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文中条款项目的区分

合集下载

法律条文中的条款项目的区分 附法律知识答案

法律条文中的条款项目的区分 附法律知识答案

法律条文中的条款项目的区分一般来讲,一件(部)法律由章、节、条、款、项、目组成,个别重要的法典还分编。

编、章、节是对法条的归类,所以,在适用法律时只需引用到条、款、项、目即可,无需指出该条所在的编、章、节。

因此,弄懂法律规范中条、款、项、目的含义,在执法活动中正确适用法律规范的条、款、项、目,对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是大有益处的。

一、“条”法律规范的“条”,又称“法条”,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

一件(部)法律,都是由若干法条组成的。

如《刑法》由452个法条组成,《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45个法条组成。

法律规范的“条”,是法律规范对某一个具体法律问题的完整规定,如《刑法》第17条是对刑事责任年龄问题的规定。

其中第一款“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是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原则规定;第二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是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特定年龄段,应负刑事责任的罪名的规定;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是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第四款“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是对因不满十六岁不予刑事处罚的人的处理规定。

本条的四款缺少任何一款,都构不成刑事责任年龄的完整规定。

法律规范条文的适用,一个法条只有一款的,应当直接适用该法条,不应称作该条第一款;一个法条有两款或者两款以上的,应当适用到款。

如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杀人罪给予刑事处罚的,在适用刑法第232条规定的同时,同时适用刑法第17条第二款的规定。

关于条的数目的书写。

一般来讲,条的数目的书写应使用中文,如《刑法》第十七条。

但也有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如《刑法》第17条。

执法活动中,对一个涉法问题作出决定时,可能要适用多个法条。

条款项目

条款项目

关于条的数目的书写。一般来讲,条的数目的书写应使用中文,如 《刑法》第十七条,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
二、“款” “款”是“条”的组成部分。如上所述,《刑法》第17条关于刑事责任年龄 的规定有五款。其中第一款都是在刑事责任年龄这一总规定下的原则规定或 具体规定,在一般情况下,每一款都是一个独立的内容或是对其前一款内容 的补充表述。 “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每个自然段为一款。 ;例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 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 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关于“条款项目”的划分与适用问件(部)法律由章、节、条、款、项、目 组成,个别重要的法典还分编。编、章、节是对法条的归 类,所以,在适用法律时只需引用到条、款、项、目即可, 无需指出该条所在的编、章、节。因此,弄懂法律规范中 条、款、项、目的含义,在执法活动中正确适用法律规范 的条、款、项、目,对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是 大有益处的。

不适用到目,就无法认定被诉(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或 适当性的问题所在。当然,如果被诉(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同时存在 两个以上的问题时,在作出判决或复议决定时就应同时适用相应的两 个以上的目。
总结: “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每个自然段为一款。 一般来讲,“项”是以列举的形式对前段文字的说明 “项”前冠以数字以对列举的内容进行排列,而且这些数字只能以中 文数字加括号的形式出现。 “目”是对项的列举式说明。项的前面冠以中文数字加括号,而 目的前面则冠以阿拉伯数字,并在阿拉伯数字后加点(在具体引用法 条的目时,只注明阿拉伯数字,无须加点)。

法律条款项目的适用

法律条款项目的适用

条款项目适用一条法律条文,其逻辑次序由大到小依次是:条、款、项、目。

具体地,第XX是条,条里的某“意义段”是款,款中()里中文数字是“项”,阿拉伯数字后是“目”。

条的书写一般来讲,条的数目的书写应使用中文,如《食品卫生法》第七条。

款的概念。

“款”是“条”的组成部分。

在一般情况下,每一款都是一个独立的内容或是对其前一款内容的补充表述。

款的表现形式。

“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每个自然段为一款。

“款”前不冠以数字以排列其顺序。

关于款的数目的书写。

款的数目的书写一般应当使用中文,不用阿拉伯数字。

如《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不写作《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第2款。

