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合集下载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草案)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冀政(2006)88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暂行意见》(冀政办(2010)37号、《石家庄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暂行办法》(石人社字(2010)315号)和《石家庄市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暂行办法》(石人社字(2010)316号),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办法: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持续、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增强教职工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为导向,建立健全符合教育教学规律、有利于教师成长、设置科学、考核体系完善的教职工考核评估制度,全面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二、实施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工作原则1、分类考核,区别对待。

根据教学、行政、工勤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具体考核办法由科室制定)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此基础上,照顾到教师之间差距不宜拉得过大。

3、激励先进,注重实绩。

建立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内容,特别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贡献。

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4、导向驱动,杠杆调节。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人员倾斜,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5、客观公正,便于操作。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程序规范,公平公正;简便易行,利于操作。

四、绩效工资的分配1、校长奖励基金:每学期按绩效工资总量的0.6%设立校长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中优秀人员。

2、职务津贴:考核合格的,发放相应的职务津贴。

副高级:557元/月;中级544元/月;初级:440元/月;员级:334元/月。

技师469元/月;高级工448元/月。

(按5个月计发)3、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校长奖励基金和职务津贴后,按全校上岗教职工人数的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和成果等进行分配。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1.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全勤奖励、工作岗位津贴、教育教学过程与成果等奖励项目。

河北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河北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最新).doc

河北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河北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最新).doc

2019年河北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河北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最新)河北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河北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最新)河北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河北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最新)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19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的《河北省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实施办法》、《河北省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实施办法》和《河北省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相应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

各市、县和省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要严格执行实施办法,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6月24日河北省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实施办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4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从10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减少,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未修改完)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未修改完)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未修改完)嘿,各位小伙伴,今天咱们来聊聊事业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

这可是个大工程,不过没关系,跟着我,保证让你思路清晰,操作起来游刃有余!1.激励性:奖励性绩效工资必须与员工的工作业绩、贡献大小挂钩,让员工感受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2.公平性:分配过程中要确保公平,不能有任何歧视现象,比如性别、年龄、学历等。

3.可持续性: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要考虑单位的长期发展,不能只顾眼前利益。

咱们具体来看看分配方案:一、基础工资部分这部分工资是保障员工基本生活的,按照国家规定,咱们事业单位的基础工资分为三个档次:2.基础工资二档:适用于中级员工,按月工资的70%计算。

二、绩效工资部分1.绩效工资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优秀等级:绩效工资为月工资的30%,且上不封顶。

3.良好等级:绩效工资为月工资的20%。

4.合格等级:绩效工资为月工资的10%。

5.不合格等级:绩效工资为0。

三、考核办法1.工作业绩:包括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

2.工作态度:包括敬业精神、团队协作、遵守纪律等。

3.工作能力:包括专业技能、创新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

4.综合素质:包括道德品质、人际关系、社会贡献等。

具体的考核流程如下:1.每季度进行一次绩效考核,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

2.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3.每年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由单位领导组织。

4.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

注意事项:1.绩效考核标准要量化:考核标准不能太模糊,得具体量化,比如完成任务的数量,不能只说“完成任务”,得明确完成多少才算是达标。

解决办法:设立详细的考核指标,比如销售岗位可以按销售额来算,行政岗位可以按处理事务的效率来算。

2.避免考核过程中的主观臆断:考核结果不能凭领导的心情来定,得有据可依。

解决办法:设立考核委员会,由多人参与评价,确保评价的客观性。

河北省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实施办法

河北省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实施办法

河北省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实施办法2016按照《河北省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实施办法》,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

河北省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实施办法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

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减少,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

在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适当调整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

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减少,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

二、其他有关政策问题(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标准。

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按照其转正定级时对应的职级减少额度相应减少,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

(二)适当提高机关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学徒期、熟练期工资标准。

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按照其转正定级时对应的技术等级(职务、岗位)减少额度相应减少,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

(三)调整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水平和各职级标准。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2014年9月30日规范津贴补贴水平对应的新标准执行。

