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简单情况责任认定详细图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交通事故简单情况责任认定详细图解,交通事故速处理详细图解。
交通事故“私了”八项注意之一:要理智地面对事故现实
发生了事故,见到自己的爱车受到损坏,难免心生怒火、情绪急躁。
有的当事人情急之中,忘了保护现场、勘查现场的正事,在没有获取证据的情况下直接和对方去理论是非,往往话不投机,发生口角,更有甚者还拳脚相加。
结果,重要证据灭失,小事变大,非但事故无法“私了”,还要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例如,在北京市三环路上的某个路段,一辆丰田小客车在向左变更车道时,车体的左前角与本车道的一辆出租车车体的右后角刮撞,未伤人,双方车损约600元。
这本来是一起事实清楚、责任明显的可“私了”的小事故,但未料出租车司机下车后“有理不让人”,冲着丰田车司机大发雷霆,出言不逊,丰田车司机也以污言回敬。
之后二人大打出手,现场一片混乱。
结果丰田车司机受轻伤,两车车体在事故形成的损伤基础上又新增添了若干处“伤疤”。
“私了”肯定是无法进行了,虽然警察判定事故责任由丰田车司机承担并赔偿出租车的修车费用,但是,出租车司机因将人打成轻伤而受到治安拘留处罚并赔偿伤者近一万元。
这起事故的处理方法本来应当是:发生事故后,丰田车司机先赔礼道歉,出租车司机接受道歉,双方共同保护现场,如果愿意“私了”,即填写《协议书》或在空白纸上记录有关情况,然后撤除现场,将车辆移至路边协商赔偿的数额及方式。
“私了”的法律用语是“自行协商”,既然是协商,那么就要把一些问题看得淡一点,互相作出一定的让步,共同找到一个都能接受的平衡点,使“私了”结果“双赢”。
“私了”交通事故,不但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而且从更高的意义上讲,也是检验和衡量现代人们的交通意识,文明程度,交通和谐的一个尺度之一。
交通事故“私了”八项注意之二:怀疑对方“碰瓷”不要“私了”
实践中,经常有当事人反映,说在“私了”事故时,怀疑对方是故意“碰瓷”。
有这种怀疑很正常,因为现在社会上确实有这种丑陋的现象存在,它不但严重干扰、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而且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我们必须了解它的社会危害性,同时注意加强对它的防范。
(1)“碰瓷”现象的主要特点
“碰瓷”现象在事故发生前一般是很隐蔽的,“碰瓷”的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其主要特点有:
1)在慢速行驶或行走中进行“碰瓷”。
“碰瓷”者也是惜命的,不会做“赔本赚吃喝的买卖”,他们通常是在双方低速行进时“碰瓷”。
如:见到某辆车犹豫不决(一般是不熟悉路线或走过头)减速慢行时,“碰瓷”者先是尾随,时机成熟突然提高车速用车辆的左前角或右前角撞击对方车辆的某个部位。
2)“碰瓷”者的行驶路线“正常”。
“碰瓷”者是懂法但不守法,而且是故意违法的人。
他们想通过非法手段获取钱财,但在表面形式上又给人以遵守交通法规的印象。
如:当你驾车图省事违法掉头时,“碰瓷”者立即上前“迎接”与你车碰撞,弄得你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所以人们在谴责“碰瓷”者的同时,还要自己在行车走路时遵守交通法规。