一个法条有两款或者两款以上的,应当适用到款。

一个法条只有一款的,应当直接适用该法条,不应称作该条第一款。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引用法律、法令等所列条、款、项,目顺序的通知》,如果某一条下面没有分款而直接分列几项的,就不要加“第一款”,例如《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三条只有(一)(二)等八项,就不要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而直接写“第三十三条第一项”。

目隶属于项,是法律规范中最小的单位。

如《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

这五种情形,就是该项的五个目。

目的特性与作用与项相似,不同的是项对条或款的列举式说明,而目是对项的列举式说明。

项的前面冠以中文数字加括号,而目的前面则冠以阿拉伯数字,并在阿拉伯数字后加点(在具体引用法条的目时,只注明阿拉伯数字,无须加点)。

如果某个法条或款的内容有项,而项下还有目的,在适用法律时就应当适用到“目”。

1法律中的条款项目

1法律中的条款项目

1法律中的条款项目编辑法律是由编、章、节、条、款、项、目构成。

一部法律根据《立法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一般由编、章、节、条、款、项、目组成。

编、章、节是对法条的归类,所以,在适用法律时只需引用到条、款、项、目即可,无需指出该条所在的编、章、节。

因此,弄懂法律规范中条、款、项、目的含义,在执法活动中正确适用法律规范的条、款、项、目,对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是大有益处的。

2一、“条”编辑法律规范的“条”,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

一部法律,都是由若干法条组成的。

法律规范条文的适用,一个法条只有一款的,应当直接适用该法条,不应称作该条第一款;一个法条有两款或者两款以上的,应当适用到款。

关于条的数目的书写应使用中文,如《立法法》第十条。

不能使用阿拉伯数字,不能写成《立法法》第10条。

至少在2000年《立法法》施行以后不能使用。

3二、“款”编辑“款”是“条”的组成部分。

“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

每个自然段为一款。

款前均无数字。

有数字排列的不称为款。

“款”的适用。

款一般可以独立适用。

关于引用款时的数目的书写一般应当使用中文,不用阿拉伯数字。

如《立法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不写作《立法法》第五十四条第2款。

4三、“项”编辑一般来讲,“项”是以列举的形式对前段文字的说明。

如《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该条中的(一)、(二)、(三)......(十)等就是该条的十个项。

该十项是对前段文字中“下列事项”的说明。

所以,含有项的法条,其前段文字中一般都有“下列”二字或相应的文字表述。

“项”前冠以数字以对列举的内容进行排列。

如上所述,各项前都冠以(一)、(二)、(三)、(四)等数字,而且这些数字只能以中文数字加括号的形式出现。

“项”的适用。

对含有项的法条,适用时应当适用到项。

如果不适用到项,有适用法律不正确之嫌。

法律条文中的条款项目的区分

法律条文中的条款项目的区分

法律条文中的条款项目的区分弄懂法律规范中条、款、项、目的含义,在执法活动中正确适运用,对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大有益处。

本文以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为例,对法律规范中的条、款、项、目的含义、引用规则和注意事项作了一个全面的梳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条”法律规范的“条”,又称“法条”,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

一件(部)法律,都是由若干法条组成的。

如1989年12月26日颁布《环境保护局》由47个法条组成,2014年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由70个法条组成。

法律规范的“条”,是法律规范对某一个具体法律问题的完整规定。

如新《环境保护法》第一条阐述的是立法目的,第二条是环境的定义,第三条适用范围。

在一部法律中,法条的编号是连续的而不重复的。

条的编号都采用汉字,前冠“第”字,后缀“条”字,如“第七条”、“第五十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等等。

二、“款”“款”是“条”的组成部分。

如新《环境保护法》第六条,是关于环境保护义务的规定,共四款。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其中第一款是环境保护义务主体的总体规定;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是对人民政府、生产经营者、公民应当承担的环境保护义务的规定。

“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每个自然段为一款。

但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文字换行处是以冒号为结束,那么它和下面引用的内容都属于同一个自然段,也就都属于同一款。

三、“项”一般来讲,“项”是以列举的形式对前段文字的说明。

例如《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建设项目概况;(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七)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法律条文中的编、章、条、款、项是什么意思