三、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落实公务员法要求,建立工资调查比较制度,定期开展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合理确定公务员工资水平。

建立定期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制度。

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依据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确定调整幅度。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5.3本方案解释权归单位领导班子。如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5.4本方案如与国家及地方政策相抵触,按照国家及地方政策执行。
第2篇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引言
为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体系,充分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1.3绩效工资分配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激构成
2.1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2.2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60%,按月发放。
2.3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40%,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三、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二、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2.1公平原则:绩效工资分配应确保公平合理,体现同工同酬,避免歧视和偏颇。
2.2激励原则:绩效工资分配应注重激励作用,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精神,提升工作绩效。
2.3制度原则:绩效工资分配应遵循明确的制度规定,确保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2.4效益原则:绩效工资分配应与单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合理调整分配比例。
4.1.2职称级别:根据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设定相应的绩效工资系数。
4.1.3工作年限: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设定不同档次的绩效工资系数。
4.2奖励绩效工资分配
奖励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分配:
4.2.1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员工,根据考核分数和排名,分配奖励绩效工资。
4.2.2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员工,根据考核分数,按比例分配奖励绩效工资。
3.1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工作人员的岗位性质、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称等因素进行分配。

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和问责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以提高财政支出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效益为目标,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和问责全过程,运用一系列绩效管理方法实施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预算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结果导向原则。

预算管理各个环节要以结果为导向,强调预算安排与支出结果之间的有机联系,注重财政支出的有效性。

(二)目标管理原则。

预算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跟踪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三)责任追究原则。

预算管理强调预算部门的财政支出责任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责任,实行绩效问责。

对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公开透明原则。

预算绩效管理及财政支出结果信息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预算绩效管理职责第六条各级政府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预算资金配置绩效、执行效率和使用绩效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

第七条财政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职责是:(一) 制定或者参与制定有关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办法,并对有关制度和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 组织、指导、协调本级预算部门编制部门预算建议计划、预算绩效说明书和绩效预算草案,并进行审查和预期绩效评估;(三)具体编制本级政府绩效预算草案,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批复部门绩效预算; (四)具体组织本级绩效预算的执行,并对预算的执行进行绩效监督检查和控制;(五)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核、批准本级绩效预算的变更事项;(六)负责组织、指导预算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七)负责审查本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并提出审查意见批复部门;(八)具体组织对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再评价;(九)指导、监督、考核下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十)具体考核下级财政部门财政综合支出绩效和重大项目支出绩效工作;(十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绩效问责建议;(十二)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本级绩效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结果情况; (十三)负责公开本级年度预算和重大项目的绩效结果情况。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一、引言事业单位作为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其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对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本篇文章将探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二、绩效工资考核的意义绩效工资考核是一种以员工的工作绩效为基础,根据一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评定,以确定员工工资待遇的制度。

它对于事业单位具有以下意义:1、提高工作效率:通过绩效工资考核,事业单位员工的工作表现得到量化,这使得员工更加明确自己的工作目标,提高工作效率。

2、激励员工:绩效工资考核能够直观地反映员工的工作成果,从而对员工产生积极的激励作用,促进员工更好地履行职责。

3、优化资源配置:通过绩效工资考核,事业单位可以对人力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使人才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最大价值。

三、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的设计设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考核标准: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客户满意度等方面,以便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2、考核周期: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考核周期,如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等。

3、考核流程:确保考核流程公开透明,让员工了解考核过程和结果,增加考核的公信力。

4、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让员工了解自己的不足之处,并给予改进建议,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水平。

四、绩效工资考核的实施实施绩效工资考核时,应遵循以下步骤:1、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划,明确考核目标、考核内容、考核时间等信息。

2、组建考核小组,确保小组成员具备专业知识和公正态度。

3、按照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全面评估,并记录评估结果。

4、将评估结果与员工进行沟通,给予反馈和建议。

5、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员工的绩效工资待遇,确保公平性和激励作用。

五、结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是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员工、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考核办法的有效实施,事业单位需要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合理的考核周期、公开透明的考核流程以及有效的反馈机制。

