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7年强戒人员所外就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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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所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戒毒所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戒毒所工作情况汇报范文我是某戒毒所的工作人员,特向您汇报我所在戒毒所的工作情况。

一、戒毒所基本情况我所在的戒毒所位于某市,是一所省级戒毒所,建立于2005年,是负责该市辖区的戒毒救治、康复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机构。

戒毒所设立有一级、二级戒毒所,总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设有戒毒康复病房、心理咨询室、教育室、工教室等多个功能室。

员工总人数达到100人,其中包括临床医生、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警察和行政职员等多个专业人员。

二、工作开展情况1. 戒毒救治工作在戒毒救治工作方面,我们持续加强了戒毒人员的身心健康管理,在戒毒所内为戒毒人员提供了丰富的康复项目和心理咨询服务。

每周我们都开展康复训练、心理支持、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活动,以帮助戒毒人员重建自信、学习新技能,并最终重新融入社会。

同时,我们也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和公安部门,对戒毒人员进行监管和管控。

严格执行《戒毒人员社区康复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确保戒毒人员的安全和社会稳定。

2. 康复服务工作在康复服务工作方面,我们加强了与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业等相关单位的合作,针对戒毒人员的实际需求,提供了就业培训、社会支持和家庭关系重建等服务。

力求帮助戒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实现自我价值。

3. 员工队伍建设在员工队伍建设方面,我们持续加强了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和心理健康管理,提高了员工的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通过学习交流和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确保戒毒所的工作质量和效益。

三、取得成绩和存在问题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戒毒人员的康复率明显提高,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和支持。

但同时,我们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戒毒人员康复阶段服务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2. 康复设施和设备有待进一步改善和更新;3. 其他细节问题,如人员管理、机构管理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为进一步提高戒毒所的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我们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工作:1. 健全戒毒人员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各项康复项目的开展和改进;2. 更新康复设备和设施,提高服务功能和舒适度;3. 加强人员管理和机构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4. 加强科技应用,推进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新形势下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工作面临的风险原因及对策思

新形势下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工作面临的风险原因及对策思

新形势下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工作面临的风险、原因及对策思近年来,随着《禁毒法》、《戒毒条例》、《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的陆续出台,对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提出了更严格、更规范、更科学的要求,对强制隔离戒毒效果提出了更实、更高、更远的期望。

实际工作中,90%以上的戒毒人员在吸毒与戒毒的循环中耗尽了身体与家庭的希望;场所民警在风险与责任的重压下对安全隐患日渐麻木与习惯;新型毒品的泛滥,更使得场所内精神障碍等疑难怪病考量着医务人员与管理者的智慧。

如何准确查找新时期戒毒场所管理工作面临的风险,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将责任和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这是一项值得认真研究的课题。

一、场所管理工作的风险风险大致有两种定义:一种定义强调了风险表现为不确定性;而另一种定义则强调风险表现为损失的不确定性。

通俗地讲,风险就是发生不幸事件的概率。

换句话说,风险是指一个事件产生我们所不希望的后果的可能性(引自《百度百科》)。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风险,是指基于管理政策、管理者、管理对象、管理环境等多方面的原因,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希望达到的安全稳定的目标与实际可能出现的危害结果之间的差距。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风险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风险损失三个要素组成。

二、场所管理工作的风险事故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工作的风险事故,从主管责任部门的角度来区分可以概括为六大类十六小项:(一)管理方面:脱逃,戒毒人员采取强行或隐蔽方式从强制隔离戒毒场所逃跑,逃避强制隔离戒毒;死亡,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内因为各种原因正常死亡或非正常死亡,包括因病死亡、自杀、他杀、因工死亡等;群体性事件,戒毒人员在场所内因为各种原因发生群体性殴斗,信访,绝食,哄闹,静默,罢工、罢学、罢活动;所内案件,戒毒人员在所内盗窃,打架斗殴造成后果,伤害致人伤残、死亡;自伤自残,戒毒人员为达到个人目的自我伤害,自我伤残,吞食异物等;执法责任事故,因为民警不作为、乱作为或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原因导致的戒毒人员管理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或执法民警违规违纪违法事件。

