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固态动力蓄电池性能试验方法及技术要求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固态动力蓄电池性能试验方法及技术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固态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装载在电动汽车上的锂离子固态动力单体蓄电池。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00.41-2008 电工术语原电池和蓄电池GB/T 19596-2017 电动汽车术语(ISO 8713:2002,NEQ)GB/T 31484-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5-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6-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GB/T 19596-2017、GB/T 31484-2015、GB/T 31485-2015、GB/T 31486-2015 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68/1 19596-2017、GB/T 31484-2015、GB/T 31485-2015、GB/T 31486-2015 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单体蓄电池secondary cell将化学能与电能进行相互转换的基本单元装置,通常包括电极、隔膜、电解质、外壳和端子,并被设计成可充电。
3.2混合固液电解质锂蓄电池mixed solid liquid electrolyte rechargeable lithium battery电池中同时含有液体和固体电解质的锂蓄电池。
3.3全固态锂蓄电池all solid state rechargeable lithium battery单体蓄电池中只含有固态电解质,不含有任何液体电解质、液态溶剂、液态添加剂的锂蓄电池。
3.4额定容量rated capacity室温下完全充电的蓄电池以1 I1(A)电流放电,达到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放电终止条件时所放出的容量(Ah)。
QC/T-743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草稿)
QC/T 743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单体蓄电池安全测试项目:一、过放电:1.01.试验条件:单体蓄电池按规定充电,单体电池以1I2(A)电流放电直至单体电池电压0V后继续强制放电30min,试验后观察1h。
1.02.试验结果:应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二、过充电:2.01.试验条件:单体蓄电池按规定充电,以1I1(A)电流恒流充电直任一单体电池电压达到企业技术条件中规定的充电终止电压的2倍或者过充量达到初始容量的100%停止充电,试验后观察1h。
2.02.试验结果:应不爆炸、不起火。
三、短路:贝尔电池短路试验机3.01.试验条件:单体蓄电池按规定充电,将单体蓄电池经外部短路10min,外部线路电阻应小于5mΩ。
试验后观察1h。
3.02.试验结果:应不爆炸、不起火。
四、跌落:贝尔跌落试验机4.01.试验条件:单体蓄电池按规定充电,单体蓄电池端子向下从1.5m高度处自由跌落到水泥地面上。
试验后观察1h。
4.02.试验结果:应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五、加热:贝尔热冲击试验箱5.01.试验条件:单体蓄电池按规定充电,将单体蓄电池放入温度箱,温度箱按照5℃/min的速率升温至130℃±2℃,并保持此温度30min。
试验后观察1h。
5.02.试验结果:应不爆炸、不起火。
六、挤压:贝尔电池挤压试验机6.01.试验条件:单体蓄电池按规定充电,按下列条件进行试验:A.挤压方向:垂直于蓄电池极板方向施压(参考图1所示);B.挤压板形状:半径75mm的半圆柱体,半圆柱体的高度大于被挤压电池的尺寸;C.挤压程度:电压0V或挤压力达到100KN(以最先达到为准),保持10min。
试验后观察1h。
6.02.试验结果:应不爆炸、不起火。
七、针刺:贝尔电池针刺试验机7.01.试验条件:单体蓄电池按规定充电,用φ5mm ~ φ8mm的耐高温钢针(针尖的角度为60度,针的表面光洁、无锈蚀、氧化层及油污)、以20 ~ 30mm/s的速度,从垂直于蓄电池极板的方向贯穿(钢针停留在蓄电池中)。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最新国标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电池)的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装载在电动汽车上的动力锂离子电池和金属氢化物镍电池单体,其他类型电池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592—2008高低温试验箱技术条件GB/T19596电动汽车术语GB38031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3术语和定义GB/T19596及GB3803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初始容量initial capacity新出厂的动力电池,在室温下,完全充电后,以制造商规定且不小于1I3的电流放电至制造商规定的放电终止条件时所放出的容量(Ah)。
3.2高能量电池high energy battery室温下,最大允许持续输出电功率(W)和3I3倍率放电能量(Wh)的比值低于10的电池。
注:高能量电池一般应用于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3.3高功率电池high power battery室温下,最大允许持续输出电功率(W)和3I3倍率放电能量(Wh)的比值不低于10的电池。
注:高功率电池一般应用于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4符号4.1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FS:满量程(full scale)4.2符号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I3:3h率放电电流(A),其数值等于额定容量值的1/3。
5要求5.1外观电池单体按6.2.1检验时,外观不得有变形及裂纹,表面无毛刺、干燥、无外伤、无污物,且宜有清晰、正确的标志。
5.2极性电池单体按6.2.2检验时,端子极性标识应正确、清晰。
5.3外形尺寸及质量电池单体按6.2.3检验时,电池外形尺寸、质量应符合制造商提供的产品技术条件。
5.4室温放电容量电池单体按6.2.5试验时,其初始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容量,并且不超过额定容量的110%,同时所有测试对象初始容量极差不大于初始容量平均值的5%。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固态动力蓄电池性能试验方法及技术要求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固态动力蓄电池性能试验方法及技术要求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固态动力蓄电池是一种新型的电池技术,具有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和长循环寿命等优点。
为了保证其性能和可靠性,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试验方法和技术要求的研究。
以下是关于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固态动力蓄电池性能试验方法及技术要求的详细介绍。
一、试验方法1.恒流充放电试验:通过恒定电流充电和放电,来测试电池的容量、能量密度和循环寿命等性能指标。
2.循环寿命试验:通过循环充放电来测试电池的寿命和循环稳定性。
3.温度试验:通过在不同温度下进行充放电试验,来测试电池在不同温度环境下的性能表现。
4.安全性试验:包括过充、过放、短路等试验,来测试电池的安全性能。
5.充电速度试验:通过测试电池在不同充电速度下的性能变化,来评估电池的快速充电性能。
二、技术要求1.容量和能量密度要求:电池的容量和能量密度应符合国家标准,以满足电动汽车的续航里程要求。
2.循环寿命要求:电池应具有较长的循环寿命,一般要求达到500次以上。
3.温度性能要求:电池应在-20℃至55℃的温度范围内,保持正常的性能表现。
4.安全性要求:电池应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能,可以避免过充、过放、短路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5.快速充电性能要求:电池应具有较快的充电速度,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充电。
