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感悟3篇
2024年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五(5篇)
2024年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五____年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五新《义务教育法》于____年正式实施,我有幸在这一年进入高中阶段,开始接触这部新法律。
经过几年的学习和实践,我对新《义务教育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在这____字的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新《义务教育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新《义务教育法》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方面有了更明确的要求。
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在学习中实践创新,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这一要求在教学实践中得到了有效地落实。
学校加强了对学生的创新教育,开设了各种创新实践课程和活动,鼓励学生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活动。
我在高中阶段参与了学校组织的科研项目,通过团队合作,我学会了如何提出问题、进行实验和分析数据,不仅提高了我的科学素养,也锻炼了我的团队合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这些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平台。
其次,新《义务教育法》更加注重学生的德育教育。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学生,除了学习知识以外,学校还要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新《义务教育法》要求学校将德育教育融入到各个学科中,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在我所在的学校,老师们经常通过讲授故事、开展社会实践等方式,让我们了解社会上的正面榜样和优秀事迹,培养我们的道德情操。
同时,学校还组织了一系列的志愿者活动,让我们亲身参与到社会服务中,培养我们的社会责任感。
通过这些德育教育的实践,我深刻感受到,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让学生更加关注社会问题,更加注重自身的道德修养,有利于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新《义务教育法》在保障学生权益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新《义务教育法》,学校应当制定学生权益保障制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在我所在的学校,学校制定了《学生权益保障规定》,明确了学生的权益范围和保障机制。
学校建立了学生代表制度,每个班级选举出代表,并定期召开班会,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学生的问题。
最新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感悟3篇
最新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感悟3篇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感悟篇一中国留学生在和美国同学的共同学习中,留学生们发现,过去国内老师辛辛苦苦教给自己的"牢固的知识基础",现在几乎派不上用场。
美国同学自主学习能力强,思维敏捷,上手很快,而自己总要慢半拍;一些理工科的学生更郁闷,自己过去在国内是尖子生,是站在"前沿"的,但在美国学习却让他们体会到了什么是"基础性工作——在实验室里,他们往往只能做一些基础性的工作,真正最关键、最富有创造性的环节往往被子善于创新的美国同学抢了先,他们因此戏谑地说"国内学习的基础让我们成了基础"!这个事实让我们必须思考一个问题:作为基础教育的中小学,究竟为学生的未来发展奠定什么样的基础?在基础教育一词中,"基础"的基本内涵:"人在未来进一步接受高等教育以及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和起点"。
对此,中美双方没有根本的分歧,但对"基础"的具体内容,中美双方则有着不同的理解。
中国的"基础",就是"三基"——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我们把人在未来"进一步学习和发展的根本"定位为扎实的"知识体系",而美国人则认为,人在未来"进一步学习和发展的根本"的核心不在于知识体系,而在于一个人的学习兴趣、好奇心、质疑能力、探究能力等"能力体系"。
知识体系强调的是"学会",能力体系则强调的是"会学"。
强调学会的中国学生,离开学校时带走的是沉甸甸的"基础知识",而强调会学的美国基础教育体系,学生离校时带走的是充足、轻松的思维空间和浓厚、持续的学习探究兴趣。
由此,我们可以说,尽管中国的中小学为学生奠定了很扎实的知识基础,但未必是学生进一步发展和学习的必需基础,相反,过多过重的知识学习,常常会压抑和挫伤学生时上步发展的动力和后劲......知识多少才够用?当我们发现美国八年级学生的数学内容如此简单,并感到惊讶时,美国的一位校长讲"对于八年级的学生来说,学数学的目的在于形成初步的数学推理能力,如果用简单的内容就可以达成,为什么要让学生花那么多时间、费那么多心思、受那么多打击、学那么多难的内容呢?"这反映了中美课堂教学目标的根本分歧。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3篇)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3篇)学习新法心得体会(精选3篇)我们从一些事情上得到哲理后,就可以写一篇心得体会将其记下来,这样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
那么问题来了,应该如何所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整理的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新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开始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
通过学习《新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指向性目的性,主要逐步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可社会所需的人才。
《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
教师要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万分肩上担子的沉重。
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一下爱自己的学生。
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
师魂即师爱。
但在实际现实情况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儿,却是不易。
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能够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沃苏什卡。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我们身为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素质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更加学习,力求全面发展。
正因为由于这样的其原因,导致了一些教育工作师德失范。
分析得出:教师的观念陈旧,尤其是教育理念的陈旧,只求学生智育的发展,不求全面培养,同时又缺乏灵魂的沟通,这是其一,其二,教师在应试教育的框架下让,缺少应有的心理品质,缺少爱心,急功近利;其三,缺乏素质教育的考核机制,导致教师在追求升学率中增加了压力,总之,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整体表现。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试飞员,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融资需求。
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3篇
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3篇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1)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后重修,增加内容很多。
做老师就应该是懂法、守法的老师。
因此,利用空余时间,我认真学习了《义务教育法》。