强戒所大转型 干警们有奔头

强戒所大转型 干警们有奔头

强戒所大转型干警们有奔头发布日期:2014/6/18 11:04:00 来源:辽宁法制报张书序记者刘彬王进局长(右)检查强戒所建设情况今年4月28日,营口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正式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自2013年1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央提出劳教制度改革以来,原营口市劳教所按照省司法厅“人心不散、阵脚不乱、工作不断”的总体要求,全力做好场所稳定工作。

如今,被赋予了新职能的这支队伍,焕发出新的斗志。

劳教所转型这一难题,在这里得到了比较理想的解决方案,其中蕴藏的工作智慧值得借鉴。

·追溯·营口市原劳动教养管理所始建于1979年11月,前身是“营口市公安局强制劳动教育大队”,1983年7月更名为“营口市劳动教养院”,2004年更名为“营口市劳动教养管理所”,2013年4月加挂“营口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

全所共有干警编制163人,实有干警102人,干警的平均年龄53.1岁,内设10个科室,6个大队,工人158名。

现址位于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段,占地面积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可容纳劳教人员300名。

按照营口市城市整体规划,正准备迁建新址,新建场所设计收容能力为500人。

如今,营口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里的干警们工作干劲十足。

从刚刚得知劳教制度改革消息后的迷茫,到如今的坚定,用干警们的话来说,就是“有奔头”。

根据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统一部署,经营口市政府批准,2013年4月,营口市原劳动教养管理所加挂了“营口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牌子,这是劳教制度改革后,中央、省、市赋予司法行政机关一项全新的重要职能。

转型,从硬件到心灵2013年8月,原劳教所内劳动教养人员按上级的要求,分期分批地解除了教养。

劳教人员回归社会后,未发生任何上访等问题,圆满地完成了劳教人员的收关工作。

没有出现因为劳教制度改革,劳教人员清空,场所管理出现空白而产生的干警精神懈怠、人心散乱的局面。

全所干警精神抖擞,昂扬以待,准备迎接上级领导机关交给新的使命。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执行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14]3号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执行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14]3号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执行问题的批复正文:----------------------------------------------------------------------------------------------------------------------------------------------------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执行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14]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你厅《关于对<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有关规定执行问题的请示》(新公办[2013]227号)收悉。

经商司法部,现批复如下: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或者拘留、逮捕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凭收监执行通知书、拘留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移交相关部门,并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手册,同时通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

执行刑罚或者拘留、逮捕的监狱、看守所应当给予必要的治疗,并按照公安部、司法部、卫生计生委《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办法》(公通字[2013]32号)的规定,对其开展诊断评估。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释放时强制隔离戒毒尚未期满的,监狱或者看守所应当提前七天通知原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监狱或者看守所距离原强制隔离戒毒所较远、不便转送的,可以依照《戒毒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就近送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继续执行。

必要时,羁押场所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本系统的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

监狱或者看守所转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时,应当移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手册。

公安部2014年5月23日——结束——。

当前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当前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当前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作者:肖军点击数:81 更新时间:2012-04-01]强制隔离戒毒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将符合法定条件的吸毒成瘾人员实行隔离,对其进行强制戒毒,帮助其戒除毒瘾、健康回归社会的法律制度。

自2008年《禁毒法》实施以来,基层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已经在摸索中走过了三个年头。

现以某基层强戒所为例,对前期强戒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作简单的探讨。

一、当前强戒工作的收容现状现阶段,某所常规大队的收容情况基本类似,以某大队为例,根据对287名强戒学员收治登记的基本情况记录,通过对重点学员进行谈话了解,反映强戒学员的基本情况如下:(一)年龄结构。

按照年龄结构划分,18岁—35岁(含本数,下同):116人,占总比例的40.4%;36岁—49岁120人,占总比例的41.8%;50岁以上51人,占总比例的17.8%。

(二)地域分布。

由于各场所采用定点收容,该所现在学员以本省粤西籍为主,外省籍43人,占14.9%。

(三)文化程度。

按照文化程度划分,文盲:9人,占总比例的3%;小学:121人,占总比例的42%;初中:122人,占总比例的43%;高中及以上:35人,占总比例的12 %。

(四)在外从业情况。

按照收治登记统计,个体116人,占总比例的40.8%;无业79人,占总比例的27.3%;农民48人,占总比例的16.9%;企业普通职工44人,占总比例的15%。

(五)吸食毒品种类。

根据调查了解,吸食、注射新型毒品成瘾的(冰毒、K粉、摇头丸、咖啡因等)161人,占总比例的56%;吸食、注射阿片类毒品成瘾的(海洛因、麻烟等)126人,占总比例44%。