河北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

河北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

河北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2 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的补助,与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核总量,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

(四)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每年1月份核定一次,核定后当年不作调整。

确因机构、人员和工作任务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由卫生行政部门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批准。

四、绩效工资分配(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

具体标准分别由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制定,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

根据实际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可设立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励等项目。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卫生行政和人口计生部门要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内部考核的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不再另行发放。

(三)绩效工资实施后,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原人事部、财政部发文确定的护龄津贴、政府特殊津贴、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等特殊岗位津贴仍继续按现行规定执行。

省及以下政府和单位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一律取消。

2、河北省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实施办法(903)

2、河北省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实施办法(903)

河北省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实施办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6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81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85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77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770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130元至164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60元至2010元;薪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70元至579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215元至6355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50元至185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85元至2047元(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1、2、3)。

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绩效工资水平相应降低(各岗位等级纳入额度见附表5)。

二、其他有关政策问题(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

提高后的见习期和初期及转正定级工资标准按附表6执行。

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绩效工资按其转正定级后对应岗位等级绩效工资纳入额度相应降低。

(二)适当提高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学徒期、熟练期工资标准。

提高后的学徒(见习、熟练)期和转正定级工资标准按附表7执行。

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绩效工资按其转正定级后对应岗位等级绩效工资纳入额度相应降低。

(三)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工资标准见附表4)。

(四)调整绩效工资总体水平指导线和控制线。

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和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体水平相应调整。

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细则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多篇)

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细则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多篇)

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细则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多篇)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三篇)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一为充分发挥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工作人员的潜能,切实加强局机关和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导思想按照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科学地评价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的效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推动以人为本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基本原则建立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目标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绩效考核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结合的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坚持考核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三、考核范围和内容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为被考核人。

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

侧重从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三个方面考核;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侧重从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协调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四个方面考核;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侧重从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两方面考核;4.绩:指工作量、工作质量、效益和贡献。

侧重从本职位设置的考核要素与量化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方面考核;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

侧重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方面考核。

四、考核标准和等次考核的标准:局机关公务员以《职位职责说明》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

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合格)、不称职(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改革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河北省工会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河北省工会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河北省工会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工会预算绩效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工会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全总《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含)以上总工会及其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适用本办法。

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评价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预算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实施原则。

县级(含)以上总工会、工会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各项自有收入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

构建总体预算、部门(单位)预算、项目预算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格局;打造事前、事中、事后有机衔接的管理链条;对工会经费、财政资金、事业单位自有收入等所有资金,全部实施绩效管理。

(二)科学规范原则。

科学设计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

规范事前评估、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全过程管理流程。

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体系,编制预算围绕绩效目标,建立健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绩效指标体系,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

(三)有序推进原则。

加强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构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强化省市县三级工会工作衔接,上下联动,同步实施,整体推进,县级以上总工会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促进具备条件的基层工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提高工会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四)约束激励原则。

建立激励约束制度,采取科学可行的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实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调整挂钩、纳入对下级工会工作综合评价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章预算绩效管理的职责分工第四条县级(含)以上总工会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工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下级工会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河北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河北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河北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河北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是指在河北省范围内,各类事业单位对其员工的工资支付标准。

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的确定对于员工的福利待遇和单位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河北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河北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的确定是受到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指导和规范的。

国家对于事业单位工资的支付有一定的规定,各地区的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也会受到国家政策的影响。

在确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确保工资标准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其次,河北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包括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学历等因素,也包括单位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行业特点等因素。

只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能够确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工资标准,既能够满足员工的需求,又能够适应单位的发展。

再次,河北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的确定需要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员工是事业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工资标准的确定会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切身利益。

因此,在确定工资标准时,需要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了解员工的实际需求和意见,确保工资标准的公平合理。