综上所述,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固态动力蓄电池的性能试验方法包括恒流充放电试验、循环寿命试验、温度试验、安全性试验和充电速度试验等。
其技术要求包括容量和能量密度要求、循环寿命要求、温度性能要求、安全性要求和快速充电性能要求等。
通过对电池的性能和可靠性进行全面的试验和评估,可以保证电动汽车的性能和安全性,进一步推动电动汽车的发展。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2015)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3月发布的 《汽车动力与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一起,将会加速动力电池行业的洗牌。该标准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净化动 力蓄电池市场,该推出的统一的衡量标准,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
主要起草人:肖成伟、王芳、刘仕强、孟祥峰、张娜等。
标准目次
参考资料:
内容范围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2015)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的标准循 环寿命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工况循环寿命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该标准适用于装载在电动汽车上的 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
2015年5月15日,国家标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2015)由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15年5月15日,国家标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2015)实施。
国家标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2015)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 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2015)为整车企业和电池企业提供了统一的衡 量标准,明确了动力电池的主要技术参数,为行业的有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也为检验检疫机构提供了有效的 质量监管依据,可以更好地对进出口锂离子电池产品实施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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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 及试验方法
中国国家标准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固态动力蓄电池性能试验方法及技术要求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固态动力蓄电池性能试验方法及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固态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装载在电动汽车上的锂离子固态动力单体蓄电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00.41-2008 电工术语原电池和蓄电池GB/T 19596-2017 电动汽车术语(ISO 8713:2002,NEQ)GB/T 31484-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5-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6-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3 术语和定义GB/T 19596-2017、GB/T 31484-2015、GB/T 31485-2015、GB/T 31486-2015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 19596-2017、GB/T 31484-2015、GB/T 31485-2015、GB/T 31486-2015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单体蓄电池 secondary cell将化学能与电能进行相互转换的基本单元装置,通常包括电极、隔膜、电解质、外壳和端子,并被设计成可充电。
3.2 混合固液电解质锂蓄电池 mixed solid liquid electrolyte rechargeable lithium battery电池中同时含有液体和固体电解质的锂蓄电池。
3.3 全固态锂蓄电池 all solid state rechargeable lithium battery单体蓄电池中只含有固态电解质,不含有任何液体电解质、液态溶剂、液态添加剂的锂蓄电池。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新能源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近几年,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国制造2025》、工信部《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文件陆续出台,并提出新能源汽车将成为我国汽车行业未来重点发展领域和建设汽车强国的突破口。
2012年到2017年11月,新能源汽车年产销由1.3万增长至60.9万,保有量已超1%的临界点,超过日本和美国成为世界第一,行业结束导入期,稳步进入成长期。
2016年7月6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同志在西安召开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座谈会做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抓好新能源汽车五大安全体系建设:一是要加强安全技术支撑体系,要加强技术攻关,以技术来保障安全。
二是要建立安全标准的规范体系,结合技术和产业化发展,要加快推进相关的标准制定。
三是要强化远程运行的监控体系,以建立体系、统一要求、落实责任为重点,来加快覆盖国家、地区、企业运行的一个监控平台。
四是要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要明确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要狠抓落实,做到全面覆盖、无缝连接。
五是要建立安全法规体系,围绕标准监管、处罚、问责等环节,要建立起新能源汽车安全的法规体系。
锂离子动力电池作为动力电池最主要类型,有必要建立相应的安全强制标准。
该标准基于GB/T 31485-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和GB/T 31467.3-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修订并升级为强制性标准。
标准制定计划已于2016年9月正式下达,计划编号20160967-Q-339。
2、主要工作过程根据有关部门对电动汽车领域标准体系建设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组织“电动汽车电池工作组”,系统开展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安全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1、编制原则1)本标准编写符合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规定;2)本标准基于GB/T 31485和GB/T 31467.3,对电池单体、模组、电池包或系统的试验方法与安全要求进行系统梳理;基于对近几年国内外电动汽车安全事故的经验总结;基于对国内外电动汽车安全失效与防范机制进一步理解;3)针对修订内容,在工作组内进行多次意见征求,并在会上充分讨论;4)起草过程,充分考虑国内外现有相关标准的统一和协调。
GBT 31485-2015
2.2 模块试验方法及判定标准
序号 测试项目
试验步骤
判定标准
a) 满充
10
低气压 b) 放入低气压箱,调节气压11.6kPa,温度室温,静置6h
c) 观察1h
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CHINA AVIATIONCHLIINTAHIAUVMIABTAITOTNERLYITTHEICUHMNOBLAOTGTYERCYO.C,O.L,TDL.TD.
序号 测试项目
试验步骤
判定标准