(六)强制戒毒次数。

按照收治登记统计,被强制戒毒一次的159人,占总比例的55.4%;被强制戒毒二次的66人,占总比例的22.9%;被强制戒毒三次及以上的41人,占总比例的14.3%;被强制戒毒四次或四次以上的21人,占总比例的7.4%。

庆阳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汇报

庆阳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汇报

庆阳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汇报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家属:上午好!今天是第25个国际禁毒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感谢领导和同志们在百忙之中前来参加这次开放宣传活动,感谢对戒毒人员的关心,感谢对戒毒所工作的支持。

近年来,在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始终坚持戒毒工作基本方针,大力弘扬庆阳公安精神,努力服务于公安中心工作和进度人员战争,不断巩固戒毒成果,全所民警职工爱岗敬业,以所为家,团结奋斗、不断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下面,我将主要情况做以汇报,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庆阳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成立于1995年3月,承担着全市七县一区及长庆油田吸毒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任务;所内现有病室15间,床位120张,教室54平方米;2003年以来连续五次被省公安厅评为三级所。

现有工作人员21人(其中从县区公安局借用11人)。

今年元月至6月份,共收戒180人,向省二所转送111人,解除55人,转捕6人,现在所强戒137人。

今年以来,我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制度落实了,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我们不断加强《禁毒法》、《戒毒条例》、《戒毒所管理办法》和《执法细则》的学习运用,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结合实际,改进完善收戒、转送、评估、解除等运转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

二是推动管理创新,全面推行人性化管理教育。

我们注重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突出人性化管理,在场所内部提供相对开放宽松的生活学习空间,促使戒毒学员自我约束,自我反省,调动积极性、发挥能动性,实现从“要我戒毒”到“我要戒毒”的转变。

三是强化信息运用,切实提高戒毒工作科技含量。

我们不断拓展戒毒工作信息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及时更新内容,拓宽渠道,完善系统,提高效率,基本实现戒毒人员风险评估与信息系统的对接兼容。

经过不懈努力,尽管我们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场所狭小,设施简陋,周边化境复杂、不能适应新的工作要求,新所建设亟待加快进行;二是目前无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戒毒人员就医困难,请领导协调市卫生局尽快解决;三是戒毒人员收戒量大。

强戒人员药物渴求的现状调查及相关因素分析

强戒人员药物渴求的现状调查及相关因素分析

强戒人员药物渴求的现状调查及相关因素分析赵雪莲【摘要】基于生态系统理论和循证戒治的理念,综合运用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对强制隔离戒毒所内戒毒人员进行调查,发现性别、年龄、婚姻状态、初次吸毒年龄、毒品种类五个变量影响戒毒人员的药物渴求感.新异体验、压力感、抑郁情绪是影响药物渴求的主要风险性因子.对药物渴求度现状特点和影响因子的准确把控,有助于药物依赖者的戒断、康复,为分类矫治、制定个性化的矫治方案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证支持.【期刊名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年(卷),期】2017(015)001【总页数】5页(P106-110)【关键词】药物渴求;负性情绪;感觉寻求【作者】赵雪莲【作者单位】四川警察学院,四川泸州646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F34药物渴求,是指物质滥用者对过去体验过的精神活性物质效应的一种难以克制的渴望。

渴求感是成瘾形成和维持的重要机制,也是复吸的最主要风险性因素。

药物渴求具有一定的生理学基础,成瘾药物使突触前神经细胞的多巴胺释放增加,突触后神经细胞的兴奋性提高。

已有研究多集中于对药物渴求生理因素的考察,对心理影响因素的分析较少,缺少关于负性情绪、感觉寻求特质的综合研究。

综合使用问卷调查法和个案深度访谈,摸底戒毒人员药物渴求的现状及相关因素分析,探明感觉寻求(人格因素)、负性情绪(心理因素)对药物渴求的具体作用机制,在基线调查的基础上,为筛查高危易感人群、戒毒所分类管理、提高操守率提供理论依据。

