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标准版)

合集下载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合同3篇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合同3篇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合同3篇篇1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发包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人姓名]乙方(承包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人姓名]鉴于甲方拟实施位于北京市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现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工程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订立本施工合同。

为确保合同目的明确,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此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一、工程概况与合同标的(一)工程名称:[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具体地址](三)工程规模:[工程规模描述](四)承包范围和内容:[承包范围及内容详细描述](五)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金额汉字大写](小写:¥[金额数字小写])(六)工期要求:开工日期定为XXXX年XX月XX日,竣工日期定为XXXX年XX月XX日。

工期总计为XX天。

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二、质量标准与保证(一)工程质量标准应满足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严格执行工程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标准。

(二)乙方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及施工组织计划进行施工。

(三)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事故,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四)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质量自检并编制竣工资料。

甲方将组织验收小组进行竣工验收,并对工程进行综合评价。

若验收合格,则双方签署竣工验收证书;若验收不合格,则乙方应按照验收意见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方式(一)合同价款的支付:甲方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

(二)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三)支付时间节点:按工程进度节点支付。

(四)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及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五)保修金: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保修金将全额返还乙方;如有质量问题,则从保修金中扣除维修费用后退还余额。

BF-2014-021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BF-2014-021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BF-2014-0213合同编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四年八月第一部分协议书承包人(全称):分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本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二、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签约合同价6.合同图纸;7.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8.其他合同文件。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八、分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完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并与承包人共同就本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九、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 本分包合同自 生效。

承包人: (盖单位章) 分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签约地点: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词语定义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总包合同: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的施工总承包合同。

1.2本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共同签署本分包工程的施工合同。

1.3合同文件(合同):构成本分包合同的所有文件,即协议书中约定的组成本分包合同的所有文件。

1.4协议书:是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明确当事人合同关系的文件。

1.5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及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做的修改或补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21―0201)协议书专用条款填写范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21―0201)协议书专用条款填写范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21―0201)协议书、专用条款填写范例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条款(GF―202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辛集市东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天玉玻璃厂厂房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天玉玻璃厂房施工项目����。

2.工程地点:石家庄市建设大街89号。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主厂房土建、主体钢结构工程、工艺钢结构,屋面、墙面、装饰装修、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电,附属房屋及室外工程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

(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06����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BF2008-020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BF2008-0207)

BF—2008—0207合同编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监制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八年十二月总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中标通知书第三部分投标函及其附录第四部分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第五部分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第六部分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第七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部分合同图纸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

四、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合同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损耗率表);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6.技术标准和要求;7.合同图纸。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

七、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八、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双方约定后本合同生效。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部分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注:采用招标方式时,招标过程中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应当置于合同相应位置;采用直接发包方式时,无本部分。

(截至2019年住建部最新)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完整全文版

(截至2019年住建部最新)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完整全文版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承包人(全称):分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分包工程名称:分包工程地点:分包工程承包范围:三、工期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五、组成分包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3、分包人报价书;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京建法[2005]121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建法[2005]121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05]121号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省驻京建管处,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依照执行。

二OO五年二月七日主题词:城乡建设招标投标办法通知抄送: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志华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05年2月7日印发共印200份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建设工程施工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依法发包给其它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作业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参照《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市政府89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的,其施工分包达到下列规模标准的,应当进行招标:(一)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但工程项目中政府投资或者融资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劳务作业分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北京市建设工程保修合同书(四篇)

北京市建设工程保修合同书(四篇)

北京市建设工程保修合同书甲方:_________(以下称为“业主”)地址: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以下称为“承包商”)地址: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鉴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北京市建设工程,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保修合同。

第一条合同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承揽以下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工程名称: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_工程造价:__________乙方承诺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技术要求和工程质量规范等,合理、合法地建设工程,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条保修期限1. 乙方保证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免费保修服务,保修期限为_________年。

2. 保修期限内,如发生因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的损坏、瑕疵等问题,乙方承担免费维修或更换责任。

第三条保修责任1. 保修期限内,甲方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资料。

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及时解决,并提供书面意见。

2. 乙方对因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承担责任,但对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问题不负责任。

3. 甲方在保修期限内对工程作出任何改动、增加或减少,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保修责任。

第四条维修服务1. 在保修期限内,乙方应提供7*24小时的维修服务,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12小时内派人处理问题。

2. 维修期间,如需拆除、更换设备或材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3. 如工程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需重新施工、修复或更换设备,乙方应在60天内完成相关工作。