a) 满充 b) 用直径6-10mm的耐高温钢针从垂直于电池极板方向,依次贯穿 至少3个单体电池,钢针停留在电池中,如图4;(钢针针尖圆锥角 度45-60°,针表面光洁、无锈蚀、氧化层及油污)
贯穿速度:(25±5)mm/s c) 观察1h
7
针刺
不爆炸、不起火
CHINA AVIATIONCHLIINTAHIAUVMIABTAITOTNERLYITTHEICUHMNOBLAOTGTYERCYO.C,O.L,TDL.TD.
CHINA AVIATIONCHLIINTAHIAUVMIABTAITOTNERLYITTHEICUHMNOBLAOTGTYERCYO.C,O.L,TDL.TD.
2.2 模块试验方法及判定标准
序号 测试项目
试验步骤
判定标准
a) 满充
1
过放电 b) 1C放电90min后停止
c) 观察1h
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
单体试验条件
测量装置(仪器/仪表)准确度
样品条件
电压:不低于0.5级 电流:不低于0.5级 温度:±0.5℃ 时间:±0.1% 尺寸:±0.1% 质量:±0.1%
室温下, 1C恒流放电至放电终止电压; 搁置1h(或企业提供的≤1h的搁置时间);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安全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安全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以及空气质量的恶化,电动汽车在市场上迅速崛起。
与传统汽车相比,电动汽车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使用电力作为动力来源。
这就意味着电动汽车必须配备高品质的动力蓄电池来保证它们的性能和安全性。
因此,本文将探讨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技术的要求及试验方法安全。
动力蓄电池技术的要求动力蓄电池是电动汽车最关键的组件之一。
电动汽车的性能和安全性都依赖于它们的蓄电池。
为了确保电动汽车能够持续高效地运行,并对环境和人类的健康产生最小影响,动力蓄电池技术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高能量密度高能量密度是动力蓄电池实现高性能和长续航里程的关键。
高能量密度意味着相对较小的容量可以存储更多的能量,从而使电动汽车的续航里程更长。
2.快速充电能力快速充电能力意味着动力蓄电池可以在短时间内充满电,并可以为汽车提供更多的电力。
这也是电动汽车能够在长途旅行时不断补充电力的关键。
长寿命是动力蓄电池的重要特征。
电动汽车的动力蓄电池必须能够在不断的充电和放电过程中保持高效和稳定的性能。
这不仅降低了车主的维护成本,同时也对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了积极影响。
4.安全性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的安全性是一个重要而且不可忽略的问题。
在充电和使用过程中,动力蓄电池必须能够保持稳定。
同时,在受到外部压力或造成电路短路等突发事件时,动力蓄电池必须能够保持完整,从而避免爆炸等严重事故的发生。
动力蓄电池试验方法的安全动力蓄电池的试验对于评估其性能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每个电动汽车制造商都必须定期进行动力蓄电池的试验,以确保它们的产品符合国家和区域的要求。
以下是动力蓄电池试验方法的安全措施:1.设备试验设备必须稳定可靠,同时适用于所测试的动力蓄电池的类型和大小。
2.环境试验室必须设有消防和安全设备,并在试验时遵守正确的操作指南和标准。
试验过程中必须对电压、电流、温度和其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以确保试验过程中的安全和正确性。
4.处理事故的措施试验室必须能够及时采取紧急措施以处理可能发生的任何问题。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电动汽车逐渐成为了人们出行的首选。
而电动汽车的核心部件——动力蓄电池,其性能直接影响着电动汽车的续航里程、安全性以及使用寿命。
因此,研究动力蓄电池的循环寿命及其试验方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理论层面对动力蓄电池的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1.1 循环寿命的概念及意义循环寿命是指动力蓄电池在一定条件下,经过多少次充放电循环后,其容量下降到初始容量的50%以下所经历的循环次数。
循环寿命是衡量动力蓄电池性能的重要指标,它反映了动力蓄电池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可逆性和稳定性。
一般来说,循环寿命越长,动力蓄电池的使用成本越低,使用寿命越长。
二、2.1 循环寿命的要求为了保证电动汽车的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动力蓄电池的循环寿命应达到一定的标准。
目前,国内外对于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的要求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高循环寿命:随着电池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动力蓄电池产品实现了高循环寿命。
例如,特斯拉公司的电池产品具有较长的循环寿命,可以达到1000次以上。
(2)长使用寿命:动力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应具备较长的使用寿命,以减少更换电池的频率,降低使用成本。
目前,一些动力蓄电池产品的使用寿命已达到了2-3年。
(3)良好的充放电性能:动力蓄电池在充放电过程中应保持较高的能量密度和较低的内阻,以提高电池的使用效率。
动力蓄电池还应具有良好的充放电平台,避免出现过充或过放现象。
三、3.1 试验方法的选择为了准确评估动力蓄电池的循环寿命,需要采用合适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
目前,常用的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试验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恒流充放电法:通过控制电池的充电电流和放电电流恒定不变,使电池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次充放电过程,从而评估电池的循环寿命。
这种方法适用于大多数类型的动力蓄电池,但可能无法完全反映电池的实际使用状态。
(2)恒功率充放电法:通过控制电池的充电电压和放电电流恒定不变,使电池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次充放电过程,从而评估电池的循环寿命。
GB 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解析
第50卷㊀第3期2020年㊀㊀6月电㊀㊀㊀池BATTERY㊀BIMONTHLYVol.50,No.3Jun.,2020作者简介:蒋立琴(1979-),女,浙江人,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方向:电动汽车零部件检测;王记磊(1982-),男,山东人,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动力电池检测及标准;邹兴华(1988-),男,湖北人,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工程师,研究方向:动力电池检测及标准,本文联系人;程㊀浩(1991-),男,湖北人,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工程师,研究方向:动力电池检测及标准㊂㊃讨论会㊃DOI:10.19535/j.1001-1579.2020.03.017GB 38031 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解析蒋立琴,王记磊,邹兴华,程㊀浩(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广东珠海㊀519000)摘要:详细分析GB 38031 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相对于GB /T 31485 2015㊁GB /T 31467.3 2015及GB /T 31467.3 2015第1号修改单在安全要求范围﹑试验对象适用范围和试验要求上的差异㊂阐释删除和新增试验项目的背景㊁目的及要求,对沿用试验项目的试验对象㊁试验要求和截止条件中的修改进行比较和解析,以更清晰地理解修改目的,掌握试验过程中的关键步骤㊂关键词:动力电池;㊀安全测试;㊀截止条件中图分类号:TM912.9㊀㊀文献标志码:A㊀㊀文章编号:1001-1579(2020)03-0276-04Analysis of GB 38031 2020Safety Requirements of Traction Battery Used by Electric Road VehiclesJIANG Li-qin,WANG Ji-lei,ZOU Xin-hua,CHENG Hao(Guangdong