进一步感受到,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
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
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新《教育法》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通读新《义务教育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
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
“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优秀3篇)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优秀3篇)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篇一通过前段时间学校组织学习义务教育法的学习,使我对《义务教育法》有了新的认识。
《义务教育法》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等几大方面阐述了《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每一方面都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
提高师德修养。
《义务教育法》赋予教育者新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
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孩子的需求。
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篇二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
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
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
针对近年来义务教育发展中出现的“择校热”等新问题,新义务教育法明确“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14篇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14篇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篇1《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后,学校就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学习了,我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学习新的义务教育法后,我的体会很深,这次新的义务教育法,比以前提高了一个层次,大大地提高了我们教师的地位,也增加了我们教师的难度,这让我更加认识到自己肩上责任的重大。
我发现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讲到启发式教育、学生要保持主动性,要注意学生能力的培养,我认为这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中最本质的内容,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教师是一个很普通的职业,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它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它身上。
这几天,我特别认真的学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了一些体会。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学习的《义务教育法》让我明白,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
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
学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精品5篇
学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精品5篇学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篇1作为学校中的一名普通教师,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对提高师德修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它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
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
教育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
《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
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
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
我是一名教师,肩负着育人的重任。
于是在学习之余,更应从自己过去的工作中找出不足,必须全身心地去爱自己的学生。
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这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
师魂即师爱。
要在实际工作中,时时处处体现师爱其实并不简单。
有时,细小的一个工作,看似简单的一种举动,也许会折射出我们教师的教育理念。
班级中的王新博同学,知识欠缺的太多,为了使他尽快的追上队伍,就利用课余时间给他补课,同时发动班级学习好的同学帮助他,他的成绩提高的很快。
既方便了学生,切实减轻了学生的负担,又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更增强了困难学生学习的自信心。
我想,这小小的改变中,就蕴涵着老师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也是大家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的一种新的有效尝试。
教师站在了学生的立场上,改变了自己原本已经习以为常的一些教学行为,目的则是为了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困难。
作为教师,必须要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关注学生原有的基础与能力,因材施教地帮助他们学会学习,因地制宜,潜移默化地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地今天,作为我们教育工作者,不能抱着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3篇)
第1篇在我国,义务教育法是一部旨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它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国民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深感义务教育法实施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
以下是我对义务教育法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保障了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即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这一规定从根本上保障了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使他们能够在公平的环境中接受教育。
在实施义务教育法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二、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促进了教育公平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使得教育公平成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目标。
一方面,义务教育法明确了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责任,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另一方面,义务教育法还规定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确保他们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教育公平。
