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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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04.23•【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施行日期】2019.04.23•【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目标和原则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提高国家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原则是:科学管理、依法管理、分类管理、全面管理、从严管理。

第三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包括质量监督检验、质量监督检测和质量监督评估。

第一节质量监督检验第五条质量监督检验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原材料及设备的检验;2. 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3. 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验收的检验。

第六条质量监督检验应当由符合法定条件的质量检验机构承担。

质量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和设备,并有相应的检验人员。

第二节质量监督检测第七条质量监督检测是指通过实验室等检测手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测。

质量监督检测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建设工程材料的抽查检测;2.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抽查检测;3. 建设工程竣工质量的复检。

第八条质量监督检测应当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

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和设备,并有相应的检测人员。

第三节质量监督评估第九条质量监督评估是指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的定期、定量评估,以评估建设工程的质量状况和质量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十条质量监督评估应当由符合法定条件的评估机构承担。

评估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评估能力和设备,并有相应的评估人员。

第四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第十一条承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是指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合同的要求,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经济和使用功能的合理性。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性、系统性、现代性、综合性原则,注重质量目标的全过程控制,重点抓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活动。

第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任务是:(一)制定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推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制化建设;(二)组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三)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的机构;(四)组织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五)处置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相关的事务;(六)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宣传和培训;(七)推动建设工程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八)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工作。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六条建设工程应当根据工程类型、规模、技术要求等确定合理的工程质量目标,明确质量责任,采取适当的技术、管理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的达标。

第七条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以及监理、试验、检测、验收等相关方面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第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原则和规定,采取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强化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的全面控制。

第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统一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的标准、方法,确保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杜绝假冒伪劣材料的使用。

第十二条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制度,对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9篇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一、材料:通过执行进场检验制做到:1.杜绝小厂水泥、立窑水泥、无准用证水泥进场。

2.进口钢筋必须进行化学分析。

3.砌块、瓷砖、涂料、防水材料等必须有合格证。

二、施工:在抓质量分解目标落实中,重点抓好以下几点:1.隐检制:根据进度安排预检、隐检计划,进行预检、隐检程序。

办理预检、隐检手续,并及时履行签字归案。

2.三检制:按工序,分部、分项落实三级检查控制,重点抓住工序跟踪检查,把优质优价、奖优罚劣及时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人头。

3.样板制:以样板指路,用样板交底,按样板验收,执行好样板工序、样板段、样板区的施工管理细则。

4.岗位责任制:按质量目标分解,将质量责任层层挂牌,层层落实到人头,形成优质精品竞赛气氛,质量管理工程师行使质量否决权和质量奖罚权。

三、协调措施执行现场例会制度,明确专业的施工顺序和工序穿插的交接关系及质量责任,加强各专业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及工序交接管理,及时解决前后工种间的矛盾和问题,避免扯皮、返工现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在现场成立一个车辆、机械调度室,确保车辆、机械及时到位作业,加强维修保养,确保同时参与作业的车辆、机械数量满足施工需要。

加强现场车辆的指挥调度,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场地内道路畅通无阻。

四、外监主动虚心接受地盘监理、业主、质检总站及设计院等各方面的指导和意见,从严自我要求,实施超前预控,坚决及时整改。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和实施要求⑴所有进场管理人员都必须先进行规范标准、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学习,方可进行工作面。

⑵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质量计划中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行工作。

⑶所有分承包商和分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总承包方和业主监理的指令、管理要求进行施工。

⑷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样板制”、“质量一票否决制”、“工序管理点控制制度”、“质量预控制度”、“pdca工作制度”、“技术复核制度”。

⑸总承包方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工作会议,坚持每周例会,坚持质量巡查,坚持检查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根据《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安全性的原则,注重预防为主,全面推进质量强度、工程安全、节能环保、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职责,指导施工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各方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第四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标准和规范,综合施工法规和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质量设计文件,并对设计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开展建设工程施工,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制定施工方案,设立质量控制部门,进行质量管理和监督,并承担施工工程质量控制的全部责任。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对工程质量、工程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报告有关部门和单位。

