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清静无为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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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清静无为的思想

摘要:老子,姓李名耳,是中国历史上伟大的思想家。其著作《道德经》含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老子也因其深邃的哲学思想而被尊为“中国哲学之父”。无为思想是《道德经》中的重要思想,可以说是老子的思想结晶。现在,老子的无为思想仍对当代人的生活起着重要的影响,所以我们有深入解读这古老而又不朽的思想的必要。

关键词:老子清静无为影响

一、老子的无为思想。

“无为”思想是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出的。在《道德经》中,“无”出现的频率比较高。第二章提到:“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夫唯不居,是以不去。”又如第三章提到:“不尚贤,使民不爭;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盜;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在第五章又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迭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老子所处的时代天下大乱,诸侯混战,统治者横征暴敛,胡作非为,老百姓在饥饿和死亡的边缘挣扎,民不聊生,困苦不堪。老子看到当时的统治者本是无德无能的,却偏要好大喜功,妄自作为,结果使老百姓疲于奔命,劳民伤财,造成人民的灾难。老子怀着对统治者的憎恨和对人民的同情,针对统治者的“有为”而提出“无为”的主张。所谓“有为”就是指统治者强作妄为,贪求无厌,肆意放纵,违背自然规律、社会规律。老子看到“有为”的祸害已经是非常严重的了,在这种情形下,老子极力呼吁统治者为政要“无为”,实行“无为而治”,不要过多地干涉老百姓。

道家“无为”思想最基本的含义就是“道法自然”。《道德经》第廿五章提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老子的哲学体系中,道被认为是最玄而又无处不再的终极,道是取法自然的,自然才是根本。自然在这里并不是指我们现在说的大自然,老子的自然是万物并行不悖,按照他们原本地专题生存、发展而不为破坏的一种状态,说通俗一点就是自然规律,此是为“自然”。这里的“道”就是自成法则的自然规律。

“无为”从道家的本意和要求来说,绝对不是讲不做事情、没有行动。“无

为”在最初道家思想中,是指要避免反自然的行为,“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这里就是指要“避免拂逆事物之天性,凡不合适的事不强而行之,势必失败的事不勉强去做,而应委婉以导之或因势而成之”。可见,“无为”的内在要求就是要遵循客观规律,“自然”就是客观世界的运动规律,“无为”就是要让自然或事物按白己的规律去运动,而不要人为地去妄加干涉。自然是按自己的规律产生、消亡,我们不应去干扰。凡是与自然规律想违背的终究是暂时的,自然有足够的力量战胜人力。虽说“人定胜天”,但人是如此渺小,犹如“沧海之一粟”。我们改造自然,让我们的环境更适宜于我们,但是请不要忘记,我们改造自然也仅仅只是在自然规律的范围内改造,没见过谁违背自然规律去改造自然而取得成功的,况且很多的自然规律我们现在还不得而知。《老子》第三章说:“为无为,则无不治。”意思是以“无为”的态度去对待社会人生,一切事情没有不上轨道的。万事万物均有其自身规律,我们只能顺应规律,顺应时代的潮流促其前进,不能违背规律,否则就是有为。有为即乱为、妄为。“为无为”是讲以“无为”的态度去“为”。可见,老子并不反对人类的努力。老子说:“为而不恃”、“为而不争”,就是鼓励人们去“为”,去做,去发挥主观的能动性,去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他又叫人不要妄为,不要贪,不要争夺,不要占有,不违背规律。

二、孔子和老子“无为”思想的比较

孔子和老子是中国文化史上的两位巨人。老子最早提出“无为”思想 ,孔子也有他的“无为”思想。老子的“无为”是有鉴于人“为”,的负面作用而发,其核心内容是遮止私欲和巧智,复归于“无名之朴”。“无为”,是手段,也是目的。孔子一方面将“无为”作为最高理想,另一方面承认人“为”的正面作用,认为人应该利用天赋的智慧和情感中积极的一面去主动体认天道和本性,以求合于天、复于性。“无为”是目的,“为”是手段。

老子将道”看作是客观存在的天地万物的总规律,认为“道”具有客观必然性。人的行为应当效法道,顺应自然,遵循规律,不随意妄。“无名”之中,生意盎然,这是本真。“名”使人认识了世界,也同时人的“有为”导致了私欲的泛滥和巧智的盛行,人由此而背离本真;回归的方法就是“无为”顺应自然,遵循规律。修身方面的谦退不争、守雌若愚,治国方面无为无事,小国寡民均由此

而来。孔子强调通过“礼乐”对人的情欲加以化导,使之归于中和,其核心在于一个“仁”字,就治国而言,圣人通过内修己德、外行教化、任贤使能可以达到与天同德,无为而治。孔子和老子“无为”思想所透露的二人解决人心和社会问题的共同价值取向—回归本真—对现代人解决自身问题有借鉴作用。二人的“无为”思想并非针锋相对,而是有很强的互补性。

三、清静无为中的“另类”积极的人生态度

在中国的人生社会领域中,人们通常主张人应当有所作为,普遍推重儒家的“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积极的人生进取观,反对甘于平庸;认为老子对人生持消极、厌世的态度。尤其是对于老子思想的核心是提倡“无为”。其实,老子的“无为”思想本意应理解为顺其自然、不强作妄为的意思。老子认为自然的力量是巨大的、根本的,人们的一切行为都应遵循自然的规律,这并不反对“做”,只是反对违背自然规律的“人为”,反对凭着主观意志的妄为。老子所提倡的一切都应顺从自然之道,但他并未因此而陷入宿命论的泥潭,而是属于“消极中的积极派”,不同于庄子纯粹宣扬人命受制于天。老子主张,人是受天道自然势力的支配,当然是不能自作主张,但在自然势力可能的范围内,自强不息地适应天道,这就体现是消极中的积极。老子所说的“无为”,正是要人们在遵循自然天道的限度内,有所作为,从而达到“无不为”。

老子思想中的这种包含了丰富而独特人生观的生存智慧,是一种主张在现实生活中以迂回的,非常的,看似消极的方式来争取积极的人生进取观。实则是让人学会审时度势在社会中找到一个合适的生存方式,给陷入身外之物纷争中的人保持一份清醒,是个人能够生活安定幸福的生存智慧。

提倡“无为”思想,是为了创造一个无争夺、无猜忌、无欺诈、无恐怖的社会环境,使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关心。每一个人思考的是如何造福他人,奉献社会。实行“无为”,就顺应了自然规律。天地万物和人类众生生存的规律,就是相互友爱、和谐生存、理解、支持、帮助。顺应了这个规律,就能够相互协调永存。相反,违背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从而损害他人,损害社会,这就是“有为”。“有为”破坏了社会的和谐安定,造成动乱和灾害。数千年的历史已经证明了“无为”思想的价值,在现代社会生活的今天,我们更应该发掘和弘扬它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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