三、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提高了国民素质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内容要全面、科学、规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为目标。
在义务教育法的指导下,我国教育工作者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国民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
四、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推动了教育事业发展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不仅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了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也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义务教育法的推动下,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这些成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增强了社会对教育的重视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使得全社会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都认识到,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国家发展、民生改善的重要支撑。
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心得(4篇)
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心得义务教育是我国教育中的基础性阶段,也是每个孩子必须经历的阶段。
义务教育法的出台,对于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实现教育公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我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深刻理解到了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和意义,也对我国教育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下面是我对学习义务教育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义务教育法的出台,给了每个孩子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在过去,由于各种原因,许多孩子无法享受到教育的权利,这是对他们的一种不公平。
而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明确规定了每个孩子都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保障了每个孩子都有机会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
这意味着每个孩子都能够有机会获得知识和技能,为未来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这对于国家的长远发展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
其次,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注重了教育公平的原则。
在我国,由于各种因素,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之间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导致教育公平存在差距。
而义务教育法的出台,强调了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要求各地区和学校要确保每个孩子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这样一来,就大大减少了教育资源的浪费和损耗,使得教育资源更加合理地分配,让每个孩子都能够享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
这对于提高教育公平水平,缩小城乡教育差别,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再次,义务教育法的出台,对提高教育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了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要求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改善教育教学环境,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这将有助于提高教育的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同时,义务教育法规定了教育质量评估和监督机制,强调了对教育质量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保证了教育质量的稳步提升。
这对于提高国家整体的教育水平和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学习义务教育法使我了解到了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作为受教育者,我们不仅有权利接受良好教育,还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努力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道德观念。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感悟体会范文格式(3篇)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感悟体会范文格式(3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1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全面健康地培养高素质的国家有用人才和全面提升全民思想品德素质提出了更高更新的教育发展战略。
《中华人民义务教育法》的制定与出台为确保依法治教、以德治国的方针政策得以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我们教师更新教育观念依法从教指明了方向。
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义务教育法》使我重新审视自我并且让我更清醒地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应该将新的思想意识和教育观念体现在教书育人的平凡事业之中;应该将改革和发展的思想观点体现在自身工作实践中;将开拓和创新的意识体现在培养学生成才之中。
回顾自己几年的教学工作和日前担任的班主任工作,在工作中我也不时存在着与《义务教育法》不相符合的教育方法和理念。
教师的“恨铁不成钢”甚至会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的手段出现偏激以致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我想这样做肯定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原则。
以后应该尽量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
应该多理解学生、多关注学生各方面的成长。
在《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28条29条中明确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这一段学习完后体会很深刻,平等对待每位学生关注他们的发展应该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应该做到的。
在实践工作中我也深刻体会到教育工作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
其中蕴含着深刻的教育规律。
只有认识并且运用好这些规律才能创造出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
我们的教育工作方法和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发展的、与时俱进的。
我们需要从实践出发,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我们的教育工作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12篇)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12篇)义务教育法学习篇1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