(一)研究对象被调查对象是强制隔离戒毒所内完成生理脱毒的戒毒者,经临床脱毒治疗,戒断症状消失。

共发放问卷180份,回收有效问卷142份,问卷有效率达78.9%。

年龄跨度在16—56岁之间,平均年龄36.12岁。

(二)研究方法1.问卷调查法调查问卷由以下量表组成:(1)罗勇编制的《戒毒人员脱毒期药物渴求调查问卷》,将药物渴求划分为奖赏性药物渴求(奖赏效应和正强化产生的正性体验)、消除性药物渴求(为了祛除身体和心理的不快)、反射性药物渴求(由记忆中与药物有关的人、事、物所引发)、社会性药物渴求(社会因素的影响)和消极性药物渴求(负性情绪所引发的渴求)五个维度,各因子a系数在0.75—0.90之间。

我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一些心得体会(共6篇)

我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一些心得体会(共6篇)

我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一些心得体会(共6篇)【心得体会】第1篇:我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的一些心得体会我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的一些心得体会刘鹏我是白泥湖劳教所一名基层民警,从事劳教戒毒工作有1年多的时间,自去年_月26日,开始从事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在对强戒学员的管理教育工作中,我把自己置身于他们中间,做他们的朋友,倾听他们的心声,通过自己的付出和大队民警共同努力,帮助许多强戒学员掌握了一些戒毒的知识和技能,增强了戒毒的信心,为他们回归社会成为新人做了自己应做的事。

同时,也使自己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增长了戒毒知识,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

一、与强戒学员建立良好的帮教关系吸毒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同时吸毒人员又是毒品的受害者,所以我作为强戒学员的管教民警的同时,也把自己当做戒毒学员的知心朋友,给他们更多的情感关心,鼓励他们讲述自己的经历、戒毒过程中的成功与失败,倾听他们的痛苦与快乐,了解他们的需求,从而使他们减少与我之间的心理距离,建立良好的帮教关系。

学员们一旦发现民警的确在关心他,是值得信赖的时,那么他的自尊心就会增强,学员们也会向积极方面转化。

在教育和训练的时候,尽力对学员的实际情况和困难加以理解,对部分经常沉默或经常发表反对意见的学员,我不是一味的教训和指责,而是客观地接受他们意见中可接受的部分,向他们进行积极的分析原因,使他们都能从内心服从,从而为管理教育工作扫清障碍。

二、加强对学员们的心理疏导第一,加强教育引导,使强戒学员深刻认识毒品。

学员大多是因为好奇才吸食毒品,对毒品的危害性及成瘾性认识不足,所以我对学员加强教育引导,使强戒学员懂得吸毒不仅摧残身心,而且危害社会、家庭,害人害已,特别是对吸毒人员既要讲明毒瘾难戒,使他们在思想上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同时消除毒戒不了的悲观想法,对戒毒应持务实的态度,既不要过于乐观又不要一味自卑而对戒毒悲观失望。

第二,鼓励激励,增强强戒学员的戒毒信心。

我经常运用表扬与肯定的方法,对强戒学员在戒毒过程中的各种积极表现,哪怕是十分细微的进步,都给予及时的、恰当的评价和承认,并适时地提出新的要求。

强制戒毒人员心理行为特点

强制戒毒人员心理行为特点

强制戒毒人员心理行为特点众所周知,吸毒不仅危害家庭及社会,更重要的是对自身的危害。

毒品对吸毒者自身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对人体生理机能的损害;一个是对人体心理机能的损害。

随着社会的重视,科学的发展,毒品对人体生理机能的损害,也就是毒品的生理依赖性通过政府的强制戒毒,辅之以适当的药物和一定的戒治方式,较易戒断。

而毒品对人体的心理损害,即毒品的心理依赖性却是药物难以戒断的,即“心瘾”难除。

要探索对吸毒人员的心理矫治,必然要先搞清楚毒品对人体心理机能有哪些损害。

根据科学研究表明,毒品对人体心理机能的破坏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情绪障碍。

人一般具有两种智商:一种是智力智商,它与先天遗传基因有关;一种是情绪智商,主要受后天的各种环境影响而形成。

在这两种智商中,情绪智商对人一生所发生的作用约占80%,它是人生事业大厦的基石。

吸毒者吸食毒品后,毫无例外地会造成情绪障碍,会改变正常的精神状态,变得极度兴奋、狂躁和暴烈;戒断时又变得异常低落沮丧多疑。

在毒品的反复作用下,两种极端情绪交替出现,使人处于一种喜怒无常的无节制状态之中,从而导致情绪智商规律的紊乱和功能失常。

这也就是为什么“多进宫”吸毒人员在戒毒所表现出的对任何事都非常冷漠无兴趣,抱着一种得过且过混日子生活态度的原因。

二是智力障碍。

吸食毒品还会造成记忆力下降,思维能力减弱,注意力分散,创造力和主动性丧失,严重者会引起智力迟钝、知觉错误、偏执狂和暴力行为。

在强制戒毒所主要表现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是非观念混淆,喜欢打架斗殴,对管教干警采用敌对态度,抱有成见和偏见。