第五条质量验收1. 工程竣工后,甲方有权委任第三方进行质量验收,乙方应全力配合,提供相应的工程资料和数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分包合同8篇

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分包合同8篇

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分包合同8篇篇1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在北京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中的劳务分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范围:具体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一览表执行。

承包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劳务分包作业,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等所有相关费用。

工期要求:按照甲方总体进度计划执行,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二、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格:根据双方商定的单价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具体价格见附件《工程劳务分包单价表》。

支付方式:按月进度支付劳务费用,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一次,次月支付前月劳务费用的XX%。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劳务费用的XX%,剩余款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三、工程质量和验收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甲方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或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工程验收时,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

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工期延误及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____元。

2024年北京市施工合同范本

2024年北京市施工合同范本

2024年北京市施工合同范本尊敬的北京市工程建设单位:本合同由下列双方共同订立,即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对下述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以正式成文形式作为双方之间合同的依据。

一、合同信息甲方:(详细填写甲方单位信息)乙方:(详细填写乙方单位信息)项目名称:工程地点:北京市(详细填写项目具体地址)工程范围:(详细描述工程所包含的内容,例如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工程周期:(详细描述工程预计的施工周期)总合同价款:(填写以人民币计的总合同价款)合同签订日期:(填写合同签订日期)二、合同条款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施工工作的范围、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等事项,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2.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支付全部价款。

3. 工程范围(详细描述工程所包含的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4. 工程进度甲方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各阶段的工作,并保证工程进度的合理安排和及时推进。

5. 工程质量乙方承诺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要求,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

6. 工程价格乙方承包工程的总价款为(填写具体总价款),甲方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付款。

支付方式为(填写约定的支付方式)。

7. 工程变更如因甲方原因需要对工程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出正式变更通知,并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变更。

8. 合同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进行友好协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9. 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三、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日期:以上为《2024年北京市施工合同范本》的内容,供参考。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

BF——2014——0214合同编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二、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

四、工期工期:天。

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六、合同文件的组成1.本合同书;2.专用合同条款;3.通用合同条款;4.工程预算书或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技术标准和要求;6.合同图纸;7.其他合同文件。

七、本合同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九、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二、本合同自生效。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 词语定义合同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合同文件(合同):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即合同书中约定的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书: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明确当事人合同关系的文件。

1.3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及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4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5发包人:指合同书中指明并与承包人签订合同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指定的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范本3篇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范本3篇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范本3篇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范本3篇,欢迎参考阅读!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范本一甲方(承包方):乙方(分包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价款2.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元。

2.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结算方式:3、合同工期3.1 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_日历天。

4、质量标准4.1工程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指令和决定5.1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和决定,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完整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完整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天。

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方式与签约合同价格本合同采用计价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 承包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1.1.1.1 合同文件: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约定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用以对投标函解释说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京建法[2013]7号

京建法[2013]7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京建法〔2013〕7号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颁发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通知》(京建发〔2012〕538号)的精神,我市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为配合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执行,现将《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附件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2012年预算定额)执行时间(一)2013年7月1日(含)起,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整体更新改造及复建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应按2012年预算定额执行。

(二)2013年7月1日以前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进入招标程序或依法已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相关配套管理文件的规定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执行。

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的计价依据按总承包施工合同中计价依据的要求执行。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一)定额综合单价1.定额综合单价应由预算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用构成。

其中预算单价应按本规定的第三条执行。

清单综合单价可由一个或几个定额综合单价组成。

2.分部分项工程和按分部分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应采用定额综合单价计价。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五部分组成。

北京市小型工程本建筑合同4篇

北京市小型工程本建筑合同4篇

北京市小型工程本建筑合同4篇篇1《北京市小型工程本建筑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型工程项目的建设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小型工程指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且建设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合同适用于在北京市范围内进行的小型工程项目的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活动。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甲方为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乙方为施工单位。

第六条本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合同编号及签订日期;(二)甲方和乙方的基本信息;(三)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四)工程项目的施工内容、工期、质量要求等;(五)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七)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方式;(八)附件及其他事项。

第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当事人均应严格执行。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并按照进度支付要求及时支付。

第九条甲方应提供工程设计文件、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必要的施工资料,并对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第十条甲方应按照工程需要提供必要的施工用地,确保施工单位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甲方应支付工程发生的合法税费,并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二条甲方应按照双方的约定提供有关工程施工的其他必要协助。

第十三条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支付、资料或其他必要协助,导致工程施工延误或发生其他问题,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工程的质量。