Zhuhai Supervision Testing Institute of Quality and Metrology ,Zhuhai ,Guangdong 519000,China )Abstract :Great differentes of GB 38031 2020Safety Requirements of Traction Battery Used by Electric Road Vehicles comparingto GB /T 31485 2015,GB /T 31467.3 2015and the first edited version of GB /T 31467.3 2015on test items,samples and requirements were analyzed.A deep analysis of the differences was made in order to analyze the deleted and added testing items,especially the reasons,purposes and requirements,making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samples,test requirements and cut-off conditionsof the inherited testing items to help understand the key points.Key words :traction battery;㊀safety test;㊀cut-off condition㊀㊀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格“等文件,并提出新能源汽车将成为我国汽车产业未来重点发展和建设汽车强国的突破口㊂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20.6万辆[1]㊂随着新能源产业的持续扩大,电动汽车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主要零部件之一,与车辆安全密切相关,而GB /T 31485 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2]㊁GB /T 31467.3 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及GB /T 31467.3 2015第1号修改单[3]的测试要求已跟不上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有必要建立一个能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强制性安全测试标准对动力电池的安全测试[4]进行规范,使国内相关企业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㊂工信部于2016年5月开始GB 38031 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5]的立项研究,标准报批稿于2019年1-2月进行了公示,并于2020年5月12日正式发布㊂该标准是关于动力电池安全要求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覆盖了从电池单体﹑模组到系统的各个层级,受到了广泛关注,并将促进动力电池安全性的提升㊂有鉴于此,本文作者对该标准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详细解读,以方便研究人员对该标准的理解㊂㊀第3期㊀蒋立琴,等:GB 38031 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解析1㊀GB 38031 2020介绍GB 38031 2020不仅整合改进了GB /T 31485 2015㊁GB /T 31467.3 2015和GB /T 31467.3第1号修改单,还对标了IEC 62660-2‘电动汽车用二次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第2部分:可靠性和滥用测试“[6]﹑IEC 62660-3‘电动汽车用二次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第3部分:安全要求“[7]㊁ECER100‘关于电动车特殊要求的统一规定“[8]和UN GTR20‘电动汽车安全全球技术法规“[9]等国际标准,并根据产业需要升级为强制性标准㊂GB 38031 2020㊁GB /T 31485 2015及GB /T 31467.32016测试项目的比较见表1㊂表1㊀GB 38031 2020㊁GB /T 31485 2015及GB /T 31467.3 2015测试项目的比较Table 1㊀Comparison of GB /T 38031 2020,GB /T 31485 2015and GB /T 31467.3 2015for test items标准编号测试对象测试项目机械安全环境安全电气安全GB38031 2020电池单体挤压加热㊁温度循环过放电㊁过充电㊁外部短路电池包或系统振动㊁机械冲击㊁模拟碰撞㊁挤压浸水安全㊁温度冲击㊁湿热循环㊁外部火烧㊁热扩散㊁盐雾㊁高海拔过温保护㊁过流保护㊁外部短路保护㊁过充电保护㊁过放电保护GB /T 31485 2015电池单体挤压㊁针刺㊁跌落加热㊁海水浸泡㊁温度循环㊁低气压过放电㊁过充电㊁外部短路电池模组挤压㊁针刺㊁跌落加热㊁海水浸泡㊁温度循环㊁低气压过放电㊁过充电㊁外部短路GB /T31467.3 2015电池包或系统振动㊁机械冲击㊁模拟碰撞㊁挤压㊁跌落㊁翻转温热循环㊁外部火烧㊁温度冲击㊁盐雾㊁高海拔过温保护㊁外部短路保护㊁过充电保护㊁过放电保护㊀㊀GB 38031 2020取消了模组测试,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①GB /T 31458 2015要求模组测试采用1P5S 或xPxS 的成组结构,而实际产品中的模组形式各异,导致测试结果和产品实际安全状况关联性不大,无法真实评价安全性;②在电池包中,模组并不是必须存在的一种形式㊂电池单体的跌落㊁低气压及电池包或系统的跌落是属于生产㊁运输㊁维护和回收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而GB 38031 2020定位为评估电池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因此取消了这3个测试项目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10]第3附件要求GB /T 314852015中的针刺为暂不执行项目,IEC 62660-2和IEC 62660-3等国外标准也未包含针刺项目,同时,考虑到电池系统热失控项目中针刺是引发热失控的一种方式,已能从系统层面验证电池的抗针刺性能,因此,GB 38031 2020取消了单体的针刺项目㊂海水浸泡试验的目的是从系统层面考察高电压下的安全性及电气系统的耐腐蚀可靠性,单体试验意义不大;GB /T31467.3 2015中的电池系统翻转试验不能准确模拟实际车载状态下翻转事故中电池系统的真实情况,且相关国际法规也没有成熟的试验方法可供借鉴,因此,GB 38031 2020取消了单体海水浸泡及电池系统翻转试验,由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研究㊂在总结分析近几年来热扩散造成的多起重大安全事故及快充快放等大电流使用场景高风险性的基础上,GB 38031 2020新增了热扩散和电池系统过流保护试验,以更加全面地评估电池包或系统的安全性㊂2㊀电池单体测试项目2.1㊀机械安全挤压是GB 38031 2020中唯一的单体机械安全项目,主要用于模拟单体静态或准稳态下挤压形变后的安全状态,挤压速度应尽可能的低;而GB /T 31485 2015要求的5mm/s速度过快,导致传感器不能抓取到足够多的数据㊂考虑到目前针刺试验设备的试验能力,GB 38031 2020将挤压速度调整到不大于2mm/s;形变量从测试对象挤压方向的30%调整到15%;并考虑到实际使用场景中电池所受的挤压力不会超过100kN;将挤压力从200kN 调整到100kN;还针对小电池测试专门增加了 或1000倍试验对象重量(质量) 的截止条件㊂此外,还要求在最大挤压状态下保持10min㊂2.2㊀环境安全温度对电池内部的材料活性及隔膜的影响很大,加热和温度循环主要是考察电池内部结构在受极端温度影响下的安全性能㊂在这两个项目上,GB 38031 2020沿用了GB /T31485 2015的试验方法和要求㊂2.3㊀电气安全电池单体的电气安全项目包括过放电㊁过充电和外部短路等㊂这些均会极大地破坏电池内部结构,造成内部短路,因此试验旨在模拟和验证电池在这种情况下的安全性㊂过放电和外部短路沿用GB /T 31485 2015的试验方法和要求,即过放电要求以1C 倍率放电90min,观察1h;短路要求以小于5mΩ的阻值短路10min,观察1h㊂GB 38031 2020对电池单体过充电项目进行了修改,强化了系统层级的过充保护要求,弱化了对单体层面的要求,更注重单体与系统之间的协调,并将单体的截止条件从GB /T 31485 2015要求的1.2倍电压调整至1.1倍电压或115%的荷电状态(SOC),新增了115%SOC 作为截止条件㊂3㊀电池包或系统测试项目3.1㊀机械安全3.1.1㊀振动振动试验可模拟汽车长时间颠簸下电池系统受到的损伤,并验证这种工况下电池系统的安全性㊂GB /T 31467.3第1号修改单,对GB /T 31467.3 2015进行了较大修改,用正弦定频振动替换了原来的随机振动㊂单纯的随机振动和正弦定频振动都不能完整地模拟实际工况,因此GB 