三是意志障碍。

吸食毒品者都会变得好逸恶劳、好吃懒做。

变得孤僻自私、爱说慌、好诡辩、不知自尊自爱、意志消沉、失去责任感。

平时很难从他们嘴里听到一句实话,为人处世表现出极度的自私自利,凡事只考虑自己从不考虑别人。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基本上都是害得家庭生活拮据,可是他们照样要求家属给钱给物,如果稍有不顺,他们就会变得极度失望沮丧,更有甚者还会要挟家属。

邓某某、濮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安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治安)二审行政裁定书

邓某某、濮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安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治安)二审行政裁定书

邓某某、濮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安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治安)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审理法院】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25【案件字号】(2020)豫09行终6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贾向阳陈忠生崔树峰【审理法官】贾向阳陈忠生崔树峰【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邓守鹏;濮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当事人】邓守鹏濮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当事人-个人】邓守鹏【当事人-公司】濮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代理律师/律所】尚家霖河南同向律师事务所;赵启建河南优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尚家霖河南同向律师事务所赵启建河南优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尚家霖赵启建【代理律所】河南同向律师事务所河南优诚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邓守鹏【被告】濮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被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

【权责关键词】行政执行合法违法户籍所在地合法性驳回起诉【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事实与原审查明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被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

本案中,濮阳市戒毒所依据濮阳县公安局作出的濮县公(梨)强戒决字(2017)10022号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和《情况说明》对邓守鹏进行强制隔离戒毒,濮阳市戒毒所系执行机关,其无权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是否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应由决定机关即濮阳县公安局依法处理,故濮阳市戒毒所作为本案被告主体不适格,原审裁定驳回邓守鹏的起诉并无不当。

综上,原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

上诉人邓守鹏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强制戒毒人员心理行为特点

强制戒毒人员心理行为特点

强制戒毒人员心理行为特点众所周知,吸毒不仅危害家庭及社会,更重要的是对自身的危害。

毒品对吸毒者自身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对人体生理机能的损害;一个是对人体心理机能的损害。

随着社会的重视,科学的发展,毒品对人体生理机能的损害,也就是毒品的生理依赖性通过政府的强制戒毒,辅之以适当的药物和一定的戒治方式,较易戒断。

而毒品对人体的心理损害,即毒品的心理依赖性却是药物难以戒断的,即“心瘾”难除。

要探索对吸毒人员的心理矫治,必然要先搞清楚毒品对人体心理机能有哪些损害。

根据科学研究表明,毒品对人体心理机能的破坏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情绪障碍。

人一般具有两种智商:一种是智力智商,它与先天遗传基因有关;一种是情绪智商,主要受后天的各种环境影响而形成。

在这两种智商中,情绪智商对人一生所发生的作用约占80%,它是人生事业大厦的基石。

吸毒者吸食毒品后,毫无例外地会造成情绪障碍,会改变正常的精神状态,变得极度兴奋、狂躁和暴烈;戒断时又变得异常低落沮丧多疑。

在毒品的反复作用下,两种极端情绪交替出现,使人处于一种喜怒无常的无节制状态之中,从而导致情绪智商规律的紊乱和功能失常。

这也就是为什么“多进宫”吸毒人员在戒毒所表现出的对任何事都非常冷漠无兴趣,抱着一种得过且过混日子生活态度的原因。

二是智力障碍。

吸食毒品还会造成记忆力下降,思维能力减弱,注意力分散,创造力和主动性丧失,严重者会引起智力迟钝、知觉错误、偏执狂和暴力行为。

在强制戒毒所主要表现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是非观念混淆,喜欢打架斗殴,对管教干警采用敌对态度,抱有成见和偏见。