教师承担着为国家培养下一代的历史重任,教师的发展和提高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的高低和各级各类人才培养。
终生学习的思想和观念逐步被广大教师所接受,并日益成为教师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法律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它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学习、生活、工作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们的保护神。
作为教师,通过学习,有着深刻的感悟。
尤其,书中第三章:教师执教中的法律问题给我的教育教学事业点亮了一盏明灯。
我们应该从教育权与受教育权审视着我们的师生关系。
一、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首先,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是高位与低微、权威与平庸框架下的等级关系,而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与人的关系。
这种真正的人教育人的关系,就是相互之间的尊重与被尊重的关系。
《世界人权宣言》第1条规定: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
他们赋有利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
第26条规定: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节能自由的尊重。
很明显,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的规定,无论是作为人的学生,还是作为人的教师,被尊重的权利是由于其生命的存在而存在的。
教师作为教育者在七职业范畴内,更应从教育目的出发,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并加强对学生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没有任何可能在选择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寻找尊重或不尊重学生的理由。
其次,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仅仅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
学生的受教育权是一项绝对权力,它要求教师尊重学生,履行义务,依法保证学生享有受教育的资格。
二、受教育权的发展学生的受教育权在教育法治实践中经历和将要经历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现代社会,受教育权愈来愈多地被人们认识到了它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认识到了它应当属于人本身应有的基本权利之一的重要意义。
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心得5篇
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心得5篇[学习心得一]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认为了解和学习义务教育法对我们每一个人都非常重要。
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对于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起到了促进和推进的作用,对于保障儿童与少年的受教育权利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刻领悟到义务教育法规定了国家在义务教育领域的基本原则、法律职责、教育内容、教育质量、师资队伍建设、家校合作等方面的规定,为义务教育的制度化建设和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和政策保障。
同时,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也给每一个家庭和孩子带来了更为全面和优质的教育资源,更好地保障了每一个孩子受教育的权利。
我们应该积极宣传义务教育法的内容,努力发挥其法律效应,为孩子们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为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做出自己的力所能及的贡献。
[学习心得二]义务教育法的颁布,让我深受触动。
从中,我得到了许多启示和收获。
我想,这不仅仅是为教育工作者带来了重要意义,也为每一个持续受教育的人提供了优质的保障。
仔细阅读义务教育法的内容,我认识到,义务教育法的核心思想在于教育质量和公平性。
这一点贯穿了整部法律的始终,从而为公众乃至于未成年人带来了更好的福利。
学生们都有了更好的学习资源和环境,教师们的教学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这也让教育资源得到了更全面、更优质的保障。
同时,我们也需要关注颁布义务教育法对于促进教育的社会化和现代化意义。
由于教育领域的开放,公民的参与度也得到了提高,这让教育更加人性化、务实,也更加注重质量和效果。
因此,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一切力量和资源,在教育工作中不断进步和完善,以更好地服务我们的学生和家庭。
[学习心得三]学习义务教育法,我认为需要注意几个方面。
首先,在学习过程中,需要宏观的全局观,对于整部法律的梳理和整理不断深入。
我们需要将其内涵和精神融入到我们的教育工作之中,建立良好的教育生态,为孩子们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
其次,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对于教育的发展和进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模板8篇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模板8篇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篇1今天,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听了一堂《新义务教育法》的讲解,使我对《新义务教育法》有了新的认识。
能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新义务教育法》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
这次讲座从几大方面阐述了《新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每一方面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重视学困生用爱心去感化他们,帮他们树立信心迎头赶上。
《新义务教育法》作为一部法律颁布实施规范化,学校的收费行为和教育教学的规定它有一定的法律实效,但是法律实效的更多取决于执行过程。
因为它在于人们对权利意识,从而要求全社会人人都来学习《新义务教育法》都了解义务教育法,只有政府,社会,学校合为一体才能为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提供有利的保障。
作为教师是教书育人不断更新教学理念,把学生培养成才,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或开除学生,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学生有接受义务的权利。
义务教育法还对经费保障做出了相关规定,要向义务教育捐赠和建立义务教育基金,从而为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经费资源,为学校的生存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祖国才能复兴,人才辈出。
义务教育法的讲解目的在于让广大教师了解这部法律,从而把学生也培养成新的继承人,这就是教师只有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篇2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
”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
教师该如何培养崇高的职业道德哪?正如有人说的那样“要人敬的必先自敬,重师重在自重。
”教师要自敬自重,必先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
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是改善教育发展环境,转变教育系统工作作风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篇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心得体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心得体会通过学习与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增强老师和家长的职责意识和对他们的权利、责任、义务的认识。