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依法进行检测,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提供检测报告,并对检测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投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招标投标文件中还应包括质量保证金,以保障工程质量。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评定,确定施工单位的施工能力和资质符合要求,方可签订施工合同。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工程的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报告有关部门。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程质量管理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等各类工程的质量管理。

第三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坚持以质量为中心,依法依规,科学管理,持续改进,强化责任,确保工程质量。

第四条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诚实守信、合理利用资源、绿色环保、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实行全过程控制、全员参与、全面质量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实施分类管理、分层质量检查、主动监督的政策。

第七条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的检验,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现场作业的管理,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符合工程实际的设计方案,确保设计合理、施工可行。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的组织和职责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设立相关制度和规范,明确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化的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确保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第十六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反馈工程质量信息,及时处理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考核和评价。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工程质量管理事业的发展。

第十九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的工程质量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二十条工程施工应按照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杜绝违章建筑,确保施工质量。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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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0篇)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0篇)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为保证各项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加强项目部对工程质量的监控力度,从而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1、质量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措施是否执行,机械设备的使用状态是否会影响工程质量,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和内业资料检查。

2、项目部安质部对工程质量实行日常检查,填写相关的检查记录。

3、项目部每月都要组织一次质量检查。

质量大检查由总工程师带队,工程部和安质部负责人以及各工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

4、各班组和作业队要在施工过程中经常进行质量检查,并互相进行监督。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安质部下发整改通知书,限定整改的期限,由施工作业队负责人签字确认。

6、整改完成后由施工队向安质部提出复查申请,由安质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如在整改期限内没有进行整改或者整改部到位的要对该施工队进行经济处罚。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为保证质量事故及时有效得到控制,确保生产处于可控状态,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项目部安质部按时填报工程质量事故统计报表,上报公司安质部及相关单位。

2、施工班组发现质量事故,以书面形式报告项目经理、工程部,并在三天内以书面或口头(电话)报公司工程部。

3、工程事故发生后,项目部施工负责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4、项目部按照规定程序在____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和业主单位报告,三天内向上级部门提供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方案及恢复计划等。

5、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由上级单位进行处理,质量事故的处理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进行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应对主要责任者加重处罚。

7、对质量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有关人员没有受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领导和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原则是科学、规范、公正、公正、公正。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活动。

第四条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

第五条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并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第二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第六条建筑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施工、验收和质量标准的规定,保证建筑物的安全、耐久和使用功能。

第七条建筑工程项目应当有合法、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查和批准。

第八条建筑施工过程中应当进行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施工工艺的质量控制等。

第九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设置质量控制部门,配备质量控制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质量控制措施。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质量验收。

第三章土木工程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土木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土木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质量标准的规定,保证土木工程的安全、稳定和功能需求。

第十二条土木工程项目应当有合法、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查和批准。

第十三条土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进行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施工工艺的质量控制等。

第十四条土木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设置质量控制部门,配备质量控制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质量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土木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质量验收。

第四章安装工程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安装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装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质量标准的规定,保证安装工程的安全、稳定和功能需求。

第十七条安装工程项目应当有合法、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查和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公认的原则,强化安全、科学、文明、绿色理念,注重合理和谐的关系。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注重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宏观指导、细致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科学创新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注重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的原则,掌握各项技术、设备、材料的实际运用情况,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稳定可靠。

第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注重法制、规范、合规的原则,坚守道德底线,加强监管执法,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的组织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依法设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第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能力和权限,保证工程质量管理的高效运行。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范。

2. 组织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

3. 依法处理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

4. 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宣传和培训工作。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第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

2. 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

3.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序符合质量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可控。

4. 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得到满足。

5. 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结尾:1. 所涉及附件如下:- 附件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附件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流程图- 附件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表2. 如下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建设工程:指房屋、市政及其它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修缮、装修等行为。

