法治教育,鼓励社矫人员不断地改造自己,尽快融入社会。

(十二团普法办王雅宜供稿)★近期,十四团结合新一轮土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各基层单位调解员和普法骨干22人参加了法律知识以及业务培训。

由司法所吴主任为培训人员讲解了《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大大提升了基层调解员和普法骨干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十四团普法办宫江山供稿)
★3月18日,十六团司法所与塔门监狱签订了《社会帮教协议书》。

十六团司法所
在今后将坚持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帮教,用政策、法律、情理进行教育指导,将开展讲座、培训、赠送书籍等活动。

做好对罪犯的普法宣传工作,既是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和监狱行刑社会化的有效手段,也是加强监狱与社会交流的有效途径。

(十六团普法办原博供稿)★3月20日,十团司法所联合团综治办、派出所在团社区农贸市场开展了以“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播放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等录音资料,分发《劳动合同法》、《法律服务知识问答》等各类宣传单3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40余人次。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氛围融洽,受到职工群众欢迎。

送:师市党委常委,兵团普法办,师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普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发:各单位普法办
编稿:谭清虎曾俊(共印100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