为能默契配合学校工作顺利开展,我认真学习了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拿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本书,我对它确实有点好奇,我就想知道义务教育到底包括那些方面。
其中,对四十条,我有点体会。
我最近在参加本科函授,这也算继续教育的一种。
然而,跟义务教育的条例有点歧异。
第四十条规定:“从业人员有依法接受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本单位职工的学习和培训提供条件和便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也就是说,为教师提供进修的机会是教育部门的责任,而接受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则是教师的权利。
继续教育很有必要,我想没有教师会否定。
我也感到自己特别需要读书学习,但是目前的培训资金数额不小,让一些人很难接受,内容很难满足自己的需求,真正学到的知识很少,这也是广大教师的心声。
首先,授课教师的素质有待提高。
我不否认大学里有很多优秀的教师,但是他们很多人不了解中学教学的实际。
有的大学教师对参加进修的教师也有误解,认为小学教师观念落后,素质较差,所以上课也不认真讲课,糊弄完拉倒,使继续教育流于形式。
有的更是让刚毕业的大学生或在读研究生来上课,效果可想而知。
当然,大学老教师嫌暑假天热,报酬少也是原因。
其次,继续教育的方式有待改进。
行政命令式的继续教育的确有其长处,如能够引起学校足够的重视,便于推广等等。
我们得承认,通过三年的函授,很多教师转变了教育观念,树立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正确学生观。
但这种培训方式耗费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和教师的精力。
特别是广大经济落后地区的教师为此做出了很大的牺牲。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通用5篇)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通用27篇)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提高对思维的训练。
那么好的心得体会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篇1《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后,我校教师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对如何才能强化师德,树立教育新风,每一位教师都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
下面我就谈一谈我的认识和感受。
《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
《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
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
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
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着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
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
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
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
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
如何做到真正减负?怎么样做才能减到点子上?每一位教师都在思考探索。
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3篇
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3篇《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下面是店铺带来的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篇一: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7月15日,我校组织学习了《义务教育法》,通过学习和我在网上阅读了《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使我对《义务教育法》有了新的认识。
《义务教育法》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每一方面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
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
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
《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
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
身为一名幼教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孩子。
喜欢孩子,爱护孩子,服务于孩子,同时也是一名幼教工作者的天职。
师魂即师爱。
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
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孩子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共事。
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孩子的需求。
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感悟篇一中国留学生在和美国同学的共同学习中,留学生们发现,过去国内老师辛辛苦苦教给自己的牢固的知识基础,现在几乎派不上用场。
美国同学自主学习能力强,思维敏捷,上手很快,而自己总要慢半拍;一些理工科的学生更郁闷,自己过去在国内是尖子生,是站在前沿的,但在美国学习却让他们体会到了什么是基础性工作――在实验室里,他们往往只能做一些基础性的工作,真正最关键、最富有创造性的环节往往被子善于创新的美国同学抢了先,他们因此戏谑地说国内学习的基础让我们成了基础!这个事实让我们必须思考一个问题:作为基础教育的中小学,究竟为学生的未来发展奠定什么样的基础?在基础教育一词中,基础的基本内涵:人在未来进一步接受高等教育以及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和起点。
对此,中美双方没有根本的分歧,但对基础的具体内容,中美双方则有着不同的理解。
中国的基础,就是三基――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我们把人在未来进一步学习和发展的根本定位为扎实的知识体系,而美国人则认为,人在未来进一步学习和发展的根本的核心不在于知识体系,而在于一个人的学习兴趣、好奇心、质疑能力、探究能力等能力体系。
知识体系强调的是学会,能力体系则强调的是会学。
强调学会的中国学生,离开学校时带走的是沉甸甸的基础知识,而强调会学的美国基础教育体系,学生离校时带走的是充足、轻松的思维空间和浓厚、持续的学习探究兴趣。
由此,我们可以说,尽管中国的中小学为学生奠定了很扎实的知识基础,但未必是学生进一步发展和学习的必需基础,相反,过多过重的知识学习,常常会压抑和挫伤学生时上步发展的动力和后劲......知识多少才够用?当我们发现美国八年级学生的数学内容如此简单,并感到惊讶时,美国的一位校长讲对于八年级的学生来说,学数学的目的在于形成初步的数学推理能力,如果用简单的内容就可以达成,为什么要让学生花那么多时间、费那么多心思、受那么多打击、学那么多难的内容呢?这反映了中美课堂教学目标的根本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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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感悟3篇通过学习与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增强老师和家长的职责意识和对他们的权利、责任、义务的认识。
本文是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心得感悟,欢迎阅读。
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感悟篇一中国留学生在和美国同学的共同学习中,留学生们发现,过去国内老师辛辛苦苦教给自己的“牢固的知识基础”,现在几乎派不上用场。
美国同学自主学习能力强,思维敏捷,上手很快,而自己总要慢半拍;一些理工科的学生更郁闷,自己过去在国内是尖子生,是站在“前沿”的,但在美国学习却让他们体会到了什么是“基础性工作——在实验室里,他们往往只能做一些基础性的工作,真正最关键、最富有创造性的环节往往被子善于创新的美国同学抢了先,他们因此戏谑地说“国内学习的基础让我们成了‘基础’”!这个事实让我们必须思考一个问题:作为基础教育的中小学,究竟为学生的未来发展奠定什么样的基础在基础教育一词中,“基础”的基本内涵:“人在未来进一步接受高等教育以及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和起点”。