380312020对GB /T 31467.3 2015及第1号修改单进行了整合,同时要求进行随机振动和正弦定频振动测试,并相应地调整772电㊀㊀㊀㊀池BATTERY㊀BIMONTHLY㊀第50卷了振动参数㊂如将随机振动的测试时间由GB /T 31467.3 2015要求的21h㊁15h 和12h 统一降至12h,并不再规定加载顺序;将正弦定频振动的振动频率㊁加速度及时间(参考第1号修改单)分别调整为24Hz(M 1㊁N 1类车辆电池包)和20Hz(除M 1㊁N 1类以外车辆电池包)定频㊁1.5g /1.0g(M 1㊁N 1类车辆电池包)和1.5g /2.0g(除M 1㊁N 1类以外车辆电池包)㊁1h(M 1㊁N 1类车辆电池包)和2h(除M 1㊁N 1类以外车辆电池包),并要求加载顺序为先随机再定频㊂试验终止条件中对电压的要求由 电压差绝对值不大于0.15V 修改为由制造商提供电压锐变限值作为终止条件 ㊂3.1.2㊀机械冲击和模拟碰撞机械冲击和模拟碰撞分别用来模拟并验证电池系统在水平(x 和y 方向)和垂直(z 方向)方向高加速度下的机械损伤及安全性㊂两者有很强的关联性,因此放在一起讨论㊂GB 38031 2020对机械冲击试验方法的要求参考了ISO 6469-1‘电动道路车辆安全规范第1部分:车载可充电蓄能系统“[11],大幅降低了冲击时的加速度值和脉冲时间,由GB /T31467.3 2015要求的25g㊁15ms 修改为7g㊁6ms;同时考虑到模拟碰撞对x 和y 方向在高加速度下的机械损伤已进行了充分试验,因此只要求在z 轴方向进行试验㊂为了确保试验过程中多次连续冲击相互不干扰,要求间隔时间不小于5倍脉冲持续时间㊂GB 38031 2020的模拟碰撞相对于GB /T 31467.3 2015,在严苛程度上保持不变,只是对安装要求做了修改,将 按加速度大的安装方向进行试验 修改为 根据使用环境给台车施加规定的脉冲 ㊂3.1.3㊀挤压挤压试验主要是考察电池系统在碰撞情况下的安全性㊂GB 38031 2020电池包挤压试验参考了UN GRT20㊁ISO6469-1等国际标准,在GB /T 31467.3 2015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75mm 半圆柱体挤压头基础上增加了 三拱挤压头 ,以使电池包的整个挤压面受力更均匀;挤压截止力则沿用了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100kN㊂为了试验过程中有足够的时间捕获电池包各项参数的变化,为分析电池包设计缺陷提供准确数据,要求挤压速度不超过2mm /s㊂3.2㊀环境安全3.2.1㊀浸水安全海水浸泡着重于考察电池包或系统的密封性和安全性㊂在实际应用场景中,车上的电池包或系统可能因颠簸振动导致螺栓松动㊁密封材料变形等问题,因此GB 38031 2020要求试验对象为振动试验后的电池包或系统㊂在具体执行层面分为两种考察方式:一种针对电池包进水的场景;另一种针对电池包不进水的场景㊂前者考察电池系统的密封性能,后者考查电池系统进水后的电气安全性能,如表2所示㊂表2㊀浸水安全试验要求Table 2㊀Requirements of immersion test㊀场景试验要求电池包进水进水确保安全不起火,不爆炸淡水浸泡电池包不进水不进水则验证防水性能满足IPX7,不泄露起火爆炸,外壳无破裂,试验后绝缘电阻不小于100Ω/V质量分数3.5%的盐水浸泡3.2.2㊀湿热循环和温度冲击湿热循环和温度冲击旨在考察并验证不同温湿度叠加及极端温度交替变换下电池系统受到的损伤及安全性㊂GB38031 2020参考UN GRT20㊁ISO 6469-1等国际标准,将试验最高温度要求从GB /T 31467.3 2015要求的80ħ和85ħ均降低到60ħ,因为电池的工作温度一般不能超过60ħ㊂电池系统的热管理系统[12]通常将电池包的温度维持在25ħ左右,因此最高温度要求降至60ħ,符合现实应用场景需求㊂3.2.3㊀外部火烧和热扩散外部火烧和热扩散试验都属于热稳定性试验,前者考察电池系统在明火情况下的安全性,后者着重考察大量电池短时间内相继释放大量热量情况下电池系统的安全性㊂GB38031 2020修改了外部火烧试验的试验环境条件和安全要求,要求环境温度在0ħ以上,且风速不大于2.5km /h;安全方面不再要求 若有火苗,应在火源移开后2min 内熄灭 ㊂为了更真实地模拟实际应用场景,允许对电池包起保护作用的车身结构参与火烧㊂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时,热量会传递到周围的电池单体并最终引发热失控,威胁乘员安全㊂为了设计控制㊁验证电池包或系统的热扩散危害,GB 38031 2020新增了热扩散试验,并作为评估电池系统热安全性的重要内容㊂试验过程中,加热和针刺触发时特征参数表现较为一致,而过充触发时电池单体的温度㊁电压㊁温升等参数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因此GB38031 2020规定可通过加热和针刺两种方式触发热失控,并规定了针刺规格和加热功率㊂此外,还推荐了热失控触发判定条件,如表3所示㊂热扩散的危害来源于短时间内积聚的大量热量,在设计电池包或系统时,应充分考虑系统的散热能力㊂如可将散热系统设计为液冷结构并使用导热性能更好的材质,电池间添加阻燃材料阻隔热量的不当传递;其次,系统应具有热事件报警功能,在乘员舱发生危险前5min 提供报警信号㊂由于是新增项目,市场上没有成熟的检测设备,建议针刺用钢针,使用不易被电解液等电池内部物质氧化的材质;加热片的尺寸应与当前主流动力电池单体的尺寸相似,可参考GB /T 34013 2017‘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13]表3㊀热失控试验方法和要求㊀Table 3㊀Test method and requirements of thermal runaway触发方式试验要求触发判定条件针刺钢针直径3~8mm,针尖为20~60ħ的圆锥形,针刺速度为0.1~10mm /s加热(触发对象电能E ,加热功率P )E <100Wh,P 为30~300W100WhɤE <400Wh,P 为300~1000W 400WhɤE <800Wh,P 为300~2000WE ȡ800Wh,P 为>600Wa)触发对象产生电压降,且下降值超过初始电压的25%;b)监测点温度达到制造商规定的最高工作温度;c)监测点的温升速率d θ/d t ȡ1ħ/s,且持续3s 以上;当a)和b)或b)和c)发生时,判定发生热失控872㊀第3期㊀蒋立琴,等:GB 38031 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解析及德国DIA SPEC 91252:2011-01‘电动道路车辆 蓄电池系统 锂离子电池单元的尺寸规格“[14]等单体尺寸标准,并设计成易更换的结构,以适应不同尺寸的电池㊂3.2.4㊀盐雾和高海拔盐雾试验主要用于考察耐盐雾腐蚀和耐盐雾渗漏性能,并验证和评价电池系统的失效模式及安全性㊂前者评价的是电池系统的腐蚀效应,后者侧重评价盐分渗漏及造成的电气效应㊂GB 38031 2020沿用了GB /T 31467.3 2015的试验要求,但在结果判定上增加了 绝缘电阻不小于100Ω/V的要求㊂高海拔试验项目中,GB 38031 2020沿用了GB /T 31467.3 2015的试验方法,只是在安全要求中将 无放电电流锐变㊁电压异常 改为 由制造商提供电流锐变㊁电压异常终止条件 ,明确了制造商是该终止条件提供的责任人,可避免检测单位与制造商互不认可对方提供的终止条件的情况㊂3.3㊀电气安全电气安全试验是从系统层面考察电池包的安全性,具体分两个层面:一是考察系统保护控制的有效性;二是考察系统在保护控制失效或没有保护控制时安全性㊂过温保护㊁过充电保护㊁过放电保护及外部短路保护均是在GB /T 31467.32015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主要是细化保护执行的操作和截止条件,如表4所示㊂考虑到外部短路保护只能验证外部短路造成的电流过大情况,不能对由软硬件功能失效导致的系统大电流情况进行验证,因此GB 38031 2020新增了过流保护项目㊂电池包或系统设计应考虑主被动保护两个方面,主动保护应保证保护控制的鲁棒性;被动保护可做些冗余设计;检测设备应充分考虑测试仪的大电流承受能力㊂表4㊀电气安全测试项目截止条件比较㊀Table 4㊀Comparisons of cut-off conditions of electrical safety tests试验项目试验要求GB /T 31467.3 2015GB 38031 2020过温保护超过最高工作温度10ħ在1h 内最高温度变化值小于4ħ试验对象自动终止或限制充电或放电试验对象自动终止或限制充电或放电信号试验对象的温度稳定,温度变化在2h 内小于4ħ过流保护试验对象自动终止充电电流试验对象发出终止充电电流的信号试验对象的温度稳定,温度变化在2h 内小于4ħ过充电保护测试对象的最高电压的1.2倍SOC =130%超过厂家规定的最高温度5ħ试验对象自动终止充电电流;试验对象发出终止充电电流的信号保护控制未起作用,试验对象温度超过最高工作温度再加10ħ的温度值充电电流未终止且试验对象温度低于最高工作温度再加10ħ的温度值过放电保护总电压低于额定电压的25%过放电时间超过30min 厂家规定的最高温度5ħ试验对象自动终止放电电流试验对象发生终止放电电流的信号中断功能未起作用,则继续放电至额定电压的25%为止试验对象温度稳定,温度变化在2h 内小于4ħ外部短路保护短路电阻不大于20mΩ,短路10min短路电阻不超过5mΩ试验对象的保护功能起作用,并终止短路电流试验对象外壳温度稳定后,继续短路至少1h,温度变化2h 内小于4ħ4㊀结论GB 38031 2020将GB /T 31485 2015和GB /T 31467.32015两个分散的标准整合成一个试验对象和试验项目更为完整的国标并升级为强标,将极大地规范和促进动力电池行业的健康发展㊂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现有及正在制定的国际标准,并与德国汽车工业协会(VDA)㊁欧洲汽车工业协会(ACEA)㊁日本汽车技术研究所(JARI)及UN GTR 等国外标准制定机构沟通协调,因此GB 38031 2020可更好地与国际标准接轨㊂GB 38031 2020定位于仅针对动力电池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测试,删除了生产㊁运输㊁维护及回收过程中相关测试项目,定位更加清晰合理㊂相对于GB /T 31485 2015和GB /T 31467.3 2015,GB 38031 2020在测试要求和截止条件方面的要求更加明确,消除了上述两个标准中有歧义的地方,标准的可操作性更强㊂参考文献:[1]㊀李茜,王昊,葛鹏.