最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全文

最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全文

最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全文最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建设工程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二、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建>材料、构配>生产及设备供应单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积极采用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建造优质工程。

地方、部门和企业可奖励对提高工程(产品)质量有贡献的单位和人员。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的专业技术强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构配>生产单位的资格(质)等级、生产许可证和业务范围的管理,监督各单位在资格(质)等级和允许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

加强对建设单位与发包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能力和编制招标文件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能力的审查。

建设单位不具备上述能力的,应委托建设监理或咨询单位代理。

第八条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交通和民用、市>公用工程(含实施监理的工程)及构配>生产,均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城市或专业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监督、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任务。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维护国家、公共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的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立项审批。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环保、经济合理的原则,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检测机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

第三章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第六条人民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测和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建设质量问题。

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测和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文件,保障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八条对于发现的工程建设项目存在质量问题的,人民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对于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导致重大质量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并可能面临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结语本条例以明确的法规要求加强了对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的安全、合规和高效进行。

希望各级人民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工程建设质量,推动工程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5篇)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5篇)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集团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强化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断提高公司开发房屋的质量,从而促进我公司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项目部(项目公司)。

三、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为各项目部(项目公司)管理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四、集团公司总经理为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公司技术总监为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保证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规程在公司传达、贯彻、落实、执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为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具体监管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日常工程质量的监管;落实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按时向公司技术总监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规范及规程,以及社会上先进的施工管理经验、先进的施工工艺等,经过消化,引入公司内部推广使用。

五、项目部(项目公司)经理作为项目部(项目公司)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根据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在公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框架下,编制和实施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组织对本项目部(项目公司)所属工程质量的检查。

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为自己所分管工程的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对自己所分管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负责监管自己所分管工程施工管理,监督管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搞好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

六、监理单位按工程项目建立监理机构,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所监理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理机构应由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组成,分工负责,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组成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所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

项目经理根据工程特点聘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文档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推动建设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责任制、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与义务、质量资料的管理等内容。

第四条质量责任制应当确保各参建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质量责任明确,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目标、责任分工、流程控制、纪律处分等。

第五条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质量资料的管理应当确保质量管理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包括计划资料、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建设工程验收资料等。

第三章质量控制第七条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划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第八条施工过程应当进行质量控制,包括材料的质量检验、工艺的施工过程控制、设备的安装调试等。

第九条对于具有重大风险或对公众有重大影响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安全质量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质量控制措施。

第四章质量验收第十条建设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初步验收和终验收。

第十一条初步验收应当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要求,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终验收应当在初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和验收。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图2、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实施细则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人员职责说明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资料管理要点5、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及标准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审议通过的,为规范和推动建设工程管理活动而颁布的法律。

工程质量质量管理条例

工程质量质量管理条例

工程质量质量管理条例第一条全面质量管理1.1 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生命线,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制定本条例。

1.2 工程质量管理应该是全面的、系统的、科学的过程,要求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全过程、全领域、全要素的全面把控。

1.3 工程质量管理应该注重过程控制,而不是事后检查,预防和控制风险,确保在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各个环节,从源头上严把关口,杜绝问题的发生。

第二条质量管理组织机构2.1 工程质量管理应当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2 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应当包括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质量检测部门等,各部门之间应当互相配合,形成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2.3 各级政府部门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建设和建设,确保其拥有足够的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

第三条质量管理人员3.1 工程质量管理人员是工程质量管理的中坚力量,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能够独立承担质量管理工作。

3.2 各级政府部门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能够胜任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3.3 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履行职责,不能徇私舞弊,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四条质量管理制度4.1 工程质量管理应当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管理程序、技术标准和检测要求等。

4.2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应当规范、透明、便于操作,使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能够清楚地了解和执行质量管理的要求。

4.3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应当及时更新,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和发展的情况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适应性和前瞻性。