法律条文中的编、章、条、款、项是什么意思

法律条文中的编、章、条、款、项是什么意思法律条文中的编、章、条、款、项是什么意思一部法律,一般是由篇、章、节、条、款、项等组成的,举例说明如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上面所列举例子,就包含了:1.编:即“第二编分则”2.章:即“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3.节:即“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4.条:即“第二百九十二条” 而在第第二百九十二条中,又包含了:5.款:即第一款:“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 第三款:“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而在第二款中,又包含了“项”:6.项:即第一项:“多次聚众斗殴的” 第二项:“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第三项:“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第四项:“持械聚众斗殴的” 。

看了以上所举的例子,你就明白:“款”是一条法律条文的构成单位,有的法条中,一条法律只有一款组成,有的法条,一条法律由若干款组成,在由若干“款”组成的一条法条中,“前款”即指本款的上一款,而“犯前款罪”,是指触犯了本款的上一款所规定之罪。

如何区分法律中的条、款、项(有图示_清楚_一看就懂)

如何区分法律中的条、款、项(有图示_清楚_一看就懂)

如何区分法律中的条、款、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引用法律、法令等所列条、款、项、目顺序的通知
【颁布、实施日期】19561222
目前有些人民法院引用法律、法令等条文时,对于条、款、项、目的顺序尚不明确。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1956年刑提字第2号判决书中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写法,就不够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的第七条和第十四条中并没有并列几款,所以不需要写“第一款”,应写为“第七条第二项”和“第十四条第一项”。

现在对引用条文的写法,提出下列意见,希注意:
一、引用法律、法令等的条文时,应按条、款、项、目顺序来写,即条下为款,款下为项,项下为目。

二、如果某一条下面没有分款而直接分列几项的,就不要加“第一款”,例如惩治反革命条例第十条只有(一)(二)(三)三项,就不要写“第十条第一款第×项”。

三、过去颁布的规范性的文件中,如对条、款、项、目的使用另有顺序,或另用其他字样标明条款时,可仍照该文件的用法引用。

另起一段没有序号的是款;另起一段有序号如(一)的是项。

三者的关系是条下辖款,款下辖项。

1 / 2
2 / 2。

解释条款项目的区分

解释条款项目的区分

解释条款项目的区分(原创实用版1篇)目录(篇1)1.解释条款项目的概念2.条款项目的区分标准3.实际应用中的条款项目区分正文(篇1)【解释条款项目的概念】条款项目是指在合同、法规、规章等法律文件中,对某一特定事项进行详细规定的条文。

这些条文通常包含了权利、义务、责任等内容,对于保障合同履行和解决纠纷具有重要作用。

条款项目通常以数字或者字母进行编号,如“第一条”、“第二条”等。

【条款项目的区分标准】在实际应用中,条款项目的区分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标准:1.条款内容:根据条款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区分。

例如,在劳动合同中,可以根据条款规定的是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内容,将条款分为不同的项目。

2.条款性质:根据条款所规定的权利、义务、责任等性质进行区分。

例如,在合同中,可以将条款分为权利条款、义务条款和责任条款等。

3.条款效力:根据条款在法律文件中的效力层级进行区分。

例如,在法规中,可以将条款分为一般条款和特别条款等。

【实际应用中的条款项目区分】以劳动合同为例,在实际应用中,条款项目的区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关系基本条款:包括劳动者的基本信息、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等。

2.劳动权利和义务条款: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3.工作纪律和绩效考核条款:包括工作纪律、工作规程、绩效考核、奖惩制度等。

4.劳动合同变更和解除条款:包括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等。

5.劳动争议处理条款:包括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仲裁和诉讼等。

6.其他条款:包括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条款项目的区分对于理解和执行法律文件具有重要意义。

解释条款项目的区分

解释条款项目的区分

解释条款项目的区分
摘要:
1.解释条款项目的概念
2.区分条款项目的标准
3.实际应用中的条款项目区分
正文:
一、解释条款项目的概念
条款项目是指合同、法规、规章等法律文件中规定的具体权利义务内容。