3)“碰瓷”者虽称受伤,但不肯去医院救治。
这种情况的“碰瓷”者一般都是以行人或骑车人的身份出现,他们在车辆临近时,用
个饭馆门前,一位司机吃完饭上车驾驶,车轮刚一转,一个行人就倒在了车后。
司机慌忙下车观察,只见右后轮处倒着一人,该人用手捂着右脚自称脚趾骨折,看样子疼的死去活来。
在他身边有一只布鞋,上面留有明显的轮胎碾压花纹印迹。
司机要送他去医院,他就是不去,但放出话说,一口价2000元就完事,否则就报警。
司机为了息事宁人,只好照此办理。
这个行人就是个“碰瓷”的老手,后被公安机关打击判刑。
在供述中他提到此事,说我知道司机喝了酒不敢报警,我的脚也没有受伤,40号的脚穿了双44号的鞋,就是怕真的把脚给压伤了。
4)索要赔偿时,“碰瓷”者“狮子大开口”而且只要现金。
“碰瓷”者在事发后索要赔偿金时,其数额往往要超出实际损失的一二倍或几倍。
敢如此狮子大开口的原因,一是抓住了一些人违法行车的短处;二是团伙作案,以多欺少、以强欺弱。
团伙作案的特点往往是十几个人分坐三四辆车,当一辆车“碰瓷”后,其他车上的同伙便一起围拢过来,索要钱财。
他们自持人多,甚至以武力相威胁使对方就范。
5)外地司机遭遇本地车辆“碰瓷”的事情较多。
“欺生”是“碰瓷”者的又一特点。
外地人出门在外,举目无亲,遇到“碰瓷”者往往处在孤立无援的境地。
这种案件在各地方“碰瓷”案件中均占多数。
公安机关一直严厉打击“碰瓷”者的活动,人们也应当掌握一些识别“碰瓷”者的方法,获取证据,及时报警。
(2)如何识别“碰瓷”的几种方法
人们对“碰瓷”的怀疑基本上都是在现场勘查和调查过程中逐步产生和发现的,下面介绍几种识别“碰瓷”的方法。
1)对车辆进行勘查时的疑点
①车体痕迹比对不相符
车辆痕迹的“承痕体”和“造痕体”是对应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
如果痕迹不相符,形成不了对应关系,可以肯定其中的一处痕迹不是本次事故中所造成的。
比如:你驾车掉头时,对方车左前角与你车左侧撞击,但对方车的右前角也有撞击痕迹,对方坚持说是此次事故造成的。
鉴别的方法很简单,就是让对方在你的车上找出对应的“承痕体”或“造痕体”。
②有二次以上的碰撞痕迹
发生事故时,在车辆没有翻滚或横向摆动再次与原来的或另外的车辆或固定物接触的情况下,车体上的某处只会呈现一次的接触痕迹。
如果该处有二次以上的碰撞痕迹,且对方坚称是本次事故造成的,就有可能是“碰瓷”,其目的是扩大上一次的损失,而将所有的损失费用统统让你承担。
鉴别方法:一是,两车撞击痕迹的高度、面积及凹陷程度无法完全嵌合;二是,对方车上的物质转移非完全是你车所留(如:对方车上痕迹中有红色漆皮,而你与其接触部位没有任何红色物质)。
③痕迹损坏程度与撞击力不相符
有的“碰瓷”者专门吃“交通保险事故”,通过伪造现场、二次碰撞、“修复”再撞等手段骗取保费。
如果不是合伙诈骗,只有一方是“诈保”,那么除了要按照上述两种方法进行判断和鉴别外,还可以通过撞击力与痕迹是否相符,汽车表面损坏与内部损坏是否相符,进行判断和鉴别。
如果怀疑是诈保,应当立即报警。
下面介绍两种简单的判断方法。
第一种方法:判断和鉴别撞击力与痕迹是否相符。
交通事故的痕迹必须与撞击力的大小、方向相符。
从撞击力的大小分析:撞击力与车速成正比,速度越快撞击力越大、在对方车身上造成的损坏越严重;反之速度越慢撞击力越小,在对方车身上造成的损坏就轻微。
如果交通事故的痕迹不符合上述规律,自己的车
正碰撞形成平行凹陷痕迹,斜碰撞形成有角度凹陷痕迹。
凹陷处的形状与形成凹陷的车辆突出部位的形状应当大致相符。