最后,河北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的执行需要严格依照规定进行。

一旦工资标准确定后,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者违规支付。

只有保证工资标准的执行严谨性,才能够保障员工的权益,也能够保证单位的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河北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的确定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

只有充分考虑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严格依照规定进行执行,才能够确定出合理合法的工资标准,促进事业单位的稳定发展,也能够满足员工的合理需求。

希望各事业单位在确定工资标准时,能够充分重视这一工作,确保工资标准的公平合理,为员工的福利待遇和单位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石家庄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

石家庄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

石家庄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七海人力资‎源立从于石‎家庄,为河北地区‎一些事业单‎位及个人服‎务。

看看吧,这是石家庄‎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办法。

绩效工资的‎分配(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参照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做法,基础性绩效‎工资不再另‎设项目,按月发放。

事业单位中‎同职务(岗位等级)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执行相‎同的标准(标准附后)。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分配方式和‎办法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特点‎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加强对事业‎单位内部考‎核的指导。

各事业单位‎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三)市直事业单‎位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充‎分讨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单位‎公示。

(四)市直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由主管部门‎根据对单位‎主要领导的‎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

单位主要领‎导与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要‎保持合理的‎关系,一般不超过‎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

相关政策(一)绩效工资实‎施后,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原‎人事部、财政部发文‎确定的特殊‎岗位津贴,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仍继续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省及省以下‎政府确定的‎保留津贴、燃料补贴、职务津贴、误餐费、预发工资性‎补贴等以及‎单位自行建‎立属于合规‎、合法的津贴‎补贴、奖金,一律纳入绩‎效工资管理‎,不再另行发‎放。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实施办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实施办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2.12.03•【字号】冀政[1982]244号•【施行日期】1982.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实施办法(冀政[1982]244号1982年12月3日)为了充分调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改进机关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严格组织纪律,防止和纠正违法失职行为,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一九五七年《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特制定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实施办法。

一、奖励(一)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励,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二)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应予以奖励:(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刻苦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钻研业务,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办事效率高。

完成任务好,在工作上做出优异成绩者:(2)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在推广先进经验、先进技术方面,对国家和集体有较大贡献者;(3)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卓有成效地进行工作,对改变当地和所在单位的面貌,发挥了优异才能和作用者;(4)在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集体资财,防止事故发生或减少事故损失方面,有显著成绩和较大贡献者(5)敢于坚持原则,同破坏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做坚决斗争,对捍卫国家利益,维护国家尊严有显著功绩者;(6)其他方面有显著成绩,应给予奖励者。

(三)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授予模范工作者称号、升级、升职、通令嘉奖六种。

奖励种类的使用,要以工作成就和对国家对人民贡献大小为主要依据。

其中升级、升职、通令嘉奖三种奖励,只适用于对国家和人民有重大贡献和在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者。

关于河北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河北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的《河北省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实施办法》、《河北省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实施办法》和《河北省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相应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

各市、县和省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要严格执行实施办法,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6月24日河北省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实施办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4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件1)。

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减少(各职务层次减少额度见附件5),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

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

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

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冀人【1996】35号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提供依据,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范围、对象考核的范围包括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级各类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

二、考核原则(1)客观公正的原则。

考核不应受民族,性别、职务、年龄、资历、文化的影响,而应根据考核的条件和标准,实事求是地对被考核人做出恰如其分的砰价。

(2)民主公开的原则。

考核的范围、时间、内容、方法、程序等事项要公布于众,并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公开。

(3)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考核应坚持德、能、勤、绩全面考核,注重工作实绩。

三、考核内容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观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考核时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将德、能、勤、绩四项内容具体细化成若干考核项目。

要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不同专业,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

对职员的考核应重点考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以及管理水平和工作实绩。

对专业技术人员应区别不同情况各有侧重,重点考核专业技术水平,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取得的工作实绩和经济、社会效益。

对工人的考核主要是履行岗位职责和操作技能及服务态度情况。

具体考核内容各单位在政府人事部门与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四、考核等次及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