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历程回顾及未来展望[J].汽车实用技术,2020,(9):285-288.[2]㊀GB /T 31485 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S].[3]㊀GB /T 31467.3 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3部分:安全要求与测试方法[S].[4]㊀段冀洲,杨容静,陈维嘉,等.锂离子电池安全性能评价研究[J].电池,2016,46(4):224-226.[5]㊀GB 38031 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S].[6]㊀IEC 62660-2,电动汽车用二次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第2部分:可靠性和滥用测试[S].[7]㊀IEC 62660-3,电动汽车用二次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第3部分:安全要求[S].[8]㊀ECE R100,关于电动车特殊要求的统一规定[S].[9]㊀UN GTR20,电动汽车安全全球技术法规[S].[10]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Z].2017-07-01.[11]ISO 6469-1,电动道路车辆安全规范第1部分:车载可充电蓄能系统[S].[12]吴泽民,番香英,冯超.纯电动汽车电池组热管理系统设计[J].汽车电器,2013,(1):10-12.[13]GB /T 34013 2017,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S].[14]DIA SPEC 91252,电动道路车辆 蓄电池系统 锂离子电池单元的尺寸规格[S].收稿日期:2020-03-11972。
浅谈电动汽车用用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BTL-1000D
b)放入温度箱中,温度箱温度
按照表 1 和图 1 进行调节,循
环次数 5 次
c)完成以上试验步骤后,在试 验环境温度下观察 lh
6
挤压 a)试验对象按 7.1.1 方法充电; 卧 式 电 动 伺 服 挤
b) 按下列条件进行试验;
压试验机
1)挤压方向:垂直于电池单体极 BE-6045D-10TS/2
c) 将 试 验对 象 放 人 盐 雾箱 按 图 11 所
示循环进行试验,一个循环持续 24
h。 在 35 t ±2 °C 下 对 试 验 对象
喷雾 8 h,然后静置 16 h,在一个循
环的第 4 小时和第 5 小时之间进行
低压上电监控。
D)共 进 行 6 个 循 环 。
E)对 于 完 全 放置 在 乘 员 舱 、行 李 舱
性
池 包 或 系 统 起 到 保 护 作 用 的 车 身 结 BE-8202-3000
构,可以参与火烧试验
试 验 环 境温 度 为 0 °C 以 上 ,风 速 不
大 于 2.5 km/h。
b)测 试 中 ,盛 放 汽油 的 平 盘 尺 寸超
过试验对象水平投影尺寸 20 cm, 不
超 过 5 0 cm。 平 盘 高 度 不 高 于
一种方法,也可自 行选择其他方法来 可 选 加 升 降 温 平
触发热失控。
台或者带防爆仓
b)热失控触发对象:试验对象中的电
池单体。选择电池包内靠近中心位置,
或者被其他电池单体包围的电池单体
(热失控装置主机+
C)推荐的针刺触发热失控方法如下:
1)刺针材料:钢;
2)刺针直径:3 mm^〜8 mm; 3)针尖形状:圆锥形,角度为 20° 〜60°; 4)针刺速度:0_1 mm/s 〜10 mm/s; 5)针刺位置及方向:选择能触发 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的位置和方向(例 如,垂直于极片的方向) D)推荐的加热触发热失控方法:使用平 面状或者棒状加热装置,并且其表面应 覆盖陶瓷、金属或 绝缘层。对于尺寸 与电池单体相同的块状加热装置,可用 该加热装置代替其中一个电池单体,与 触发对 象的表面直接接触;对于薄膜 加热装置,则应将其始终附着在触发对 象的表面;加热装置的加热面积都应不 大于电池单体的表面积;将加热装置的 加热面与电池单体表面直接接触,加热 装置的位置应与C.5.3.5 中规定的温 度传感器的位置相对应;安装完成后, 应在24 h内启动加热装置,以加热装置 的最大功率对 触发对象进行加热;加 热装置的功率要求见表C.2;当发生热 失控或者
GBT 31485
检验方法
蓄电池编号
6.2.2/6.3.2 6.2.3/6.3.3 6.2.4/6.3.4 6.2.5/6.3.5 6.2.6/6.3.6 单体每项2只, 6.2.7/6.3.7 模块每项1组, 6.2.8/6.3.8 6.2.9/6.3.9 6.2.10/6.3.10 6.2.11/6.3.11
√ √ √ ×
√ √ √ × × ×
新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目录
一、标准整体介绍 二、标准详细测试项目解读 三、标准样品准备及试验周期介绍 四、小结
过放电
过放电试验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a) 蓄电池充电; b) 蓄电池以1I1(A)电流放电90min; c) 观察1h。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标准宣贯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2015年9月
目录
一、标准整体介绍 二、标准详细测试项目解读 三、标准样品准备及试验周期介绍 四、小结
GB/T 31485-2015标准背景
1)2011年~2013年,在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电动车辆分委会的指导下,工 作组基于多年的应用经验和数据积累,开展了QC/T 743-2006《电动汽车锂离子蓄电 池》和QC/T 744-2006《电动汽车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两项标准的修订工作,并形 成了报批稿;
2)在两个行业标准修订版本的基础之上,电动车辆分标委组织电池工作组启动了基 于上述行标的国标转化工作。2014年03月28日,由秘书处发到工作组进行征集意见 。2014年05月05日工作组根据各成员意见,修改形成公开征求意见稿;
3) 2014年7月16-17日,在工作组二届三次会议上,对该标准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的反 馈意见进行了详细讨论,确定了征求意见稿修改方案。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起草组 于2014年7月底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循环寿命编制说明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循环寿命编制说明一、 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QC/T 743-2006《电动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和QC/T 744-2006《电动汽车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自2006年颁布实施以来,在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开发生产和应用方面得到了广泛应用,并于2009年被工信部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第44号)引用,在加强政府管理、规范产品发展、保证产品安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2011年底至2013年,工作组在全国汽标委电动车辆分标委的要求和指导下,完成了QC/T 743、744的修订和电池循环寿命行业标准的制修定,并通过了标委会审查,形成了报批稿。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对电池标准化的新要求,以QC/T 743、QC/T 744、QC/T 循环寿命等三项行标为基础,自2013年下半年,又启动了基于上述行标的国标转化工作。
2013年12月份,国家标准委在2013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中下达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循环寿命”标准计划,项目编号20132233-T-339。