它是法律文件中最基本、最具体的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条款项目通常由标题、内容和罚则三部分组成,标题概括了该条款项目的主题,内容详细描述了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罚则规定了违反该条款项目的法律责任。

二、区分条款项目的标准
1.根据条款项目的内容进行区分
(1)权利义务条款:规定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2)禁止性条款:禁止当事人实施某些行为,以保护特定利益。

(3)授权性条款:授权当事人实施某些行为,以实现特定目的。

2.根据条款项目的性质进行区分
(1)必备条款:合同中必须具备的条款,缺少该条款将导致合同无效。

(2)选择性条款: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的条款,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三、实际应用中的条款项目区分
在实际应用中,区分条款项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明确性和公平性。

各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合理设定禁止性和授权性条款,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例如,在劳动合同中,雇主和员工需要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权利义务条款,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同时,可以设定禁止性条款,如禁止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以保护公司的利益。

此外,还可以设定授权性条款,如授权员工代表公司签订合同,以提高工作效率。

法条分类 条款 项 目

法条分类 条款 项 目

法条分类条款项目法条分类条款项目法律法规的制定是为了规范人民行为,保障公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而法律法规中的法条是法律的组成部分,在裁决案件时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法条在制定上有许多细微之处,接下来我们将从法条分类、条款、项、项目几个方面来阐述。

法条分类法条就是法律文本中最小的法律规定单位,是法律典籍的基本单位。

在法条上,我们可以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

在一般情况下,法律法规层次是与分类层次相对应的。

宪法和法律的制定必须符合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法规属于法律法规的次级资料和组成部分,其他规范是这些法规的具体化、补充和解释性规定。

条款条款是法律文件中的重要部分,通常由若干自然语言构成。

一般来说,对于一般的法律条款,标准格式是“第XX条第(一二三)款”,如“第23条第1款”,是对条款进行细致区分的一种方式。

在法律资源的维护工作中,要做好条款标注的工作,才能更好地维护法律规则的内容。

项项是条款中更小的组成部分,类似于从属的子集。

一般来说,每个项都是由简单的一两句话组成的,可以作为实现一个条款的基础,有时可以为客观规定提供具体示例。

通常的法律条款中会有很多项,这些项的编排和排序也是非常重要的。

项目和项相同,项目也是条款的组成部分,但是每个项目一般都是独立的、可列举的单个事物。

项目本质上是对某一类情况的罗列,以明确该条款的适用范围。

通常在法律文件中,条款中的项目数量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和减少,根据法律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选取适当的项目。

以上便是关于法条分类、条款、项、项目的基本介绍。

正是通过将法条分类、条款、项、项目进行具体化、细致化处理,才能够更好地保障法律规定的明确性、准确性和严谨性,为法律裁判的正常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解释条款项目的区分

解释条款项目的区分

解释条款项目的区分
条款和项目是合同或协议中的两个不同概念。

条款是文档中列出的具体要求、规定或条件。

它们通常以短语或句子形式出现,用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条款可以包括合同的具体内容、支付方式、交付日期、保证或免责声明等。

它们起到法律效力,如果任何一方违反了条款,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

项目则是指拟定的活动或任务,需要实施和完成的一系列步骤。

项目可以包括各种不同的元素、过程和目标,需要有明确的计划和时间表来完成。

项目通常有特定的目标和预算,并且需要分配资源和指派责任人。

项目可以是任何类型的工作,从建筑项目到市场推广活动或软件开发项目。

区分条款和项目的关键在于它们的性质和作用。

条款是关于权利和责任的规定,起到确保交易或合同双方遵守承诺的作用。

项目则是关于具体任务和活动的计划和实施,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完成,以达到预定的目标。

正确区分和使用“条”、“款”、“项”

正确区分和使用“条”、“款”、“项”