第十五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规行为或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止施工。

第十六条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价款或发现施工单位的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京建发[2011]130号

京建发[2011]130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活动的通知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省(市)驻京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入治理当前比较突出的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工程、指定分包单位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生产厂、供应商,承包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等问题,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活动通知如下:一、建设工程发包人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人。

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当以单位工程为最小单位,将其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将单位工程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的,视为肢解发包。

二、对单位工程中部分专业性较强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可以与总承包单位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自行发包单位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工期延误的,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施工现场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范围内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四、依法招标的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后,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再行订立并执行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视同虚假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处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FS-DY-20660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如下:BF——20xx——0214合同编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四年八月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二、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四、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五、质量标准年计划竣工日期:日; 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1.本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3.通用合同条款;4.工程预算书或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技术标准和要求;6.合同图纸;7.其他合同文件。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九、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包人份,其中,发份,承包人份。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生效。

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本合同自发包人:住所:(盖单位章) 承包人:住所:法定代表人或其(签字)月委托代理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年(签字) 日签约地点: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 词语定义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 合同文件(合同):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即协议书中约定的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协议书: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明确当事人合同关系的文件。

1.3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及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4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5 发包人:指协议书中指明并与承包人签订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指定的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7 承包人:指协议书中指明并与发包人签订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 项目经理:指由承包人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

1.9 监理人:指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0 总监理工程师:指监理人指定的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

1.11 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2 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4 施工场地:指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1.15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10.3.1 项发出的开工通知写明的开工日期。

1.16 工期:是指在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1.17 竣工日期:指第 1.16 款约定工程届满的日期。

实际竣工日期按第19.3 款的约定确定。

1.18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23.2 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

1.19 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第23.2 款中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

1.20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

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1.21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2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23 质量保证金:指按第22.1 款约定用于保证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1.24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3. 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北京市地方法规。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国家及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合同。

4. 标准和规范4.1 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北京市规范、标准和规程。

4.2 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国家、行业和北京市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出现矛盾,承包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非发包人有特别指令,承包人应按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4.3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国家、行业和北京市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最新版本执行。

5.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3)通用合同条款;(4)工程预算书或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技术标准和要求;(6)合同图纸。

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

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6.1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日期和数量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数量无法满足施工需要时,经发包人允许承包人可自费购买或复制。

关于图纸的其他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6.2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

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7. 发包人7.1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义务包括:7.1.1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7.1.2 发包人应确保与本工程相关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许可、核准、报备等手续及时得到办理。

7.1.3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7.1.4 现场的准备和移交。

(1)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施工场地,以及与工程施工相关的现场资料。

(2)发包人在向承包人移交现场前应完成现场准备工作。

(3)发包人应向承包人移交的现场条件见专用合同条款。

(4)发包人应承担与现场准备有关的上述工作的一切费用。

7.1.5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10.3.1 项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7.1.6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7.1.7 发包人应按关于大气污染和绿色施工的相关管理要求,落实本单位施工扬尘治理责任,确保用于开展绿色施工的费用支出,督促承包人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治理各项措施。

7.1.8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7.1.9 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见专用合同条款。

7.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7 天书面通知承包人。

7.3 如发包人未委托监理人对本工程进行监理,则本合同中约定的监理人的责任义务由发包人承担,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由发包人代表完成。

8. 监理人8.1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职权。

在委托范围内,监理人在行使某项职权前需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

监理人所发出的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责任义务,不得因监理人的指示等行为而减轻或解除。

8.2 发包人应在委托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

总监理工程师可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监理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

8.3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做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

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9. 承包人9.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其义务包括:9.1.1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9.1.2 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实施、完成本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9.1.3 承包人应为完成本工程设置现场组织机构,并委派具备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除非获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更换或撤回主要管理人员。

9.1.4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对整个现场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的适用性、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全面负责。

9.1.5 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或发包人通过监理人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红线和基准标高对工程进行定位和放线,并承担与此有关的费用。

9.1.6 承包人负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遵守关于大气污染和绿色施工等方面规定,贯彻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扬尘治理方案,确保用于开展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的资金得到有效使用,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材料和建筑垃圾,使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施工机械,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主体责任。

9.1.7 承包人负责合同约定的现场内的管理、协调、配合、服务工作。

相应工作内容及具体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

9.1.8 发包人或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所发出的所有指令,承包人应予以执行。

9.1.9 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

9.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见专用合同条款。

9.2 项目经理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任命项目经理常驻现场,以代表承包人行使和履行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的权利和义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