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卫生局等七部门新乡市药品集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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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卫生局等七部门新乡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

【发文字号】新政办[2006]138号

【发布部门】新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8.23

【实施日期】2006.08.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卫生局等七部门新乡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6]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卫生局、市纠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药监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新乡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实施方案

(市卫生局市纠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市药监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现场会精神,有效实行“决策、管理、监督、服务”四位一体模式和有底价招标的工作方式,在总结往年新乡市医疗单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借鉴外地市集中招标的基础上,现制定新乡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招标采购,在新乡市建立起规范的医疗单位药品集中招标、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采购模式和监管机制;规范辖区内县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临床基本用药、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采购行为,降低虚高价格;继续探索集中招标购销的新模式,提高集中采购的社会满意度,为医疗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领导,确保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真正使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有领导、有组织地坚持下去,根据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具体要求,对市医疗机构集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充实、调整、加强。领导小组下设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专家组等。

(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书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举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金相市监察局局长

张杰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黄小萍市监察局副局长

徐建普市发改委副主任

孟繁荣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青梅市卫生局纪委书记

宁月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白保国市工商局副局长

孟照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重要文件的制定;明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式和规则。

(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

主任:张杰(兼)市卫生局局长

副主任:王青梅(兼)市卫生局纪委书记

黄小萍(兼)市监察局副局长

徐建普(兼)市发改委

副主任成员:张庆祥市纪委纠风办副主任

徐宝纪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科长

张桂香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张叔刚市卫生局监察室主任

郭志勇市药监局流通科科长

张玉环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科长

孙树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科长

办公室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担负组织实施、综合协调药品招标全面工作,负责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集中招标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草拟和发送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各种文件、文书及组织相关的工作会议,收集医疗机构招标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按领导小组的要求协调各有关单位和医疗机构落实招标、开标、评标等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并作好其它的具体服务性工作。

新乡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行使管理、监督、服务职能。从医疗单位选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性和日常性服务性工作。

(三)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组

成员由市纠风办、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药监局、工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各招标采购医疗单位的纪委书记组成。

主要职责是:对招标采购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保证新乡市医疗单位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及中标药品的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维护各方权益,形成对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及购销活动的有效社会监督制约机制。

(四)药品集中招标专家评审组

组长:李前民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司国安市卫生局疾病控制科科长

张印市卫生局医政科长

李学玲市卫生局中医科科长

成员:由各医疗机构药剂科、临床专家等人员组成,必须从事本专业8年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才具备专家资格,由各医疗机构推荐,领导小组审定,输入专家库。

其主要职责:负责招标药品的疗效评定,对新药、进口药品的引进评估和审定。对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次评定。

三、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集中招标办公室按照全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的品种、数量、质量、招标底价等要求,制定招标文件,发布全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公告。卫生部门负责参加集中招标采购的各级医疗机构提供本单位全部使用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用量等情况。

劳动医保部门调查掌握医保定点药店经销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及零售价格。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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