第五条质量管理责任5.1 工程质量管理是全员参与的过程,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质量管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公众利益,维护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的原则,并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评定和监测。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建设工程所具备的满足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营要求的能力。

第二章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应当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制定并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明确各方及相关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技术法规要求,制定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符合质量要求,杜绝使用不合格材料和假冒伪劣产品。

第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施工工艺要求,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第九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督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应当配备监理工程师,负责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建设工程质量的评定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并发放质量评定证书。

对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按规定启动运营。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评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工程量、质量要求等因素进行。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评定应当根据工程质量行业标准、行业规范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评定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机构进行,评定结果应当真实、客观、公正。

...文档结尾:1、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附件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相关标准附件3:建设工程质量评定方法2、如下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法律名词1:建筑法注释:建筑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建筑工程的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合法合规。

(二)综合施策,全面管理,追求卓越。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组织和职责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五)质量监督部门(六)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领导,切实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责任。

第六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建筑材料质量监督。

第七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

第八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第九条资源开发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第十条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履行职责。

第三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切实负责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保证建设工程的合法合规。

(三)组织编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和施工方案。

……第四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查第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查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并有明确的管理权限。

(二)具有相应的技术和人员配备。

(三)与被监督对象保持独立。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进行查处,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暂停施工、停止使用等措施。

……(以下省略)附件: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计划模板2. 建设工程施工方案模板3.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查报告范例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设单位:指在建设工程中发起、组织和实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文档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原则,依法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第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职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第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主管部门是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承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任务的国家机关或者依法设立的地方组织。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组织体系第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以及相关部门、人员。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全过程管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组织和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职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要求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符合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注重施工工艺、材料等方面的控制,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质量要求的达到。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防止违规施工以及其他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严格依法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确保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强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责任,加强组织、监督和检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维修维护的建设工程。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职责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设计、合同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编制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资质、技术、经验和信誉要求,委托符合条件的专业设计单位编制工程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审查,确保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设计文件要求,在项目建设前组织开展地质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对工程所处地理、地质、水文、气象、生态和文物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应的防护和保护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合理组织施工,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协调性、质量性,确保施工期间环境的安全卫生。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对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和验收,确保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的合理可行性和施工的技术性。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建设单位:指组织和承担建设工程的单位,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军队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可以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质量目标和要求:明确工程质量的目标和要求,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2.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质量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质量管理的有效进行。

3. 质量管理计划: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包括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工程的质量可控。

4. 设计管理:对工程设计进行管理,包括设计审查、设计变更控制等,确保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5. 施工管理:对工程施工进行管理,包括施工过程的监督、复查和验收,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6. 材料管理:对工程材料进行管理,包括材料的选择、购买、检验和验收,确保材料符合质量标准。

7. 检测与试验: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和试验,包括原材料的检测和工程构件的试验,确保工程的质量可靠。

8. 验收与交付:对工程进行验收和交付,包括工程的整体验收和工程的交付手续,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9. 整改与纠正: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纠正,包括对质量缺陷的处理和对质量问题的追责,确保工程质量的持续改进。

10. 审核与监督:对工程质量进行审核和监督,包括对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和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确保质量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内容,具体的规定可以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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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建企”的方针,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控”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编制依据1、《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电工程施工规范》。

3、施工图纸、设计规定,业主的技术要求。

4、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标准》。

第三条质量创优目标1、以工程整体创优为目标,坚持精心组织、精心施工、规范操作、粗活细作、细活精做、工序监控一次成优,单位工程出精品,标段工程创优质,配合各电站争创省部优的质量目标。

使整体工程质量达到新水平。

2、各项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优良标准,单位工程一次验交合格率100%,优良率站前工程95%以上。

第四条质量承诺承诺在施工中消灭一般质量事故,杜绝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第二章质量监督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为加强对工程质量的领导,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指挥部成立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以指挥长李兰勤为组长、以总工程师陈孟喆、副总工程师付学堂为副组长、指挥部各相关部门部长为成员,安质施技部负责日常具体业务工作。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指导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质量领导小组有关人员的责任1、指挥长的质量责任:(1)、指挥长对本指挥部工程的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带领全体参建人员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质量政策法规和业主的技术质量要求。