三是意志障碍。

吸食毒品者都会变得好逸恶劳、好吃懒做。

变得孤僻自私、爱说慌、好诡辩、不知自尊自爱、意志消沉、失去责任感。

平时很难从他们嘴里听到一句实话,为人处世表现出极度的自私自利,凡事只考虑自己从不考虑别人。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基本上都是害得家庭生活拮据,可是他们照样要求家属给钱给物,如果稍有不顺,他们就会变得极度失望沮丧,更有甚者还会要挟家属。

司法行政戒毒学员医疗保险制度之构建

司法行政戒毒学员医疗保险制度之构建

中图分类号:D91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285(2019)04—0046—07司法行政戒毒学员医疗保险制度之构建胡湛蕾[1]【摘要】随着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的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学员作为一类特殊群体,是否在戒治期间享有医疗保险并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迫切需要司法行政法制建设予以回应和调整,从而开创科学戒治的新局面。

本文通过对广东司法行政戒毒所医疗保障工作与戒毒学员医疗权的调查,参照已有文献研究,从原因分析的角度探究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学员医疗保险缺位所带来的实务中医疗保障被患病学员挤占与人均保障不充分的问题,引申出教育戒治安排与习艺劳动管理间的失衡,从而寻求在戒毒学员习艺劳动报酬及戒毒场所企业的性质定位等方面探讨构筑戒毒学员医疗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同时提出具体的建议和策略。

【关键词】戒毒学员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劳动报酬一、强制隔离戒毒学员及其基本医疗保险概念解读强制隔离戒毒学员的概念包括广义和狭义。

广义的强制隔离戒毒学员是指经公安机关下达强制隔离戒毒的行政决定,给予一定期限强制剥夺自由进行教育戒治和科学康复的违法者,既包括由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生理脱毒3个月至6个月的戒毒学员,还包括剩余强戒期限由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康复训练的学员。

狭义的强制隔离戒毒学员则是指经公安机关下达强制隔离戒毒的行政决定,由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执行生理脱毒、心理治疗和康复训练以及经过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生理脱毒后转到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康复训练的学员。

在强制隔离戒毒二元体制[2]之下,本文研讨的强制隔离戒毒学员基本医疗保险是以狭义的强制隔离戒毒学员为对象,以广东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为研究基点,探讨通过建立以所办企业统筹基金和戒毒学员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戒毒学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方式,对在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教育戒治的戒毒学员,参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当地城镇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范围和标准,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关于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情况的汇报

关于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情况的汇报

关于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情况的汇报一、引言自从我们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本文档旨在对我们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汇报,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二、工作概况1. 工作目标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帮助毒瘾患者戒除毒瘾,恢复正常生活,实现社会融入。

我们希望通过强制隔离戒毒的方式,提供一种有效的戒除毒瘾的手段。

2. 工作内容我们的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接收毒瘾患者并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适合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制定个性化的戒毒计划,包括药物治疗、心理辅导、职业训练等;•监督患者的行为,确保他们严格按照戒毒计划执行;•提供适当的社会支持和帮助,帮助患者重建社交关系。

3. 工作成果截至目前,我们已经接收了30名毒瘾患者,并成功帮助其中20名患者戒除毒瘾,恢复正常生活。

以下是我们取得的一些成果:•平均戒毒期限为6个月,戒毒成功率达到66.7%;•毒瘾患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戒毒后体重增加,精神状态稳定;•戒毒成功的患者有一部分已经找到了工作,并开始重新建立社交关系。

三、经验总结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总结如下:1.评估工作要准确。

在接收毒瘾患者时,我们需要进行全面的评估,了解患者的身体状况、毒瘾程度以及心理状况,以便制定个性化的戒毒计划。

2.多元化的治疗方法。

除了药物治疗外,我们还采用了心理辅导、职业训练等多种手段,帮助患者逐步恢复正常生活。

3.行为监督要严格。

我们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患者严格按照戒毒计划执行,避免再次滑入毒瘾。

4.社会支持的重要性。

我们应该为患者提供适当的社会支持和帮助,帮助他们重建社交关系,更好地融入社会。

四、改进措施尽管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果,我们计划采取以下改进措施:1.提高评估准确性。