2、主要工作过程1)2011年~2013年,由电动车辆分标委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组织,开展了QC/T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的制定工作,并形成了报批稿;2)在此行标制定版本基础之上,电动车辆分标委电池工作组启动了基于上述行标的国标转化工作。
2014年03月28日,由秘书处发到工作组进行征集意见。
2014年04月10日工作组根据各成员意见,修改形成公开征求意见稿。
3、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本标准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主持修订。
承担并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1)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所主要承担了国内外标准调研、标准制订工作的组织协调、标准修订总体框架的提出等工作;2)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试验所主要承担了标准的文本起草和修订工作、以及部分测试方法的试验验证工作。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为引导和规范我国电动客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水平,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建设符合电动客车特点的整车、电池、电机、高压线束等系统的安全条件及测试评价标准体系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6年8月启动了本强标的立项和编制工作。
2、主要工作过程根据有关部门对电动客车安全标准制定工作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组织成立“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系统开展电动客车安全要求标准的制定工作。
(1)GB《电动客车安全要求》于2016年底完成立项(计划号20160968-Q-339),2016年12月29日在南充电动汽车整车标准工作组会议上组建了标准制定的核心工作组,启动了强标制定工作,并由起草组代表介绍了标准的背景、编制思路、以及与相关标准的协调性关系。
(2) 2017年2月-3月,基于已开始执行的《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工信部装[2016]377号,以下简称《条件》)的工作基础,工作组向电动客车行业主要企业、检测机构等16家单位征求《条件》的实施情况反馈与强制性国标制定建议。
(3) 2017年4月18日,工作组在重庆组织召开标准制定讨论会,会议对《条件》制定情况进行了回顾,对收集到的《条件》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讨论。
根据讨论结果,针对共性问题形成了专项征求意见表。
(4) 2017年5月-6月,工作组根据重庆会议讨论结果向行业进行强标制定专项意见征求意见。
(5) 2017年6月6日,在株洲召开工作组会议,会议对专项征求意见期间收集的反馈意见进行研究讨论。
(6)2017年6月-10月,工作组依据意见反馈情况和会议讨论结果进行标准调整。
(7)2017年10月13日,在天津举行的电动汽车整车工作组第三届第七次工作会议上,对调整版本进行了通报,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草案。
(8)2018年1月16日,在天津召开电池安全标准讨论会议,对电池强标单体过充、电池包或系统热扩散、客车强标热失控等条款进行讨论、协调。
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峰值功率试验方法
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峰值功率试验方法
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峰值功率试验方法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准备工作:根据试验要求选择合适的试验设备和测量工具,
确保试验环境稳定。
2.充电准备:将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完全充电,确保电量充
足。
3.蓄电池置于试验装置中:将蓄电池安装在试验装置中,确
保连接稳固可靠。
4.设置试验参数:根据试验需求设置动力蓄电池的负载和电
流,通常选择额定电流的倍数进行试验。
5.运行试验:启动试验装置,让蓄电池供电给负载,同时记
录蓄电池的电流、电压等参数,观察其变化过程。
6.观察和记录:在试验过程中,记录峰值功率的实际数值和
发生的时间点。
7.分析结果:根据试验数据分析峰值功率的大小、变化趋势
和持续时间等,评估蓄电池的峰值功率性能。
8.整理报告:根据试验结果编写试验报告,包括试验方法、
参数设置、数据记录和分析结论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试验方法和步骤可能因不同的试验标准和要求而有所不同,上述步骤仅为一般参考,具体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进行调整。
在进行试验前,要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保证试验过程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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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为引导和规范我国电动客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水平,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建设符合电动客车特点的整车、电池、电机、高压线束等系统的安全条件及测试评价标准体系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6年8月启动了本强标的立项和编制工作。
2、主要工作过程根据有关部门对电动客车安全标准制定工作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组织成立“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系统开展电动客车安全要求标准的制定工作。
(1)GB《电动客车安全要求》于2016年底完成立项(计划号20160968-Q-339),2016年12月29日在南充电动汽车整车标准工作组会议上组建了标准制定的核心工作组,启动了强标制定工作,并由起草组代表介绍了标准的背景、编制思路、以及与相关标准的协调性关系。
(2) 2017年2月-3月,基于已开始执行的《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工信部装[2016]377号,以下简称《条件》)的工作基础,工作组向电动客车行业主要企业、检测机构等16家单位征求《条件》的实施情况反馈与强制性国标制定建议。
(3) 2017年4月18日,工作组在重庆组织召开标准制定讨论会,会议对《条件》制定情况进行了回顾,对收集到的《条件》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讨论。
根据讨论结果,针对共性问题形成了专项征求意见表。
(4) 2017年5月-6月,工作组根据重庆会议讨论结果向行业进行强标制定专项意见征求意见。
(5) 2017年6月6日,在株洲召开工作组会议,会议对专项征求意见期间收集的反馈意见进行研究讨论。
(6)2017年6月-10月,工作组依据意见反馈情况和会议讨论结果进行标准调整。
(7)2017年10月13日,在天津举行的电动汽车整车工作组第三届第七次工作会议上,对调整版本进行了通报,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草案。
(8)2018年1月16日,在天津召开电池安全标准讨论会议,对电池强标单体过充、电池包或系统热扩散、客车强标热失控等条款进行讨论、协调。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1、编制原则本标准编写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
标准的制定考虑了相关标准、法规间的相互协调。
此条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即要有先进性又要有成熟性,还要便于推广。
对于不成熟的技术应作为后期的技术研究,待该项技术成熟时适时修订标准。
标准的技术内容确定要适合我国国情,标准的技术要求应明确,避免模糊的表述,尽可能提出定量的要求,并有相应的检验方法。
2、主要内容本标准规定了电动客车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M2、M3类电动客车,包括纯电动客车、混合动力电动客车。