(2)、组织制定本指挥部的质量管理办法,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制定各阶段和各单项工程规划。

(3)、组织质量检查,开展创优活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

(4)、组织均衡生产,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

2、总工程师(副组长)的质量责任(1)、协助指挥长制定本指挥部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工作规划和组织开展贯标工作,对本指挥部工程负技术领导责任。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组织施工;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体系。

(3)、组织职工技术培训和质量标准培训,开展质量攻关活动和技术攻关,协助指挥长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

确定各单项工程质量目标和措施。

(4)、组织开展质量检查和评定工作,评优创先。

3、安质部的质量责任(1)、全面掌握并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的质量方针政策和本指挥部确定的质量管理规定,并对下属单位贯彻情况进行检查。

(2)、认真审核设计图纸,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和业主的技术、质量要求指导下属单位施工。

(3)、检查指导项目部的测量、试验、施工技术工艺等与质量标准有关的技术工作,检查项目每一施工环节的质量措施和实施情况。

(4)、开展QC小组活动,具体制定质量管理规定和单项工程质量标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内业资料。

第七条各项目部应根据指挥部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机构,成立以第一管理者为首的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质量领导小组成员的责任,建立规章制度,落实机构和人员,强化质量管理,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八条落实工程质量全员责任制,建立层层负责的质量责任制度,按照责任分工,把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和职工,按照质量贯标要求,形成管理层和作业层的全员岗位责任,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质量工作要求第九条各项目部对本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发现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设计图纸、规范、规程施工,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成品和设备时,各级质检人员有权制止,必要时向主管领导提出暂停施工进行整顿的建议。

第十条各项目部必须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对于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并经指挥部审核后报请监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各单位要制定本标段内工程创优规划,积极开展标段内的优质工地建设,创建优质工程,全面提高工程质量。

一旦出现质量事故,要组织有关人员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采取补救措施,进行处理或提出合理的施工方案。

第十二条各单位施工中注意积累施工资料,并按需要向指挥部按时提报有关文件、报表,并有专人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整理内业资料,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章质量管理制度第十三条组织制度1、指挥部每半年组织一次质量检查,或不定期组织抽查,每月度召开一次工程质量总结分析会。

各项目经理部每周组织一次质量检查,查找隐患、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2、施工队每天进行施工中间质量检查及竣工质量检查并评出质量等级。

3、班组坚持“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自检合格后,由队专职质检员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自检制度1、开工前检查。

在本标段工程开工前,组织进行工前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和复测工作进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2)、各项技术交底工作是否进行,特殊作业、关键工序有无作业指导书。

(3)、采用的新技术、机具设备、原材料是否保证工程质量需要。

2、施工过程中检查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施工质量,建立严密的质量检查制度。

(1)、施工测量及放线正确,精度要达到要求。

(2)、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操作方法正确,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3)、施工原始记录填写要完善,记载要真实。

(4)、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

(5)、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要按规定提交试验报告,设备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说明书。

第十五条隐蔽工程检查制度1、隐蔽工程必须按规定检查合格并签证后才能覆盖。

2、工程检查签证,应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协商,明确职责分工,由指定的质量检查人员办理。

3、隐蔽工程未经质量检查人员签认而自行覆盖的,应揭盖补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具体的施工单位负责。

4、隐蔽工程先由项目经理部组织自检合格后,约请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签认,地质不良的基础或暴露时间不宜过长的工程签证后应尽快封闭,以免破坏。

5、发现与设计不符,及时呈报上级解决,必要时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设计人员共同研究处理。

6、质量检查人员因故缺席,可委托同级技术人员代检签证,并做好记录。

必要时,事后应请质量检查人员补签认可。

7、隐蔽工程检查证,用蓝黑或黑色墨水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数据准确,用词规范,描述详细。