还有一种刮擦痕迹。
刮擦的形式大致可分同向刮擦、相向刮擦,痕迹面积一般较大,或者车辆突出部位在对方车身形成条带痕迹(见图8.3、图8.4)。
第二种方法:判断和鉴别汽车表面损坏与内部损坏是否相符
由于车辆在交通事故中碰撞,在巨大的碰撞力作用下可以不仅形成汽车表面损坏而且波及到内部零部件损坏。
如果汽车表面损坏并不严重,但是内部零部件损坏严重,就值得怀疑。
2)对人体损伤的调查疑点
①被撞人是否有贴身防护设备。
有些以行人或骑车人的身份出现的“碰瓷”者,为了自身的安全,也会在身上装备一些防护设备,如:“碰瓷”者穿戴防护设备的方式与正常的体育爱好者在进行锻炼和玩耍时穿戴的方式最大的区别是,前者为了不露出马脚,一般都是贴身穿戴在外衣里面,后者一般都是穿戴在外衣的外面。
如果怀疑对方是“碰瓷”者,可以安抚、搀扶的方式接近对方,有意地触摸一下其肘部、膝部等部位,感觉一下对方是否穿戴了防护设备。
但应注意不要触及其自认为受伤的部位,以防对方真的受伤而使其伤情加重。
另外,还要注意性别的差异,避免因此受到对方的指责。
②被撞人的伤情与诊断不符。
伤情与诊断不符的情况经常表现为,“碰瓷”者体表未见有伤,但其自称头晕、头痛或体内某个部位有不适感,经医生诊断后并未发现什么问题,医生为稳妥起见,往往建议留院观察一下。
可“碰瓷”者的目的是要现钱,根本不会答应医生的建议。
从另一个角度讲,正常的交通事故伤者一般都会尊重医生建议而留院观察的,这也是辨别对方是否“碰瓷”的一种方法。
③被撞人的伤情是否为陈旧伤。
“私了”中常见的轻微伤主要是皮下淤血和表皮擦伤。
有的“碰瓷”者会用陈旧性的皮下淤血和表皮擦伤进行“要挟”,索要赔偿费,应当对此有所警觉,可参照下列伤情的变化情况对新伤和陈旧伤加以区别:
关皮下淤血1-3天内呈暗紫色且肿胀明显,第2~6天开始呈现出黄绿色,9天之后逐渐变淡消失。
关表皮擦伤——在2小时内局部有渗血、较湿润的现象,3~6小时开始干燥凝固,12~24时逐渐形成痂皮,3天左右痴皮开始剥离,5~7天完全愈合。
事故案件(二)
自行车横过马路,是骑着走还是推着走?家住鼓楼区的妇女郑女士就因为骑车过马路,被车撞伤还要承担次要责任。
上月7日下午,郑女士骑自行车办完事后,由南向北横穿广州路。
她走的是一条斑马线,对面是省人民医院住院部的大门口,不过这条路段上的斑马线没设红绿灯。
郑女士骑车已过中心黄线,此刻的哥陈某驾着出租车正由东向西驶经医院住院部门口。
陈某发现自行车时,双方已近在咫尺,“我以为对方会让开的,哪知道她还是骑过来了。
”郑女士骑着车子顿时撞上出租车的左后视镜,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经诊断,郑女
事故民警调查时发现,陈某驾车通过斑马线时并未减速行驶,且当时眼睛只盯着前方,等到看见自行车过来已相距太近,来不及避让;而郑女士虽说是从斑马线过马路的,但也没按规定推车过街。
据此,认定陈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郑女士负次要责任。
也就是说,郑女士的治疗费用中,有一部分需自己承担。
这起事故提醒骑车人,骑自行车、电动车横过马路,一定要推着走。
关于自行车怎么过马路,以前的交通法规规定,4股车道以上的要推车走。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则作了修改,规定不管路幅宽窄,都要推车过马路。
因此,像郑女士骑车过街,不出事便罢,一旦出了车祸,不但受到伤害,还得视情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