我们将加强评估工作,增加评估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患者的情况得到充分了解。

2.强化监督机制。

我们将建立更为严格的监督机制,确保患者能够持续按照戒毒计划执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月考核实施办法.doc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月考核实施办法.doc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月考核实施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日常考核计分工作,准确反映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所内表现情况,根据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考核计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工作人员直接考核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计分结果是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诊断评估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有考核记录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根据考核记录折算分值;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没有考核记录的,强制隔离戒毒所按基础分给予考核计分。

第五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考核总分达到3600分,是启动首次诊断评估的依据之一。

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第六条考核的内容分为遵规守纪、教育矫治、生活卫生、习艺劳动四个部分,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入所当日起开始考核计分。

总值班、管理科、教育科、生卫科、生产科分别参与各区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遵规守纪、教育矫治、生活卫生、习艺劳动四个部分的日常计分考核,按照职能每月集中组织对各区强戒人员进行两次以上考核并进行记载,总值班及各职能科室的考核结果以奖分、扣分、罚分的形式即时生效。

第七条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考核计分,分为基础分、扣分、奖分、罚分四部分,每月基础分与扣分、奖分、罚分累计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月考核总分。

第八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每日考核基础分为10分,其中遵规守纪3分、教育矫治2.5分、生活卫生1.5分、生产劳动3分。

考核计分实行日记载、周讲评、月小结审定。

第九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表现较好的应给予奖分,但月累计考核奖分不得超过30分。

考核奖分按照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所处等级实行分级考核。

等级为初始级和过渡级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日常考核只记基础分,不予奖分;等级为普通级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日常考核可以给予奖分,月累计奖分不得超过21分;等级为稳定级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日常考核可以给予奖分,月累积奖分不得超过27分;等级为成熟级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日常考核可以给予奖分,月累计奖分不得超过30分。

强制隔离戒毒知识考试

强制隔离戒毒知识考试

1、吸毒成瘾的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戒毒治疗不以营利为目的。

2、社区戒毒期限为3年。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住所地接受社区戒毒。

3、吸毒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a、拒绝接受社会戒毒的b、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c、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d、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4、劳动教养管理所设置教育机构,大中队设置教育干事和若干专职教员。

5、对劳动教养人员一次使用戒具的时间不得超过7天。

6、劳动教养期限,根据需要劳动教养的人员的违法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动机和危害程度,确定为一至三年。

7、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实行教育感化第一,劳动生产第二的教育方针。

8、人民检察院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实行监督。

9、劳动教养是对于被劳动教养人员实行的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也是对他们安置就业的一种办法。

10、劳教人员的档案应当实行分级管理。

11、对劳动教养人员要实行赏罚分明的奖惩制度,奖励面要大,惩罚面要小。

12、对于劳动教养人员教育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每天不少于三个小时。

13、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可探视其配偶和直系亲属。

14、正在实施保护性约束措施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不予安排探访。

因情况特殊需要探访的,须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

15、劳动教养人员入所时,要进行认罪认错教育,所规纪律教育;出所前要进行遵纪守法和前途教育,并作出鉴定。

16、在劳动教养人员中,应经常开展劳动,学习,体育,卫生评比活动,定期评选劳动教养积极分子。

17、对女性劳动教养人员派女干部管理。

18、收容劳动教养人员时,必须凭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定书》、《劳动教养通知书》,对于没有上述文件或文件与事实不符的,不予收容。

19、劳动教养人员的现金、票据和贵重物品,由劳教所代为保管,解除劳教时归还。

20、强戒人员探视费用自理。

当前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当前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当前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作者:肖军点击数:81 更新时间:2012-04-01]强制隔离戒毒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将符合法定条件的吸毒成瘾人员实行隔离,对其进行强制戒毒,帮助其戒除毒瘾、健康回归社会的法律制度。

自2008年《禁毒法》实施以来,基层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已经在摸索中走过了三个年头。

现以某基层强戒所为例,对前期强戒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作简单的探讨。

一、当前强戒工作的收容现状现阶段,某所常规大队的收容情况基本类似,以某大队为例,根据对287名强戒学员收治登记的基本情况记录,通过对重点学员进行谈话了解,反映强戒学员的基本情况如下:(一)年龄结构。

按照年龄结构划分,18岁—35岁(含本数,下同):116人,占总比例的40.4%;36岁—49岁120人,占总比例的41.8%;50岁以上51人,占总比例的17.8%。