第十六条质量评定制度1、凡经检验合格的工程,按规定填写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检验评定表,进行评定,作为考核质量成绩和验工计价的凭证;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按未完工程处理。

2、项目经理部对不符合《验标》的,必须予以纠正,并追查责任。

第十七条验工签证制度验工计价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未经质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计价、拨款。

第十八条质量奖罚制度1、贯彻“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贡献大小实施奖励,根据现场施工质量情况,奖励分优质工程奖、优秀QC小组奖、一次性质量奖。

2、质量处罚以教育为主和预防为主。

根据质量事故的等级,对不同质量事故责任人进行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将给予责任者党纪或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质量事故申报制度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按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以及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1、建立工程质量事故逐级报告制度,坚决杜绝隐瞒不报、擅自处理事故。

2、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施工现场。

3、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在20小时内用电话、传真或电报等方式报告指挥部和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

两天内提出书面报告,并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3)、发生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4)、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6)、事故报告单位。

4、根据事故情况,组织研究事故处理方案,并报批准执行。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检查、检验制度1、严格工程材料检验制度。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产品质量检验证,进场后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材料不准使用,并及时退出施工现场。

2、工程质量检查实行“三检制”。

工程队自检合格后,通知项目经理部质量检查工程师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验收,检查合格并在质量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五章质量保证措施第二十一条保证质量的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根据相关质量法规和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制度和工作细则,如《计量、测量、试验管理办法》、《质量包保责任书》、《质量创优规划》等,确保质量规定的完善。

2、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认真执行指挥长、总工程师、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量责任终身制,明确各自的终身责任,并以此作为业绩考核的依据。

3、加强质量意识教育,提高职工对工程的质量认识(1)、加强对职工进行质量法规的教育,增强全员的质量责任意识,从队伍进场起就对全体参建职工进行施工质量意识的教育,使创建优质工程真正成为每个建设者的自觉行动。

(2)、针对各项目施工的具体特点,深入开展“一学、五严、一追查”(学法规、严守设计标准、严守操作规程、严用合格材料、严格程序办事、严格履行合同;追查责任者)做到依法施工。

4、加强技术培训,提高职工施工的业务素质针对项目工程的特点,做好对所有参建职工施工技术培训,让每一个职工都能熟练掌握各项目工序施工的程序、方法、工艺和保证质量的措施与要点。

5、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结合各项目施工施工特点,成立各单项工程QC小组,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做好QC小组的活动组织、资料管理、成果推广总结工作。

有针对性地提高工序质量和工程质量。

第二十二条保证质量的控制措施1、针对项目特点,做好施工工艺控制(1)、在开工前,认真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工艺,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2)、在施工前编制详细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明确施工程序、作业要点、关键工序、作业标准、严格按设计的工艺施工。

2、做好施工操作控制整个施工过程中,做到施工操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严格安《规范》施工,按《验标》检查。

第二十三条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1、施工准备措施(1)、安排施工经验丰富的专业化施工队伍调遣精明强干的施工经验丰富人员组成各专业化施工队,充实和加强队伍的技术力量。

(2)、建立设备精良齐全的试验室、计量室和测量队在开工之前,首先根据工程需要,建立能满足要求的试验室、计量室和测量队,选派技术熟练的试验、计量、测量人员,装备精良齐全的试验、计量、测量仪器,做好各项工程试验、计量和测量工作。

人员持证上岗,仪器设备经由有关部门鉴定认可。

(3)、按照设计和验标要求,作好各项计量、试验和测试工作对进场水泥、钢材进行严格取样试验;对场区内水源进行取样和水质化验与分析,严格按设计的各种配合比和掺量进行计量。

(4)、确立可靠的检测手段加强隧道围岩检测,在隧道断面开挖后和喷锚支护后用围岩检测仪随时量测围岩变化,保证隧道施工人员安全,确保作业施工质量的一次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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