正确区分和使用“条”、“款”、“项”《中国工商报》去年12月30日A3版三审样《采矿权能否作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一文在引用法规条文时,由于未能正确区分“款”与“项”,因而在使用中出现错误。

一部法律是由若干法条组成的,“法条”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

如新近公布的《食品安全法》就是由104个法条组成的。

“款”是“条”的组成部分,在一般情况下,每一款应是一个独立的内容或是对其前一款内容的补充表述。

“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每个自然段为一款。

如《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有三个自然段,该条就有三款。

“项”,一般来讲,是以列举的形式对前段文字的说明。

由此可见,项可以依附于条,也可以依附于款。

即条之下可以直接列项,条下若有款,款中也可以列项,这一点需要注意。

如《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一)用非法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二)……的食品;……(十一)……的食品。

(一)至(十一)就是该条的十一个项,该十一项便是对“下列食品”的列举式说明,这是“条”下直接列“项”的一个例子。

我们可以看到,各“项”前都冠以(一)、(二)、(三)等数字,而且这些数字只能以中文数字加括号的形式出现。

《采矿权能否作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一文在引用法规条文时便混淆了“款”与“项”的概念。

文中写道:“《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据查该《办法》原法规条文,第三条下无“款”,“项”直接依附于“条”,正确的写法应为“第三条第(二)项”。

凡写成“第三条第二款”或“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皆为错误。

在引用法律法规条文时,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即一个法条只有一段文字的,应当直接称该法条。

因为该条既无“款”,也无“项”,因此,不称作该条第一款。

执法文书:规范使用——条、款、项、目

执法文书:规范使用——条、款、项、目

执法文书:规范使用——条、款、项、目一、法律条文中条款项的含义及引用要求根据《立法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法律一般由编、章、节、条、款、项、目组成。

编、章、节是对法条的归类,在适用法律时只需引用到条、款、项、目即可,无需指出该条所在的编、章、节。

因此,弄懂法律规范中条、款、项、目的含义,正确使用法律规范的条、款、项、目,对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大有益处。

1.“条”的含义法律规范的“条”,是组成法律法规的基本单位。

一部法律,都是由若干法条组成的。

法律规范条文的适用:一个法条只有一款的,应当直接适用该法条,不应称作该条第一款;一个法条有两款或者两款以上的,应当适用到款。

关于条的数目的书写应使用中文,如《立法法》第十条。

不能使用阿拉伯数字,不能写成《立法法》第10条。

2.“款”的含义“款”是“条”的组成部分。

“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

每个自然段为一款。

款前均无数字。

有数字排列的不称为款。

“款”的适用:款一般可以独立适用。

关于引用款时的数目的书写一般应当使用中文,不用阿拉伯数字。

如《立法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不能写作《立法法》第五十四条第2款。

3.“项”的含义一般来讲,“项”是以列举的形式对前段文字的说明。

如《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该条中的(一)、(二)、(三)......(十)等就是该条的十个项。

该十项是对前段文字中“下列事项”的说明。

所以,含有项的法条,其前段文字中一般都有“下列”二字或相应的文字表述。

“项”前冠以数字以对列举的内容进行排列。

如上所述,各项前都冠以(一)、(二)、(三)、(四)等数字,而且这些数字只能以中文数字加括号的形式出现。

“项”的适用:对含有项的法条,适用时应当引用到项。

如果不引用到项,有适用法律不正确之嫌。

(1)引用某项时,该项的序号不加括号,表述为:“第×项”,不表述为:“第(×)项”。

如何区分法律中的条、款、项(有图示_清楚_一看就懂)(图文运用)

如何区分法律中的条、款、项(有图示_清楚_一看就懂)(图文运用)

如何区分法律中的条、款、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引用法律、法令等所列条、款、项、目顺序的通知
【颁布、实施日期】19561222
目前有些人民法院引用法律、法令等条文时,对于条、款、项、目的顺序尚不明确。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1956年刑提字第2号判决书中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写法,就不够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的第七条和第十四条中并没有并列几款,所以不需要写“第一款”,应写为“第七条第二项”和“第十四条第一项”。