本标准不适用于燃料电池电动客车。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如下:2.1防水防尘性能a)整车涉水试验条件参照GB/T 18384.3-2015制定,为提高整车涉水能力,涉水深度要求提高到30 cm,并对试验后绝缘电阻的要求做出明确的要求,提高了技术要求。
b)根据IEC(国际电工协会)的标准,工频情况下,人体无反应区在0.6 mA 以下,即通过人体的电流小于0.6 mA时,人体是基本没有感觉的,而当人体通过大于0.6 mA的电流时,会引起人体麻刺的感觉,为确保乘员安全和乘坐感受,需将泄露电流控制在0.6mA以下,按照电动客车一般600V的工作电压计算,将总绝缘阻值设置为需大于1 MΩ。
c)对涉水风险较大的B级电压部件的防护等级做出明确要求,满足IP67的防水防尘等级要求,同时防护等级测试后满足总绝缘阻值大于1 MΩ的要求。
d)增加整车耐浸泡防护要求,提高整车防水淹安全性能,50 cm水深是依据中国典型城市最大降雨量平均值统计得出,24 h防浸泡时间由积水排水时间与车辆救援时间综合得出。
2.2防火性能a)本标准在参考GB 24407-2012《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GB XXXXX《客车内饰材料的阻燃特性》等标准的基础上,对车辆B级电压部件使用的绝缘材料提出了阻燃等级要求,并对需测试对象做了细化明确。
b)对可充电储能系统安装舱体与乘客舱之间使用的材料提出了阻燃隔热的要求,目的是防止可充电储能系统起火后快速引燃乘客舱。
阻燃要求参照阻燃性能要求最高的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制定。
隔热材料导热系数根据行业水平及试验可靠验证得到。
2.3可充电储能系统安全a)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工作组对《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执行以来重庆、天津、襄阳、上海和长春等主要检测机构的热失控试验执行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显示热失控试验方法本身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
同时自2017年1月1日《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执行近1年的时间里,我国电动客车发生的安全事故也得到了较好的遏制,因此,在电动客车强标中继续保留热失控条款。
b)本标准在参考GB 24407-2012《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GB XXXXX《客车内饰材料的阻燃特性》等标准的基础上,对可充电储能系统内部材料提出了阻燃性能的要求,并对测试对象进行了细化分类。
c)针对需要引空调风的可充电储能系统舱体,需要配置烟雾控制装置,确保烟雾等有害气体不能进入乘客舱,保证乘客安全。
d)为满足整车防火及人员防触电要求,可充电储能系统在异常情况(如电气短路)下具有双重切断电源模式。
e)蓄电池包应具有内部压力泄压装置,防止在过充、过放等滥用情况下电池箱体发生过压爆炸,此数值结合行业水平及试验可靠验证得到。
2.4控制系统安全a)整车控制器只能根据驾驶员对油门,制动刹车的操作,确定整车控制系统的功率输出,同时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应保证驾驶员的安全,故制动优先是整车控制优先级较高的逻辑。
b)车辆行驶过程中,需主动断B级高压电时,为保证车辆及乘员安全,动力转向系统在较高车速下或一定时间内应维持助力状态。
2.5 充电安全a)为保证充电时人员和车辆安全,充电枪和充电插座或充电连接器正常插合之前不应带电。
b)为保证充电安全,车辆充电插座应具备过温保护功能要求。
充电插座应符合GB/T 18487.1-2015中9.1温度监测的要求。
2.6 车辆结构安全a)目前国内外尚无电动客车相关碰撞标准法规、缺乏试验数据积累,但电动客车由于安装了高能量电池包、高电压系统,使用时载客量大,有必要进行碰撞试验验证其安全性。
b)建议根据电池布置和车辆结构,选择车辆侧面的最薄弱位置进行碰撞(最薄弱位置由检测机构商生产企业确定)。
c)可变形移动壁障参考GB 20071-2006,碰撞速度为50 km/h±1km/h,碰撞角度90°;碰撞时试验车辆为整备质量状态,车辆荷电状态(SOC)30%-50%,且处于上电状态。
碰撞后车辆应满足GB/T 31498-2015相关要求。
d)为保证电动客车侧翻时B级电压部件满足安全要求,对电动客车需按GB 17578进行上部结构强度验证试验的,整车需带电进行试验。
e) 建议视同条件设定为:可充电储能系统生产企业及类型相同;可充电储能系统能量相同或减小;箱体结构相同或加强;安装结构相同或加强;电池包安装区域的车体结构不变或加强(结构开口尺寸相同或变小)。
2.7 关于附录A蓄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热失控试验,为电池在失控情况下的危害性提供试验和评价方法,编制说明逐条说明如下:1)为确保电动客车安全,工作组经过多次讨论,一致认为需要对电动客车可充电储能系统中核心化学危险源进行安全性评价。
对蓄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采取先过充12min再加热至热失控的方法,要求不起火,不爆炸,是确保在满足GB XXXXX《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基本安全要求的基础上,对电动客车可充电储能系统中核心化学危险源提出进一步的安全要求,同时考虑正极活性物质中锂离子的损失进一步恶化材料热稳定性的情况,确保电动客车公共安全;2)考虑到在热事故发生时蓄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是一个整体,将其定义为测试对象能够更好地反映实际热事故危害,同时可为不同容量电池提供一个相对公平的测试及评价方法;3)参照GB XXXXX《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热扩散专项工作小组的最新研究成果,对热失控试验的判定条件进行了细化,量化了热失控时电压降及温升速率特征,减少误关闭对试验结果带来的不利影响。
另外,由于GB XXXXX《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中已经对锂离子电池包或系统热扩散试验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故在本标准中不再赘述。
2.8关于附录B本标准车辆碰撞防护要求主要关注电动客车可充电储能系统的碰撞安全性,考虑到目前电动客车可充电储能系统安装位置主要有三种:车辆顶部、车架中段底部、车辆后部,后两种安装位置均有碰撞风险。
经2016年9月7日电动客车碰撞安全试验专题研讨会讨论,与会专家一致建议对电动客车可能遭遇碰撞的最薄弱位置均进行碰撞的试验方案,如车辆侧面安装有动力电池,则优先选择车辆侧面进行碰撞。
移动变形壁障:采用GB 20071-2006《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附录B规定的移动变形壁障,模拟乘用车撞击电动客车的事故工况。
碰撞位置:主要是基于对可充电储能系统保护最薄弱的位置,车辆具体薄弱位置由检测机构商生产企业确定。
碰撞角度:当可充电储能系统布置在车架中段底部,参照GB 20071-2006进行侧面碰撞,移动壁障行驶方向垂直于被撞车辆的纵向或后部中心平面。
碰撞速度:电动客车主要在市区路况运行,因此参考GB 20071-2006中移动变形壁障50 km/h±1 km/h的碰撞速度。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分析(1)标准制定过程中在宇通客车涉水试验池完成4个纯电动车型和2个混合动力车型整车涉水试验,对试验车速(5km/h、10km/h、15km/h、20km/h)和试验水深(10cm、20cm、30cm)进行了对比测试,根据不同试验条件组合试验过程中的车辆状态,考虑客车应用的极端情况,最终确定标准试验条件为30 cm 水深,5~10km/h的速度。
(2)标准制定过程中在宇通客车浸水试验池按照标准整车浸水试验要求完成8米纯电动客车整车浸泡试验,水深50 cm,浸水时间为24h。
(3)标准制定过程中在天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了整车碰撞试验条件对比测试,采用的碰撞试验条件包括GB 20071 《乘用车侧面碰撞乘员保护》、美国《APTA碰撞安全要求》标准、美国FMVSS 301《燃油系统安全法规》标准,根据不同碰撞条件对整车结构安全的考验侧重和与实际使用过程中工况的符合性,选定GB 20071 《乘用车侧面碰撞乘员保护》规定的试验条件进行测试。
(4)标准制定过程中受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在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阳),按照附录A的试验方法,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2种样品(86Ah和120Ah)开展了锂离子电池单元热失控试验;在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验室完成多款锂离子电池单元热失控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