对此,中美双方没有根本的分歧,但对“基础”的具体内容,中美双方则有着不同的理解。
中国的“基础”,就是“三基”——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我们把人在未来“进一步学习和发展的根本”定位为扎实的“知识体系”,而美国人则认为,人在未来“进一步学习和发展的根本”的核心不在于知识体系,而在于一个人的学习兴趣、好奇心、质疑能力、探究能力等“能力体系”。
知识体系强调的是“学会”,能力体系则强调的是“会学”。
强调学会的中国学生,离开学校时带走的是沉甸甸的“基础知识”,而强调会学的美国基础教育体系,学生离校时带走的是充足、轻松的思维空间和浓厚、持续的学习探究兴趣。
由此,我们可以说,尽管中国的中小学为学生奠定了很扎实的知识基础,但未必是学生进一步发展和学习的必需基础,相反,过多过重的知识学习,常常会压抑和挫伤学生时上步发展的动力和后劲......知识多少才够用当我们发现美国八年级学生的数学内容如此简单,并感到惊讶时,美国的一位校长讲“对于八年级的学生来说,学数学的目的在于形成初步的数学推理能力,如果用简单的内容就可以达成,为什么要让学生花那么多时间、费那么多心思、受那么多打击、学那么多难的内容呢”这反映了中美课堂教学目标的根本分歧。
中国的教学目标更多地表现为“知识导向型目标”,追求学生掌握更多更难的知识,而美国中小学强调能力体系,其教育目标则是“能力导向型目标”,追求学生进一步自主学习所需要的兴趣、好奇心、探究能力等。
从中可以看出,美国中小学关于知识教学的定位,是“形势训练说”的体现,即以知识学习为手段,侧重于培养可以普遍迁移的能力。
而中国中小学对知识教学的位位则是“实质训练说”的体现,即以学习知识本身为目的,侧重于对知识本身的理解和掌握。
同时,“能力导向”的定位,让美国中小学在课堂知识教学的选择中不仅体现出“够用”的原则,还体现出“基本”的原则,即着眼于传授那些最基本的、最有助于学生搭建未来知识体系的基础知识。
而中国中小学课堂教学则充斥着太多的“大学学习不需要、现实生活不需要、只为应付考试”的“垃圾知识”.....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感悟篇二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
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做出了规定。
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在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
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
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
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
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
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
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
”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
《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一、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
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
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
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
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
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
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
同时,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
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很重要。
因作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
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
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
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
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
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
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
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
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用《教师法》、《新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感悟篇三通过学习与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增强老师和家长的职责意识和对他们的权利、责任、义务的认识。
为能默契配合学校工作顺利开展,我认真学习了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拿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本书,我对它确实有点好奇,我就想知道义务教育到底包括那些方面。
其中,对四十条,我有点体会。
我最近在参加本科函授,这也算继续教育的一种。
然而,跟义务教育的条例有点歧异。
第四十条规定:“从业人员有依法接受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本单位职工的学习和培训提供条件和便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也就是说,为教师提供进修的机会是教育部门的责任,而接受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则是教师的权利。
继续教育很有必要,我想没有教师会否定。
我也感到自己特别需要读书学习,但是目前的培训资金数额不小,让一些人很难接受,内容很难满足自己的需求,真正学到的知识很少,这也是广大教师的心声。
首先,授课教师的素质有待提高。
我不否认大学里有很多优秀的教师,但是他们很多人不了解中学教学的实际。
有的大学教师对参加进修的教师也有误解,认为小学教师观念落后,素质较差,所以上课也不认真讲课,糊弄完拉倒,使继续教育流于形式。
有的更是让刚毕业的大学生或在读研究生来上课,效果可想而知。
当然,大学老教师嫌暑假天热,报酬少也是原因。
其次,继续教育的方式有待改进。
行政命令式的继续教育的确有其长处,如能够引起学校足够的重视,便于推广等等。
我们得承认,通过三年的函授,很多教师转变了教育观念,树立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正确学生观。
但这种培训方式耗费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和教师的精力。
特别是广大经济落后地区的教师为此做出了很大的牺牲。
按每个教师继续教育费用XX元算,全校至少100个教师得20万,对一般学校真的不是小数目。
学校不支付这费用,我也能理解。
但对一些月收入只有几百元还被拖欠的农村教师来说,XX元又怎么不心痛。
骂声四起,我也能理解。
第三,这种培训一刀切,针对性太差,抹杀了教师的个性,难以满足广大教师的需要。
但令人高兴的是三年的轮训还是搞完了,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下一步怎么办,是否还停留于这种形式显然不能。
我认为推进中小学教科研工作是教师开展继续教育的最好的办法。
国家、学校应该在图书资料等方面为教师开展教科研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激励教师,使教师在继续教育中获得满足感,体会到学习和创造的快乐,当然也应提防教科研工作流于形式。
也可开展读书、写教育日记等活动,让教师反省自己的教育观念和方法,提高自身素质。
总之,要有新思路、新方法,推进教师的继续教育。
其次,加强远程教育,降低继续教育费用。
随着网络和各种现代教育技术的普及,教师的继续教育也应该与时俱进,充分利用各校现有的条件,让教师通过远程教育学习到更多的知识。
教育质量的提高关键是教师素质的提高,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应该常抓不懈。
如何把继续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应该引起每个关心教育的同志的认真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