(二)地域分布。

由于各场所采用定点收容,该所现在学员以本省粤西籍为主,外省籍43人,占14.9%。

(三)文化程度。

按照文化程度划分,文盲:9人,占总比例的3%;小学:121人,占总比例的42%;初中:122人,占总比例的43%;高中及以上:35人,占总比例的12 %。

(四)在外从业情况。

按照收治登记统计,个体116人,占总比例的40.8%;无业79人,占总比例的27.3%;农民48人,占总比例的16.9%;企业普通职工44人,占总比例的15%。

(五)吸食毒品种类。

根据调查了解,吸食、注射新型毒品成瘾的(冰毒、K粉、摇头丸、咖啡因等)161人,占总比例的56%;吸食、注射阿片类毒品成瘾的(海洛因、麻烟等)126人,占总比例44%。

(六)强制戒毒次数。

按照收治登记统计,被强制戒毒一次的159人,占总比例的55.4%;被强制戒毒二次的66人,占总比例的22.9%;被强制戒毒三次及以上的41人,占总比例的14.3%;被强制戒毒四次或四次以上的21人,占总比例的7.4%。

戒毒医疗情况汇报

戒毒医疗情况汇报

戒毒医疗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的毒品问题日益严重,戒毒工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解决毒品依赖者的问题,我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了对戒毒医疗工作的投入,积极推动戒毒医疗工作的发展。

以下是我所在单位戒毒医疗工作的情况汇报。

首先,我单位建立了完善的戒毒医疗机构和团队。

我们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戒毒医疗团队,包括心理医生、药物治疗师、康复护士等专业人员。

同时,我们的戒毒医疗机构配备了先进的医疗设备和设施,能够为戒毒人员提供全方位、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其次,我单位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戒毒医疗活动。

除了常规的戒毒药物治疗外,我们还注重心理康复、职业康复等方面的工作。

我们定期组织戒毒人员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增强戒毒的信心和决心。

同时,我们还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戒毒人员重新融入社会,找到自己的位置。

再次,我单位积极开展了戒毒医疗宣传教育工作。

我们利用各种渠道,包括宣传栏、宣传车、社区宣传等,向社会大众宣传毒品的危害性,普及戒毒知识,提高社会对戒毒工作的关注度。

同时,我们还积极组织戒毒康复成功者开展公益演讲和经验分享活动,鼓励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到戒毒医疗工作中来。

最后,我单位加强了戒毒医疗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我们建立了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戒毒医疗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同时,我们还定期对戒毒人员进行回访和跟踪调查,了解他们的康复情况,为他们提供持续的帮助和支持。

总的来说,我单位的戒毒医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戒毒医疗工作的投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为更多的戒毒人员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助力他们重返社会,实现自我价值。

同时,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关注和支持戒毒医疗工作,共同为戒毒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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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惠

安化县梅城镇
所外就医
严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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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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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军

赫山区桃花仑街道办事处
所外就医
严重疾病
省戒毒管理局批准同意

益阳市强戒所
邱国祥

赫山区十州小区
所外就医
严重疾病
省戒毒管理局批准同意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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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少先

资阳区沙头镇
所外就医
严重疾病
省戒毒管理局批准同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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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跃

南县浪拔湖乡
所外就医
严重疾病
省戒毒管理局批准同意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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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汉军

朝阳区谢林港镇
所外就医
严重疾病
省戒毒管理局批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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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训华

赫山区赫山街道办
所外就医
严重疾病
省戒毒管理局批准同意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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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军

赫山区龙光桥镇
所外就医
严重疾病
省戒毒管理局批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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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7年强戒人员所外就医情况
序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执法事项
申请理由
处理结果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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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亮

南县华阁镇裕阁村
所外就医
严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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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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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祝强

沅江市琼湖办事处
所外就医
严重疾病
省戒毒管理局批准同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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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铭杰

安化县东坪镇
所外就医
严重疾病
省戒毒管理局批准同意
李运良

南县武圣宫镇
所外就医
严重疾病
省戒毒管理局批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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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强戒所
谢雄厚

赫山区金银山街道办事处
所外就医
严重疾病
省戒毒管理局批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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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菊炳

南县南洲镇老乡村
所外就医
严重疾病
省戒毒管理局批准同意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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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清源

赫山区会龙山街道办事处
所外就医
严重疾病
省戒毒管理局批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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