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洁承诺书word版本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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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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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篇:清洁工作职责承诺书
∙第二篇:3方城乡清洁工程整治五乱承诺书2、
∙第三篇:3方城乡清洁工程整治五乱承诺书2、
∙第四篇:清洁日我行动
∙第五篇:清洁母亲河,我们在行动
∙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清洁工作职责承诺书
清洁工作职责承诺书
1.上班时间私自外出或者提前下班,7:00——14:00,罚10~50元
2.上班时间必须着厂里发的工作服,未做到,罚10~50元
3.地面保持干净、玻璃窗、窗台以及门无灰尘、垃圾和污痕,未做好,罚30~50元/次
4.洗手台干净无污迹,除面盆以外不能有水迹,未做好,罚10~30元
5.厕所内地面保持清洁,无污垢、纸屑、积水,厕所内无臭味,未做好,罚10~50元;每月清洁快速洁净奖30~50元
6.尿池和便池内外部无污垢,未做到,罚10~30元
7.清洁用具归位摆放整齐,保持用品本身干净完好,未做到,罚10~30元
8.洗手间内墙面和天花板保持清洁,无污迹,无蛛网;电源开关、卷纸盒等无灰尘,洗手间内垃圾篓及时更换垃圾袋,未做到,罚10~30元
9.一至四楼楼道两边的玻璃窗及窗台保持干净无污迹和垃圾,未做到,罚
10~30元
10.在清洁各个区域时,如有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还给失主,若不报者根据
情况予以处分
11.如遇洗手间内管道堵塞、灯泡不亮、水龙头损坏、漏水等情况第一时间向
行政部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注:若被稽核的发现未按规定工作者,一次口头警告,两次严重警告,三次记过,
若一天或一周内连续超过三次者,即开除。

本人已熟读以上工作细则,并承诺严格遵守
第二篇:3方城乡清洁工程整治五乱承诺书2、
恭城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
“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整治“五乱”
承诺书
立协议单位:
甲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乙方(工程建设单位)
(工程施工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提出的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持久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为加强对县城市容卫生环境和经营秩序的管理,实行长效监督机制,保持良好
的市容市貌和经营秩序,使我县县城成为清洁、整齐、美观的卫生文明县城,
根据区、市、县关于开展城乡清洁卫生运动和有关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县的
实际,特签定如下承诺:
一、乙方必须严格的遵守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号)
(一)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二)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
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的管理工作。

(三)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
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四)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
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在车辆、行人通行的
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五)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

施工现场在市区的,周围应
当设置遮挡围栏,临街的脚手架也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

非施工人员不得
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六)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
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
的污染和危害。

(七)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1、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2、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5、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6、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二、乙方必须严格的遵守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条:
(一)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
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
其它废弃物。

(二)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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