现在对引用条文的写法,提出下列意见,希注意:
一、引用法律、法令等的条文时,应按条、款、项、目顺序来写,即条下为款,款下为项,项下为目。

二、如果某一条下面没有分款而直接分列几项的,就不要加“第一款”,例如惩治反革命条例第十条只有(一)(二)(三)三项,就不要写“第十条第一款第×项”。

三、过去颁布的规范性的文件中,如对条、款、项、目的使用另有顺序,或另用其他字样标明条款时,可仍照该文件的用法引用。

另起一段没有序号的是款;另起一段有序号如(一)的是项。

三者的关系是条下辖款,款下辖项。

图类 1
图类 2。

法条中的款和项的区别

法条中的款和项的区别

法条中的款和项的区别
在法律文本中,款和项都是对法律条文的分项描述,但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

“款”的意思比较广泛,通常用来表示一个大的范畴,可以包含多个小的具体内容。

在法律条文中,一个条文下面可以有多个款,而每个款下面又可以有多个项。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的“第一款”就是该法条下的第一个大的分类,该款下还可能有其他小的细分内容。

“项”的意思比较具体,通常用来表示一个小的具体内容,是对款的进一步细分。

在法律条文中,一个款下面可以有多个项,但一个项下面通常不会再有其他更小的分类。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第一项:“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身体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里的“第一项”就是该法条下第一款所包含的具体细分内容。

总之,“款”通常用来表示一个大的范畴,可以包含多个小的具体内容,而“项”通常用来表示一个小的具体内容,是对款的进一步细分。

两者在法律条文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条文。

条款项如何分别

条款项如何分别

条款项如何分别推荐答案条:在成文法律中,标着第X条的就是一条即条;款:在条以下,能表示一种情形的拆为一个自然段,即一款(一般以自然段分);项:在款以下,能表示一种情形的即一顶(一般以括号加数项表示)。

比如《刑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以上是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是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是一项。

律条文中的条款项如何区分?最佳答案条不用说了,很好区分.款就是一条中的一段.假如一个法条有三个自然段,那么就有三款,第一自然段就是第一款.项就是每一款中标序号的句子,比如(一)(二)(三)之类的法律条文中的条款项目的区分在司法文书的引用和书写中,经常碰到法律法规中的条款项目,请那位高人指点一下,条款项目是如何区分的?请多指教。

最佳答案此答案由提问者自己选择,并不代表爱问知识人的观点一般来讲,一件(部)法律由章、节、条、款、项、目组成,个别重要的法典还分编。

编、章、节是对法条的归类,所以,在适用法律时只需引用到条、款、项、目即可,无需指出该条所在的编、章、节。

因此,弄懂法律规范中条、款、项、目的含义,在执法活动中正确适用法律规范的条、款、项、目,对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是大有益处的。

# 56Jc©中警在线-- 拂去心灵的尘埃,展示睿智的自我!9!i<G.一、“条”zsIo_©中警在线-- 拂去心灵的尘埃,展示睿智的自我!$;47w法律规范的“条”,又称“法条”,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

解释条款项目的区分

解释条款项目的区分

解释条款项目的区分在商务合同和法律文件中,条款项目是指合同或文件中的不同部分或条款。

条款项目的区分是指对这些条款项目进行分类和区分,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它们。

一、条款项目的分类条款项目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下面是常见的几种分类方式:1. 根据内容分类根据条款项目的内容,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基本条款:包括合同的主要要素,如合同的名称、各方的身份、签署日期等。

•义务条款:规定各方在合同中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权利条款:规定各方在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利益。

•争议解决条款:规定当发生争议时,各方应如何解决。

•终止条款:规定合同终止的条件和方式。

•违约条款:规定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

•保密条款:规定各方在合同中应保守的商业机密和保密信息。

•其他条款:根据具体合同的需要,可以添加其他类型的条款,如特殊约定、附加条款等。

2. 根据性质分类根据条款项目的性质,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强制性条款:对各方都具有强制力,不得违反。

•可选条款: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否采用。

•条件条款:规定了合同生效或终止的条件。

•保证条款:对合同履行的保证和担保。

•免责条款:规定当发生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时,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解释条款:对合同解释的约定和适用法律。

3. 根据格式分类根据条款项目的格式,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标题条款:对合同中的不同部分或条款进行标题的标注,以便阅读和理解。

•编号条款:对合同中的不同部分或条款进行编号,以便引用和索引。

•层级条款:将合同中的不同部分或条款按照层级关系进行排列,以便理清条款之间的逻辑关系。

二、条款项目的区分方法对于条款项目的区分,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1. 根据关键词标注在合同或文件中,可以使用不同的关键词或格式对条款项目进行标注,以便区分和索引。

例如使用粗体字、斜体字、下划线、加粗、颜色等方式进行标注。

2. 根据排版格式在排版合同或文件时,可以使用不同的排版格式对条款项目进行区分。

如何区分法律中的条、款、项(有图示,清楚,一看就懂)

如何区分法律中的条、款、项(有图示,清楚,一看就懂)

如何区分法律中的条、款、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引用法律、法令等所列条、款、项、目顺序的通知
【颁布、实施日期】
目前有些人民法院引用法律、法令等条文时,对于条、款、项、目的顺序尚不明确。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1956年刑提字第2号判决书中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写法,就不够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的第七条和第十四条中并没有并列几款,所以不需要写“第一款”,应写为“第七条第二项”和“第十四条第一项”。

现在对引用条文的写法,提出下列意见,希注意:
一、引用法律、法令等的条文时,应按条、款、项、目顺序来写,即条下为款,款下为项,项下为目。

二、如果某一条下面没有分款而直接分列几项的,就不要加“第一款”,例如惩治反革命条例第十条只有(一)(二)(三)三项,就不要写“第十条第一款第×项”。

三、过去颁布的规范性的文件中,如对条、款、项、目的使用另有顺序,或另用其他字样标明条款时,可仍照该文件的用法引用。

另起一段没有序号的是款;另起一段有序号如(一)的是项。

三者的关系是条下辖款,款下辖项。

1
2。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律条文中条款项目的区分
一般来讲,一件部法律由章、节、条、款、项、目组成,个别重要的法典还分编。

编、章、节是对法条的归类,所以,在适用法律时只需引用到条、款、项、目即可,无需指出该条所在的编、章、节。

因此,弄懂法律规范中条、款、项、目的含义,在执法活动中正确适用法律规范的条、款、项、目,对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是大有益处的。

一、“条”
法律规范的“条”,又称“法条”,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

一件部法律,都是由若干法条组成的。

如《刑法》由452个法条组成,《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45个法条组成。

二、“款”
“款”是“条”的组成部分。

如上所述,《刑法》第17条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有四款。

其中第一款都是在刑事责任年龄这一总规定下的原则规定或具体规定,在一般情况下,每一款都是一个独立的内容或是对其前一款内容的补充表述。

“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

每个自然段为一款。

三、“项”
一般来讲,“项”是以列举的形式对前段文字的说明。

所以,含有项的法条,其前段文字中一般都有“下列”二字或相应的文字表述。

“项”前冠以数字以对列举的内容进行排列,而且这些数字只能以中文数字加括号的形式出现。

四、“目”
“目”隶属于项,是法律规范中最小的单位。

如《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二)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

这五种情形,就是该项的五个目。

《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一款第(三)项也有五个目。

“目”的特性与作用与“项”相似,不同的是项对条或款的列举式说明,而“目”是对项的列举式说明。

项的前面冠以中文数字加括号,而“目”的前面则冠以阿拉伯数字,并在阿拉伯数字后加点(在具体引用法条的目时,只注明阿拉伯数字,无须加点)。

简单说,即一条包含几款、一款包含几项、一项包含几目,成逐级递减形式。

引用时,一般照此逐级引用,如:根据某某法第几条、第几款,再往下为第几项,第几目。

基本大法分的更细,一般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逐级递减,逐级包含。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